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營利事業因無適用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工作年資之員工,而辦理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註銷,收到結清剩餘款時應列為當年度之其他收入
例:丙公司於110年10月收到結清剩餘款 100萬,帳務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 100萬
貸:其他收入100萬
提醒: 營利事業漏未申報該筆剩餘款收入,除了補稅外,還要額外負擔漏報所得的罰鍰。
(二)營利事業錯誤態樣說明:
營利事業因無適用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工作年資之員工,而辦理勞工退休準金專戶註銷,未於收到結清剩餘款時列為當年度之其他收入。
(三) 營利事業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3條第1項規定,就其勞工選擇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與保留勞工退休金條例前工作年資,繼續依勞動基準法第56條第1項規定提撥之勞工退休準備金,皆已於提撥年度以費用列支,營利事業在支付適用舊制退休金的員工退休金及資遣費後,該帳戶如仍有剩餘時,因已無適用勞動基準法退休制度之員工,營利事業因此結清該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其所領回之勞工退休準備金剩餘款應轉列當年度其他收入課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