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習

周建誠

資深法務經理

2022/02/17

國家賠償-路平問題-重傷

事實狀況為路面確實不平整,未擺設警告注意標誌,容易造成用路人危險。
勘驗行車紀錄器,認定原告並未與前車發生碰撞,摔車前已經先煞車但仍左傾摔車,可見確實是因為路不平才摔車,因此被告應該要負全責。
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確定,被告賠償2587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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