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習

職業災害調查

針對職場意外事故進行分析,找出發生原因及潛在風險,協助企業改進安全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此技能能保障員工安全,降低公司損失,符合法規要求,提升企業形象及工作環境品質。具備此能力的人才在製造、建築、化工等高風險行業特別受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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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災保險法施行影響及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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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資長開講!HR必知的職災大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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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災害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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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必修課|異常工作負荷危害預防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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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場 - 【線上直播】緊急事件的應變與處置原則:建立高風險情境下的現場處理標準與應對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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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檢查應對&常見違規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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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用員工體驗調查 打造高留任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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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險評估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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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安全評估人員 |
職業安全衛生法 第 5 條雇主使勞工從事工作,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之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機械、設備、器具、原料、材料等物件之設計、製造或輸入者及工程之設計或施工者,應於設計、製造、輸入或施工規劃階段實施風險評估,致力防止此等物件於使用或工程施工時,發生職業災害。 依勞動檢查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訂定,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課程大綱: (一) 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說明暨承攬商之權利及義務 三小時 (二) 營造業施工安全風險評估暨災害說明探討及預防 三小時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為專業證照,主要培訓持有人具備職場安全衛生管理能力,能協助企業推動安全衛生政策、執行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確保工作環境符合法規要求,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率。持證者適合在製造業、建築業及其他高風險產業擔任安全衛生管理相關職務,提升企業整體安全文化,保障勞工權益並促進工作場所健康與安全。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營造業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營造業甲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旨在培訓具備營造工地安全衛生管理能力的人員,確保工地作業符合相關法規與標準,預防職業災害發生。持證者需熟悉安全衛生法規、危害辨識、風險評估及防範措施,能有效指導及監督現場作業人員落實安全措施,維護工作環境安全,提升整體營造工程品質與勞工健康保障。
尚未查核發照單位
營造業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
營造業丙種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證照為專業資格,旨在培訓具備基本安全衛生知識與管理能力的人員,確保工地施工過程中勞工安全與健康。持證者能協助企業落實勞動安全法規,執行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及安全教育訓練,降低職業災害發生率,提升整體工作環境安全水準。此證照為營造業安全管理的重要依據,對推動工地安全文化及保障勞工權益具關鍵作用。
尚未查核發照單位
乙級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技術士 |
從事於避難系統消防安全設備施工時之安裝、完工後之維護保養工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職業衛生管理師 |
職業衛生管理師證照旨在培養具備職業安全衛生相關知識與技能的專業人才,能有效評估工作環境中的危害因素,制定並執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保障勞工健康與安全。持有此證照者熟悉相關法規標準,具備風險評估與事故預防能力,能協助企業建立完善的職業衛生管理體系,提升工作場所安全水準,促進勞動環境的持續改善。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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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外勤安全防護:雇主責任、職災預防與勞工權益指南

颱風天外勤有哪些潛在風險?若雇主在已停班的颱風天,或於風災後指派勞工出外勤,應如何預防職災、確保人員安全並保障勞工權益?本文提供詳細防災準則和重點,協助企業落實職場安全管理,保障勞資雙方權益。 文/《104職場力》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颱風天外勤的潛在職災:雇主須主動預防風險颱風天各類外勤作業防災重點災後復原作業風險高,雇主須落實5大類作業防護要點颱風天出外勤,勞工權益要注意 颱風所帶來強風、豪雨及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及復建工作極易發生職業災害,勞動部呼籲雇主,應加強各項防災及應變措施,如有外勤作業,雇主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違反者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颱風天外勤的潛在職災:雇主須主動預防風險 根據勞動部說明,颱風期間天氣惡劣,常見的外勤作業職災風險包含:道路淹水、路樹傾倒、坍方落石、道路受損、物體飛落、電線脫落或電桿傾倒等相關災害,相較於一般勞工,其職業災害風險更高。 雇主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與勞工避難權益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定,雇主有責任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備與措施,並應設置專門的管理單位或人員,對勞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同時與勞工代表共同訂定符合實際需求的「安全衛生工作守則」。這些內部管理制度與因地制宜的運作,目的在於提升外勤人員的安全意識,並將安全落實到每一次外勤任務中。 然而,颱風天的外勤任務充滿變數,道路狀況、風雨強度以及地區受損程度都可能差異巨大,不確定性極高,因此,除了雇主必須妥善規劃外勤人員的安全防護設施外,還必須遵循「以人身安全為第一優先考量」的原則,當勞工在執行職務時,如果發現有立即性的危險,有權依規定停止作業並退避到安全場所,不會因此受到處分。 另外,若地方政府已宣布因天然災害停班,雇主若仍安排員工從事外勤作業,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條之2規定:依實際風險提供必要的防護設備,例如:救生衣、安全帽、通訊設備,以及其他保護勞工安全所需的裝備和交通工具。 總之,雇主應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以確保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 。如果雇主明知或可預見勞工所從事的工作有危害生命、身體或健康的疑慮,卻未能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就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危害辨識、評估與控制:確保颱風天外勤安全的核心 雇主應訂定颱風天外勤安全的評估機制、流程及相關表單,針對外勤勞工可能遇到的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進行風險評估,辨識潛在危害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 當颱風警報發布後,雇主應依據氣象局和媒體資訊,評估外勤區域是否可能發生強風大雨導致的道路淹水、鷹架或路樹倒塌、土石坍方、道路受損、物體飛落、電線脫落或電桿傾倒等相關危害 。 針對不同等級的風險情況,雇主或授權主管人員應採取相對應的安全管理措施,例如: 評估有顯著風險或可預見的風險時,應立即停止外勤作業。 如果評估後仍決定讓勞工從事外勤作業,雇主必須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交通工具,如限縮外勤區域、提供安全的交通工具和適當的個人防護具。 同時,雇主或主管人員應以書面形式指派外勤任務,並保存相關紀錄以備查。 建立一套完整的危害辨識、評估與控制機制,才能幫雇主有效管理並降低颱風天外勤作業的風險。 落實外勤安全管理的關鍵步驟:紀錄 實施外勤安全管理計畫並留下完整紀錄,是確保勞工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 。 雇主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要求、風險評估結果、過往事件案例等因素,定期或適時檢討風險評估結果,並在必要時進行修正;而風險評估結果應適時傳達給所有相關部門及人員知曉。 同時雇主應明確規定風險評估結果與重要控制措施執行的內容紀錄,以及這些紀錄的保存年限,這些紀錄是日後檢討改進、釐清責任的重要依據,有助於不斷完善颱風天外勤作業的安全管理。 颱風天各類外勤作業防災重點 在颱風天,若地方政府已宣布停止上班,雇主仍安排勞工從事外勤作業時,必須特別留意以下幾點: 1. 鄰水、水上作業或有發生土石流之虞的地區 應建立一套通報機制,一旦有危險發生時,能立刻通知現場工作人員迅速撤離,並搭配清楚的撤離步驟和後續的救援流程,確保人員安全。 2. 道路修復、邊坡擋土及開挖等工程 應確保邊坡有足夠的安全傾斜度,若現場有鬆動或可能掉落的土石,應事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 另外現場也應安排人員持續監控落石情形,一旦出現危險徵兆,須立即通知工作人員和機具撤離,確保人員安全。 3. 有物體飛落或倒塌風險的建築物、構造物及廣告招牌 外牆施工架應特別加強固定,並仔細檢查架體是否有損壞、繫牆桿是否鬆脫、基腳是否下陷或滑動等問題。 工地圍籬也需確保牢固,避免被強風吹起。 施工架上懸掛的帆布或廣告物應提前拆除,以防風壓過大導致架體不堪負荷而倒塌,釀成事故。 4. 使用工地塔吊作業 塔吊塔柱應加強固定,吊鉤與伸臂須妥善停放定位,並放開旋轉煞車(須先確認空轉時不會產生碰撞或觸電等危險),當風速達每秒16公尺以上時,應全面停止塔吊作業,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災後復原作業風險高,雇主須落實5大類作業防護要點 颱風過後,各地陸續展開災後搶修與復原工作,但相關作業環境風險依然極高。根據勞動部提醒,河岸清理、道路修復、橋梁拆除、工廠復原及地下作業等外勤作業,皆可能導致職業災害,雇主應依以下作業類型加強風險管理與防護措施: 1. 河岸與海岸清理作業 應建立完善的緊急應變系統,一旦發生危險,能即時通報並引導現場人員迅速撤離,同時搭配清楚的撤離流程與救援機制,避免發生溺水等重大職災。 2. 道路修復工程 應預先清除可能鬆動或飛落的土石,或設置擋土支撐;在操作挖土機、卡車等重型機具時,應由專人指揮調度,並規劃安全的機具作業動線,降低邊坡崩塌與誤操作風險。 3. 房屋、橋梁等修繕或拆除作業 作業現場須指派專人負責指揮與監督,並依照標準順序「由上而下逐步拆除」;高處作業人員應配戴安全帶,並依現場條件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以防墜落事故發生。 4. 工廠修護及復原作業 進行工廠屋頂維修時,應全程配戴安全帶,並設置必要防墜設施。在潮濕環境中使用電動機具時,須於電源連接處安裝漏電斷路器,以防漏電觸電危害。 5. 局限空間作業 應先完成空間通風與氣體檢測,確認氧氣濃度與有害物質濃度均在安全範圍內後,方可進入作業,並提供防止作業勞工缺氧、中毒、感電、崩塌、被夾捲等危害的防護設備與監測機制。 勞動部表示,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針對上述等易發生職災的項目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導致勞工罹災者,將依法查處究辦。 颱風天出外勤,勞工權益要注意 勞動部表示,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責任不在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出勤,應事前與勞工約定,包含加給工資、提供交通津貼或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必要協助等。 最後勞動部也提醒各事業單位,如果颱風天真的需要特定員工來上班,雇主一定要確保員工的安全,例如:安排勞工搭乘計程車上、下班,以確保通勤安全,萬一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勞工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有給予公傷病假及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職業災害補償的義務。 更多更詳細的資訊可至勞動部官網「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查詢,如需查看完整「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細節,或需要「颱風天外勤指派單參考例」,請點擊下方按鈕免費取得文件。 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 延伸閱讀: 職災勞工不斷申請公傷病假,雇主該如何面對? 法院認證的職災:台南阿伯下班通勤繞道吃鹹粥發生車禍 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勞動部提高最高補助金額至20萬!|職場新訊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火災逃生】公司起火怎麼辦?火場預防、避難守則懶人包!8NG行為恐致命

公司發生火災是極其危險的事件,對公司職員來說,了解火災基本知識和火場逃生技巧至關重要。《104職場力》統整了火災的危險因子、起火常見原因、火場逃生方法及應避免的NG行為,幫助大家在災難發生時能有效應對。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當公司成火場,3大致命因子要閃避No.1 濃煙No.2 高溫No.3 火焰火神怎麼來了?3大火災發生原因與預防1. 電氣/電器問題引發火災2. 人為疏失引發火災3. 刻意縱火燒起來了怎麼辦?火災逃生避難與求救原則🔥火災初期:可嘗試滅火🔥火災示警與通報🔥火災逃生時,謹記5個初步要點 台中全聯倉儲發生大火,最終釀9死8傷的悲劇,不僅揭示了火災對生命安全的威脅,也喚起大家對於防災議題的重視。為了避免慘劇再度發生,必須讓大家深入了解火災的常見原因,包含如何有效避免,以及災難發生時該如何逃生,希望透過本文提升大家的防災意識。 當公司成火場,3大致命因子要閃避 No.1 濃煙 魔王級的濃煙,其實比火焰還可怕!通常罹難者葬身火海的順序是: 吸入含有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的濃煙,導致缺氧死亡 吸入濃煙後因而昏厥、失去知覺,後被火焰灼燒 除了高溫、難聞的氣味及有毒的成分之外,濃煙還有以下特性: 每秒上升速度為3-5公尺,比人跑得還快,且容易在建築物內擴散 煙霧所含微粒子會阻絕光線、降低逃生避難時的能見度 煙霧會刺激眼睛等感官、影響視線,增加逃生難度 也就是這種來勢洶洶又會遮蔽感官的因素,因而容易造成民眾恐慌,影響正常判斷力。 No.2 高溫 火災的烈焰與濃煙產生的高溫會對人體造成以下傷害: 燒(燙)傷 熱虛脫 脫水及呼吸道水腫 因此一定要盡量閃避高溫地區,確保安全。 No.3 火焰 火焰雖是火災造成人體灼傷的主要原因,但通常是人命傷亡間接原因;因為在火災中,往往罹難者是因吸入大量濃煙中的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造成死亡或昏迷,而後才受火焰侵襲。 了解火場的危險因素排行後,接下來看企業發生火災的常見原因,不妨檢視自身的防火措施是否足夠完善。 火神怎麼來了?3大火災發生原因與預防 在企業內部,火災的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交織而成的。了解這些常見原因不僅有助於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也能有效地制定防範措施,降低火災風險。本段將探討企業內部發生火災的幾個主要原因,並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以保障工作環境的基本安全。 1. 電氣/電器問題引發火災 插頭及插座鬆動:接觸不良會產生火花,導致絕緣被覆熔解,進而引發短路著火。 電線老化、損壞:長時間使用或重物壓迫會使電線老化,最後造成短路。 電器設備過載:如延長線同時接入高功率電器,超過安全負載會導致過熱和短路。 電器使用不當:使用瑕疵零件的電器或未經妥善保養的電器、機台(如冷氣機、電暖器)也可能引發火災。 ✅預防電氣火災可以怎麼做?多一分留意少一分危害 不在個人座位的插頭接上過多延長線,避免超過負載。 不使用的電器設備,應隨手拔掉電源插頭。 拔插頭時,以手持插頭取代拉扯電線,以免造成電線內部銅線斷裂。 如電線表皮有老化、破損、斷裂等異狀,應立即請設備部門確認或更換。 電線除了不可重壓或擠壓之外,也不要綑綁使用或置放在地毯下方,以免通電時產生的熱量蓄積而導致起火燃燒。 定期檢查插頭有無鬆脫、焦黑、綠鏽、潮濕及堆積灰塵等現象,並勤擦拭保持乾淨。 茶水間冰箱、電鍋、烤箱、微波爐、電磁爐、烤麵包機等高耗電量電器,應分別插在迴路不同的插座,且盡量避免同時使用。 ⚠️注意!以下這些情況為電氣火災的前兆,請保持警覺! 當打開其他電器設備時,開啟的電燈出現變暗或閃爍,代表電線過載或接線鬆脫。 如果燈泡、燈管經常燒毀,代表電源的電壓出現異常。 電線發熱代表負載過度或電線規格不對。 電線發出燃燒的燻臭味。 配電盤經常出現無熔絲斷路器開關跳脫情形。 2. 人為疏失引發火災 不慎遺留火種:未熄滅菸蒂、香氛蠟燭或蚊香灰等,都可能引燃周圍可燃物。 用火不慎:爐火、打火機、煙火若使用不當,也會引發火災。 ✅預防人為疏失火災 建立明確的防火管理制度,並列成容易背誦的SOP。 指定部門防火管理人,負責監督和執行防火措施。 各樓層劃分責任區域,確保每區都有專人負責。 定期進行全員消防安全訓練,了解火災的危險性及逃生方法。 進行實際的火災逃生演練,提高員工在危急情況下的反應能力。 嚴格控制用火、用電地點與行為,例如明確的吸煙和明火區域。 定期檢查所有電氣設備的狀況,確保其運行正常,並避免過載使用。 加強對化學品、油脂等可燃物品的管理與存放,並標示清楚。 保持工作環境整潔,定期清理電氣設備附近的可燃物品。 在關鍵區域安裝煙霧探測器和滅火器,並定期檢查運作狀態。 在高風險區域安裝監視器,以便及時發現、及時撲滅。 3. 刻意縱火 可能有人會因為家庭、經濟、工作、人際、感情或其他壓力衍生出報復心態,因而做出過度激烈的脫序或報復行為,「人為縱火」就是其中一項隱憂。其中內部員工、外部訪客或其他來訪者都可能是潛在的火災發生者,因此企業應該加強防火意識和相應措施以降低風險。 ✅預防刻意縱火 在人員進出管理處設置監視器,以便發現可疑行為能預先制止或通報。 採取訪客登記制度,對進入企業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和身分驗證。 安排專人定期巡邏,檢查可疑情況和潛在的安全隱患。 建立舉報機制:鼓勵員工和訪客報告任何可疑行為或火災風險,並保護舉報者的隱私和安全。 燒起來了怎麼辦?火災逃生避難與求救原則 在面對突發火災時,正確的逃生避難原則能顯著提高生存機率。火災發生時,時間是生命的關鍵,因此了解如何迅速反應、尋找安全出口以及互助合作,是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重要策略。本段將針對火災逃生的基本原則進行詳細說明,幫助大家在危急時刻做出正確決策,從而有效避開危險。 🔥火災初期:可嘗試滅火 在發生火災時,首先要保持冷靜,不要驚慌失措,並迅速評估情況,如果恰好是火源初萌時,可立即使用滅火器或室內消防栓撲滅,有機會使災損降至最低。 但滅火前應先找到退路,確保無安全疑慮再行滅火,可使用滅火器或室內消防栓撲滅火勢。 滅火器操作口訣:拉瞄壓掃 室內消防栓操作口訣:按開拿拉轉 (圖片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萬一火勢擴大或滅火失敗時,應當機立斷關上起火居室的門,防止火勢蔓延及濃煙擴散,而後立即往安全退路方向逃生避難。 🔥火災示警與通報 當火勢來到需要逃生避難的程度,請觸發火災警報或大聲呼喊「失火了」,盡速示警同事快速離開火場,並在抵達安全區域後撥打119報案,告知消防人員火災發生的地址、是否有人員受困、受困人員所在樓層位置等,利於消防人員進行專業評估。 🔥火災逃生時,謹記5個初步要點 1. 開門,下樓往外逃生 火場逃生最佳策略是離開建築物,而離開建築物最好的方法就是往一樓往外逃生。不過在開門之前,應先用手背觸碰門板測試溫度,以及觀察門外是否有煙霧。 如果覺得門板溫度燙手時,表示門的另一側已是高溫狀態,切勿開門,改採其它逃生避難路線。 若未感高溫,則先開一條門縫觀察門外是否有煙霧,若無煙霧再行逃生,並隨手關門,防止火勢及濃煙擴散。 若有煙霧則不可嘗試穿越煙霧逃生,應關門退回室內,並用衣物或毛巾將門縫塞住,防止煙霧流入,改採其它逃生避難路線。 2. 樓梯間未見煙霧,再繼續往下、往外 只有確認樓梯裡沒有任何煙霧時,才可以選擇走樓梯往下避難,並選擇走有防火門的安全梯逃生,因為防火門關上後可阻絕火勢及濃煙擴散,形成安全的逃生環境。 3. 在樓梯間發現煙霧,應改採水平方向尋找其它逃生避難路線 往下跑到一半發現有煙霧從樓梯間蔓延上來,表示下方是火場,此時不要改往上跑(人跑不贏煙),也不可嘗試穿越煙霧逃生,請選擇水平方向尋找其它逃生避難路線,並關門以防止火勢及濃煙侵入,再用衣物或毛巾等將門縫塞住,防止煙霧流入。 4. 平時應規劃2個方向逃生路線 當主要逃生出口無法往下往外逃生時,請尋找第二逃生出口;若第二逃生出口也受阻,則改往相對安全空間關門避難,等待消防人員救援。 5. 無法逃生時,應處在相對安全的空間內避難 萬一真的沒有其他往下往外的逃生路線時,應立即關上所處室內的門,再用衣物或毛巾將門縫塞住,防止火勢及煙霧流入,並改往火、煙、熱的反方向尋找相對安全空間(如陽台),並撥打119求援。 🔥火災逃生應避免的8個NG行為 為了收拾財物而延誤逃生避難時間。 撤離時,擠在出口或樓梯間造成擁堵和混亂。 在撤離後,為了拿貴重物品返回危險區域。 忽視警報聲音,抱著僥倖心理等待確認情況。 等電梯、搭乘電梯下樓,將自己置於危險中。 躲廁所或公用淋浴間。 用塑膠袋套頭並穿越濃煙。 浪費時間尋找濕毛巾摀口鼻。 PS.以往「用濕毛巾摀口鼻即可穿越濃煙逃生」的觀念其實是錯誤的,因為濕毛巾擋不住濃煙中會造成人命傷亡的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 火災逃生時的行為選擇至關重要,避免上述NG行為是確保生命安全的關鍵。在危急情況下,延誤撤離或做出不理智的決策可能會導致嚴重後果。每位員工都應該清楚意識到,生命安全永遠該放第一,做出正確的逃生行為能夠讓我們脫離危機。 如果企業內部有開設消防演練與安全教育訓練課程,建議全程參與並用心記住,因為這可以提升大家對火災逃生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進而在面對火災時更好地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圖片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文章參考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延伸閱讀 除濕機「1功能故障」恐釀火災 台電籲2重點必檢查:安全又衛生 冬天用電暖器要小心!9電器千萬「別插延長線」、謹記「用電6大禁忌」 黑暗中的燈塔——消防員
【104職場力】・職業安全衛生

嚴防重大職災!勞動部今突襲83公共工程勞檢 開罰733萬元

2024-10-18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為督促公共工程落實施工安全管理,勞動部職安署今召集各勞動檢查機構發動全國同步勞檢,對職安管理績效不彰公共工程祭出重罰,總計勞檢83工地,查出違反288項、停工27處,總共開罰733萬元。 延伸閱讀:【2024年最新】勞工「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保費分擔金額表總整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近期營造業發生死亡職災人數增加,包括8月17日台電公司於新北市淡水區新建工程發生鑽孔機桁架臂桿倒塌,8月19日台中市建設局之石岡區橋梁工程發生墩柱鋼筋倒塌,10月6日交通部高公局位於高雄市旗山區國道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發生水箱車翻覆,且罹災3名勞工身分均為移工,顯示尚有部分機關辦理公共工程的職安管理績效不彰。 職安署說,勞動部已於9月份召開職場減災跨部會平台會議,要求部會督促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等落實施工安全查核之外,今天也由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與各勞動檢查機構首長及主管等率百名勞動檢查員,於全國北、中、南等地區實施突擊檢查,強化公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及管理水準,嚴防重大職災事故發生。 職安署指出,本次主要檢查對象以工安資源投入少、安全衛生執行績效差、曾發生職災或屬於危險性工作場所等公共工程為主。初步統計,本次同步勞檢共83工地、違反288項、停工27處、罰鍰約733萬元。 鄒子廉表示,除公共工程,近年民間工程職災也未明顯降低趨勢,其中又以墜落職災為主,公共工程不論是人力或經費等各方面資源均優於民間工程,特別呼籲公共工程應發揮領頭羊精神,並以主辦機關為核心,強化領導統御,發揮施工團隊精神,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準,以為民間工程表率。 鄒子廉說,本次勞檢缺失,除請主辦機關督促廠商立即改善之外,並要求通盤檢討工地職安管理制度,降低整體工地施工風險,職安署將持續加強營造工地防災勞檢,要求勞動檢查機構勤查嚴罰,督促雇主善盡守護勞工安全之責。 更多有關就業保險及健保相關資訊,都在《104職場力》 【最新】「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新勞保級距、保費試算總整理|勞保費率試算 【最新】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分級、保費負擔金額表、計算公式一次看!|健保費率試算 職災保險法上路!災保法擴大納保對象、新制總整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104職場力】・職業安全衛生

消防法修正 業者未協助救災最重罰千萬、釀死重判7年

2024-11-12 聯合報記者王千豪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工廠、儲存化學品的倉庫或儲存場所,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實驗室或倉庫的管理權人,火災時,未立即指派專人至現場並協助救災,最重處1000萬元罰鍰;三讀條文也擴大危險物品場所揭弊者的適用範圍。 延伸閱讀:「地震緊急避難包」該放哪些東西?消防署與醫師推薦6大用品必備,記得每半年要更新一次! 本次修法強化資訊權,明定消防指揮人員搶救工廠、儲存化學品的倉庫或儲存場所,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實驗室或倉庫火災時,其管理權人應提供該場所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且應依中央各主管機關之規定更新上傳至指定之網路平台,並立即指派專人至現場並協助救災。 對於違反規定者,三讀條文明定,管理權人於火災時未提供場所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或提供資訊內容虛偽不實者,處管理權人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未提供該場所化學品之種類、數量,或內容虛偽不實者,處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為敦促公司企業落實自我風險管理,三讀條文也明定,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若未訂定消防防護計畫或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或未依各該計畫執行有關避難引導必要之業務;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消防安全設備;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場所,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發生火災致重傷者,最高處場所管理權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最高可課予7年刑責。 至於基層消防團體呼籲修法強化職安、落實業者消防自主部分,三讀條文增訂「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中央主管機關應組成「消防人員職務安全衛生諮詢會」、各級消防機關應成立專責單位及人員。另外,各級消防機關對於所屬消防人員得定期實施特定項目的健康檢查,必要時,並得實施臨時健康檢查。 在保障女性消防員部分,三讀條文規定,各級消防機關對於女性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2年之消防人員,除應提供適當之環境、安全衛生防護設備及措施外,並應依醫師適性評估建議,採取勤務調整或必要的健康保護措施。 另外,為鼓勵吹哨者檢舉不法,三讀條文也擴大危險物品場所揭弊者的適用範圍,由原從事危險物品工作「行為人」擴大為「工作者」,並明定地方政府應以實收罰鍰總金額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充獎勵金。 【職場安全衛生】觀念,要小心留意! 【最新】勞工「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保費分擔金額表總整理 嚴防重大職災!勞動部今突襲83公共工程勞檢 開罰733萬元 戶外工作「熱危害」,雇主未預防最重罰30萬!勞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104職場力】・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災害」怎麼判斷?從便當燙傷案例看律師怎麼說

到底「職業災害」該如何認定?常有勞工反應,自己在公司執行公務期間發生傷害,應屬「職災」、公司應給予公傷病假,但過去甚至曾發生過「午休時間微波便當加熱、不慎燙傷,主張此為『職災』」的案例,公司人資遇到這種狀況該如何處理?律師藉由過去的案例說明:職災認定向來困難,但是否有「業務遂行性」、「業務起因性」還是很重要的。 文/勝綸法律事務所 【案例】小明今天在公司午休時間內,使用公司的微波爐加熱自己的餐盒時,因沒有預料到加熱後的便當溫度過高,於是一時不穩將便當灑出來燙到自己,同事見狀後,就馬上替小明叫救護車送醫急診。事後經治療小明是一度灼傷,但因為需要治療,所以小明想要跟公司主張,因為小明是在公司的場所造成這樣的傷害,應該屬於公傷,就要給公傷病假,支付全薪。公司人資收到小明的假單時,則是一個頭兩個大……。 ▲ 圖片來源:勝綸法律事務所 問題 本案小明是否可以申請公傷病假,關鍵應在於小明受的傷究竟是否屬於「公傷」,換言之就是「職業災害」,如果是,小明請公傷病假治療休養,合情合理也合法,反之則否。因此,本文就來介紹何謂「職業災害」? 律師解說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失能、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下列規定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從勞基法的規定中,並沒有規定「職業災害」的定義,既然勞基法沒有,就看其他法令有沒有規定。 則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條第5款規定:「五、職業災害:指因勞動場所之建築物、機械、設備、原料、材料、化學品、氣體、蒸氣、粉塵等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工作者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至於職業上原因是指職安法施行細則第6條規定:「本法第二條第五款所稱職業上原因,指隨作業活動所衍生,於勞動上一切必要行為及其附隨行為而具有相當因果關係者。」可知如勞動場所設備缺失造成勞工受傷,屬職業災害之一種。 另一方面,實務見解對於職災之認定上,有提出判斷標準,即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056號判決:「按職業災害,係指該災害係勞工基於勞動契約,在雇主監督指揮下從事勞動過程中發生(即具有業務遂行性),且該災害與勞工所擔任之業務間存在相當因果關係(即具有業務起因性),亦即勞工因就業場所或作業活動及職業上原因所造成之傷害」換言之,勞工在工作過程中所發生災害,且該災害又與該執行業務間有因果關係(即做這個工作發生這樣的傷害是可以想像的)。 則本案小明受傷的歷程,是小明在中午休息時間內,加熱自己的便當,不慎翻倒弄傷自己,既不是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便當翻倒並非小明工作過程中通常會遇到風險,因此依照前揭實務見解,小明本案的受傷情形,可能較不屬於職業災害的情形,公司也可以請小明改申請普通傷病假。 結論 職業災害的認定,向來都是實務上困難的問題,如本案小明的情況,也時有所聞。勞工通常會主張因為是在公司內發生,就屬於職業災害,只能說有高的機會是職災,但仍須回歸業務遂行性、業務起因性或職安法規定作認定。 (原文標題:什麼!?原來我都搞錯了〔職災篇1〕) 勞工【職災】議題,這些也該要知道: 職災勞工不斷申請公傷病假,雇主該如何面對? 法院認證的職災:台南阿伯下班通勤繞道吃鹹粥發生車禍 上下班通勤發生車禍算「職災」嗎?若交通違規、非日常必須的私人行為都不算數! 職災勞工先向公司求償、再請領勞保給付,雇主可要求將勞保給付金額返還給公司嗎?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重大職災死亡人數降低9.8%,勞動部提醒雇主應落實「職災通報」

勞動部日前公布全國各縣市政府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統計,共259人、較113年降低9.8%,為為強化事業單位職災通報責任,並防杜隱匿職災之情形發生,未來將加重未通報或延遲通報之處分,罰鍰由3萬元至30萬元提高至5萬元至300萬元。 文/《104職場力》 勞動部日前公布全國各縣市政府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統計,原公布死亡人數為251人,現更新為259人,較113年降低9.8%。原統計係依當時已完成通報及認定程序之案件彙整而成,惟部分案件陸續完成檢查程序及必要查核作業,或已取得解剖鑑定報告書,故相關統計數據配合更新,以精確呈現統計資料供社會大眾監督。 延伸閱讀:【2026年最新】勞工「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保費分擔金額表總整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勞動部表示,之前於1月15日公布之重大職業災害死亡人數,係依各勞動檢查機構接獲職災通報後,派員赴現場實施檢查並完成檢查程序之死亡職災案件,始納入統計。此次數據差異,主要係下列原因: 因事業單位未通報或延遲通報(含罹災勞工受傷後至115年死亡),須待實施檢查方得確認,計有3人。 經法醫解剖鑑定並取得屍體相驗證明書,確認死亡原因與工作具關聯性,計有3人。 另經進一步調查釐清罹災者身分或災害發生與工作相關等事實,始確認屬重大職業災害,計有2人。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動部補充說明,職業災害統計均依既有通報、檢查及認定程序辦理,相關數據隨案件審認進度均可能會有變動,爰須配合更新。 另為強化事業單位職災通報責任,依114年12月19日修正公布之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將加重未通報或延遲通報之處分,罰鍰由3萬元至30萬元提高至5萬元至300萬元,以防杜隱匿職災之情形發生;同時,也已要求各勞動檢查機構於接獲職災通報後應依規定儘速完成系統登錄及處理確認,以利勞動部即時掌握重大職災案件之發生及檢查處理情形,除定期對外公布讓公眾監督外,並適時檢視相應之減災策略俾滾動調整。 未來各季統計資料,並將定期於該季結束後一個月於職安署官網-熱門連結之「職場重大職災/違法資訊公布專區」對外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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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SD職災認定】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可申請勞保理賠嗎?鑑別標準為何?│台中氣爆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可能是由「工作場所的嚴重創傷事件」所引起的心理健康狀況。近期台中新光三越氣爆事件就可能導致相關人員出現PTSD的症狀。但PTSD是否能作為職業災害來申請勞保理賠?背後有哪些鑑別標準和程序呢?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一、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屬於勞保職災範圍嗎?二、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勞保職災認定基準▲申請PTSD職災認定前,有先決條件▲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主要職災認定基準▲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職災認定輔助基準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醫學評估與鑑別診斷」▲PTSD診斷要件▲常見的職業相關創傷事件四、關於「暴露證據收集方法」 一、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屬於勞保職災範圍嗎? 答案:是 行政院勞動部於2008年將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納入職業病種類表當中,但「適用職業範圍、工作場所或作業」限為「工作中遭受嚴重身體傷害(Physical injury)之後所發生的精神症候群」。 疾病名稱創傷後壓力症候群ICD-10 診斷碼F43.1增列勞保職業病種類第四類第4.1項 二、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的勞保職災認定基準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是眾多精神疾病當中較容易建立與工作壓力事故有關的疾病,在職業病認定上仍需對「工作上的壓力」、「非工作上的壓力」以及「個別因素」等做綜合評估。 本段先統整出整體的認定流程與資格,確定符合先決條件後,再參照「第三大段」的詳細內容。 ▲申請PTSD職災認定前,有先決條件 申請民眾必須在「親身經歷或目睹職業相關的身心創傷或重大意外事故發生」的前提下,才依循下列原則進行職災評估與認定。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主要職災認定基準 1. 應有精神科專科醫師作創傷後壓力症候群之診斷,診斷之內容項目,應符合有關PTSD之要項,詳情請參照下一段的「醫學評估與鑑別診斷」內容。 2. 職業所造成之創傷事件,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該事件應符合診斷要件「關於暴露形式」之描述。 該事件為職業所引起(可參閱前述之常見的職業相關創傷事件),或為上下班時交通意外事件。 3. 原則上疾病症狀的發生是在創傷事件發生後數週至數個月內出現(較少超過6個月),但如果屬於延遲發病者(創傷後至少6個月才符合全部的診斷準則),需在6個月內有一些典型症狀,而可能直到停止暴露數年後(通常為1-2年)才確診。 ▲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職災認定輔助基準 1. 相同經歷者出現同樣症狀或疾病的案例。 2. 對於確診有精神疾病而不符合上述基準的個案,仍可依循「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認定其工作之相關性。 三、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醫學評估與鑑別診斷」 遭逢巨大壓力及創傷後,個案可能立即發生類似解離狀態(Dissociative state)等PTSD症狀,包括以下11種: 麻木感(Numbness) 疏離感(Detachment) 侷限之注意力 去現實感(Derealization) 去自我感(Depersonalization) 解離性失憶(Dissociative amnesia) 對外界覺知(Awareness)能力減弱 自律神經過度反應 過度警覺 逃避反應 創傷經驗之持續地再體驗 延伸閱讀:新光三越氣爆恐陷「全台焦慮」 醫曝2嚴重症狀要注意 ▲PTSD診斷要件 有關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第五版DSM-5規範之診斷要件如下: (一)暴露於真正的或具威脅性的死亡、重傷或性暴力,以下列1種或多種形式: 直接經歷這(些)創傷事件。 親身目擊這(些)事件發生在別人身上。 知道這(些)事件發生在一位親密的親戚或朋友身上;如果是真正的或具威脅性的死亡,這(些)事件必須是暴力或意外的。 一再經歷或大量暴露在令人反感的創傷事件細節中(例如:第一線搶救人員收集身體殘塊、警察一再暴露於虐童情結下);亦適用於透過電子媒體、電視、電影或圖片的工作相關暴露,非工作相關的暴露則不適用。 直接經歷創傷事件包括但不限於: 暴露於戰爭中的戰鬥員或平民 受威脅或實際身體攻擊(例如:身體襲擊、竊盜、搶劫、虐待) 受威脅或實際性暴力(例如:強迫性交、性虐待或非接觸性的性虐待) 被綁架 恐怖襲擊 酷刑 自然或人為災害 嚴重的交通事故 目擊事件包括但不限於: 旁觀威脅性或嚴重的傷害 非自然死亡 暴力傷害他人的身體或性虐待 家庭暴力 事故 戰爭或災難 (二)出現下列項或更多與創傷事件有關的侵入性症狀(始於創傷事件後),顯示出一項或以上的特徵: 不斷發生、不由自主及侵入性地被創傷事件的痛苦回憶困擾著。 不斷出現惱人的夢,夢的內容或情緒與創傷事件相關。 出現解離反應(例如回憶重現),個案感到或表現出好像創傷事件重演(這些反應可以各種不同的程度出現,最極端的症狀是完全失去對現場周圍環境的覺察)。 當接觸到內在或外在象徵或與創傷事件相似的暗示時,產生強烈或延長的心理苦惱。 對於內在或外在象徵或與創傷事件相似的暗示時,會產生明顯的生理反應。 (三)持續逃避創傷事件相關的刺激(始於創傷事件後),顯示出下列一項以上的逃避行為: 避開或努力逃避與創傷事件相關的痛苦記憶、思緒、或感覺。 避開或努力逃避引發創傷事件相關的痛苦記憶、思緒、或感覺的外在提醒物(人物、地方、對話、活動、物件、場合)。 (四)與創傷事件相關的認知上和情緒上的負面改變,始於或惡化於創傷事件之後,顯示出下列兩項或以上的特徵: 無法記得創傷事件的一個重要情節(典型上是因為解離型失憶,而非因頭部受傷、酒精或藥物等其他因素所致)。 對於自己、他人或世界持續且誇大的負面信念或期許(例如:「我很壞」、「沒人可以相信」、「我永遠失去靈魂了」、「我整個神經系統都永久損壞了」、「這世界非常危險」)。 對於創傷事件的起因和結果,有持續扭曲的認知,導致責怪自己或他人。 持續的負面情緒狀態(例如:恐懼、驚恐、憤怒、罪惡感或羞愧)。 對於參與重要活動的興趣或參與明顯降低。 感覺到與他人疏離、疏遠。 持續地無法感受正面情緒(例如:無法感受到幸福、滿足或鍾愛的感覺)。 (五)與創傷事件相關警覺性與反應性的顯著改變,始於或惡化於創傷事件之後,顯示出下列兩項或以上的特徵: 易怒行為和無預兆發怒(在很少或沒有誘發因素下),典型出現對人或物品的口語或肢體攻擊性行為。 不過後果或自殘行為。 過度警覺。 過度驚嚇反應。 專注力問題。 睡眠困擾(例如:入睡困難、難以維持睡眠或睡不安穩)。 (六)上述(二、三、四、五)症狀持續超過1個月。 (七)此困擾引起臨床上顯著苦惱或社交、職業或其他重要領域功能減損。 (八)此困擾無法歸因於某物質的生理效應(例如藥物或酒精)或另一身體病況所致。 此外,可註明是否有解離症狀,針對壓力源表現顯示出下列一項以上的持續或反覆的症狀。 (一)失自我感 持續或反覆經歷脫離本身的精神或身體,宛如是局外人(例如好像在夢中;感受到自己或身體不太真實或時間移動緩慢)。 (二)失現實感 持續或反覆經歷對周遭環境喪失現實感(例如覺得周遭的世界好像不真實,如做夢般、疏遠的或扭曲的)。 從創傷事件發生到出現疾病症狀之 間的潛伏期有數週到數個月之久,如果創傷發生6個月以後才符合全部的診斷準則(雖然有些症狀可能很快就發生或表現出來),則屬於延遲發病(With delayed expression)。 ▲常見的職業相關創傷事件 包含但不限於參與戰爭、槍戰、於地雷區駕駛、於災區救援、工作中遭遇暴力或威脅、職業駕駛遭遇重大事故(如飛行失事)等事件。 另由於DSM5對於創傷事件之描述為「真正的或具威脅性的死亡、重傷或性暴力」,關於具威脅性及重傷且與職業相關之範疇,可參照我國「工作相關心理壓力事件引起精神疾病認定參考指引」之業務造成的心理負荷評估表納入「攸關生 死」、「伴隨極度痛苦」或「遺存永久無法勞動之失能」的業務上的疾病或受傷,與業務相關而「使他人死 亡」或「使他人受到攸關生死的重大傷害」,曾「受到強暴或壓抑本人意志之猥褻行為等的性騷擾」等事件,具體範例列舉如下: 受到「需要長時間(約2個月以上)住院、符合職災失能年金給付或全民健保重大傷病卡的要件、遺留下無法回到原職的疾病等」的疾病或傷害。 對於因業務上的傷病而療養超過6個月且正在療養中者,因傷病而「難以回歸社會」或「引發對死亡的恐懼或產生強烈的痛苦」。 與業務相關而本人受輕傷或無傷,但經歷了可預期自己可能死亡之程度的事故。 目擊了與業務相關且受害者「死亡」或「伴隨大量出血」等特別悲慘的事故,且為「本人可能被捲入」 或「本人或許當時能救助受害者」之狀況的事故。 與業務相關,使親近的同事或他人受到死亡、 重度疾病或傷害(需要長時間約2個月以上住院、符合職災失能年金給付或全民健保重大傷病卡的要件、遺留下無法回到原職的疾病等),且本人需面對事後的應對措施。 四、關於「暴露證據收集方法」 判斷職業相關的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時,對暴露證據的收集應包括下列幾項: 暴露事件發生之時間、臨床診斷、有無失去知覺之情況、因為外傷所需的醫療狀況、醫療後的併發症、是否造成危及生命、外貌影響及殘障或失能的狀況均應儘量詳細記錄。 詳細描述個案與事件之間的關係(例如:親身經歷或現場目睹事件之發生)。 如果需要,可詢問當事人之同事、上 司、下 屬、家 人、朋友或蒐集其他書面或影像資料,或使用攝影機至工作場所,將工作場所及工作情況進行錄影記錄。 暴露之職業外傷事件種類,對於上下班途中的交通意外事故造成的外傷可以考慮納入。 勞工的工作時間表和工作項目、工作量、工作難易度以及從事該工作的時間。 收錄其他可能引起壓力之非工作相關暴露事件。 本文資料引述來源: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相關之創傷後壓力症候群認定參考指引》 延伸閱讀: 地震後容易緊張、不想說話…1量表自我評估是否創傷症候群 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嚴重傷亡!聞到瓦斯味怎麼辦?專家教4步驟應變 不幸爆炸切記1動作自保 新光三越氣爆停工!勞動部提醒:不可「強迫員工特休」,最重可罰百萬 【火災逃生】公司起火怎麼辦?火場預防、避難守則懶人包!8NG行為恐致命
【104職場力】・職業安全衛生

勞動部啟動天災臨工三大措施 助颱風後家園重建

2025-07-14 經濟日報記者歐芯萌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為了協助全台各地在丹娜絲颱風後的家園復原重建,勞動部已啟動提供天災臨工等相關協助措施,並在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服務窗口,主動聯繫災區失業者,提供短期就業機會、各類職業訓練課程及創業貸款還款緩衝措施等,協助民眾就業安置,早日重建家園。 勞動部表示,丹娜絲颱風造成部分地區災情,為協助災區盡速進行家園重建工作,已主動聯繫地方政府及所屬單位,協助其提出重建工作所需用人需求,並提供災區失業者短期就業安置機會。 截至7月11日止,勞動部所屬各分署依雲嘉南等縣市地區的申請,已核定1,620個臨時工作機會,人員上工期間以每人每小時最低工資190元核給工作津貼,每月最高2萬8,590元,實施期間原則為1個月,後續將視災後復原情形,必要時得再延長。 勞動部說,凡設籍、居住或工作於災區的民眾,目前無工作且有意願參與災區重建工作者,可持國民身分證(或足資證明身分的證件)及無工作切結書,就近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將儘速協助推介至適合的臨工用人單位。 勞動部也提供「職業訓練協助措施」及「創業貸款還款緩衝措施」,凡災區失業民眾報名參加勞動部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各類職前訓練課程,得免甄試錄訓且免負擔訓練費用,另符合規定者得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災區在職勞工,參加勞動部自辦或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之在職訓練課程,免負擔訓練費用。 另勞動部創業貸款獲貸者,因受災導致還款困難時,得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暫緩繳付貸款本息、展延貸款還款期限期間最長6個月。暫緩繳付貸款本息期間之利息,由勞動部補貼。 勞動部提供丹娜絲颱風災後就業協助措施 1. 天災臨工津貼 補助對象為「災區失業者」,可檢附國民身分證及相關受災證明,或災區事業單位開立因受災致失業之證明文件,至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接受推介。補助標準按每小時最低工資190元核給,每月最高可領取28,590元。 延伸閱讀:勞動部天災臨時工作津貼說明 2. 職業訓練補助 補助對象為「災區民眾」,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所屬各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各類職前訓練課程,得免甄試錄訓且免負擔訓練費用,另符合規定者得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災區在職勞工得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自辦或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之各類在職訓練課程,免負擔訓練費用。 延伸閱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前訓練課程、在職訓練課程 3. 創業貸款本息緩繳 補助對象為已申貸「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及「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創業貸款」之貸款戶,且為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受災者。於災害發生日起6個月內,持貸款人受災證明相關文件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可暫緩繳付貸款本息6個月及展延貸款還款期限6個月。 延伸閱讀:創業貸款本息緩繳 圖/勞動部 推薦閱讀: 颱風災損申請減稅3步驟,記得拍照存證!9大稅捐減免申報方式及期限一覽 2025最新「青年就業補助」!新鮮人求職最高可領4.5萬|尋職津貼/就業獎勵懶人包 政府全額補助!AI新秀計畫啟動,1年打造即戰力人才、最高領20萬 環境部綠領人才課程、費用補助攻略│學生、轉職必看│暑期班報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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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爆炸頻傳…勞動部擴大職災停工範圍 加嚴復工審查

2025-07-08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勞動部今修正發布「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停工及復工作業要點」,針對發生重大職災事業單位的其他相同危害作業、重大職災累犯或火災、爆炸事件廠場的相關危害關聯性設施,將一併勒令停工改善。此外,勞檢機構審查復工時,工程業主、事業單位代表人或負責人都應出席以負責。若違反停工通知,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延伸閱讀:勞動部修訂停工及復工作業要點,嚴格把關作業安全 接連發生遠東新世紀化學纖維總廠、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火災爆炸,引起各界關注,勞動部職安署為此修正「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停工及復工作業要點」。 修正有4大重點,包括全面改善設施不良、多次肇災擴大停工、關聯危害系統改善、高層當責確保安全。職安署職業安全組組長陳光輝指出,針對設施違規而發生重大職災的工作場所,其他具有相同危害作業的工作場所應一併停工全面進行改善。他舉例,若一個營建工地裡,發生勞工墜落電梯井事故,過去只會要求該電梯井停工,往後是工地內所有電梯井全面停工改善。 第2個修正重點,則是針對三年內發生2起重大職業災害的「累犯」,勞動檢查機構將就肇災的分項工程或製程相關設施一併要求停工改善。陳光輝說,若累犯廠場內的鋼構施作發生災害,將來就是全部鋼構工程都要停工,並要求事業單位徹底檢討其管理作為。 對於發生火災、爆炸事件的廠場,不管有無勞工罹災,其危害關聯性設施場所也將要求停工,找出失效根本原因,例如工廠某高溫、高壓製程發生洩漏火災、爆炸,該製程管線內化學物質流經的場所因具危害關聯性,將處以停工,要求事業單位重新檢討設施安全及管理制度。 此外,陳光輝表示,過去並未特別要求業主、原事業單位的代表人或經營負責人要出席復工審查會議,為了督促事業單位最高管理階層重視、落實安全衛生管理,要點修正後,也會要求高階主管出席復工審查。 職安署強調,勞動檢查機構的停工處分並無期限,改善完成後始得申請復工,違反停工通知者,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職安署將採輔導與檢查併行策略,適時指導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設施,提升自主管理能力,以防止職業災害發生。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防災士是什麼?做什麼工作?有薪水嗎?11大QA解析制度與概念!

防災士是內政部認證的民間防災種子,本文整理防災士定義、起源、5大類型、具體任務,以及如何報考防災士等QA,帶你一次認識這個制度。 文/《104職場力》整理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Q.防災士是什麼?角色定位與核心理念為何?Q.防災士制度從哪裡來?Q.防災士有幾種類型?Q.為什麼台灣需要防災士?5個關鍵原因Q.防災士在做什麼?常見3大階段任務Q.防災士有薪水嗎?Q.考防災士有什麼用?Q.如何成為防災士?培訓資格、費用、課程一次看Q.防災士識別證可以做什麼?Q.防災士證書有效期多久?要不要換證?弄丟怎辦?Q.考過防災士會不會被政府動員去救災? 當台灣每年面對地震、颱風、豪雨等災害,在政府救援抵達之前,除了自助之外,若社區裡有「懂防災的人」能幫上忙,能降低損害跟傷亡,這就是「防災士」存在的意義。 內政部表示,截至115年5月底,全台已培訓超過13萬名防災士,年齡從8歲到81歲都有,他們不是消防員或救難隊,可能只是各位家樓下、辦公室隔壁那位最懂自助互助的鄰居,那麼防災士究竟要做什麼?本文整理內政部消防署與相關政府機關公告,帶你一次認識防災士的角色、起源、任務與意義。 Q.防災士是什麼?角色定位與核心理念為何? 內政部認證的「民間自主防救災種子」 根據法規《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定義,防災士是指參與內政部所定培訓課程並取得合格認證,自主性協助各級政府或防救災相關團體辦理相關防救災宣導與救助工作,或自主推動防救災工作者。 簡單來說,防災士是「經過專業訓練、由內政部認證、願意推廣防災工作」的民眾,他們可能是社區理事長、學校老師、企業員工、醫院職員,也可能只是熱心的家庭主婦或退休長者。 台灣防災士4大角色定位 普及全民防災知識:防災士培訓課程普及「全民防災」知能教育,讓社區、企業及學校等機構更具有防災韌性。 強化生活、工作場域防災能力:社區、縣市政府及機構推派出來的防災士,能運用於所在的生活、工作場域,強化機構內防災能力。 支援災害協作中心:防災士能依照個人意願,接受當地政府防救災業務支援請求,支持災害協作中心運作。 串聯及擴展政府防救災量能:數個鄉(鎮.市.區)公所共同成立災害協作中心,串聯之間的防災士資源,擴展地方政府防救災能量。 防災士的核心理念 依內政部消防署說明,防災士的最高核心理念有以下兩大原則: 自助:災害發生時以「守護自身性命」為最高原則,並以「幫助他人」為目標,而非成為一個只能「接受他人幫助的人」。 互助:結合周遭團體、個人、企業、政府等各界力量,互助合作,能在第一時間投入救災,提升區域災害承受及應變能力。 當「自助」與「互助」做得好,再配合政府的「公助」,才能在大規模災害發生時,把傷亡與損失降到最低。 Q.防災士制度從哪裡來? 起源:受1995年阪神大地震啟發 防災士的概念來自日本1995年阪神大地震,當時震災造成嚴重損害及傷亡,但因為當地居民的自救與社區互助做得很好,有高達9成的脫困者都是自行或由旁人協助脫困,這也讓日本及後來的台灣政府正視這項制度。 台灣防災士跟日本防災士一樣嗎? 不一樣。雖然台灣防災士制度是「師法」日本防災士精神而推動,兩者推動民眾自救、互救的本質相同,但與日本防災士機構及防災士會並無直接聯繫及合作關係。 也就是說,認證單位、證書效力、課程內容都是台灣自己一套,不能在日本通用,反之亦然。 Q.防災士有幾種類型? 依內政部消防署「強韌臺灣計畫資訊網」公告,防災士依推動方式分為5大類,所有類型的證書效力相同,差別在於培訓場域與動員邏輯: 1.一般防災士 對防災有興趣、想自主學習的一般民眾,可透過縣市政府或培訓機構公開招生班次報名。 2.社區防災士 以「公所」為動員單位,由村里、社區管委會、社區發展協會推派人員受訓,目的是讓每個社區都有自己的防災核心人物。 3.NGO防災士 以非政府組織或大型民間團體為動員單位的防災士,協助民間團體執行急難救助、收容所開設管理及弱勢關懷。 4.企業(機構)防災士 以企業與機構為動員單位,例如:校園、醫院、長照機構、工廠等場域培訓的防災士。 5.多元防災士 具有其他專業訓練的人員,例如: 經濟部水利署防汛護水志工 農業部農業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土石流防災專員 桃園國際機場特種防護團 內政部的規定,這類人員完成既有培訓後,再接受7小時防災士基本課程(基礎急救訓練、急救措施實作、防災士職責與任務、我國災防體系與運作、我國近年災害經驗及災害特性、資訊掌握、運用與社區防災計畫等5門課程)與1小時學科測驗,即可成為多元防災士。 Q.為什麼台灣需要防災士?5個關鍵原因 1.台灣是世界級「複合型災害」高風險地區 台灣面臨地震、颱風、豪雨、土石流、淹水、海嘯等自然災害,土地人口曝災風險位居全球首位。 2.災害發生時,政府救援來不及 如同前面提到,當災害發生時,70%~90%的脫困者都是靠自助或旁人協助脫困,大型災害的第一個小時(黃金救援時間),光靠政府救援根本來不及,這時候社區裡若有防災士提供協助,可以多少降低損失、提升生存率。 3.社會結構變遷讓災害類型更複雜 高齡化、都市化、高層住宅、長照機構、工廠化學品等,都讓防災工作從單純的「救火」變成「全方位風險管理」。 4.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 當一個地區遭逢災害時,行動能力、身心狀況較差的高齡者會是災害脆弱度最高的群體,社區裡有受過訓練的防災士,等於多一層保命網。 5. 從「公助」走向「自助、互助」是國際趨勢 不只日本,世界各國均朝深化自助、互助及公助機制努力,其中首重自助、互助,台灣推動防災士制度,正是與國際趨勢接軌的具體行動。 Q.防災士在做什麼?常見3大階段任務 很多人以為防災士只在災害發生時才派上用場,其實不是!依內政部消防署公告,防災士的工作分為以下3個階段: 1.平時:防災宣導與教育推廣 自主協助家庭、社區、工作場所推動防災活動 參與縣政府、公所、鄰里社區舉辦的防災演練和課程 支援政府單位執行社區防災宣導任務 協助分享和推廣防災知識訊息 2.災時:政府救援抵達前的初期應變者 多數防災士來自社區民眾,基礎訓練尚不具備「救災」能力,但他們可在災時主動通報社區內正確的災情資訊: 透過縣市政府防災士LINE群組,自主提供鄰近區域災情(文字、照片、影片) 在政府救援到達前,進行初期滅火救助、避難疏散、災情查通報等災害應變措施 應變單位會視該區域受災情形與當地公所聯繫確認,採取相對應處置作為 3.災後:避難收容與災民照顧 參與避難收容開設及災民照顧 協助地方政府組織復原重建 主動協助社區執行災後復原工作 有點要特別提醒,防災士即便受過訓練,也無法取代專業消防、救難人員,防災士的價值在於保護自己、保護家人、保護社區,而不是衝進火場、進入倒塌建築物救人,理解這個界線,才能正確認識防災士的角色 Q.防災士有薪水嗎? 沒有!防災士不是政府編制人員,僅是社區裡的「志願者」,並非政府人員、也沒有強制責任,換句話說,擔任防災士沒有薪水、沒有制服、沒有公權力,靠的是熱忱與使命感。 但如果防災士自願支援防救災任務時,徵用單位可能會提供當日保險及餐食,保障執勤安全與權益,同樣不支薪(屏東縣消防局公告),各縣市做法請依當地消防局公告為主。 Q.考防災士有什麼用? 個人價值:保護自己與家人的能力 學會CPR、AED操作、止血包紮等救命技能,生活中也用得到 知道家裡該準備什麼防災物資、如何規劃逃生路線 面對地震、火災、颱風時,知道「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 職場價值:特定產業的加分項目 防災士證書雖非「執業必備」,但對下列職務的求職與升遷有加分效果: 物業管理人員:管理高層建築物、公寓大廈所需 長照機構工作者:長照機構為災害脆弱場域 學校教職員:校園防災宣導與演練 企業EHS人員:企業ESG、永續報告書相關 醫療院所行政與保全:醫院防災演練 社區價值:成為自主防災的核心人物 帶領社區進行避難演練 推動社區災害風險評估 災時擔任社區與政府之間的通報橋樑 災後協助避難收容、災民照顧 Q.如何成為防災士?培訓資格、費用、課程一次看 成為防災士的流程很簡單:報名培訓→完成2天15小時課程→通過學科+術科測驗→取得內政部核發證書。 防災士報名資格 未設年齡、學歷限制,有意願自主協助推廣防救災工作者皆可。 防災士培訓費用 縣市政府開辦班多為免費(部分需保證金1,000元);民間機構自費班約 2,000~3,000元左右(依各辦理機構公告為主)。 防災士培訓時數 2日共15小時。 防災士培訓機構 除了各縣市政府外,可至「內政部消防署」查詢民間培訓機構。 防災士測驗通過標準 學科60分及格(基礎急救訓練、急救措施實作、防災士職責與任務、我國災防體系與運作、我國近年災害經驗及災害特性、資訊掌握、運用與社區防災計畫、個人與居家防護措施(含情境練習)、社區防災工作推動與運作、社區避難收容場所開設與運作、防災計畫實作與驗證等)。 術科須通過CPR、AED、止血包紮3項。 有CPR或AED證書,還需要考防災士嗎? 看個人的需求,因為這兩者性質不同,CPR和AED是急救技能證照,防災士的訓練更全面,包含災防體系、社區防災計畫、避難收容開設等,如果目標是社區防災推廣,建議仍可考取防災士。 更多防災士訊息可點擊連結前往官網查詢 Q.防災士識別證可以做什麼? 通過認證後,內政部會核發防災士合格證書與識別證,識別證主要用於: 證明防災士身分 執行縣市政府委派任務時的識別 參與防災演練、社區活動時佩戴 須注意,防災士不得以任何名義,主動向受服務者要求任何財物之報償或擅自對外招攬圖利;違反者,內政部會視情節輕重,予以撤銷或廢止其防災士資格。 Q.防災士證書有效期多久?要不要換證?弄丟怎辦? 防災士合格認證後無效期限制,不必透過回訓延續證照效期。 如果擔心防災知識與急救技能熟練度不足,可自行參加進階課程或回訓活動(無強制)。 防災士證書遺失補發手續 防災士合格證書或識別證遺失或損壞者,應填具防災士合格證書或識別證遺失補(換)發申請書,隨後向內政部申請補發或換發。 Q.考過防災士會不會被政府動員去救災? 不會。防災士並無強制責任,所有任務都是「自願協助」,災時也以「災情通報」為主,不會被派去從事消防員等專業救災工作,也不需要值勤,即便是縣市政府辦理防災演練或宣導活動,也是徵詢協助意願,不會強制要求參與。 看完資訊應該更能理解,防災士並不是英雄,他們只是「為自己、為家人、為社區的安全多學、多做一點」的普通民眾。 如果大家看完這篇文章,開始覺得「也許我也可以成為其中一員」,那就是防災士制度推動最大的意義,不論上班族、社區幹部、家庭主婦還是退休長輩,都可以加入這個民間防災種子的行列。 延伸閱讀: 【防颱準備QA】居家、低窪地、山區、沿海防颱與避難實用指南|樺加沙颱風 「地震緊急避難包」放什麼?多久要更新?防災包內容、注意事項精華篇 離我家最近的「防災避難所」在哪?「簡易疏散避難地圖」電腦、APP都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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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勞工健康並監測,勞動部修正「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為引導雇主確實掌握勞工作業場所的有害暴露風險,落實保護勞工健康,勞動部修正發布《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除擴增監測項目、強化監測規劃與執行品質外,亦導入企業自主管理審核機制,讓監測制度更能落實把關,作為預防職業病及改善工作環境的重要依據。 文/《104職場力》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說明:為了更能反映勞工作業的真實暴露情況,提升整體作業環境監測的有效性與品質,於民國115年6月12日修正發布《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除擴增監測項目、強化監測規劃與執行品質外,亦導入企業自主管理審核機制,讓監測制度更能落實把關,作為預防職業病及改善工作環境的重要依據。 本次修正共有5大重點: 擴大專業參與 落實暴露評估 鼓勵自主管理 擴大監測項目及管理 加強監測機構管理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延伸閱讀:創造高互動工作環境,吸引Z世代求職者到職 根據勞動部新聞稿,本次修正共有五大重點: 一、擴增監測項目並強化監測管理 新增1-溴丙烷、甲醛、環氧乙烷等13項有害化學物質納入定期監測;另將指定鑄造及人造石等高風險行業,增列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濃度監測,以預防矽肺症等職業病發生。此外,監測結果如達容許暴露標準以上者,監測頻率將由每6個月縮短為每3個月,以督促事業單位儘速改善作業環境。 二、落實暴露評估成效 除勞動部將明確公告應監測的對象、採樣數量及頻率等事項,使樣本數具代表性外,並要求雇主透過適當的採樣策略及統計分析方法,以掌握勞工實際暴露情形。 三、擴大專業人員參與 將應組成監測評估小組研訂監測計畫的事業單位規模,由勞工人數500人以上降低門檻為300人,擴大納入職業衛生技師等專業人員參與,協助事業單位提升監測規劃與暴露評估品質。 四、鼓勵企業落實自主管理 對於作業環境監測制度完善、管理成效良好且長期暴露風險低的事業單位,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得合理調整監測頻率,以鼓勵企業持續投入資源強化自主監測管理。 五、強化監測機構管理 明定監測機構如刻意規避正常作業或高暴露作業場所辦理監測,將依法處罰;同時擴大查核量能,授權勞動檢查機構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查核,以提升監測品質及公信力。」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法將使監測結果更能反映勞工實際暴露情形,協助事業單位採取有效改善措施。考量新增監測項目及暴露評估制度、監測管理成效審查等相關配套措施之建置,需提供雇主、監測機構及相關專業人員充分準備時間,本次修正的部分規定自116年1月1日起施行。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QA一次看! Q:這次修正有哪些重點?A:1. 擴增調整監測項目及實施作法。2. 導入暴露評估制度。3. 加強專業技師參與。4. 鼓勵企業強化監測自主管理。5. 強化監測機構管理。 Q:為使雇主及監測機構實施的作業環境監測,能真實反映勞工暴露風險,勞動部修正了什麼?A:1. 明定雇主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實施方式辦理。2. 未來會公告明確應監測的對象、採樣數量及頻率等事項,使樣本數具代表性,並透過統計分析的暴露評估方法,以掌握勞工暴露狀況。3. 凡監測結果達容許暴露標準以上者,監測週期由每6個月縮短至每3個月1次,以督促雇主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於改善後重新評估。4. 修法前要求500人以上事業單位,監測計畫應由執業職業衛生技師參與研訂,勞工人數將下修至300人,讓專業人員參與。5. 為擴大稽查量能,授權勞動檢查機構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查核。6. 明確規定當監測機構刻意規避正常作業或高暴露場所實施監測,可罰6-30萬,情節重大得撤銷或廢止監測機構認可。 Q:這次修正擴增調整監測項目,有哪些主要變動?A:本次蒐集職業流行病學的研究與實際案例,增加13種應實施監測的有害物質(如甲醛、環氧乙烷等)。吸入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會導致肺部纖維化,進而演變為矽肺症、肺癌,未來將指定業別(如:陶瓷、玻璃、人造石材製造加工及鑄造業等),應定期監測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濃度。 Q:如何強化監測自主管理?A:因部分製程場所的作業環境監測結果常呈現未檢出(ND值)或極低濃度,這次修法新增事業單位監測自主管理審查機制。對於具完善作業環境監測制度及管理成效良好者,其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得於一定期間合理放寬對低風險場所定期實施監測頻率規定,引導事業單位落實監測制度有效性。 Q:這次修法什麼時候上路實施?A:這次修正新增作業環境監測項目、暴露評估報告撰寫及作業環境監測管理成效審查制度等。為了提供適當的緩衝時間,讓雇主、監測機構、執業職業衛生技師及主管機關等各方,能有充裕的時間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相關制度至2027年1月1日施行。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QA一次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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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抗高溫調適對策聯盟」祭6大措施,助企業民眾抗極端酷暑!

極端高溫已不再是偶發事件,而是全球氣候變遷下的「新常態」。今年夏天,環境部成立「抗高溫調適對策聯盟」,首度集結跨部會、跨產業與民間團體,從制度建構到企業指引,以「二制度、二方法、二拓展」打造一張全國性的高溫應對網絡,為職場安全與永續發展提供解方。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二制度:建立高溫應變機制、啟動實際演練建立高溫應變啟動機制抗高溫調適對策演練​▍二方法:建置Cool Map、研擬企業指引建置高溫防護地圖Cool Map研擬企業抗高溫行動指引​▍二拓展:能源貧窮分析與教育推廣雙軌並進大數據分析應對能源貧窮北中南抗高溫對策展 ​▍二制度:建立高溫應變機制、啟動實際演練 建立高溫應變啟動機制 環境部攜手氣象署、勞動部、衛福部,建構高溫應變啟動機制。 氣象署│因應氣溫變化提供「高溫預報」。 衛福部│整合氣溫、濕度、太陽輻射、風速等數據,發布「健康氣象預警資訊」。 勞動部│根據氣溫、濕度變化標準制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共通性指標(預警啟動應變機制)分年針對各領域及脆弱群體建立高溫預警指標逐步建議保護脆弱群體因應高溫調適機制 抗高溫調適對策演練 依據氣象署資訊,以橙燈及紅燈作為高溫預警標準,相關單位會啟動對策演練與應變作業,包含: 健康通報 路面灑水 調配農牧用水 勞工防護措施 高風險族群照護 大型戶外活動調整 交通設施防熱安全檢測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試辦演練及啟動條件,進行「雙北合作先行」規劃建立標準作業程序,同時試行應變啟動機制逐步落實並規劃更全面的高溫調適對策,擴大至全國各地 ​ ▍二方法:建置Cool Map、研擬企業指引 建置高溫防護地圖Cool Map 環境部規劃推動「Cool Map」,整合戶外涼蔭、公園涼亭、森林步道與可避暑的室內公共空間(如賣場、圖書館),讓民眾與勞工能快速找到避暑地點。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臺北市、臺南市都市熱島地區優先示範研議設置規範,協助六都建置逐步落實全國推動 研擬企業抗高溫行動指引 透過提供企業管理場域對策、促進跨企業合作,以及推動公部門與企業協作,協助企業強化因應高溫的能力,並兼顧員工健康與營運韌性,領域涵蓋實體/線上通路、冷氣空調、運輸、保險、營建、防護產業與寵物友善等。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辦理工作坊,邀請各界參與,廣徵意見研擬企業抗高溫行動指引規範並試行(依企業需求)逐步擴大訂定,協助企業永續經營 ​▍二拓展:能源貧窮分析與教育推廣雙軌並進 大數據分析應對能源貧窮 為降低極端高溫對弱勢族群的衝擊,特別是獨居老人,環境部推動「以數據為基礎」的能源協助政策,結合跨部會資料,預警與輔導同步進行。 透過下列4大資料來源辨識高風險族群,提供用電輔導與節能建議、減輕能源支出負擔,並結合Cool Map指引,將其導引至避暑地點: 內政部老年人口清冊 衛福部獨居老人清冊 台電公司用電數據 環境部與氣象署的溫度監測資料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結合跨部會數據資料,臺南市合作示範辨識能源貧窮弱勢並協助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逐步擴大照護逐步落實全國推動 北中南抗高溫對策展 在北中南各區舉辦「抗高溫對策展」,結合都市熱島議題、產業轉型與環境教育,強化民眾對極端氣候的認識與因應能力。 極端氣候時代,企業與政府都無法置身事外。從高溫預警到災前演練,從企業行動到弱勢照護,政府率先踏出高溫調適的第一步,未來企業若能積極響應、落實指引,不僅能保護勞工健康,更能在風險中站穩腳步、邁向永續。 (文圖來源:環境部官網、粉絲專頁) 延伸閱讀: 高溫來襲!北市啟動熱危害勞檢 最重罰30萬元 夏日高溫熱炸!職安署提醒:雇主應預防戶外勞工熱危害,將擴大夏季防災勞檢|職場新訊 酷暑體感高溫39度!遇到「熱中暑」怎麼辦?降溫最重要,4招教你如何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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