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自己或他人「有期待」本無可厚非,但當標準高到無法達成,期待反而會成為傷害的來源。不切實際的高期待可能導致行為扭曲、畏懼失敗、自信瓦解,甚至破壞人際關係與團隊協作。這篇文章深度解析「過高期待」的雙面危機,帶你理解其成因、影響與預防方式,並提醒我們:真正的成長與支持,從理解現實與尊重個體差異開始。
文/ 王世民、圖片/Mikhail Nilov
編輯整理 /104高年級
標準太高適得其反,當心不切實際的高期待傷己又傷人
透過努力能實現的期待,有助於激發我們的潛力。但期待過高就不同了,如果是即使拚命努力都實現不了的期待,那麼這種期待無論對被期待者還是期待者來說,都是百害而無一利的。
一、過高期待的危害
對被期待者的危害
(1)行為扭曲,急功近利
一個人無論是對自己有過高期待,還是承受別人的過高期待,都可能會因為以正常手段難以達成目標,而背離客觀規律,去做一些投機取巧的事。
比如,一個人想在一年內將年收入從二十萬元提高到一百萬元,他很可能不會透過勤奮工作、長時間專注於某個專業領域來達成這個目標,而是會考慮走帶有運氣成分的所謂捷徑。他甚至會選擇從事一些非法的金融活動,雖然這些金融活動在短期內可能會給他帶來豐厚的回報,但最終會「竹籃打水一場空」,甚至給自己帶來牢獄之災。
(2)畏首畏尾,想贏怕輸
過高期待意味著幾乎沒有犯錯的機會。
因為即使不犯任何錯誤,在過高期待下設定的目標都很難實現,哪怕只犯一點點錯,多消耗的那點時間或多增加的那點成本,都會導致目標無法達成。
因此,對自己抱有過高期待或承受他人過高期待的人,在行動時往往會畏首畏尾,想贏怕輸。既想放手一搏,又非常擔心失敗。在這種心態下,本來能夠成功的事情,也往往無法辦成。
(3)挫敗感帶來的自卑或消極
過高期待還會給人帶來一個巨大的危害,那就是會導致一個人產生自卑或消極情緒。
過高期待意味著你很難滿足自己或他人的期待。在這種情況下,你會在持續失敗後喪失自我效能感,要嘛變得對自己的能力缺乏信心,要嘛徹底放棄努力。
關於這一點,我有很深的體會。
在我指導的學員中,有些在工作兩年多後就升到較高職位,儘管與同齡人相比,他們的職業發展已經相當不錯了,他們卻對自己感到不滿意,甚至想著辭職。
相反,有些工作五年職位只升了一級的學員,卻更積極,更樂觀,對自己和未來充滿自信。
為什麼會有這種反差呢? 因為前者處於一個超高期待的環境,覺得自己馬上就要滿三年工作經歷了,卻沒有繼續升職,感覺自己的表現很差;而後者在一個正常期待的環境中已經比較出色了,自然更加自信。
因此,超出個人能力的過高期待,不僅無法激勵你,反而會造成長期傷害。
2. 對期待者的危害
前面已經討論了承受自己或他人的過高期待的危害,那麼我們對他人抱有過高期待,是否也會帶來危害呢?
答案是肯定的,同樣有危害,這種危害主要表現在對人和對事兩個方面。
對人:影響人際關係的和諧。
過高的期待意味著對方基本上無法滿足你的期待。當別人無法滿足你的期待時,你很容易感到失望,而且期待越高,失望就越大,甚至可能因此產生怨氣。
比如,夫妻之間,妻子希望丈夫在結婚紀念日能與自己一起慶祝,但丈夫卻總是忘記結婚紀念日,久而久之,這種失望就會導致夫妻之間的關係變得緊張。
對事:影響做事的成功率。
你給別人安排的任務,通常是期望對方能夠完成的,甚至有些任務非常關鍵,一旦不能如期完成,就可能導致任務失敗。
如果你基於過高的期待為對方安排任務,那就意味著對方無法完成任務的機率非常大。從安排任務的那一刻起,這項任務實際上就等同於失敗了。
就像在足球比賽的點球大戰中,你要求一個從未踢過足球的人去罰中最關鍵的點球,失敗的結局在你提出要求的那一刻就已經注定。
二、產生過高期待的原因
既然過高期待會帶來諸多危害,為什麼還會不自覺地對自己和他人產生過高期待呢?
1. 對自我產生過高期待的原因
(1)後設認知能力偏低
後設認知能力主要是指對一個目標的難度進行正確評估的能力,以及對自身能力客觀評估的水準。
人在年輕時,很容易對自己有不切實際的期待。這是因為他們尚未進入社會,對工作情況、晉升空間等缺乏基本瞭解,難以正確評估自身能力。
另外,我們習慣性高估自身能力。這種習慣性高估讓我們對未來盲目樂觀。例如,百分之九十的司機都認為自己的駕駛技術在平均水準之上。
(2)受外部比較影響
有時,我們的自我定位在很大程度上是透過與他人的比較得出的。
例如,你現在覺得一個人的身高達到一百八十公分就算高個子,這是和國內的平均身高比較得出的結論。但如果未來人的平均身高達到一百八十五公分,那一百八十公分就是小個子了。
2. 對他人產生過高期待的原因
除了對自己有過高期待,我們也經常對他人抱有不切實際的過高期待。除了後設認知能力低這個原因,還有兩個重要原因導致這種現象。
(1)自身人格弱小
心理學上有個觀點:對他人期待太高,是自身人格弱小的表現。
由於自身人格弱小,我們會把部分自我功能「外包」給他人,期待他們滿足我們的需求,而不是透過自己的行動滿足自己的需求。這種心理在家庭和工作中都有所體現。
家庭中的例子:父母將全部希望寄託在子女身上,希望子女事事都很優秀,以此彌補自己未曾做到的遺憾。
工作中的例子:上司對能幹的下屬有不切實際的期待,認為下屬什麼都應該做到。然而,如果真有這樣的下屬,他們為何還需要你當領導呢?
(2)自身控制欲強
一些控制欲強的人也容易對受他們控制的人產生過高期待。
這類人的期待主要基於自己的要求提出,而不考慮他人的實際情況。
有些企業管理者就是如此。他們只關心員工是否能完成他們的要求,而不顧員工的實際能力以及所遇到的困難。
節錄自:商周出版 《減法》,作者: 王世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