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物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如有機溶劑、鉛作業、四烷基鉛、缺氧作業、特定化學、粉塵作業、高壓室內作業等主管人員皆須接受18小時專業訓練。

鉛作業主管 | Certificate for Supervisors of operations involving lead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九條規定,勞工應每三年接受六小時之在職教育訓練。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1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有害物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如有機溶劑、鉛作業、四烷基鉛、缺氧作業、特定化學、粉塵作業、高壓室內作業等主管人員皆須接受18小時專業訓練。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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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照資訊

報考資格

無限制

考試費用

培訓與測試費用4500元

考試內容

鉛作業作業勞工安全衛生相關法規【2.0 小時】
鉛中毒預防規則【3.0 小時】
鉛之主要用途及毒性【2.0 小時】
鉛之測定【2.0 小時】
鉛作業環境改善及安全衛生防護具【3.0 小時】
通風換氣裝置及其維護【3.0 小時】
鉛作業安全衛生管理與執行【3.0 小時】
期末測驗【1.0 小時】

考試地點

請洽發證單位官網
收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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