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吳心研所 員工招募與甄選課程共學平台

員工甄選、員工招募、人力資源管理

佳文分享:雇主徵才時通知求職者施測智力測驗或職能測驗可以嗎?

內容摘要:
1.雇主若在甄選流程中欲使用智力、性格或其他職能測驗以輔助蒐集有關求職者更深入的個人資訊,應注意哪些事項?
-先釐清求職者應徵的職務內容,為何需要透過多種測驗工具來做為甄選用途。
-雇主若能說明使用上述測驗篩選人才的必要性與合理性,方能邀請求職者施測並蒐集測驗結果。
2.是否有相關法令保障求職者的個人資訊隱私權?
-雇主必須符合《就業服務法施行細則》第1條之1第2項規定:「雇主要求求職人或員工提供隱私資料,應尊重當事人之權益,不得逾越基於經濟上需求或維護公共利益等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並應與目的間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文章出處: 蘇宏文律師(2020)。<雇主徵才時通知求職者施測智力測驗或職能測驗可以嗎?> 。104職場力_人資市集。
個人省思:
很多企業在招募甄選人才時,除了透過最基本的面試關卡衡量求職者的工作職能,有時候還會希望能再透過各種多元測評工具以便更全方位的理解應徵者在某些特質上是否與組織或工作內容具有適配度,出發點是為了篩選出更符合組織目標的優秀人才,但如果在通知求職者填寫測評工具時未清楚說明公司方蒐集測驗結果的緣由亦未禮貌性地邀請填寫,可能會讓求職者感到心理不適,認為公司方沒有設身處地同理求職者可能不願透漏資訊或害怕個資未妥善使用的擔憂,若一個潛在的優秀人才在此階段因此放棄應徵,對企業來說也是一大損失。建議可以先說明測驗原因是為了以利公司更加瞭解求職者是否符合求才需求,並強調不會蒐集與工作需求無關的資料以及不當使用,敬請安心填寫,最後記得附上在填答過程若有任何疑慮可以聯繫的窗口,表示對填答者的尊重,讓求職者再填寫各種測評問卷的時候無後顧之憂,共勉之~
1 0 67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