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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資源信息系統(Human Resource Information System,H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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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O

03/11 09:14

2026 最新 HRM 人資系統廠商推薦比較,選擇 HRIS 前先比較各家功能與評估三大指南!
隨著企業數位轉型加速,越來越多公司開始導入人資系統(HRM / HRIS) 來管理員工資料、薪資計算、出勤排班與招募流程。當員工人數逐漸增加時,如果仍依賴 Excel 或人工流程,不僅容易出錯,也會讓 HR 花費大量時間處理行政工作。
一套合適的人資系統能夠自動化薪資計算、出勤管理與人事流程,讓 HR 團隊從繁瑣的行政作業中解放,將更多時間投入在人才發展與企業策略上。
人資系統怎麼選?企業在評估人資系統時的三大核心面向
1.功能是否符合企業制度?
每個產業的人資需求都不盡相同,例如製造業需要複雜的排班與輪班制度,服務業則是多門市考勤,科技業更是注重在優化招募流程與績效管理。
這時,人資系統是否能提供除了人事、考勤外的選購模組,如薪資、排班、招募、自訂表單...等,就是企業評估人資系統的一大要點。
近年來法規頻繁變動,在跨國集團的人事管理上,企業也需要評估各國廠區如何快速因應異地法規。
2.系統架構是否符合企業規模?
雲端 SaaS 按月或按人數付費、導入快速、維護成本低,適合中小型或快速成長公司;地端則常見於大型企業或集團型公司,客製化程度高、資料掌控度高。
3.系統是否可整合與未來擴充性?
企業在導入人資系統時,通常不會只使用單一系統,還可能整合 ERP 系統、招募系統、BI 分析工具...等,因此 API 串接能力、系統彈性與未來擴充性,都是選擇人資系統的重要評估因素。
2026 人資系統公司推薦名單精選總整理
資通 HCP:台商最佳人資戰略夥伴
資通電腦推出的 HCP(Human Capital Planner)人力資產管理系統,是一套專為中大型企業與集團型企業設計的 HRM 系統。系統整合人事管理、薪資計算、差勤管理、保險與招募等功能,並支援多組織架構、跨國據點與複雜排班制度,適合員工人數較多或組織架構複雜的企業。
此外,HCP 也提供 HRD 人才發展模組,例如績效管理、教育訓練與職能管理,另有獨立模組-招募管理系統,讓企業可同時管理 人事行政與人才發展流程。
優點:
• 支援多組織架構與跨國據點管理
• 薪資計算與差勤排班彈性高,可支援多種輪班制度
• 可整合 ERP、BI 或其他企業系統
• 因應勞動法規與稅制更新調整
• 可處理大量人事資料與差勤資料
缺點:
• 系統功能完整,導入與規劃初期通常需要較多時間
• 對於制度較簡單或員工人數較少的企業,部分功能可能較為進階
適用對象:
• 中大型企業
• 製造業與高科技產業
• 跨國企業或集團公司
• 組織架構複雜、排班制度多樣的企業
飛騰人資系統:深耕製造業的人資管理解決方案
飛騰人資系統是台灣長期發展的人資管理軟體之一,主要提供薪資計算、差勤管理、人事資料與報表管理等 HR 核心功能,在製造業與傳統產業中擁有相當多導入案例。
系統設計較偏向企業既有流程管理,許多企業會依照自身制度進行客製化設定,使系統更貼近公司的人事制度。
優點:
• 薪資與差勤管理功能成熟
• 在製造業與傳統產業有長期導入經驗
• 可依企業制度進行客製調整
缺點:
• 系統介面與操作體驗較偏傳統架構
• 若企業希望高度行動化或雲端化管理,可能需要額外規劃
適用對象:
• 製造業
• 傳統產業
• 已有地端系統架構的企業
Femas 鋒形人資系統:服務業排班與考勤管理的專業人資系統
鋒形科技的人資系統主要以雲端差勤與排班管理為核心,特別適合門市型企業與服務業。系統支援多據點打卡、班表管理與行動 App 打卡,讓 HR 可以快速掌握員工出勤與班表安排。
對於需要頻繁排班或跨門市管理的企業,鋒形系統能有效減少人工排班與薪資計算的負擔。
優點:
• 排班與差勤管理功能完整
• 支援行動打卡與多據點考勤
• 雲端架構導入速度快
缺點:
• 系統核心較聚焦在差勤與排班管理
• 若企業需要完整 HRD(績效、訓練等)模組,可能需要其他系統搭配
適用對象:
• 餐飲業
• 零售業
• 連鎖門市企業
• 勞力密集型產業
Apollo 人資管理系統:行動化人資管理的雲端 HR 平台
Apollo 是一套雲端人資管理系統,提供 打卡、差勤、排班、薪資、簽核與人事資料管理等功能,並支援行動 App 操作,讓員工與主管可以透過手機完成 HR 行政流程。
系統強調 HR 行政流程數位化,能讓企業將紙本流程轉為線上作業,例如請假、簽核與薪資結算等流程。
優點:
• 雲端架構導入快速
• 行動打卡與行動簽核功能完整
• HR 行政流程數位化程度高
• 可管理從小型企業到大型組織的人事資料
缺點:
• 若企業制度較複雜或組織規模龐大,可能需要進行客製化
• 進階 HR 分析與 BI 功能通常需搭配其他工具
適用對象:
• 中小企業
• 科技公司
• 新創企業
• 希望導入行動化 HR 管理的企業
104 企業大師:結合招募與管理的一站式 HR SaaS 平台
104 企業大師是由 104 人力銀行推出的雲端人資系統,主打招募與 HR 管理整合。企業可從招募、報到、人事資料到差勤管理進行一站式管理。
系統採用 SaaS 模式,企業可透過訂閱方式使用,導入速度相對快速。
優點:
• 與 104 招募平台整合
• SaaS 模式導入門檻較低
• 操作介面較容易上手
缺點:
• 系統功能多為標準化模組
• 對於制度複雜或組織規模較大的企業,客製彈性可能較有限
適用對象:
• 中小企業
• 新創公司
• 需要快速導入 HR 系統的企業
常見 FAQ 導入人資系統前必問的問題
Q1:公司幾人以上適合導入人資系統?
通常當企業員工數達到 50–100 人以上,Excel 或手動管理就會開始出現效率與錯誤問題,此時導入 HR 系統能有效降低行政成本。而當公司規模達到 200 人以上,除了基本的人資系統(HRM)、人才發展系統(HRD),在系統功能需求或作業流程調整的彈性、未來營運是否保有更多功能擴充性,更是評估 HR 系統的一大重點。
Q2:HR 系統可以整合 ERP 嗎?
大多數 HR 系統都提供 API 串接、檔案匯入匯出,可以整合 ERP、財務系統或 BI 平台。
Q3:導入 HR 系統需要多久?
依企業規模不同,中小企業需要導入時間約 1–2 個月,中大型企業與集團企業則需要更長的導入時間。
總結:選對人資系統,讓人資團隊從繁瑣的手動工作中解放!
在 AI 與數位轉型的時代,人資系統已成為企業管理的重要基礎建設。
一套好的 HR 系統不僅能:
• 自動化薪資與出勤管理
• 降低人為錯誤
• 符合法規與合規需求
• 提升 HR 作業效率
更能讓 HR 從繁瑣的行政工作中解放,轉而專注在人才發展與企業策略管理。
因此,在選擇人資系統時,企業應從功能需求、系統架構、整合能力三個面向進行評估,才能找到最適合自身發展的人資管理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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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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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穎 Gavin T. Chiu

人資副理|104Giver職涯引導師 第003202410063號

2025/08/02

人資職涯起點怎麼選?大、中、小公司完整分析|我要當HR!
【公司規模對人資職涯的影響】
同樣是人資,在不同規模的公司工作,無論是任務範圍、深廣度、乃至於職涯走向,都會有截然不同的體驗。
在這篇文章,我們不以員工人數,而是透過人資人員編制的多寡,說明公司規模為人資人員發展帶來的差異與優劣勢:
→大型公司:有明確分工,每種功能別或任務別都由專門人員甚至是團隊來負責。
→中型公司:有初步分工,一位人資人員可能要負責辦理一到兩項功能別的職務。
→小型公司:只有一位專責人資,有時甚至需身兼總務、財會、行政等其他職務。
■大型公司
|特徵
●公司發展相對穩定。
●通常具備成熟的人資體系,有完整的規章制度和作業流程。
●人資分工非常細緻,能把一項任務做到非常深入。
|優點
●擴展眼界:有機會接觸一流的人資實務與完整的人資體系,以及諸如組織發展、跨國人才管理等規模夠大的公司才可能存在的職務內容。
●專業深度:在細緻的分工下,能夠深度鑽研與優化所負責的職務內容。
●發展機會:複雜的組織架構與充足的資源,能提供更大的晉升、輪調、調薪成長空間。
|缺點
●專業廣度:由於職掌相對狹隘,如果又缺乏輪調機會,將難以歷練其他功能實務。
●晉升速度:對新人而言,即使表現再優異,前面可能已經有很多前輩排隊等待晉升管理職,因此需要時間與機會。
|職涯
●擔任主管職,有機會成為知名企業的「人資長」。
●擔任專業職,有機會成為特定產業/特定功能別的「人資專家」。
■中型公司
|特徵
●公司人數與制度成熟度介於大、小企業之間。
●人資職能有初步分工,但仍需肩負多樣任務。
●通常正在建立或優化人資制度,變動與學習機會並存。
|優點
●體系建構:有機會參與公司制度的建置與優化,是從0到1的重要推手。
●功能整合:可能負責一到兩項職能,能比大型公司更快熟悉跨功能協作模式。
●發展彈性:公司規模尚未定型,給予人資發揮創意與嘗試新作法的空間。
|缺點
●角色拉鋸:在分工未定型的情況下,容易遇到職責模糊、溝通界線不清等挑戰。
●晉升空間:晉升的職位數量較大型公司少,且組織編制很可能並沒有專屬人資的高階職位,必須與財會、行政等後勤人員共同競爭綜合管理的主管職。
|職涯
●擔任主管職,視組織編制情形,有機會成為「人資主管」或「行政主管」。
●擔任專業職,透過統整多項功能,有機會成為「策略型人力資源管理者」。
■小型公司
|特徵
●公司可能是新創、微型企業或家族事業,發展相對不穩定。
●通常沒有人資體系,也缺乏完整的規章制度和作業流程,執行方式充滿彈性。
●只有一位人資,所以事事必須親力親為,甚至可能兼任其他非人資職責。
|優點
●專業廣度:能夠快速累積全方位實戰經驗。
●晉升速度:假如加入創業前期的公司,有機會透過優異的表現獲得破格晉升。
●高自由度:小型企業相對沒有框架或窠臼,可以嘗試許多創新人資管理措施。
|缺點
●資源限制:因為員工人數少,比較沒有機會從事複雜的專案;同時,能夠提供人資的薪酬或培訓都相對有限,整體而言比較容易碰觸到職涯天花板。
●專業深度:全方位意味著難以深度耕耘每項職責的執行層次,容易導致廣而不精。
|職涯
●擔任主管職,有機會成為綜管行政、總務、採購等後勤單位的「行政主管」。
●擔任專業職,有機會成為「全方位人資管理者(俗稱Full-function HR)」。
【每一種選擇都會是最好的起點】
新人想選擇哪一種規模的公司做為職涯起點都可以,並沒有好壞對錯之分,反而與自己嚮往的工作型態更加相關。
■工作型態適配度
→大型公司:適合希望累積專業深度、喜歡制度化的環境、想穩中求勝的人。
→中型公司:適合希望快速熟悉人資功能各面向、體驗架構與彈性並存的人。
→小型公司:適合希望自由度高、從零開始、快速累積全方位實戰經驗的人。
■職涯轉換可行性
小型公司人資,可以在累積全方位經驗後,找到想要深度耕耘或特別擅長的功能別,跳到中大型公司從事單一功能的職務;中大型公司人資,也可以在了解成熟的人資體系與運作模式後,跳到小型公司幫忙建構人資體系,創造價值。
需要留意的是,在轉換規模時,必須適應不同文化與管理邏輯。從小公司跳到大公司,要習慣繁瑣的流程、規範與辦公室政治;從大公司跳到小公司,則要承擔更高的獨立作業壓力與多工模式。
因此,並沒有一定要選擇哪一種公司規模才是好的,這因人而異;也不是一選擇待在特定規模的公司後,就從此無法轉換。更重要的是,透過不斷摸索與嘗試,找出自己偏好與擅長的工作型態,然後投入對應規模的公司。選擇最適合自己的工作環境,才能發揮最大的價值,進而實現自我。
無論你現在或未來想為哪一種規模的公司工作,都可以把每一段經歷,當作成為「理想人資」的重要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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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的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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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宏文 知識長

集團法務長

2025/07/08

看案例得啟發系列_雇主以勞工運送貨品差異短少,直接於工資扣減3,975元,可以嗎?
本系列是以勞動部訴願決定個案或法院勞動事件判決個案為整理編輯對象,提供讀者經由個案事實及理由的敘述中,得到啟發,並以之作為自家公司法令遵循的參考。
以勞動部112年12月22日勞動法訴字第1120014325號訴願決定書為例(為方便閱讀,內文有編修):
事實:
甲公司從事乳品批發業,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行業。經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實施勞動檢查,發現甲公司未經勞工吳君同意,以「送貨至乙公司貨品數量差異」事由,逕自吳君111年8月工資中扣減新臺幣3,975元,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案經原處分機關桃園市政府審查屬實,依同法第79條第1項第1款及第80條之1第1項規定,裁處甲公司罰鍰2萬元,並公布甲公司名稱、負責人姓名、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並限自即日起改善。
理由:
改制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2年11月16日台82勞動2字第62018號函略以,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如勞工因違約或侵權行為造成雇主損害,在責任歸屬、金額多寡等未確定前,其賠償非雇主單方面所能認定而有爭議時,得請求當地主管機關協調處理或循司法途徑解決,但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勞動部104年11月11日勞動條2字第1040027481號書函略以,工資為勞動者給付勞務之對價,為其賴以維持生活所必需,雇主本不得恣意扣發工資。爰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所稱「另有約定」,限於勞雇雙方均無爭議,且勞工同意由其工資中扣取一定金額而言;如勞雇雙方對於約定之內容仍有爭執,雇主不得逕自扣發工資。
工資係勞工因工作獲得之報酬,為其維持經濟生活最重要之財源。為保障勞工生活,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乃明定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所稱之「全額」,乃指工資不能以各種名目予以折扣、減額;但書所稱「勞雇雙方另有約定」,係限於勞雇雙方個別協商後,勞工同意由其工資中扣取一定金額而言,如勞雇雙方對於約定之內容、認定仍有爭執,或對於扣取之數額未能合意,或根本未徵詢個別勞工之意見,自不允雇主單方、片面認定後,逕自扣發薪資或逕為抵銷而不全額給付工資。
依甲公司勞動檢查所述,其所扣取之3,975元為吳君送貨至乙公司貨品數量有差異,致甲公司遭廠商罰款,乃由吳君負擔該款項。互核甲公司所提與吳君之勞動契約第2條規定:「工作內容:1.負責客戶面、業務面運作管理。2.固定客戶巡補、商品陳列及帳款回收。」難謂甲公司與吳君已約定就貨品數量差異之罰款係由吳君負擔,而有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但書規定之適用。訴願人所訴,並不可採。
縱吳君有因送貨至乙公司貨品數量差異,造成甲公司損害之情事,甲公司亦應與吳君進行協商確認損失數額,且經吳君同意後,方得由吳君之工資中扣除該筆金額,或是透過訴訟或協調方式請求之。本件並無具體事證可資認定甲公司受有損害之數額;亦無經吳君同意可逕自於工資中扣減3,975元,原處分於法應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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