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級)報檢人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國內外大專校院工業安全衛生專門類科系所畢業或同等學力者(限工業安全與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
二、國內外大專校院肄業,修畢工業安全、工業衛生相關科目9學分以上者。
三、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以上畢業或同等學力,具現場經驗1年以上,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期滿或結業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四、普通考試以上及格,具現場經驗1年以上,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訓練期滿或結業者(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
※教育部頒發之同等學力及格證書(須符合相關科目)亦可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