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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資訊

報考資格

1.初入人力資源工作之人員(一年以下人資經驗)→初任
2.有志想轉任從事人力資源工作者→轉任
3.剛接任人力資源部門之主管
4.大學在校學生有志從事人力資源工作
5.希望強化人力資源基本知識、或了解基本概念之非人力資源部門主管、欲培養第二專長
6.對人力資源管理有興趣者

考試費用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會員新台幣10,000元 
非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會員新台幣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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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穎 Gavin T. Chiu

人資副理

02/01 08:00

人資證照是必要的嗎?人資證照有加分效果嗎?|我要當HR!
「當人資有必要考取證照嗎?」「人資證照對找工作或升遷有加分嗎?」這是一個時常被討論到的議題。本文來討論有關人資證照的效力問題。
【人資「證照」是什麼】
中文「證照」是一個相對廣義的詞彙,在工作領域,它可以用來指涉除了學歷以外各種可供證明知識技能程度的文件,我們大致將證照區分成兩種,用英文表示分別是「license」跟「certificate」。
license 用白話說就是「法定資格」,也就是要從事什麼職業,就一定要考到的證照。像是律師、會計師、心理師、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等,因為這些證照具法定效力,通常由國家舉行或委辦考試,唯有取得資格才能依法從事特定業務,找相應工作的錄取率自然就比缺乏資格的人要高出許多。
certificate 則是「註記特定事實的證明」,我們所探討的人資證照就是屬於這一類。當我們獲頒任何一張人資證照時,該證照代表持證者已經通過授證機構所規範的認證標準(例如修畢指定課程、通過指定測驗、繳交指定報告⋯⋯),具備這張證書所表彰的專業程度。
但是,因為沒有法定效力,就算不取得證書,還是可以從事人資工作。因此,也才會有「人資證照是否有效」的討論產生。大多數人詢問這個問題時,背後含意是:「企業招募人資人才,在評估人選的時候,到底會多看重人資證照?」
【人資「證照」在臺灣就業市場的效力】
學者曾經做過一項「人力資源管理師認證體系規劃研究」,雖然已是民國 93 年的研究,但是對應現況卻還是驚人地相符,包括「不同機構之間缺乏統一的專業項目分類標準跟考評方式」、「不同機構之間即使是相同的專業項目,認證內容也缺乏一致性」、「已具備相關知能者不可以跳過課程直接考試」等等。
當時採用專家訪談,專家的(反對)意見也還值得參考:
-企業界對認證態度不積極、不重視 HR 認證
-取得認證資格與就業之相關性低
-HR 實務經驗比訓練重要
-HR 能力很難訓練
當然,研究中也有列出認證的優點,且研究結論是肯定認證的必要性,但「由法令支援或政府主導認證作業」是專家最大的共識,而這件事目前尚未發生,目前僅有「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就服乙級)是由政府頒發的技術士證照,但是對人資而言,就服乙級仍舊屬於 certificate ,因為國家並沒有規定只有就服乙級技術士才能從事人資工作。因此就服乙級在應徵人資工作上,並不一定能有效加分(視遇到的面試官而定)。
【人資「證照」vs. 人資「學歷」vs. 人資「經歷」】
另一個常討論的話題是,應徵人資到底是「證照」、「學歷」還是「經歷」重要?
這必須要回歸人力資源管理這項職業的特殊性。在企管領域的「五管」裡面,相較於其他四管能透過高度專業化、科學化管理,「人性」卻是難以掌控的。處理人資議題,需要的是對人的敏感度、同理心與智慧,也強調情商的重要性,而這些都難以透過制式的教育訓練養成,唯有憑藉個人特質與經驗累積。因此,企業選才首重工作經歷與個人特質,是很合理的考量。
至於學歷與證照相比,一來學校訓練的完整度與公信力遠高於證照課程,二來臺灣已經有不少人資相關系所,就業市場上有很多本科系人才可供選擇。同樣都是無經驗的應徵者,學歷的效果還是高於證照。
我認為,人資證照可能從以下的情境較能發揮功效:
■非人資科系新鮮人透過人資證照建立第二專長,結合兩項專長創造跨領域優勢(例如:資訊 + 人資、會計 + 人資)。
■在職人資想要補充非所轄職能的其他功能,藉此創造職務轉調的機會(例如:訓練人員取得薪酬證照)。
至於無經驗者(新鮮人或轉職者)想要透過證照進入人資領域工作,可能要從證照課程的附加價值著手(例如:從課程中認識講師、同學及機構承辦人員,進而透過人脈介紹人資職缺或內部推薦)。
【在臺灣能取得的國內外人資證照一覽】
【結論】
對於人資證照,請不要抱著錯誤期待,它最多只能成為加分項目,不會成為是否錄取工作或晉升職務的決定性因素;然而,它仍是一項有效的進修管道,因為它還可以帶來 5 大效益:
■成本效益:用低於在職專班與學分班的價格、時間及心力,取得人資能力佐證。
■人際效益:有機會拓展跨產業、跨公司、跨階層的同業人脈。
■視野效益:取得目前職務上難以接觸到的國內外最新規範、知識、技能與趨勢。
■資歷效益:在履歷或公司內部人事資料上,展現自己的學習力與獨特性。
■自我效益:取得證照的成就感、自我肯定、對人資職涯信念的正增強。
無論如何,只要願意投資自己、提升自己的價值,在職場上終有一日會獲得回饋。
註:本文完整內容,請見我的個人網站:
【人資】人資證照是必要的嗎?人資證照有加分嗎?在臺灣能取得的國際、本土人力資源管理證照總整理(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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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第120期勞健保暨勞基法管理師認證班
勞動法令是從事人力資源工作者的基本功,除了按文義解釋外,還有推論,我們有兼具熟稔各項勞動法規又兼具實際操作經驗之講師們,循序漸進教導,將會使您的學習事半功倍。 『勞動基準法逐條解析』 1.人力資源法規的應用與目的? 2.定期契約與不定期契約之勞工權利義務可否不同? 3.勞工辭職未於一定期限前預告是否有效? 4.勞工違反最低服務年限之責任為何? 5.如何判斷勞動契約與委任契約? 6.雇主可否以考績認定勞工不能勝任工作而資遣員工? 7.雇主事前要求勞工同意拋棄延長工時工資之請求權是否有效? 8.未休完特別休假如何處理才是最佳實務方案? 9.天然災害出勤該如何給付工資? 10.職災醫療期間可否要求員工工作? 11.最新一例一休相關規定及因應措施? 『勞工保險相關法令與運作實務』 1.應徵者表明已具農保身分,可否應其要求不投保勞工保險? 2.被資遣之勞工在何種狀況下能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3.雇主未依規定為員工辦理投保勞工保險,該如何保障自身權益? 4.普通事故保險與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範圍為何?給付標準為何? 5.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如何選擇對自己最有利? 6.勞工保險老年給付遭同事誤選,可否舉證非當事人親自勾選後重新選擇? 『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法令與運作實務』 1.勞工退休金新制六大特色為何? 2.如何分辨勞工退休金新制的強制提繳、自願提繳對象? 3.如何判斷短期工作者與部分工時工作者勞工退休金新制提繳工資及金額? 4.雇主事前要求勞工同意自工資中扣除應由雇主負擔之提繳金額是否有效? 5.如何計算勞工退休金新制之退休金及資遣費? 6.委任經理人可否提繳勞工退休金新制之退休金? 『全民建康保險相關法令與運作實務』 1.大陸配偶來臺可以參加全民健康保險嗎? 2.外籍人士出入境之健保資格處理原則為何? 3.出國前、返國後之健保如何處理? 4.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扣取補充保費之範圍? 5.兼職所得、執行業務所得、股利所得、租金收入等之補充險費如何計算? 『職工福利金相關法令與運用實務』 1.法定福利與非法定福利的種類為何? 2.職工資遣費、退休金可否以職工福利金支出? 3.尾牙聚餐費用可否以職工福利金支出? 4.員工旅遊金額是否要課稅? 5.福利措施由公司或福委會辦理之差異? 『招募任用程序風險預防/勞工請假/薪資 案例解析暨實務』 1.以沒有應徵者制服尺寸而不予以錄用是否涉及就業歧視? 2.甄選條件限外國大學畢業者是否涉及就業歧視?還是營運需要? 3.員工離婚後再婚,還需再給婚假嗎? 4.員工請喪假時是否一定要處理喪假才行? 5.員工以Line請假是否有效? 6.公司董事可否參與分配員工獎勵金? 7.離職員工可否享有在職年度之員工紅利? 上課地點:實體課程(台北市捷運站附近,確切上課地點以開課當週一郵件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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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9期勞健保暨勞基法管理師認證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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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穎 Gavin T. Chiu

人資副理

01/20 13:28

【置頂】一起當人資 HR Together 教室文章目錄
大家好!歡迎蒞臨「一起當人資 HR Together」104學習精靈共學教室,我是這個教室的分享者阿邱。這個教室會不定時更新有關成為一位專業人資的心得見解,我會在這篇置頂文章彙整所有文章的連結,方便大家按圖索驥,期待獲得大家的迴響與交流!
【我要當HR!】系列:
CH1 人資是什麼?人資在做什麼?
CH2 人資學歷的必要性與科系選擇
CH3 擔任人資的必備人格特質有哪些?我適合當人資嗎?
CH4 人資要如何有效學習法律?
CH5 人資證照是必要的嗎?人資證照有加分效果嗎?
CH6 人資是勞方,還是資方?
CH7 人資應徵者,不要再說「因為我喜歡與人互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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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穎 Gavin T. Chiu

人資副理

01/18 09:35

人資要如何有效學習法律?|我要當HR!
【人資為何需要學習法律?】
説人資是一門與法律為伍的專業領域,在實務面上是一點也不為過。不管身處哪一個功能單位(function),業務上都會涉及到法律規範:
1. 招募甄選人員:選才過程必須符合就業平等,避免觸犯法定歧視項目。
2. 訓練發展人員:必須清楚有哪些法定訓練課程,例如性騷擾防治、職業安全衛生等。
3. 薪酬福利人員:了解發給員工的錢屬於工資/非工資、應稅/免稅很重要,也必須知道勞健保與勞退相關規定。
4. 員工關係人員:不只勞資會議、職場不法侵害等事項皆須依法辦理,要是所屬企業有成立工會,更要熟悉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才有能力因應工會事務。
我們常常聽到,人資應該學好勞動基準法(勞基法)。事實上,勞基法只是人資實務涉及的眾多法規之一,舉凡勞動法體系的性別平等工作法、就業服務法、勞工保險條例、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等,以及勞動法體系外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勞動事件法、全民健康保險法⋯⋯等,都與人資業務息息相關。
多如牛毛的法令規章,究竟要如何有系統、有架構地學習呢?
【人資要如何學習法律?】
■自學,可以嗎?
首先,比較不推薦自己看書、看法條學習法律,因為這樣既無法讀得透徹,也缺乏效率。
自己讀法條,只看法條字面無法了解這些規定會對實務面產生什麼影響。再加上,很多規範或限制是來自主管機關的行政規則、函釋,以及大量法院判決,這些資料沒有經過系統性的彙整,形同大海撈針。
至於自己找書來看的缺點,則在於市面上的法律書籍大致區分為兩種,一種是寫給老闆或勞工看的科普書,對需要用在工作上的人資而言稍嫌粗淺;一種是勞動法領域學者寫的專書,內容又太艱澀且不一定與應用有關,很難買得到適用於人資實務的書籍。
因此,先由師父領進門(報名課程),後續修行再看個人(自我進修),會是較有效率的作法。
■從入門到進階
完全沒有接觸過人資相關法令的學習者,可以選擇報名基礎課程(指能夠讓初學者了解人資相關法令「種類」的課程),譬如104人資市集開設的104初階人資學程,內含人資入門與進階法規課程項目,能初步認識人力資源管理相關法規。
除上述學程外,也可以善用勞動部「產業人才投資方案」訓練課程(暱稱3年7萬)的補助資源,找找看居住地附近有沒有適用的勞動法令課程,可以用實惠的價格學習相關知識。
進一步,可以參加由專業人資機構(如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辦理的證照課程,這些課程有以下優點:
1. 有系統、有架構、偏重實務的學習。
2. 課程或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有老師可以詢問。
3. 同學就是人資人脈,未來有實務問題都可以互相交流。
4. 取得證照後,由於機構具一定程度公信力,在求職上或有加分效果。
打下基礎後,可以挑戰考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檢定」(就服乙級),檢定內容包含十多項人資相關法令,對於熟記法規條文而言是有效的。
最後,除了系統性的法律學習,有時候在工作中遇到實務問題,需要的是主題式(或解題式)的資訊協助。現在網路上充斥著各種資料,其實最準確的資訊,只要直接上勞動部與各縣市政府勞工局處的網站,就可以找得到。這些官方網站都會有QA頁面可供查詢,以勞動部及雙北政府的網站最為詳盡,由於勞動法令是全臺灣一體適用,因此即使查的是非所在地縣市政府官網的資訊,也都可以參考。
需要專人解答,也可以直接電洽勞動部或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局處的諮詢專線,就可以獲得主管機關的見解。
■從進階到深入
具備基礎知識後,進一步深入學習的重點如下:
1. 了解工作上會面臨到的實戰問題,以及如何解決。
2. 隨時更新最新立法、修法趨勢。
可以透過每天瀏覽「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及「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檢視最新法規訊息及動態,確認最新法規異動,進一步檢視公司內部規章是否符合規定。
如果選擇付費上課,可參加由法律事務所開設的課程,因為人資的法律戰場不僅在於應付實施勞動檢查的「主管機關」,還有進入訴訟階段的「法院」,而律師是協助處理勞資爭議案件的主要角色,也最能看透門道。
■從深入到精熟
不管進修得多勤勞,要達到精熟的境界,還是必須在實務中不斷應用!當然,除非是第一線處理勞資議題的人員,否則不會時時刻刻都在思考法律問題;重點是,必須在業務中致力落實法令遵循,所學才能發揮價值。
【人資的法律知識要學習到什麼程度?】
畢竟法令遵循只是人資在決策或執行業務時的考量之一,人資專業的核心仍然是透過吸引、激勵與留置人才,協助公司達成業務目標。因此,人資學習法律知識的目標應該是:「如何在符合法令規定的前提下,讓人力資源管理發揮最大效益」。
為了達成學習目標,人資的法律知識程度應該要足以在辦理一項業務時,做到以下分析:
1. 這項業務背後涉及到哪些法令規章?
2. 這項業務的執行方式合規嗎(或有哪些法律風險)?
3. 不同的決策會產生的法律效果是什麼(或法律風險高低)?
4. 在合規(或所能承擔的最大法律風險)下,對公司營運最有利的決策或作法是什麼?
而這些分析,也是人資能夠在日常工作中實踐法令遵循的心法。
註:本文完整內容,請見我的個人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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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

企劃

2023/08/03

【勞資事務師|專業證照班】
面對不斷攀升的勞資爭議,雇主和勞工該如何有效保障自身權益?
據統計,勞資爭議每年高達2.5~3萬件,內容涵蓋權契約爭議、工資爭議、給付資遣費爭議、給付退休金爭議、勞工保險給付爭議、職業災害補償爭議、休假爭議...和解金額可高達十數億!!
每位都有可能是勞工或雇主,面對日漸頻繁的勞動檢查及爭議調解,該如何保障自己的重要權益?
透過課程:
『人人都有機會擔任自己的勞資顧問!』
『擔綱為企業把關勞資事務的專業人才』
課後並同時輔導考取《勞資事務師證照 》
當勞動意識不斷抬頭,資方如何發揮最大管理權力;而勞工又要如何在合理範圍內保障自己最大權益
課程中更善用各種範例,逐一說明工資、工時、休假以及資遣及解僱各項要件。
對於常見爭議(例如:各項加班費、假別)更有深入淺出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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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孩截肢「工廠未改善」!勞檢複查:再罰45萬、局部停工
苗栗28歲女孩小熙應徵頭份該工廠文書作業員,沒有完整員工訓練和防護裝置下,被派去當包裝工。去年11月發生截肢意外後,公司被指控只打算以10萬元和解了事,
針對公司在事發後,只包1萬元慰問金,還打算塞10萬元和解了事,職安署則指出,經查雇主已依法給付罹災者醫療補償及工資補償,但尚未足額給付失能補償,違反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第 1 項第3 款,後續將依法處分。
勞基法規定的職業災害補償責任包含哪些?
依法來說,在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相關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動基準法雇主應負擔之補償責任
(一)醫療費用:勞工因職災受傷或罹患職業病,雇主應該補償其必需的醫療費用。原則上所謂的必須是由合法的醫療院所之醫師診斷治療,並開具證明,而非員工個人自己覺得需要。
(二)工資補償:勞工在醫療期間,如果無法工作,雇主應按照其「原領工資」的數額予以補償,讀者可以簡單的理解,就是職災期間員工無法上班,工資還是要照給,只是它的名義叫『工資補償』; 不過,如果醫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痊癒,經指定醫院診斷,審定勞工喪失原有工作能力,可是又不符合「勞工保險條例」的失能給付標準,雇主得一次給付40個月的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失能補償:罹災勞工經過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遺存障害者,雇主應按照勞工『平均工資』及其『失能程度』,一次給與失能補償。 勞保失能給付,依照程度給予1個月到40個月的失能補償,如果是因為職災的緣故得加發50%;所以依照職災嚴重失能等級(15級220項),失能等級依政府公告更新;得申請勞保局給予1.5個月到60個月不等的失能補償。
(四)死亡補償: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應給予5個月平均工資的喪葬費,除此之外,雇主還必須給予其遺屬40個月平均工資的死亡補償。
(五)補償順位:職災補償的「死亡補償」、及「喪葬補償」,應給予員工的家屬,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順位為:(1)配偶及子女;(2)父母;(3)祖父母;(4)孫子女;(5)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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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管理管理師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師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訓練發展管理師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職能管理師認證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員工關係管理師認證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相關技能
包含勞動法令等1項技能教室
勞動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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