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預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六條及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二十三條草案
預告修正「公開發行公司股東會議事手冊應行記載及遵行事項辦法」第六條及「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二十三條草案。(金管證交字第1140384150號)-- 預告期間: 2025.9.27~2025.11.25
主要要求上市櫃公司股東常會議事手冊及補充資料電子檔應於開會30日前,年報電子檔應於14日前,上傳至指定平台,興櫃公司年報則維持開會7日前上傳,以利投資人及早掌握會議及年報資訊並參與股東會。
原文連結:https://www.fsc.gov.tw/ch/home.jsp?id=97&parentpath=0,2&mcustomize=multimessage_view.jsp&dataserno=202509300001&aplistdn=ou=noticelaw,ou=chlaw,ou=ap_root,o=fsc,c=tw&dtable=Notic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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