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習

職安衛管理

確保工作環境安全、健康,避免職業災害和疾病發生。透過風險評估、制定安全規範、推動健康促進和緊急應變計畫,保障員工身心安全。提升企業形象與員工滿意度,降低因意外造成的損失與法律風險,促進工作效率與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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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如何從管理制度面來因應以及預防職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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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必修課|職業安全衛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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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CP資安專業人員認證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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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應對&常見違規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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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證照

考取專業證照,讓能力被市場看見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是一項專業證照,通常涉及在工作場所中負責安全衛生管理的人員。持有這張證照的人通常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和技能,能夠有效地管理和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的工作。 乙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可從事的工作項目:1.職業風險管理:進行風險評估,制定職業安全衛生控制措施,預防事故與職業病。2.安全衛生教育管理:管理安全衛生訓練,提升員工職業安全意識與自保能力。3.法規遵循與執行:確保職業場所遵守安全衛生法規,執行安全政策與程序。4.安全衛生巡檢:定期管理職場安全衛生巡檢,識別並改善隱患。5.災害事故管理:處理職業災害,從管理角度分析原因,制定預防策略。6.健康監測與促進:管理職業健康監測,提出改善職場環境與促進員工健康的建議。 這張證照通常需要通過相應的考試才能獲得,考試內容涵蓋職業安全衛生的基本原則、法規法律、風險評估、事故調查和預防措施等方面的知識。持有這張證照的人可以在各種不同的行業和企業中工作,包括建築、製造、醫療保健等領域,他們的職責通常包括制定和執行安全政策、監督工作場所的安全環境、培訓員工遵守安全規定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職業安全與環境衛生知識 |
一個負責設計和實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劃的專業人員。他們需要了解相關法律法規,評估和管理工作場所的風險,提供培訓和監督以確保員工的安全和健康。
TIPCI臺灣國際專業認證學會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為專業證照,主要培訓持有人具備職場安全衛生管理能力,能協助企業推動安全衛生政策、執行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確保工作環境符合法規要求,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率。持證者適合在製造業、建築業及其他高風險產業擔任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職務,提升企業整體安全文化,保障勞工權益並促進工作場所健康與安全。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是指具備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知識與技能,能夠協助企業執行安全衛生管理工作,預防職業災害,維護勞工健康的專業資格。持證人需熟悉職場危害辨識、風險評估及防範措施,並能推動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改善計畫,確保工作環境符合法規標準,促進企業安全文化的建立與持續改進。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營造業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營造業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旨在培訓具備營造工地安全衛生管理能力的人員,確保工地作業符合相關法規與標準,預防職業災害發生。持證者需熟悉安全衛生法規、危害辨識、風險評估及防範措施,能有效指導及監督現場作業人員落實安全措施,維護工作環境安全,提升整體營造工程品質與勞工健康保障。
尚未查核發照單位
職業衛生管理師 |
職業衛生管理師證照旨在培養具備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知識與技能的專業人才,能有效評估工作環境中的危害因素,制定並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保障勞工健康與安全。持有此證照者熟悉相關法規標準,具備風險評估與事故預防能力,能協助企業建立完善的職業衛生管理體系,提升工作場所安全水準,促進勞動環境的持續改善。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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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法新制上路】職場霸凌防治等3大修法重點盤點|專區指引資源下載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7月1日正式施行,修法首次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更同步強化源頭安全設計與承攬管理責任。勞動部同步釋出指引、Q&A與教育訓練資源,本文整理職安法新制3大修法重點,以及「職安法修法專區」及「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相關資源。 文/《104職場力》整理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職安法新制修法重點一、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保障勞工心理健康二、強化源頭防災,建置主動安全管理機制三、加強承攬管理,提升高風險作業安全職安法修法專區相關資源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相關資源104人力銀行發布企業職場霸凌指引 《職業安全衛生法》(簡稱職安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於7月1日起正式全面施行。勞動部指出,這是職安法自2013年修正以來最大幅度之制度革新,除首次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外,更同步強化工程源頭安全設計、企業自主安全管理及承攬管理制度,象徵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正式由「事後處理」邁向「源頭預防」。 勞動部表示,過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多偏重於事故發生後之監督檢查及裁罰,本次修法將安全思維全面前移,要求企業從規劃設計、風險評估到日常管理,主動辨識危害、落實預防措施,建立以風險管理為核心之安全文化。 為協助企業順利接軌新制度,勞動部同步完成11部配套子法、指引、Q&A、教育訓練教材及數位學習資源,提供企業及勞工遵循運用。 職安法新制修法重點 此次修法主要重點如下,並納於各相關子法: 一、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保障勞工心理健康 為保障勞工之心理健康與人格尊嚴,此次修法依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特別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明定雇主防治義務:事業單位必須建立明確之職場霸凌預防、申訴、調查及處理機制。 增設外部申訴管道:若霸凌事件之行為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受害者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由公權力介入調查,提升調查程序的公正性與公信力,完善勞工權益保障。 圖片來源/勞動部 延伸閱讀:終極懶人包:職場霸凌新法7月上路,從制度、培訓到舉證,HR合規行動圖解主管下班傳LINE就算職場霸凌?勞動部揭「判斷標準」、不必然違規 二、強化源頭防災,建置主動安全管理機制 修法著重於在事故發生前即建立防護網,透過《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將安全思維前置: 設計階段納入安全考量:要求工程或機械設備在「規劃設計階段」,就必須進行風險評估,將製程與施工安全納入設計圖說,從根本消除潛在危害。 日常營運應落實風險管理:強化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要求企業將主動風險鑑別與控制融入日常營運。 圖片來源/勞動部 三、加強承攬管理,提升高風險作業安全 針對高風險營造工程或多級承攬之作業環境,此次修法進一步強化原事業單位(營造廠)的統合管理責任及各級承攬人之安全管理義務: 落實承攬管理責任:原事業單位不得以發(轉)包為由卸責,必須落實事前告知、巡視、協調及指揮等統合管理作為。 提升多級承攬安全性:明定各級承攬人之間的橫向聯繫與安全防護責任,避免因管理斷層或責任不清導致職災發生。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動部提醒,各事業單位應儘速檢視並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相關法令規定;如有法令諮詢或輔導需求,可向各地勞動檢查機構或勞工主管機關洽詢。相關法規、Q&A及數位學習資源,已公布於職安署官網「職安法修法專區」及「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歡迎企業及勞工多加利用。 職安法修法專區相關資源 新修職業安全衛生法專區新修職安法常見問答▶ 點擊前往▶ 點我下載 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相關資源 勞動部職安署官網設有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提供相關資訊,歡迎參考利用: 防治職場霸凌新法及配套措施簡報防治職場霸凌QA一次看▶ 點我下載▶ 點我下載職場霸凌常見問答-事業單位篇職場霸凌常見問答-勞工篇▶ 點擊下載▶ 點擊下載 104人力銀行發布企業職場霸凌指引 104人力銀行也製作發布企業職場霸凌指引,提醒企業注意即使部分行為未必立即構成職場霸凌,但仍可能成為高風險管理行為,建議企業應透過人資部門及內部教育訓練,整理常見爭議案例並提醒主管避免類似行為,降低未來申訴風險。 104 職場霸凌防治新法 企業實務指引 ※ 104人資學院特別製作《職場霸凌防治新法 企業實務指引》,完成問卷即可下載運用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員工擅自公開監視器畫面,公司要承擔哪些法律風險與責任?

日前曾發生在某旅館任職的人員,私自上網在社群媒體上公開自己與多個監視器畫面「同框」的自拍照,並狂妄寫下「隨便我看超爽」的言論,因此引發社會撻伐與關注。事後該旅館雖緊急停止該名員工的職務和系統權限,並展開內部調查和責任追究,但公司是否仍因員工的「個人行為」而導致法律責任呢?律師為您詳細解答相關的風險與責任。 文/勝綸法律事務所 【案例】自稱任職於某旅館的男子在社群網站上張貼自己與多個監視器畫面同框的自拍照,並寫下「1晚1萬多塊的房間隨便我看超爽」,而遭到諸多網友質疑該旅館在管理上顯有疏失。雖然該旅館立刻發表聲明表示已停止該男子的所有職務與系統權限,並開始展開內部調查及追究責任,但除了商譽上的影響外,該旅館是否可能因為員工的行為而負有法律責任呢? ▲ 圖片來源:勝綸法律事務所 律師解說 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9條規定:「非公務機關違反本法規定,致個人資料遭不法蒐集、處理、利用或其他侵害當事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無故意或過失者,不在此限(第1項)。依前項規定請求賠償者,適用前條第二項至第六項規定(第2項)。」、同法第28條第2、3項規定:「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第2項)。依前二項情形,如被害人不易或不能證明其實際損害額時,得請求法院依侵害情節,以每人每一事件新臺幣五百元以上二萬元以下計算(第3項)。」 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及第195條第1項分別規定:「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民法第188條第1項並規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據上可知,如公開監視器畫面被認係不法利用個人資料而侵害他人權益,或侵害他人肖像權,被害人除了可向行為人請求損害賠償外,在行為人係因執行職務而有不法行為時,行為人之雇主亦應對被害人與行為人負連帶賠償責任。 又關於執行職務之認定,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5255號民事判決指出:「本件李○○、程○○係利用上班時間(104年3月3日下午2時許),在○○公司程○○之經理辦公室內以公司電腦,透過賴○○查詢原告配偶資料之方式,查得原告之姓名及聯絡地址,係濫用職務上之機會及執行職務之時間,在執行職務之處所不法侵害原告之權利,其在外之客觀上,已足認與執行職務有關,雖係為自己利益所為,亦應包含在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之範圍內,而○○公司復未舉證證明其對李○○、程○○及賴○○非法利用原告個人資料行為之發生已盡力防止仍不免發,自應與其受僱人即李○○、程○○連帶對原告負損害賠償責任,是原告主張○○公司應與李○○、程○○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自屬有理。」可見只要行為人係濫用職務上之機會及執行職務之時間,在執行職務之處所不法侵害他人權利,其在外之客觀上,已足認與執行職務有關,則縱使行為人是為自己利益所為,仍有可能被認為屬於民法第188條第1項所定「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之範圍內。未經公司允許擅將這些資訊洩漏,自有成立刑法第317條之「洩漏工商秘密罪」之高度可能。 延伸閱讀:把公司的內部資訊轉傳給朋友看,會構成洩密罪嗎? 結論 是以,在案例所示情形,旅館之員工在社群網站上張貼多個監視器畫面之行為,不但該員工可能因構成不法利用個人資料、侵害肖像權而負損害賠償責任;旅館亦可能因其員工係濫用職務上之機會及執行職務之時間,在執行職務之處所不法侵害他人權利,其在外之客觀上,已足認與執行職務有關,故除非旅館能依民法第188條第1項但書證明其就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或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否則將對被害人亦負損害賠償責任。 (原文標題:員工恣意公開公司監視器畫面,公司的風險及責任?)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職場霸凌防治新法7/1上路! 勞工心理安全正式納入企業管理責任

《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即將於7/1正式上路,104人資學院今日(6/23)舉辦「職場霸凌防治新法前哨論壇」,吸引超過3,000位人資及職場工作者報名。勞動部政務次長李健鴻於論壇中指出,合理管理不能逾越勞工尊嚴,績效要求不能用羞辱來獲取。104人力銀行人才永續長鍾文雄說,新法翻轉管理邏輯,並究責強化與吹哨者保護。臺大工商管理系暨商研所教授陸洛指出,不限弱勢群體或女性,任何人包括表現優秀的員工,都可能是被霸凌的受害者,營造心理安全感是成功團隊最重要的動力。104人資學院歡迎企業填寫問卷(https://tw104.pse.is/98rpgx)索取《企業實務指引》,為政策上路做足準備,打造具備心理安全感的健康職場環境。 從「物理安全」邁向「心理健康」 有毒職場環境零容忍   勞動部政務次長李健鴻於論壇中表示,本次立法希望以明確法律劃出保障勞工的底線,要求雇主負起職場霸凌的防治責任,讓職場成為彼此信任與尊重的環境,企業應將職場心理健康納入日常管理,合理行政管理仍是企業營運必要的一環,但「合理管理不能逾越勞工尊嚴,績效要求不能用羞辱來獲取」,任何逾越業務必要範圍並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危害的行為都不應被容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副組長彭鳳美強調,不論企業規模大小,雇主都必須主動規劃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措施: 規模門檻:10人以上應設申訴管道;30人以上須訂定防治措施;100人以上需成立調查小組。 雇主法律責任:違者除面臨行政罰鍰外,若霸凌導致員工身心疾病或發生意外,雇主須負擔職災補償責任;若受害勞工身心受損,雇主與加害者需連帶負負擔民事損害賠償。 強制公開名單:若發生違法事由,企業與雇主姓名將全數揭露,恐影響企業ESG評等。 管理邏輯的翻轉 企業因應機制與實務防線   104人力銀行人才永續長鍾文雄表示,本次修法不僅是數字與罰鍰的提升,更是整個「管理邏輯的翻轉」。職安法2.0核心涵蓋三大支柱:「定義升級與心理安全」、「源頭管理與生態系延伸」及「究責強化與吹哨者保護」,讓員工安全防護網正式從生理安全延伸至心理安全層次。   鍾文雄特別針對新法下的「職場霸凌認定」與「企業防線」提出實務建議: 職場霸凌認定要素:新法明文定義職場霸凌包含言語暴力、社交排斥、職務干預、權益濫用、名譽侵害,且適用範圍除實體工作場所外,也包含遠距工作、電子通訊(Line/Email)。 新舊制罰則與責任關鍵對比:過去若發生職場霸凌,企業多採取內部協調,新法實施後,不僅內外部調查將會介入且將針對負責人個人開罰;若負責人為被申訴人,勞工得跳過內部程序逕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負責人個人將被開罰最高100萬元。 「受理要件」與「程序控管」防線:許多企業擔心制度被濫用,鍾文雄指出新法申訴機制實則建立了三道防線:一是「具名與書面化」以合理化申訴門檻 ;二是「受理要件審查」,明定六大不予受理類型(如性質不符、內容不具體、匿名等);三是「期限與程序控制」,申訴時效為行為終了後3年內,受理單位亦須在10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從根本打造「心理安全感」 建立充滿信任感的職場環境   台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暨商學研究所陸洛教授指出,職場霸凌本質上是系統性的權力濫用、重複發生的攻擊與刻意傷害,在權力不對等的結構下,受害者往往會產生害怕、不願投入甚至無能為力的主觀感受,不只影響員工表現與團隊效能,也嚴重傷害企業雇主形象。   陸洛教授提出,防範霸凌的根本解決之道,在於為組織與團隊建立「心理安全感」: 心理安全感指標:團隊成員是否能感受支持、犯錯不會被指責、相信主管信任、大小決策公平透明、在團隊中被授權且覺得自己有價值。 主管的角色:主管必須學會善用組織所賦予的「正式權」,透過公平開放的溝通來建立信任,而非以恐懼為基礎的「強制權」進行高壓管理。 受害者的自保與舉報:若遭遇職場霸凌,個人必須勇敢面對、及時呈報、詳實記錄、並勇於舉報提起訴願,而組織必須提供一個充滿信任感的舉報環境,讓員工知道即使提出不同意見或犯錯,也不會受到報復或貶低。 《企業實務指引》免費下載 為政策上路做足準備   面對即將到來的新制,104人資學院提供企業與上班族具體執行建議: 給企業管理層:三步驟建立防火牆 制度留痕:依據10人 / 30人 / 100人門檻盤點防治措施,除修訂內部工作規則,也須設立專責單位並公開多元申訴管道。 訓練留證:針對全員進行教育訓練,調查小組成員更需完成至少3小時的法定專門訓練。 風險預警: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與工作壓力調查,掌握心理安全感異常的部門趨勢,提早介入改善。 給上班族:掌握自保與申訴權益 詳實記錄:面對不當行為應詳實記錄時間、地點與事證。 勇敢發聲:善用公司內部或法定的匿名申訴機制。新法設有「吹哨者保護條款」,雇主絕對不得對申訴者進行降調、減薪或解僱等報復性處分。 尋求支持:職場心理安全感並非單向,與同事建立良好的關聯性與支持系統,能大幅降低職場不法侵害的發生機率。   104人資學院特別製作《職場霸凌防治新法 企業實務指引》,完成問卷(https://tw104.pse.is/98rpgx)即可下載運用,提供企業做為制度盤點與流程建置的實戰參考,幫助企業與職場工作者在7/1政策上路前做足準備,建立健康的職場工作環境。
【104職場力】

颱風天外勤安全防護:雇主責任、職災預防與勞工權益指南

颱風天外勤有哪些潛在風險?若雇主在已停班的颱風天,或於風災後指派勞工出外勤,應如何預防職災、確保人員安全並保障勞工權益?本文提供詳細防災準則和重點,協助企業落實職場安全管理,保障勞資雙方權益。 文/《104職場力》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颱風天外勤的潛在職災:雇主須主動預防風險颱風天各類外勤作業防災重點災後復原作業風險高,雇主須落實5大類作業防護要點颱風天出外勤,勞工權益要注意 颱風所帶來強風、豪雨及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及復建工作極易發生職業災害,勞動部呼籲雇主,應加強各項防災及應變措施,如有外勤作業,雇主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違反者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颱風天外勤的潛在職災:雇主須主動預防風險 根據勞動部說明,颱風期間天氣惡劣,常見的外勤作業職災風險包含:道路淹水、路樹傾倒、坍方落石、道路受損、物體飛落、電線脫落或電桿傾倒等相關災害,相較於一般勞工,其職業災害風險更高。 雇主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與勞工避難權益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定,雇主有責任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備與措施,並應設置專門的管理單位或人員,對勞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同時與勞工代表共同訂定符合實際需求的「安全衛生工作守則」。這些內部管理制度與因地制宜的運作,目的在於提升外勤人員的安全意識,並將安全落實到每一次外勤任務中。 然而,颱風天的外勤任務充滿變數,道路狀況、風雨強度以及地區受損程度都可能差異巨大,不確定性極高,因此,除了雇主必須妥善規劃外勤人員的安全防護設施外,還必須遵循「以人身安全為第一優先考量」的原則,當勞工在執行職務時,如果發現有立即性的危險,有權依規定停止作業並退避到安全場所,不會因此受到處分。 另外,若地方政府已宣布因天然災害停班,雇主若仍安排員工從事外勤作業,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條之2規定:依實際風險提供必要的防護設備,例如:救生衣、安全帽、通訊設備,以及其他保護勞工安全所需的裝備和交通工具。 總之,雇主應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以確保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 。如果雇主明知或可預見勞工所從事的工作有危害生命、身體或健康的疑慮,卻未能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就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危害辨識、評估與控制:確保颱風天外勤安全的核心 雇主應訂定颱風天外勤安全的評估機制、流程及相關表單,針對外勤勞工可能遇到的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進行風險評估,辨識潛在危害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 當颱風警報發布後,雇主應依據氣象局和媒體資訊,評估外勤區域是否可能發生強風大雨導致的道路淹水、鷹架或路樹倒塌、土石坍方、道路受損、物體飛落、電線脫落或電桿傾倒等相關危害 。 針對不同等級的風險情況,雇主或授權主管人員應採取相對應的安全管理措施,例如: 評估有顯著風險或可預見的風險時,應立即停止外勤作業。 如果評估後仍決定讓勞工從事外勤作業,雇主必須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交通工具,如限縮外勤區域、提供安全的交通工具和適當的個人防護具。 同時,雇主或主管人員應以書面形式指派外勤任務,並保存相關紀錄以備查。 建立一套完整的危害辨識、評估與控制機制,才能幫雇主有效管理並降低颱風天外勤作業的風險。 落實外勤安全管理的關鍵步驟:紀錄 實施外勤安全管理計畫並留下完整紀錄,是確保勞工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 。 雇主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要求、風險評估結果、過往事件案例等因素,定期或適時檢討風險評估結果,並在必要時進行修正;而風險評估結果應適時傳達給所有相關部門及人員知曉。 同時雇主應明確規定風險評估結果與重要控制措施執行的內容紀錄,以及這些紀錄的保存年限,這些紀錄是日後檢討改進、釐清責任的重要依據,有助於不斷完善颱風天外勤作業的安全管理。 颱風天各類外勤作業防災重點 在颱風天,若地方政府已宣布停止上班,雇主仍安排勞工從事外勤作業時,必須特別留意以下幾點: 1. 鄰水、水上作業或有發生土石流之虞的地區 應建立一套通報機制,一旦有危險發生時,能立刻通知現場工作人員迅速撤離,並搭配清楚的撤離步驟和後續的救援流程,確保人員安全。 2. 道路修復、邊坡擋土及開挖等工程 應確保邊坡有足夠的安全傾斜度,若現場有鬆動或可能掉落的土石,應事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 另外現場也應安排人員持續監控落石情形,一旦出現危險徵兆,須立即通知工作人員和機具撤離,確保人員安全。 3. 有物體飛落或倒塌風險的建築物、構造物及廣告招牌 外牆施工架應特別加強固定,並仔細檢查架體是否有損壞、繫牆桿是否鬆脫、基腳是否下陷或滑動等問題。 工地圍籬也需確保牢固,避免被強風吹起。 施工架上懸掛的帆布或廣告物應提前拆除,以防風壓過大導致架體不堪負荷而倒塌,釀成事故。 4. 使用工地塔吊作業 塔吊塔柱應加強固定,吊鉤與伸臂須妥善停放定位,並放開旋轉煞車(須先確認空轉時不會產生碰撞或觸電等危險),當風速達每秒16公尺以上時,應全面停止塔吊作業,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災後復原作業風險高,雇主須落實5大類作業防護要點 颱風過後,各地陸續展開災後搶修與復原工作,但相關作業環境風險依然極高。根據勞動部提醒,河岸清理、道路修復、橋梁拆除、工廠復原及地下作業等外勤作業,皆可能導致職業災害,雇主應依以下作業類型加強風險管理與防護措施: 1. 河岸與海岸清理作業 應建立完善的緊急應變系統,一旦發生危險,能即時通報並引導現場人員迅速撤離,同時搭配清楚的撤離流程與救援機制,避免發生溺水等重大職災。 2. 道路修復工程 應預先清除可能鬆動或飛落的土石,或設置擋土支撐;在操作挖土機、卡車等重型機具時,應由專人指揮調度,並規劃安全的機具作業動線,降低邊坡崩塌與誤操作風險。 3. 房屋、橋梁等修繕或拆除作業 作業現場須指派專人負責指揮與監督,並依照標準順序「由上而下逐步拆除」;高處作業人員應配戴安全帶,並依現場條件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以防墜落事故發生。 4. 工廠修護及復原作業 進行工廠屋頂維修時,應全程配戴安全帶,並設置必要防墜設施。在潮濕環境中使用電動機具時,須於電源連接處安裝漏電斷路器,以防漏電觸電危害。 5. 局限空間作業 應先完成空間通風與氣體檢測,確認氧氣濃度與有害物質濃度均在安全範圍內後,方可進入作業,並提供防止作業勞工缺氧、中毒、感電、崩塌、被夾捲等危害的防護設備與監測機制。 勞動部表示,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針對上述等易發生職災的項目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導致勞工罹災者,將依法查處究辦。 颱風天出外勤,勞工權益要注意 勞動部表示,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責任不在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出勤,應事前與勞工約定,包含加給工資、提供交通津貼或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必要協助等。 最後勞動部也提醒各事業單位,如果颱風天真的需要特定員工來上班,雇主一定要確保員工的安全,例如:安排勞工搭乘計程車上、下班,以確保通勤安全,萬一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勞工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有給予公傷病假及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職業災害補償的義務。 更多更詳細的資訊可至勞動部官網「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查詢,如需查看完整「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細節,或需要「颱風天外勤指派單參考例」,請點擊下方按鈕免費取得文件。 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 延伸閱讀: 職災勞工不斷申請公傷病假,雇主該如何面對? 法院認證的職災:台南阿伯下班通勤繞道吃鹹粥發生車禍 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勞動部提高最高補助金額至20萬!|職場新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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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勞工健康並監測,勞動部修正「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為引導雇主確實掌握勞工作業場所的有害暴露風險,落實保護勞工健康,勞動部修正發布《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除擴增監測項目、強化監測規劃與執行品質外,亦導入企業自主管理審核機制,讓監測制度更能落實把關,作為預防職業病及改善工作環境的重要依據。 文/《104職場力》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說明:為了更能反映勞工作業的真實暴露情況,提升整體作業環境監測的有效性與品質,於民國115年6月12日修正發布《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除擴增監測項目、強化監測規劃與執行品質外,亦導入企業自主管理審核機制,讓監測制度更能落實把關,作為預防職業病及改善工作環境的重要依據。 本次修正共有5大重點: 擴大專業參與 落實暴露評估 鼓勵自主管理 擴大監測項目及管理 加強監測機構管理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延伸閱讀:創造高互動工作環境,吸引Z世代求職者到職 根據勞動部新聞稿,本次修正共有五大重點: 一、擴增監測項目並強化監測管理 新增1-溴丙烷、甲醛、環氧乙烷等13項有害化學物質納入定期監測;另將指定鑄造及人造石等高風險行業,增列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濃度監測,以預防矽肺症等職業病發生。此外,監測結果如達容許暴露標準以上者,監測頻率將由每6個月縮短為每3個月,以督促事業單位儘速改善作業環境。 二、落實暴露評估成效 除勞動部將明確公告應監測的對象、採樣數量及頻率等事項,使樣本數具代表性外,並要求雇主透過適當的採樣策略及統計分析方法,以掌握勞工實際暴露情形。 三、擴大專業人員參與 將應組成監測評估小組研訂監測計畫的事業單位規模,由勞工人數500人以上降低門檻為300人,擴大納入職業衛生技師等專業人員參與,協助事業單位提升監測規劃與暴露評估品質。 四、鼓勵企業落實自主管理 對於作業環境監測制度完善、管理成效良好且長期暴露風險低的事業單位,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得合理調整監測頻率,以鼓勵企業持續投入資源強化自主監測管理。 五、強化監測機構管理 明定監測機構如刻意規避正常作業或高暴露作業場所辦理監測,將依法處罰;同時擴大查核量能,授權勞動檢查機構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查核,以提升監測品質及公信力。」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法將使監測結果更能反映勞工實際暴露情形,協助事業單位採取有效改善措施。考量新增監測項目及暴露評估制度、監測管理成效審查等相關配套措施之建置,需提供雇主、監測機構及相關專業人員充分準備時間,本次修正的部分規定自116年1月1日起施行。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QA一次看! Q:這次修正有哪些重點?A:1. 擴增調整監測項目及實施作法。2. 導入暴露評估制度。3. 加強專業技師參與。4. 鼓勵企業強化監測自主管理。5. 強化監測機構管理。 Q:為使雇主及監測機構實施的作業環境監測,能真實反映勞工暴露風險,勞動部修正了什麼?A:1. 明定雇主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實施方式辦理。2. 未來會公告明確應監測的對象、採樣數量及頻率等事項,使樣本數具代表性,並透過統計分析的暴露評估方法,以掌握勞工暴露狀況。3. 凡監測結果達容許暴露標準以上者,監測週期由每6個月縮短至每3個月1次,以督促雇主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於改善後重新評估。4. 修法前要求500人以上事業單位,監測計畫應由執業職業衛生技師參與研訂,勞工人數將下修至300人,讓專業人員參與。5. 為擴大稽查量能,授權勞動檢查機構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查核。6. 明確規定當監測機構刻意規避正常作業或高暴露場所實施監測,可罰6-30萬,情節重大得撤銷或廢止監測機構認可。 Q:這次修正擴增調整監測項目,有哪些主要變動?A:本次蒐集職業流行病學的研究與實際案例,增加13種應實施監測的有害物質(如甲醛、環氧乙烷等)。吸入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會導致肺部纖維化,進而演變為矽肺症、肺癌,未來將指定業別(如:陶瓷、玻璃、人造石材製造加工及鑄造業等),應定期監測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濃度。 Q:如何強化監測自主管理?A:因部分製程場所的作業環境監測結果常呈現未檢出(ND值)或極低濃度,這次修法新增事業單位監測自主管理審查機制。對於具完善作業環境監測制度及管理成效良好者,其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得於一定期間合理放寬對低風險場所定期實施監測頻率規定,引導事業單位落實監測制度有效性。 Q:這次修法什麼時候上路實施?A:這次修正新增作業環境監測項目、暴露評估報告撰寫及作業環境監測管理成效審查制度等。為了提供適當的緩衝時間,讓雇主、監測機構、執業職業衛生技師及主管機關等各方,能有充裕的時間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相關制度至2027年1月1日施行。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QA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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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5大重點一次看!職場霸凌列專章、死亡職災最高罰150萬

立法院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計修正25條文(新增6條文),此為自2013年職安法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的調整,本次修法提高處罰額度(行政罰最高300萬、刑事罰最高關5年、罰金150萬元),並且增訂條文明確「職場霸凌」定義,強化雇主的預防責任等等,我們為您整理完整資訊。 文/《104職場力》小編 立法院於2025年12月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計修正25條文(其中新增6條文),是自民國102年職安法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的調整。 根據三讀條文明訂,該次修法提高處罰額度。行政罰方面,違反安全設施罰鍰5萬至300萬元;違反管理措施罰鍰3萬至75萬元。刑事罰方面,發生死亡職災最高刑期關5年、罰金150萬元;發生3人受傷職災最高刑期關3年、罰金100萬元。 勞動部部長洪申翰感謝立法院委員及各界支持,本次修法是提升我國整體勞動環境之關鍵行動,主要核心在於「工安預防全面化」及「職場霸凌法制化」,以因應近年來重大職業災害未能有效下降、營造工程職業災害占比仍高,以及社會各界關切職場霸凌防治等問題。 「職業安全衛生法」五大修正重點 勞動部透過新聞稿說明,本次職安法修正重點如下: 強化營造工程源頭防災:為降低營繕工程職業災害,增列事業單位(工程業主)將其一定規模以上營造工程交付規劃、設計及施工時,應依工程特性分析潛在危害,編製安全衛生圖說、規範及經費,並使施工者採取預防作為。 加強承攬安全管理:要求事業單位交付承攬時,應實施風險評估並據以危害告知,並規範事業單位出租或出借工作場所、設備時,應事前完成危害告知。此外,亦擴大共同作業之防災管理,增列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器具及人員之進場管制,各級承攬人應比照原事業單位辦理防災事項及配合承攬管理義務,且工程業主將工程交付二個以上施工者施工時,應指定其中一施工者負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責任。 完善職場霸凌防治:(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定明職場霸凌定義,及雇主應依事業單位規模訂定申訴管道及規範,並予以公開揭示等不同防治措施。 強化職場霸凌內部申訴之調查、處理機制與調查人員應遵守之利益迴避事項,並提供申訴人協助及保護措施;定明雇主應將申訴案件及處理結果登錄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 建立職場霸凌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時之外部申訴、調查及處理等機制,定明勞工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之程序及期限;地方主管機關並得請專業人士或民間團體協助調查。 提高處罰額度:為督促雇主積極預防職業災害,要求事業單位善盡職業安全衛生防災責任,適度提高刑事罰刑期與罰金及行政罰鍰額度,以發揮遏止不法,符合社會期待。 增訂違法雇主違反法條及罰鍰金額等公布事項:基於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公益之必要,並使社會大眾適時獲取相關資訊,針對違反本法規定者,公布事項增列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於發生職業災害者,並增加公布發生日期、發生地及罹災人數。 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法是政府持續精進職業安全衛生制度,保障勞工權益之具體展現,勞動部已啟動相關附屬法規之訂定、修正作業,及規劃相關配套措施,俾從法制面到執行面,有效達成修法目的,建構更安全、健康及友善的職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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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法新制7月上路 工程業主納防災責任、分3年納管

2026-04-28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修正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預計七月上路,將導入源頭管理,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工程業主在交付規畫、設計及施工前分析潛在危害,採取預防作為及編列安衛費用等。勞動部昨預告子法「工程安全設計及統合管理辦法」草案,將以3年3階段納管,明年7月起,先鎖定造價10億元等的大規模工程,2029年7月起全面推動。 延伸閱讀:「勞退舊制」、「勞退新制」到底差在哪?兩者權益差異圖表比比看,一次看明白!(附線上試算) 勞動部職安組組長陳光輝說,依職安法第15條之1第4項、第27條之1第3項授權訂定的「工程安全設計及統合管理辦法」草案,將工程業主納入職業安全衛生防災體系,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高風險工程業主,從規畫、設計階段,透過調整設計方案與編撰安衛圖說、施工規範及預算,從源頭降低施工風險。 ▲ 圖片來源:勞動部 陳光輝說,辦法還規定,業主在選商時應考量施工廠商執行安全衛生績效,並於工程施工階段督促施工廠商實施風險評估,將必要的安衛設施納入施工計畫執行,並進行監督查證。此外,如果業主採行平行分包,由多家不同施工廠商共同作業時,必須指定其中一家主要施工廠商負責整體工程安全協調,避免因溝通不良或作業衝突導致災害發生。 他強調,過去營造業防災責任多集中在施工階段的廠商,事實上,很多危害風險在規畫與設計階段就能被辨識,如能提早處理就能大幅降低事故發生機率。管理辦法的最終目標是讓營造安全從業主做起,透過制度要求工程業主、設計單位與施工團隊共同承擔安全責任。 陳光輝表示,新法預計7月上路,但考量業主作業準備期,將設有緩衝期,分3年、3階段實施,第一階段預計於2027年7月納入造價新台幣10億元以上等大型工程,第二階段是在2028年7月納入造價大於2億的中大型工程,最後是在2029年7月全面推動。 陳光輝說,「工程安全設計及統合管理辦法」草案明訂工程業主的法定作為義務,違者開罰3萬到75萬元,若未守法導致重大職災,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且得依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節,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罰到450萬元。草案預告至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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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抗高溫調適對策聯盟」祭6大措施,助企業民眾抗極端酷暑!

極端高溫已不再是偶發事件,而是全球氣候變遷下的「新常態」。今年夏天,環境部成立「抗高溫調適對策聯盟」,首度集結跨部會、跨產業與民間團體,從制度建構到企業指引,以「二制度、二方法、二拓展」打造一張全國性的高溫應對網絡,為職場安全與永續發展提供解方。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二制度:建立高溫應變機制、啟動實際演練建立高溫應變啟動機制抗高溫調適對策演練​▍二方法:建置Cool Map、研擬企業指引建置高溫防護地圖Cool Map研擬企業抗高溫行動指引​▍二拓展:能源貧窮分析與教育推廣雙軌並進大數據分析應對能源貧窮北中南抗高溫對策展 ​▍二制度:建立高溫應變機制、啟動實際演練 建立高溫應變啟動機制 環境部攜手氣象署、勞動部、衛福部,建構高溫應變啟動機制。 氣象署│因應氣溫變化提供「高溫預報」。 衛福部│整合氣溫、濕度、太陽輻射、風速等數據,發布「健康氣象預警資訊」。 勞動部│根據氣溫、濕度變化標準制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共通性指標(預警啟動應變機制)分年針對各領域及脆弱群體建立高溫預警指標逐步建議保護脆弱群體因應高溫調適機制 抗高溫調適對策演練 依據氣象署資訊,以橙燈及紅燈作為高溫預警標準,相關單位會啟動對策演練與應變作業,包含: 健康通報 路面灑水 調配農牧用水 勞工防護措施 高風險族群照護 大型戶外活動調整 交通設施防熱安全檢測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試辦演練及啟動條件,進行「雙北合作先行」規劃建立標準作業程序,同時試行應變啟動機制逐步落實並規劃更全面的高溫調適對策,擴大至全國各地 ​ ▍二方法:建置Cool Map、研擬企業指引 建置高溫防護地圖Cool Map 環境部規劃推動「Cool Map」,整合戶外涼蔭、公園涼亭、森林步道與可避暑的室內公共空間(如賣場、圖書館),讓民眾與勞工能快速找到避暑地點。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臺北市、臺南市都市熱島地區優先示範研議設置規範,協助六都建置逐步落實全國推動 研擬企業抗高溫行動指引 透過提供企業管理場域對策、促進跨企業合作,以及推動公部門與企業協作,協助企業強化因應高溫的能力,並兼顧員工健康與營運韌性,領域涵蓋實體/線上通路、冷氣空調、運輸、保險、營建、防護產業與寵物友善等。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辦理工作坊,邀請各界參與,廣徵意見研擬企業抗高溫行動指引規範並試行(依企業需求)逐步擴大訂定,協助企業永續經營 ​▍二拓展:能源貧窮分析與教育推廣雙軌並進 大數據分析應對能源貧窮 為降低極端高溫對弱勢族群的衝擊,特別是獨居老人,環境部推動「以數據為基礎」的能源協助政策,結合跨部會資料,預警與輔導同步進行。 透過下列4大資料來源辨識高風險族群,提供用電輔導與節能建議、減輕能源支出負擔,並結合Cool Map指引,將其導引至避暑地點: 內政部老年人口清冊 衛福部獨居老人清冊 台電公司用電數據 環境部與氣象署的溫度監測資料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結合跨部會數據資料,臺南市合作示範辨識能源貧窮弱勢並協助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逐步擴大照護逐步落實全國推動 北中南抗高溫對策展 在北中南各區舉辦「抗高溫對策展」,結合都市熱島議題、產業轉型與環境教育,強化民眾對極端氣候的認識與因應能力。 極端氣候時代,企業與政府都無法置身事外。從高溫預警到災前演練,從企業行動到弱勢照護,政府率先踏出高溫調適的第一步,未來企業若能積極響應、落實指引,不僅能保護勞工健康,更能在風險中站穩腳步、邁向永續。 (文圖來源:環境部官網、粉絲專頁) 延伸閱讀: 高溫來襲!北市啟動熱危害勞檢 最重罰30萬元 夏日高溫熱炸!職安署提醒:雇主應預防戶外勞工熱危害,將擴大夏季防災勞檢|職場新訊 酷暑體感高溫39度!遇到「熱中暑」怎麼辦?降溫最重要,4招教你如何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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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社群發文惹議,公司也遭殃!主管不可不知的社群媒體風險管理

員工在IG、臉書的貼文失當,隨時可能引爆公司的公關危機。身為主管該如何應對和預防?從官方身分使用到私人時間使用社群等4大情境解析,有不同管理方針來進行風險管理。本文節錄自《普通主管才是最強主管》。 文/洛倫.貝爾克、吉姆.麥考密克、加里.托普奇克 如Facebook、LinkedIn、Twitter(編按:現已改名X)和Instagram等社群媒體已經成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你的團隊成員很可能活躍於其中一個或多個平台。身為主管,你需要主動關切他們在工作場所使用之社群媒體的影響。社群媒體的使用與工作相關的地方至少有4個,分別是: 官方使用:代表公司對外發表的官方聲明,通常透過社群媒體平台進行。 工作上的專業使用:將社群媒體做為實現公司使命的一項工具來使用。例如,執行研究、招募員工以及推廣公司的產品或服務。 工作上的個人使用:員工在辦公時間利用公司設備登入個人的社群媒體帳戶。 私人時間與私人設備上的個人使用:員工下班以後使用私人設備進行的社群媒體活動。 官方身分使用社群媒體 官方使用專門保留給負責公共關係、投資者關係、公共資訊等業務的員工。除非你的團隊負責這些領域,否則不會影響到你。 工作上的專業使用社群媒體 將社群媒體應用於專業工作上,的確是不錯的工具。但如果你的下屬將社群媒體當作與業務相關的工具,你應該給出明確的書面指導方針,說明他們發出的貼文中哪些可以透露,哪些不可以透露。 工作上的個人使用社群媒體 在工作場合中使用個人社群媒體需要特別留意。如果忽視這一點,很容易造成麻煩。許多公司明確禁止員工在上班時間登入個人社群媒體,尤其是使用公司設備。這些政策通常也規定員工不可使用公司電子郵件地址註冊個人社群媒體帳號。這樣的政策背後常見的考量是擔心生產力下降以及潛在的法律責任。如果這是你公司的政策,必須清楚傳達給所有下屬。 一如處理任何其他職場的問題,你要處理不遵守政策的行為。追蹤員工的社群媒體帳號來監控他們是否違背政策,這一做法是在冒險。在如此採取行動之前,你一定要先向人力資源部門或法律部門徵詢意見。 你的立場或者公司政策可能對個人使用社群媒體的規定較為寬鬆,或許允許員工在休息時間利用個人設備登入個人社群媒體。此外,政策甚至可能更有彈性,允許員工在不影響工作效率的前提下,以合理的方式使用社群媒體。最重要的是,須將相關政策清晰且充分傳達給下屬。 私人時間及設備使用社群媒體 員工利用私人時間以及個人設備使用社群媒體,一般不該涉及雇主。然而,一旦員工發布公司機密或獨家訊息,或發表批評公司同事的言論,情況就不同了。這些行為可能涉及潛在的法律責任和問題,應該在人力資源或法律部門的指導下非常謹慎地處理。 節錄自:聯經出版《普通主管才是最強主管:百萬領導者齊聲推薦!第一天當主管就上手的43個帶人常識,用簡單原則打造最強團隊》/洛倫.貝爾克、吉姆.麥考密克、加里.托普奇克 著 推薦閱讀: 社群PO工作成果也會出事?盤點分享職場生活的小陷阱 一言不合就上網爆料公司?分享工作經驗要小心,匿名發文也有丟飯碗、吃官司風險 社群媒體攻佔各世代  別讓社群毀了工作!|104玩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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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衛乙種考試心得分享】 甲、乙、丙種 業務主管考照準備建議

職業安全衛生乙種 和乙級 你分得清楚嗎? 你知道乙種沒有題庫嗎? 乙種講義那麼厚、數字那麼多,我到底要讀什麼? 要讀嗎? 考取職業安全衛生乙類業務主管證照的主要原因是確保企業能夠有效地管理和實施職業安全衛生措施,以保護員工的健康和安全。這個證照對於企業來說具有以下幾個重要意義: 法律遵循:根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特定規模的企業必須配置合格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以確保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 風險管理:合格的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能夠評估和控制工作場所的潛在危險,減少工傷和職業病的發生,從而降低企業的法律和經濟風險。 員工保護: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和健康,有助於提高員工的工作滿意度和生產力,同時也提升企業的社會形象和聲譽。 【看更多就業服務乙級考試指南…】 人才學院 https://23dreamhome.vip/ 就服乙級考什麼如何報名 : https://23dreamhome.vip/b/ps18P1KOLBN... 就服乙級如何準備讀書建議 https://23dreamhome.vip/b/DgYuZUUjCfh... 就服乙級歷屆試題與題庫https://23dreamhome.vip/blog/DA9ifu 就服乙級最新修法動態 https://23dreamhome.vip/blog/uhIbZX ~報名線上課程~ https://23dreamhome.vip/courses 職涯破框人才學院 https://www.youtube.com/channel/UCfX1pzLHwVqt5JYc192NGaw
林閔政・國家級人資證照(就業服務乙級)輔導教室

「都是因為你,害我得去看身心科!」主管面對部屬指控霸凌該怎麼辦?

部屬指控「都是因為你,害我得去看身心科」時,主管該如何應對?作者解析面對職場霸凌指控時,管理者應如何釐清事實、留下紀錄、劃定界線,並透過人資、勞務與醫師等正式程序處理,避免私下道歉或承諾補償而擴大風險。本文節錄自《當你被部屬反向霸凌》。 文/加藤京子(人力資源顧問)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主管被部屬指控:「你害我得去看身心科!」避免試圖自行解決問題3個面對部屬指控的處方箋 編按:台灣在2025年12月,立法院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案,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預計於2026年7月1日正式上路,已明確規範雇主的防治責任。而勞動部在職場霸凌新法上路前釋出新聞稿解釋:必須同時符合「5大要件」並「經過調查程序」後,才能認定是職場霸凌,並非單純憑個人主觀的感受即可認定。延伸閱讀:網傳「同事訂雞排沒揪就算職場霸凌」?勞動部釋疑:須符合5大要件 主管被部屬指控:「你害我得去看身心科!」 提到心理相關問題,很多人會聯想到意志消沉或精神恍惚,但實際上也可能出現攻擊性言行。有時只是認知上的差異,卻被放大為責任問題,這樣的情況並不少見。對主管來說,這確實會帶來不小的壓力。 某日,你收到一封信,內容寫道:「因為你的霸凌行為,我生病了。請你負責。」 你知道這名部屬約一年前開始前往身心科。近期狀況看起來較穩定,因此經面談後,決定讓他嘗試承擔稍具責任性的工作。然而,對方在工作上遇到瓶頸,逐漸出現情緒化發言。 當你關心他的近況時,對方卻突然激動表示:「都是因為你讓我做這麼辛苦的工作!」隨即離開辦公室,之後更持續無故缺勤。 目前對方主張,你的安排屬於霸凌行為,並認為讓他承擔較重工作,導致病情復發。對方持續要求誠心道歉,甚至聲稱要請求損害賠償。 1. 部屬類型 此類部屬屬於較為敏感的類型,情緒起伏明顯,容易累積壓力與不滿。當受到主管指正時,往往解讀為攻擊自尊心,進而出現過度反應,甚至使用批判性與攻擊性的言詞。其自我意識較強,對自身價值亦十分在意。 2. 主管的心情 你認為工作內容是在充分面談後決定,部屬當時也同意,因此對事態發展感到困惑與無奈。 3. 衝突點 問題可能在於工作難度與部屬能力之間出現落差;亦可能是部屬刻意將此事解釋成如此。無論如何,部屬主觀上認為超出承受範圍,因此感到憤怒。 4. 言行檢視 關於你的言行,部屬主張你的工作分配不當,構成職場霸凌。在此情況下,仍有必要再次檢視自身的指導方式是否妥當。若確實存在不適當指導並導致精神疾病,原則上便不能將其解僱,因此必須特別注意。 關於部屬的行為,首先「違反服務紀律」。應先確認缺勤原因,並查明是否確實為病情復發,必要時要求提出醫師診斷證明。既然公司與員工存在勞動契約關係,部屬若無正當理由放棄提供勞務,屬於違反服務紀律。如果需要休養,應依相關規則辦理程序。 若僅基於情緒因素缺勤,主管可促請部屬出勤;但若屬疾病因素,公司則須依法合理配合、給予必要照顧。 避免試圖自行解決問題 1. 確認 首先,僅針對事實釐清情況。 事項一:確認精神疾病復發的原因,並判斷是否屬於業務所致 即使確實為復發,也需審慎檢視,其原因是否真為主管引起。所謂「稍具責任性的工作」,理應是在面談後決定,但其中細節仍屬待查範圍。可能的成因包括:職場因素,例如工作責任過重、工作失敗經驗或霸凌;以及個人因素,像是經濟、家庭環境或體質等,與業務無直接關聯的心理負荷。逐一排除與業務無關的因素後,若最終被認定具有因果性,並被認定為職業災害,則公司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可能性將顯著提高。 事項二:檢視既有紀錄與證言 應確認過往相關紀錄,並參考其他員工的意見。口頭對話應記錄下來,且盡可能以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往來,也須記錄於何時、以何種方式指導。 2.劃定界線 方法一:確認事實關係 應區分事實與意圖,並重新確認工作內容。可如此表達:「我原本的意圖是○○,關於這點請讓我再說明一次。」、「我的○○發言,是否讓你感到太超過了?」透過釐清雙方認知差異,避免情緒性對立。 方法二:保持願意接納的態度 此類對立情境不宜單獨一對一溝通。即使在多人場合,也應確保留下紀錄。全程保持冷靜。若情緒化處理,可能導致被認定為職場霸凌,甚至擴大為公司整體責任問題。 若需對對方的感受表示理解,應謹慎用語,例如:「原來讓你產生了那樣的感受。」即可。避免進一步發展為承認自身責任的表述,像是「這都是我的錯」。 適當的表達為: 「原來這件事讓你感到很辛苦。」 「可以請你更詳細說明當時的狀況嗎?」 「哪些部分讓你特別感到負擔?」 「原來讓你產生了那樣的感受。」 不適當的表達為: 「你這樣說,我也很困擾。」→只會加劇對方的憤怒。 「不至於嚴重到生病吧?」→輕忽症狀,風險極高。 「不就是因為你太脆弱嗎?」→屬於明顯失當發言,可能立即構成重大問題。 3. 找出連結點 此類情況,應先以醫師診斷為前提來判斷。案件應依公司既有的處理流程辦理,不宜由個人自行處置。同樣的,不可私下承諾道歉或補償。「負責」與「採取適當程序應對」是不同的概念。處理方式應交由公司的人事部、勞務管理單位以及醫師共同評估。 精神疾病是否與工作內容存在因果關係,本身難以判斷。若未經醫師確認便貿然處理,風險極高。一旦被認定屬於公司責任,案件性質將隨之變化。因此,不應因壓力而倉促道歉。 3個面對部屬指控的處方箋 不可試圖以個人身分解決問題,應立即向公司勞務或人事部門諮詢。 將對方所述內容與相關的經過詳實記錄,並妥善保留證據,以備後續程序使用。 重點不在於承擔責任,而在於依照程序採取適當的處理。 節錄自:大是文化《當你被部屬反向霸凌:覺得自己比你厲害、指令不聽不回、怠工擺爛、愛辯、網上匿名毀謗……主管如何應對與領導?》/加藤京子 著 推薦閱讀: 主管也可能被霸凌!「反向職場霸凌」為何讓管理者選擇沉默? 「職場霸凌調查」人才庫7月上路,勞動部啟動千名專家培訓 終極懶人包:職場霸凌新法7月上路,從制度、培訓到舉證,HR合規行動圖解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職場也有情緒勒索!恐懼、內疚、責任3大常見類型及應對策略

原標題:職場也有情緒勒索,你查覺到了嗎? 在職場中,情緒勒索不僅對個人心理健康構成重大威脅,也嚴重影響組織的生產力與文化。這篇文章深入探討職場情緒勒索如何增加壓力、降低自尊心和引發職業倦怠,同時導致整體工作表現下滑和人才流失。為減少這些負面影響,個人需要識別並拒絕不合理要求,而組織更應培養健康文化,通過領導者培訓及心理健康支持來防範問題擴大。我們將揭示如何建立一個更具支持性與互信的工作環境。 文: 小婉家族研究生 王志慈   | 工商心理實驗室 情緒勒索是一種心理操縱策略,施壓者利用受害者的情緒弱點來達成自身目標。這種操縱通常伴隨威脅或隱含懲罰,迫使受害者在恐懼、內疚或責任感的驅使下服從。在職場中,也有情緒勒索,稱之為職場情緒勒索(Workplace Emotional Blackmail),職場情緒勒索可能來自上司、同事或組織文化,對員工的心理健康和工作表現造成深遠影響。 情緒勒索的概念最初並不明確,但隨著研究的深入,它逐漸發展成一個具有具體行為模式的概念。根據文獻,情緒勒索被定義為一種操控性行為,其中勒索者使用威脅、內疚或責任感來迫使受害者作出某些行為。這種行為模式強調情感上的操控與壓迫,並且可以影響員工的決策和行為。 與一般的職場霸凌不同,情緒勒索特別強調情緒操控和隱性壓迫,並不依賴外顯的敵對行為。它通過暗示威脅、內疚或責任感來影響員工的行為,通常是一種更隱晦的操縱方式,並在長期中慢慢侵蝕員工的心理健康和工作動力。 根據研究,情緒勒索的操縱方式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恐懼型(Fear-based Blackmail):透過暗示負面後果來威脅受害者,例如「如果你不這麼做,你可能會被解雇。」或「如果你不加班完成這項工作,你的晉升計劃可能會受到影響。」 2.內疚型(Guilt-based Blackmail):使受害者產生內疚感,例如「如果你不幫忙,團隊會很失望。」或「都是因為你動作太慢,我只好幫你做,但這讓我真的很累。」 3.責任型(Obligation-based Blackmail):利用道德或責任感強迫受害者屈服,例如「我們都這麼努力工作,你不應該讓大家失望。」或「我們是一個團隊,工作這麼多,你多做一點也是在幫助團隊。」 在職場情緒勒索中,長期受到情感操控的員工往往會經歷自我消耗(Ego Depletion),這指的是員工的心理和情感資源被不斷消耗,最終導致疲憊和動力缺乏。根據研究,情緒勒索通過不斷施加情感壓力,使員工的自我控制資源消耗過度,這會降低員工的反應能力和心理韌性,最終導致他們感到無力反抗或發聲。這種自我消耗的結果常常是員工沉默(Employee Silence)。當員工長期處於情緒勒索的壓力中,他們往往選擇隱忍而非表達意見,這種沉默不僅限於拒絕發表不滿,也會影響到員工對工作的參與度和創造力。長期的沉默可能會進一步加劇職場的壓抑氛圍,進而降低團隊的合作和工作動力。 提供員工減壓及正確的溝通方式 >> 依據過去的研究發現,職場情緒勒索將產生諸多負面影響: 1.心理健康方面 ˙壓力與焦慮增加:長期受到情感操控可能導致焦慮和壓力過大,從而影響專業表現。 ˙自尊心下降:受害者可能會質疑自身價值,進而導致自信心下降。 ˙職業倦怠(Burnout):持續的心理壓力可能使員工感到疲憊、冷漠,降低工作動力。 2.工作表現與組織方面 ˙生產力下降:員工可能因害怕衝突而順從,導致過度工作或注意力分散。 ˙組織文化惡化:若情緒勒索成為常態,將形成一種壓迫性、缺乏信任的工作環境,進而影響團隊合作。 ˙人才流失:長期承受壓力的員工可能選擇離職,增加組織的人才管理成本。 為了減少職場情緒勒索的負面影響,個人與組織層面均可採取相應措施: 1.個人應對策略 ˙識別與拒絕:學會識別情緒勒索的模式,並勇於拒絕不合理的要求。 ˙建立健康界限:清晰劃分工作與個人界限,避免過度承擔情緒責任。 ˙強化心理韌性(Resilience):通過建立支持系統(如家人、同事或心理諮詢)來緩解壓力。 2.組織層面策略 ˙領導者培訓:為管理者提供有關創建健康職場文化的教育,避免使用操縱策略。 ˙心理健康支持:建立員工心理健康計劃,例如諮詢服務或壓力管理課程。 ˙反霸凌政策:制定明確的反霸凌規範,確保員工在無恐懼的環境中工作。 職場情緒勒索是一個具有深遠影響的現象,對員工的心理健康和整體工作表現構成威脅。透過個人應對策略與組織層面的預防措施,能夠有效減少其負面影響,促進更健康、互信的職場環境。 小碗家族研究生 Vicky 資料來源: Kao, Feng-Hsia. “Workplace Emotional Blackmail: Conceptual Clarification and Development.” Current psychology (New Brunswick, N.J.) 43.30 (2024): 24809–24822. Web. Zhou, Jianming, Ping He, and Jiansheng Chen. “Workplace Emotional Blackmail, Ego Depletion, and Employee Silence.” Social behavior and personality 51.8 (2023): 1–11. Web. 104人資市集訂閱制:面對職場霸凌入法最省成本的合規解法  企業在面對新法規與合規流程,許多都需要教育訓練作為支撐,尤其是「留存完課紀錄」,更是勞檢時最重要的佐證。104人資市集企業訂閱制,最低年費 $10,000 起,93+堂線上課程可挑選,所選課程一年內不限次數觀看,法規必修課程完課後可匯出學習紀錄與測驗成績,直接用於勞檢稽核。  方案優勢說明低預算可執行最低 $10,000 /年,全公司皆可上課法規自動更新法規調整時課程同步更新,不需重新購課勞檢佐證紀錄可匯出學習紀錄與測驗成績,合規有憑有據免費企業學習平台HR一鍵派課、即時追蹤全員學習進度配套資源完整含實體公開班名額與企業內訓折扣優惠 除法規必修,還有溝通力、團隊立、AI職能等近100門課程可選,點下方領取課表看更多! 領取訂閱制完整課表 >> 企業用戶歡迎申請課程免費試閱,並選擇「104人資市集 | 企業訂閱制方案」,課程每人每年最低33元起/堂,最低$10,000起搞定全公司整年度的法規培訓。亦可團購或授權課程,歡迎點擊下方專人諮詢。  免費試閱 了解方案 專人諮詢 看更多來自工商心理實驗室的好文 >> 追劇很廢嗎?抽離、放鬆懂「下班」隔天更有活力! 工作久坐健康風險高!科學證實「微休息」的4大好處 AI如何改變我們工作關係和對公司的信任感 擺脫星期一症候群「週一最低限度努力」成為職場新趨勢 Z世代安靜離職消失了嗎?不,它進化成「怨恨缺勤」 超過5000+的HR都報名過的104人資學程!求職成效提升至4.5倍!>>   提升員工帶動企業的成長!最划算的教育訓練方案首選>> 成為人資市集Line好友獲得最新課程優惠及免費講座資訊>> 訂閱人資市集電子報獲得專家工作分享及產業新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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