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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宏文 知識長

集團法務長

2022/05/13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助企業引進外國專業人才(四之三)

承接上文,外國人才專法中有一個特別值得提出的亮點,就是放寬外國社會新鮮人免去必須具有至少2年以上工作經驗始能來台工作的限制,但該來台就業的外國大學畢業生仍須符合我國教育部對於世界頂尖大學的認定(排名在全球五百大內)。讀者一定想問世界頂尖大學到底是指哪些呢?應該也會好奇自己出國留學所就讀的外國大學在不在其中呢?
教育部於其官網電子布告欄載有「世界頂尖大學名單」檔案 Top 500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compiled from the three rankings below),名單來自於以下三處(請參閱本文附件檔案):
1. QS世界大學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2. 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名/The 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3. 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世界大學排名/U.S. News and World Report Best Global Universities Ranking
讀者可依此查詢有意來台尋職的外國大學畢業生其畢業大學排名是否在全球五百大範圍內,始符合來台工作之資格。
7. 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免2年工作經驗:
在就業服務法及其子法規定下,依「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款至第6款工作資格及審查標準」第5條第2款規定,外國人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須取得相關系所學士學位,而且須有2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外國人才專法對此規定加以鬆綁,使符合世界頂尖大學畢業生來台工作免除2年工作經驗的門檻限制,增加引才活水。
8. 延長工作許可期間:
受聘僱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聘僱許可期間延長至最長為5年,期滿得申請延期。
9. 免申請居留簽證:
外國專業人才或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以免簽證或停留簽證入境者可直接申請居留證,簡化來台工作申辦手續。
10. 鬆綁申請永久居留規定:
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申請永久居留期間,由每年的183日改為「平均」每年183日;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取得永久居留年限縮降為3年(原規定是外國專業人才須連續居留5年,每年至少183日,始可申請永久居留)。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在台取得碩、博士學位者,可折抵永久居留年限1~2年。
三、外國人才的依親親屬可以在台工作嗎?
1. 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其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因身心障礙無法自理生活之成年子女,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在我國從事工作,不須向勞動部或教育部申請工作許可。
2. 取得永久居留之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其成年子女符合一定居留條件者,得申請個人工作許可。
四、外國人才來台可以得到哪些社會保障或租稅優惠?
1.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首次核准來台工作,且薪資所得超過300萬元起5年內,享有超過部分折半課稅,以及海外所得免計入基本所得額課徵基本稅額之優惠。
2. 具「雇主」及「自營業主」身分之外國特定及高級專業人才,其本人及依親親屬均可直接加入全民健保,不受健保6個月等待期間限制(原規定是只有受聘僱的外國專業人才及其依親親屬得直接加入全民健保)。
3. 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經許可永久居留者,適用勞退新制。
4. 外國人擔任我國公立學校現職編制內專任合格有給之教師,及政府機關及其所屬學術研究機關(構)之研究人員,其退休事項準用公立學校教師之退休規定且經許可永久居留者,得擇一支領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
五、外國人才專法部分條文亦準用於香港或澳門居民。
六、外國專業人才歸化為我國國籍者,其親屬得準用外國人才專法部分條文(申請永久居留、成年子女工作許可、尊親屬探親停留簽證等)。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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