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食品科學.食品科技.食品技術.食品工業.食品加工.食品衛生.食品營養.食品製造.食品工程.農業化學系農產製造組.水產食品科學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修習食品加工學或食品加工學實驗或食品加工學實習.農產製造學.食品化學.食品分析或食品分析實驗或食品分析實習.營養化學.食品冷凍學.食品工程學.營養學.食品微生物學或食品微生物學實驗或食品微生物學實習.食品生物化學.食品品質管制.乳品加工.肉品加工學.穀類加工.食品乾燥學.食品儀器分析.食品衛生學.生物化學.食品包裝學.儀器分析.乳品學.水產加工.榖類化學及加工、肉類學.烘焙學.蔬果加工、食品添加物.食品脫水學.食品機械.食品管理學.食品衛生與安全.食品科學概論.食品工廠管理等 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其中須包括食品加工學.食品化學.食品分析.食品微生物學,有證明文件者。
三、普通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四、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lt;brgt;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一月一日起,應考資格有修正,請至考選部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