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的事有三個層次:
第一、 用想的
第二、 用說的、用寫的
第三、 用做的
通常呢,以事情的數量來說,用想的最多,因為容易、簡單又方便,比如我想環遊世界、我想成為有百萬訂閱數的YouTuber、我想出書、我想換車、我想經營斜槓…
我們常說,想想有何不可?的確,這種空想還真的是很舒壓、更是朝九晚五沉悶生活中的小確性!只是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種撿便宜的心態?因為不用花錢,簡直可以說是不費吹灰之力!
但是要敢於說出口或是有勇氣去拿支筆在紙上列出清單,可又是另一回事;你會發現當你說的過程中或是嘗試列出待辦事項清單的時候,你往往會不自覺的說出你覺得會遇到的困難點,或是列出之前怎麼想就是沒想到的盲點。再等到你真的下定決心想去做做看,付諸行動時,更多之前連想都沒想的細節,現在全都跑出來了!
那是不是說,就別空想了,做就對了?我想說的是,一件事假設要花二十個步驟,在第一階段想到了三點,進到第二階段,再想到七點,此時,清單上已有十個項目,等到開始做的時候,就不用從零開始,做一步想一步。
那為何不一口氣把那十點都想到了再開始做?因為沒做,怎麼想都想不到!在每一階段,我們都可能以為那已經是周詳的計畫;第一和第二階段是一種起心動念,其實就是規劃,是預算,是計畫;計畫永遠趕不上變化,沒有所謂一百分的計畫,光陰荏苒,等著等著,外面環境與你的內在條件全都變了,難道再去改計畫?
最棒的人生就是去做想做的事,而不是在原地踏步,掉入紙上談兵的輪迴中;有一定程度的規劃,邊做邊做滾動式的修正,才能縮短你與夢想的距離,美夢成真!
以我來說,想寫一本關於財務報表的書,這當然不是在某一天一覺醒來時的突發奇想;經過這些日子的沉思默想,我終於打算在未來的一個月,先寫10篇文章,來談談大家對財報的十個常見迷思,第一篇已快完成;寫完後真能出書嗎?我坦白說,我不知道,更沒把握,我只知道,再不開始寫,作家的美夢就會跟天空中放了手的風箏一樣,離我越來越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