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的觀念裡,「組織倫理」一向是牢不可破,卻又經常被批評過度僵化的原則。
員工越級報告總是不被允許,而一般員工也擔心違反組織倫理而選擇避免。
然而,過份拘泥於這樣的制度上,不但缺乏彈性也經常降低效率,甚至成為推諉卸責的藉口。
因此,聯強國際集團總裁杜書伍認為,在某幾種情況下,部屬就應該越級報告。
▼ 哪些情形下部屬應該越級報告呢?
越級報告與越級指揮是組織中「正常」現象,但不該是日常運作的「主要」方式。也就是說,越級報告與越級指揮發生的比例不應該過高。
因此,也更要注意若一個組織頻繁出現越級報告或指揮的狀況,那組織可能存有結構問題而需重新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