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法令學習成長班

員工關係、離職管理、勞資關係處理、勞工保險相關法規、績效與薪酬管理、訓練發展、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勞資法令、人員培訓、激勵、輔導與管理、出勤管理、人資法令、勞資糾紛、薪資與績效獎酬辦法設計、具備人力資源相關知識、員工教育訓練與需求分析

蘇宏文 知識長

集團法務長

11/22 08:00

勞工到職的加保權益有哪些?

勞動部於113年11月15日發布新聞稿,針對勞工保險、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有關勞工的加保權益,整理以下三則常見問題,值得雇主與勞工多加了解。
問題一:部分工時勞工也有加保權益嗎?
勞工不論為全時或部分工時工作者,都適用相同的加保規定。僱用勞工5人以上公司、行號等單位,為勞工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雇主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僱用勞工未滿5人之單位,雇主得為勞工辦理加勞保。另外,事業單位不論僱用人數多寡,均為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的強制投保單位,應為所僱勞工辦理參加就業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問題二:發現投保單位未依規定為勞工加保,該怎麼辦?
投保單位如違反各該保險強制加保規定,依規定將處以罰鍰,且勞工因此受有損失,雇主應負勞工保險或就業保險之保險給付損害賠償責任;此外,勞工如遭遇職業傷病,於請領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後,勞工保險局將令雇主繳納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給付金額。勞工如發現投保單位有違法情事,可檢具具體事證,逕向該局反映,以確保加保權益。
問題三:受僱勞工於假日到(離)職,投保單位如何申報加(退)保?
投保單位應於所屬勞工到(離)職之當日,向勞保局申報加(退)保。勞工如於勞保局依規定放假之日、當日17時後至24時前或所屬投保單位所在地方政府依規定發布停止上班日(如颱風停班)到(離)職,投保單位應至遲於次一上班日將加(退)保申報表及到職證明文件送交或郵寄保險人,以保障勞工加保權益。投保單位亦可即時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辦理加(退)保,或於勞工預定到(離)職日起前10日內,透過該系統線上預辦加(退)保,不受假日或夜間影響。
0 0 100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