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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勞仲介引進

這項技能代表能有效協助企業合法且合規地引進外籍勞工,確保整個招聘流程符合政府規定,包含文件審核、申請許可及溝通協調等工作。具備此能力的人才能降低企業用工風險,提升人力配置效率,並促進跨文化管理順暢,對勞動力短缺的產業特別重要。掌握相關法規和流程,能保障企業與外勞雙方權益,避免法律爭議,提升整體營運穩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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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不做「1行業」?外籍員工成主力 勞動局示警:沒查證件恐觸法

2025-12-19 聯合新聞網綜合報導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台灣餐飲業缺工問題日益嚴重,許多民眾發現路邊小吃店或餐廳的從業人員外籍面孔越來越多。不少雇主直言,台灣年輕人對餐飲工作興趣缺缺,反觀外籍人士肯吃苦又耐操。不過,台北市勞動局對此特別示警,小吃店與攤販聘僱外籍人士有嚴格限制,若未經許可違法聘僱,最高恐面臨75萬元罰鍰。 延伸閱讀:公司想聘僱「僑生」、「外籍生」怎麼申請?聘用「畢業僑外生留臺工作」2種申請方式總整理|外籍人士就業 一名網友在PTT發文表示,近期觀察到許多餐飲店的員工多為東南亞籍,推測是因為本國勞工流動率高,讓雇主轉而尋求較穩定的外籍人力。對此,許多網友深有同感,指出台灣年輕人寧願選擇外送或辦公室工作,也不願在環境較油膩辛苦的餐飲業久待,且容易因勞動條件與雇主發生摩擦;相比之下,外籍員工為了賺錢養家,往往更加珍惜工作機會,任勞任怨,甚至願意承擔較辛苦的班別,成為餐飲業眼中的救命稻草。 然而,台北市勞動局提醒雇主務必注意法規紅線。根據就業服務法規定,一般小吃店及攤販並不能隨意聘僱外籍移工(如廠工或看護工)。目前合法可聘用的對象,僅限於獲准居留的「外籍配偶」以及持有工作許可的「外籍學生」。 勞動局進一步說明,雇主在聘僱前必須嚴格查驗證件。若是聘僱外籍配偶,需核對身分證或居留證,以及依親戶籍資料正本;若是聘僱外籍學生,則必須檢查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許可證正本,並建議拍照或影印留存。 勞動局強調,依據就業服務法第57條第1款規定,雇主若聘僱未經許可、許可失效或他人所申請聘僱的外國人,將被處以新臺幣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若5年內再犯,更將面臨刑事責任移送地檢署偵辦。因此,餐飲業者在緩解缺工燃眉之急的同時,務必確認聘僱對象是否合法,以免因小失大,誤觸法網。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勞動部啟動6大工作項目因應「美國關稅」政策:主動訪視衝擊、勞工安心就業

近期由於「美國關稅」議題持續發酵,勞動部在行政院核定880億支持方案後,也針對受影響產業提出相關措施,包括「安定就業」相關措施,針對我國出口供應鏈的支持方案,除了第一時間就提出4大措施因應,我們也根據勞動部最新的公告,搜集相關資料整合在本文,歡迎大家參考利用詳細資訊! 更新時間:2025/4/22 文/《104職場力》小編 本文導覽 勞動部4大措施因應「美國關稅」政策1. 主動訪視衝擊2. 勞工安心就業3. 受衝擊再就業4. 青年接軌職場勞動部啟動「安定就業」,推6大工作項目保障勞工權益 針對美國總統川普近期宣佈對全世界多國實施「對等關稅」政策一事,行政院先是由院長和各部會首長一同召開「因應美國關稅 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記者會,向國人說明影響評估及因應措施,後續也公佈政府所擬定的「9大面向、20項措施、總經費880億元」的支持方案。 【勞動部簡報】因應美國關稅 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 勞動部也比原本預計的4大措施再增加內容,規劃支持受影響企業辦訓、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維持僱用安定、整合型就業服務、鼓勵青年參加政策性產業訓練課程、初次尋職青年就業促進等6大工作項目,全方位協助勞工穩定就業。。 延伸閱讀:因應美國關稅政策,行政院宣布「9大面向、20項措施、總經費880億元」支持方案 勞動部4大措施因應「美國關稅」政策 因應美國對台課徵關稅可能對我國產業及就業市場造成之衝擊,行政院發布新聞稿,表示正式核定「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勞動部隨後公布支持方案的申請程序、條件及相關細節。 此前現任勞動部長洪申翰部長曾指出,此次受美國關稅政策影響的產業,面臨不確定性高的情境,且過去幾年台灣失業率相對低,勞動部並不希望在此時的勞動市場上產生過大波動。 因此勞動部需要設想或準備相對嚴峻的狀況,為避免受衝擊之企業提前解除勞動契約、避免受衝擊勞工難以返回職場,以及避免初次尋職者及畢業青年就業不易,因此防範未然的情況下,勞動部本來提出「4大措施」因應(並於實施時擴增為6大要點),以下先由原本的4大措施開始介紹: 1. 主動訪視衝擊 勞動部已積極主動聯繫、關心可能受影響之企業相關工會團體,聆聽受影響情形並蒐集相關建議。針對受影響的事業單位,勞動部將掌握事業單位的人力變動情形及服務需求,提供企業穩定僱用相關資訊。 「主動訪視衝擊」的相關措施 工會▶ 主動聯繫關心受影響企業工會,聆聽受影響情形並蒐集相關建議事業單位▶ 掌握事業單位之人力變動情形及服務需求,提供企業穩定僱用相關資訊 2. 勞工安心就業 為降低在職勞工解僱或失業風險,勞動部將對潛在受衝擊勞工提供薪資補貼、鼓勵事業單位辦訓,讓勞工穩定就業。 為維持僱用安定,勞動部將提供減班休息的勞工薪資差額補貼,最長12個月;且對於減班休息的勞工,經申請「勞工充電再出發」計畫,參加職業訓練課程,可依參訓時數,核給訓練津貼,減少勞工遭受到的衝擊及收入影響。 此外,勞動部將持續鼓勵企業辦理在職訓練,最高可補助超過百萬元;勞動部也將協助發展微型企業,創造就業機會,提供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減輕資金壓力。 「勞工安心就業」的相關措施 措施作法專頁說明維持僱用安定提出減班休息的勞工薪資差額補貼,最長12個月▶ 看更多勞工充電再出發鼓勵勞工減班休息期間參訓,核發訓練津貼▶ 看更多鼓勵企業辦訓鼓勵企業辦理在職訓練,最高可補助超過百萬元▶ 看更多協助微型創業提供創業貸款利息補貼,減輕資金壓力▶ 看更多 3. 受衝擊再就業 為了讓受衝擊的勞工朋友盡速再就業,勞動部將提供「安穩僱用獎助計畫」,鼓勵企業僱用失業勞工,核予企業僱用獎助金;勞動部持續推動政策結合非營利在地組織,創造多元就業機會,穩定勞工經濟生活;勞動部將擴大政府部門合作並擴大公共服務職缺,提供臨時性短期工作機會,發給工作津貼。 「受衝擊再就業」的相關措施 措施作法專頁說明安穩僱用獎助鼓勵企業僱用受影響之失業勞工,核發僱用獎助▶ 看更多創造多元就業機會結合非營利在地組織創造就業機會,穩定勞工經濟生活▶ 看更多擴大公共服務職缺擴大政府部門合作,提供臨時性短期工作機會,發給工作津貼 4. 青年接軌職場 畢業青年的職缺易受景氣影響,為使畢業青年能順利銜接職場,勞動部將提供工作崗位訓練與職前訓練,並發給尋職津貼與就業獎勵金。 勞動部將協助受影響企業以先僱後訓之方式,提供青年工作崗位訓練,延長訓練期間,強化青年工作能力,企業最高補助超過百萬元;青年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及職前訓練等課程,發給學習獎勵金;針對初次尋職(含應屆畢業)青年,勞動部也將提供萬元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金。 「青年接軌職場」的相關措施 措施作法專頁說明青年先僱後訓受影響企業以先僱後訓之方式,提供工作崗位訓練,延長訓練期間,強化青年工作能力,企業最高補助超過百萬元▶ 看更多職前訓練學習獎勵金青年參加產業新尖兵計畫及職前訓練等課程,發給學習獎勵金▶ 看更多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初次尋職(含應屆畢業)青年,提供萬元尋職津貼及就業獎勵金▶ 看更多 延伸閱讀:2025最新「青年就業補助」整理,新鮮人求職最高可領4.5萬!尋職津貼/就業獎勵懶人包 勞動部並補充說明:上述四大措施之支援與可動支經費約150億元,後續視關稅對勞動市場之影響,積極與跨部會整合資源,並機動調整政策、加碼經費規模、提高政策效益。 勞動部啟動「安定就業」,推6大工作項目保障勞工權益 勞動部說明,為因應美國關稅政策帶來之衝擊,依此情境與重點對象,訂定6大工作項目,涵蓋不同年齡層及勞動條件的勞工族群,將視情形陸續推出,以下是勞動部新聞稿的說明: 支持受影響企業辦理職能訓練協助受衝擊企業提升員工職能,提供內部或聯合辦訓最高補助200萬元,並延長114年度受理申請至9月30日,鼓勵企業積極投入職能升級。 減班休息勞工再充電在職勞工與事業單位協議實施減班休息期間,可利用空檔參加勞動部核定課程,並依實際訓練時數申請訓練津貼,亦可在薪資差額內合併領取僱用安定薪資補貼。針對月薪30,300元以下低薪勞工,每月參訓12小時內也可申領津貼,最長6個月。 維持僱用安定為避免企業因關稅而裁員,推動雇主透過勞雇協商縮短工時與調薪,由政府提供減班勞工薪資差額補貼。目前已開放橡膠製品、機械設備、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製造業三業別申請,未來將視經濟與就業情勢滾動核對,擴大適用產業。 整合型就業服務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主動協助受衝擊產業離職之中高齡等失業勞工對接缺工之事業單位,提供「先僱後訓」的工作崗位訓練補助、僱用獎助及職務再設計補助,提供客製化整合協助,強化就業媒合成效。 鼓勵青年參加政策性產業訓練課程將配合青年尋職季節與產業衝擊狀況推動青年訓練獎勵措施,協助15至29歲青年安心參訓、培養國家重點與跨域產業技能,每月獎助學習獎勵金1萬元,最高12萬元。 初次尋職青年穩定就業措施針對未就學未就業之青年,提供職涯輔導與每月5,000元尋職津貼,若於計畫期間穩定就業並達階段性工作月數,領取尋職津貼與就業獎勵合計最高可獲4萬5,000元,鼓勵積極就業與持續投入職場。 上述6大工作項目的啟動時機,勞動部說明將配合情勢演變及勞工需求陸續推出: 支持企業辦訓及勞動部既有就業服務措施現即可用 針對特定產業受影響所衍生之勞工與初次尋職青年協助措施,已依實際受衝擊產業範圍並配合青年尋職季節,調整、放寬適用條件及協助作法,包括提高額度、加大低薪勞工照顧力道、放寬再充電職訓津貼得與維持僱用安定之補助併領等,正整備啟動作業中 維持僱用安定所採補貼措施,則將視關稅談判結果及政府支持企業營運各項方案之實施情形,適時評估推動。 延伸閱讀:美對等關稅衝擊,工作者怎麼辦?104職涯教育長:8題自評測出你的職場韌性 勞動部目前將將持續觀測產業變化及國際情勢,靈活啟動應對措施,全力穩定勞動市場 關措施與申辦資訊將陸續公告於勞動部官網及「台灣就業通」網站,此外也提供60線之諮詢專線0800-777-888,專線服務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08:30~18:30,勞工朋友若有疑問,可撥打免付費專線洽詢。 最新補助方案措施,請參考勞動部「因應美國關稅我國出口供應鏈支持」方案
【104職場力】

在臺工作無年限!「移工留才久用」是什麼?適用資格、申請流程,懶人包一次看!

外籍人才在臺工作年限到了,只能選擇含淚放棄合作嗎?目前勞動部推動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可以解決企業這個問題!只要符合申請資格的「中階技術工作」,不論其身份是僑外生、移工,雇主都可以透過此方案留用在臺表現優秀且成熟的中階技術人力,為便利雇主申辦,可直接透過網路系統申辦唷! 文/《104職場力》小編 文章導覽(點擊文字可前往指定段落閱讀) 什麼是「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懶人包企業聘僱「移工留才久用」中階技術人力的2大優點!優點1:雇主有人力優點2:移工更穩定「移工留才久用」適用對象與薪資、技術條件「移工留才久用」適用對象「移工留才久用」薪資、技術條件「移工留才久用」薪資門檻「移工留才久用」雇主資格、名額核算「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申請流程、應備文件「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申請流程「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應備文件還有「移工在職進修專班」可利用!「移工在職進修專班」雇主兩大措施建議雇主可採用兩種作法補充人力「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提醒事項與宣導影片雇主資格與申請期間展延聘僱許可檢附薪資證明記得為中階技術人力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勞退舊制)中階技術人力依親條件5分鐘認識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國語)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宣導紀錄片(國語) 企業合作的外籍人才如果「在臺工作年限」期滿,就算關係再良好、合作互動再合拍,也只能選擇「含淚分手」、放棄合作一途嗎? 在勞動部已推動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下,只要是符合申請資格的外國人(包括僑外生、移工),在確保國人的就業前提下,開放從事「中階技術工作」的外籍人才能夠打破「工作年限」的限制,繼續與企業合作唷! 《104職場力》針對開放的產業、雇主與外國人資格、核配人數、薪資門檻等重點,為您參考勞動力發展署的相關資料整理成本文,歡迎企業人資參考利用,讓優秀的外籍中階技術人才能夠「留下來,和我們一起打拼!」 什麼是「移工留才久用」方案?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其實是在民國111年4月就已公告實施的方案措施。 推動原因乃政府為推動國家重大建設,補足缺工問題,過去開放引進移工,迄今在臺移工已近85萬人,而且多從事國人較不願從事投入、俗稱為「3K」(即骯髒、辛苦、危險)的製造業、營造業、漁業等相關產業,這些外籍人力已成為我國不可或缺的生產力。 而雇主在合作期間透過訓練及多方合作,這批外籍人才不僅熟悉臺灣生活環境,更熟練勞動、生產及運用的技術,幾乎已成為我國必須仰賴的「中階技術人才」。 但過去受限於法令規定,移工一旦工作達「一定年限」就必須離開(如《就業服務法》第52條即規範,聘僱外國人從事特定工作,許可期間最長為三年,期滿有繼續聘僱之需要者,雇主才得申請展延),而且就算離開原本的雇主,若想繼續留在國內工作,最後也會撞上「境內工作的年限規範」(如同樣是《就業服務法》第52條的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工作期間,累計不得逾12年;家庭看護工不得逾14年),這讓不少賓主盡歡、合作愉快的跨國勞僱關係因此「被迫分手」,更是等同將訓練好的人才送往他國。 因此在「缺工擴大、移工一定年限就必須離開、鄰國爭相延攬並留用優秀外國人才」的狀況下,行政院在民國111年即通過勞動部所研擬的「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在確保國人就業的前提下,開放符合資格的中階技術外籍勞工得以「無工作年限的限制」。 此舉是希望留用在臺優秀且成熟的外國技術人才,在最短時間內補充所需人力。 ▲ 圖片來源:行政院 更多措施條件資格總整理:「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上路,開放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懶人包 措施內容因應中階技術人力短缺,111年4月30日起開放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適用對象1. 移工:(1) 在臺工作連續6年以上、(2) 受聘僱同一雇主滿6年以上、(3) 在臺工作滿11年6個月以上2. 取得副學士學位以上之畢業僑外生雇主資格與聘僱移工條件相同,符合資格者由雇主申請聘僱開放產業製造業、營造業、農業、外展農務、屠宰業、海洋漁撈、家庭看護、機構看護、旅宿服務(限畢業僑外生)方案特色1. 一聘3年,期滿可展延,無次數限制,無在臺工作年限限制2. 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滿5年,得依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申請永居 企業聘僱「移工留才久用」中階技術人力的2大優點! 優點1:雇主有人力 無在臺工作年限可長期留用中階人才,避免其他國家挖角就業安定費免繳就安費差額可抵中階技術工薪資(如為製造業extra之移工轉任中階抵更多)轉中階、藍領可再補中階轉任後,原名額可再補移工,外國人力增加25% 優點2:移工更穩定 職涯升遷有前景外國人在臺職涯發展有前景認同公司更穩定1. 中階薪資增加,提升認同感2. 中階5年申請永居,在臺工作更有穩定性 「移工留才久用」適用對象與薪資、技術條件 「移工留才久用」適用對象 在臺連續工作達6年以上,或受聘僱於同一雇主累計工作達6年以上 工作達6年以上出國,再次入國工作者,應再工作累計工作年限至11年6個月始可申請 累計在臺工作期間年限達11年6個月,並已出國,得由在臺歷任之一雇主(原雇主)申請聘僱,不限原工作業別 ★ 中階家庭看護工亦得由雇主或被看護者之3親等內眷屬聘僱 「移工留才久用」薪資、技術條件 產業類社福類薪資條件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3.3萬元以上,或年總薪資達50萬元以上(僑外生首次聘僱3萬元,續聘回歸3.3萬元)1. 機構看護:每月經常性薪資應達2.9萬元以上2. 家庭看護:每月總薪資應達2.4萬元以上技術條件1. 符合專業證照、訓練課程、實作認定條件之一1. 通過我國語文能力測驗及完成繼續教育或補充訓練課程2. 薪資達3.5萬得免除技術條件2. 機構看護達3.1萬、家庭看護達2.6萬得免除技術條件 ★ 詳細「技術條件」請依【勞動部最新公告資訊】為主 「移工留才久用」薪資門檻 薪資類型定義經常性薪資Regular salary每月給付受僱員工的工作報酬,另房租津貼、交通費、膳食費、水電費、按月發放的工作獎金及全勤獎金都算,但不含加班費總薪資Total salary指雇主每月支付給員工之經常性薪資(含薪資、按月津貼等)、加班費及其他非經常性薪資(年終獎金、年節獎金、員工紅利、績效獎金等) ★ 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滿5年,得依移民法規定申請永久居留(需符合每月總薪資2倍基本工資以上或取得我國乙級以上技能檢定證明文件) 「移工留才久用」雇主資格、名額核算 雇主資格雇主資格與聘僱移工條件相同,符合資格者由雇主申請聘僱,每次許可3年名額核算產業類雇主申請中階人力名額,不超過移工核配比率25%(例如:雇主核配移工100人,中階人力不得超過25人)移工、中階人力及外國專業人才合計不超過總員工50%(例如:雇主聘僱員工100人,其中移工+外國專業人才+中階人力,最多合計不得超過50人 ) ★ 詳細「名額核算」規範,請依【勞動部最新公告資訊】為主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申請流程、應備文件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申請流程 申請項目包括: 聘僱許可 展延聘僱許可 期滿轉換接續聘僱許可 一般接續聘僱許可 轉出許可 為便利雇主申辦,可以透過便捷且單一的網路管道「外國人申請案件網路線上申辦系統」申辦。 取得聘僱許可 申請流程1. 雇主符合申請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之條件者2. 向就業服務中心申請求才登記3. 檢附相關文件向勞動部辦理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聘僱許可4. 經勞動部核發聘僱許可5. 自國內新聘移工或僑外生,或國外引進移工或僑外生聘僱為外國中階技術工作能力 ▲ 圖片來源:勞動部 ※ 註:家庭看護工應至長照中心辦理長照推介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應備文件 產業類雇主若符合資格,申請時須檢附以下資料: 外國人相關技術條件證明 國內求才證明 申請書表 無違反勞動法令證明(向當地勞動主管機關申請) 指定醫院核發之3個月內或聘僱許可生效日前1年內之健康檢查合格證明 其他依《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第44條規定所定之文件 雇主向勞動部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許可前,應先取得外國人相關技術條件證明,併同雇主國內求才證明、申請書表、地方政府開立之無違反勞動法令證明等文件。 相關法規、申請書表及QA,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留用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計畫資訊專頁」查詢,或「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網站查詢,或撥打1955(按1轉4)、03-659-1996。 還有「移工在職進修專班」可利用! 除了「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之外,目前尚有「移工在職進修專班」的方案,甄選已具有高中以上學歷、表現優異、具發展潛力之年輕移工,銜接我國學制,提升職能後留臺從事中階技術工作。 主要會由各部會協助調查年輕移工的在職進修意願,再交由教育部媒合大專院校開設專班,協助年輕移工取得副學士學位在臺工作,既提供雇主誘因讓年輕移工進修,也可藉此補齊「中階技術工作」的人力。 「移工在職進修專班」雇主兩大措施 移工增聘措施針對適用Extra機制之雇主所聘年輕移工在職進修者,以1:1比例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上限以Extra5%為限,且比率合計不得超過雇主僱用員工平均人數之40%,另就業安定費比照現行Extra15%機制之金額9,000元繳納就安費減收措施針對無進用移工需求、移工人數已達40%之雇主,或營造業、農漁牧業及養護機構等聘僱移工之雇主,得依進修之年輕移工,減收50%之就業安定費 ※ 兩者擇一申請 建議雇主可採用兩種作法補充人力 1. 資深移工先轉中階技術工作、再補充新移工 加強宣導向廠內移工說明雙贏,移工可加薪、雇主免繳就安費立即申請符合資格移工可立即轉任中階,無需等待聘僱期滿新聘移工轉任後釋出名額重新招募新移工,以增加外籍勞動力總額 2. 年資較淺移工進修取得學位,以利後續銜接中階或白領 與鄰近學校合作可透過教育部或勞動部彙整,洽鄰近學校合作開班申請銜接中階移工取得學位可逕轉中階(免除連續6年限制)或白領 「移工留才久用」方案提醒事項與宣導影片 雇主資格與申請期間 國內聘僱移工轉任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其申請期間: 原雇主:移工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屆滿日2個月前申請 新雇主:移工聘僱許可期間屆滿日前2個月至4個月內申請 國外引進移工聘僱為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由曾受聘僱之雇主於預定聘僱起始日前申請 國外引進或國內聘僱僑外生為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由雇主於預定聘僱起始日前申請 ★ 由國外引進外國人,入國後三個工作日內,雇主應安排其至指定醫院接受健康檢查 展延聘僱許可檢附薪資證明 申請聘僱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之展延聘僱許可,應檢附下列文件: 產業類與機構看護雇主:應檢附受聘僱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上年度或最近1年度薪資扣繳憑單影本 家庭看護雇主:應檢附受聘僱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上年度或最近1年度薪資扣繳憑單或給付證明文件影本 ★ 勞動部續以審核雇主聘僱許可之期間,外國中階技術工作人力薪資符合公告之基本數額或一定數額以上 記得為中階技術人力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勞退舊制) 適用勞基法的事業單位移工,如非屬勞退新制之強制提繳對象(如外籍配偶、取得永久居留身分),仍適用勞基法之退休金制度(即勞退舊制)。 勞動部95年令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受僱工作之外國人(即移工),無須列入退休準備金提撥範疇。 雇主應自勞工身分轉換為中階技術人力後,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規定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並依其每月薪資總額2%-15%範圍內,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存儲。 ★ 如有疑問,請洽當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縣、市政府勞工局(處)或社會局(處)】 中階技術人力依親條件 為兼顧外國中階技術人力之家庭團聚權及確保其可負擔依親親屬之生活所需,爰針對渠等眷屬申請依親居留,其外國中階技術人力每月平均總薪資應達5.3萬元。 申請眷屬依親資格:入出國及移民法第23條第1項。 其眷屬如欲在臺工作,須依《就業服務法》有關外國專業人員規定申請工作許可後,始得工作。 ★ 如有疑問,請洽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 以上完整資訊,都可以參考勞動部勞發署的說明資訊,或是參考以下宣導影片: 5分鐘認識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國語) 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宣導紀錄片(國語) 【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自112年12月6日起正式揭牌成立★ 服務地點:新竹縣竹北市高鐵八路195號1、2樓★ 服務時間: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30★ 服務專線:1955免付費專線 或 03-659-1996★ 服務內容:櫃檯服務專線諮詢、專人專案追蹤管理、協調排除加速審核、官網資訊檢索查詢專區網頁:「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http://lrsc.wda.gov.tw
【104職場力】

勞動部新制助障礙者勞雇雙方 另涉歧視依法最高罰150萬元

2025-06-26 經濟日報記者歐芯萌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勞動部長洪申翰26日舉行「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說明記者會。他強調,推動職場合理調整,絕對不是只有訂定行政指導,重點在如何將「合理調整」融入職場。該指導雖然沒有強制力,但若雇主涉歧視身障勞工,依「就服法」罰新台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並且要公布姓名。 與會者包括條平司長黃琦雅、發展署長黃齡玉、台灣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聯盟祕書長林君潔、中華民國聽障人協會理事長謝素分、東友(5438)董事長黃育仁、IKEA宜家家居股份有限公司新莊店經理曾冠綸。 延伸閱讀:什麼是「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幾人以上的公司須遵守?|僱用身心障礙者規定及補助措施 洪申翰表示,這場記者會是他來到部裡最大陣仗的記者會,要跟大家說明勞動部7月1日上路的「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以及後續如何推動。現場也特別請到手語翻譯還有聽打員,來為聽障者提供資訊服務。 勞動部說明,「合理調整」在我國職場上是一個新的概念,源自於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核心概念之一,目的在提供身心障礙者在職場上有調整具體需要時,於不造成雇主或同事不成比例或過度負擔的情況下,進行必要及適當的調整,讓身心障礙者與其他人可以在平等基礎上享有所有人權及基本自由。 洪申翰指出,障礙者在台灣的人數已經突破120萬人,不過,社會上還有很多工作現場對障礙者不友善,環境中對於障礙者來說,出門也會遇到很多阻礙,所以讓他們很難現身、被社會看見。事實上,透過「就業工作」,就是讓很多障礙者能參與社會的重要方法之一,這就是今天這場行政指導重要的原因。 洪申翰說,為了完善「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勞動部找了很多專家來研擬這份指導,希望幫助企業雇主和身障勞工,也希望後續能持續實質推進計畫跟機制。這次研擬指導也跟障礙者社群高度合作,是公私協力聯盟,勞動部扮演推進器的角色協助障礙者的勞雇雙方。 【勞動部】身心障礙者職場合理調整行政指導 勞動部說明,行政指導的適用對象不限於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對於沒有身心障礙證明但確實有資料佐證有障礙處境的實質需求勞工也可適用。另外,行政指導要提醒雇主最重要的是,障礙者提出調整需求時,雇主應透過溝通對話,了解需求釐清狀況,最後再評估對策。 勞動部指出,這份行政指導是提供給勞雇雙方執行合理調整時的參考,雖然沒有強制力,但是,雇主是否對於身心障礙勞工有就業歧視,依現行《就業服務法》所定的就業歧視申訴處理機制,由各地方政府的就業歧視評議委員會依具體個案事實認定,一旦認定成立,可以處罰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且要公布姓名。 勞動部提到,除了勞雇雙方運用協商協作方式外,勞動部同時協調各地方政府建置「職場合理調整諮詢輔導窗口」,如勞雇雙方有疑問或對於身心障礙勞工的調整請求無法有共識時,由政府來協助勞雇雙方協商可行的作法,並引導雇主運用政府資源,例如職務再設計補助、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就業適應及在職訓練等,讓合理調整可以順利進行。 勞動部表示,目前正透過多元方式傳達合理調整概念,並加強勞政人員、工會、勞資爭議調解人等利害關係人及執行人員相關知能,透過與障礙團體合作,輔導事業單位推動合理調整,今年下半年將於全國22個縣市轄區陸續辦理宣導說明會。行政指導、手冊及線上教材,會製作成「有聲版」、「點字版」及「易讀版」,也陸續放置於專區中,提供更多企業及身心障礙者運用。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全球大搶才!聘外國白領薪資門檻 勞部擬明年拉高到6.3萬元

2025-12-14 經濟日報記者江睿智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勞動部目前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亦即外國白領工作月平均薪資必須高於47,971元,這項門檻已「定格」逾20年之久。隨著國內薪資逐步成長,國發會與勞動部聯手研議將外國人白領薪資門檻提高,預計明年上半年拍板提高至6.3萬元以上,此門檻也會適用到各行各業。 延伸閱讀:「一般外國專業人士在臺工作」有哪些申請與聘僱規範?|外籍人士就業 官員解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在台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的外國人,其薪資或所得報酬不得低於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數額。而當年之所以訂出僱用外國白領薪資門檻47,971元,係依國內工業及服務業專業人員平均月經常性薪資而訂定,主要是認為雇主聘僱外國白領人士、專技人員的薪資應比國人專業人士還要高,並同時保障國人就業。 而今,根據勞動部統計,國內工業及服務業專業人員平均月經常性薪資2023年為6.3萬元,2024年來更到6.6萬元。官員表示,近年我半導體產業高度受國際重視,以及AI浪潮興起,各國都在搶人才,台灣科技人才、工程師薪資早就高於47,971元水準,彼彼皆是,「是到了要修正門檻的時候」。 對於調高雇主聘僱外國人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月平均薪資47,971元的門檻,國發會表示高度贊同,認為白領薪資本檻訂太低,也不利於本國人薪資成長,兩部會已有共識。 據了解,勞動部已在進行評估中,在近年科技人才高度需求下,我國工業及服務業專業人員平均月經常性薪資年年往上走,究竟是要將外國白領薪資門檻調升至6.3萬元或6.6萬元,仍待評估。據了解,因此門檻一設定,是適用各行各業,若設太高,部分較低薪行業恐難以晉用外籍白領,因此傾向不要訂得太高。 近年來,勞團和立委亦都主張調高僱用外籍白領薪資門檻。綠委劉建國曾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質詢,聘僱外國人從事專門性技術性工作薪資現在還「定格」在47,971元,形容此門檻是外國專業人士在台的「最低工資」,若與國內最低工資已連九年調升,2017年時,47,971元與最低工資差距是2.6萬元,而今差距只有1.9萬元。主計總處統計指今年4月國人平均薪資已來到47,807元,若47,971元再不調整,也會壓低本國專業勞工薪資,或是淪為「假白領、卻引進外勞」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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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剛報到沒幾天就跑了!HR面對「快閃族」該怎麼辦?

當前的就業市場出現很多「快閃族」,部分勞工因為工作機會眾多,因此即便剛到職,稍有不順心就有可能「發動快閃」,企業人資面對此狀況該如何調整防範呢?專家建議:可建立三種企業的自保機制,杜絕隨機性或投機性應徵,避免日後需要用「快閃」這種兩敗俱傷的方式結束合作關係。 文/許朝茂 本文導覽 「預告終止契約」的相關規定因應「快閃族」,企業HR應備妥幾種機制自保嘗試應徵須具備「推薦人」制度面試時應主動告知應徵者離職預告義務務必提供詳細周全的「工作說明」小結 勞動部114年9月勞動力(12,037千人)的行業分布統計:服務業11,630千人、製造業2,982千人、營造業1,060千人、農林漁牧484千人。其中服務業11,630人約占就業總人口61%,且服務業就業人力以年輕人比率居多,服務業部分工時比率高,人力流動性也高,因此產業內的HR人員進行招募工作是家常便飯的事,這也造就第一天上班的「快閃族」勞工特別多;但,部分工時的特性就是時數短、需求緊急,若長期人力銜接有問題、因「人員快閃」屢次造成工作中斷,就有可能形成工作流程運行不順暢及需要更多人力的即時支援。 事實上,受「快閃族」困擾並非僅見於服務業,製造業同樣也不遑多讓,且其衝擊程度更深,因製造流程不容臨時缺人,作業流程一旦缺人極可能造成流程堵塞或中斷。農林漁牧業亦然,只是影響範圍較小。 就業市場既然存在「快閃族」現象,HR人員應該要勇於面對市場現況,針對少數應徵者的「不良行為」,盡可能要在招募過程中設計「防閃機制」,來減緩現象惡化。 延伸閱讀:求才好難!新人快閃逾3成待不滿半年 「預告終止契約」的相關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15條: 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勞動基準法》第16條:工資: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勞動基準法》第79條:雇主違反第16條,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 延伸閱讀:老闆隨時可以叫你走人?專家:不應任意解僱,符合4種狀況才能「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因應「快閃族」,企業HR應備妥幾種機制自保 上班期間第一天不告而別「快閃族」的現在在就業市場上已屢見不鮮;但就HR人員招募期待而言,應預先備妥以下機制,以降低發生機率: 嘗試應徵須具備「推薦人」制度 企業招募外部人力,來自各地區應徵者習慣各自傳遞履歷表,履歷表僅就其個人個資及經歷填寫相關資料,致HR人員收到眾多履歷表,卻看不見主管或同事或同學對其個性或職涯之評語。 HR或許可考慮明示應徵者(尤其非基層操作者)應提供推薦人或推薦群之推薦書(或是對應徵者特質、職涯簡約評語),有助HR人員增加對應徵者了解及邀約之參考條件。 此制度在國外甚為普遍,能幫助HR人員蒐集且分析對應徵者訊息,活化履歷表上冰冷之訊息。 延伸閱讀:資歷查核技巧:Reference Check必備10問題、預防兩大錯誤 面試時應主動告知應徵者離職預告義務 現今就業市場已是賣方(即勞方)市場,導致HR人員為了維持招募效益而不敢輕易得罪應徵者,甚至在面試應徵者時避開向其主動表明企業禁忌行為(如《勞動基準法》硬性規定應徵者遵守離職預告之義務),導致很多應徵者誤以為報到後之後若不告而別,只是失禮之舉、並非違法違規之事。 而且依照前述說明的《勞動基準法》規範,對於違規者處分,因雇主、勞工相對迥然迴異,針對雇主依同法七十九條,處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然勞工未遵守前述預告者,並無罰鍰,更有可能助長此狀況。 延伸閱讀:勞基法離職預告期有幾天?怎麼算?被霸凌離職要預告期嗎? 務必提供詳細周全的「工作說明」 企業管理實務上,經工作分析(職務分析)後輸出「職位說明書」及「工作規範(條件)」(包含個人學經歷等個資),「工作條件」幾乎如HR人員開出招募條件一般,呈現在其履歷表;然而,「職位說明書」其實應該涵蓋該職位相關12項說明(包含工作任務、職責、工作年資等),皆以工作相關及發展為主。 HR人員就招募難題與同業中交流,發現當前不少剛報到之應徵者往往直接分發至部門就直接開始摸索工作,於是從簡單的環境布置、個人位置、零食櫃零嘴品類、警衛待人禮節、門禁管制、停車不便等理由,都被拿出來當成「快閃」的合理好藉口(推託在面試時不理解真實的狀況,到職後不符期待),且其比率不低約30%,但上述理由均與工作任務並無直接相關。 若應徵者面試期間能了解受僱後工作內容,為其未來可能承擔工作具認可、責任和個人成長效益,則該工作對其具有激勵效果。此措施使應徵者得知其工作有助職涯發展,促使其慎重工作抉擇之承諾,更消除其快閃念頭。 延伸閱讀:離職的背後都藏著委屈!10個「為什麼我們選擇離開」的真正原因 小結 就業市場「快閃族」其實是損人不利己的行為,而且當前就業市場的大趨勢是「勞方市場」,建議應徵者若能在應徵過程中明確挖掘或重視應徵工作內容之適性,杜絕隨機性或投機性應徵,就可避免日後需要用「快閃」這種兩敗俱傷的方式結束合作關係。 另一方面,企業HR人員或許可以嘗試前述的機制,尤其書面完整的「工作說明」非常重要,使其對應徵者更具吸睛效果或促使應徵者一看就知道明顯雙方不適合,切勿因一知半解而延至報到始發覺不適而遭應徵者快閃,雙方都蒙受損失。 (原文標題:面對上班首日不告「快閃族」,給HR人員實用的建議) 作者介紹:●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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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雙方面對「調動工作」時,都應避免誤陷不利境地!

企業調動勞工職務時,首先務必確認自己「未違反勞動契約」,而勞工在面臨雇主的「合法」調動職務時,即便內心有萬般不情願,也不宜用「無正當理由的消極行為」來應對,特別是許多勞工會選擇忽視雇主「以任何形式發出的警告」,專家提醒這些都有可能自陷不利境地,反而易導致「符合曠工解僱條件」,得不償失。 文/許朝茂 本文導覽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與工資定義「調動勞工」應避免誤觸誤區雇主調動勞工職務,應先審閱是否違反勞動契約勞工切忌避免「無正當理由」曠職,恐掉進解僱理由雇主如發出「任何形式之警告」,勞工應善意回應、勿自陷不利境地小結 企業經營期間所需人力因產品種類、技術R&D、新產品、組織人力之調整、擴大招募等,除外部招募引進新人外,容易進行內部組織人力調整。 企業內部人力調整之際,不免讓企業內部進行勞工職務調動。實務上,勞工職務調動,基於企業人力所需,並不少見。 報載:某電視台與其勞工勞工職務調動之爭議,內部無法解決,以致訴之訴訟。該案該員主張解僱命令不合法,僱傭關係仍存在,該台應恢復期主播職務,按月支付薪資約6萬元及提繳勞工退休金4千餘元。 本文不談該案曲直,僅就法院判決之幾個值得留意之觀點,而提出見解,期有助益HR人員及勞工就類似個案攻防手法之參考。 延伸閱讀:「調動五原則」是什麼?可拒絕調職嗎?主管/人資一定要搞懂的「調動工作之五原則」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與工資定義 《勞動基準法》第10-1條: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勞動基準法》第2條: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延伸閱讀:調動勞工爭議多,公司調職有哪些避險重點務必留意呢? 「調動勞工」應避免誤觸誤區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但昔日雙方簽訂勞動契約,其針對勞工職務,多以單項為主,致遭遇雇主調動勞工之際,若未獲勞工同意增修職務項目或不願離開原職務,此時職務調動恐限於雙方爭議。HR人員及勞工無妨先注意下列作法,以避開無謂爭議: 雇主調動勞工職務,應先審閱是否違反勞動契約 勞工走進企業,按照勞動契約執行其職務任務,換言之,應接受其主管以上指揮監督度提供勞務,履行勞雇契約約定。 惟勞工投入企業除非任期期間不長,不然,企業基於實務所需、工作表現、借重其專長、客戶需求等因素,而調動其職務,符合適才適所用財原則。 《勞動基準法》第10-1條: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乃是調動工作之前提)。前述情境鮮少不會發生,HR部門不得僅針對新進勞工專業或證照,於勞動契約內僅確認其單一職務,恐非短期可不利勞工調動工作之情境。 未來調動工作之前提,應以「職務組合」替代「單一職務」,即事先按照勞工(1)專業(2)證照(3)其他專長(如語言專長),對照企業相關部門對勞工前三項條件之需,組合成不同於勞工多項職務,並在勞動契約予以確認,未來憑「職務組合」無礙調動勞工職務。 延伸閱讀:主管能隨意調動工作嗎?員工如何保障工作權? 勞工切忌避免「無正當理由」曠職,恐掉進解僱理由 勞工受僱期間,雙方簽訂勞動契約,工資(報酬)是勞務給付對價,即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給付報酬。 工資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雇主之報酬,具有三個「從屬性」含: 組織從屬性:二者之間因僱用而形成雇傭關係。 人格從屬性:勞工提供勞務需服從主管以上人員之指揮監督,執行勞務。 經濟從屬性:勞工提供勞務後,雇主依約給付其報酬。 因此,若勞工符合契約約定,而調動新職;即便勞工不喜愛期間新職,只要未依約提供勞務、甚至釋出凸顯工作調動不滿情緒。就算有出勤事實,卻未履行依約提供勞務,判決仍可能將之視為「曠工」,並已符合解僱條件。 延伸閱讀:國高中生寒暑假打工合法嗎?幾歲算「童工」?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規定?僱用「未成年勞工」常見5大QA整理 雇主如發出「任何形式之警告」,勞工應善意回應、勿自陷不利境地 當企業調動勞工職務,初期勞工面臨新職務專業知識、職務技巧、職務流程聯繫或協助、缺乏應具備證照等,難免不適應;但,若因前述因素,阻擋於新職務之前時,應主動與企業協調;反之,若誤以為可以因此而拒絕提供新的勞務、甚至「擺爛」,且此時企業多半會適時發出「任何形式之警告」,倘若對此警告無動於衷,勞工恐自陷於不利境地。 當企業發出協商或警告,明白形成一種預告,若勞方仍置之不理;自陷「最後解雇原則」情境,即將來面臨風暴可能唯有解僱一途。 延伸閱讀:任何情境下資遣勞工,都需要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小結 企業調動勞工職務,首先應不違反勞動契約與勞工約定職務,HR人員須於與新進人員面試及簽訂勞動契約前,備妥「組合職務」訂定於契約中,以避免使企業違反職務調動之前提(違反勞動契約),致職務調動心有餘而力不足之憾。 至於勞工不得因排斥依約職務調動,於接納新職務後,採取不情願、消極性抵抗,可能自陷於「無正當理由曠職」情境,甚至對於企業所給予的「任何形式之善意警告」置之不理,實已達非理性反應,恐造成萬分理虧的後果。 (原文標題:雇主調動勞工工作爭議時,應避免誤觸誤區,以避開頹勢) 作者介紹:●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有關【調動工作】相關議題,這些也推薦給您 「調動五原則」是什麼?可拒絕調職嗎?主管/人資一定要搞懂的「調動工作之五原則」 公司可任意調動員工職務嗎?專家提醒應注意「工作調動五原則」規範 主管能隨意調動工作嗎?員工如何保障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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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3萬名外籍人士在台找工作,3建議突圍!4成企業歡迎外籍人才,共25萬個工作友善外籍求職者

外籍人才已成企業缺工解方!104人力銀行總經理陳嵩榮指出,2024年每月平均有25萬個工作機會向外籍人才招手,104人力銀行的104 Foreigners求職平台提供友善職缺,也完備多語言切換、留台法規與履歷諮詢3大服務,並分享外籍人士在台找工作3大建議,順利突圍就業!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外籍人才找工作國籍以馬來西亞最多,年齡不到30歲最多2.6萬家企業歡迎外籍人才!民生消費業、中小型企業熱情招手缺工找外籍?企業邀約面試仍偏愛本國人外籍人士在台找工作3建議:秀亮點、展現中文,順利突圍1. 優先選擇友善企業、曾經聘用外籍人才的企業2. 秀亮點!語文能力x技能證照x工作技能3. 展現中文能力 下載聘用外籍人才關鍵報告 少子化、高齡化讓台灣勞動市場面臨前所未有的挑戰,國發會持續上修人才缺口,最新預估到2030年,國內人才將短缺48萬人!104人力銀行總經理陳嵩榮指出,外籍人才已成企業缺工的解方之一,2024年全站有40%的企業歡迎外籍人才,每月平均有25萬個工作機會向外籍人才招手,比2023年成長9%;在此同時,2024年全年超過3萬名外籍人才在台灣找工作,年成長4%,馬來西亞國籍最多、占22%,30歲以下最多、占6成。104人力銀行的104 Foreigners求職平台,除了提供友善職缺之外,也完備多語言切換、留台法規與履歷諮詢3大服務,協助外籍人才順利就業。 外籍人才找工作國籍以馬來西亞最多,年齡不到30歲最多 104人力銀行總經理陳嵩榮指出,來台找工作的外籍人士,馬來西亞占22%最多、越南14%第二、印尼13%第三,均為東南亞國家,且越南和印尼的占比逐漸提升,地理位置優勢加上台灣能提供比東南亞更優渥的薪資福利,是吸引當地人才的主因;依年齡,25-29歲占31%最多,20-24歲占26%、第二,30歲以下合計占近6成,年輕工作者更願意在海外工作,探索職涯可能性。 延伸閱讀:台灣人才缺口超出預期!人才技能存量關鍵:把20萬「新台灣人」變就業活水 2.6萬家企業歡迎外籍人才!民生消費業、中小型企業熱情招手 政府鬆綁企業聘用外籍人士政策,針對企業資本額五百萬或營業額一千萬以上、符合外國專業人士工作類別、月薪47,971元以上(僑外生可採評點制、滿70點)等前提,取消評點制申請名額上限​、開放僑外生從事旅宿行業、發行全球菁英卡搶人才​,協助企業緩解缺工壓力。 104人力銀行總經理陳嵩榮指出,104企業客戶約5.9萬家,約4成、2.6萬家企業歡迎外籍人才,約3成、約1.8萬家企業曾聘用外籍人才,每月平均有25萬個工作機會歡迎外籍人才、年增9%。 依產業,外籍人才工作機會最多的前3名中有兩個為民生消費業,5大產業分別為: 住宿/餐飲服務業:7.5萬個、年增4%, 批發/零售/傳直銷業:3.9萬個、年增10%, 電子資訊/軟體/半導體:2.6萬個、年增14%, 一般製造業:2.4萬個、年增12% 一般服務業:1.8萬個、年增4% 歡迎外籍人才的公司規模為:47%為小型企業(員工人數5-29人)、27%為中型企業(員工人數30-99人),以中小型企業占多數;19%為大型企業(員工人數100人以上)、7%為微型企業(員工人數不到5人)。 缺工找外籍?企業邀約面試仍偏愛本國人 企業雖然缺工,但邀約面試仍然偏愛本國人!104人力銀行總經理陳嵩榮指出,2024年​外籍人才應徵後獲得的邀約率是整體人才的50%,若本國籍人才獲得2次面試邀約,外籍人才僅能獲得1次;外籍人才主動應徵最多的五大職類,邀約率在25%到86%不等,主因企業擔心外籍人士的語言不通,以及聘僱外籍人才的政策雖然鬆綁,但企業仍需符合資本額500萬或營業額1000萬、提供47,971元以上薪資(僑生可採評點制滿70點)、以及職類符合外國專業人士工作類別3大限制。 外籍人士在台找工作3建議:秀亮點、展現中文,順利突圍 外籍人才留台工作面臨「資格」(企業聘用外籍人才規範)和「競爭(企業邀約偏愛本國人才)的兩大挑戰,104人力銀行總經理陳嵩榮針對想在台灣找工作的外籍人士提出3項建議: 1. 優先選擇友善企業、曾經聘用外籍人才的企業 104 Foreigners求職平台已提供25萬個工作機會歡迎外籍人士,同時提供英文、中文、日文、越南語四種語言,讓外籍人才在最習慣的平台環境找到工作,若對於留台法規、履歷撰寫有問題,也提供諮詢服務。 2. 秀亮點!語文能力x技能證照x工作技能 產品企劃、行銷、MIS/網管、旅遊休閒、業務銷售、貿易類具備多語能力;專案/產品管理、軟體/工程、設計類具備工作技能;餐飲、旅遊休閒、行銷、業務銷售具備技能證照,有機會獲得更多面試邀約機會。 3. 展現中文能力 企業聘僱外籍人才,會擔心是否能順暢溝通,若能在履歷自傳中展現中文能力或提供相關證照,面試機會將比沒有中文能力證明者多出1.4倍。 外籍人才找工作,歡迎上104 Foreigners:https://go.104.com.tw/expats/ 外籍人才找工作上【104 Foreigners】 [joblist_plugin title='更多104【歡迎外籍人士】工作機會' url='https://www.104.com.tw/jobs/search/?order=15&rostatus=32&page=1' amount='3'] 更多職場動態,你還會想看 13萬人騎驢找馬!求職者最想進「3大產業」,民生消費服務業轉職增幅最強 6萬家企業搶才創史上新高!經營雇主品牌,善用薪酬工具,搶人才圈勝出 轉職高薪3排行榜公開!菜鳥薪貴工程師最多,資深高薪職人PM、金融研究、理專各一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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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就業補助」擴大適用範圍!已歸化、設籍後新住民可領職訓津貼

擴大「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適用範圍!勞動部宣佈未來將進一步讓30萬5千名已歸化、已設籍之新住民也能享有免費職業訓練、職訓生活津貼等就業協助措施,有就業服務需求的新住民,可就近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協助,或上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新住民專區相關資訊,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由專人協助諮詢。 勞動部公告修正「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適用對象進一步擴大納入歸化、設籍後的新住民,也可享有免費職業訓練、職訓生活津貼等就業協助措施,預計新增受益人數30萬5千人。 原本的適用對象為:現與或曾與在台設有戶籍的國民結婚,經許可在台居留、依親居留、繼續居留、長期居留、永久居留或定居的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及無國籍人民, 延伸閱讀:逾3萬名外籍人士在台找工作,3建議突圍!4成企業歡迎外籍人才,共25萬個工作友善外籍求職者 勞動部指出,與國人結婚來台的新住民,依法取得居留即可在台工作,為協助其在台初期得以順利就業、融入社會,2008年起訂定「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對取得居留但尚未歸化、定居的外籍、大陸及港澳地區配偶,參考就業服務法第24條促進不利處境者就業的精神,於要點中規定,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得運用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臨時工作津貼、求職交通補助、僱用獎助等就業促進獎(補)助措施,希望協助新住民朋友經濟自立。 勞動部在新聞稿當中說明:考量新住民就業需面臨語言、文化差異所衍生的職場適應問題,且需求不會因為是否歸化、取得戶籍而有差異,為保障及擴大照顧已歸化的新住民就業權益,修正擴大適用範圍,納入已歸化、設籍後的新住民也可免費參加職訓、請領職訓生活津貼、臨時工作津貼、求職交通津貼,並得運用僱用獎助措施提高雇主僱用意願。 如有有就業服務需求的新住民,可就近洽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提供協助,或上台灣就業通網站查詢新住民專區相關資訊,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由專人提供諮詢服務,也可利用外國人在台工作服務網查詢就業相關訊息,或撥打1955免付費專線提供通譯服務等相關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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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降低員工流動率?如何識別「離職徵兆」?教你4技巧預防核心人才流失,從「離職面談」找出真實原因,提升員工留任率!

面對少子化缺工潮的挑戰,企業不僅要積極徵才,更要注重內部員工關係的經營,提升留任率、降低離職率,如何有效管理離職成為關鍵課題。員工流失的主要原因是什麼?企業需要專注於如何預防員工流失,降低員工流動率,特別是在面對核心員工離職的情況下。如何避免人才流失呢?有效的離職面談能夠幫助企業了解員工的真實離職原因,聽出員工的真心話,並根據這些回饋改善內部管理與員工關係。從識別員工想離職的徵兆,到進行最適切的離職面談,企業可以從中挖掘寶貴的關鍵,以利優化招聘流程,提升員工留任率,並減少招聘成本。隨著AI技術招聘的應用,企業也能提高招聘效率,並進一步解決員工流失率高的問題。從預防到應對,企業應該從多方位的策略來應對人才流失,確保能在少子化與缺工潮的挑戰中持續穩定發展。 文/104獵才顧問行銷企劃部 企業徵才│找關鍵人才 本文導覽:(可點選文字跳至指定章節閱讀) 一、如何識別員工「離職徵兆」? 「安靜離職」與「真實離職」的區別:揭員工流失隱性風險 二、員工流失的核心原因:內部推力與外部吸引力的雙重影響 三、HR如何透過「離職面談」深入挖掘員工流失原因:提高員工留任率 1.離職面談的挑戰與機會:如何突破員工隱瞞的障礙? 2.離職面談的最佳實踐:如何提高員工的真實表達? 四、4個預防員工流失的核心策略:如何有效降低員工流動率? 1.建立有效的BP制(Business Partner制):強化HR與業務部門協作 2.走動管理(Management by Walking Around):增強員工參與感 3.透明的薪酬與獎勳制度:建立信任 4.創造開放的溝通渠道:鼓勵員工表達想法 五、面對高員工流動率,如何用AI招聘技術縮短找人時間? 六、總結、創造留住人才的工作環境 本文內容來自 職涯診所Podcasts EP383【雇主品牌】 做好管理「安靜離職」和「真」離職|四關鍵: BP制、走動管理、透明獎酬、鼓勵員工表達想法。根據該集的討論,成功的管理策略包括BP制、走動管理、透明獎酬制度以及鼓勵員工表達想法。接下來,我們將深入解析這四個關鍵要素,並探討如何運用這些策略來提升員工留任和企業穩定性。 HR留才必讀: 一、如何識別員工「想離職徵兆」? 「安靜離職」與「真實離職」的區別:揭員工流失隱性風險 理解「安靜離職」與「真實離職」的根本區別是企業有效管理員工流失的第一步。「安靜離職」是指員工表面上仍然維持正常工作狀態,但實際上已經對工作失去熱情和忠誠度,心理上已經離開。這種情況常常難以察覺,因此對於企業來說,識別並應對「安靜離職」的風險尤為關鍵。 相比之下,「真實離職」是員工明確表示離職意圖並進行正式離職程序。雖然「真實離職」相對容易識別,但其背後的根本原因往往也是「安靜離職」的積累結果。因此,人資與管理層需要在兩者之間進行區分並採取相應對策。 延伸閱讀: 已經將薪水高於同業很多,為何我還是請不到人,流動率又高? 二、員工流失的核心原因:內部推力與外部吸引力的雙重影響 根據專家張景祥的研究,員工離職的決策通常不是由單一因素驅動,而是內部推力與外部吸引力的交織作用。企業內部環境的不足以及外部市場的吸引力,都可能成為員工離職的關鍵原因。 1.內部推力: 如果企業內部的工作環境、管理方式、企業文化或福利政策未能符合員工的期望,將加劇員工的離職意圖。 2.外部吸引力: 隨著市場中許多企業會提供差異性高的招募策略,例如受新世代人才喜歡的彈性工作模式(如遠程工作、彈性工時等)日益增加,因此員工對外部機會的吸引力也在不斷增強,進一步促使其考慮轉職。 延伸閱讀|新世代人才管理策略: 三、HR如何透過「離職面談」深入挖掘員工流失原因:提高員工留任率 離職面談是企業了解員工流失原因的重要工具之一,能有效幫助HR分析員工離職背後的真實原因。然而,根據研究,超過80%的員工並未在離職面談中透露他們的真實離職原因。這通常是由於員工對主管的顧慮,或擔心直接表達會影響他們的職業發展。 1.離職面談的挑戰與機會:如何突破員工隱瞞的障礙? 為了更好地挖掘員工流失的真實原因,HR在離職面談中應該採取開放且細緻的提問方式,營造無壓力的環境,使員工能夠真誠表達。例如,您可以問:「您對公司招聘新員工的條件有何建議?」或者「您認為哪些措施能夠幫助提高新員工的留任率?」這些問題不僅能幫助HR了解離職背後的具體因素,還能向員工傳達公司對改善的重視,進一步增強員工的信任感。 2.離職面談的最佳實踐:如何提高員工的真實表達? a.創建開放式對話氛圍: 確保面談過程無壓力,鼓勵員工坦誠分享他們的觀點。 b.避免直言不諱的批評: 避免在面談過程中對員工的選擇進行評價,而是以開放的態度詢問改進建議。 c.主動了解員工的需求和期望: 通過詢問員工的工作滿意度、企業文化適應度等問題,深入了解他們的真實想法。 延伸閱讀: 做不到這12點,別說你重視人才:「12個細節」提升招聘效果的關鍵! 延伸閱讀: 想打造黃金團隊?學習Google「找對人」的4項選才原則,找到優秀人才! 延伸閱讀: 人資如何落實DEI?掌握7大策略,讓員工留任率提升,吸引頂尖人才上門! 四、4個預防員工流失的核心策略:如何有效降低員工流動率? 1.建立有效的BP制(Business Partner制):強化HR與業務部門協作 實施BP制有助於HR和管理層與員工建立更深的聯繫和信任。這種合作模式強調HR作為業務部門的合作夥伴,人資團隊可以更深入地參與部門日常運作,理解並回應具體的業務需求,進而針對各部門量身打造員工發展計畫、人才發掘策略與能力培養方針,促進企業整體運作效率的提升。這樣的協作關係有助於及早發現潛在問題並採取應對措施,從而有效減少「安靜離職」的情況。 2.走動管理(Management by Walking Around):增強員工參與感 走動管理強調管理者應當經常離開辦公室,與員工進行面對面的交流。這種方式不僅能夠即時獲取員工的反饋,還能讓員工感受到被關心與重視。在這樣的工作氛圍中,員工更願意表達自己的想法和困惑,有助於及早識別問題,防止小問題演變為大問題。 3.透明的薪酬與獎勳制度:建立信任 現代企業員工越來越關注薪酬的透明性和公平性。建立清晰且透明的獎酬體系,有助於提高員工的滿意度,減少由於不公平待遇引起的「安靜離職」。對於表現突出的員工,及時且透明的回報能顯著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忠誠度,從而降低離職率。 4.創造開放的溝通渠道:鼓勵員工表達想法 一個健康的企業文化應該能夠鼓勵員工表達真實想法,無論是對管理層的建議還是對工作流程的改進意見。設立專門的渠道或定期舉辦座談會,讓員工能夠毫無顧忌地提出問題和建議,對於預防「安靜離職」至關重要。當員工感受到公司對他們意見的重視時,他們會對工作保持更高的投入和熱情。 【人資Q&A】人才不斷被大公司搶走,小公司如何找到好人才?: 五、面對高員工流動率,如何用AI招聘技術縮短找人時間? 面對高員工流動率,專業的獵才服務可以有效幫助企業快速補充人才,降低流失風險。透過AI技術,獵才服務能提供精準的招聘解決方案,幫助企業在員工流失時迅速找到合適的人選,提升招聘效率,並確保關鍵崗位不會因人員流失而空缺。 104獵才顧問AI技術助力解決高員工流動率問題 AI數據力:透過強大的數據庫和趨勢分析,AI可以迅速篩選出符合企業需求的關鍵人才,顯著縮短招聘周期,減少人才流失的風險。 AI配對演算力:AI系統運用自動化配對技術,根據職位描述精準匹配潛在求職者,避免時間浪費於不合適的候選人篩選。 AI拓展關鍵人脈:AI技術不僅限於候選人匹配,還能拓展企業的關鍵人脈,幫助企業接觸更多高質量的被動求職者及其潛在關鍵人脈,這些人才往往難以通過傳統招聘管道找到。 六、總結、創造留住人才的工作環境 「安靜離職」和「真實離職」的管理不僅需要靈活的應對措施,還需要企業文化的持續塑造。從BP制、走動管理、透明的獎酬體系,到鼓勵員工表達想法,這些關鍵策略有助於企業預防員工流失,增強員工的歸屬感和工作動力,從而在競爭激烈的市場中立於不敗之地。對於HR來說,及時發現並解決員工潛在問題,並運用AI技術提升招聘效率,將是提高企業人才留任率的關鍵。 企業徵才│找關鍵人才 AI時代下的HR必備工具: 104獵才顧問 官方網站 104獵才顧問 Facebook 104獵才顧問 LinkedIn 104獵才顧問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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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預告 新住民將納特定就業對象

2025-02-13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勞動部近日預告修正「就業服務法」,將因婚姻移民的新住民納入就服法特定就業對象,往後求職時,無論是否歸化取得中華民國國籍,都可免費參加職訓、領取職訓生活津貼、求職交通補助金等。雇主若聘雇經公立就服機構推介的新住民,每人每月最高可領一點一萬元僱用獎助。 延伸閱讀:移工懷孕雇主不可解聘!勞動部訂移工婦幼權益保障指引 確保勞雇權益 我國新住民人數突破六十萬人,勞動部近日預告將新住民納入就服法特定對象。勞動力發展署身特組副組長王雅芬表示,舉凡婚姻移民陸配、外配,經濟融資移民的白領、轉中階人力的資深藍領移工、新住民子女都屬於新住民範疇,但考量婚姻移民在語言、專業技能相對弱勢,因此無論是否已取得國籍,因婚姻移民的新住民均納入就服法特定對象。 值得一提的是,考量婚姻移民在語言、專業技能相對弱勢,無論是否已取得國籍,均納入就服法特定對象。 現行「促進新住民就業補助作業要點」,提供新住民臨時工作津貼、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僱用獎助、求職交通補助金等協助,但新住民如歸化取得國籍後,立刻排除適用資格,形同變相懲罰,爭取鬆綁多時。 對於這項新制,南洋台灣姊妹會秘書長陳雪慧樂觀其成,她表示,許多新住民擁有大學、碩士文憑,但在台灣卻無法找到與教育程度相當的職務與待遇,盼勞動部進一步推動職場平等、多元文化敏感度等。 此外,不少新住民擔任通譯工作,陳雪慧呼籲建立國家級通譯平台或機構,讓通譯人員專業性獲國家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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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才稅優辦法修正 三大放寬措施助國際人才留台

2025-10-31 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為吸引更多高階外國專業人才留台發展,財政部31日預告修正《外國特定專業人才減免所得稅辦法》,針對實務操作新增三項彈性措施,包括擴大適用領域、放寬聘僱許可銜接,以及明定申請時限與補正機制,讓租稅優惠更符合外籍人士實際需求。 延伸閱讀:「一般外國專業人士在臺工作」有哪些申請與聘僱規範? 首先,修法首度將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的範圍,從原有的科技、金融、文化等領域,擴大納入「數位」、「環境」、「生技」三大新興產業,並將「體育」改為「運動」領域,以配合運動部成立,有助吸引AI、綠能及生醫領域專才來台。 再來是,放寬工作許可銜接,同聘僱合約可追溯稅優,財政部考量部分外籍人士來台就業時,常因行政時程限制,先取得一般聘僱許可、後核發外特專許可或就業金卡。 修法明定,若屬同一聘僱合約、同一專業工作,可自取得一般聘僱許可日起追溯認定為外特專人才,確保其租稅優惠不中斷,新規有助減少審查時程落差造成的權益爭議。 第三,修法同步補上實務中爭議最大的申請時限問題,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若欲申請稅優,須於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期限內提出,不過,若因「不可歸責事由」未能即時申請,則可於取得外特專許可或金卡後一個月內補辦,若申請資料不齊全,稅捐機關應主動通知補正,屆期仍未補正者將不予受理。 此次修正聚焦在擴大適用與程序明確化,未來外國專業人士無論透過聘僱許可或金卡入境,都能更順利銜接減稅資格,預期將提升台灣對國際人才的友善度與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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