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別於一般上市櫃公司,在營運/財務/治理大都公開透明,容易跟投資人溝通。新創公司如何在產品/商模尚在驗證階段,建立良好的投資人關係,以下兩篇文章可供參考。
一、建議要跟投資人建立3個100%的關係。也就是"信任、溝通和支持"。
1. 100%信任: 要建立信任,開誠布公是首要條件,投資人要的不是鉅細靡遺地了解,而是在重要預算的審核或是關鍵事務的決策,可以找他們討論。同理,若是前期投資人一旦認同創辦人/CEO的能力,就應該賦予100%授權
2. 100%溝通, 包含行業競爭分享、營運執行彙報 & 核心人員招募的100%溝通
3. 100%支持,並非無條件地接受創辦人/CEO,而是指投資人認同創辦人/CEO的專業能力。他相信創業者的任何決定都是為了共同目標前進,並以支持的態度來審核與判斷。
二、募資時,你有想過投資人要什麼嗎?
1. 確認投資意向: 在投資意向書或投資條件書中的股權交易條件,如果不利創業家或是新創公司的被投資條件,除非這時候已協商確定,不然寧先留白也不要恣意應允,否則很容易埋下後續破局的種子,造成浪費這段時間的成本,殊為可惜。
2. 盡職調查,進行投資評估: 在DD過程中,基本的真實資訊是必要的。如有違反,則會導致交易案違約破局。創業家對於陌生的投資人也要DD,不要因為有被投資機會就沖昏了頭,特別是國外的投資人,其背景資訊相對模糊,儘管交易談判進展順利,但執行時才發現投資款無法到位、甚至是投審會的限制等。
3.投資條件書: 投資條件書多會擬定公司估值,而這個估值可能在DD後有所變動(通常是被下修)
4. 投資協議: 會規範具體交易方式、交割條件、協議生效的先決條件、聲明及擔保事項等。有些另會透過「股東協議」以約束其他原始股東,強化控制。 例如: 董監席次及經營團隊拘束條款、股權轉讓限制、優先權、反稀釋條款、退場機制等
很多創業家會以IPO為出場目標,但其實還有併購或是專屬或獨家合作關係。如何務實和投資人規劃好公司合作每個階段的任務及退場,讓雙方對於目的有一致認識,方能共存共榮,也是公司持續往前走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