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習

推動職場健康及勞工健康服務計畫

這項技能代表能有效規劃與執行促進員工身心健康的措施,提升工作環境安全與舒適度,降低職業病與工傷風險。同時,透過健康促進活動、職業安全教育及健康管理,增強員工的健康意識與自我照護能力,進而提升整體工作效率與組織競爭力。具備此能力者能協調多方資源,確保符合勞動法規與衛生標準,並促進企業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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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課程

充實自己,讓能力持續成長

人資必學!深入理解勞工出勤管理與實務操作【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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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talks】職場健康革新!企業EAP與員工身心保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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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薪酬 勞健保常見爭議案例及薪資結構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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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25、31、11/1場【實體課程】長期照顧居家督導人員專業課程(Level II)-台南場|長照積分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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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應對&常見違規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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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最新版【勞資關係-入門】人力資源相關法令與公司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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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證照

考取專業證照,讓能力被市場看見

員工褔利管理師 |
員工福利管理師證照旨在培養具備員工福利規劃與管理能力的人才,涵蓋勞健保、退休金制度、健康促進、員工關懷等相關知識,協助企業設計完善福利制度以提升員工滿意度與忠誠度,促進組織永續發展。持證者能有效掌握勞動法規與福利政策變化,並運用專業技能進行福利成本控制與效益分析,成為企業人資團隊中不可或缺的專業角色。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 |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四之一」規定,僱主對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護理人員,應使其接受勞工健康服務護理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訓練課程。另事業單位應視該場所之規模及性質,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規定所訂之人力配置及臨廠服務頻率,雇用或特約從事勞工健康服務之醫護人員,辦理臨場健康服務
勞動部許可之職業訓練機構
勞動法令管理師認證 |
面對瞬息萬變的產業環境及法令變遷,人資專業人員如何與時俱進,成為企業與員工間最佳的溝通夥伴,已是各位不容忽視的關鍵題。站在資方與勞方的天平之間的我們,必須具備診斷企業制度/辦法的職能,快速且正確地回應來自政府機關、工會、員工、新聞媒體等各方諮詢,如同醫生具備對症下藥同時改善病人體質的能力一樣重要。在現今日益嚴峻的經濟情況挑戰下,除了協助企業在遵守法規下有效運用企業資源,同時兼顧員工的權益與福祉。本認證班將是您最佳的自我投資,透過自我成長進而成就他人,這是身為人力資源專業人員的您,不可或缺的進階勞動法令專業職能。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施工架組配作業主管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3條規定『雇主對勞工應施以從事工作及預防災變所必要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0條規定:『雇主對於擔任施工架及施工構台組配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營造業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營造業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旨在培訓具備營造工地安全衛生管理能力的人員,確保工地作業符合相關法規與標準,預防職業災害發生。持證者需熟悉安全衛生法規、危害辨識、風險評估及防範措施,能有效指導及監督現場作業人員落實安全措施,維護工作環境安全,提升整體營造工程品質與勞工健康保障。
尚未查核發照單位
勞健保暨勞基法管理師認證 |
 人人都知道「法律是保護懂得法律的人」,身為工作者的您,不論是想轉職人力資源嗎?或者您剛發展人力資源職涯,正在思考如何熟悉人力資源相關法規?或是想要瞭解公司制度是否合法?『勞健保暨勞基法管理師認證班 』讓您一窺勞基法、勞保、勞退、健保、職工福利委員會及請假等法令的究竟,打下扎實的人力資源管理職涯基礎,使您面對勞動法令議題時得心應手、無往不利!
社團法人中華人力資源管理協會

精選貼文,掌握第一手知識

維護勞工健康並監測,勞動部修正「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為引導雇主確實掌握勞工作業場所的有害暴露風險,落實保護勞工健康,勞動部修正發布《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除擴增監測項目、強化監測規劃與執行品質外,亦導入企業自主管理審核機制,讓監測制度更能落實把關,作為預防職業病及改善工作環境的重要依據。 文/《104職場力》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說明:為了更能反映勞工作業的真實暴露情況,提升整體作業環境監測的有效性與品質,於民國115年6月12日修正發布《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除擴增監測項目、強化監測規劃與執行品質外,亦導入企業自主管理審核機制,讓監測制度更能落實把關,作為預防職業病及改善工作環境的重要依據。 本次修正共有5大重點: 擴大專業參與 落實暴露評估 鼓勵自主管理 擴大監測項目及管理 加強監測機構管理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延伸閱讀:創造高互動工作環境,吸引Z世代求職者到職 根據勞動部新聞稿,本次修正共有五大重點: 一、擴增監測項目並強化監測管理 新增1-溴丙烷、甲醛、環氧乙烷等13項有害化學物質納入定期監測;另將指定鑄造及人造石等高風險行業,增列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濃度監測,以預防矽肺症等職業病發生。此外,監測結果如達容許暴露標準以上者,監測頻率將由每6個月縮短為每3個月,以督促事業單位儘速改善作業環境。 二、落實暴露評估成效 除勞動部將明確公告應監測的對象、採樣數量及頻率等事項,使樣本數具代表性外,並要求雇主透過適當的採樣策略及統計分析方法,以掌握勞工實際暴露情形。 三、擴大專業人員參與 將應組成監測評估小組研訂監測計畫的事業單位規模,由勞工人數500人以上降低門檻為300人,擴大納入職業衛生技師等專業人員參與,協助事業單位提升監測規劃與暴露評估品質。 四、鼓勵企業落實自主管理 對於作業環境監測制度完善、管理成效良好且長期暴露風險低的事業單位,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得合理調整監測頻率,以鼓勵企業持續投入資源強化自主監測管理。 五、強化監測機構管理 明定監測機構如刻意規避正常作業或高暴露作業場所辦理監測,將依法處罰;同時擴大查核量能,授權勞動檢查機構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查核,以提升監測品質及公信力。」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法將使監測結果更能反映勞工實際暴露情形,協助事業單位採取有效改善措施。考量新增監測項目及暴露評估制度、監測管理成效審查等相關配套措施之建置,需提供雇主、監測機構及相關專業人員充分準備時間,本次修正的部分規定自116年1月1日起施行。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QA一次看! Q:這次修正有哪些重點?A:1. 擴增調整監測項目及實施作法。2. 導入暴露評估制度。3. 加強專業技師參與。4. 鼓勵企業強化監測自主管理。5. 強化監測機構管理。 Q:為使雇主及監測機構實施的作業環境監測,能真實反映勞工暴露風險,勞動部修正了什麼?A:1. 明定雇主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實施方式辦理。2. 未來會公告明確應監測的對象、採樣數量及頻率等事項,使樣本數具代表性,並透過統計分析的暴露評估方法,以掌握勞工暴露狀況。3. 凡監測結果達容許暴露標準以上者,監測週期由每6個月縮短至每3個月1次,以督促雇主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於改善後重新評估。4. 修法前要求500人以上事業單位,監測計畫應由執業職業衛生技師參與研訂,勞工人數將下修至300人,讓專業人員參與。5. 為擴大稽查量能,授權勞動檢查機構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查核。6. 明確規定當監測機構刻意規避正常作業或高暴露場所實施監測,可罰6-30萬,情節重大得撤銷或廢止監測機構認可。 Q:這次修正擴增調整監測項目,有哪些主要變動?A:本次蒐集職業流行病學的研究與實際案例,增加13種應實施監測的有害物質(如甲醛、環氧乙烷等)。吸入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會導致肺部纖維化,進而演變為矽肺症、肺癌,未來將指定業別(如:陶瓷、玻璃、人造石材製造加工及鑄造業等),應定期監測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濃度。 Q:如何強化監測自主管理?A:因部分製程場所的作業環境監測結果常呈現未檢出(ND值)或極低濃度,這次修法新增事業單位監測自主管理審查機制。對於具完善作業環境監測制度及管理成效良好者,其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得於一定期間合理放寬對低風險場所定期實施監測頻率規定,引導事業單位落實監測制度有效性。 Q:這次修法什麼時候上路實施?A:這次修正新增作業環境監測項目、暴露評估報告撰寫及作業環境監測管理成效審查制度等。為了提供適當的緩衝時間,讓雇主、監測機構、執業職業衛生技師及主管機關等各方,能有充裕的時間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相關制度至2027年1月1日施行。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QA一次看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精選 準備 iPAS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不能只靠背題,更重要的是建立完整的實務能力

115 年兩次 iPAS「淨零碳規劃管理師中級」考試出現有趣的變化:第一次「碳管理制度實務」較難,第二次卻轉為「節能減碳技術實務」較具挑戰。考試難點的轉移,也提醒準備認證的學習者,與其猜測下一次哪一科比較容易,不如扎實建立完整的知識與應用能力。 這篇文章透過報考、獲證率、各科及格率與六大能力主題等數據,帶你看懂考試背後真正想檢驗的能力,以及如何從成績發現自己的學習缺口。 考證照不只是為了「考過」,更重要的是知道自己下一步該學什麼。 如果你正在準備 iPAS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推薦透過這篇分析,重新檢視自己的備考與學習策略。 https://vocus.cc/article/6aa87633fd897800017e33a9 CCChen 老師課程 : 【2026年-考試筆記(V1版本)】iPAS AI應用規劃師初級|全科攻略x考點精華x擬真題庫|104學習 https://nabi.104.com.tw/course/104nabi/07779700-a980-43d2-8b34-bae808edea61 iPAS AI應用規劃師【中級】衝刺班|命題精析 × 實戰解題 × AI刷題​|104獨家iPAS AI考證衝刺 https://nabi.104.com.tw/course/104nabi/3987ebea-3686-4f67-a292-c46c3cc212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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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再設計」擴大服務:4類對象面試、職訓、居家階段也可申請

為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合理調整」的精神,勞動部於115年6月2日公告「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修正規定。本次修正三大重點:升級服務範圍、放寬個人申請範疇及優化補助分攤原則,期透過更具彈性的服務機制,確保每一位在職場中的身障勞工都能獲得全方位的支援。 文/《104職場力》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說明:「推動職務再設計服務計畫」升級,擴大失智、單側聽損者、精神病人、特教生4類對象的申請範疇,除原本在職期間可申請輔具等,進一步延伸至召募階段的評量與人力協助、接受初進職場支持、職訓期間、居家就業均可申請服務。 延伸閱讀:解缺工潮!勞動部推「職務再設計」,搶占用人先機、每人最高還補助10萬元 本次計畫修正三大重點如下: 服務範疇擴大: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4類對象,服務範圍再升級 個人申請鬆綁:鬆綁身心障礙個人申請範疇,擴大為「全方位需求」 補助審查精進:精進補助審查機制,強化個別化服務 ▲ 圖片來源:勞動部 一、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4類對象,服務範圍再升級 為落實合理調整的精神,未取得身心障礙證明之失智者、單側聽損者、精神病人及特教生4對象適用職務再設計服務範疇,放寬與身心障礙者相同,除了受僱在職期間,包含招募階段之評量與人力協助、初進職場支持、職場人力協助、接受職業訓練期間及居家就業等均可獲得支持服務。 二、鬆綁身心障礙個人申請範疇,擴大為「全方位需求」 過去身心障礙者以個人名義申請職務再設計時,可申請項目範圍僅限就業輔具及職場人力協助。本次修正後,個人申請範圍擴大至全方位需求。身心障礙勞工得自行判斷需求、主動提出申請,不限僅能由雇主申請。 三、精進補助審查機制,強化個別化服務 現行規定補助項目與生活輔具難以區隔時,現行規定會以扣除社政補助規定最高額後之餘額據以評估。本次修正調整上開計算方式,並依個案障礙程度與工作問題之關聯性、就業需求性、迫切性、合理性及職場使用時間比率進行審查,補助額度則以「扣除社政實際補助額後之餘額」作為評估基準,確保政府資源不重複的前提下,強化服務實效。 多數身心障礙者在獲得職務再設計服務後大幅提升工作自主性,不再需要頻繁依賴同事協助,職場安全感隨之而來,是職務再設計服務最真實的感受與效益。 實際案例: 一名重度聽障工程師在高噪音廠房中,傳統助聽器幾乎失去作用,補助高階降噪助聽器搭配無線調頻系統後,主管語音可直接傳入耳道,工程師表示:終於能聽得清楚,也能跟同事開玩笑了。 一名下肢肢體障礙行政人員因辦公桌高度與輪椅不符,每隔30分鐘即須中斷工作休息,補助電動升降辦公桌及減壓坐墊後,連續工作時間從30分鐘延長至2小時,也能主動承擔更多的業務。 某精密製造業的智能障礙組裝人員,增設平板電腦並將組裝流程設計為圖像化引導,可以獨立完成作業,錯誤率幾乎為零,公司對其評價也從「需要格外費心」變成「做得比很多人都好」。 勞動部表示,本次計畫修正不僅是法規及補助服務的調整,更是政府對於障礙者就業權益的具體承諾。透過更具包容性的制度,協助身心障礙勞工突破環境與個人的限制,在職場發揮所長進而穩定就業。勞動部呼籲有申請職務再設計服務需求的企業及民眾,可向工作所在地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或地方政府以書面申請外,亦可透過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務再設計官網(網址:https://jobacmd.wda.gov.tw/DJOB_WEB/)線上申請,更多職務再設計服務訊息請至官網查詢,或撥打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777-888諮詢。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勞動部聯手企業推「員工協助方案」,下半年課程免費報名

為支持企業打造關懷友善職場,勞動部鼓勵企動推動「 員工協助方案」,並且盤點相關資源,透過多元化宣導及輔導策略,引導企業重視員工關懷與健康,落實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預計下半年將有5場專題講座及訓練課程推出,均為免費報名。 文/《104職場力》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說明:為支持企業營造關懷友善職場,勞動部鼓勵企業推動「員工協助方案(EAP)」,透過多元化宣導及輔導策略,期盼引導企業重視員工關懷與健康,落實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 為協助企業發展適合員工的友善措施及建立員工協助方案機制,勞動部辦理「專家入場輔導」服務,媒合實務專家親自入場輔導,協助企業針對內部組織文化與員工需求,盤點相關資源、規劃特色方案及評估推動成效等,排解企業推動困難與提供推動建議。自110年起至114年止,已入場協助246家次企業推動員工關懷措施。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延伸閱讀:員工身心發展重要性,透過「員工協助方案」形塑職場健康文化 此外,為推廣員工協助方案理念,提升企業規劃友善措施的專業知能,勞動部定期辦理「員工協助方案教育訓練」及「工作生活平衡實務講座」,邀請實務專家及優良企業分享推動經驗與作法,培力企業全方位建立員工關懷措施。企業參與情形踴躍,參訓人數逐年提高,從110年1,146家增加至114年2,195家,今年報名參訓家數更已近3,000家,顯見企業對推動員工協助方案的重視。 115年下半年專題講座及訓練課程皆採免費報名,包括: 6月25日(四)線上辦理「突發事件管理全攻略:職場危機與申訴處理注意事項」及「如何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建造全方位員工照顧措施」,協助企業強化應變能力,及邀請優良企業分享友善家庭照顧措施推動作法。 7月16日(四)線上舉辦「銀髮力×人才再設計:打造跨世代永續勞動力」,鼓勵企業借重資深人才經驗,營造跨世代合作文化。 7月17日(五)及9月15日(二)分別於台中及台北實體辦理「EAP專業人員訓練規劃及執行班」,透過模擬案例分組演練,協助企業建立員工關懷機制。 7月30日(四)實體辦理「AI時代混合辦公模式下的組織領導」,教導企業如何與時俱進,發展遠端工作的管理模式。 8月13日(四)線上舉行「職場心理危機急救對策:風險預警與介入策略」,增進企業對員工身心狀況的預警及處理能力。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動部呼籲企業重視員工身心健康與工作生活平衡,鼓勵事業單位善用勞動部各項資訊與資源,齊心打造令員工幸福有感、安心穩定工作的友善職場。有關專家入場輔導及各項教育訓練資訊,歡迎至「工作生活平衡網」查詢,或電洽員工協助方案諮詢專線:02-2596-5573。 報名網址請見: 勞動部115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教育訓練【規劃及執行班】 勞動部115年度員工協助方案教育訓練【主題教育訓練】 115年度工作生活平衡輔導及推廣計畫「工作生活平衡實務講座」 【補充資訊】什麼是「員工協助方案」?企業為了處理員工的健康、心理或家庭問題,早期透過員工輔導,近年來則採行「員工協助方案」(Employee Assistance Programs,簡稱EAPs),透過服務系統之建置及專業服務之提供,以預防或解決影響個人工作表現的相關因素,諸如:工作適應、人際、婚姻、家庭照顧、健康、法律等。員工協助方案服務系統包含問題發現、問題評估及問題解決系統,企業可依組織員工需求及工作性質,選擇適合之服務模式。● 教育訓練勞動部每年皆辦理員工協助方案教育訓練,針對企業需求規劃主題系列課程,如:人際關係、危機處理、員工關懷、職場健康、跨世代溝通等,藉由教育訓練及企業實務經驗分享,提昇企業推動知能,促進企業交流及專業發展。課程資訊請至工作生活平衡網「員工協助方案」教育訓練線上報名專區。● 專家入場輔導針對企業有意推動「員工協助方案」者,安排專家入場,進行組織分析或「員工協助方案」推動計畫評估建議,協助企業規劃客製化「員工協助方案」;每家企業每年以申請2次為原則、每次2小時,有需求之企業可洽勞動部專家入場輔導諮詢專線02-2596-5573。欲瞭解更多員工協助方案內涵及服務,請參閱工作生活平衡網員工協助方案專區
【104職場力】

為什麼會工作倦怠?不是你有問題,是你的工作有問題|附18題匹配度檢查表

工作倦怠專家普遍同意,倦怠主要是由職場出現的心理危險因子所引起的。在你試著找出讓你更容易倦怠的因素時,首先要看的是你工作的公司組織。本文從工作量、掌控性、報酬、價值觀、公平、社群等6項關鍵領域,分析當公司組織的情況不符合個人需求和期望時,會如何增加倦怠風險,並提供「匹配度檢查表」讓你確認目前處於哪種工作狀態。 文/坎蒂.韋恩斯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工作倦怠」是什麼地方失調了?1. 工作量2. 掌控性3. 報酬4. 價值觀5. 公平6. 社群工作匹配度檢查表:你目前在哪種狀態? 工作倦怠專家普遍同意,倦怠主要是由職場出現的心理危險因子所引起的。 換句話說,不是你有問題,是你的工作有問題。 (我一直想把這句話印在T恤上,在寫這本書時終於付諸實行。) 倦怠專家克麗絲汀娜.馬斯勒(Christina Maslach)博士及麥可.萊特(Michael P. Leiter)博士寫道:「個別員工的倦怠更多的是反映他們的工作條件,而不是他們本身。與大眾的觀點相反,需要改變的不是個人,而是組織。」在另一段敘述中,馬斯勒把倦怠比作煤礦裡的金絲雀,大家都知道礦工會把金絲雀放入礦坑試毒,如果金絲雀從礦坑出來時呼吸困難或出現功能障礙,我們不會責怪金絲雀缺乏恢復能力或無法抵抗有毒氣體,而是會去了解礦坑出了什麼問題。 談到倦怠時,有害心理健康的職場條件持續存在,才使工作變得有毒。最容易倦怠的人在工作中承受的壓力長期落在高度「痛苦區」(十分制的七分以上)。最近有人告訴我:「當我感到徹底身心俱疲,不是因為那天發生了不好的事情,而是當事情變得越來越嚴重時,我沒有停下來採取任何行動。」這很符合馬斯勒的敘述:「倦怠是對工作中慢性情境壓力源的長期反應。」 一言以蔽之,在你試著找出什麼因素讓你更容易倦怠時,首先要看的是你工作的公司組織。 延伸閱讀:我的職場有毒嗎?工作遇有毒主管、同事怎麼辦?6招自保不被「傳染」 「工作倦怠」是什麼地方失調了? 馬斯勒和萊特斷言,當人們與其公司組織在以下一個至多個領域存在「長期不匹配」時,就會發生倦怠:(1)工作量,(2)掌控性,(3)報酬,(4)價值觀,(5)公平,(6)社群。是什麼造成不匹配?很簡單,當公司組織的情況不符合個人需求和期望時。 接下來讓我們更詳細地一一察看這六個關鍵領域,以及每個領域的長期不匹配如何影響工作。然後我將引導你進行一項練習,幫助你更清楚認識你的工作環境,了解工作中發生的哪些事可能增加你的倦怠風險。 1. 工作量 雖然工作量增加確實與倦怠相關(工作量大導致壓力更大、更疲憊),但並不單純只是工作越多壓力越大。當個人的能力與工作要求不匹配時,就會出現問題。每個人能夠投入工作的程度不同,有不同的疲憊閾值(threshold),也有不同的休息和恢復需求。所以我們必須知道自己需要什麼,才能茁壯成長,以及我們的身體、情緒和精神極限在哪裡。 我永遠記得有一次在我主持的週末靜修營中,一家跨州製藥公司的三十位財務主管從全國各地飛來,每個人在抵達之前都先填寫了一份個人調查表,讓我對他們的職責和主要關注領域有個概念。一如既往,我收到了各式各樣的回應,但是其中兩份表單因為太過極端,立刻吸引了我的注意。第一份的大致內容是:「這是我做過最好的工作。每天醒來,我都因為公司的使命和我們正在做的工作而感到充滿活力。」另一份則是在吶喊求助:「我的工作量快把我壓垮了,如果再不改變,我撐不下去。」 後來我有機會坐下來跟這兩個人談,令我大吃一驚的是,他們不僅在同一個辦公室工作,而且在同一個部門向同一個上司報告,擔負的工作量幾乎相同。從這個活生生的例子可以看到,在同一個工作環境中承擔相同職責的人,對工作量的主觀體驗可能截然不同,對倦怠的耐受力也截然不同。 2. 掌控性 對於工作,你擁有的自主權是否符合你的價值觀、個人需求,以及你對何時和如何完成工作的願望?你在工作中實際獲得的控制權,如果不符合最佳表現所需,毫無懸念,必然會產生更多壓力,增加倦怠的風險。 回想大學時代在商場攤位打工時,我結識了不少商場員工。除了奧客之外,他們的第一大抱怨是缺乏對日程安排的控制。許多零售和服務業的員工要到幾天前才會知道自己的班表,而且班表隨時可能調整改變。研究顯示,在任何職業中缺乏掌控性和倦怠之間有明顯的關聯,但零售業和其他第一線工作者的倦怠率正在攀升。根據最新的全球第一線工作體驗狀況研究,五八%的第一線工作人員因倦怠而計劃辭職,六八%的零售業員工表示,倦怠是比薪酬(五○%)更有力的辭職動機。 這項研究也詢問了員工什麼可以讓他們留任,最常見的答案是有彈性的時間安排。 3. 報酬 重點只有一條:「報酬不足,無論是財務、組織還是社會報酬,都會增加員工倦怠的可能性。」感覺你付出的努力和時間沒有得到相對的回報,或者感覺你的努力沒有得到認可或讚賞,對情緒會造成很大的打擊,容易導致憤世嫉俗、感覺效率低落和情緒耗竭,而這三項都是倦怠的表現。 最近美國衛福部次長辦公室發布了職場心理健康與福祉綱要,訂出員工在工作中茁壯成長、身心健康以及為職場做出積極貢獻所需的五個基本要素。(這五個要素與馬斯勒和萊特的六個關鍵領域有很多相似之處。)我想強調其中關於報酬的三個方面,在綱要中被列在「工作中的價值感」這項要素之下。 第一,無論從事什麼職業,我們都想知道自己是有價值的,知道我們所做的工作是有意義的。知道自己是有價值的、受到重視的,可以減輕壓力,若是感覺自己不重要或不受重視,則會增加憂鬱症的風險,導致憤世嫉俗和退縮的感覺。 第二,幸福感與收入之間有直接相關性。普華永道(Pricewaterhousecoopers,簡稱PwC,台灣加盟所為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四九%有經濟壓力的工作者表示,過去一年裡對金錢的擔憂,對他們的心理健康產生了嚴重或重大影響。 第三,感覺「被看見、被尊重、被需要、被重視」,對幸福感有特別大的正面影響。根據最近的研究,「無論職位高低,當人們感覺受到上司和同事的讚賞、認可和接納時,自我價值感和意義就會增強,管控壓力的能力也會增強」。 顯然,任何形式的報酬不足,都會對心理健康和福祉產生直接的負面影響,也是使我們容易倦怠的關鍵因素。反過來說,足夠的報酬會產生完全相反的效果,感覺被重視甚至會減輕壓力,增強我們應對額外壓力的能力。 4. 價值觀 個人價值觀與組織所展現的價值觀不相容時,就會容易倦怠。馬斯勒和萊特寫道:「長期的價值觀不匹配帶來的壓力會耗盡個人精力,降低參與度,危害職業效能或成就。」 但問題不僅僅是你的價值觀與組織的價值觀互相對立,有時候組織宣言中的價值觀,與其行為實際反映的價值觀,或其文化中鼓勵的價值觀之間存在著差異。有些組織成天把價值觀掛在嘴邊吹捧,像是正直、尊重、包容、當責、創新、協作等,但我們往往看到企業文化並不支持自身的價值觀,或者獎勵的行為並不符合自己宣揚的價值觀。 我見過價值觀最不匹配的一個例子是在醫療照護機構,嘴上說病人安全最重要,醫生當然同意這一點,這也是他們最重視的價值觀,然而某些院所整個薪酬結構都取決於醫生的生產力,而生產力的衡量標準則是每天看診的病人數量。這給醫生帶來很大的壓力,他們覺得需要花更多時間在患者身上,才能達到最高水準的患者安全,但同時也試圖最大限度提高報酬,組織也鼓勵他們盡可能提高生產力和收入。這既是價值觀的不匹配,也是潛在的工作量不匹配,使得醫護人員特別容易倦怠。 另一個非常常見的例子涉及合作。合作通常位列許多組織聲明的核心價值首位,但如果激勵結構獎勵的是員工各行其是的孤立行為,高度重視合作的人就難免承受極大壓力。我的一個客戶就有這種情況,他們最近收購了一家小型科技新創公司,兩家公司在整合之前都把合作列為核心價值,經過一些文化融合之後,雙方領導人同意在價值清單上保留這一條。但在我參加的每一場會議中,我幾乎都觀察到各行其是、競爭性、保護地盤的行為。猜猜看,其中一些領導人在私下談話中跟我說了什麼?諸如:「這太令人沮喪了。我們一直說,除非大家合作否則無法完成整合,但沒有人真正合作。我們都只想保衛自己的領地。」還有「很抱歉,說我們重視合作完全是胡說八道。我們不能嘴巴上說重視,然後轉過身就去獎勵那些單打獨鬥的人,這樣怎麼能成功整合。」 像這樣持續不斷的不匹配,會不斷消磨你的精神和情感,誰能不感到沮喪、憤世嫉俗、無能為力、洩氣和厭倦?在這樣的環境中工作會讓你很容易倦怠。 5. 公平 你的組織是否有公平的政策和實際作為,保證大家能公平獲得機會、認可、資源和獎勵?組織的決策是為了實現組織目標,而不是為特權人士提供個人優勢嗎?當人們出於任何原因在任何領域沒有受到公平對待時,就更容易陷入倦怠。不尊重的對待會讓人感到受挫與屈辱,而這無疑會增加對工作的憤世嫉俗和負面情緒。馬斯勒和萊特也指出,不公平的決定會使個人與社群疏遠,破壞健康組織所需的相互信任感。 有強力的證據表明,邊緣群體的成員,無論是民族、種族、性別、能力或性取向的邊緣族群,都更有可能經歷倦怠。雖然背後的原因很複雜,並且可能因群體認同和個人經驗而異,但邊緣群體在職場可能遇到的不公平情況是一大因素。蓋洛普(Gallup)最近對七千五百名全職員工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與工作倦怠最高度相關的因素,正是工作中的不公平待遇。經常遭受偏見、偏袒或不公平薪酬等不公平待遇的員工,倦怠的可能性升高至兩倍以上。 6. 社群 這個領域涵蓋了我們在工作中的所有關係:同事、主管、直接下屬、利害關係人。在此要點出的關鍵是:支持性的關係對於防止倦怠,具有強大的緩衝作用。事實上,馬斯勒和萊特告訴我們:「充滿活力、關懷、體貼的社群與倦怠互不相容」。 相反地,缺乏社會支持和社交連結會讓我們感到孤立,讓工作感覺變得更艱鉅,因而耗盡我們的精力,使我們更容易倦怠。不幸的是,這種經驗來自多種方面,從感覺與同事疏遠或不受賞識,一起工作的同事難以相處或散發負能量,再到徹底的排斥或歧視。人類天生是社會性生物,對於連結和互動的需求與食物、住所和安全的需求同樣重要,因此社交連結的欠缺和艱澀的人際互動使人如此痛苦,並如此戲劇性地損害我們的幸福感和工作效率,也就不足為奇了。 《以包容為目的》(Inclusion on Purpose)一書的作者露琪卡.圖希安(Ruchika Tulshyan)生動描述了她早期職業生涯中社群支持度為零的痛苦經歷,以及對她造成的毀滅性影響。當時她是組織中唯一的有色人種,這本身就是一種孤立的經歷,同時她也遭受到排斥、公然霸凌以及不公平的升遷和聘僱條件。下面是她的敘述(警告:請先做好心理準備再閱讀),請注意其中出現的「倦怠關鍵詞」: 電梯即將抵達我辦公室的樓層時,我的心跳得更快。我早上很難離開床舖,儘管這輩子我都習慣早起。我不再想跟朋友來往,儘管我是一個外向的人。大多數時候我都累得要命,哪裡也去不了…… 由於沒有其他有色人種女性可以求助,我感覺自己活在一個平行宇宙。到今天我知道有一個詞可以形容我的經歷:種族煤氣燈效應。但那時,我真的是每一天都在質疑自己。到最後,這重擔變得難以承受,我可以看到自己鑽進一個憤世嫉俗、痛苦的殼中。我透過特寫鏡頭看到了我的白人同儕活在不同的規則中:不分男女,白人儘管表現不佳仍然獲得晉升、男性領導者只僱用長得漂亮的白人女性。會議、社交聚會和圈內笑話都沒有我的份,而且我從未見過任何跟我長得相像的人。 這些全都造成了負面的影響,不僅是霸凌行為,還有日常的排斥行為。到最後我辭職了,儘管家人和朋友都勸我不應該放棄這麼賺錢的工作機會,但我的精神和理智已經殘破不堪。 圖希安的痛苦經歷精準描繪出:在被排斥和不受歡迎的環境中工作,會造成多大的傷害和孤立,在這種環境中會感到沒有歸屬感,也沒有足夠的社會支持。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圖希安如何內化她受到的待遇,認為在某種程度上是她的錯,甚至為此感到內疚和羞恥。但請記住:不是你有問題,是你的工作有問題。不是圖希安本身有任何不足之處,而是她的工作場所充滿了心理危險因子。 幸運的是,圖希安的故事有美好的結局。她離開了有毒的工作環境,後來建立了成功的職業生涯,成為作家、企業家和包容性大師。 延伸閱讀:【心理測驗】盤點必做職涯測驗!測出你的職業價值觀和適合什麼工作 工作匹配度檢查表:你目前在哪種狀態? 閱讀下面的陳述,一一確認你同意或不同意?你的答案揭示了關於你目前工作環境的哪些狀態?這些情況對你的倦怠免疫力有什麼影響? 題號問題評估1我覺得老闆和同事尊重我工作和非工作時間之間的界線。2我從主管和隊友那裡得到足夠的支持,可以按照我想要的水準完成工作。3我覺得我所做的事情很有意義並且有發揮影響力。4我覺得我做的工作得到了公平的報酬。5我的工作成就得到適當的認可。6對於影響到我的決策,我對自己參與決策的程度感到滿意。7我可以信賴跟我一起工作的人會在我需要時提供幫助。8在我這個職位上的人可以在薪資、認可和晉升機會方面得到公平待遇。9我的組織文化崇尚多元、公平、包容和溝通無障礙。10我在工作中感到安全,包括身體和心理的安全。11我覺得自己的貢獻受到重視。12關於在何時何地完成工作,我對自己擁有的彈性和自主權感到滿意。13我工作的組織提供足夠的進修和培訓機會。14我不僅有足夠的有薪假,而且被鼓勵把這些假用掉。15我的組織提供並且鼓勵使用支持我身心健康的福利。16大多數情況下,我的同事是可靠且容易相處的。17我覺得我可以放心說出不好的地方,或是分享我對如何改善組織的想法。18我從主管那裡得到的回饋很有幫助,並且是以尊重的方式提供回饋。 現在進一步思考你的答案: 編號問題評估1你是否注意到自己對某個特定問題感到緊張或焦慮?2你是否注意到自己對某個特定問題有正面的感覺?3你有什麼新發現?4你的回答有什麼地方讓你感到驚訝?5你的直覺告訴你該如何處理這些資訊? 如果你沒有馬上想到可以採取什麼行動,那也沒關係!第一步是提高覺察,加深認識你的需求以及你從公司組織獲得的回報之間的匹配程度,而你剛剛已經做到了這一點。 節錄自:方舟文化《你,燃燒殆盡了嗎?/坎蒂.韋恩斯 著 》 《104職場力》與你一起重視職場健康: 3次免費心理諮商擴大至45歲!2024年誰能申請、怎麼用?9大QA總整理 這些職業最易工作倦怠!專家:不想「燃燒殆盡」,你和公司能做的11件事 我的職場有毒嗎?工作遇有毒主管、同事怎麼辦?6招自保不被「傳染」 台灣四成以上工作者自評壓力超大!三大警訊檢視是否陷入「情緒耗竭」? 想到要上班就頭痛腸胃不適?「壓力指數量表」12題檢視是否身心壓力乘載過荷
【104職場力】・職涯規劃

勞動部「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助企業接軌國際公平招募

勞動部正式通過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因應國際供應鏈對防制強迫勞動及公平招募原則的重視,這份指引將國際勞工組織(ILO)「11項強迫勞動指標」轉化為可操作的實務工具,並透過「五大構面」建立循序漸進的行動架構,搭配「四大核心工具」引導企業從自身管理擴及供應鏈,逐步檢視現況、規劃改善方向。 更新時間:2026/04/09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五大構面、四大核心工具國際勞工組織(ILO)的「11項強迫勞動指標」有哪些?勞動部修正就業服務法,防制強迫勞動接軌國際 勞動部於民國115年(2026年)2月13日正式發布「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 因應國際供應鏈對防制強迫勞動及公平招募原則的重視,並協助我國企業進行風險辨識並降低企業營運風險。勞動部提出的該指引將國際勞工組織(ILO)「11項強迫勞動指標」轉化為可操作的實務工具,並透過「五大構面」建立循序漸進的行動架構,搭配「四大核心工具」引導企業從自身管理擴及供應鏈,逐步檢視現況、規劃改善方向,提升因應國際規範的準備度。 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 延伸閱讀:經濟部將推動「企業人權調查」 首波盯80家…涵蓋鴻海、台積等 「企業防制強迫勞動參考指引」五大構面、四大核心工具 勞動部透過新聞稿說明:該指引核心在引導企業從「自身」到「供應鏈」,循序漸進透過「五大構面」展開行動,首先企業應建立明確的「政策承諾」以展現治理決心,接著透過「內部現況盤點」與「辨識潛在風險」,將管理責任從自身企業及子公司逐步擴及至整體供應鏈及所合作的仲介機構 ,依據盤點後的結果去執行「因應與改善措施」,最後強化整體的「供應鏈管理」,將人權保障落實於公司治理。 此外,為了讓企業「看得到、做得到」,該指引透過「四大核心工具」,協助企業更容易操作,首先針對「ILO 11項強迫勞動指標」轉化為易懂的說明,並以核心層(抵債勞務)、內層(控制手段)、中層(剝削現象)及外層(威嚇手段)之同心圓架構,解析指標內涵及關聯性。其次,指引的「強迫勞動風險自我評估表」則對應《勞動基準法》及《就業服務法》等相關法令,引導企業識別現況、規劃改善時程並修訂內部管理規定,另外指引亦提供「主要國際行為準則之稽核標準與流程」,說明國際主要稽核標準(如RBA、SA8000、SMETA等)的重點範疇與驗證流程,最後指引包含「QA問答集」,協助企業快速理解防制強迫勞動與公平招募原則的實務應用。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國際勞工組織(ILO)的「11項強迫勞動指標」有哪些? 「強迫勞動」的定義:依據國際勞工組織 (ILO)《1930年強迫勞動公約》及2025年更新之《強迫勞動指標》,強迫或強制勞動被定義為:「及懲罰威脅強迫任何人從事的工作或服務,且該人並非自願提供」。此一定義由三個核心要素構成: 工作或服務(Work or service): 包括所有形式的工作、服務或就業,不論是公共或私人部門、正式或非正式、是否有合約。它提涵蓋在某些國家法律中可能不被承認為「工作」的活動,例如賣淫或乞討。 任何懲罰威脅(Menace of any penalty): 指用來強迫他人工作的各種威脅或懲罰,包括直接或間接脅迫、法律或財務制裁,及及喪失權利或特權。重要的是,威脅的評估必須以受威脅者的視角為基準。 缺乏自願同意(Absence of voluntary consent):指缺乏自由且知情的同意來從事工作,或無法隨時撤回該同意。換言之,即勞工自由離開工作的能力受到限制。 在實務應用上,若要針對企業內部風險進行盤點,可參考ILO於2012年發布並於2025年更新的《強迫勞動指標》,共有十一項指標,依序為:濫用弱勢處境、欺騙、行動限制、孤立、人身暴力及性暴力、恐嚇及威脅、扣留身分文件、扣發薪資、抵債勞務、苛刻的工作及生活條件、超時加班。 指標一:濫用弱勢處境(Abuse of vulnerability) 指標二:欺騙(Deception) 指標三:行動限制(Restriction of movement) 指標四:孤立(Isolation) 指標五:人身暴力及性暴力(Physical and sexual violence) 指標六:恐嚇及威脅(Intimidation and threats) 指標七:扣留身分文件(Retention of identity documents) 指標八:扣發薪資(Withholding of wages) 指標九:抵債勞務(Debt bondage) 指標十:苛刻的工作及生活條件 (Abusive working and living conditions) 指標十一:超時加班(Excessive overtime) 勞動部修正就業服務法,防制強迫勞動接軌國際 後續勞動部也為了接軌國際勞工組織(ILO)公平招募倡議及強迫勞動11項指標等國際規範,提出《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40條及第57條等條文修正草案,並在民國115年4月經行政院第3997次院會審議通過,修正條文將俟立法院三讀審議通過,並經總統公布後施行。 本次就業服務法修正重點如下: 明定雇主於招募或僱用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員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侵占財物等情事。 明定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於招募、僱用或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時,不得有留置求職人或勞工身分證明相關文件、侵占財物或收取保證金(不分名目)等情事。 本次修法後,雇主與人力仲介不得「代為保管」勞工身分證、護照或居留證等重要文件;若雇主或人力仲介違反新法規定,將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人力仲介違反情節嚴重者,最重處停業一年或廢止設立許可。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署長也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強迫勞動的最核心層指標是抵債勞務,而唯有落實公平招募,才能避免勞工陷入抵債勞務。勞動部將透過擴大直聘,預期雇主逐漸轉向使用政府直聘,達到移工零付費,並強化仲介評鑑機制,落實公平招募內涵,也將檢討移工入境後支付的服務費,要求仲介實際提供服務才能收費。 勞動部將邀集經濟部、農業部進行跨部會宣導,也會組成專業輔導團體,提供企業諮詢、入場輔導,首波鎖定電子業、紡織業、汽車零組件業。 勞動部強調,防制強迫勞動與落實公平招募原則,不僅有助於保障勞工權益,更是企業維持國際競爭力與永續經營的重要關鍵。未來將持續透過跨部會宣導及入場輔導等行政支援措施,協助企業在保護勞工權益的同時,同步提升企業形象與在全球永續供應鏈中的長期競爭地位。
【104職場力】

「勞資會議」修正規定、聚焦6重點:應建立明確開會機制、勞資雙方代表應親自出席

勞動部針對「勞資會議」修正發布「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其中聚焦「6大重點」:要求事業單位單獨召開門檻、固定開會週期、勞資代表親自出席與主席宣告程序、事業單位人數大量增加時由地方政府適時協助擴增代表、提案保護與深化協商,以及事業單位自行辦理勞方代表選舉之選務等事項,確保「勞資會議」能順利推動。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勞資會議」修正規定、聚焦6大重點重點一:健全選務運作及勞資代表機制重點二:事業場所應單獨召開門檻重點三:定期規律召開勞資會議重點四:明定勞資會議成會要求重點五:新增提案保護規定重點六:新增強化提案與議事機制「勞資會議」常見問答一次解!「勞資會議」的參考文件 有關事業單位依法應召開「勞資會議」,勞動部宣佈修正注意事項,其中包括6項主要重點,包括:明定勞資會議雙方代表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委託代理,若人數未過半就應改期舉行。 延伸閱讀:什麼是「勞資會議」?可以決定公司營運方向嗎?一文帶你看懂 「勞資會議」修正規定、聚焦6大重點 修正重點細節說明健權選務運作及勞資代表機制應在工作時間內辦理勞方代表選舉選務、勞工人數參加應調整勞資代表人數等事業場所應單獨召開門檻事業場所內勞工人數達30人以上者,應單獨召開勞資會議定期規律召開勞資會議事業單位可自訂低於三個月的固定週期,定在週期內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明定勞資會議成會要求例如勞資雙方代表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委託代理,開會前需確認雙方出席人數是否過半新增提案保護規定已提出的提案未經提案人同意,不得透過協調或其他非正式方式逕行排除新增強化提案與議事機制鼓勵雙方提出具體議題,如工作環境改善、組織運作效能 勞動部修正發布「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就事業場所(分支機構)單獨召開門檻、固定開會週期、勞資代表親自出席與主席宣告程序、事業單位人數大量增加時由地方政府適時協助擴增代表、提案保護與深化協商,以及事業單位自行辦理勞方代表選舉之選務等事項進行修訂,以利事業單位有所依循,落實勞資會議運作機制,確保基層勞工意見得以充分表達。 勞動部【勞資會議】專區 勞動部表示,注意事項於民國108年訂定,提供勞資雙方於選舉勞方代表及召開會議等實務運作重要參考依據,該部持續蒐集勞資雙方對勞資會議常見實務問題,徵詢各地方政府的意見後,完成修訂注意事項,修正重點如下: 重點一:健全選務運作及勞資代表機制 包括應在工作時間內辦理勞方代表選舉選務;以及因應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增加,主管機關得促請事業單位調整勞資代表人數;視訊會議中出席人員應使用與勞資會議備查名冊相同之姓名等。 重點二:事業場所應單獨召開門檻 事業場所(分支機構,如分店、工廠)內之勞工人數達 30 人以上者,應自行單獨召開勞資會議,不得與事業單位(如總公司)或其他事業場所合併辦理。 重點三:定期規律召開勞資會議 召開勞資會議應具備「規律性」與「時間可預期性」,事業單位可自行訂定「每3個月(或低於3個月)」為固定週期;週期一經確立,即必須在該特定週期內至少召開1次以上之會議。 重點四:明定勞資會議成會要求 勞資雙方代表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委託代理,並於開會前主席必需確認各方代表出席人數是否已達各過半數,始得宣布開會;如未達出席門檻,則應另訂開會日期,以確保決議有效性。 重點五:新增提案保護規定 已提出之提案在未經提案人同意,不得透過協調或其他非正式方式逕行排除,以維護提案人權益。 重點六:新增強化提案與議事機制 考量各事業場所經營型態與環境差異,新增強化提案與議事機制,鼓勵雙方提出具體議題(工作環境改善、組織運作效能等),以落實充分溝通。 勞動部最後提醒,事業單位不論規模大小,都應該依法舉辦及定期召開勞資會議,讓勞資雙方可以藉由定期對話溝通,促進組織內的生產運作、改善工作流程及增進勞工福祉,且勞動部已將勞資會議召開情形納入事業單位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櫃)、聘僱外籍移工的審查項目之一,事業單位均應依照勞資會議相關規定及本注意事項來舉辦勞資會議。 事業單位如有疑義,則可就近洽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主管機關提供協助。關於本次修正後的注意事項,勞動部已函請各地方政府知轄內事業單位,也同時張貼在「勞動部全球資訊網/勞資會議」專區供查閱下載。 「勞資會議」常見問答一次解! Q:如果公司人數在3人以下,還需要開「勞資會議」嗎?A:按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3人以下者,勞雇雙方為勞資會議當然代表,仍須依法召開勞資會議,只是勞資會議的召開及運作,可不受以下規定的規範:● 勞資代表須同數● 勞方須選舉產生● 勞方須受性別比限制● 勞方須受年齡限制● 勞方不得為主管身分● 10天前選舉公告● 任期為4年● 要送備查● 會議出席及決議門檻 Q:「勞資會議」代表若因職務變動、出缺或其他因素無法繼續擔任代表時,如何處理?A:資方代表得因職務變動或出缺隨時改派之。勞方代表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勞方候補代表依序遞補之。候補代表不足遞補時,得補選之。另勞資會議代表選出或派定後,事業單位應於15日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遞補、補選或改派時,亦同。 Q:所謂「30人」人數的計算,是否包括所有分公司的勞工人數?A: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的企業,如果實施彈性措施,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至於所謂「30人」人數的計算,是以同一雇主僱用的勞工人數計算,包括分公司的僱用人數在內。 Q:如果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公司會挨罰嗎?A:單純未召開勞資會議(且無相關違規事項),現行法令未訂定直接罰則。但若是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卻實施加班、變形工時,將違反勞基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Q:如果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公司會挨罰嗎?A:單純未召開勞資會議(且無相關違規事項),現行法令未訂定直接罰則。但若是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卻實施加班、變形工時,將違反勞基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資會議」的參考文件 ◆ 勞資會議說明手冊◆ 勞資會議參考格式◆ 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 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單線上備查系統◆ 國內初次申請上市(櫃)公司檢附勞資會議紀錄相關文件之作法說明 本文參考《勞動部》、《新北勞動雲》官方資訊,經整理改寫。
【104職場力】

職場霸凌防治新法7/1上路! 勞工心理安全正式納入企業管理責任

《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職場霸凌防治專章」即將於7/1正式上路,104人資學院今日(6/23)舉辦「職場霸凌防治新法前哨論壇」,吸引超過3,000位人資及職場工作者報名。勞動部政務次長李健鴻於論壇中指出,合理管理不能逾越勞工尊嚴,績效要求不能用羞辱來獲取。104人力銀行人才永續長鍾文雄說,新法翻轉管理邏輯,並究責強化與吹哨者保護。臺大工商管理系暨商研所教授陸洛指出,不限弱勢群體或女性,任何人包括表現優秀的員工,都可能是被霸凌的受害者,營造心理安全感是成功團隊最重要的動力。104人資學院歡迎企業填寫問卷(https://tw104.pse.is/98rpgx)索取《企業實務指引》,為政策上路做足準備,打造具備心理安全感的健康職場環境。 從「物理安全」邁向「心理健康」 有毒職場環境零容忍   勞動部政務次長李健鴻於論壇中表示,本次立法希望以明確法律劃出保障勞工的底線,要求雇主負起職場霸凌的防治責任,讓職場成為彼此信任與尊重的環境,企業應將職場心理健康納入日常管理,合理行政管理仍是企業營運必要的一環,但「合理管理不能逾越勞工尊嚴,績效要求不能用羞辱來獲取」,任何逾越業務必要範圍並造成勞工身心健康危害的行為都不應被容忍。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副組長彭鳳美強調,不論企業規模大小,雇主都必須主動規劃職場霸凌防治與處理措施: 規模門檻:10人以上應設申訴管道;30人以上須訂定防治措施;100人以上需成立調查小組。 雇主法律責任:違者除面臨行政罰鍰外,若霸凌導致員工身心疾病或發生意外,雇主須負擔職災補償責任;若受害勞工身心受損,雇主與加害者需連帶負負擔民事損害賠償。 強制公開名單:若發生違法事由,企業與雇主姓名將全數揭露,恐影響企業ESG評等。 管理邏輯的翻轉 企業因應機制與實務防線   104人力銀行人才永續長鍾文雄表示,本次修法不僅是數字與罰鍰的提升,更是整個「管理邏輯的翻轉」。職安法2.0核心涵蓋三大支柱:「定義升級與心理安全」、「源頭管理與生態系延伸」及「究責強化與吹哨者保護」,讓員工安全防護網正式從生理安全延伸至心理安全層次。   鍾文雄特別針對新法下的「職場霸凌認定」與「企業防線」提出實務建議: 職場霸凌認定要素:新法明文定義職場霸凌包含言語暴力、社交排斥、職務干預、權益濫用、名譽侵害,且適用範圍除實體工作場所外,也包含遠距工作、電子通訊(Line/Email)。 新舊制罰則與責任關鍵對比:過去若發生職場霸凌,企業多採取內部協調,新法實施後,不僅內外部調查將會介入且將針對負責人個人開罰;若負責人為被申訴人,勞工得跳過內部程序逕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訴,負責人個人將被開罰最高100萬元。 「受理要件」與「程序控管」防線:許多企業擔心制度被濫用,鍾文雄指出新法申訴機制實則建立了三道防線:一是「具名與書面化」以合理化申訴門檻 ;二是「受理要件審查」,明定六大不予受理類型(如性質不符、內容不具體、匿名等);三是「期限與程序控制」,申訴時效為行為終了後3年內,受理單位亦須在10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從根本打造「心理安全感」 建立充滿信任感的職場環境   台灣大學工商管理學系暨商學研究所陸洛教授指出,職場霸凌本質上是系統性的權力濫用、重複發生的攻擊與刻意傷害,在權力不對等的結構下,受害者往往會產生害怕、不願投入甚至無能為力的主觀感受,不只影響員工表現與團隊效能,也嚴重傷害企業雇主形象。   陸洛教授提出,防範霸凌的根本解決之道,在於為組織與團隊建立「心理安全感」: 心理安全感指標:團隊成員是否能感受支持、犯錯不會被指責、相信主管信任、大小決策公平透明、在團隊中被授權且覺得自己有價值。 主管的角色:主管必須學會善用組織所賦予的「正式權」,透過公平開放的溝通來建立信任,而非以恐懼為基礎的「強制權」進行高壓管理。 受害者的自保與舉報:若遭遇職場霸凌,個人必須勇敢面對、及時呈報、詳實記錄、並勇於舉報提起訴願,而組織必須提供一個充滿信任感的舉報環境,讓員工知道即使提出不同意見或犯錯,也不會受到報復或貶低。 《企業實務指引》免費下載 為政策上路做足準備   面對即將到來的新制,104人資學院提供企業與上班族具體執行建議: 給企業管理層:三步驟建立防火牆 制度留痕:依據10人 / 30人 / 100人門檻盤點防治措施,除修訂內部工作規則,也須設立專責單位並公開多元申訴管道。 訓練留證:針對全員進行教育訓練,調查小組成員更需完成至少3小時的法定專門訓練。 風險預警:定期進行員工滿意度與工作壓力調查,掌握心理安全感異常的部門趨勢,提早介入改善。 給上班族:掌握自保與申訴權益 詳實記錄:面對不當行為應詳實記錄時間、地點與事證。 勇敢發聲:善用公司內部或法定的匿名申訴機制。新法設有「吹哨者保護條款」,雇主絕對不得對申訴者進行降調、減薪或解僱等報復性處分。 尋求支持:職場心理安全感並非單向,與同事建立良好的關聯性與支持系統,能大幅降低職場不法侵害的發生機率。   104人資學院特別製作《職場霸凌防治新法 企業實務指引》,完成問卷(https://tw104.pse.is/98rpgx)即可下載運用,提供企業做為制度盤點與流程建置的實戰參考,幫助企業與職場工作者在7/1政策上路前做足準備,建立健康的職場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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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懶人包】身障福利機構、醫療鑑定、輔具中心、福利及就業服務資源總覽!(附工作機會

因每位身心障礙者的身體功能、結構,活動與社會參與的限制不同,服務需求也不盡相同,因此《104職場力》整理了身心障礙生活、醫療、就業、特殊教育方面等資訊入口,讓有需要的民眾可以便利查詢資源、享受線上服務、了解權益保障內容,並附上「104人力銀行」當中正在招募身心障礙者的相關職缺,希望能幫助您的職涯走得更順遂。 更新時間:2025/08/15 文/《職場力》小編 整理 本文導覽(點選連結可跳至指定章節閱讀) 「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醫療鑑定、輔具資源、福利服務統整清單◆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相關資訊◆ 身心障礙鑑定評估相關資訊◆ 身心障礙輔具相關資訊◆ 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相關資訊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益與保障關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104人力銀行「身心障礙」相關職缺 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權不應被漠視,事實上政府為維護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希望能讓大家都能平等參與社會,先後制定相關法令和提供資源、福利制度。 以下為衛福部提供的相關協助資源: 「身心障礙者」福利機構、醫療鑑定、輔具資源、福利服務統整清單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相關資訊 專區項目服務說明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查詢專區可查各縣市中不同類型身心障礙者安置照顧資源,包含:機構名稱、地址、電話、核定服務人數、實際服務人數、最近1次評鑑等第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評鑑專區可查詢政府單位對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評鑑報告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公告查詢可查詢各縣市違反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全國各縣市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名冊下載 ◆ 身心障礙鑑定評估相關資訊 專區項目服務說明身心障礙鑑定需求評估及證明核發有「身心障礙鑑定與需求評估新制」說明、新舊制分類對照表、鑑定與需求評估流程資料身心障礙鑑定醫院名冊及鑑定類別可查詢各縣市辦理身心障礙鑑定之醫院及各家醫院辦理鑑定之項目身障鑑定與需求評估併同辦理醫院時間表提供各縣市併同辦理醫院名冊檔案身心障礙鑑定線上申請系統支援「初次申請、異議複檢、屆期重鑑、自行申請變更、再次申請」等項目身心障礙證明申辦進度查詢系統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可查詢身心障礙證明申辦進度身心障礙鑑定結果查詢選擇登入方式、輸入個人資料驗證身分後,即可查詢申請結果、修改及列印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補發或換發資料包含應備文件、申請流程及申請書、委託授權書等身心障礙鑑定需求評估及證明核發QA包含但不限身心障礙證明的作業時間、效期、記載內容,以及新制後是否會領不到證明、永久效期身心障礙手冊何時需要換發、對鑑定與需求評估結果有異議的處理方式等資訊 延伸閱讀:如何申請身心障礙鑑定?有哪些程序?多久核發身心障礙證明?│線上系統快速辦 ◆ 身心障礙輔具相關資訊 專區項目服務說明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輔具資源入口網輔具資源入口網內擁有豐富的輔具相關資訊,包括「政府輔具資源服務與補助」、「輔具產品專區」、「輔具產業專區」、「輔具小博士」、「輔具中心」、「輔具之友」、「輔具研究」等多元且完整的資料庫供查詢,並提供民眾線上諮詢、訂閱電子報等服務輔具常見問與答提供豐富的輔具相關常見問答,包含輔具概述、輔具補助與相關規範、各類輔具相關應用與諮詢、輔具租借贈送資源諮詢、輔具相關專業培訓與知識、輔具資源入口網使用說明、案例諮詢等資訊,可依據問題類別與關鍵字來查詢輔具資源線上諮詢服務如果問答單元還是無法解惑時,也可以利用「線上諮詢」單元提出問題尋求協助,或洽詢輔具資源入口網專線:02-2874-3415輔具中心與輔具服務單位各縣市輔具資源中心介紹、服務項目、聯絡方式、服務時間等資訊政府輔具資源服務與補助包含輔具制度、費用補助、醫療復健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長期照顧輔具及居家無障礙補助等簡介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多功能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屬於中央級「輔具資源整合推廣中心」,主要任務為整合國內外各種輔具服務資源和推廣輔具服務,不僅能提供多元化之輔具資訊,也擁有空間100坪以上、輔具超過700件的輔具展示館,對於輔助科技有興趣或是想了解、體驗者,可線上預約參訪各縣市政府醫療輔具補助申請窗口資訊提供各縣市政府醫療費用及醫療輔具補助申請窗口資訊 政府輔具資源補助流程:先核定,後購買 圖片來源衛福部 ◆ 身心障礙福利服務相關資訊 專區項目服務說明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簡介補助內容、金額、資格等相關資訊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用電優惠有申請書、資格認定、診斷說明書、電費計算方式及QA問答可供下載查閱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簡介補助內容、金額、資格等相關資訊身心障礙者保險費補助簡介補助內容、金額、資格等相關資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專區說明申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之法令規定、申請程序及QA等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專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手語翻譯服務資訊復康巴士服務專區說明服務對象、服務內容,以及提供「復康巴士服務單位清冊」勞委會職訓局設置職務再設計網站提供職業重建、就業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業再設計、職業訓練及視障者就業等項目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提供特教相關消息、法規、輔導、出版資源等服務 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益與保障 關於《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關於身心障礙者的就業權益,在政府公告的《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當中有明文規範,該法開宗明義即載明:為維護身心障礙者之權益,保障其平等參與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之機會,促進其自立及發展,特制定本法。 其中有關就業權益的部分,在第四章中有完整論述,共分為以下幾則條文: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3 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參考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意願,由職業重建個案管理員評估其能力與需求,訂定適切之個別化職業重建服務計畫,並結合相關資源,提供職業重建服務,必要時得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前項所定職業重建服務,包括職業重建個案管理服務、職業輔導評量、職業訓練、就業服務、職務再設計、創業輔導及其他職業重建服務。 前項所定各項職業重建服務,得由身心障礙者本人或其監護人向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4 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等支持性就業服務。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5 條 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為提供第三十三條第二項之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前條之庇護性就業服務,應推動設立下列機構: 一、職業訓練機構。 二、就業服務機構。 三、庇護工場。 前項各款機構得單獨或綜合設立。機構設立因業務必要使用所需基地為公有,得經該公有基地管理機關同意後,無償使用。 第一項之私立職業訓練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庇護工場,應向當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設立許可,經發給許可證後,始得提供服務。 未經許可,不得提供第一項之服務。但依法設立之機構、團體或學校接受政府委託辦理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機構之設立許可、設施與專業人員配置、資格、遴用、培訓及經費補助之相關準則,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6 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協調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結合相關資源,提供庇護工場下列輔導項目: 一、經營及財務管理。 二、市場資訊、產品推廣及生產技術之改善與諮詢。 三、員工在職訓練。 四、其他必要之協助。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7 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應分別訂定計畫,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辦理第三十三條第二項職業輔導評量、職務再設計及創業輔導。 前項服務之實施方式、專業人員資格及經費補助之相關準則,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 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前二項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為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員工總人數及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之計算方式,以各義務機關(構)每月一日參加勞保、公保人數為準;第一項義務機關(構)員工員額經核定為員額凍結或列為出缺不補者,不計入員工總人數。 前項身心障礙員工之月領薪資未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者,不計入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但從事部分工時工作,其月領薪資達勞動基準法按月計酬之基本工資數額二分之一以上者,進用二人得以一人計入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 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之單位進用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不計入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及員工總人數。 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進用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者,每進用一人以二人核計。 警政、消防、關務、國防、海巡、法務及航空站等單位定額進用總人數之計算範圍,得於本法施行細則另定之。 依前項規定不列入定額進用總人數計算範圍之單位,其職務應經職務分析,並於三年內完成。 前項職務分析之標準及程序,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另定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8-1 條 事業機構依公司法成立關係企業之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達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者,得與該事業機構合併計算前條之定額進用人數。 事業機構依前項規定投資關係企業達一定金額或僱用一定人數之身心障礙者應予獎勵與輔導。 前項投資額、僱用身心障礙者人數、獎勵與輔導及第一項合併計算適用條件等辦法,由中央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同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39 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為進用身心障礙者,應洽請考試院依法舉行身心障礙人員特種考試,並取消各項公務人員考試對身心障礙人員體位之不合理限制。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0 條 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得依其產能核薪;其薪資,由進用單位與庇護性就業者議定,並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核備。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1 條 經職業輔導評量符合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由辦理庇護性就業服務之單位提供工作,並由雙方簽訂書面契約。 接受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經第三十四條之職業輔導評量單位評量確認不適於庇護性就業時,庇護性就業服務單位應依其實際需求提供轉銜服務,並得不發給資遣費。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2 條 身心障礙者於支持性就業、庇護性就業時,雇主應依法為其辦理參加勞工保險、全民健康保險及其他社會保險,並依相關勞動法規確保其權益。 庇護性就業者之職業災害補償所採薪資計算之標準,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庇護工場給付庇護性就業者之職業災害補償後,得向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申請補助;其補助之資格條件、期間、金額、比率及方式之辦法,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3 條 為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應設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其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未達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標準之機關(構),應定期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繳納差額補助費;其金額,依差額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計算。 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每年應就收取前一年度差額補助費百分之三十撥交中央勞工主管機關之就業安定基金統籌分配;其提撥及分配方式,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4 條 前條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之用途如下: 一、補助進用身心障礙者達一定標準以上之機關(構),因進用身心障礙者必須購置、改裝、修繕器材、設備及其他為協助進用必要之費用。 二、核發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之私立機構獎勵金。 三、其他為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權益相關事項。 前項第二款核發之獎勵金,其金額最高按超額進用人數乘以每月基本工資二分之一計算。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5 條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進用身心障礙者工作績優之機關(構),應予獎勵。前項獎勵辦法,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6 條 非視覺功能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 各級勞工主管機關為協助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及理療按摩工作,應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輔導提升其專業技能、經營管理能力,並補助其營運所需相關費用。 前項輔導及補助對象、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定之。 醫療機構得僱用視覺功能障礙者於特定場所從事非醫療按摩工作。 醫療機構、車站、民用航空站、公園營運者及政府機關(構),不得提供場所供非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其提供場地供視覺功能障礙者從事按摩或理療按摩工作者應予優惠。 第一項規定於中華民國一百年十月三十一日失其效力。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6-1 條 政府機關(構)及公營事業自行或委託辦理諮詢性電話服務工作,電話值機人數在十人以上者,除其他法規另有規定外,應進用視覺功能障礙者達電話值機人數十分之一以上。但因工作性質特殊或進用確有困難,報經電話值機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 於前項但書所定情形,電話值機所在地直轄市、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與自行或委託辦理諮詢性電話服務工作之機關相同者,應報經中央勞工主管機關同意。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47 條 為因應身心障礙者提前老化,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應建立身心障礙勞工提早退休之機制,以保障其退出職場後之生活品質。 延伸閱讀:身心障礙者想了解更多、更完整的找求職平台與操作方式,可參考這篇 身心障礙工作怎麼找?3大求職平台使用教學+線下機構服務介紹(附最新身障職缺 104人力銀行「身心障礙」相關職缺 [joblist_plugin title='最新【身心障礙專區】精選職缺' url='https://www.104.com.tw/jobs/search/?keyword=%E8%BA%AB%E5%BF%83%E9%9A%9C%E7%A4%99&order=15&jobsource=joblist_search&page=1' amount='7'] 祝您求職順利,職涯順遂! 【身心障礙】相關法令權益,還有這些觀點 企業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會受到行政裁罰嗎? 企業聘用精神障礙者的雙贏選擇 徵才廣告出現不予僱用視障者有無違法?
【104職場力】・政府補助

職場也有情緒勒索!恐懼、內疚、責任3大常見類型及應對策略

原標題:職場也有情緒勒索,你查覺到了嗎? 在職場中,情緒勒索不僅對個人心理健康構成重大威脅,也嚴重影響組織的生產力與文化。這篇文章深入探討職場情緒勒索如何增加壓力、降低自尊心和引發職業倦怠,同時導致整體工作表現下滑和人才流失。為減少這些負面影響,個人需要識別並拒絕不合理要求,而組織更應培養健康文化,通過領導者培訓及心理健康支持來防範問題擴大。我們將揭示如何建立一個更具支持性與互信的工作環境。 文: 小婉家族研究生 王志慈   | 工商心理實驗室 情緒勒索是一種心理操縱策略,施壓者利用受害者的情緒弱點來達成自身目標。這種操縱通常伴隨威脅或隱含懲罰,迫使受害者在恐懼、內疚或責任感的驅使下服從。在職場中,也有情緒勒索,稱之為職場情緒勒索(Workplace Emotional Blackmail),職場情緒勒索可能來自上司、同事或組織文化,對員工的心理健康和工作表現造成深遠影響。 情緒勒索的概念最初並不明確,但隨著研究的深入,它逐漸發展成一個具有具體行為模式的概念。根據文獻,情緒勒索被定義為一種操控性行為,其中勒索者使用威脅、內疚或責任感來迫使受害者作出某些行為。這種行為模式強調情感上的操控與壓迫,並且可以影響員工的決策和行為。 與一般的職場霸凌不同,情緒勒索特別強調情緒操控和隱性壓迫,並不依賴外顯的敵對行為。它通過暗示威脅、內疚或責任感來影響員工的行為,通常是一種更隱晦的操縱方式,並在長期中慢慢侵蝕員工的心理健康和工作動力。 根據研究,情緒勒索的操縱方式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 1.恐懼型(Fear-based Blackmail):透過暗示負面後果來威脅受害者,例如「如果你不這麼做,你可能會被解雇。」或「如果你不加班完成這項工作,你的晉升計劃可能會受到影響。」 2.內疚型(Guilt-based Blackmail):使受害者產生內疚感,例如「如果你不幫忙,團隊會很失望。」或「都是因為你動作太慢,我只好幫你做,但這讓我真的很累。」 3.責任型(Obligation-based Blackmail):利用道德或責任感強迫受害者屈服,例如「我們都這麼努力工作,你不應該讓大家失望。」或「我們是一個團隊,工作這麼多,你多做一點也是在幫助團隊。」 在職場情緒勒索中,長期受到情感操控的員工往往會經歷自我消耗(Ego Depletion),這指的是員工的心理和情感資源被不斷消耗,最終導致疲憊和動力缺乏。根據研究,情緒勒索通過不斷施加情感壓力,使員工的自我控制資源消耗過度,這會降低員工的反應能力和心理韌性,最終導致他們感到無力反抗或發聲。這種自我消耗的結果常常是員工沉默(Employee Silence)。當員工長期處於情緒勒索的壓力中,他們往往選擇隱忍而非表達意見,這種沉默不僅限於拒絕發表不滿,也會影響到員工對工作的參與度和創造力。長期的沉默可能會進一步加劇職場的壓抑氛圍,進而降低團隊的合作和工作動力。 提供員工減壓及正確的溝通方式 >> 依據過去的研究發現,職場情緒勒索將產生諸多負面影響: 1.心理健康方面 ˙壓力與焦慮增加:長期受到情感操控可能導致焦慮和壓力過大,從而影響專業表現。 ˙自尊心下降:受害者可能會質疑自身價值,進而導致自信心下降。 ˙職業倦怠(Burnout):持續的心理壓力可能使員工感到疲憊、冷漠,降低工作動力。 2.工作表現與組織方面 ˙生產力下降:員工可能因害怕衝突而順從,導致過度工作或注意力分散。 ˙組織文化惡化:若情緒勒索成為常態,將形成一種壓迫性、缺乏信任的工作環境,進而影響團隊合作。 ˙人才流失:長期承受壓力的員工可能選擇離職,增加組織的人才管理成本。 為了減少職場情緒勒索的負面影響,個人與組織層面均可採取相應措施: 1.個人應對策略 ˙識別與拒絕:學會識別情緒勒索的模式,並勇於拒絕不合理的要求。 ˙建立健康界限:清晰劃分工作與個人界限,避免過度承擔情緒責任。 ˙強化心理韌性(Resilience):通過建立支持系統(如家人、同事或心理諮詢)來緩解壓力。 2.組織層面策略 ˙領導者培訓:為管理者提供有關創建健康職場文化的教育,避免使用操縱策略。 ˙心理健康支持:建立員工心理健康計劃,例如諮詢服務或壓力管理課程。 ˙反霸凌政策:制定明確的反霸凌規範,確保員工在無恐懼的環境中工作。 職場情緒勒索是一個具有深遠影響的現象,對員工的心理健康和整體工作表現構成威脅。透過個人應對策略與組織層面的預防措施,能夠有效減少其負面影響,促進更健康、互信的職場環境。 小碗家族研究生 Vicky 資料來源: Kao, Feng-Hsia. “Workplace Emotional Blackmail: Conceptual Clarification and Development.” Current psychology (New Brunswick, N.J.) 43.30 (2024): 24809–24822. Web. Zhou, Jianming, Ping He, and Jiansheng Chen. “Workplace Emotional Blackmail, Ego Depletion, and Employee Silence.” Social behavior and personality 51.8 (2023): 1–11. Web. 104人資市集訂閱制:面對職場霸凌入法最省成本的合規解法  企業在面對新法規與合規流程,許多都需要教育訓練作為支撐,尤其是「留存完課紀錄」,更是勞檢時最重要的佐證。104人資市集企業訂閱制,最低年費 $10,000 起,93+堂線上課程可挑選,所選課程一年內不限次數觀看,法規必修課程完課後可匯出學習紀錄與測驗成績,直接用於勞檢稽核。  方案優勢說明低預算可執行最低 $10,000 /年,全公司皆可上課法規自動更新法規調整時課程同步更新,不需重新購課勞檢佐證紀錄可匯出學習紀錄與測驗成績,合規有憑有據免費企業學習平台HR一鍵派課、即時追蹤全員學習進度配套資源完整含實體公開班名額與企業內訓折扣優惠 除法規必修,還有溝通力、團隊立、AI職能等近100門課程可選,點下方領取課表看更多! 領取訂閱制完整課表 >> 企業用戶歡迎申請課程免費試閱,並選擇「104人資市集 | 企業訂閱制方案」,課程每人每年最低33元起/堂,最低$10,000起搞定全公司整年度的法規培訓。亦可團購或授權課程,歡迎點擊下方專人諮詢。  免費試閱 了解方案 專人諮詢 看更多來自工商心理實驗室的好文 >> 追劇很廢嗎?抽離、放鬆懂「下班」隔天更有活力! 工作久坐健康風險高!科學證實「微休息」的4大好處 AI如何改變我們工作關係和對公司的信任感 擺脫星期一症候群「週一最低限度努力」成為職場新趨勢 Z世代安靜離職消失了嗎?不,它進化成「怨恨缺勤」 超過5000+的HR都報名過的104人資學程!求職成效提升至4.5倍!>>   提升員工帶動企業的成長!最划算的教育訓練方案首選>> 成為人資市集Line好友獲得最新課程優惠及免費講座資訊>> 訂閱人資市集電子報獲得專家工作分享及產業新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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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法新制上路】職場霸凌防治等3大修法重點盤點|專區指引資源下載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7月1日正式施行,修法首次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更同步強化源頭安全設計與承攬管理責任。勞動部同步釋出指引、Q&A與教育訓練資源,本文整理職安法新制3大修法重點,以及「職安法修法專區」及「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相關資源。 文/《104職場力》整理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職安法新制修法重點一、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保障勞工心理健康二、強化源頭防災,建置主動安全管理機制三、加強承攬管理,提升高風險作業安全職安法修法專區相關資源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相關資源104人力銀行發布企業職場霸凌指引 《職業安全衛生法》(簡稱職安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於7月1日起正式全面施行。勞動部指出,這是職安法自2013年修正以來最大幅度之制度革新,除首次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外,更同步強化工程源頭安全設計、企業自主安全管理及承攬管理制度,象徵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正式由「事後處理」邁向「源頭預防」。 勞動部表示,過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多偏重於事故發生後之監督檢查及裁罰,本次修法將安全思維全面前移,要求企業從規劃設計、風險評估到日常管理,主動辨識危害、落實預防措施,建立以風險管理為核心之安全文化。 為協助企業順利接軌新制度,勞動部同步完成11部配套子法、指引、Q&A、教育訓練教材及數位學習資源,提供企業及勞工遵循運用。 職安法新制修法重點 此次修法主要重點如下,並納於各相關子法: 一、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保障勞工心理健康 為保障勞工之心理健康與人格尊嚴,此次修法依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特別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明定雇主防治義務:事業單位必須建立明確之職場霸凌預防、申訴、調查及處理機制。 增設外部申訴管道:若霸凌事件之行為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受害者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由公權力介入調查,提升調查程序的公正性與公信力,完善勞工權益保障。 圖片來源/勞動部 延伸閱讀:終極懶人包:職場霸凌新法7月上路,從制度、培訓到舉證,HR合規行動圖解主管下班傳LINE就算職場霸凌?勞動部揭「判斷標準」、不必然違規 二、強化源頭防災,建置主動安全管理機制 修法著重於在事故發生前即建立防護網,透過《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將安全思維前置: 設計階段納入安全考量:要求工程或機械設備在「規劃設計階段」,就必須進行風險評估,將製程與施工安全納入設計圖說,從根本消除潛在危害。 日常營運應落實風險管理:強化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要求企業將主動風險鑑別與控制融入日常營運。 圖片來源/勞動部 三、加強承攬管理,提升高風險作業安全 針對高風險營造工程或多級承攬之作業環境,此次修法進一步強化原事業單位(營造廠)的統合管理責任及各級承攬人之安全管理義務: 落實承攬管理責任:原事業單位不得以發(轉)包為由卸責,必須落實事前告知、巡視、協調及指揮等統合管理作為。 提升多級承攬安全性:明定各級承攬人之間的橫向聯繫與安全防護責任,避免因管理斷層或責任不清導致職災發生。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動部提醒,各事業單位應儘速檢視並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相關法令規定;如有法令諮詢或輔導需求,可向各地勞動檢查機構或勞工主管機關洽詢。相關法規、Q&A及數位學習資源,已公布於職安署官網「職安法修法專區」及「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歡迎企業及勞工多加利用。 職安法修法專區相關資源 新修職業安全衛生法專區新修職安法常見問答▶ 點擊前往▶ 點我下載 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相關資源 勞動部職安署官網設有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提供相關資訊,歡迎參考利用: 防治職場霸凌新法及配套措施簡報防治職場霸凌QA一次看▶ 點我下載▶ 點我下載職場霸凌常見問答-事業單位篇職場霸凌常見問答-勞工篇▶ 點擊下載▶ 點擊下載 104人力銀行發布企業職場霸凌指引 104人力銀行也製作發布企業職場霸凌指引,提醒企業注意即使部分行為未必立即構成職場霸凌,但仍可能成為高風險管理行為,建議企業應透過人資部門及內部教育訓練,整理常見爭議案例並提醒主管避免類似行為,降低未來申訴風險。 104 職場霸凌防治新法 企業實務指引 ※ 104人資學院特別製作《職場霸凌防治新法 企業實務指引》,完成問卷即可下載運用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職災勞工不斷申請公傷病假,雇主該如何面對?

遭受職災而申請「公傷病假」本是勞工應有的權利,但實務上常發生的勞資糾紛是「雇主認為勞工已復原、可正常出勤」,但勞工卻認為「必須等身體完全康復後才返回工作崗位」,當治療時程拉長、甚至會激化勞資雙方的對立,該如何因應呢?律師建議雇主:可在不影響勞工繼續醫治和復健的前提下調整工作至可負荷程度。 文/中成國際法律事務所 小明的職務為工地搬運工,其於某日之上工時間因工作關係扭傷手腕前往就醫,雇主允許小明請一星期的公傷病假休養後,小明卻表示還要再請公傷病假一星期。雇主認為勞工手腕已復原而可負擔原本工作,此時雇主該如何因應呢? 一、公傷病假有無日數限制? 依照勞委會相關函釋之見解,勞工的公傷病假並無期限限制! 二、倘若小明是刻意要偷懶,雇主要如何因應謊報傷勢並請公傷病假的勞工? (一)雇主可合法調整勞工的工作至其可負荷的程度。 (二)勞工的工作須無礙於職業傷害的治療,並於勞工出示證明文件後許其請公傷病假前往接受復健治療或其他醫治行為。 (三)雇主的前開工作調整須與勞工協商。 三、 對於惡意不進行協商又不復工的勞工,雇主要如何因應? 雇主可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之規定終止與勞工的勞動契約! 綜上,雖然勞工請公傷病假並無期限的限制,但如果雇主認為勞工已可負荷原本的工作,或是雇主已與勞工協商,在不影響勞工繼續為醫治或復健行為的前提下,調整工作至勞工可負荷的程度,勞工仍有依照雇主指示服勞務之義務,否則,若勞工無故曠職3日以上,雇主即可依勞動基準法第12條第1項第6款的規定,不經預告與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以保障雇主的權利。 參考資料: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2)台勞動二字第 14508 號函釋 臺灣高等法院106年度重勞上字第5號民事判決 (原文標題:雇主如何面對遭受職災而不斷請公傷病假的勞工) 關於「公傷病假」,還有這些觀點 職災勞工要求請「公傷病假」,雇主一定要答應嗎? 發生職災時,一定要有「勞保傷病給付」才能請「公傷病假」嗎? 職災勞工可以使用「宜休養」的醫囑,持續向雇主請公傷病假嗎? 【2024年最新】勞工「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保費分擔金額表總整理
【104職場力】・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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