須符合下列資格:(按「非破壞檢測人員合格基準」第八條規定)
1、報考人員必須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及年齡在18歲以上。
2、視力檢查:遠距離視力裸視或矯正後,至少有一眼0.6以上;近距離視力裸視或矯正後,至少有一眼能於30公分以上距離讀出【Jaeger 2】或相當等級型式、尺寸之字母;辨色力能區別該類科非破壞檢測方法有關之顏色。視力及辨色力之檢查應提出一年有效期內之檢查報告正本。
3、報考中、初級人員必須接受足夠之基本課程訓練(時數),及具備最少工作經歷(月數)
4、高級檢測師之最低訓練時數不予規定,但需符合下列任一項條件:
(1)大學(院)理工學系畢業,持有該類科中級檢測師資格證書及中級檢測師工作一年以上經歷。
(2)專科理工科畢業,持有該類科中級檢測師資格證書及中級檢測師工作二年以上經歷。
(3)持有該類科中級檢測師資格證書及中級檢測師工作四年以上經歷。
(4)已持有三種以上檢測方法高級檢測師資格者,得任意報考其他檢測方法之高級檢測師,不受上述各項之限制。
★相關非破壞檢測之工作經歷應由服務單位出具證明。
詳情請查閱財團法人台灣非破壞檢測協會102 年度非破壞檢測人員資格檢定考試簡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