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人才發展所

調解勞資爭議、永續、勞基法、人才、人力資源、職涯、ESG、勞動法令

王重仁

資深職涯顧問師暨勞資爭議調解委員

2023/01/04

【ESG永續人才職涯觀點】 求職簽約之技巧,降低勞資爭議~

前言
2022正逢大家歡慶耶誕節前夕爆發重大勞資爭議就是知名網路書店「博客來」驚爆假承攬真僱傭事件,一名清潔婦工作20多年後,被通知明年不用再來上班,才發現簽的卻是承攬契約,這件事情掀起熱烈關注勞動權益的熱潮。
要如何判定自己所簽的契約是勞動契約還是委任或承攬契約呢?
依據「大法官第740號解釋」認為勞動契約之認定,應依勞資雙方間從屬性的高低做實質認定。
根據勞動部勞動契約認定指導原則對於勞動契約的主要判斷標準,分別從
「人格從屬性」
「經濟從屬性」
「組織從屬性」
判斷標準
(一)人格從屬性:
8要素進行
「工作時間」
「給付勞務方法」
「勞務地點」受到事業單位指揮或管制約束
「不能拒絕雇主指派的工作」
「勞工必須接受事業單位對其考核」
「必須遵守服務紀律及懲處」
「須親自提供勞務」
「不能以自己名義提供勞務」
(二)經濟從屬性
5要素進行
「勞工不論工作有無成果,事業單位都會計給報酬」
「勞工無須負擔營業風險」
「勞工不須自行備置勞務設備」
「勞工僅能依事業單位訂立或片面變更之標準獲取報酬」
「勞工僅得透過事業單位提供勞務,不得與第三人私下交易」
(三)組織從屬性
是從勞工須透過與其他人分工才能完成工作等;其他還包含勞工保險、薪資扣繳及相同勞務的勞工契約性質等參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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