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正當的理由,絕對可以老實說喔!但前輩們都認為應徵新工作時,可安心將離職原因據實以告,但也要注意一些技巧,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前輩們如何建議:
#工作型態改變是正常的離職原因
就職後,工作形態才改變,或者家中狀況突然不允許輪、值班,那麼以此理由辭職也絕對很正常,面試官也能諒解。若不說明,又遇上需要輪班的工作,有可能又要換一次工作呢。
提醒您,若面試的工作有可能需要加班,要主動向面試官補充說明,「若工作需要偶爾加班,也能夠配合」,讓對方理解您並不是完全不能加班,以免錯失被錄取的機會。
#離職原因要正向表述
除了這種因為工作形式、地點、時間等客觀因素改變,造成無法繼續工作的離職原因外,若是因為薪資太少、工作太多、主管不好等原因離職,在面試時就需要斟酌說法,千萬別據實以告。
換一種說法:不要說前公司不好,而是希望有更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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