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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仲介引進

這項技能代表能有效協助企業合法且合規地引進外籍勞工,確保整個招聘流程符合政府規定,包含文件審核、申請許可及溝通協調等工作。具備此能力的人才能降低企業用工風險,提升人力配置效率,並促進跨文化管理順暢,對勞動力短缺的產業特別重要。掌握相關法規和流程,能保障企業與外勞雙方權益,避免法律爭議,提升整體營運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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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健保暨勞基法管理師認證 |
 人人都知道「法律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身為工作者的您,不論是想轉職人力資源嗎?或者您剛發展人力資源職涯,正在思考如何熟悉人力資源相關法規?或是想要瞭解公司制度是否合法?『勞健保暨勞基法管理師認證班 』讓您一窺勞基法、勞保、勞退、健保、職工福利委員會及請假等法令的究竟,打下扎實的人力資源管理職涯基礎,使您面對勞動法令議題時得心應手、無往不利!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勞動法令管理師認證 |
面對瞬息萬變的產業環境及法令變遷,人資專業人員如何與時俱進,成為企業與員工間最佳的溝通夥伴,已是各位不容忽視的關鍵題。站在資方與勞方的天平之間的我們,必須具備診斷企業制度/辦法的職能,快速且正確地回應來自政府機關、工會、員工、新聞媒體等各方諮詢,如同醫生具備對症下藥同時改善病人體質的能力一樣重要。在現今日益嚴峻的經濟情況挑戰下,除了協助企業在遵守法規下有效運用企業資源,同時兼顧員工的權益與福祉。本認證班將是您最佳的自我投資,透過自我成長進而成就他人,這是身為人力資源專業人員的您,不可或缺的進階勞動法令專業職能。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員工褔利管理師 |
員工福利管理師證照旨在培養具備員工福利規劃與管理能力的人才,涵蓋勞健保、退休金制度、健康促進、員工關懷等相關知識,協助企業設計完善福利制度以提升員工滿意度與忠誠度,促進組織永續發展。持證者能有效掌握勞動法規與福利政策變化,並運用專業技能進行福利成本控制與效益分析,成為企業人資團隊中不可或缺的專業角色。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ITI外貿協會培訓中心國企在職班結業 |
ITI外貿協會培訓中心國企在職班結業證照證明持有人已完成專業外貿實務與國際貿易相關課程,具備國際貿易操作、報關報檢、貿易合約管理及跨國商務溝通能力,能有效應用於國有企業外貿業務,提升職場競爭力與實務操作能力。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國際企業人才培訓中心
ITI 外貿協會培訓中心國企班一年期商務英語組 |
經濟部於民國 76 年委託外貿協會成立「國際企業人才培訓中心(International Trade Institute, ITI)」辦理國企班,為企業培育卓越的國際業務人才,支持臺灣企業的國際化發展。協助業者拓展對外貿易。 國企班結合商戰外語和經典課程,讓學員掌握專業技能,深入了解全球趨勢,包括地緣政治、產業轉變和人工智能等關鍵議題,並且提供學員參與海外研習的寶貴機會,藉以親身體驗不同文化、深化語言溝通能力,並實踐國內培訓所學。 歷年來國企班已為業界培訓近 7,000 名校友,並在各行各業擔任重要職位。 7 成皆從事國際市場開發及協助企業國際布局相關規劃與管理工作,成為企業海外市場之最佳外貿尖兵。臺灣 500 大企業中,有近千名中高階主管是國企班校友,其中不乏在全球 500 強公司中擔任要職者,校友在全球舞台上展現出色的實力,驗證了培訓中心的品質和影響力,國企班校友們所建構深廣的人際網絡,更是學員們職涯發展的導師與推手。
經濟部
ITI 外貿協會培訓中心國企班一年期商務日語組 |
經濟部於民國 76 年委託外貿協會成立「國際企業人才培訓中心(International Trade Institute, ITI)」辦理國企班,為企業培育卓越的國際業務人才,支持臺灣企業的國際化發展。協助業者拓展對外貿易。 國企班結合商戰外語和經典課程,讓學員掌握專業技能,深入了解全球趨勢,包括地緣政治、產業轉變和人工智能等關鍵議題,並且提供學員參與海外研習的寶貴機會,藉以親身體驗不同文化、深化語言溝通能力,並實踐國內培訓所學。 歷年來國企班已為業界培訓近 7,000 名校友,並在各行各業擔任重要職位。 7 成皆從事國際市場開發及協助企業國際布局相關規劃與管理工作,成為企業海外市場之最佳外貿尖兵。臺灣 500 大企業中,有近千名中高階主管是國企班校友,其中不乏在全球 500 強公司中擔任要職者,校友在全球舞台上展現出色的實力,驗證了培訓中心的品質和影響力,國企班校友們所建構深廣的人際網絡,更是學員們職涯發展的導師與推手。
經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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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助企業接軌國際公平招募

勞動部正式通過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因應國際供應鏈對防制強迫勞動及公平招募原則的重視,這份指引將國際勞工組織(ILO)「11項強迫勞動指標」轉化為可操作的實務工具,並透過「五大構面」建立循序漸進的行動架構,搭配「四大核心工具」引導企業從自身管理擴及供應鏈,逐步檢視現況、規劃改善方向。 更新時間:2026/04/09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五大構面、四大核心工具國際勞工組織(ILO)的「11項強迫勞動指標」有哪些?勞動部修正就業服務法,防制強迫勞動接軌國際 勞動部於民國115年(2026年)2月13日正式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 因應國際供應鏈對防制強迫勞動及公平招募原則的重視,並協助我國企業進行風險辨識並降低企業營運風險。勞動部提出的該指引將國際勞工組織(ILO)「11項強迫勞動指標」轉化為可操作的實務工具,並透過「五大構面」建立循序漸進的行動架構,搭配「四大核心工具」引導企業從自身管理擴及供應鏈,逐步檢視現況、規劃改善方向,提升因應國際規範的準備度。 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 延伸閱讀:經濟部將推動「企業人權調查」 首波盯80家…涵蓋鴻海、台積等 「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五大構面、四大核心工具 勞動部透過新聞稿說明:該指引核心在引導企業從「自身」到「供應鏈」,循序漸進透過「五大構面」展開行動,首先企業應建立明確的「政策承諾」以展現治理決心,接著透過「內部現況盤點」與「辨識潛在風險」,將管理責任從自身企業及子公司逐步擴及至整體供應鏈及所合作的仲介機構 ,依據盤點後的結果去執行「因應與改善措施」,最後強化整體的「供應鏈管理」,將人權保障落實於公司治理。 此外,為了讓企業「看得到、做得到」,該指引透過「四大核心工具」,協助企業更容易操作,首先針對「ILO 11項強迫勞動指標」轉化為易懂的說明,並以核心層(抵債勞務)、內層(控制手段)、中層(剝削現象)及外層(威嚇手段)之同心圓架構,解析指標內涵及關聯性。其次,指引的「強迫勞動風險自我評估表」則對應《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等相關法令,引導企業識別現況、規劃改善時程並修訂內部管理規定,另外指引亦提供「主要國際行為準則之稽核標準與流程」,說明國際主要稽核標準(如RBA、SA8000、SMETA等)的重點範疇與驗證流程,最後指引包含「QA問答集」,協助企業快速理解防制強迫勞動與公平招募原則的實務應用。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國際勞工組織(ILO)的「11項強迫勞動指標」有哪些? 「強迫勞動」的定義:依據國際勞工組織 (ILO)《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及2025年更新之《強迫勞動指標》,強迫或強制勞動被定義為:「及懲罰威脅強迫任何人從事的工作或服務,且該人並非自願提供」。此一定義由三個核心要素構成: 工作或服務(Work or service): 包括所有形式的工作、服務或就業,不論是公共或私人部門、正式或非正式、是否有合約。它提涵蓋在某些國家法律中可能不被承認為「工作」的活動,例如賣淫或乞討。 任何懲罰威脅(Menace of any penalty): 指用來強迫他人工作的各種威脅或懲罰,包括直接或間接脅迫、法律或財務制裁,及及喪失權利或特權。重要的是,威脅的評估必須以受威脅者的視角為基準。 缺乏自願同意(Absence of voluntary consent):指缺乏自由且知情的同意來從事工作,或無法隨時撤回該同意。換言之,即勞工自由離開工作的能力受到限制。 在實務應用上,若要針對企業內部風險進行盤點,可參考ILO於2012年發布並於2025年更新的《強迫勞動指標》,共有十一項指標,依序為:濫用弱勢處境、欺騙、行動限制、孤立、人身暴力及性暴力、恐嚇及威脅、扣留身分文件、扣發薪資、抵債勞務、苛刻的工作及生活條件、超時加班。 指標一:濫用弱勢處境(Abuse of vulnerability) 指標二:欺騙(Deception) 指標三:行動限制(Restriction of movement) 指標四:孤立(Isolation) 指標五:人身暴力及性暴力(Physical and sexual violence) 指標六:恐嚇及威脅(Intimidation and threats) 指標七:扣留身分文件(Retention of identity documents) 指標八:扣發薪資(Withholding of wages) 指標九:抵債勞務(Debt bondage) 指標十:苛刻的工作及生活條件 (Abusive working and living conditions) 指標十一:超時加班(Excessive overtime) 勞動部修正就業服務法,防制強迫勞動接軌國際 後續勞動部也為了接軌國際勞工組織(ILO)公平招募倡議及強迫勞動11項指標等國際規範,提出《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40條及第57條等條文修正草案,並在民國115年4月經行政院第3997次院會審議通過,修正條文將俟立法院三讀審議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施行。 本次就業服務法修正重點如下: 明定雇主於招募或僱用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員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侵占財物等情事。 明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於招募、僱用或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勞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侵占財物或收取保證金(不分名目)等情事。 本次修法後,雇主與人力仲介不得「代為保管」勞工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等重要文件;若雇主或人力仲介違反新法規定,將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人力仲介違反情節嚴重者,最重處停業一年或廢止設立許可。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也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強迫勞動的最核心層指標是抵債勞務,而唯有落實公平招募,才能避免勞工陷入抵債勞務。勞動部將透過擴大直聘,預期雇主逐漸轉向使用政府直聘,達到移工零付費,並強化仲介評鑑機制,落實公平招募內涵,也將檢討移工入境後支付的服務費,要求仲介實際提供服務才能收費。 勞動部將邀集經濟部、農業部進行跨部會宣導,也會組成專業輔導團體,提供企業諮詢、入場輔導,首波鎖定電子業、紡織業、汽車零組件業。 勞動部強調,防制強迫勞動與落實公平招募原則,不僅有助於保障勞工權益,更是企業維持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的重要關鍵。未來將持續透過跨部會宣導及入場輔導等行政支援措施,協助企業在保護勞工權益的同時,同步提升企業形象與在全球永續供應鏈中的長期競爭地位。
【104職場力】

精選 準備 iPAS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不能只靠背題,更重要的是建立完整的實務能力

115 年兩次 iPAS「淨零碳規劃管理師中級」考試出現有趣的變化:第一次「碳管理制度實務」較難,第二次卻轉為「節能減碳技術實務」較具挑戰。考試難點的轉移,也提醒準備認證的學習者,與其猜測下一次哪一科比較容易,不如扎實建立完整的知識與應用能力。 這篇文章透過報考、獲證率、各科及格率與六大能力主題等數據,帶你看懂考試背後真正想檢驗的能力,以及如何從成績發現自己的學習缺口。 考證照不只是為了「考過」,更重要的是知道自己下一步該學什麼。 如果你正在準備 iPAS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推薦透過這篇分析,重新檢視自己的備考與學習策略。 https://vocus.cc/article/6aa87633fd897800017e33a9 CCChen 老師課程 : 【2026年-考試筆記(V1版本)】iPAS AI應用規劃師初級|全科攻略x考點精華x擬真題庫|104學習 https://nabi.104.com.tw/course/104nabi/07779700-a980-43d2-8b34-bae808edea61 iPAS AI應用規劃師【中級】衝刺班|命題精析 × 實戰解題 × AI刷題​|104獨家iPAS AI考證衝刺 https://nabi.104.com.tw/course/104nabi/3987ebea-3686-4f67-a292-c46c3cc2128e
104學習・iPAS AI應用規劃師考照共學群

勞動部啟動6大工作項目因應「美國關稅」政策:主動訪視衝擊、勞工安心就業

近期由於「美國關稅」議題持續發酵,勞動部在行政院核定880億支持方案後,也針對受影響產業提出相關措施,包括「安定就業」相關措施,針對我國出口供應鏈的支持方案,除了第一時間就提出4大措施因應,我們也根據勞動部最新的公告,搜集相關資料整合在本文,歡迎大家參考利用詳細資訊! 更新時間:2025/4/22 文/《104職場力》小編 本文導覽 勞動部4大措施因應「美國關稅」政策1. 主動訪視衝擊2. 勞工安心就業3. 受衝擊再就業4. 青年接軌職場勞動部啟動「安定就業」,推6大工作項目保障勞工權益 針對美國總統川普近期宣佈對全世界多國實施「對等關稅」政策一事,行政院先是由院長和各部會首長一同召開「因應美國關稅 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記者會,向國人說明影響評估及因應措施,後續也公佈政府所擬定的「9大面向、20項措施、總經費880億元」的支持方案。 【勞動部簡報】因應美國關稅 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 勞動部也比原本預計的4大措施再增加內容,規劃支持受影響企業辦訓、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維持僱用安定、整合型就業服務、鼓勵青年參加政策性產業訓練課程、初次尋職青年就業促進等6大工作項目,全方位協助勞工穩定就業。。 延伸閱讀:因應美國關稅政策,行政院宣布「9大面向、20項措施、總經費880億元」支持方案 勞動部4大措施因應「美國關稅」政策 因應美國對台課徵關稅可能對我國產業及就業市場造成之衝擊,行政院發布新聞稿,表示正式核定「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勞動部隨後公布支持方案的申請程序、條件及相關細節。 此前現任勞動部長洪申翰部長曾指出,此次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的產業,面臨不確定性高的情境,且過去幾年台灣失業率相對低,勞動部並不希望在此時的勞動市場上產生過大波動。 因此勞動部需要設想或準備相對嚴峻的狀況,為避免受衝擊之企業提前解除勞動契約、避免受衝擊勞工難以返回職場,以及避免初次尋職者及畢業青年就業不易,因此防範未然的情況下,勞動部本來提出「4大措施」因應(並於實施時擴增為6大要點),以下先由原本的4大措施開始介紹: 1. 主動訪視衝擊 勞動部已積極主動聯繫、關心可能受影響之企業相關工會團體,聆聽受影響情形並蒐集相關建議。針對受影響的事業單位,勞動部將掌握事業單位的人力變動情形及服務需求,提供企業穩定僱用相關資訊。 「主動訪視衝擊」的相關措施 工會▶ 主動聯繫關心受影響企業工會,聆聽受影響情形並蒐集相關建議事業單位▶ 掌握事業單位之人力變動情形及服務需求,提供企業穩定僱用相關資訊 2. 勞工安心就業 為降低在職勞工解僱或失業風險,勞動部將對潛在受衝擊勞工提供薪資補貼、鼓勵事業單位辦訓,讓勞工穩定就業。 為維持僱用安定,勞動部將提供減班休息的勞工薪資差額補貼,最長12個月;且對於減班休息的勞工,經申請「勞工充電再出發」計畫,參加職業訓練課程,可依參訓時數,核給訓練津貼,減少勞工遭受到的衝擊及收入影響。 此外,勞動部將持續鼓勵企業辦理在職訓練,最高可補助超過百萬元;勞動部也將協助發展微型企業,創造就業機會,提供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減輕資金壓力。 「勞工安心就業」的相關措施 措施作法專頁說明維持僱用安定提出減班休息的勞工薪資差額補貼,最長12個月▶ 看更多勞工充電再出發鼓勵勞工減班休息期間參訓,核發訓練津貼▶ 看更多鼓勵企業辦訓鼓勵企業辦理在職訓練,最高可補助超過百萬元▶ 看更多協助微型創業提供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減輕資金壓力▶ 看更多 3. 受衝擊再就業 為了讓受衝擊的勞工朋友盡速再就業,勞動部將提供「安穩僱用獎助計畫」,鼓勵企業僱用失業勞工,核予企業僱用獎助金;勞動部持續推動政策結合非營利在地組織,創造多元就業機會,穩定勞工經濟生活;勞動部將擴大政府部門合作並擴大公共服務職缺,提供臨時性短期工作機會,發給工作津貼。 「受衝擊再就業」的相關措施 措施作法專頁說明安穩僱用獎助鼓勵企業僱用受影響之失業勞工,核發僱用獎助▶ 看更多創造多元就業機會結合非營利在地組織創造就業機會,穩定勞工經濟生活▶ 看更多擴大公共服務職缺擴大政府部門合作,提供臨時性短期工作機會,發給工作津貼 4. 青年接軌職場 畢業青年的職缺易受景氣影響,為使畢業青年能順利銜接職場,勞動部將提供工作崗位訓練與職前訓練,並發給尋職津貼與就業獎勵金。 勞動部將協助受影響企業以先僱後訓之方式,提供青年工作崗位訓練,延長訓練期間,強化青年工作能力,企業最高補助超過百萬元;青年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及職前訓練等課程,發給學習獎勵金;針對初次尋職(含應屆畢業)青年,勞動部也將提供萬元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金。 「青年接軌職場」的相關措施 措施作法專頁說明青年先僱後訓受影響企業以先僱後訓之方式,提供工作崗位訓練,延長訓練期間,強化青年工作能力,企業最高補助超過百萬元▶ 看更多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青年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及職前訓練等課程,發給學習獎勵金▶ 看更多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初次尋職(含應屆畢業)青年,提供萬元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金▶ 看更多 延伸閱讀:2025最新「青年就業補助」整理,新鮮人求職最高可領4.5萬!尋職津貼/就業獎勵懶人包 勞動部並補充說明:上述四大措施之支援與可動支經費約150億元,後續視關稅對勞動市場之影響,積極與跨部會整合資源,並機動調整政策、加碼經費規模、提高政策效益。 勞動部啟動「安定就業」,推6大工作項目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部說明,為因應美國關稅政策帶來之衝擊,依此情境與重點對象,訂定6大工作項目,涵蓋不同年齡層及勞動條件的勞工族群,將視情形陸續推出,以下是勞動部新聞稿的說明: 支持受影響企業辦理職能訓練協助受衝擊企業提升員工職能,提供內部或聯合辦訓最高補助200萬元,並延長114年度受理申請至9月30日,鼓勵企業積極投入職能升級。 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在職勞工與事業單位協議實施減班休息期間,可利用空檔參加勞動部核定課程,並依實際訓練時數申請訓練津貼,亦可在薪資差額內合併領取僱用安定薪資補貼。針對月薪30,300元以下低薪勞工,每月參訓12小時內也可申領津貼,最長6個月。 維持僱用安定為避免企業因關稅而裁員,推動雇主透過勞雇協商縮短工時與調薪,由政府提供減班勞工薪資差額補貼。目前已開放橡膠製品、機械設備、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三業別申請,未來將視經濟與就業情勢滾動核對,擴大適用產業。 整合型就業服務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主動協助受衝擊產業離職之中高齡等失業勞工對接缺工之事業單位,提供「先僱後訓」的工作崗位訓練補助、僱用獎助及職務再設計補助,提供客製化整合協助,強化就業媒合成效。 鼓勵青年參加政策性產業訓練課程將配合青年尋職季節與產業衝擊狀況推動青年訓練獎勵措施,協助15至29歲青年安心參訓、培養國家重點與跨域產業技能,每月獎助學習獎勵金1萬元,最高12萬元。 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措施針對未就學未就業之青年,提供職涯輔導與每月5,000元尋職津貼,若於計畫期間穩定就業並達階段性工作月數,領取尋職津貼與就業獎勵合計最高可獲4萬5,000元,鼓勵積極就業與持續投入職場。 上述6大工作項目的啟動時機,勞動部說明將配合情勢演變及勞工需求陸續推出: 支持企業辦訓及勞動部既有就業服務措施現即可用 針對特定產業受影響所衍生之勞工與初次尋職青年協助措施,已依實際受衝擊產業範圍並配合青年尋職季節,調整、放寬適用條件及協助作法,包括提高額度、加大低薪勞工照顧力道、放寬再充電職訓津貼得與維持僱用安定之補助併領等,正整備啟動作業中 維持僱用安定所採補貼措施,則將視關稅談判結果及政府支持企業營運各項方案之實施情形,適時評估推動。 延伸閱讀:美對等關稅衝擊,工作者怎麼辦?104職涯教育長:8題自評測出你的職場韌性 勞動部目前將將持續觀測產業變化及國際情勢,靈活啟動應對措施,全力穩定勞動市場 關措施與申辦資訊將陸續公告於勞動部官網及「台灣就業通」網站,此外也提供60線之諮詢專線0800-777-888,專線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08:30~18:30,勞工朋友若有疑問,可撥打免付費專線洽詢。 最新補助方案措施,請參考勞動部「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
【104職場力】

勞發署推「工作崗位訓練」,最高補助180萬助企業培養人才!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推動「勞工就業通計畫」,透過「工作崗位訓練」模式,鼓勵企業僱用受國際情勢影響之失業勞工,並結合「先僱後訓」及「職場導師」制度提供實務導向訓練,讓新進人力快速熟悉業務並降低培訓成本,有效銜接人才供需,進而提升企業的執行力與核心競爭力。 文/《104職場力》 由於近期全球政經局勢持續變動,考量企業在市場環境、營運成本與人才結構等面向皆面臨新的挑戰。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為穩定企業營運並強化人才培育,因此推動「勞工就業通計畫」,透過「工作崗位訓練」模式,鼓勵企業僱用受國際情勢影響之失業勞工,並結合「先僱後訓」及「職場導師」制度提供實務導向訓練,讓新進人力快速熟悉業務並降低培訓成本,有效銜接人才供需,進而提升企業的執行力與核心競爭力。 延伸閱讀:勞動部推「預聘青年新計畫」,同步提高學校、企業補助,即起受理申請! 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為減輕企業的培訓負擔,並提升企業僱用誘因,鼓勵未減班休息且維持僱用規模的企業,提供受國際情勢影響的失業勞工訓練及就業機會。凡僱用符合本計畫之失業勞工並辦理工作崗位訓練者,補助企業訓練指導費每人每月1萬2,000元,最長補助3個月;同一年度內單一企業最高補助180萬元。另雇主在僱用符合資格之勞工後,也可彈性搭配「職務再設計」措施,對工作設備、就業輔具及工作方法進行改善,共同協助勞工適應職場,每人每年最高再補助10萬元,不僅能有效排除勞工工作障礙,更能實質解決產業用人的問題。 「工作崗位訓練」雇主、學員補助額度、申請方式一次看 適用對象補助額度申請方式雇主:無減班休息、維持僱用規模之用人需求事業單位補助雇主工作崗位訓練費,每年最高180萬元向辦訓所在地之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申請學員:受關稅政策影響之失業勞工每名學員每月至少1.2萬元、最長3個月恰所在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參訓 本計畫自114年9月底推動以來,已有多家企業透過計畫提供訓練職缺補實人力,截至115年3月17日,包括友勁科技、鑫僑鞋業、厚陞事務機器、欣技資訊、捷絡生物科技等企業,職務內容涵蓋技術員、工程師、專案經理及活動行銷專員等,展現跨產業參與的廣度與人力媒合的成效。本計畫協助企業降低培訓成本、緩解缺工壓力,並在多變的產業環境下,成為企業穩定營運與人才發展的重要助力。 在全球經濟充滿不確定性的情勢下,企業的人才培育與人力布局更顯關鍵。工作崗位訓練制度不僅能協助受國際情勢影響之勞工順利轉職再就業,也有助企業培養所需人才、建立穩定人力來源,進一步強化整體競爭力,實現「穩定就業、照顧人才、提升競爭」的多贏目標。 企業或失業勞工如欲瞭解是否符合本計畫適用對象及申請方式,可至「勞工就業通計畫」專區查詢,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亦可電洽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洽詢。 勞工就業通計畫 ▲ 圖片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104職場力】・政府補助

經發會討論改善勞動環境 預告年內推動彈性工時

2025-12-23 聯合報記者黃婉婷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包容發展組」顧問會議今登場,會中觸及中小微企業多元振興、青年發展、薪資提升、落實少子化和高齡化時代照顧。其中,顧問對推動觀光擴大內需提出建言,包括加強深度、黏著度及文化內容,也建議容積率應彈性放寬,或研議其他誘因加速推動。 延伸閱讀:中研院示警產業分化嚴重 預測明年經濟成長率3.71% 卓榮泰上任後設置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分為「創新經濟」、「均衡台灣」、「包容成長」等三組,三場顧問會議原定今年7月陸續舉行,但因南部風災、美國對等關稅不確定性等因素,僅「創新經濟組」完成開會,今天再度重啟,由「包容成長組」打頭陣,30日由「均衡台灣組」接棒。 結束顧問會議後,中小企業總會理事長李育家受訪指出,今天主軸聚焦「多元發展」,經濟部針對中小企業數位轉型、淨零排放及AI應用都有協助計畫;針對人才培育,目前AI領域已培育超過10萬人,如何讓已受訓人才進到企業共同學習成長,加速產業轉型升級。 薪資部分,李育家提到,已有企業配合政策政策,每年調升,企業收益好就願意多照顧員工,但不希望設定天花板,在能力範圍上,不過於勉強;都更部分,有討論比如容積率是否能再放寬,或者有什麼誘因讓都更更完善,他建議參考日本、韓國社區發展經驗,讓大家更願意都更。 觀光方面,李育家說,當前已有演唱會、運動會及展覽等各項活動,雖然活動帶來短期熱鬧,但結束後就告一段落,是否能加強深度、黏著度及文化內容,或是其他延伸主題,讓遊客多待一點、多消費一點。 中華經濟研究院院長連賢明提到,儘管台灣經濟發展表現相當不錯,但各界也關注是否做到全面照顧,因此會議中針對青年人、少子化、老年化以及擴大內需有所討論。擴大內需方面,包括危老建築重建、觀光,包括如何促進觀光帶動內需,並透過危老重建來照顧老年人。 至於是否有具體結論,連賢明說,今天主要是報告已經在執行的政策,特別是如何輔導中小微企業在AI領域和淨零排放,目前都有具體數據和成效。後續也在討論如何讓婦女在勞動環境上有彈性工時,勞動部也提出未來一年將推動彈性工時,政府也會提供補貼協助企業執行。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靈活運用勞動契約特性聘僱高齡者,緩解企業「缺工困境」

台灣65歲以上人口約占總人口比重約20%,但勞動參與率9.9%甚至還低於日本75歲以上長者的12%勞動參與率。專家指出,當前國家的勞動力缺口亟需勞資雙方改變既有的思考,提高65歲以上勞動力的參與率,藉由政令設計、企業的契約、工作模式規劃,勞工的主動心態,共同打造新的職場風貌、緩解勞動市場的「缺工困境」。 文/許朝茂 本文導覽 「預告終止契約」相關規定企業可運用勞動契約特點善用高齡工作者一、展延績優勞工退休年齡,繼續不定期契約二、短期契約方式尋覓退休後回聘三、藉助主管機關促進措施施以短期僱用小結 日本總務省在敬老日前夕公布的65歲以上仍站在工作崗位上的數據:65歲以上高齡人口占總人口比重高達29.4%,而且65歲以上就業率達25.7%。 若從年齡層分析,日本65歲到69歲的族群就業率高達53.6%,70歲到74歲的族群為35.1%,75歲以上的長者,居然12%的人仍然在工作崗位上。顯示日本的「工作價值觀」大幅勝出西方、台灣勞工工作投入的心態。 反觀台灣65歲以上人口約占總人口比重約20%,且勞動參與率9.9%,連日本75歲以上勞動參率12%,台灣都慘輸。 近期台灣高齡者工作價值觀、亟需調整,在醫藥科學及健康保健科學大幅進展下,65歲專業及知識仍適合馳騁職場,且正好發揮60歲大腦運用效率最顛峰之際。 就業市場如商品市場強調供給及需求平衡,如今就業市場失衡,勞動需求大於勞動供給,當少子化經30餘年衝擊,每年人力生育及死亡「生不如死」,且因台灣人力運用年齡設計偏高約20~22歲(大專或大學畢業)、65歲以上者參與率極低、企業接納度低等現實因素,致勞動供給嚴重不足。當前65歲以上人力達430萬以上,人力豐沛,若企業謹慎挑選,再按勞動契約屬性,讓企業得以靈活僱用,絕對能一定幅度減少企業缺工之困境。 延伸閱讀:退休後找兼職!外媒大推9種高薪選項 半數可在家輕鬆做 「預告終止契約」相關規定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21條:雇主繼續僱用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所定得強制退休之受僱者達一定比率及期間,中央主管機關得予補助。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28條:六十五歲以上勞工,雇主得以定期勞動契約僱用之。 《在職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穩定就業辦法》第20條:雇主依本法第二十一條申請補助者,應符合下列資格條件: 繼續僱用符合勞動基準法第五十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之受僱者,達其所僱用符合該規定總人數之百分之三十。但情況特殊,經中央主管機關另行公告行業及繼續僱用比率者,不在此限。 繼續僱用期間達六個月以上。 繼續僱用期間之薪資不低於原有薪資。 延伸閱讀:整理包/中高齡再就業好難 未來恐成「下流老人」?除了「薪酸」還有這三大問題待解 企業可運用勞動契約特點善用高齡工作者 高齡者人數充沛,仍具生產力族群,根據104人力銀行發布最新《2025超高齡社會企業人才永續的新思維白皮書》顯示,中高齡勞工「退而不休」已成定局,正好得補充就業市場短缺。企業得借助契約有助僱用高齡者捷徑,嘗試下列途徑: 一、展延績優勞工退休年齡,繼續不定期契約 2025年11月104高年級最新發布《2025超高齡社會企業人才永續的新思維白皮書》,當中提及幾點觀察: 42%中高齡求職者較高薪資。 36%職務內容不適合中高齡。 15%公司形象以年輕人為主。 目前企業心態擔心主要在第(1)、(2)點。使得企業顯然對外部高齡者僱用,多半心存懷疑;但,企業得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從中挑選即將強制退休勞工,此類勞工長期擔任企業職務,雇主得挑選績優者,其工作精神及效率無庸置疑。 唯一擔憂其薪資水準;但,該法企業符合其三個條件者,其中一項得繼續僱用期間之薪資不低於「原有薪資」。若三項條件皆符合者,申請補助,且其以僱用期間長短補助金額13000元~15000元。 如妥善運用上述補助,可平衡「原有薪資」過高擔憂,且政府補助長達18個月之久。 二、短期契約方式尋覓退休後回聘 依《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定,65歲以上勞工,雇主得以定期勞動契約僱用之。這個法規設計其實兼顧高齡者健康與生活時機需求,以保持彈性來吸引高齡者,相當符合人性。 而根據104人力銀行的《2025超高齡社會企業人才永續的新思維白皮書》報告指出:中高齡求職者實際考量因素包括工作地點(52%)、薪資(35%)、工作與生活平衡(31%)。若企業能以定期勞動契約重新找回高齡者回聘,上述困難將得以解決。 另外今年11月也有人力銀行發起「熟齡勞工生活困境調查」,結果顯示:45 歲 (含) 以上的「熟齡會員」中,平均預計退休年齡為 63.3 歲。其中高達30%熟齡族將退休年齡訂在「65 歲以上~70 歲」, 15.4% 預計「70 歲(含)以上」退休。顯示國人傾向展延職涯趨勢,已見蛛絲馬跡。 內政部統計國人平均壽命約80歲(女性約84歲、男性約78歲),而醫學及保險等因素,國人健康大幅提升,更有足夠底氣展延職涯,且愈來愈明顯趨勢。如日本豐田等企業,擇優回聘65歲退休者;國內企業無妨「見賢思齊」,且得申請補助,利人利己。 三、藉助主管機關促進措施施以短期僱用 主管機關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不餘遺力推出多項獎勵措施:如五零五零壯世代就業網絡合作、職場學習再適應、婦女就業計畫等措施,無不鼓勵前述勞工,只要符合條件且親自至各地就業服務中心報名適合就業措施,同步企業亦得向各地就業服務中心登記事求人,經其媒合輕鬆找到合適老齡者加入工作團隊。 近期台南就業中心成功鼓勵年滿62歲的阿嵐(女性化名)勇敢打破性別刻板印象,在該就業服務中心協助下,她成功轉職為該地區保全人員,穩定就業8個月,並獲得「55Plus就業獎勵」6萬元獎勵金,此案例即為勞工與雇主雙贏。 傳統產業因被標籤為非科技產業,不為勞工討喜,故徵人不易。此時配合各就業服務中心協助,不僅短期僱用,長期僱用更有可能。 延伸閱讀:慢慢變成老員工,卻對工作愈來愈沒自信......給資深員工的5個建議找回價值 小結 高齡者人力開發,已具明顯趨勢,且高齡者對職涯也有新認知。只要企業藉助勞動契約特性,雙方談好約定,必成為企業可用之才。 高齡者更看齊喬治‧亞曼尼工作觀,提振工作專業,企業自會竊喜獲得程度甚高人力資源,也勢必對僱用高齡者心態大為改觀。 (原文標題:雇主聘僱高齡者,運用勞動契約屬性,加以靈活僱用) 作者介紹:●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104職場力】

回收處理業開放移工 環境部:估引進千人

2025-05-19 報導/ 記者李柏澔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勞動部今年5月修正「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一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審查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環境部表示,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預計回收處理工作引進的外籍移工人數約千人,強調該場域的移工僅能在廠內執行分類工作。 環境部表示,勞動部於今年5月7日修正發布上開審查標準,新增開放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處理業及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得聘僱外國人從事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依該審查標準規定,雇主應先向環境部申請資格認定,經認定符合取得資格認定函後,再向勞動部申請移工招募許可。本作業要點為規範申請資格對象、程序、條件及資格認定函有效期限等。 因此,環境部今日發布「環境部審查廢棄物及資源物回收處理工作申請引進移工之雇主資格認定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環境部資源循環署表示,預計投入到資源回收業的移工大約1000多人,未來也會在人數上滾動式檢討,不過在回收廢棄物回收業、處理業及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的移工,僅能於廠內從事分類工作,並不包含駕車回收作業。 延伸閱讀: 移工懷孕雇主不可解聘!勞動部訂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 確保勞雇權益 逐步安排移工「進階」成中階技術工,才是「移工留才久用」的長治久安之計|觀點 留住人才!力成將資深移工轉任領班或設備助理工程師
【104職場力】・人才招募

維護勞工健康並監測,勞動部修正「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為引導雇主確實掌握勞工作業場所的有害暴露風險,落實保護勞工健康,勞動部修正發布《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除擴增監測項目、強化監測規劃與執行品質外,亦導入企業自主管理審核機制,讓監測制度更能落實把關,作為預防職業病及改善工作環境的重要依據。 文/《104職場力》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說明:為了更能反映勞工作業的真實暴露情況,提升整體作業環境監測的有效性與品質,於民國115年6月12日修正發布《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除擴增監測項目、強化監測規劃與執行品質外,亦導入企業自主管理審核機制,讓監測制度更能落實把關,作為預防職業病及改善工作環境的重要依據。 本次修正共有5大重點: 擴大專業參與 落實暴露評估 鼓勵自主管理 擴大監測項目及管理 加強監測機構管理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延伸閱讀:創造高互動工作環境,吸引Z世代求職者到職 根據勞動部新聞稿,本次修正共有五大重點: 一、擴增監測項目並強化監測管理 新增1-溴丙烷、甲醛、環氧乙烷等13項有害化學物質納入定期監測;另將指定鑄造及人造石等高風險行業,增列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濃度監測,以預防矽肺症等職業病發生。此外,監測結果如達容許暴露標準以上者,監測頻率將由每6個月縮短為每3個月,以督促事業單位儘速改善作業環境。 二、落實暴露評估成效 除勞動部將明確公告應監測的對象、採樣數量及頻率等事項,使樣本數具代表性外,並要求雇主透過適當的採樣策略及統計分析方法,以掌握勞工實際暴露情形。 三、擴大專業人員參與 將應組成監測評估小組研訂監測計畫的事業單位規模,由勞工人數500人以上降低門檻為300人,擴大納入職業衛生技師等專業人員參與,協助事業單位提升監測規劃與暴露評估品質。 四、鼓勵企業落實自主管理 對於作業環境監測制度完善、管理成效良好且長期暴露風險低的事業單位,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得合理調整監測頻率,以鼓勵企業持續投入資源強化自主監測管理。 五、強化監測機構管理 明定監測機構如刻意規避正常作業或高暴露作業場所辦理監測,將依法處罰;同時擴大查核量能,授權勞動檢查機構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查核,以提升監測品質及公信力。」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法將使監測結果更能反映勞工實際暴露情形,協助事業單位採取有效改善措施。考量新增監測項目及暴露評估制度、監測管理成效審查等相關配套措施之建置,需提供雇主、監測機構及相關專業人員充分準備時間,本次修正的部分規定自116年1月1日起施行。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QA一次看! Q:這次修正有哪些重點?A:1. 擴增調整監測項目及實施作法。2. 導入暴露評估制度。3. 加強專業技師參與。4. 鼓勵企業強化監測自主管理。5. 強化監測機構管理。 Q:為使雇主及監測機構實施的作業環境監測,能真實反映勞工暴露風險,勞動部修正了什麼?A:1. 明定雇主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實施方式辦理。2. 未來會公告明確應監測的對象、採樣數量及頻率等事項,使樣本數具代表性,並透過統計分析的暴露評估方法,以掌握勞工暴露狀況。3. 凡監測結果達容許暴露標準以上者,監測週期由每6個月縮短至每3個月1次,以督促雇主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於改善後重新評估。4. 修法前要求500人以上事業單位,監測計畫應由執業職業衛生技師參與研訂,勞工人數將下修至300人,讓專業人員參與。5. 為擴大稽查量能,授權勞動檢查機構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查核。6. 明確規定當監測機構刻意規避正常作業或高暴露場所實施監測,可罰6-30萬,情節重大得撤銷或廢止監測機構認可。 Q:這次修正擴增調整監測項目,有哪些主要變動?A:本次蒐集職業流行病學的研究與實際案例,增加13種應實施監測的有害物質(如甲醛、環氧乙烷等)。吸入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會導致肺部纖維化,進而演變為矽肺症、肺癌,未來將指定業別(如:陶瓷、玻璃、人造石材製造加工及鑄造業等),應定期監測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濃度。 Q:如何強化監測自主管理?A:因部分製程場所的作業環境監測結果常呈現未檢出(ND值)或極低濃度,這次修法新增事業單位監測自主管理審查機制。對於具完善作業環境監測制度及管理成效良好者,其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得於一定期間合理放寬對低風險場所定期實施監測頻率規定,引導事業單位落實監測制度有效性。 Q:這次修法什麼時候上路實施?A:這次修正新增作業環境監測項目、暴露評估報告撰寫及作業環境監測管理成效審查制度等。為了提供適當的緩衝時間,讓雇主、監測機構、執業職業衛生技師及主管機關等各方,能有充裕的時間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相關制度至2027年1月1日施行。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QA一次看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防範「戶外熱危害」+ 新職安法7月上路,勞動部啟動高溫專案檢查和改善追蹤

近期全國各地氣溫逐漸升高,為防止勞工於戶外作業時發生高溫熱中暑的狀況,並因應民國115年7月將上路的「職業安全衛生法」新規定,勞動部宣佈將自6月1日起同步展開「戶外高溫專案檢查」和「熱危害改善追蹤查核」,期望透過「雙軌防護措施」來維護戶外勞工的作業安全健康。 文/《104職場力》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說明:近期各地氣溫逐漸升高,為防止勞工於戶外作業發生熱中暑、熱衰竭等職業災害,勞動部自6月1日起將同步展開雙軌防護機制,除啟動「戶外高溫專案檢查」,針對營造、道路修繕等高風險作業場所加強勞動檢查外,另辦理「熱危害改善追蹤查核」,督促事業單位確實提供遮陽、降溫、飲水及休息等防護措施,保障戶外作業勞工安全健康。 延伸閱讀:企業添購「冰背心」、「風扇衣」防護戶外高溫,政府最高補助比例80%! 勞動部強調,面對氣候變遷帶來的高溫風險,將持續以「預防為先、風險管理」方式,強化戶外作業熱危害防護機制,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防護措施,共同維護勞工安全與健康。 如雇主未採取必要防護措施,而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依照7月1日新上路的《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可處新臺幣5萬至300萬元罰鍰。對於高風險作業場所,也將加強專案檢查與複查,督促事業單位儘速改善。 勞動部也提醒從事戶外作業勞工,可多利用「高氣溫作業防護資訊網」查詢所在地熱危害風險及未來氣象預測,適時補充水分並留意身體狀況;雇主對新進勞工更應建立「熱適應」機制,循序增加工作暴露時間,並加強現場觀察與管理,避免因尚未適應高溫環境而發生危害。 高氣溫作業防護資訊網
【104職場力】・職業安全衛生

只要出問題,「叫員工加班」都能搞定?專家提醒:加班不是萬靈丹,應重視人力問題

企業經營會遇到淡旺季的狀況,特別近期美國「關稅風暴」襲捲各產業,部分產業為趕工(或搶出貨)而需要勞工配合延長工時(加班),除了要留意相關的法規規範,勞資專家也特別發出警語:企業審慎評估是否增聘勞工、解決人力短缺的困境,而非一再使勁要求勞工加班應對。 文/許朝茂 本文導覽 關於「勞工加班」與「補休」之相關規定「加班」與「健康」、工作與生活該如何平衡?加班過長易造成心理及生理不適勞工如有健康考量,雇主不得強制加班適時利用「加班補休」調劑身心小結 舉國多放5天假立法院三讀通過,多數勞工莫不喜出望外,當放假天數增加,照理加班時數減少,我們勞工對企業也期待甚深。 報載:根據《紐約郵報》報導,2024年統計顯示,美國全職員工平均每周工時為42.9小時,但有不少人實際工時比統計數字更高。台灣雖然平均工時約為41.5小時,整體勞動環境卻沒有比較健康,員工過勞病倒的新聞時有所聞。上班族若每周工時超過60小時,不只容易過勞,還會出現許多健康危機,嚴重更可能致命。每周工時超過55小時者,罹患中風風險高達35%、心臟病風險則高達17%。工時超過48小時以上,罹患憂鬱與焦慮的機率大幅上升。 加班不足、資方不利;但加班過量、則不利勞方健康。權衡之下,「適量加班」恐怕才是對勞資雙方「不得不為」的長期理想解法。 延伸閱讀:【2025行事曆】總統府正式公告:國定假日「4+1」、下半年多3天假│114年連假攻略 關於「勞工加班」與「補休」之相關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30條: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 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但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五十四小時,每三個月不得超過一百三十八小時。 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勞動基準法》第32-1條:雇主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 《勞動基準法》第42條: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延伸閱讀:原來「加班費」不是我想的那樣?6種加班情境一次算給你聽! 「加班」與「健康」、工作與生活該如何平衡? 《勞動基準法》限制雇主使勞工延長之工作時間,無非基於保護勞工健康。加班與健康,魚與熊掌不可兼得,但,企業及勞工仍然可以在注意以下之各項平衡,讓「加班」能發揮其良好效果: 加班過長易造成心理及生理不適 外媒報導美國全職員工平均每周工時為42.9小時,台灣平均工時約為41.5小時。根據勞動部資料:民國112年勞工年總工時2,019.6小時、平均工時達40.8小時。而到了民國113年勞工年總工時上升至2,030.4小時、但平均工時40.7小時。台灣總工時逐年增加,推測勞工加班的情況可能隨之增加。 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近期因美國「對等關稅」對企業外部環境變動具有強制性,若關稅戰未來將處於中長期,企業面臨諸多臨時訂單或緊急訂單將隨之增加,勞工總工時不見得增加;但無可避免在趕工旺季(或搶出貨的情況)將導致「加班」隨之增加。 平時企業面臨旺季,使勞工趕工,基於僱傭倫理無法拒絕加班、且法令有其上限之規範,但關稅戰後加班型態可能改變昔日規則,HR人員在此刻應虛心觀察後做調整,務以兼顧勞工的家庭與健康。 延伸閱讀:36.6%勞工過去1年曾加班!2成5下班後仍被交辦工作,最新「生活及就業狀況調查」10重點一次看! 勞工如有健康考量,雇主不得強制加班 醫學上發現:情緒容易影響健康,同理過度勞累,無益健康。 職場勞工連續長期加班,且積累時數超過身體所能負荷者,極可能造成勞工不可預測的疾病。勞工應自身注意加班時數與負荷,遭遇不成比例加班應主動協商婉拒。 法規預防例外情境,若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職場上努力工作,理當是敬業精神呈現;但,因旺季、急單、緊急訂單、同業支援等理由,造成持續性加班,且超過法定時數;或勞工期間遭遇疾病,無法配合加班時,應直接與雇主協商或做部分調整。切記勿要求「共體時艱」、一味隱忍,以致勞工最終出現疾病,甚至有可能中斷勞動契約。 延伸閱讀:面試被問每月加班40小時該怎麼回?內行人曝:這樣說才是關鍵 適時利用「加班補休」調劑身心 關稅戰期間企業臨時訂單或緊急訂單,致其生產或勞務增加。部分企業基於務實考量,不但未因此增僱臨時工時支援,反而要求現有的勞工應配合加班。若碰上企業旺季,其加班時數遽增,故旺季之後,可能勞工更想獲得的是「補休」,藉此調劑身心與生活。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即加班),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加班工資),應依規定標準發給。惟,勞工加班後,依勞工意願選擇補休並經雇主同意者,應依勞工工作之時數計算補休時數。 實務上,雇主無須不同意勞工「補休」要求(也不合法),要明白「補休」乃勞工的工作生活當中不可或缺的調劑。 延伸閱讀:申請加班遭拒…業助找人資惹怒主管被資遣 網搬法律:快收集證據 小結 加班是企業經營期間,因應諸多例外情境,必須作調整業務不可或缺手法之一,理想上勞工如願意配合,可使企業經營更正常運作。 但加班仍應視其頻率及期間長短,在現況人力下,仍無法使得前二者因素消失,企業應認真就人力安排考慮增僱勞工、解決人力短缺的困境,而非一再使勁要求勞工加班應對。 故古云「過猶不及」,過之,不利勞工健康維持。 (原文標題:加班過量,浮出不利健康之落後警訊,應重視它) 作者介紹:●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有關【加班補休】相關議題,這些也推薦給您 勞工自己「主動加班」,該算加班費給他嗎?律師:加班發動主體是雇主非勞工 雇主可要求「以補休替代加班費」,且期限內沒休完視同放棄嗎? 老闆可以片面決定「一律給補休、不給加班費」嗎? 拒早10分鐘上班、加班換補休 老闆怨「年輕人愛擺爛」反被罵爆 【加班費懶人包】8個常見延長工時QA:加班費如何計算?
【104職場力】

資深移工與畢業僑外生留用超過7萬人,轉任「外國技術人力」成功案例一次看

勞動部推動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及「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希望在確保國人就業機會的前提下,鬆綁外國技術人力在臺工作年限限制,藉此補足產業與家庭長期穩定人力的需求,因此透過獎助措施鼓勵雇主轉任資深移工、續聘外國技術人力、並留用在臺的畢業僑外生,截至115年第一季已有超過7萬名人力核准轉任,以下為您介紹成功案例。 文/《104職場力》 因應全球高齡化及少子化趨勢,勞動部積極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及「跨國勞動力精進方案」,在確保國人就業機會的前提下,鬆綁外國技術人力在臺工作年限限制,鼓勵雇主將優秀資深移工轉任或於聘期屆滿後續聘為外國技術人力,並留用在臺的畢業僑外生,不僅補足產業與家庭長期穩定人力需求,也為移工與畢業僑外生開創更佳職涯發展與薪資待遇,創造勞雇雙贏。 【104 外籍人才專區】三分鐘速覽:企業聘僱外籍人才的評估和入職流程 勞動部發佈新聞稿:說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推動以來獲得各界高度肯定,符合申請資格的雇主皆可提出申請。統計截至115年3月底止,已核准轉任的產業及社福類外國技術人力合計70,252人次,留用成效持續成長,顯示本方案已有效協助企業及家庭穩定人力結構。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世界先進積體電路股份有限公司長期重視人才發展,也積極響應政府政策,將海外移工納入中長期人才布局,自114年起輔導具潛力的優秀外籍同仁轉任外國技術人力,已陸續轉任22人,打造更具韌性的人才結構。人力資源處處長潘蘇惠表示,公司重視每位同仁的職涯發展,不分國籍皆提供培育與成長機會,讓所有同仁都能在公司穩定成長,持續在專業領域發揮價值。 人力資源處部經理林晏竹分享,今年公司進一步優化績效評核與晉升機制,以更精準地辨識具潛力的外籍同仁。除專業技術能力外,也將學習意願、工作態度與團隊合作表現納入重要評估指標。同時,公司提供華語課程與跨文化資源,協助外籍同仁融入團隊與在地生活,也鼓勵本國籍同仁加強英語能力,透過雙向交流營造更多元友善的工作環境。她也分享,在移工管理與個案溝通過程中觀察到,跨文化共融不只是管理制度,更是企業文化的重要一環。當員工感受到被理解與被尊重時,不僅有助提升人才穩定度,也能進一步強化企業雇主品牌形象。 來自菲律賓的Mary已在臺工作8年,是世界先進公司首批成功轉任的外國技術人力,並曾獲得全國及縣市模範移工獎項肯定。她提到,公司不僅肯定其工作表現,在轉任外國技術人力後,也讓她能長久留在臺灣。公司亦提供完善的日常照顧與學習資源,使其能安心在臺灣生活與成長,發揮所長。她非常願意推薦親友加入公司,Mary開心分享:「世界先進公司已經像我的第二個家。」 ▲ 圖片來源: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此外,面對全球紡織產業競爭與國內勞動力短缺挑戰,國內指標性紡織企業宏遠興業股份有限公司亦積極響應政策,透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成功將長期在臺服務的資深優質移工轉任為外國技術人力。該公司行政長李憲忠表示,隨著人口結構改變及產業環境變遷,企業招募壓力日益升高,如何確保技術傳承與穩定人力已成為營運關鍵,而本方案正好與公司長期重視人才培育的理念高度契合,目前已成功協助58名移工同仁轉任外國技術人力。 為強化人才培育,宏遠興業公司同步推動多元配套措施,包括建立師徒制培訓機制、提供多國語言數位學習平臺,以及完善評核制度,協助外籍員工跨越語言與技術門檻。來自菲律賓的Manuel,更為公司制度推動下首位成功轉任之外國技術人力標竿案例,現已晉升為產線課長;另一位也來自菲律賓的Mark亦分享,過去受限於12年工作年限,對未來充滿不確定性,如今透過政策轉任後,不僅能專心投入工作,也提升專業成就感,成為同儕學習典範。企業與員工的正向互動,充分展現政策推動的實質成效。 在高齡化社會下,社福領域對人力需求亦日益增加。雇主呂先生為照顧高齡母親,透過「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專業諮詢服務,成功將中文流利且經驗豐富的印尼籍資深移工轉任為家庭看護技術人力。呂先生表示,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提供在地化且即時的服務,大幅降低申辦門檻;該名移工亦分享,在臺工作14年來,透過轉任外國技術人力,專業能力受到肯定,工作更具尊嚴與成就感,其細心照護亦深獲家屬肯定,展現深厚勞雇情誼。 勞動部指出,隨著人口結構轉變,產業缺工與長照需求同步攀升,對於需長期培養技術的企業及家庭照顧服務而言,穩定且優質的人力至關重要。「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不僅協助雇主留用關鍵技術人力,也保障外國勞動者薪資與職涯發展,達成多方共益。 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提供單一窗口整合服務,包含申辦諮詢、專人追蹤、問題排除、加速審查,以及官網資訊查詢等多元服務。民眾如欲進一步瞭解相關資訊,可參考「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服務網」,或撥打1955免付費專線(按1再按4)及服務專線(03-659-1996),由專人提供協助,讓雇主申辦更安心、聘僱更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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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預告 新住民將納特定就業對象

2025-02-13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正「就業服務法」,將因婚姻移民的新住民納入就服法特定就業對象,往後求職時,無論是否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都可免費參加職訓、領取職訓生活津貼、求職交通補助金等。雇主若聘雇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的新住民,每人每月最高可領一點一萬元僱用獎助。 延伸閱讀:移工懷孕雇主不可解聘!勞動部訂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 確保勞雇權益 我國新住民人數突破六十萬人,勞動部近日預告將新住民納入就服法特定對象。勞動力發展署身特組副組長王雅芬表示,舉凡婚姻移民陸配、外配,經濟融資移民的白領、轉中階人力的資深藍領移工、新住民子女都屬於新住民範疇,但考量婚姻移民在語言、專業技能相對弱勢,因此無論是否已取得國籍,因婚姻移民的新住民均納入就服法特定對象。 值得一提的是,考量婚姻移民在語言、專業技能相對弱勢,無論是否已取得國籍,均納入就服法特定對象。 現行「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提供新住民臨時工作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僱用獎助、求職交通補助金等協助,但新住民如歸化取得國籍後,立刻排除適用資格,形同變相懲罰,爭取鬆綁多時。 對於這項新制,南洋台灣姊妹會秘書長陳雪慧樂觀其成,她表示,許多新住民擁有大學、碩士文憑,但在台灣卻無法找到與教育程度相當的職務與待遇,盼勞動部進一步推動職場平等、多元文化敏感度等。 此外,不少新住民擔任通譯工作,陳雪慧呼籲建立國家級通譯平台或機構,讓通譯人員專業性獲國家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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