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12、113、114年曾參加報檢資格未修改之同職類級別技能檢定,免附報檢資格文件,
或
(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
取得申請檢定相關職類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2年以上。
取得申請檢定相關職類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800小時以上。
取得申請檢定相關職類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接受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累計400小時以上者,並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
取得申請檢定相關職類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具有技術學院、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且從事申請檢定職類相關工作1年以上。
具有專科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並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4年以上。
具有技術學院或大學畢業或同等學力證明,並從事應檢職類相關工作3年以上。
※第4至6項無科系限制。
※上述相關職類乙級以上技術士證,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並公告之。
※上述相關職類職業訓練由中央主管機關認定,並以在職業訓練機關(構)或政府委辦單位參訓者為限。
※參加國際技能競賽或國際展能節職業技能競賽之國手培訓時數,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得納入第一項相關職類職業訓練時數。
※「相關工作」係指日、夜間從事與報檢職類相關之現場作業、管理、監督、訓練、教育及研究業務等工作,並持有證明文件者。
※上述相關職類技術士證亦可使用「技術士證數位證明」佐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