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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低血糖會全身僵硬石化嗎?遇到該怎麼處理、預防方法、造成原因
低血糖,或稱為低血糖症,是指血液中的葡萄糖水平異常降低。葡萄糖是身體的主要能量來源,特別是大腦的能源,因此維持正常的血糖水平對健康至關重要。本篇文將會針對低血糖造成全身僵硬石化的狀況,以及當低血糖在有意識、無意識時該怎麼辦,並針對預防低血糖的方法做介紹。
🔷低血糖導致全身僵硬石化的情況
這通常是身體對嚴重低血糖的一種保護反應。這種情況下的僵硬主要由以下機制造成:
1. 激素釋放:低血糖時,身體會釋放腎上腺素等應激激素來提高血糖。這些激素會導致肌肉緊繃,有時表現為全身僵硬。
2. 神經功能障礙:嚴重低血糖可能影響神經系統,導致神經傳遞異常,引起肌肉無法正常放鬆。
🔷有意識的低血糖
當人在低血糖時仍保持意識清楚,可以自行攝取食物或飲料時,可以按照以下步驟處理:
1. 快速攝取糖分:攝取15-20克的快速作用碳水化合物,如葡萄糖片、糖果、果汁或者含糖的飲料。避免使用含脂肪的食物,因為脂肪會延緩糖分吸收。
2. 重新檢測血糖水平:攝取糖分後15分鐘再次測量血糖。如果血糖仍然低於70 mg/dL (3.9 mmol/L),應再次攝取相同量的快速碳水化合物。
3. 吃一頓平衡餐點:一旦血糖回到正常範圍,吃一頓含有蛋白質和複雜碳水化合物的餐點或小吃,以幫助穩定血糖水平。
🔷無意識的低血糖
如果患者因低血糖而失去意識或無法自行攝取食物,這是一個緊急醫療狀況,需要立即採取以下措施:
1. 不要嘗試口服任何東西:無意識的患者不能安全地吞咽,給予口服食物或飲料可能導致窒息或吸入性肺炎。
2. 立即呼叫緊急服務:撥打119,尋求緊急醫療幫助。
3. 持續監測:在等待緊急醫療服務到達的同時,監測患者的呼吸和心跳,必要時進行心肺復甦。
🔷低血糖通常定義如下:
►成人和兒童:血糖水平低於70毫克/分升 (mg/dL) 被認為是低血糖。
►嚴重低血糖:血糖水平低於54毫克/分升 (mg/dL) 被視為嚴重低血糖,可能需要他人協助進行治療。
🔷低血糖的常見原因包括:
1. 糖尿病治療:糖尿病患者使用胰島素或其他降血糖藥物過量,是導致低血糖的最常見原因。
2. 不規則飲食:跳過餐點或不均衡的飲食可以導致血糖突然下降。
3. 過度運動:未經適當的能量補充,激烈運動後血糖可能會下降。
4. 酒精攝入:飲酒特別是空腹時,可能抑制糖原釋放,導致低血糖。
5. 某些醫療狀況:包括肝臟疾病、腎病、荷爾蒙缺乏等也可能導致低血糖。
🔷如何預防低血糖導致的全身僵硬:
1. 定時監測血糖:對於糖尿病患者,定期檢查血糖水平是防止血糖異常的關鍵。使用連續血糖監測儀或定期使用血糖儀進行檢測,可以幫助及時發現血糖過低的情況。
2. 合理調整飲食:確保每餐均衡攝取碳水化合物、蛋白質和健康脂肪,避免長時間空腹。適量食用低血糖指數(GI)的食物,如全麥食品、豆類和大部分蔬菜,有助於維持血糖穩定。
3. 適當運動:運動前後注意血糖水平,必要時攝入一些碳水化合物,如水果或全麥麵包,以避免運動後低血糖。運動計劃應與醫生或營養師討論,以確保安全。
4. 學習低血糖的處理:了解如何快速有效地處理低血糖狀態,包括隨時攜帶快速作用的碳水化合物(如葡萄糖片或果汁),並在必要時立即使用。
5. 教育周圍的人:確保家人、朋友和同事知道如何在您出現低血糖症狀時提供幫助,尤其是在您無法自理的情況下。
希望這篇文章能幫助你更好地理解低血糖和相關的肌肉僵硬問題,並掌握如何有效預防和應對低血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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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閔政

就業服務講師 / TTQS輔導顧問

2025/03/11

改變的可能…掌握在自己手上
不用去想考上就業服務能改變什麼?
  拿到證照並不會在一夕之間讓你的生活產生翻天覆地的轉變。真正的成長往往不是「拿到證書後能改變什麼」,而是你在備考的過程中,培養了哪些能力、強化了哪些心態。
### 一、改變的動力源自於自我覺察
  人往往是在面臨重大事件、遭遇挫折,或是發現現狀已無法再滿足內在需求時,才會意識到「我需要改變」。然而,改變並不一定非得等到生活被逼到牆角才開始。最理想的狀態,是我們能夠主動覺察自身的想法與情緒,了解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麼,並且願意為之付出行動。
  **自我覺察**意味著對自身狀態的觀察與反思。我們需要花時間與自己對話,去理解以下幾個面向:
1. **我目前的生活狀態如何?**
是否感到快樂、充實?還是時常焦慮、茫然?
2. **我對未來有什麼期待或目標?**
想在事業上突破?想維持身心健康?想發展一項新興趣?
3. **我目前的行動與思維模式,是否能帶領我達成那些期待?**
還是正在阻礙我的成長?
  只有當我們真正看清楚自己所處的狀態,並且願意承認自己的不足或需要調整的地方,改變才有可能開始。這並不代表要全盤否定過去的努力,而是學習接納那些經驗,進而運用它們來鋪陳未來的道路。
---
### 二、認清外在因素與內在力量
  很多時候,我們會因為外在環境的不確定,或周遭人的意見而裹足不前。也可能受到一些客觀條件的限制,例如經濟壓力、家庭責任、健康狀況等等,使我們認為「改變太難了」「我根本無力改變現況」。的確,外在因素往往不是我們能馬上控制或扭轉的,但是**內在的思維與行動力**,卻是我們可以主動掌握的關鍵。
  **外在因素**可能包括:
1. **經濟壓力**:有些人背負著房貸、車貸或家庭開支,難以隨意轉職或休息。
2. **人際關係**:家庭、朋友、同事等的期待或責任,讓我們害怕「如果改變,是否會辜負他人?」
3. **社會環境**:經濟不景氣、疫情影響、產業轉型等,使得就業市場充滿變數。
  這些客觀條件的確會影響我們改變的步調與幅度,但它們並不是絕對的阻礙。**真正的阻礙往往來自我們的內心**——對失敗的恐懼、對未知的焦慮、對自我能力的懷疑,這些心理因素才是使我們停滯不前的主因。
  如果能夠先認清「外在因素我可能無法立刻改變,但我可以從內在力量著手」,那麼我們就已經邁出了第一步。因為當我們專注於自己能掌控的部分,就能產生更多的行動力與自信心,而不會將時間與精力浪費在抱怨環境或等待他人援助上。
不去行動做些什麼事,現在的你就是未來的樣子
### 三、行動,才是改變的最大推手
  「改變的可能掌握在自己手上」這句話聽起來很勵志,但如果只停留在口號或想法層面,其實毫無意義。要真正讓改變發生,**行動**才是關鍵。無論是想要學習新技能、轉換跑道、改善人際關係、提升生活品質,最終都需要我們踏出那一步。
  然而,行動並不代表一開始就要有翻天覆地的大改變,很多時候改變可以是**循序漸進**的。譬如:
1. **每天撥出60分鐘閱讀**,如果你的目標是增進專業知識或拓展視野;
2. **每天早起20分鐘運動**,如果你的目標是維持健康或減重;
3. **每週列出要完成的三件事**,如果你想增強自律與規劃能力;
  這些看似微小的行動,長期累積起來卻能帶來巨大的改變。重點在於,當我們開始行動,就會發現自己的狀態正慢慢地被調整,新的可能性也逐漸浮現。相反地,如果我們一直猶豫不決,擔心這也做不好、那也做不成,那麼改變就永遠只能停留在想像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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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改變的必經之路
  想想那些成功的人生故事,大多都充滿了挫折與低潮。**成功並不是一條直線**,而是經歷不斷嘗試、不斷調整後所形成的結果。唯有當我們能把失敗當作學習的一部分,並保持持續行動的動力,才能逐漸逼近我們想要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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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堅持與靈活:改變的雙重要素
  在改變的過程中,**堅持**與**靈活**看似矛盾,卻同樣重要。堅持代表對目標的信念與投入,靈活則代表我們對現實情況的調整與彈性。
1. **堅持**:
- 你必須對想要達成的目標有足夠的熱情與動力,願意犧牲一些舒適或娛樂,投入時間與心力。
- 當遇到困難時,你要能夠撐過那段挫折期,而不是一遇到挫敗就放棄。
2. **靈活**:
- 堅持並不代表一條路走到底,如果某個策略已經證明無效,就要懂得調整與變通。
- 不要被一開始的計畫綁死,可以根據環境變化或自身狀況,隨時微調前進方向。
  很多人以為「堅持」就等於「死板」,但事實上,最能成功的人往往是堅持目標、靈活應對的人。只有兼具這兩種特質,才能在改變的道路上不斷前進,而不會被一次的挫敗或環境的變動給打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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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尋求支持:改變不一定要獨自完成
  雖然我們說「改變的可能掌握在自己手上」,但並不代表我們要獨自面對所有的挑戰。適時地尋求外界的協助,能夠讓改變的過程更加順利,也能減少一些不必要的彎路。
1. **親友支持**:
- 與家人、朋友分享你的想法與計畫,讓他們了解你的努力與需求。
- 有時候,一句鼓勵或一個傾聽的耳朵,就能帶給你莫大的力量。
2. **同儕團體或社群**:
- 可以參加線上或線下的學習團體、讀書會、運動社團,和有相同目標的人一起進步。
  人是群居動物,我們天生就需要彼此的支持與關懷。當你願意敞開心胸,接受來自外界的協助時,你會發現改變並沒有想像中那麼孤單,也能得到更多前進的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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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改變帶來的成長與價值
  當你開始行動,持續嘗試、持續調整,最終一定會看到某些改變的成果。這些成果不僅僅是目標達成那一刻的喜悅,也包含了在過程中所獲得的成長與價值。
1. **自我效能感的提升**
- 你會發現,原來很多事情並沒有那麼難,只是以前沒有真正付諸行動。
- 當你一次又一次地突破自己的極限,自信心也會逐漸增強。
2. **思維模式的拓展**
- 經過挫折與調整,你會更懂得用多元角度去思考問題,不再局限於單一解決方案。
- 這種思維模式的改變,也能幫助你在面對未來更多挑戰時,保持彈性與創造力。
3. **人際關係的提升**
- 當你變得更積極、更正向,也會吸引到同樣在追求成長的人。
- 你可能會建立新的社交圈,或是與家人、朋友的關係更加緊密,因為彼此看到了你的努力與成長。
4. **對未來的不再恐懼**
- 一旦你明白改變其實掌握在自己手上,就不再害怕外在環境的動盪。
- 無論是經濟衰退、產業轉型或其他不確定性,你都能運用行動力與學習力,為自己找到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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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不要停留在現在:持續進化的意義
  或許有人會問:「難道改變是永無止境的嗎?那樣不會很累嗎?」事實上,改變並不一定代表痛苦或疲憊,當你真正融入「持續成長」的心態後,你會發現改變是種令人興奮的事情。因為每一次的蛻變,都是一場新的冒險與探索,你能夠體驗到更多樣化的人生風景,也能在過程中持續挖掘自我潛能。
  或許你現在正處於低潮,感到前路茫茫;或許你正在猶豫要不要轉換跑道,擔心會不會失敗;又或者你已經在改變的路上,但因為遇到挫折而心灰意冷。不管是哪一種狀態,都請記得:**只要你還願意相信自己、願意付諸行動,改變就永遠有可能。**
  所以,從現在開始,給自己一個機會吧!放下那些「我不行」「我做不到」的負面想法,嘗試擬定一個小小的計畫,為你的改變行動做開端。或許你會驚訝地發現,當你真正邁出第一步時,生命會開始回應你,並帶給你更多意想不到的驚喜。
  最後,願你能在改變的道路上走得堅定且充實,並在每一次的挑戰中,越發認清自我的潛能與價值。**改變的可能,掌握在自己手上**——這並不是一句空話,而是你可以真正實踐的信念。只要你願意,未來的路,將因你的行動而被照亮。祝福你,擁有一個不斷成長、不斷蛻變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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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閔政

就業服務講師 / TTQS輔導顧問

2025/02/28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事件受影響勞工你真的不用害怕資遣
一、事件背景與勞工受影響概況
2025年,台中市新光三越發生嚴重氣爆事故,這起意外導致現場秩序混亂、設施損毀,也使得約3500至4000名現場勞工受到直接影響。事故發生後,不僅許多勞工面臨家庭與未來工作、失業或無薪的等待與經濟損失,更引起各界對於工作場所安全、緊急應變機制及後續就業協助問題的廣泛關注。面對這樣的大規模影響,政府、勞工局及相關單位迅速動員,尋求法律與制度上的支持,以減輕受影響勞工的困境。
二、就業服務法的保障機制
根據《就業服務法》,政府針對失業、工傷或災害影響的勞工提供多項保障與協助措施,主要包括:
1.就業安置與職業輔導:
為因事故導致工作中斷的勞工提供再就業輔導與職業訓練,協助他們盡快重新融入勞動市場。
2.臨時救助與經濟補償
針對事故造成的短期經濟困難,政府會依據《就業服務法》及其他相關法規,迅速提供臨時救助資金與生活補助,確保勞工在重返工作崗位前,不必因資金不足而陷入困境。這些措施包括醫療補助、失業補助以及必要的生活支援,讓勞工感受到來自政府的全方位關懷。
在這種情況下,雖然政府和勞工局的立場是盡力保護就業,避免資遣,但當企業因經濟壓力或經營困難而實在無法繼續維持現狀時,資遣反而成為一種相對合理且必要的解決方案。
首先,我們要讓員工了解,當工作場需要一段不短的時間才有可能有持續發展的時候,強行維持現有狀況不但無法保證每個人都有工作,反而可能導致更嚴重的經濟與心理壓力。企業如果面臨資金鏈斷裂或市場萎縮,就必須做出調整。這時候,資遣措施就不是一種「懲罰」,而是一個雙方都不得已的選擇。
對於員工來說,資遣意味著可以獲得一筆合理的補償,通常根據工齡計算,比如兩年給一個月薪水的資遣費。這筆補償能夠在轉換工作期間提供經濟支持,同時,政府與勞工局也會同步推出再就業輔導和職業培訓,協助員工儘快找到新工作。因此,從長遠看,接受資遣並積極尋求轉型,其實對個人發展來說更具保障。
另一方面,企業在這種情況下也十分無奈。他們不願意輕易走資遣這條路,因為這代表著對員工的補償成本和社會責任。但當現實情況逼迫時,企業不得不作出決策。在這個過程中,企業通常也會與員工進行溝通,嘗試提供內部轉崗或再培訓的機會。如果實在無法維持,則透過合理的資遣流程來保障員工的權益。這也是企業與政府、勞工代表三方共同努力下的一個平衡點。
總結來說,我們要告訴員工的是:
如果現有的工作環境已經無法維持,接受資遣是一個務實的選擇。
資遣並不意味著沒有工作,而是一個重新出發的契機。透過資遣補償和政府提供的再就業輔導,你可以在新的工作環境中找到更適合自己的發展機會。
政府的就業服務人員,也會全力協助你進行職業轉換,並確保你能享有應有的法律保障和補償。
因此,當員工面對「資遣」這個敏感議題時,我們應該以坦誠和務實的態度溝通,強調「你真的不用害怕資遣」,因為這不僅是對現狀的合理調整,更是一個幫助你走出困境、迎向新機遇的過程。
台中實體課程老師的時事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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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閔政

就業服務講師 / TTQS輔導顧問

2025/02/22

學習的關鍵,不是天賦,不是努力,而是方法!
### **學習的關鍵,不是天賦,不是努力,而是方法!**
開始準備 **就業服務乙級** 時,你以為只要看書、做題就能搞定。結果呢?
📌 **法規條文超難背,一背就忘!**
📌 **考題超細,總是抓不住重點!**
📌 **時間不夠用,越學越焦慮!**
___同學分享___
說真的,那時候的我,真的快要放棄了……
直到我買了課程,看了老師的影片,才發現——原來學習可以這麼高效!
📌 **老師拆解法規,用簡單易懂的方式帶我理解重點!**
📌 **圖像記憶+考試技巧,幫助我快速掌握關鍵內容!**
📌 **總複習講義精選,直接抓出考試最常考的重點!**
🎯 **過去要死記硬背的法規,現在用關鍵字就能記住!**
🎯 **做題正確率明顯提升,再也不怕考試!**
🎯 **學習效率翻倍,時間更充裕,準備更有信心!**
如果你也覺得學習 **就業服務乙級** 很吃力,真的不要自己死磕!
**跟著對的方法,學起來真的輕鬆又高效!**
📢 **還沒報名課程的,現在就是最好的時機!**
📌 220天完整精讀課程
適合希望有更長時間複習、深入學習的學員,讓你能反覆觀看、充分準備考試。
📌 100天全方位解讀課程
適合短期衝刺的學員,集中時間內高效學習,適合已具備基礎、希望快速掌握重點的考生。
👉 無論選擇哪個方案,關鍵是善用時間,跟上課程節奏,穩穩拿下證照!
🎯 **想快速進步,考試穩過?課程幫你搞定!**
⏳ **時間不等人,立刻報名,別讓機會溜走!**
你能真正體會到,自己學習和有老師帶著學習的差別。
自己讀,可能會繞遠路、浪費時間,甚至會抓錯重點;
但有了老師的課程,才能真正掌握 學習的節奏與考試的關鍵!
如果你也覺得準備起來很吃力,不妨試試老師的課,或許會發現——學習真的可以更輕鬆!
更重要的是,當你掌握對的方法,不只考試變得簡單,連未來工作中,這些法規知識都能派上用場,讓你的專業更上一層樓!
1. 獨家記憶方法,讓法規條文不再難背!**
- **聯想記憶法**:將複雜的法條轉化為生動的故事或口訣,例如「臨短季特」輕鬆記住《就業服務法》關鍵條款。
- **圖像化學習**:透過架構圖與流程圖,將零散知識點系統化,強化長期記憶。
- **間隔重複技術**:設計複習計畫,確保知識點牢牢記住。
. 最新2025修法追蹤,考試內容不落後!**
- **即時法規更新**:課程緊盯勞動部公告,確保教材與最新修法同步。
- **重點標示系統**:將修法內容以醒目標記呈現,幫助你快速掌握變更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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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閔政

就業服務講師 / TTQS輔導顧問

2025/02/21

就業服務乙級113年全年度術科法規解答
一、依「就業服務法」第 59 條第 1 項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第 46 條第 1 項第 8 款至第 11 款規定之工作,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得轉換雇主或工作:一、雇主或被看護者死亡或移民者。二、船舶被扣押、沈沒或修繕而無法繼續作業者。三、雇主關廠、歇業或不依勞動契約給付工作報酬經終止勞動契約者。四、其他不可歸責於受聘僱外國人之事由者。」,勞動部並依「就業服務法」第 59 條第 2 項規定,訂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規定工作之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以下簡稱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請依規定回答下列空格:(每空格 1 分,共 10 分)
(一)依「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 8 條第 1 項規定,外國人辦理轉換登記,以原從事同一工作類別為限。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不在此限:
1、由具有「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 7 條第 1 項第 3 款或第 4 款規定資格之雇主申請接續聘僱。
2、遭受 (1) 、 (2) 、 (3) 或經鑑別為 (4)
。(1)、(2)、(3)答案不限順序)
ANS: 1-4 -- 性騷擾、暴力毆打或經鑑別為人口販運被害人。
3、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
(二)依「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 8 條第 2 項規定, (5) 及 (6) 視為同一工作類別。(5)、(6)答案不限順序)
ANS: 5-6 看護工及家庭幫傭視為同一工作類別
(三)依「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應
自原雇主依第 4 條第 2 項規定辦理轉換登記之翌日起 (7) 日內,
ANS: 60日
依前 2 條規定辦理外國人轉換作業。但外國人有特殊情形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延長轉換作業期間 (8) 日,並以 (9) 次為限。
ANS: 60日 1次
(四)依「轉換雇主或工作程序準則」第 11 條第 5 項規定,符合第 1 項但書規定特殊情形之外國人,應於原轉換作業期間屆滿前 (10) 日內,申請延長轉換作業期間。
ANS: 14日
二、請依照職業訓練法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4 條規定,職業訓練應與哪 3 項措施配合實施?(每項 2分,共 6 分)
ANS: (一) 職業教育、補習教育及就業服務
(二)依據職業訓練法第 4 條之 1 規定,推動國民就業所需之職業訓練及技能檢定。依照現況,目前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各式各樣的職業訓練課程,應由何機關整合?(2 分)整合的具體內容除了訓練課程外,請任列舉 2 項服務資訊。(每項 1 分,共 2 分)
ANS: (二) 中央主管機關應協調、整合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之職能基準、訓練課程、能力鑑定規範與辦理職業訓練等服務資訊,以推動國民就業所需之職業訓練及技能檢定。
三、台北市A公司僱用甲君專責於桃園市工作,並負責行銷業務,甲君因A公司未依法給予特休日數,致生勞資爭議,爰提出調解申請,並請求組成勞資爭議調解委員會。請回答以下問題:
(一)甲君應向哪一縣市主管機關申請調解?(2 分)
(二)甲君應選定調解委員幾人?(2 分)A公司應選定調解委員幾人?(2 分)
(三)調解委員會置委員幾人(1 分)或幾人(1 分)?依本題,主席由誰代表擔任?(2 分)
ANS: (一) 桃園市政府主管機關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ANS: (二) 甲君一人 A公司一人
ANS:(三) 3人或5人 / 桃園市政府代表
113年 第一梯 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職類乙級術科 擬答
113年 第二梯 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職類乙級術科
一、請依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本辦法第 15 條之 1 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於每年 (1) 月、(2) 月、 (3) 月及 (4) 月,依規定查核私立就業服務機構。(答案不限順序,每空格 1 分,共 4 分)
ANS:(1)三月、(2)六月、(3)九月、(4)十二月。
(二)依本辦法第 15 條之 1 規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接受委任引進之外國人入國3 個月內發生行蹤不明之情事,並於 1 年內達一定之人數及比率者,係指接受委任引進之外國人於下列哪些期間發生行蹤不明情事達第 15 條相關規定之人數及比率者?(複選題,全對才給分,2 分)
(A) 入國第 31 日至第 90 日。
(B) 入國 30 日內,因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未善盡受任事務所致。
(C) 入國 60 日內,因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分支機構未善盡受任事務所致。
ANS :A、B。
(三)依本辦法第 31 條之 1 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依第 31 條相關規定查核外國人力仲介公司接受委任仲介其本國人或其他國家人民至中華民國境內工作,其所仲介之外國人入國 (1) 日內發生行蹤不明情事之人數及比率。(1 分)
ANS:三十日。
(四)承上,中央主管機關經依此規定查核後發現,外國人力仲介公司達第 31 條相關規定人數及比率之次數,應通知外交部及駐外館處,依下列規定日數,暫停其接受外國人委任辦理申請簽證:(每空格 1 分,共 3 分)
1、第 1 次:暫停 (1) 日。
2、第 2 次以上:暫停日數按次增加 (2) 日,最長為 (3) 日。
ANS:七日。七日。二十八日。
題型解讀 :
本題為重傷題,是子法當中極複雜的法律條文。勉強可以猜對第一項和複選題。這題一般人的分數會在 0-6分之間。超過5分的同學,都算實力堅強。
二、就業服務法與就業保險法之判斷
(一)請判斷下列情形有無違反就業服務法規定?如有違反,請寫「有」,並寫出涉及違反之條文規定內容始給分(不用寫出條次);如無違反,請寫「無」即可。
1、某私立大學為該校的畢業生,免費提供與該校合作企業職缺的就業媒合活動,該媒合活動有無涉及違法?(2 分)
2、某公司向新北市政府登記取得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後,從事仲介本國人至臺灣地區以外之地區工作,該仲介行為有無涉及違法?(2 分)
3、A公司在某求才網站徵求軟體工程師,甲君看到該徵才訊息前往面試,當天由B公司人員進行面試,且B公司預定與甲君簽訂勞動契約,甲君進一步詢問,B公司表示與A公司有合作關係,A公司招募行為有無涉及違法?(2 分)
ANS: 1 無 2 有 (牽涉到外國人,是中央主管機關) 3 有 (這也太不正常了)
(二)請判斷下列情形有無違反就業保險法規定?如有違反,請寫「有」,並寫出涉及違反之條文規定內容始給分(不用寫出條次),如無違反,請寫「無」即可。
1、C公司原有員工共 3 名,近期新僱用一名 25 歲的本國籍員工,由於公司屬於僱用員工未滿 5 人的事業單位,該公司的人事人員即沒有為該名新進員工投保勞工保險及就業保險。前述沒有為勞工投保就業保險的行為有無涉及違法?(2 分)
2、D公司為響應政府近期鼓勵僱用高齡者的政策,新僱用一名 67 歲的本國籍員工,但由於該員工過去是公務人員,已經領取養老給付,因此D公司沒有為該名員工投保就業保險。前述沒有為勞工投保就業保險的行為有無涉及違法?(2 分)
ANS: 1、有 (5人以下可以不保勞保,但就保、職災保是一定要保)
2、沒有違法 (就業保險法第五條,不得參加本保險的條件)
—來自林閔政的人才學院 -【職涯破框-斜槓之路】發佈於職涯破框 人才學院 -【斜槓之路】 https://vocus.cc/article/668b642efd89780001a14ab0
113年 第三梯 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職類乙級術科
一、雇主甲君經勞動部自 113 年 8 月 1 日起,許可聘僱首次入國工作之印尼籍外國人 A君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聘僱許可期間 3 年;雇主乙君經勞動部自 113 年 8 月 1 日
起,許可聘僱菲律賓籍外國人 B 君從事製造工作;雇主丙君經勞動部自 113 年 8月 1 日起,許可聘僱印尼籍外國人 C 君從事海洋漁撈工作。請依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 8 條規定,A 君於 113 年 8 月 1 日入國時,應於勞動部指定地點,接受幾小時以上之講習,並取得完訓證明?(2 分)
(二)依就業服務法第 58 條規定,A 君於 113 年 10 月 1 日經雇主甲君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並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後,逾幾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甲君即得申請遞補?(2 分)
(三)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4 條規定,A 君經新雇主接續聘僱後,雇主甲君依就業服務法第 58 條第 2 項第 3 款規定,向勞動部申請遞補,其應於新雇主接續聘僱 A 君之日起幾個月內提出申請?(2 分)
(四)依就業服務法第 57 條及第 68 條規定,雇主乙君未經許可,指派 B 君變更工作場所,最低應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2 分)
(五)依就業服務法第 57 條及第 67 條規定,雇主丙君未依「受聘僱外國人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第 5 條規定,自 C 君聘僱許可生效日起,工作滿 6 個月之日前後 30 日內,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定期健康檢查,最低應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2 分)
ANS: (一) 8小時 (二)一個月 (三) 六個月 (四)3萬元 (五) 六萬元
二、
(一)依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複選題,全對才給分,2 分)
雇主因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提出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之申訴或協助他人申訴,為利調查,可以將提出申訴之受僱中高齡或高齡者予以調職。
雇主對於所僱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之家屬需長期照顧時,得依其需要轉介適當之長期照顧服務資源。
雇主對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不得以年齡為由予以差別待遇。但薪資之給付,係基於年資、獎懲、績效或其他非因年齡因素之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除應釋明差別待遇之事實,並應就差別待遇之非年齡因素,負舉證責任。
(二)依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複選
題,全對才給分,2 分)
(A)65 歲以上勞工,雇主得以定期勞動契約僱用之。
雇主為使所僱用之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傳承技術及經驗,促進世代合作,得採同一工作分工合作等方式為之。
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 5 年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
為傳承中高齡者與高齡者智慧經驗及營造世代和諧,主管機關應推廣世代交流,支持雇主推動世代合作。
(三)依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定,請回答下列問題:
1、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發現雇主違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時,得向哪個機關申訴?(2 分)
2、違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者,最低應處新臺幣多少元罰鍰?(2 分)
3、求職或受僱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因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 12 條
第 1 項之情事致受有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前述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幾年間不行使而消滅?(2 分)
ANS: (一) A D (二)ABD (三) 1、地方主管機關 2、 30萬 3、 2年
113年 第三梯 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職類乙級術科 擬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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