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習

林尚能

執行長

05/07 19:40

老闆注意 : 七月後你的「管理風格」可能讓公司賠 450 萬

文/林尚能 戰國策戰勝學院
我輔導過超過 30,000 家中小企業。坦白說,職場霸凌這四個字,過去十幾年大多數老闆是當作「人資的事」、「HR 自己處理」、「員工抗壓性差」來看待的。
但這一次不一樣。
2026 年 7 月 1 日,《職業安全衛生法》新增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正式上路。這部法律的真正意義,不在於 450 萬這個數字本身,而在於它把過去被當成「管理風格」、「個人特質」、「老闆脾氣」的灰色行為,全部拉進法律的射程裡。
我用顧問的角度,跟各位老闆講三件殘忍但必須面對的事。
第一件事:罰款結構是「分級加連續」,不是一次性
很多老闆看到 450 萬會心想:「我又不是大公司,不會罰到我頭上。」
這是危險的誤解。我把罰則結構拆給你看。
未訂定防治措施或申訴管道,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可處 3 萬至 75 萬元、加重至最高 112.5 萬元。若違反防治或處置義務致發生職業病或工作相關疾病,可處 5 萬至 300 萬元、加重至最高 450 萬元。最高負責人若經認定為霸凌行為人,可處 1 萬至 100 萬元。
注意三個關鍵字:分級、加重、連續。
可連續開罰,直到改善為止。這六個字才是真正的殺手。意思是你不改,它就一直罰。一個月一張罰單,一年下來中小企業的現金流根本撐不住。
而且新法強調,雇主知悉時須「立即」採取措施,不能等調查結果出來才動作。員工 LINE 你一句「我覺得我被霸凌了」,你晚一週處理,就可能變成「未盡防治義務」的證據。
第二件事:認定要件比你想像的寬鬆
老闆們最常問我:「顧問,我罵員工兩句也算霸凌?」
我直接給你答案,看情況,而且情況比你想的多。
依新法定義,職場霸凌通常須符合 5 項要件:行為發生在勞動場所且與執行職務相關;行為人為事業單位人員,藉由職務或權勢為之;行為逾越業務上必要且合理範圍;具持續性,以冒犯、威脅、冷落、孤立、侮辱等不當言行對待;致當事人身心健康遭受危害。
但真正的陷阱在這句:情節重大者,例如公開人格羞辱或暴力行為,即使僅發生一次,也可不受持續性要件限制。
換句話說,你在週會上對著一位主管當眾說「你腦袋裝什麼?公司請你來浪費糧食的嗎?」一次就夠了。
更顛覆的是「勞動場所」的範圍。主管同事在 LINE、Teams、Email 中的言詞或工作安排方式,同樣可能成為職場霸凌認定的一部分。也就是說,你半夜在群組罵人,算。你在 LINE 已讀不回某個下屬刻意冷處理,也算。
第三件事:這是制度戰,不是道德戰
很多老闆把這件事當成「教大家不要罵人」就好。錯。
這是一場制度建置的戰爭,而且法令直接按公司規模分級設限。
10 人以上企業須建立申訴管道。30 人以上須訂定防治規範。100 人以上須成立調查小組。
更嚴格的是 100 人以上的調查小組規範:外部專業人士不得少於 2 分之 1,任一性別比例不得少於 3 分之 1。勞工不服調查結果可申覆,內部須成立申覆委員會,外聘委員須達 3 分之 2 以上。
我用大白話翻譯一遍給老闆們聽:未來員工告你霸凌,審你的人,過半要是公司外面的人。
這意味著傳統「自家人查自家事」、「人資護航老闆」的劇本徹底失效。你的內規、你的調查程序、你的書面紀錄,都將被外部專家逐字檢視。
顧問建議:30 天行動清單
我給所有正在看這篇文章的中小企業主,未來 30 天必須完成的五件事。
第一,文件化你的「管理紅線」。把 7 大樣態(挑剔、孤立、咆哮、不准請假、過勞分派、否定貢獻、不切實際目標)變成主管行為準則,所有部門主管簽名留存。這不是形式,而是日後「我們已盡防治義務」的法律證據。
第二,建立申訴管道,而且要有「老闆迴避條款」。員工被老闆霸凌時,內部申訴信箱寄到老闆秘書手上,等於沒設。受害勞工可以直接蒐證後,向當地的勞動局或勞動處提出申訴,主管機關將直接介入調查並擁有裁罰權。所以申訴管道一定要有「外部信箱」或「第三方受理人」,否則等於公開邀請員工跳過你直接找勞動局。
第三,主管教育訓練,法定義務不是建議。新法明定企業須完成員工教育訓練,這不是 HR 找個老師講兩小時打卡就算。要有教材、有測驗、有出席紀錄、有定期複訓計畫。
第四,啟動主管行為盤點。你的中階主管中,有多少人習慣性公開罵人?有多少人有「冷處理特定下屬」的紀錄?有多少人 LINE 訊息語氣會被判定為威脅?這份盤點不做,7 月之後你公司每一個發飆的主管,都是 450 萬的潛在引信。
第五,把工作規則改掉。現有《工作規則》多半沒有霸凌防治專章。30 人以上的公司,7 月 1 日前一定要改完、報核、公告揭示。30 人以下也要設申訴管道並公開揭示。
最後,我想跟老闆們說一句真心話
這部法律真正在做的事,是把台灣職場從「人治」推進到「制度治理」。
我輔導25 年,看過太多老闆白手起家、靠魄力打天下,習慣用情緒管理人、用威壓推進度。在過去,這叫「霸氣老闆」、「狼性文化」、「敢拼敢罵」。
7 月之後,這叫「行為人」。
我不是在恐嚇,我是在提醒。制度化的成本,永遠遠低於不制度化的代價。300 萬起跳的罰鍰、連續開罰的現金流壓力、商譽崩盤的客戶流失、優秀人才的加速流失,任何一項都比建置一套防治制度貴上幾十倍。
更重要的是,當你開始認真建立友善職場,你會發現一件事:好的人才會留下來,而留下來的人才會幫你賺更多錢。
這不是法令,是企業永續經營的基本功。
戰國策戰勝學院 提供完整的職場霸凌防治制度建置、主管行為盤點、教育訓練與申訴機制設計服務。如需顧問諮詢,歡迎聯繫。
林尚能 / 戰國策集團 總經理 · 戰勝學院 首席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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