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森林、森林資源管理、森林資源管理技術、 森林資源技術、 木材工業、林產利用、林產加工、木材科學、林產科學、林產工業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者。
二、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專科以上學校或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外專科以上學校相當科、系、組、所畢業,領有畢業證書,並修習普通植物學或植物學、森林土壤學、森林生物統計或生物統計、林木生理學、森林生態學、樹木學或植物分類學或植物解剖學或植物形態學、育林學或育林原理或育林應用或育林各論、林木遺傳學或遺傳學、林木育種學、森林保護學或森林昆蟲及病理、林木培育或林木營養學、森林調查學或森林資源調查或航空測量或遙感探測、水土保持學、森林評價學、林業經濟學或木材市場或林業貿易、森林遊樂學、集水區經營或集水區水文或集水區氣象、森林經理學或森林經營計畫與控制、林政學或林業管理或林業法規、林木採運學或伐木運材學、森林利用學或森林副產物學、木材性質學或木材組織或木材鑑別、木材物理學、木材加工學或木材乾燥與保存、林產製造學或木材製漿或製漿工程、森林工程或林道工程或防砂工程、林產化學或林產膠合劑或林產製造化學、森林資源保育等 學科至少五科,每學科至多採計三學分,合計十四學分以上,有證明文件者。
三、普通考試林業科考試及格,任有關職務滿四年,有證明文件者。
四、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