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等考試:
18歲以上,37歲以下, 並具下列各該類科應考資格之一者,得應各該類科考試:
(一) 中央警察大學各系、所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證書者。
(二) 經普通考試 警察人員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 警察人員考試 及格滿三年者。 所稱「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包括新舊制警察特考、一般警察特考、基層警察特考四等考試。
.四等考試:
18歲以上,37歲以下, 並具下列各該類科應考資格之一者,得應各該類科考試:
(一)中央警察大學各系、所畢業得有學士以上學位 證書者
(二)警察專科學校畢 (結)業得有證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