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自學者在學完1-50課的初級課程後,由於學習的文法量不夠,加上學習過程中沒人可以詢問,常常只能以囫圇吞棗的方式學習。後來,當他們發現自己疏乎了很多重點,也有很多關鍵文法漏掉時,就會跑來找我想重學1-50課,但這太浪費時間了,可是他們卻又想有規則地重頭複習,該怎麼辦呢?這時我通常會建議他們從「初級3」的課程開始學,因為初級3的課程是整個1-50課中最困難,也最需要人教的部份,裡面涉及了「條件型」、「可能形」,還有「自他動詞與結果態」等,特別是29、30課的自他動詞。
初級的大魔王—「自他動詞」與「結果態」
很多學生學了自他動詞後,在還沒了解它真正的用法後,就必須馬上學「結果態」,包括20多年前的我在內。我相信大多數的學生完全聽不懂這部份,今天我想針對這部份來做個說明,相信大家讀完這篇文章後,一定會了解自他動詞的核心概念,也會區分「~ている」、「~てある」的不同。這篇文章解說,引用我「自他動詞3小時半的講座課程」中的部份解說,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看更多例句,歡迎參加我的自他動詞講座課程,相信你會有非常大的收獲的。
什麼是意志動詞?非意志動詞?
在進入主題之前,請先跟我來了解一下「意志動詞」、「非意志動詞」的定義。所謂的「意志動詞」指的是能以「~たい」、「~ましょう」、「~ください」等意志方式呈現的動詞,而「非意志動詞」則剛好相反。
例如:
● 食べる、行く、読む —— 意志動詞(能變成~たい、~ましょう、~てください)
● 咲く、見える、できる —— 非意志動詞(不能變成~たい、~ましょう、~てください)
由於意志動詞是帶有意志的動作,所以通常用於「人」、「動物」;而非意志動詞是沒有意志的動作,所以用於「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