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工業管理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工業工程管理、統計學、計算機程式或計算機概論、工作研究、品質管制或品質管理、生產管制或生產管理、人因工程或人體工學、工業安全、製造程序、系統分析、工業心理或心理學、工業組織與管理、工程材料或機械材料、工業會計或會計學、作業研究、工廠設計與佈置、工業自動化、管理資訊系統、物料管理或物流管理、工程經濟、設施規劃、自動化生產系統、生產計畫與管制、工程統計、人事管理或人力資源管理 等學科至少七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二十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三、普通考試相當類科考試及格,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四、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