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習

104人力銀行 / 群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人事總務 / 符合度分析
人事總務 群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履歷符合度:
登入計算

性格適合度:

職缺要求技能

未具備

零用金管理

測驗

文中系統

考勤作業

薪資作業

測驗

資料建檔

Windows 10

測驗

勞健保作業

有已符合的經歷忘了填寫嗎?記得定期 更新履歷

學習推薦

詹翔霖

商學院兼任副教授

01/04 17:03

糖果樂園 顧客抱怨處理正式表單(含流程圖)
糖果樂園 顧客抱怨處理正式表單(含流程圖)
文件名稱:顧客抱怨處理表單(含 ISO 10002 流程)
文件編號:CS-F-001
版本:V1.0
適用部門:客服中心/現場服務部門
生效日期:__________
一、基本資料
項目 填寫內容
抱怨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
顧客姓名 __________________
連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服務地點/據點 __________________
受理人員 __________________
抱怨提出方式 ☐ 現場 ☐ 電話 ☐ Email ☐ 其他________
二、抱怨內容紀錄(由受理人員填寫)
事件發生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件描述(逐字或重點):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客期望: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抱怨分類(可複選)
☐ 商品/品質問題
☐ 服務態度不佳
☐ 等待時間過長
☐ 訊息或流程不清楚
☐ 交易/帳務問題
☐ 環境問題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案件嚴重程度(主管圈選)
☐ 一般(24 小時內處理)
☐ 中度(12 小時內處理)
☐ 重大(2 小時內啟動調查)
五、處理流程紀錄(依 ISO 10002)
1. 接收
☐ 已致歉
☐ 已表達同理
☐ 已確認顧客需求
☐ 已完成初步紀錄
2. 分派與分類
分派人員/部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調查與分析
調查內容摘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因判定:
☐ 人員疏失
☐ 流程不完善
☐ 系統原因
☐ 顧客誤解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解決方案與補救措施
☐ 更換商品
☐ 重作/重啟服務
☐ 補償(折價券/退款)
☐ 說明與教育
☐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詳細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回覆顧客
回覆方式:
☐ 電話
☐ 現場
☐ Email
☐ 其他:__________
顧客是否接受:
☐ 是
☐ 否,原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結案紀錄
結案人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結案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 後續改善(由主管填寫)
☐ 已納入教育訓練
☐ 已更新流程
☐ 已回報管理階層
☐ 不需改善(一次性事件)
改善說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流程圖
┌─────────────────────┐
│ 1. 顧客提出抱怨 │
└───────────────┘
┌─────────────────────┐
│ 2. 接收與紀錄 │
│(同理、致歉、紀錄) │
└───────────────┘
┌─────────────────────┐
│ 3. 分類與指派 │
│(一般/中度/重大) │
└───────────────┘
┌─────────────────────┐
│ 4. 調查與蒐證 │
│(查資料/訪談/判定)│
└───────────────┘
┌─────────────────────┐
│ 5. 提供解決方案 │
│(補救、補償、重作) │
└───────────────┘
┌─────────────────────┐
│ 6. 回覆並執行 │
└───────────────┘
┌─────────────────────┐
│ 7. 結案 │
└───────────────┘
┌─────────────────────┐
│ 8. 追蹤與改善 │
└───────────────┘
看更多
0 0 322 0
邱騰穎 Gavin T. Chiu

人資副理|104Giver職涯引導師 第003202410063號

2025/08/02

人資職涯起點怎麼選?大、中、小公司完整分析|我要當HR!
【公司規模對人資職涯的影響】
同樣是人資,在不同規模的公司工作,無論是任務範圍、深廣度、乃至於職涯走向,都會有截然不同的體驗。
在這篇文章,我們不以員工人數,而是透過人資人員編制的多寡,說明公司規模為人資人員發展帶來的差異與優劣勢:
→大型公司:有明確分工,每種功能別或任務別都由專門人員甚至是團隊來負責。
→中型公司:有初步分工,一位人資人員可能要負責辦理一到兩項功能別的職務。
→小型公司:只有一位專責人資,有時甚至需身兼總務、財會、行政等其他職務。
■大型公司
|特徵
●公司發展相對穩定。
●通常具備成熟的人資體系,有完整的規章制度和作業流程。
●人資分工非常細緻,能把一項任務做到非常深入。
|優點
●擴展眼界:有機會接觸一流的人資實務與完整的人資體系,以及諸如組織發展、跨國人才管理等規模夠大的公司才可能存在的職務內容。
●專業深度:在細緻的分工下,能夠深度鑽研與優化所負責的職務內容。
●發展機會:複雜的組織架構與充足的資源,能提供更大的晉升、輪調、調薪成長空間。
|缺點
●專業廣度:由於職掌相對狹隘,如果又缺乏輪調機會,將難以歷練其他功能實務。
●晉升速度:對新人而言,即使表現再優異,前面可能已經有很多前輩排隊等待晉升管理職,因此需要時間與機會。
|職涯
●擔任主管職,有機會成為知名企業的「人資長」。
●擔任專業職,有機會成為特定產業/特定功能別的「人資專家」。
■中型公司
|特徵
●公司人數與制度成熟度介於大、小企業之間。
●人資職能有初步分工,但仍需肩負多樣任務。
●通常正在建立或優化人資制度,變動與學習機會並存。
|優點
●體系建構:有機會參與公司制度的建置與優化,是從0到1的重要推手。
●功能整合:可能負責一到兩項職能,能比大型公司更快熟悉跨功能協作模式。
●發展彈性:公司規模尚未定型,給予人資發揮創意與嘗試新作法的空間。
|缺點
●角色拉鋸:在分工未定型的情況下,容易遇到職責模糊、溝通界線不清等挑戰。
●晉升空間:晉升的職位數量較大型公司少,且組織編制很可能並沒有專屬人資的高階職位,必須與財會、行政等後勤人員共同競爭綜合管理的主管職。
|職涯
●擔任主管職,視組織編制情形,有機會成為「人資主管」或「行政主管」。
●擔任專業職,透過統整多項功能,有機會成為「策略型人力資源管理者」。
■小型公司
|特徵
●公司可能是新創、微型企業或家族事業,發展相對不穩定。
●通常沒有人資體系,也缺乏完整的規章制度和作業流程,執行方式充滿彈性。
●只有一位人資,所以事事必須親力親為,甚至可能兼任其他非人資職責。
|優點
●專業廣度:能夠快速累積全方位實戰經驗。
●晉升速度:假如加入創業前期的公司,有機會透過優異的表現獲得破格晉升。
●高自由度:小型企業相對沒有框架或窠臼,可以嘗試許多創新人資管理措施。
|缺點
●資源限制:因為員工人數少,比較沒有機會從事複雜的專案;同時,能夠提供人資的薪酬或培訓都相對有限,整體而言比較容易碰觸到職涯天花板。
●專業深度:全方位意味著難以深度耕耘每項職責的執行層次,容易導致廣而不精。
|職涯
●擔任主管職,有機會成為綜管行政、總務、採購等後勤單位的「行政主管」。
●擔任專業職,有機會成為「全方位人資管理者(俗稱Full-function HR)」。
【每一種選擇都會是最好的起點】
新人想選擇哪一種規模的公司做為職涯起點都可以,並沒有好壞對錯之分,反而與自己嚮往的工作型態更加相關。
■工作型態適配度
→大型公司:適合希望累積專業深度、喜歡制度化的環境、想穩中求勝的人。
→中型公司:適合希望快速熟悉人資功能各面向、體驗架構與彈性並存的人。
→小型公司:適合希望自由度高、從零開始、快速累積全方位實戰經驗的人。
■職涯轉換可行性
小型公司人資,可以在累積全方位經驗後,找到想要深度耕耘或特別擅長的功能別,跳到中大型公司從事單一功能的職務;中大型公司人資,也可以在了解成熟的人資體系與運作模式後,跳到小型公司幫忙建構人資體系,創造價值。
需要留意的是,在轉換規模時,必須適應不同文化與管理邏輯。從小公司跳到大公司,要習慣繁瑣的流程、規範與辦公室政治;從大公司跳到小公司,則要承擔更高的獨立作業壓力與多工模式。
因此,並沒有一定要選擇哪一種公司規模才是好的,這因人而異;也不是一選擇待在特定規模的公司後,就從此無法轉換。更重要的是,透過不斷摸索與嘗試,找出自己偏好與擅長的工作型態,然後投入對應規模的公司。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工作環境,才能發揮最大的價值,進而實現自我。
無論你現在或未來想為哪一種規模的公司工作,都可以把每一段經歷,當作成為「理想人資」的重要階段。
========================================
●觀看更多「一起當人資 HR Together」教室文章:
●了解更多我在 104 Giver 社群的服務:
●觀看更多我的文章,歡迎到我的個人網站:
●透過 LinkedIn 與我建立專業聯繫:
========================================
【最後的最後】
★☆★ 如果喜歡這篇文章,或覺得這篇文章有幫助到您,請不吝大力按下方的「拍手」!!也歡迎多多「分享」與「收藏」,如果有任何心得或想提問的問題也可以「留言」告訴我喔! ★☆★
看更多
1 0 2556 0
【領取新鮮人專屬優惠】104人資認證學程77折起!
你還在煩惱職涯出路嗎?但你喜歡與人互動、助人成長,甚至想成為組織的策略中心,也許HR的工作超適合你!
了解活動詳情>> https://104ha.com/TS2u1
104人資學程專為新鮮人量身打造,帶你從零開始,紮實學會人資必備技能,更能透過免費考取專業證照,標註履歷,根據調查,標註履歷者被邀約面試的機率提高100%以上,讓你直接從眾多新鮮人中脫穎而出!台灣前十大營收企業的HR超過一半以上,也都是人資學程的學員~
✨CP 值最高的104人資系列學程 – 涵蓋七大人資領域✨
我們深知新手人資的迷惘與挑戰,我們將帶你跳過摸索的陣痛期,直接學習業界最實用的核心技能!不只談空泛的理論,還給你「學了明天就能用」的實戰攻略!
✅專業顧問:由業界資深人資顧問設計課程,課程內容有保證。
✅線上課程:報名後立即觀看,不必出門、運用手機筆電即可馬上上課。
✅職涯成長:可申請完課證明或參加證照考試,可向雇主證明您對於人資知識有基礎了解,也能幫助您尋找工作、獲得升遷。
✅人資技能:獲得認證能展現具備勞動法令、薪酬管理、招募與績效管理、教育訓練等人力管理知識,協助您在人資工作上更得心應手。
#分享給身邊的畢業生
看更多
1 0 2019 1
市集小編

2025/07/15

【領取新鮮人專屬優惠】104人資認證學程77折起
你還在煩惱職涯出路嗎?但你喜歡與人互動、助人成長,甚至想成為組織的策略中心,也許HR的工作超適合你!
了解活動詳情>> https://104ha.com/IfgLE
104人資學程專為新鮮人量身打造,帶你從零開始,紮實學會人資必備技能,更能透過免費考取專業證照,標註履歷,根據調查,標註履歷者被邀約面試的機率提高100%以上,讓你直接從眾多新鮮人中脫穎而出!
✨CP 值最高的104人資系列學程 – 涵蓋七大人資領域✨
我們深知新手人資的迷惘與挑戰,我們將帶你跳過摸索的陣痛期,直接學習業界最實用的核心技能!不只談空泛的理論,還給你「學了明天就能用」的實戰攻略!
✅專業顧問:由業界資深人資顧問設計課程,課程內容有保證。
✅線上課程:報名後立即觀看,不必出門、運用手機筆電即可馬上上課。
✅職涯成長:可申請完課證明或參加證照考試,可向雇主證明您對於人資知識有基礎了解,也能幫助您尋找工作、獲得升遷。
✅人資技能:獲得認證能展現具備勞動法令、薪酬管理、招募與績效管理、教育訓練等人力管理知識,協助您在人資工作上更得心應手。
#分享給身邊的畢業生
看更多
1 0 1776 0
蘇宏文 知識長

集團法務長

2025/07/08

看案例得啟發系列_雇主以勞工運送貨品差異短少,直接於工資扣減3,975元,可以嗎?
本系列是以勞動部訴願決定個案或法院勞動事件判決個案為整理編輯對象,提供讀者經由個案事實及理由的敘述中,得到啟發,並以之作為自家公司法令遵循的參考。
以勞動部112年12月22日勞動法訴字第1120014325號訴願決定書為例(為方便閱讀,內文有編修):
事實:
甲公司從事乳品批發業,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經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實施勞動檢查,發現甲公司未經勞工吳君同意,以「送貨至乙公司貨品數量差異」事由,逕自吳君111年8月工資中扣減新臺幣3,975元,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案經原處分機關桃園市政府審查屬實,依同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及第80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甲公司罰鍰2萬元,並公布甲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自即日起改善。
理由:
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2年11月16日台82勞動2字第62018號函略以,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如勞工因違約或侵權行為造成雇主損害,在責任歸屬、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其賠償非雇主單方面所能認定而有爭議時,得請求當地主管機關協調處理或循司法途徑解決,但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勞動部104年11月11日勞動條2字第1040027481號書函略以,工資為勞動者給付勞務之對價,為其賴以維持生活所必需,雇主本不得恣意扣發工資。爰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所稱「另有約定」,限於勞雇雙方均無爭議,且勞工同意由其工資中扣取一定金額而言;如勞雇雙方對於約定之內容仍有爭執,雇主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工資係勞工因工作獲得之報酬,為其維持經濟生活最重要之財源。為保障勞工生活,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乃明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所稱之「全額」,乃指工資不能以各種名目予以折扣、減額;但書所稱「勞雇雙方另有約定」,係限於勞雇雙方個別協商後,勞工同意由其工資中扣取一定金額而言,如勞雇雙方對於約定之內容、認定仍有爭執,或對於扣取之數額未能合意,或根本未徵詢個別勞工之意見,自不允雇主單方、片面認定後,逕自扣發薪資或逕為抵銷而不全額給付工資。
依甲公司勞動檢查所述,其所扣取之3,975元為吳君送貨至乙公司貨品數量有差異,致甲公司遭廠商罰款,乃由吳君負擔該款項。互核甲公司所提與吳君之勞動契約第2條規定:「工作內容:1.負責客戶面、業務面運作管理。2.固定客戶巡補、商品陳列及帳款回收。」難謂甲公司與吳君已約定就貨品數量差異之罰款係由吳君負擔,而有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但書規定之適用。訴願人所訴,並不可採。
縱吳君有因送貨至乙公司貨品數量差異,造成甲公司損害之情事,甲公司亦應與吳君進行協商確認損失數額,且經吳君同意後,方得由吳君之工資中扣除該筆金額,或是透過訴訟或協調方式請求之。本件並無具體事證可資認定甲公司受有損害之數額;亦無經吳君同意可逕自於工資中扣減3,975元,原處分於法應無違誤。
看更多
0 0 53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