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員三級/成績計算&考試科目
1.成績計算:
(1)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10後之總和計算之;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剩餘百分比計算之。
(2)本考試以筆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未滿五十分者,不予錄取。缺考之科目,以零分計算。
(3)本考試總成績之計算,取小數點後二位數,第三位數採四捨五入法進入第二位數。
2.普通科目 :
(1)A.國文(作文60、公文20、測驗20)。
(2)B.法學知識與英文(中華民國憲法30、法學緒論30、英文40)。
3.專業科目:依據應考的組別不同,而有所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