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類組:
1.考生須於報名截止日前(含當日),通過人身保險業務員資格測驗,始具報考資
格。
2.曾報考第二類組測驗合格者,亦得報考第一類組參加測驗。
(二)第二類組:
1.符合第一類組報名資格,且具有證券商業務人員、證券商高級業務人員、證券
投資分析人員及投信投顧業務員等四者之一資格者,具報考第二類組資格。惟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乙科測驗」合格者,不符合第二類組之報
考資格。
2.本類組測驗只考第一節次,第二節次科目得予抵免。
保險證照壽險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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