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第51期勞動法令管理師認證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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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第51期勞動法令管理師認證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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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
課程資訊
實體
上課時間 2024年04月14日~2024年05月19日.每週日 09:00~16:00
上課地點 台北市
教學內容
面對瞬息萬變的產業環境及法令變遷,人資專業人員如何與時俱進,成為企業與員工間最佳的溝通夥伴,已是不容忽視的關鍵課題。站在資方與勞方的天秤之間的我們,必須具備診斷企業制度規章與辦法的職能,快速且正確地回應來自政府機關、工會、員工、直線主管與新聞媒體等各方諮詢,如同醫生具備對症下藥同時改善病人體質的能力一樣重要。在現今瞬息萬變的經濟情況與政治環境下,除了協助企業在遵守法規下有效運用企業資源,同時兼顧員工的權益與福祉。本認證班將是您最佳的自我投資,透過自我成長進而成就他人並創造企業價值,這是身為專業人力資源人員的您,不可或缺的進階勞動法令認證課程。 【課程目標】 (1)了解勞動法規是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基礎。 (2)以淺顯易懂的企業實務案例及法令解說,讓學員瞭解並能夠運用在實際人資管理工作上。 (3)適時調整課程內容,掌握政府勞動法令的更新與產業發展趨勢。 (4)透過整體課程的學習與研討,能夠對於企業之管理規章及制度提出具體優化建議與計畫。 『人資法律架構簡介、勞動契約與工作規則擬定實務』 1. 雇主可否與員工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評估員工不適任時該如處理? 2. 派遣與承攬之區別為何? 3. 雇主如何判斷員工是否已達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之程度? 4. 如何合理合法處理員工兼職議題? 5. 如何正確判斷應與員工簽訂不定期或定期契約? 6. 如何與員工約定競業禁止條款? 7. 如何合法調動員工職務及工作地點? 8. 何謂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勞動事件法與工資、獎懲規定與工作規則擬定實務』 1. 勞動事件法與勞動基準法關於雇主與勞工的身分認定有何不同? 2. 勞動事件法關於雇主工資與工時紀錄的舉證責任,以及定暫時狀態處分相關程序與規定。 3. 企業如何正確因應勞動事件法的心態與措施。 4. 勞動基準法工資的定義為何?工資在人資管理制度上的意義為何? 5. 經常性給付與非經常性給付的差別? 6. 平日、例假日、休息日、特休假與國定假日加班的加班費如何計算? 7. 公司的管理原則如何落實到獎懲辦法?獎懲辦法的規範重點為何? 8. 工作規則訂定與送審主管機關時應注意事項為何? 9. 工作規則的效力為何?是否一定要公告及印發始具效力? 『工時制度、休息、休假、就業安全與就業服務法(就業歧視)』 1. 一例一休制度下的工時規定為何? 2. 延長工時究竟該以加班費或補休方式處理為宜? 3. 2週、8週、4週變形工時如何設計?實施變形工時的條件為何? 4. 輪班人員於調移之紀念節日當天工作是否加倍發給工資?  5. 特休假的核算方式與相關規定? 主管可以駁回員工申請特休假嗎? 6. 公司舉辦形象大使選拔限定年齡28歲以下者報名,是否構成就業歧視? 7. 就業服務法有關資遣通報的規定中,「10日前」應如何計算? 8. 就服法更新的18項就業歧視項目與案例,以及月薪四萬元以下需揭露相關規定。 9. 出勤記錄等同工時紀錄嗎? 企業如何善盡工時管理責任,避免員工誤解而申訴或求償。 『營業秘密法、個資法、性平法、勞工職業災害認定與補償』 1. 研發人員任職公司多年,因而累積許多研發領域之智識技能,轉職後如果僅是自然地將所學應用在新公司的業務上,是否構成營業秘密之侵害? 2. 員工複製公司資料帶回加班,並儲存在家中個人電腦,離職後忘記刪除,是否該當營業秘密罪之要件? 3. 生產部門離職員工之電腦中,發現研發部門之重要資訊,是否可能構成營業秘密之侵害? 4. 公司向員工直接蒐集個人資料,是否一定要簽署書面同意書? 5. 各單位間資料傳送是否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有關資料處理及利用之規定? 6. 公司可否在內部網站公布年度得獎或績優員工之姓名、職稱? 7. 如何認定雇主是否有性別工作平等法所謂之性別或性傾向歧視? 8. 雇主可否因受僱者有結婚、懷孕、分娩或育兒之情事,而終止勞動契約? 9. 女性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是否應每次均提出證明文件? 10. 雇主因受僱者申請家庭照顧假而視為缺勤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是否適法? 11. 職業災害與職業傷害如何區分與認定? 12. 員工過世=過勞死=職業病?如何化解爭議? 13. 如何認定員工罹患憂鬱症或躁鬱症是否屬於職業病? 14. 通勤職災是否屬職業災害之比較分析? 『勞資關係、勞資會議與勞資爭議處理』 1. 企業員工有無加入工會的義務? 2. 團體協約得約定事項及禁止約定事項如何區分? 3. 集團企業及金控公司如何面對關係企業工會之團體協商? 4. 勞資爭議處理之管道及調解程序為何?利害關係之迴避為何? 5. 勞資爭議處理中,指派協調人與調解委員會之差異? 6. 勞資爭議經調整成立者,其法律效果是否得視為與當事人間之勞動契約? 7. 如調解成立之內容涉及私法給付義務時,一方不履行,另一方該如何處理? 8. 勞動事件法實施後,司法調解與行政調解的效力與差異為何? 上課地點:實體課程(台北市捷運站附近,確切上課地點以開課當週一郵件通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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