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級人資證照(就業服務乙級)輔導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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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閔政

就業服務講師

09/27 09:09

失業補助,職訓補助,就業補助。

失業給付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
失業之被保險人及隨同被保險人辦理加保之眷屬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其中有關失業相關補助有3項,分別為:
失業補助第1種:失業給付
失業給付辦理目的在於協助非自願離職勞工就業及保障其失業一定期間之基本生活。
◆ 申請人「離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的60%,最長發給6個月,
若滿45歲或有身心障礙證明最長發給9個月。
失業補助第2種: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者。
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6個月內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3個月以上者。
舉例:阿明於111年1月20日辦理求職登記及申請失業給付,公立就服機構於2月3日完成失業認定,請領失業給付期間為2月3日至3月4日。阿明在2月24日再受僱參加就業保險,再就業加保之年資應自3月5日起算,至6月4日滿3個月之翌日即6月5日始得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失業給付6個月請領2個月後找到工作<6-2=4>可請領4個月半數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失業補助第3種: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後,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於受訓期間為補助其生活所需而發給之給付,即為「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而所謂的「全日制職業訓練」,是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每月總訓練時數達100小時以上。
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資格與申請條件
1.非自願離職。
2.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
3.經安排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者。
「無工作收入父母」亦可納入「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加給範圍
同於失業給付扶養眷屬之加給,「65歲無工作收入之父母」納入範圍,符合請領條件將依受扶養之眷屬人數,以退保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之10%加給給付或津貼,最多加給20%。
就業服務/失業給付可以領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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