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招募

林尚能

執行長

11/01 12:21

推薦一位員工成功,發十萬推薦獎金,比付給獵頭公司划算多了!

很多老闆常常問我:「現在人才這麼難找,到底要怎麼找到真正優秀的員工?」
我都會回覆他們一句話:好員工不一定是在人力銀行等來的,而是靠你現在最優秀的團隊找來的。
經營企業超過二十多年,我發現很多老闆都遇過同樣的問題。公司明明開出不錯的薪水,福利也不差,卻始終找不到適合的人。好不容易收到履歷,安排了幾十場面試,最後錄取的人卻可能連三個月都待不滿。
每次重新招募、面試、教育訓練,不只浪費時間,更重要的是,公司還得承擔新人不適任所造成的營運成本。
我認為,很多時候不是市場上沒有好人才,而是老闆找人才的方法需要改變。
真正優秀的人才,往往已經在其他公司有穩定的工作,未必會主動在人力銀行投履歷。
那這些人才在哪裡?
很可能就在你公司優秀員工的人脈圈裡。
優秀的業務通常認識其他優秀的業務,能力好的主管也往往認識其他有能力的主管。因為他們在同一個產業工作,知道誰有實力、誰有責任感、誰真正做得出成績。
所以我一直認為,企業最好的獵頭顧問,有時候不是外面的人力仲介公司,而是自己公司裡最優秀的員工。
但問題來了,老闆希望員工幫忙推薦人才,卻只願意提供三千元、五千元,甚至一萬元的介紹獎金,這樣真的有吸引力嗎?
如果今天推薦一位優秀人才,能幫公司創造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營收,老闆為什麼捨不得拿出十萬元來獎勵推薦人?
所以我們公司採取的做法,就是讓優秀員工成為公司的獵頭顧問,而且獎金要給得夠有吸引力。
我們設計了三階段的員工推薦獎勵制度。
第一階段:推薦成功,直接獎勵十萬元。
只要推薦的人才正式到職,工作滿三個月,並且通過試用期考核,推薦人就可以領取新台幣十萬元的推薦獎金。
這筆獎金不是抽獎,也不是口頭鼓勵,而是符合條件就依制度發放。
第二階段:新人前六個月的業績,再給推薦人6%獎金。
我不希望員工只是把人介紹進公司,領完推薦獎金就結束。
我更希望推薦人能夠協助新人熟悉公司產品、了解銷售流程,甚至主動分享自己的業務經驗。
所以被推薦人到職後,前六個月符合獎勵條件的業績,推薦人還可以額外領取6%的獎金。
第三階段:接下來一年,再給推薦人3%的業績獎金。
如果新人持續成長、業績越來越好,推薦人也能繼續獲得獎勵。
但我們有兩個重要條件:第一,被推薦人必須達成公司設定的業績目標;第二,計算獎金的業績必須來自公司主推的服務項目。
這樣做不是單純鼓勵員工介紹朋友,而是希望透過推薦制度,真正幫公司找到能夠長期創造價值的人才。
舉個例子,假設一位員工推薦了優秀的業務人才,新人通過試用期,前六個月創造300萬元符合條件的業績,接下來一年再創造600萬元。
推薦人可以領到:
- 通過試用期推薦獎金:100,000元
- 前六個月業績獎金:3,000,000 × 6%=180,000元
- 接下來一年業績獎金:6,000,000 × 3%=180,000元
合計推薦獎金高達460,000元!
當然,這是符合業績目標及獎勵條件下的試算,實際發放仍依公司制度辦理。
很多老闆看到這裡可能會說:「推薦一個人,竟然要發四十幾萬元,不會太多嗎?」
但我想問的是,如果這位新人真的替公司創造900萬元的營收,而且具有合理的毛利,公司到底是賺到還是虧到?
老闆不能只看獎金支出多少,更應該看這筆獎金能替公司創造多少營收與獲利。
我認為這套制度至少有四個好處。
第一,讓優秀員工幫公司進行第一道人才篩選。
推薦人知道自己介紹的人,未來會影響自己的信譽,也關係到能不能拿到後續獎金,自然會更重視推薦對象的能力、工作態度與適任性。
當然,公司仍然需要正常的面試、考核與錄用程序,不能因為是員工推薦就降低標準。
第二,讓推薦人願意主動協助新人成功。
傳統的推薦制度,往往是新人進公司後,推薦人的任務就結束了。
但我們把後續獎金與新人業績連結,推薦人就更有誘因分享經驗、協助新人融入團隊。
公司不只是找到一位新員工,還可能多了一位願意主動協助新人的內部教練。
第三,讓新人從一開始就聚焦公司最重要的業務。
很多公司最大的問題,不是業務不努力,而是業務把時間花在不符合公司發展策略的產品上。
所以我們把推薦獎金與公司主推的服務連結,讓推薦人與新人都清楚,公司目前最希望發展的是哪些業務。
這不只是招募制度,也是企業經營策略的一部分。
第四,讓優秀員工有機會分享公司成長的成果。
我一直認為,企業要留住優秀人才,不能只要求員工有向心力,卻不願意分享成果。
當員工願意介紹優秀人才進公司,協助新人創造業績,讓公司持續成長,公司就應該讓他獲得合理的回報。
這種制度不只是增加收入的機會,也讓員工更願意參與公司的長期發展。
再回頭看看獵頭公司的收費。
市場上部分獵頭服務,成功推薦一位人才,收費可能相當於候選人兩到三個月的薪資,甚至更高。
如果今天公司要找一位月薪十五萬元的主管,獵頭費用可能就要三十萬到四十五萬元。
而且付完獵頭費,並不代表這個人一定能長期留下,更不代表他一定能替公司創造業績。
當然,專業獵頭仍然有其價值,尤其是高階主管、特殊技術人才,或需要保密的招募案件。
但對於公司需要持續擴編的業務團隊,我認為內部推薦制度非常值得投資。
尤其是我們現在積極發展AI相關服務,需要的不只是會銷售的人,而是真正了解企業客戶需求、能夠協助客戶解決問題的業務人才。
與其一直花錢買履歷、買招募廣告,不如把部分人才招募預算拿來獎勵自己公司的優秀員工。
不過,這套制度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獎金一定要建立在合理的毛利、實際收款與明確的績效考核上,不能只追求營收數字,最後卻讓公司賺了業績、賠了利潤。
經營企業這麼多年,我越來越相信一件事:
真正好的獎金制度,不是讓公司少付錢,而是讓員工願意替公司創造更大的價值,最後公司與員工都能賺到錢。
如果推薦一位優秀人才,能讓公司未來多賺幾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那麼發出十萬元推薦獎金,我認為一點都不貴。
人才是企業最重要的資產,但人才不會因為老闆天天喊缺人,就自己走進公司。
與其抱怨現在年輕人不好找、人才越來越難請,不如重新思考,公司的招募制度有沒有足夠的吸引力。
找人才,不一定要先往外找獵頭。先從你公司最優秀的員工開始,讓他們幫你找到下一位優秀的人才。
這筆錢,我寧願讓自己的員工賺,也不一定要全部付給外面的獵頭公司。
因為我相信,讓優秀員工帶來更多優秀員工,才是企業能夠持續成長的重要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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