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園藝、農園生產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曾修習農業概論、植物學或普通植物學、土壤學或土壤肥料學、園藝植物分類或植物分類、園藝植物生理學或植物生理學、園藝作物育種學、園藝學原理或園藝學或園藝作物學、園藝技術或植栽原理、植物繁殖學、遺傳學、果樹學、常綠果樹或果樹學、落葉果樹、柑桔學、蔬菜學、花卉學、觀賞樹木或景觀植物學、園產品處理、園產品加工或園產品利用、園產品分析、造園學、造園描畫或描繪學、應用植物生長素或植物生長調節劑、造園設計或景觀設計或庭園設計、蔬菜採種等 學科至少六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十八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三、普通考試園藝科考試及格,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四、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