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習

土地法令程序

熟悉相關法律規定與申請流程,能有效處理土地使用、變更、登記等事務,確保作業合乎法規,避免法律風險。具備該技能者能協助企業或個人順利完成土地相關手續,提升工作效率與合規性,對地政、建設、規劃等產業特別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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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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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地政士 |
地政士,即過去習稱的「土地代書」,因民國90年10月通過的「地政士法」而正名。此外,地政士法即明定,為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人民財產權益,建立地政士之證照制度,明定地政士執業資格之取得,應依法考選銓定。地政士須通過專技普考才能執業,業務範圍包含接受房地產權利人及義務人委託,代辦申請土地登記移轉之業務,地政士開業執照有效期限為四年,四年屆滿前必須完成政府認可的專業訓練的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換發新照,才能執業。亦即今後每四年須換照一次,且須有政府認可的專業訓練。 地政士法第22條規定,不動產契約或協議經地政士簽證後,地政機關得免複查核簽訂人身分。亦即可只要有地政士的簽證,不動產出賣人不必出具印鑑證明,如此一來印鑑證明可望由地政士的簽證制度取代而走入歷史。
考試院
丙級測量技術士 |
測量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分為測量(丙級)、空測量(甲、乙)、工程測量(甲、乙)、地籍測量(甲、乙)等項係於民國68.11.7.訂定公告施行後,至民國72.4.27.經修定再度公告施行以來,已歷時多年。迨至現代,人類文明愈進步,經濟愈發達,地價愈高昂,地籍圖之測繪亦愈為重要。蓋地籍測量不僅是測繪科學的一環,而且與法律學具有密切的關係。因此,地籍測量的圖籍既是國家施政建設的張本,又是保障土地產權與課徵土地稅賦的依據。故以此為重新修訂本職類(項)之技能檢定規範之重點,俾更切合地籍測量事業發展之需要。 一、丙級測量技術士技能檢定規修訂如下: (一)強化基礎測量技術,藉以確定其測量技能層次。 (二)具有使用新式測繪儀器實施測量、計算及繪圖之基本技能。 (三)具有維護新式測繪儀器之技能。 (四)能吃苦耐勞,忠於測量作業及服從團體紀律。 丙級工作範圍:從事測量儀器之整置、使用及保養、維護及簡易測繪工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TBSA商務企劃能力進階檢定 |
TBSA社團法人台灣商務策劃協會,做為台灣推廣商務企劃知能的專業協會,有鑑於企劃與行銷已成為全球企業所重視的關鍵職能,企劃能力將是企業選才的重要標準,與WBSA世界商務策劃師聯合會策略合作,共同制訂TBSA商務企劃能力檢定標準,以企劃專業人才所需具備的四種能力:「專業態度」、「商管知識」、「系統思考」與「計畫作業」做為企業選才與培訓的參考基準,分初級檢定與進階檢定。 【進階檢定考試方式】報考方式共分為兩種:「撰作測驗」與「企劃報告」(二擇一),採用TBSA的「企劃工具表單」作為考試格式進行書面審查,用以檢測考生策略思考與企劃程序以及企劃工具之綜合應用能力。 【檢定特色】 ‧分初級與進階檢定,理論及實務並進,有效檢測是否具備基本商管知識及企劃應用力。 ‧全國各大專院校積極導入專業培訓課程,並指定為學生必取得之專業證明。 【檢定效益】 ‧TBSA進階檢定合格者取得WBSA國際初階商務企劃專業認證報考資格。 ‧TBSA進階檢定合格者享有WBSA企劃書數位圖書館一年使用權,瀏覽千本行銷企劃案範例。
社團法人台灣商務策劃協會(TBSA)
甲級測量技術士 |
測量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分為測量(丙級)、空測量(甲、乙)、工程測量(甲、乙)、地籍測量(甲、乙)等項係於民國68.11.7.訂定公告施行後,至民國72.4.27.經修定再度公告施行以來,已歷時多年。迨至現代,人類文明愈進步,經濟愈發達,地價愈高昂,地籍圖之測繪亦愈為重要。蓋地籍測量不僅是測繪科學的一環,而且與法律學具有密切的關係。因此,地籍測量的圖籍既是國家施政建設的張本,又是保障土地產權與課徵土地稅賦的依據。故以此為重新修訂本職類(項)之技能檢定規範之重點,俾更切合地籍測量事業發展之需要。 1、甲級工程測量技術士之工作範圍:從事一般工程測量之工作。 2、甲級地籍測量技術士之工作範圍:從事高層次之地籍測量工作。 3、甲級航空測量技術士之工作範圍:從事一般航空測量工作,包括空中攝影、控制測量、調查調繪、空中三角測量、糾正鑲嵌、立體測圖、正射投影像片製圖、近景攝影測量、數值航空攝影測量等項目。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美國財務規劃師CFP |
2004年10月13日美國理財規劃顧問認證協會與各會員國於倫敦正式對外宣布成立國際理財規劃顧問認證協會(Financial Planning Standards Board, FPSB)為一獨立、非營利性CFP國際理財規劃顧問CFP標準認證組織。社團法人臺灣理財顧問認證協會(Financial Planning Association of Taiwan, FPAT)於2003年11月正式成為國際理財規劃顧問認證協會的會員成員之ㄧ,並積極在台灣推廣CFP的認證制度。 財務規劃師(CFP)是為客戶提供全面理財規劃的專業人士,運用理財規劃的原理、技術和方法,針對個人、家庭以及中小企業、機構的理財目標,提供綜合性理財諮詢服務的人員。 理財規劃要求提供全方位的服務,因此要求理財規劃師要全面掌握各種金融工具及相關法律法規,為客戶提供量身訂制的、切實可行的理財方案,同時在對方案的不斷修正中,滿足客戶長期的、不斷變化的財務需求。 臺灣地區自2004年推廣CFP制度以來,每年約有上百位以上的CFP誕生,依照世界先進國家推廣CFP認證理財規劃顧問制度的經驗來看,經過嚴格認證程序順利取得CFP認證資格,將成為國內專業理財規劃顧問職業生涯中最高的榮耀,也是一般投資人在尋求國際性、專業性、全面性的理財規劃諮詢的最佳選擇。
美國財務規劃師準則委員會(CFPBS)
國際專案管理師PMP |
國際專案管理學會 PMI(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自 1984 年推出 PMP(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國際專案管理師認證,用以驗證專案經理在「帶領專案、管理風險與交付成果」上的實務經驗與專業能力。 自 2021 年起,PMP 考試大幅納入敏捷與混合式情境,內容以三大領域(Domain)架構呈現:人(People)/流程(Process)/商業環境(Business Environment),涵蓋利害關係人、溝通協作、範疇、時程、成本、品質、資源、風險、採購等專案核心能力;強調能在瀑布式(Waterfall)、混合(Hybrid)與敏捷(Agile) 等不同工作模式下有效交付,這套方法論達到國際認可的 ISO 9001 和 ISO/ANSI 17024 標準,通行 184 個以上國家,是全球最具代表性的專案管理專業證照之一,台灣政府也將其列入國家標準(專案管理指引 CNS 21500)
PMI 國際專案管理學會

精選貼文,掌握第一手知識

繼承父母土地、夫妻贈與都要看! 少做這步驟地價稅五倍起跳

2026-05-20 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土地繼承、贈與後別以為稅率會自動延續。台中稅務局提醒,原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的土地,只要發生繼承、贈與、買賣,甚至夫妻贈與等情況,導致土地所有權人變更,即使房屋用途與戶籍都沒改變,新所有權人仍必須重新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否則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課徵。 延伸閱讀:5月報稅季最新!綜所稅怎麼算?免繳稅門檻、「列報扶養」條件一次看 實務上,最常見的情況,就是民眾繼承父母土地後,認為原本就是自住房屋、戶籍也沒遷出,因此誤以為優惠稅率會自動延續,結果忘記重新提出申請,等到收到地價稅單才發現稅金大增。 稅務局解釋,土地移轉後,課稅主體已從原所有權人變成新所有權人,因此必須重新審查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資格。換句話說,即使土地用途完全沒變,只要所有權人不同,就不能直接沿用原本的優惠稅率,必須重新向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才能繼續適用千分之2的自住優惠稅率。 若沒有重新申請,土地就會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由於一般地價稅稅率最低就達千分之10,最高更可到千分之55,與自住優惠稅率千分之2相比,稅負差距相當明顯。 稅務局也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民眾,務必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今年截止日為9月22日,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若在期限內完成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若超過期限才申請,則必須等到次年才能適用,民眾不可不注意。
【104職場力】・稅務法規

什麼是「勞資會議」?可以決定公司營運方向嗎?一文帶你看懂

「勞資會議」其實是受法律明文規定的企業內部溝通平台,主要功能是「協調勞資關係」、「預防勞資爭議」,核心功能是每3個月(或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討論內容包括勞動條件、加班、工時調整等等,資方可藉此會議理解勞方需求、聽取建議,並對重要事項進行同意與決議,是重要的勞資溝通橋樑。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什麼是「勞資會議」?「勞資會議」的召開流程?出席人如何產生?「勞資會議」的會議流程「勞資代表」如何產生?「勞資會議」的議事範圍有限定嗎?「勞資會議」代表之角色與責任公司想申請上市(櫃),竟也跟「勞資會議」有關?「勞資會議」常見問答一次解!「勞資會議」的參考文件 「勞資會議」是什麼? 接到公司人資單位的邀請,希望你出席「勞資會議」,這代表要進行勞資協商或是以勞工的身份去談判嗎?可以在裡面提案反應公司的真實輿情,或是建議調整經營方向嗎?到底什麼是「勞資會議」,很多工作者其實是一知半解的。 《104職場力》為您整理包括勞動部、勞工局針對「勞資會議」所提出的詳細說明,包括法規所賦予的權利、召開會議時的應行注意事項、會議紀錄的參考格式,甚至很多人忽略的「初次申請上市(櫃)公司應該要檢附勞資會議的相關文件」,帶您一次了解這項特殊的會議制度。 延伸閱讀:「勞資會議」是什麼?雇主未召開會被處罰嗎?|法律小教室 什麼是「勞資會議」? 「勞資會議」其實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3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的規定,事業單位應召開、由勞方代表和資方代表都與會的會議。 法條說明舉辦目的為:「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勞動部也進一步說明,勞資會議是企業內讓勞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一種管道,企業設立勞資會議可達到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並防範各類勞工問題於未然之目的。 為了便利事業單位能夠依法召開勞資會議,也在勞動部網站中特別設立專區,供勞資雙方可以查詢相關內容來依循辦理。 勞動部【勞資會議】專區 【勞資會議】快速重點一次看 頻率:至少每3個月召開一次。 出席人數:勞資雙方代表各過半數出席。 決議:需雙方代表共識,無法達成共識時,應有出席代表4分之3以上同意。 紀錄:會議記錄需由主席及紀錄簽署,並應發送給全體代表(建議應存檔以備勞檢)。 主要議程:通常主要是3種議事範圍 報告事項 上次會議決議追蹤:辦理情形回報。 勞工動態:人數變動、離職率統計。 經營狀況:企業生產計畫、業務目標、市場經營狀況。 福利與環境:勞工活動回饋、環境衛生改善進度。 討論事項(公司重大決策) 勞動條件與工時:變形工時、延長工時、輪班制、特別休假等規定。 勞資關係與合作:工作場所遇到的困難、工作效率提升。 勞工福利籌劃:旅遊、員工教育訓練、育嬰托兒設施、福利項目增減。 工作規則:工作規則之制定、修正。 法規遵循:退休、撫卹、職業災害補償。 建議事項(臨時動議):由勞資代表提出臨時的議案或對公司的建設性意見。 「勞資會議」的召開流程?出席人如何產生? 「勞資會議」的會議流程 「勞資會議」一般的召開頻率是「每3個月至少召開1次」,並採「勞資雙方代表各過半數出席」原則。 常見的流程如下: 會議7日前發出開會通知、3日前分送提案,並確定議程 會議召開時,原則上由勞資代表「輪流」擔任主席,維持公平。 議事:常見為三大類,詳見下方段落說明。 議決:勞資雙方取得共識決,或是3/4多數決。 會後應製作「勞資會議紀錄」,記載下列事項,並由主席及紀錄人員分別簽署: 會議屆、次數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出席、列席人員姓名 報告事項 討論事項及決議 臨時動議及決議 紀錄應由主席及紀錄簽署並保存5年。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資代表」如何產生? 勞資會議的代表產生方式為「資方指派、勞方選舉」,人數為各2至15人(視公司的規模而定,如100人以上公司各不得少於5人),資方由雇主指派熟悉業務者擔任;勞方需經由全體勞工選舉產生,有工會者由工會推派,無工會則透過直接選舉,且需注意性別比例(單一性別逾二分之一者,代表至少占三分之一)。  資方代表: 方式:一般多為雇主直接指派。 資格:事業單位中熟悉業務、勞工情形之人(如經理人、主管)。 改派:資方代表可隨時改派。 勞方代表: 有工會:由企業工會直接推派。 無工會: 直接選舉:由全體勞工選出。. 單位選舉:可按部門、場所分別選舉。 勞方代表資格:通常為受僱之勞工。 重要限制:若勞工人數在3人以下,則勞雇雙方皆為當然代表。 代表人數與任期 人數勞資雙方同數,各2~15人;100人以上事業單位,各不得少於5人任期勞資會議代表任期為4年性別平等勞方代表若單一性別勞工人數超過總人數二分之一,則單一性別勞方代表不得少於勞方總額三分之一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資會議」的議事範圍有限定嗎? 所有跟公司營運相關的問題,都可以放在「勞資會議」上討論嗎?包括薪資、加薪幅度、年終獎金的金額或是延伸福利? 事實上,勞資會議的「議事範圍」是有規定的,可分為「報告事項」、「討論事項」、「建議事項」共3類: 報告事項勞資會議是宣導公司生產及管理政策的最好時機,可藉此增進員工對事業單位營運狀況及產品開發或行銷的認識,而勞方代表於聽取報告後,亦需將有關訊息傳達給所有勞工,使充分了解,俾利公司決策之推動及事業之發展。討論事項勞資會議之討論事項,則限於勞動條件之改善及福利事項性質或提高工作效率等勞資關係範圍,對雇主而言,此亦不失為鼓勵勞工及提昇生產力的一個良好機會,藉由提高工作效率的議題,與勞方代表達成共識,進而擴及於全體勞工,共同為企業之成長而努力。建議事項建議事項並無性質或範圍之限制,代表們可就工作環境、生產問題及工作場所之安全等,提出建議,例如工作規則之訂定及修正等事項,得列為議事範圍。 根據新北市勞工局的舉例,在「勞資會議」上可討論的內容包括: 實施2週、4週、8週變形工時制度: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第3項及第30條之1規定。 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延長工時調整: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但書規定。 輪班換班間距調整: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規定。 例假七休一調整: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第5項規定。 不過雇主要特別留意:不是只要召開「勞資會議」後就可以直接執行,以上述舉例而言,如果涉及變動個別勞工加班、改變上下班起迄時間、休息時間、休假日調整等勞動契約的變更,還是需要取得個別勞工同意。 延伸閱讀:「勞資會議」決議結果一定要執行嗎?是否可視為全體勞工同意 「勞資會議」代表之角色與責任 勞動部另外特別提醒:「勞資會議」召開時,每位代表不應該存有對抗與利益分配之想法,應本著協調合作之精神,共謀事業之發展。 對於各項提案,尤其不應該藉口僅為代表,須再徵詢、請示加以迴避,如此才不會錯失協調溝通、集思廣益之機會;會議召開後,對於達成共識之事項或決議之內容,更應竭盡所能說服其所代表之資方或勞工,積極配合、遵從或參與,如此方為負責盡職之態度。 因此建議勞資雙方在選擇「勞資代表」時,應該要選擇具有之代表性、經驗、能力及對勞資事務熱心與否等各項條件,事前予以審慎考量可以讓勞資會議運作更順暢。 延伸閱讀:勞資會議開了卻無效?企業踩5大雷恐挨罰、影響上市進程! 公司想申請上市(櫃),竟也跟「勞資會議」有關? 勞動部為強化企業落實召開勞資會議,自民國108年元旦起,要求要求申請上市(櫃)公司,應先提供召開勞資會議相關文件,經勞動部審查同意後,列為提供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提出上市(櫃)申請之必要文件。 如果公司屬於「初次申請上市(櫃)」的狀況,勞動部要求要先提供一年內(函送日期前 12 個月)至少4次之定期「勞資會議」相關記錄文件 延伸閱讀:公司想申請上市(櫃)?勞動部提醒:一年內至少4次定期召開「勞資會議」 「勞資會議」常見問答一次解! Q:如果公司人數在3人以下,還需要開「勞資會議」嗎?A:按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3人以下者,勞雇雙方為勞資會議當然代表,仍須依法召開勞資會議,只是勞資會議的召開及運作,可不受以下規定的規範:● 勞資代表須同數● 勞方須選舉產生● 勞方須受性別比限制● 勞方須受年齡限制● 勞方不得為主管身分● 10天前選舉公告● 任期為4年● 要送備查● 會議出席及決議門檻 Q:「勞資會議」代表若因職務變動、出缺或其他因素無法繼續擔任代表時,如何處理?A:資方代表得因職務變動或出缺隨時改派之。勞方代表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勞方候補代表依序遞補之。候補代表不足遞補時,得補選之。另勞資會議代表選出或派定後,事業單位應於15日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遞補、補選或改派時,亦同。 Q:所謂「30人」人數的計算,是否包括所有分公司的勞工人數?A: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的企業,如果實施彈性措施,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至於所謂「30人」人數的計算,是以同一雇主僱用的勞工人數計算,包括分公司的僱用人數在內。 Q:如果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公司會挨罰嗎?A:單純未召開勞資會議(且無相關違規事項),現行法令未訂定直接罰則。但若是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卻實施加班、變形工時,將違反勞基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Q:如果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公司會挨罰嗎?A:單純未召開勞資會議(且無相關違規事項),現行法令未訂定直接罰則。但若是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卻實施加班、變形工時,將違反勞基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資會議」的參考文件 ◆ 勞資會議說明手冊◆ 勞資會議參考格式◆ 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 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單線上備查系統◆ 國內初次申請上市(櫃)公司檢附勞資會議紀錄相關文件之作法說明 本文參考《勞動部》、《新北勞動雲》官方資訊,經整理改寫。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終極懶人包:職場霸凌新法7月上路,從制度、培訓到舉證,HR合規行動圖解 

 7 月 1 日,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正式上路。這不只是法規更新,而是企業管理流程、主管溝通方式與 HR 風險控管能力的一次全面檢驗。本文整理自 104 人資市集 5/19 新職安法講座(歡迎點擊報名)重點,協助 HR 與管理層快速掌握新法核心,並將法規要求轉化為可立即執行的行動清單。 文/人資市集 從裁罰風險、申訴調查、主管培訓到紀錄留存,一次掌握企業不能踩的合規紅線  本文重點速讀  新制重點不只在罰鍰提高,更在於申訴處理、調查程序、教育訓練與紀錄留存是否完整。  100 人以上企業需預先準備調查小組、申復審議小組與外部專家名冊,避免案件發生後才倉促找人。  HR 應以「制度流程、培訓落地、風險預警」三條線同步推進,把合規轉成可執行的內部工作流。  一、新法最大改變:從罰鍰風險到舉證責任  過去合規認知多停留在「有沒有申訴管道」與「有沒有處理個案」;新制上路後,主管機關會更重視企業是否已建立完整預防、受理、調查、處理與追蹤機制。  最容易讓企業低估的是「申訴人保護」與「不利處分風險」── 員工提出申訴後,若企業對其調職、考績、獎懲或契約終止作出不利處分,必須能舉證該處分與申訴行為無關。這代表紀錄必須在日常管理中就形成,包含主管指導、績效溝通、教育訓練、申訴受理、調查訪談與改善追蹤紀錄。  另一個重要配套是違法資訊可能對外公告 ── 一旦被裁罰,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違反法條與裁罰金額都可能影響雇主品牌。對重視人才招募與留任的企業,這已不只是法務問題,而是組織信任問題。  HR 提醒  不要只問「有沒有申訴信箱」,而要問「申訴進來後,誰受理、誰調查、誰決定、誰追蹤」。  不要只留存教育訓練簽到表,也要留存課程內容、測驗或完訓紀錄、主管補訓紀錄。  不要等到主管機關來查才補文件,紀錄必須在事件發生當下就形成。  二、100 人以上企業:調查組織不完整,程序風險會被放大  圖|企業規模合規檢核矩陣 ── 不同人數規模需具備的合規動作 從上圖可以清楚看到,10 人、30 人、100 人是三個關鍵門檻。對 100 人以上企業而言,挑戰最大:調查小組依法需納入外部專業人士,且外部成員比例(不得少於 1/2)、委員資格、出席情形與利益迴避,都會影響調查程序的有效性。  若企業未事先建立外部專家名冊,案件發生後光是找人、確認利益迴避與安排會議,就可能影響法定處理期限。此外,申復審議小組不能與原調查小組重疊;所有委員需注意性別比例不得過低,內部委員則需完成必要教育訓練 ── 這些都是新制上路前就應完成的基本工程。  企業應準備項目  企業應準備項目 目的 未完成的風險 申訴處理單位 負責受理、初步審查、通知與流程控管 案件進來後無人負責,容易延誤時程或處理不一致 調查小組 負責事實調查、訪談、證據整理與調查報告 調查程序被質疑不公正,可能造成重查或裁罰風險 申復審議小組 處理當事人不服調查結果後的申復程序 原調查人員若重複參與,容易被質疑球員兼裁判 外部專家名冊 快速找到具法律、職安、人資、心理或勞資爭議經驗的外部委員 案件發生後臨時找人,可能影響期限與程序品質 利益迴避機制 避免與當事人有上下屬、親屬、利害關係者參與調查 調查結果被質疑偏頗,降低程序可信度  三、一旦申訴,企業要走完一條長責任鏈  從上圖可見,5 個關鍵節點環環相扣,若把內部申訴、調查、申復與外部申訴都納入,實務上可能形成一條接近 300 天的長流程。對 HR 而言,最可怕的不是案件複雜,而是前面任一程序沒做好就會被推翻 ── 例如未在期限內成立調查小組、未讓當事人陳述、未保存訪談紀錄、未說明不受理理由,或調查委員有利益衝突,主管機關介入後都可能認定程序重大瑕疵,被要求重新調查。  三個行動原則 不拖:接到申訴後立即啟動程序,時程符合法規規定。  不偏:調查過程保持客觀與公正,不預設立場。  不漏:所有紀錄完整留存,一旦主管機關介入稽查,每一個環節都能拿出資料。  各程序節點 HR 行動對照  流程節點 HR 要做什麼 應留下的紀錄 申訴受理 確認申訴內容、身分資訊、是否屬職場霸凌或不法侵害範圍 申訴表、收件時間、初步判斷紀錄 是否受理 依法判斷是否受理;若不受理,需說明理由與救濟方式 不受理通知、理由說明、送達紀錄 成立調查小組 確認委員資格、外部專家、性別比例與利益迴避 委員名冊、迴避聲明、會議通知 調查與訪談 訪談申訴人、被申訴人、相關證人,蒐集證據 訪談紀錄、證據清單、會議紀錄 調查結果 作成成立或不成立判斷,並提出處理建議 調查報告、審議紀錄、決議文件 結果通知與追蹤 書面通知當事人,提供救濟方式,追蹤改善措施 通知書、送達紀錄、改善追蹤表  四、培訓是合規核心,不是選配  很多企業以為建立申訴管道就完成合規,但新制要求企業必須具備預防、辨識與處理能力,教育訓練是最基礎的合規證據。培訓對象需涵蓋全體員工與各級主管 ── 其中主管培訓尤其重要,多數職場霸凌爭議來自主管在績效要求、工作分派、公開溝通與情緒管理上的失控,若主管不知道哪些語言、行為與管理方式可能踩線,就算企業制度完整,仍可能因個別主管行為造成風險。  紀錄留存同樣關鍵 ── 企業應保存課程教材、出席紀錄、完訓名單、測驗紀錄與補訓紀錄。僅憑紙本簽到或口頭宣導,稽查時無法快速提出完整資料,仍可能被認定合規不足。  讓104人資市集企業訂閱制,一站式幫你搞定合規培訓 >> 培訓對象 必講內容 目的 全體員工 職場霸凌定義、常見樣態、申訴管道、申訴人保護 讓員工知道如何求助,也知道哪些行為不能做 各級主管 合理管理界線、績效面談語言、公開指責風險、報復禁止 降低主管因管理失當引發申訴的機率 HR/法務/職安窗口 申訴流程、調查 SOP、訪談技巧、證據保存、外部專家協作 確保案件發生時能依法啟動並完整留痕 高階管理層 企業責任、品牌風險、組織文化、重大案件決策原則 讓合規不只是 HR 任務,而是管理層治理責任  五、HR 立即行動清單:制度、訓練、風險預警  合規工作分三條線:制度、訓練、風險預警 ── 三者必須同步推進。我們依企業規模整理出兩份清單對照,百人以上需要更完整的避險能力,百人以下則可以聚焦核心動作。  百人以上企業 ── 補齊三大避險能力  圖|百人以上企業:STEP 1 制度留痕 / STEP 2 訓練留證 / STEP 3 風險預警  免費領取:制度留痕、訓練留證、風險預警落地解方&FAQ 百人以下企業 ── 聚焦核心動作  圖|百人以下企業:精簡版三步驟  優先順序與時程建議  行動項目 優先順序 建議完成時間 負責單位 盤點現有申訴管道與工作規則 高 立即 HR/法務 建立職場霸凌申訴處理 SOP 高 2 週內 HR/法務/職安 建立外部專家名冊 高 2 至 4 週內 HR/法務 安排全員教育訓練 高 1 個月內 HR/訓練單位 安排主管專項訓練 高 1 個月內 HR/高階主管 導入紀錄留存與稽核機制 中高 1 至 2 個月內 HR/IT 建立風險預警指標 中 2 至 3 個月內 HR/管理層  六、什麼是霸凌紅線?法院判斷給主管的明確答案  新法讓很多主管擔心「以後什麼都不能講」。但從法院判斷與實務經驗來看,職場霸凌的核心標準很清楚:是否侵害名譽、是否損害人格尊嚴、是否逾越合理管理界線。主管仍可要求工作品質、進行績效面談、分派工作 ── 問題不在管理,而在管理方式是否變成人身攻擊、公開羞辱、長期孤立或不合理對待。  圖|法院實際判決過的高風險行為 ── 言語霸凌、人格貶抑、名譽侵害、孤立、剝奪職務  上圖整理了 5 類已被法院認定構成職場霸凌的具體言行。值得注意的是,持續性與反覆性是判斷風險的重要因素 ── 單次衝突不必然構成霸凌,但若一再發生、對象集中、語言貶抑,且企業未介入處理,風險就會快速升高。 主管溝通的安全做法 vs 高風險紅線(摘要)  主管行為 通常較安全的做法 高風險紅線 績效要求 針對具體工作成果、期限與改善標準溝通 用羞辱性字眼否定員工人格或能力 工作分派 依職務內容、能力與業務需要合理分配 刻意給予不合理工作量或無意義任務作為懲罰 公開會議 討論問題、流程與改善方案 在眾人面前反覆點名羞辱特定員工  主管溝通前的三個自我檢查  我是在討論事情,還是在貶低這個人?  這是偶發提醒,還是已經反覆針對同一個人?  這段話如果被完整記錄下來,是否仍能被解釋為合理管理?  結語:現在開始準備,合規不煩惱  新制上路後,真正的合規關鍵是:制度能不能啟動、調查能不能站得住腳、主管是否理解管理紅線、所有過程是否留下完整紀錄。對 HR 而言,現在最重要的不是等案件發生後再補救,而是提前完成三件事:盤點制度缺口、安排教育訓練、建立外部專家與調查 SOP。  合規的目的不只是避免裁罰,而是讓企業建立一套讓員工敢發聲、主管懂界線、組織能自我修復的健康職場機制。當企業能把這套流程做好,職場霸凌防治就不只是法規要求,而會成為組織信任與管理成熟度的基礎。  想要一站式完成全公司整年度的法遵培訓歡迎申請課程免費試閱,並選擇「104人資市集 | 企業訂閱制方案」,課程每人最低33元起/堂,每年全公司最低$10,000起。亦可團購或授權課程,歡迎點擊下方專人諮詢。  免費試閱 了解方案 專人諮詢 領取訂閱制完整課表 >> 參考資料  勞動部,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總說明。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公告資料。  法源法律網,勞動部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相關整理。  使用提醒  本文為講座內容與公開資料整理,適合用於內部溝通與 HR 合規提醒。  若需作為正式法遵文件、工作規則或申訴辦法,建議再由法務、律師或勞資顧問確認條文與企業適用情境。  本文件為講座內容整理與實務行動建議,實際適用仍應依主管機關公告與專業法律意見為準。  提升員工帶動企業的成長!最划算的 AI 教育訓練方案首選>> 超過7000+的HR都報名過的104人資學程!求職成效提升至4.5倍!>>   成為人資市集Line好友獲得最新課程優惠及免費講座資訊>> 訂閱人資市集電子報獲得專家工作分享及產業新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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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會議」修正規定、聚焦6重點:應建立明確開會機制、勞資雙方代表應親自出席

勞動部針對「勞資會議」修正發布「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其中聚焦「6大重點」:要求事業單位單獨召開門檻、固定開會週期、勞資代表親自出席與主席宣告程序、事業單位人數大量增加時由地方政府適時協助擴增代表、提案保護與深化協商,以及事業單位自行辦理勞方代表選舉之選務等事項,確保「勞資會議」能順利推動。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勞資會議」修正規定、聚焦6大重點重點一:健全選務運作及勞資代表機制重點二:事業場所應單獨召開門檻重點三:定期規律召開勞資會議重點四:明定勞資會議成會要求重點五:新增提案保護規定重點六:新增強化提案與議事機制「勞資會議」常見問答一次解!「勞資會議」的參考文件 有關事業單位依法應召開「勞資會議」,勞動部宣佈修正注意事項,其中包括6項主要重點,包括:明定勞資會議雙方代表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委託代理,若人數未過半就應改期舉行。 延伸閱讀:什麼是「勞資會議」?可以決定公司營運方向嗎?一文帶你看懂 「勞資會議」修正規定、聚焦6大重點 修正重點細節說明健權選務運作及勞資代表機制應在工作時間內辦理勞方代表選舉選務、勞工人數參加應調整勞資代表人數等事業場所應單獨召開門檻事業場所內勞工人數達30人以上者,應單獨召開勞資會議定期規律召開勞資會議事業單位可自訂低於三個月的固定週期,定在週期內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明定勞資會議成會要求例如勞資雙方代表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委託代理,開會前需確認雙方出席人數是否過半新增提案保護規定已提出的提案未經提案人同意,不得透過協調或其他非正式方式逕行排除新增強化提案與議事機制鼓勵雙方提出具體議題,如工作環境改善、組織運作效能 勞動部修正發布「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以下簡稱注意事項),就事業場所(分支機構)單獨召開門檻、固定開會週期、勞資代表親自出席與主席宣告程序、事業單位人數大量增加時由地方政府適時協助擴增代表、提案保護與深化協商,以及事業單位自行辦理勞方代表選舉之選務等事項進行修訂,以利事業單位有所依循,落實勞資會議運作機制,確保基層勞工意見得以充分表達。 勞動部【勞資會議】專區 勞動部表示,注意事項於民國108年訂定,提供勞資雙方於選舉勞方代表及召開會議等實務運作重要參考依據,該部持續蒐集勞資雙方對勞資會議常見實務問題,徵詢各地方政府的意見後,完成修訂注意事項,修正重點如下: 重點一:健全選務運作及勞資代表機制 包括應在工作時間內辦理勞方代表選舉選務;以及因應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增加,主管機關得促請事業單位調整勞資代表人數;視訊會議中出席人員應使用與勞資會議備查名冊相同之姓名等。 重點二:事業場所應單獨召開門檻 事業場所(分支機構,如分店、工廠)內之勞工人數達 30 人以上者,應自行單獨召開勞資會議,不得與事業單位(如總公司)或其他事業場所合併辦理。 重點三:定期規律召開勞資會議 召開勞資會議應具備「規律性」與「時間可預期性」,事業單位可自行訂定「每3個月(或低於3個月)」為固定週期;週期一經確立,即必須在該特定週期內至少召開1次以上之會議。 重點四:明定勞資會議成會要求 勞資雙方代表應親自出席會議,不得委託代理,並於開會前主席必需確認各方代表出席人數是否已達各過半數,始得宣布開會;如未達出席門檻,則應另訂開會日期,以確保決議有效性。 重點五:新增提案保護規定 已提出之提案在未經提案人同意,不得透過協調或其他非正式方式逕行排除,以維護提案人權益。 重點六:新增強化提案與議事機制 考量各事業場所經營型態與環境差異,新增強化提案與議事機制,鼓勵雙方提出具體議題(工作環境改善、組織運作效能等),以落實充分溝通。 勞動部最後提醒,事業單位不論規模大小,都應該依法舉辦及定期召開勞資會議,讓勞資雙方可以藉由定期對話溝通,促進組織內的生產運作、改善工作流程及增進勞工福祉,且勞動部已將勞資會議召開情形納入事業單位申請股票初次上市(櫃)、聘僱外籍移工的審查項目之一,事業單位均應依照勞資會議相關規定及本注意事項來舉辦勞資會議。 事業單位如有疑義,則可就近洽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動行政主管機關提供協助。關於本次修正後的注意事項,勞動部已函請各地方政府知轄內事業單位,也同時張貼在「勞動部全球資訊網/勞資會議」專區供查閱下載。 「勞資會議」常見問答一次解! Q:如果公司人數在3人以下,還需要開「勞資會議」嗎?A:按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3人以下者,勞雇雙方為勞資會議當然代表,仍須依法召開勞資會議,只是勞資會議的召開及運作,可不受以下規定的規範:● 勞資代表須同數● 勞方須選舉產生● 勞方須受性別比限制● 勞方須受年齡限制● 勞方不得為主管身分● 10天前選舉公告● 任期為4年● 要送備查● 會議出席及決議門檻 Q:「勞資會議」代表若因職務變動、出缺或其他因素無法繼續擔任代表時,如何處理?A:資方代表得因職務變動或出缺隨時改派之。勞方代表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勞方候補代表依序遞補之。候補代表不足遞補時,得補選之。另勞資會議代表選出或派定後,事業單位應於15日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遞補、補選或改派時,亦同。 Q:所謂「30人」人數的計算,是否包括所有分公司的勞工人數?A: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的企業,如果實施彈性措施,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至於所謂「30人」人數的計算,是以同一雇主僱用的勞工人數計算,包括分公司的僱用人數在內。 Q:如果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公司會挨罰嗎?A:單純未召開勞資會議(且無相關違規事項),現行法令未訂定直接罰則。但若是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卻實施加班、變形工時,將違反勞基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Q:如果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公司會挨罰嗎?A:單純未召開勞資會議(且無相關違規事項),現行法令未訂定直接罰則。但若是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卻實施加班、變形工時,將違反勞基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資會議」的參考文件 ◆ 勞資會議說明手冊◆ 勞資會議參考格式◆ 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 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單線上備查系統◆ 國內初次申請上市(櫃)公司檢附勞資會議紀錄相關文件之作法說明 本文參考《勞動部》、《新北勞動雲》官方資訊,經整理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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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抗高溫調適對策聯盟」祭6大措施,助企業民眾抗極端酷暑!

極端高溫已不再是偶發事件,而是全球氣候變遷下的「新常態」。今年夏天,環境部成立「抗高溫調適對策聯盟」,首度集結跨部會、跨產業與民間團體,從制度建構到企業指引,以「二制度、二方法、二拓展」打造一張全國性的高溫應對網絡,為職場安全與永續發展提供解方。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二制度:建立高溫應變機制、啟動實際演練建立高溫應變啟動機制抗高溫調適對策演練​▍二方法:建置Cool Map、研擬企業指引建置高溫防護地圖Cool Map研擬企業抗高溫行動指引​▍二拓展:能源貧窮分析與教育推廣雙軌並進大數據分析應對能源貧窮北中南抗高溫對策展 ​▍二制度:建立高溫應變機制、啟動實際演練 建立高溫應變啟動機制 環境部攜手氣象署、勞動部、衛福部,建構高溫應變啟動機制。 氣象署│因應氣溫變化提供「高溫預報」。 衛福部│整合氣溫、濕度、太陽輻射、風速等數據,發布「健康氣象預警資訊」。 勞動部│根據氣溫、濕度變化標準制定「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共通性指標(預警啟動應變機制)分年針對各領域及脆弱群體建立高溫預警指標逐步建議保護脆弱群體因應高溫調適機制 抗高溫調適對策演練 依據氣象署資訊,以橙燈及紅燈作為高溫預警標準,相關單位會啟動對策演練與應變作業,包含: 健康通報 路面灑水 調配農牧用水 勞工防護措施 高風險族群照護 大型戶外活動調整 交通設施防熱安全檢測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試辦演練及啟動條件,進行「雙北合作先行」規劃建立標準作業程序,同時試行應變啟動機制逐步落實並規劃更全面的高溫調適對策,擴大至全國各地 ​ ▍二方法:建置Cool Map、研擬企業指引 建置高溫防護地圖Cool Map 環境部規劃推動「Cool Map」,整合戶外涼蔭、公園涼亭、森林步道與可避暑的室內公共空間(如賣場、圖書館),讓民眾與勞工能快速找到避暑地點。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臺北市、臺南市都市熱島地區優先示範研議設置規範,協助六都建置逐步落實全國推動 研擬企業抗高溫行動指引 透過提供企業管理場域對策、促進跨企業合作,以及推動公部門與企業協作,協助企業強化因應高溫的能力,並兼顧員工健康與營運韌性,領域涵蓋實體/線上通路、冷氣空調、運輸、保險、營建、防護產業與寵物友善等。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辦理工作坊,邀請各界參與,廣徵意見研擬企業抗高溫行動指引規範並試行(依企業需求)逐步擴大訂定,協助企業永續經營 ​▍二拓展:能源貧窮分析與教育推廣雙軌並進 大數據分析應對能源貧窮 為降低極端高溫對弱勢族群的衝擊,特別是獨居老人,環境部推動「以數據為基礎」的能源協助政策,結合跨部會資料,預警與輔導同步進行。 透過下列4大資料來源辨識高風險族群,提供用電輔導與節能建議、減輕能源支出負擔,並結合Cool Map指引,將其導引至避暑地點: 內政部老年人口清冊 衛福部獨居老人清冊 台電公司用電數據 環境部與氣象署的溫度監測資料 推動時間表 2025年2026年未來結合跨部會數據資料,臺南市合作示範辨識能源貧窮弱勢並協助整合中央與地方資源逐步擴大照護逐步落實全國推動 北中南抗高溫對策展 在北中南各區舉辦「抗高溫對策展」,結合都市熱島議題、產業轉型與環境教育,強化民眾對極端氣候的認識與因應能力。 極端氣候時代,企業與政府都無法置身事外。從高溫預警到災前演練,從企業行動到弱勢照護,政府率先踏出高溫調適的第一步,未來企業若能積極響應、落實指引,不僅能保護勞工健康,更能在風險中站穩腳步、邁向永續。 (文圖來源:環境部官網、粉絲專頁) 延伸閱讀: 高溫來襲!北市啟動熱危害勞檢 最重罰30萬元 夏日高溫熱炸!職安署提醒:雇主應預防戶外勞工熱危害,將擴大夏季防災勞檢|職場新訊 酷暑體感高溫39度!遇到「熱中暑」怎麼辦?降溫最重要,4招教你如何預防
【104職場力】・職業安全衛生

拆解法律人的四大職涯。律師、法務、法官、公職,誰才是CP值王?

法律系畢業,只能苦讀考律師或法官嗎?這一集,一次了解四種法律工作,還包含企業法務和公務員。「開業律師」,要有業務能力並經營個人品牌,才接得到案源;進入律師事務所擔任「受僱律師」,年資3年、一年經手30~40案,年薪輕鬆破百萬、甚至更高,還能公開接案、和事務所分潤,但跑法院、寫狀子,太同理當事人卻可能換來滿滿負能量;「企業法務」攻防依舊,領固定薪水,但能參與企業成長或進入決策核心;國家考試共同科目多和法律相關,當「公務員」,也能以法律專業,為國家建構體制。 【本集來賓】104法務室法務經理楊宗展 Frank,政大法律系畢業,具備律師資格,任職法務相關工作10年,曾任職英智國際法律律師事務所。 【本集重點】02:45 法律人的職涯如何選擇?04:16 主持律師如何建立人際網絡?09:50 受雇律師年薪,3-5年,有機會百萬年薪以上。15:08 為何離開律所,選擇民間企業法務部門?21:51 職涯另一選擇當公務員,如考法官、檢察官…等24:40 成功主持律師善於經營人際網絡。受雇老師專注執行專案。29:20 想從事法務工作,律師執照必要嗎?33:12 法律工作如何走得久? ▍開箱不同職務,你還可以聽EP469 想進高薪科技業!選對賽道、表對心意。勇闖國際大廠!菜鳥強調好訓練,老鳥專攻好上手  EP571 設計烘豆APP,咖啡小白變身杯測師。以探索問題為樂!以用戶體驗為成就  EP544 便利超商區顧問3年,年薪逾百萬。儲備幹部練就5大基本功,「自由球員制度」多元輪調 
【104職場力】・職涯規劃

「外送專法」7/21正式上路!四部會配套法規、兩大外送平台新制度同步公開

為落實外送專法制度,「外送專法」採跨部會共同推動模式,由勞動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衛福部依職掌分工訂定相關配套規範。勞動部已於官網建置「外送員權益保障專區」匯整相關資訊,兩大外送平台業者也同步公開新制度。《104職場力》為您整理與「外送專法」相關的政府、民間完整資訊。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外送專法」的4大部會配合法規新上線!勞動部:「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施行細則」經濟部:「外送合作契約範本」交通部:「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衛福部:「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最新資料這邊看!勞動部官網:「外送員權益保障專區」因應「外送專法」上路,兩大外送平台公布配套措施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一般常被稱為「外送專法」)將於民國115年(2026年)的7月21日零時正式施行。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說明:為落實外送專法制度,勞動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歷經近半年密切合作,依法律授權完成《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經濟補償辦法》、《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外送平臺業者對外送員應提供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時數、內容、師資等有關事項》、《外送合作契約範本》及《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等配套法規,並將自7月21日起與外送專法同步施行,共同打造更安全、透明、公平的外送產業環境。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動部說明:國內近年外送產業快速發展,已經成為國民生活不可或缺的一環,過往外送平臺掌握派單機制、數位技術及大數據資料,在外送服務市場具有較高的主導權力;相較之下,外送員須自行負擔車輛購置、油耗、維修保養、執行外送服務的運輸安全等成本,且因資訊掌握有限、議約能力較弱,在整體外送體系中處於相對弱勢地位。因此,透過近年各界持續倡議外送產業的法制化,以平衡外送員、合作商家、消費者及平臺業者的權利關係,漸獲致立法院朝野各黨團重視,進而達成共識,並加速推動專法排案及審查,於今年(民國115年)1月6日完成三讀。 外送專法以四方關係衡平為核心,並採跨部會共同推動模式,由勞動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衛生福利部依職掌分工訂定相關配套規範,共同建構兼顧外送員、合作商家、消費者及平臺業者權益的完整法制架構,促進外送產業健全發展。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 「外送專法」的4大部會配合法規新上線! 配合「外送專法」的心規上市,包括勞動部、經濟部、交通部及衛福部等四大部會的配套規範同步上線: 勞動部:「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施行細則」 在外送員權益保障方面,勞動部訂定《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經濟補償辦法》、《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第十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之保險範圍及最低保險金額》及《外送平臺業者對外送員應提供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時數、內容、師資等有關事項》,明確外送員報酬計算方式、停權或終止契約事由之合理性及救濟程序、派單資訊的透明度、強化外送工作期間商業保險保障、新增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可向平臺業者申請支付、完善保險規範、職業安全教育訓練等事項執行細節,確保外送員的勞動權益能真正落實。 經濟部:「外送合作契約範本」 在合作商家權益保障方面,經濟部訂定「外送合作契約範本」,強化平台與合作商家間交易公平性,若涉及抽成比例、收費項目、付款條件等重大事項,應經雙方合意後始得調整,並建立爭議處理機制,提升契約透明度。 交通部:「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 在消費者保障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交通部今預告「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草案,內容強化會員服務、訂單取消退款、交易資訊揭露及平台履約責任等規範,同時要求平台業者辦理外送員交通安全教育訓練,並針對重大交通違規情形建立安全講習及管理機制,避免派單及系統通知方式增加交通風險。 衛福部:「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 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衛福部訂定「外送員之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實施辦法」,要求平台業者辦理外送員食品衛生安全教育訓練,強化餐點取送、運送過程及外送箱衛生管理,降低配送過程食品汙染風險,維護消費者食品安全。 最新資料這邊看!勞動部官網:「外送員權益保障專區」 勞動部表示,已於勞動部官網建置「外送員權益保障專區」,彙整法令、子法、常見問答及宣導資料,以利各界了解外送專法相關資訊,另於外送專法正式施行後,除持續宣導外,同時建立常態性溝通機制,不定期邀集外送平臺業者、外送工會及相關機關召開會議,就制度執行所衍生之實務疑義、爭議態樣及窒礙問題交換意見,共同研議妥適處理原則,確保制度順利上路。 因應「外送專法」上路,兩大外送平台公布配套措施 根據媒體報導,因應《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上路,國內主要的兩大外送平台也陸續公布配套措施。 Uber Eats已於上週率先宣布四大核心措施,涵蓋基本報酬、行程體驗、保險保障及帳號權限等制度,將隨專法同步於21日正式上路;foodpanda則於官網公布新版報酬制度,會直接於7/20日起正式實施新版機制。 Uber Eats未來將採「雙重保障」機制,除每趟外送基本報酬不得低於《外送專法》規定的45元外,平台也將以2週為基準,主動核對外送夥伴於各訂單外送服務期間所賺取的基本報酬,若換算後未達《外送專法》規定、以最低工資1.25倍計算的法定最低保障金額,將自動補足差額。 foodpanda則是公告:外送夥伴每筆收入將由「單件費用」與「額外獎勵」兩部分組成。除符合專法規定,每筆訂單基本費用最低45元起,在單件費用方面,配送費將以配送時間作為計算依據,並以「分鐘」計算,未滿30秒不計、超過30秒則進位至1分鐘。若依配送時間計算未達法定最低報酬,例如配送時間較短(11分鐘以下)的訂單,將依《外送專法》補足至每筆45元起,且未來將隨基本工資調整同步提高。 勞動部最後在新聞稿中說明,外送專法確實就當前外送服務整體模式有極為重要改變,正式施行後,請外送平臺業者、外送員、合作商家、消費者與政府共同努力,落實法制相關規定。勞動部呼籲外送平臺業者應確實遵循外送專法及相關子法規範,建立完善內部管理及法遵機制,共同打造更安全、公平、透明且永續的外送服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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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法新制上路】職場霸凌防治等3大修法重點盤點|專區指引資源下載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7月1日正式施行,修法首次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更同步強化源頭安全設計與承攬管理責任。勞動部同步釋出指引、Q&A與教育訓練資源,本文整理職安法新制3大修法重點,以及「職安法修法專區」及「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相關資源。 文/《104職場力》整理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職安法新制修法重點一、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保障勞工心理健康二、強化源頭防災,建置主動安全管理機制三、加強承攬管理,提升高風險作業安全職安法修法專區相關資源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相關資源104人力銀行發布企業職場霸凌指引 《職業安全衛生法》(簡稱職安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於7月1日起正式全面施行。勞動部指出,這是職安法自2013年修正以來最大幅度之制度革新,除首次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外,更同步強化工程源頭安全設計、企業自主安全管理及承攬管理制度,象徵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正式由「事後處理」邁向「源頭預防」。 勞動部表示,過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多偏重於事故發生後之監督檢查及裁罰,本次修法將安全思維全面前移,要求企業從規劃設計、風險評估到日常管理,主動辨識危害、落實預防措施,建立以風險管理為核心之安全文化。 為協助企業順利接軌新制度,勞動部同步完成11部配套子法、指引、Q&A、教育訓練教材及數位學習資源,提供企業及勞工遵循運用。 職安法新制修法重點 此次修法主要重點如下,並納於各相關子法: 一、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保障勞工心理健康 為保障勞工之心理健康與人格尊嚴,此次修法依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特別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明定雇主防治義務:事業單位必須建立明確之職場霸凌預防、申訴、調查及處理機制。 增設外部申訴管道:若霸凌事件之行為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受害者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由公權力介入調查,提升調查程序的公正性與公信力,完善勞工權益保障。 圖片來源/勞動部 延伸閱讀:終極懶人包:職場霸凌新法7月上路,從制度、培訓到舉證,HR合規行動圖解主管下班傳LINE就算職場霸凌?勞動部揭「判斷標準」、不必然違規 二、強化源頭防災,建置主動安全管理機制 修法著重於在事故發生前即建立防護網,透過《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將安全思維前置: 設計階段納入安全考量:要求工程或機械設備在「規劃設計階段」,就必須進行風險評估,將製程與施工安全納入設計圖說,從根本消除潛在危害。 日常營運應落實風險管理:強化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要求企業將主動風險鑑別與控制融入日常營運。 圖片來源/勞動部 三、加強承攬管理,提升高風險作業安全 針對高風險營造工程或多級承攬之作業環境,此次修法進一步強化原事業單位(營造廠)的統合管理責任及各級承攬人之安全管理義務: 落實承攬管理責任:原事業單位不得以發(轉)包為由卸責,必須落實事前告知、巡視、協調及指揮等統合管理作為。 提升多級承攬安全性:明定各級承攬人之間的橫向聯繫與安全防護責任,避免因管理斷層或責任不清導致職災發生。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動部提醒,各事業單位應儘速檢視並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相關法令規定;如有法令諮詢或輔導需求,可向各地勞動檢查機構或勞工主管機關洽詢。相關法規、Q&A及數位學習資源,已公布於職安署官網「職安法修法專區」及「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歡迎企業及勞工多加利用。 職安法修法專區相關資源 新修職業安全衛生法專區新修職安法常見問答▶ 點擊前往▶ 點我下載 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相關資源 勞動部職安署官網設有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提供相關資訊,歡迎參考利用: 防治職場霸凌新法及配套措施簡報防治職場霸凌QA一次看▶ 點我下載▶ 點我下載職場霸凌常見問答-事業單位篇職場霸凌常見問答-勞工篇▶ 點擊下載▶ 點擊下載 104人力銀行發布企業職場霸凌指引 104人力銀行也製作發布企業職場霸凌指引,提醒企業注意即使部分行為未必立即構成職場霸凌,但仍可能成為高風險管理行為,建議企業應透過人資部門及內部教育訓練,整理常見爭議案例並提醒主管避免類似行為,降低未來申訴風險。 104 職場霸凌防治新法 企業實務指引 ※ 104人資學院特別製作《職場霸凌防治新法 企業實務指引》,完成問卷即可下載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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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申請、用途、展期指南│自然人憑證是什麼?有哪些功能技術?

報稅所需的自然人憑證是什麼?使用何種技術功能確保資訊安全?自然人憑證用途多達數十種,該如何申辦?《104職場力》統整自然人憑證申請流程、費用等資訊,並提供常見問題解法,幫助大家安心享受便捷的數位生活。 文/《104職場力》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自然人憑證是什麼?使用何種安全技術?有哪些具體用途?自然人憑證功能與安全技術邏輯32項自然人憑證用途!如何申請自然人憑證?可以線上申請或找家人代辦嗎?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格與限制自然人憑證申請費用與作業天數自然人憑證申請流程、地點自然人憑證效期多久?過期怎麼辦?自然人憑證展期辦理方式:臨櫃、線上、APP都可以!關於自然人憑證的常見問題Q. 自然人憑證鎖卡或忘記密碼怎麼辦?Q. 哪些狀況會導致自然人憑證廢止?可以自行廢止嗎?Q. 如何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 自然人憑證是什麼?使用何種安全技術?有哪些具體用途? 自然人憑證是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簽發的「數位身分證明工具」,利用非對稱加密技術確保網路上的身分與資料安全。該憑證中包含「公開金鑰(Public Key)」和「私密金鑰(Private Key)」,這些金鑰儲存在實體IC卡或行動裝置的安全區中。即使資料遭到有心人士攔截,他們也難以破解其中內容,進而保障了數位簽章和身分識別的使用安全性。 自然人憑證功能與安全技術邏輯 ◆ 身分識別 利用非對稱加密技術確認網路使用者的身分。 需要提供個人身分證明文件以註冊,並製作公私鑰用於身分驗證。 在使用者註冊自然人憑證時,會需要提供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資訊,這些個人資料將會用來產生公鑰和私鑰。利用公私鑰非對稱加密技術的應用與交互驗證,使相關應用服務能夠進行有效的身分確認。 ◆ 簽章 可在電子文檔上進行簽名,保障文件的完整性及不可否認性。 驗證時使用公鑰,簽名時使用私鑰,以確保安全性並提高簽署流程的效率。 在使用自然人憑證驗證簽章時,需要使用公鑰;而在生成簽章時則需使用私鑰。簽章文件運用雜湊演算法,將輸入的訊息轉換為固定長度的唯一性摘要,以確保簽名的安全性。文件發送後,接收者能利用簽署者的公鑰來驗證簽名的有效性。自然人憑證簽章功能不僅提升了文件的安全性、完整性及不可否認性,還能提高簽署效率,減少繁瑣的手工流程。 ◆ 加解密 透過非對稱加密原理來保護資料的機密性。 私鑰儲存安全,不可提取;加密使用公鑰,解密使用私鑰,確保資訊安全。 在自然人憑證的非對稱加密原理中,私鑰被安全地儲存於實體IC卡或行動裝置的安全區域,無法被提取;當進行加密運算時,應使用公鑰,而解密時則使用私鑰,這一設計確保了資料在傳輸過程中的安全性。 有這些技術協助,政府機構能有效排除過往「身分確認困難(擔心他人偽造)」及「資料傳輸安全風險(擔心駭客入侵、竊取未加密數據)」等資安問題,提供民眾更安心、便利的線上服務。 32項自然人憑證用途! 自然人憑證服務項目自然人憑證用途說明服務機構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使用身分驗證及線上同意,即可在平台獲取政府機關保存的個人資料,並能即時將這些資料提供給政府機關或可信企業。數位發展部我的E政府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或查詢眾多政府服務項目。數位發展部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辦線上地政案件及地政電子謄本。內政部地政司戶政網路申辦服務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辦現戶戶籍電子謄本,現戶全戶戶籍電子謄本、現戶部分戶籍電子謄本及驗證服務、身分證掛失及撤銷掛失服務。內政部戶政司有戶籍國民以自然人憑證查詢有無被限制出國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上網查詢自己有無被限制出國。內政部移民署線上申辦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入出國日期證明。內政部移民署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建築物公共安全定期檢查申報、查驗安檢人員身分、取得檢查登記碼、執行檢查項目,以及查詢申請案件備查結果、安檢人員基本資料更正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新違章建築立即處理資訊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檢舉通報、查詢民國 100年起施工中或新完工之違章建築案件以及未核准之樹立及招牌廣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土測繪圖資e商城民眾可加入會員使用自然人憑證辦理圖資申購,以達檢索、瀏覽、申購便捷快速服務之目標,進而充分發揮國土測繪資料整合流通供應之效益。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線上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網路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查詢線上查詢申請進度。內政部警政署健康存摺─下載個人就醫資訊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健康存摺系統」即可取得最近1年的健保就醫資料,也可以查詢或下載個人的健保卡狀況及領卡紀錄、保險費計費及繳納明細等資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辦理「查詢個人未繳保險費與列印繳款單」、「查詢、列印個人及眷屬投、退保資料及保險費繳納證明」、「申請健保卡」等業務,以及到「健康存摺」專區申請與下載個人就醫資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使用自然人憑證填寫相關資料後即完成食品業者登錄字號新申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可查詢綜合所得稅稅籍、財產、欠稅等相關稅務資料。財政部個人綜所稅結算申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可進行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線上應用服務。財政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可進行註冊歸戶、查詢及捐贈發票、中獎通知等服務。財政部關港貿單一窗口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報關作業。財政部關務署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可查詢勞農保被保險人保險給付資料、投保年資及勞退個人專戶資料等。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交通部監理服務網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汽車車籍、機車車籍、汽車駕駛人、機車駕駛人資料等。交通部車輛號牌網路競標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加入電子公路監理網站會員,於標售時段在家上網參與競標車輛號牌。交通部公路總局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國家考試網路報名、報名書表下載、繳款單列印及報名狀態查詢等。考選部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服務網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證書補發、證書補發加改註、英文證明書,並進行線上申辦作業繳費及進度查詢。考試院民事訴訟電子起訴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註冊取得遞狀帳號、密碼,3分鐘就可達成起訴效果,進行起訴及傳送書狀。司法院臺北巿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做單一登錄系統,以辦理各項線上申辦服務系統。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辦理各項線上申辦服務系統。新北市政府桃園網路e指通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辦理線上商業停、歇業登記、商業負責人變更或轉讓登記。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民眾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辦理平台各項線上申辦服務。臺中市政府中華郵政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辦理通訊地址變更。中華郵政投資人個人資料查詢系統民眾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查詢個人資料。臺灣證券交易所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東e票通」股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行使股東會表決權。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個人線上查閱信用報告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查閱個人信用報告、取得信用報告電子檔。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廢機動車輛報廢回收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上網查詢廢機動車輛回收相關資訊、提供廢機動車輛回收證明列印功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圖表資訊來源: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如何申請自然人憑證?可以線上申請或找家人代辦嗎? 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格與限制 只要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於本國國民(即為自然人),且未受監護宣告者即可申辦自然人憑證。 但請特別注意!申請自然人憑證目前沒有開放網路申辦,且必須由本人親自臨櫃辦理,就算人在國外願意授權也不能請人代為辦理喔! 自然人憑證申請費用與作業天數 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為新臺幣250元。因為是臨櫃辦理,所以隨到隨辦,當天即可拿到憑證IC卡。 自然人憑證申請流程、地點 1. 申請人攜帶應備物品親赴戶政事務所申辦櫃臺 不限戶籍地,跨縣市戶政事務所皆可辦理,抵達後表明欲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或詢問服務人員。 點擊連結前往查詢「各縣市辦理自然人憑證申請之戶政事務所」 2. 承辦人員審驗申請人交付資料 自然人憑證申請應備物品有: 自然人憑證IC卡申請資料表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請勿攜帶駕駛執照等證明文件) 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新臺幣250元 E-MAIL信箱 3. 申請人確認「申請書」上的個人資料並簽章 承辦人員會列印及交付自然人憑證IC卡申請書,申請人需確認申請書上的個人資料無誤,而後簽名並繳回給承辦人員。 4. 申請人檢查「接受確認書」的內容並簽章 承辦人員會列印及交付自然人憑證IC卡接受確認書,申請人需檢核上面的內容,如發現憑證內容不正確,則應拒絕接受憑證,並由向承辦人員重新申請憑證;如正確無誤,簽名後繳回承辦人員即可。 5. 申請人取回資料 辦理完成後,申請人需取回身分證件、自然人憑證IC卡、憑證IC卡申請及使用說明書、收執聯等物品,建議清點後再離開。 PS.臨櫃申辦的用戶在簽名確認申請時,將於戶所一併完成憑證接受作業,所以用戶拿到自然人憑證IC卡後,不需另行開卡即可使用。 自然人憑證效期多久?過期怎麼辦? 自然人憑證IC卡有效使用期限為5年(申請當天起算),可辦理展延3年,年限總計8年。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會在用戶的自然人憑證到期前60天起,陸續發送憑證展期通知到用戶的電子郵件信箱,民眾於到期前60天至到期後3年內,皆可辦理展期。 符合展期條件的自然人憑證,不論何時進行展期,皆自憑證有效期到期日起算展期3年,所以提前辦理也不用怕影響展期。 自然人憑證展期辦理方式:臨櫃、線上、APP都可以! 相較於首次申辦,自然人憑證展期的彈性較大,不僅提供線上申辦服務,如需臨櫃也可以委託親人代為辦理,更重要的是,基於便民服務,無論採用何種方式辦理憑證展期,均不收取費用。 ▲ 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展期 用戶可直接進入內政部憑證中心網站,點選「憑證展期」欄位、輸入資訊後進行辦理。 ▲ 自然人憑證臨櫃申請展期 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及自然人憑證IC卡,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憑證展期,或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如委託代辦,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並確認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的內容正確性,並親筆簽名或用印,再由受委託人攜帶該委託書、委託人之IC卡、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自然人憑證APP申請展期 行動自然人憑證APP即將到期前60天,用戶開啟APP時會自動跳出展延畫面,民眾只要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後進行生物辨識即可申辦,驗證通過會顯示「展延完成」,並重新簽發1年效期。 更豐富、詳細的自然人憑證展期資訊,歡迎查看:要報稅了,我的「自然人憑證」過期該怎麼辦?|「自然人憑證」常見7大問題一次解答 ! 關於自然人憑證的常見問題 Q. 自然人憑證鎖卡或忘記密碼怎麼辦? 為確保資訊安全,當用戶使用自然人憑證IC卡時,系統會要求輸入PIN碼(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時,由用戶自行設定6-10碼的英、數字組合)進行驗證,當PIN碼輸入錯誤累計達3次時會自動鎖卡,必須額外辦理鎖卡才能繼續使用。 鎖卡解碼請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點選左側「憑證作業/忘記PIN碼/鎖卡解碼」欄位,參考網頁說明後,輸入正確的用戶代碼及新的PIN碼後,即可重設PIN碼,讓卡片得以繼續使用;如需更改PIN碼同樣請至左側點選「修改PIN碼」欄位輸入資料進行變更。 Q. 哪些狀況會導致自然人憑證廢止?可以自行廢止嗎? 系統自動廢止憑證的14個理由 已申辦自然人憑證的民眾,如果出現下列情形,系統將自動廢止憑證資格,並寄發憑證廢止通知該用戶: 確認憑證記載之內容不實。 確認用戶之私密金鑰遭冒用、偽造或破解。 確認憑證管理中心之私密金鑰或系統遭冒用、偽造或破解,足以影響憑證之信賴度。 確認用戶之憑證未依本作業基準規定之程序簽發。 確認用戶違反本作業基準或相關法令規定。 依據司法機關正式公文通知。 用戶死亡或經死亡宣告者。 用戶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用戶做姓名變更者。 用戶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者。 用戶申請憑證內容變更者。 用戶申請金鑰更換者。 受監護宣告者。 用戶申請憑證展期者。 自行申請憑證廢止的流程與作業天數 如果不再需要使用自然人憑證IC卡,跟當初申請一樣,必須由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進行身分鑑別程序,以作為判定是否同意廢止憑證之依據。 憑證管理中心自受理憑證廢止申請開始,將於1個工作天內完成憑證廢止處理程序。 當自然人憑證廢止作業完成後,將無法恢復使用,以後如果再有憑證需求,得重新跑申辦流程,並支付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 Q. 如何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 線上修改電子信箱請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點選「憑證作業/線上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欄位進行變更。臨櫃修改電子信箱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自然人憑證IC卡,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市辦理)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委託代辦臨櫃修改電子信箱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並親筆簽名或用印,由受委託人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委託人憑證IC卡、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市辦理)辦理。 延伸閱讀 要報稅了,我的「自然人憑證」過期該怎麼辦?|「自然人憑證」常見7大問題一次解答 ! 5月所得稅懶人包/每人都有21萬減稅額度、滿足「1條件」年收62萬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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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CI法則是什麼?用4角色解決跨部門分工混亂│專案管理必學技巧

ARCI法則(阿喜法則)是解決跨部門分工混亂的專案管理工具,透過當責者A、負責者R、諮詢者C、知會者I這4個角色,讓每項任務都有明確主導人,本文會說明ARCI是什麼、當責與負責的差異,以及如何建立責任矩陣,趕緊學起來,讓專案不再卡關。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ARCI法則是什麼?阿喜法則的4個角色定義一張表快速記住ARCI法則4個角色ARCI法則怎麼用?建立責任矩陣關鍵4步驟步驟1│先把專案拆成具體可執行的任務步驟2│為每個任務指定角色步驟3│確認每個人的角色認知步驟4│卻ARCI落實進日常工作流程ARCI常見問題與錯誤:3個地雷要避開地雷1│搞不清「當責」跟「負責」,導致出現兩個A!地雷2│把所有人都塞進C地雷3│I只是名單,資訊沒有真正傳到位ARCI適用什麼情境?為什麼跨部門專案特別需要ARCI法則? 多人協作的專案,最常在哪裡卡住?通常不是技術問題,也不是時程太緊,而是一件更基本的事:沒有人說清楚「這件事到底誰負責」。 任務在會議上交代了,但最後沒人真正接手;兩個主管同時下指令,團隊不知道該聽誰的;法務、客服等關鍵部門到了專案快結束才被拉進來,導致延誤或重工等,這些問題,幾乎每個跨部門工作者都遇過,根源都在於分工不明確。 ARCI法則(又稱阿喜法則)就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而生的工具,它不複雜,核心只有4個角色,但能把原本說不清楚的責任關係結構化,讓整個團隊知道該專案「誰主導、誰執行、誰要先被問、誰需要被通知」。 ARCI法則是什麼? ARCI法則(ARCI Model,中文讀音就是唸「阿喜」)主要是用來推動跨部門專案與管理的工具,這4個字母各代表一種角色,並依重要性排列: 阿喜法則的4個角色定義 A — Accountable(當責者) 當責者A是指身為一項任務的「最終負責人」,這個角色擁有拍板決策的權力,但也必須為專案握的最終成果承擔全部責任,通常每個活動或專案中只會有一位當則者。 R — Responsible(負責者) 負責者R是指實際把任務做完的人(執行者),在當責者A的帶領下規劃、執行、追蹤,並定期向A回報進度,跟A不同的是,同一項任務中可以有多位R。 C — Consulted(諮詢者) 通常在專業度或複雜度較高的任務推進前,會需要諮詢專家意見,諮詢者C就是這類顧問型角色,但要注意的是,除了給意見、協助溝通之外,C沒有決策的權力(主導權必須在當責者A手上)。 I — Informed(知會者) 知會者I不參與決策,通常也不會執行任務,只需要在每個節點上「被告知專案進度或結果」,方便後續任務執行即可。 一張表快速記住ARCI法則4個角色 角色關鍵問句人數限制Accountable 當責者這件事最後誰說了算?只能1位Responsible 負責者這件事誰實際去做?1位或多位都可Consulted 諮詢者決策前需要問誰?視需求,精準為佳Informed 知會者結果需要讓誰知道?視需求 ARCI法則怎麼用?建立責任矩陣關鍵4步驟 ARCI的執行方式比想像中容易,重點不是有沒有做表,而是有沒有讓它變成團隊的共同語言,只要依循這4個步驟就能輕鬆上手: 步驟1│先把專案拆成具體可執行的任務 不要一開始就急著指定角色人選,因為任務越模糊,角色越難分配,這階段首先要把專案「分解成明確的工作項目」,舉例來說: 今天有個新產品上市專案,任務拆開來應包含:產品定位與目標設定、行銷素材製作、合約與法規審查、平台上線與技術測試、上線後成效追蹤等具體細節,不是單純用「讓產品順利上市」這麼籠統的方式概括。 步驟2│為每個任務指定角色 任務拆解完後,再針對每一項指定對應的ARCI角色,同樣以「新產品上市」專案為例,分工舉例如下: 任務項目A當責者R負責者C諮詢者I知會者產品定位與目標設定產品主管PM業務、行銷工程、設計行銷素材製作行銷主管文案、設計師PM、品牌業務、客服合約與法規審查PM法務財務、採購產品主管平台上線與技術測試技術主管工程師、QAPM、客服行銷、業務上線後成效追蹤PM行銷分析師業務、產品各部門主管 延伸問題:「當責者A」與「負責者R」可以是同一個人嗎? 可以,但不是什麼專案都適合。 在小型任務或人力真的極有限的情況下,A與R都由同一人擔任這沒什麼問題(甚至還很常見),但如果是大型專案或跨部門合作時,A與R會建議分屬不同人,這樣有個好處:A能夠用更宏觀的角度督導成果,而R能夠專注在執行細節,兩者形成監督與執行的分工。 步驟3│確認每個人的角色認知 實行ARCI常常發生的烏龍是「角色分配好了,但對於要做的事情及責任範圍的認知沒對齊」,於是最後在混亂中失敗了。 建議分配好角色後,可以在專案啟動會議(Kick-off)中,明確說明個角色的權力義務,並讓大家複誦自己的理解,確保彼此認知一致,而不是分好、填上握表格就當完成。 步驟4│卻ARCI落實進日常工作流程 另一個ARCI最容易失效的原因是「分配的時候用ARCI法則,但執行用另一套」。 其實要把它融入實際工作也有訣竅,比如: 做下一個重大決策前,先確認C是否已參與並給意見。 每次例會先看A有無到場,是否了解情況跟當前成果。 定期追蹤專案進度,確保R有精準執行,若有問題也可同步解決。 產品或資訊對外發布或上線前,確認I名單中的人都已收到資訊。 當ARCI成為專案溝通跟執行的基本框架,它才能真正發揮效果。 ARCI常見問題與錯誤:3個地雷要避開 地雷1│搞不清「當責」跟「負責」,導致出現兩個A! 「當責」跟「負責」傻傻分不清楚,這是團隊在分配ARCI角色時最常遇到也是最容易混淆的地方,如果沒有釐清,導致一項任務出現兩個或以上的A,那最終還是可能會落得專案無人負責或目標分散的下場。 所以「當責」跟「負責」差在哪? 我們以一個具體例子來說明: 主管要你把一份文件寄給合作夥伴,你把信寄出去、任務完成了,這是「負責(Responsible)」的表現,但如果你在寄出後打電話確認對方收到,且傳遞到正確的人手上,確保溝通目的達成,這就是「當責(Accountable)」。 簡單說,負責者R對任務執行完成與否負責(事情做完了嗎?)但當責者A還必須對執行後的結果負責(要的結果達到了嗎?)這個差異,決定了A與R在專案中截然不同的角色定位,也決定了兩者的價值。 了解之後,團隊必須謹記規則:每項任務只有一個A,如果真的難以取捨,代表這個任務需要再拆細,或者需要在組織層面更清楚釐清誰有決策權。 地雷2│把所有人都塞進C C的本意是「需要其意見才能做出好決策」,而不是「有點相關的人都放進來」,沒經過取捨萬一讓C清單過長,會導致每件事都因為要等一大圈人確認,反而延遲專案進度。 真正應該列入C的人選,是那些「專業或意見會直接影響任務成果」的人,例如:法律風險由法務判斷、技術可行性由工程師確認。 地雷3│I只是名單,資訊沒有真正傳到位 ARCI矩陣上的I欄看起來雖然在末端,但絕對不能輕忽!會列入I代表這批人是「有必要了解進度或成果」的角色,可能是專案後期的支援端,或是完成後續的推廣/結案單位等,如實知會這些單位才能避免公司資訊或營運出現斷層。 ARCI適用什麼情境? ARCI其實適用於所有需要多人協作的工作,但在下列幾種情境中,使用的效益最為顯著: 跨部門專案:例如品牌活動、數位轉型、系統導入、制度改版等,涉及的部門越多,ARCI所帶來的降噪效果越明顯。 流程長、節點多的任務:例如新產品上市、大型品牌活動、組織年度報告等,這類任務每個環節的A和R都可能不同,適時定義與分工,才能確保每個流程細節的品質。 新主管接手或新團隊建立:在新團隊磨合期間,可以用ARCI快速建立共識與默契,比瞎猜、亂摸索再補救有效得多。 分不清責任歸屬的團隊:有些團隊可能人多事多,或都是資歷較淺的工作者,若沒有主心骨、分工不明確,可能會出現一團亂的局面,這時候實行ARCI能幫助大家了解責任歸屬、提升效率。 為什麼跨部門專案特別需要ARCI法則? 跨部門協作有一個共同的隱性問題:每個人腦中對「自己該做到哪裡」的責任認知其實完全不一樣。 因為專業、組織文化的不同,對同一件事有不同理解跟看法這很正常,但如果沒有拿出來討論,讓灰色地帶無限延伸,很容易變成專案卡關主因之一,甚至出現搶功勞或到處卸責的尷尬局面,比如以下幾個最常見的協作痛點: 任務沒人接:任務在會議上說完了,但沒有人明確承接,最後就懸在半空中,這正是因為沒有指定A與R,導致大家都以為別人會做,最後落得一場空。 找不到決策窗口:事情推進了一半,遇到問題需要選擇、收斂或決策的時刻,卻沒有人能給明確的指示,導致錯失黃金期或期程延宕。 太多意見喬不攏:跟上面那點相反,萬一是一堆人都搶著當A,光是對焦目標就夠累了,還可能會出現多頭馬車的情況,不僅影響執行效率,到最後也可能導致分裂對立。 關鍵部門太晚加入:很多組織習慣專案先行,邊做邊加人,其他部門有什麼問題再補救,但萬一是法務、技術這種硬傷,到最後階段才被通知的結果,不是雞飛狗跳就是砍掉重練,ARCI在一開始就把C與I明確列出,能有效避免這個問題。 很多人以為專案管理的重點只有包含時程控管、進度追蹤,但在真實職場中,當角色分配、責任歸屬等更前端的事沒有先處理好,後續會更加窒礙難行。 ARCI法則優勢在於,它把一件本來說不清楚的事,用4個角色結構化了,當每個人都知道自己在這個任務裡是誰,不需要每走一步就確認一次,那溝通成本就會明顯下降。 下次啟動一個新專案之前,不妨先花點時間把分工說清楚,會發現推行起來事半功倍唷! 延伸閱讀: 做了13個番茄鐘專案才推進10%?你可能用錯「番茄鐘工作法」! 甘特圖是什麼?免費軟體+甘特圖Excel範例教學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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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東不准房客申請補貼 罰

2025-09-04 經濟日報記者余弦妙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房東注意了,內政部正研議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涵蓋四大修法方向,其中,未來房東若拒絕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可能會有相關罰則;另也透過修法限制漲租幅度、保障租期、提供租屋糾紛法律協助等,修法草案預計9月提出。 行政院會今(4)日將通過「婚育宅優先住加碼補-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報告,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昨日表示,政府除推動婚育宅,針對青年租屋,也將推動租賃專法修法,主要有四大方向。 延伸閱讀:租屋族「電費發票中1千」獎金歸誰? 內行人曝解答 租賃條例修法方向 項目方向保障租期契約與續約合計三年,除非房東自住,不得隨意終止限制漲租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租金指數年增率保障房客申請補貼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遷入戶籍,違者有罰則租屋糾紛處理遇糾紛,可申請免費調解或法律訴訟扶助 首先是保障三年租期。未來房客與房東簽訂契約後,房客享有訂約及續約合計三年租期,除非房東需自住,否則不得隨意終止契約。此舉將讓青年能安心規劃生活與家庭,而不必因短租或隨時被迫搬遷而感到焦慮。 第二是限制漲租幅度。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換言之,房東在續約時雖可調整租金,但必須以合理標準為依據,避免出現不合理的大幅漲價,減輕青年家庭的經濟壓力。 第三是維護房客申請補貼權益。不少房東會明示、暗示房客不得申請租金補貼,甚至拒絕房客遷入戶籍,內政部將修法明文禁止這類行為,若房東違規,將訂出罰則。 現行規定下,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並不需要房東同意,房東若片面禁止或要求放棄申請,房客目前可依消保法相關規定主張無效,未來若進一步對房東處以罰則,將可強化保障房客權益。 第四是提供免費調解與法律協助。租屋糾紛可向公所申請免費調解或法律訴訟扶助。 此外內政部也將同步推動「婚育宅」政策,將於2025年釋出1,000戶社會住宅,並在2026年至2028年間增至1萬戶;另透過包租代管方案,每戶每年房客加碼提供6,000元修繕補助,並預計每年增加6,000戶媒合量。多管齊下,將逐步建立更完善的青年租屋支持體系。 至於上路時間,陳時中表示,婚育宅政策相關配套措施仍要討論,千戶社宅今年下半年就會實施,至於租金加碼補貼則是明年元旦;另外針對租賃條例修法由於還要提案到立法院,預計草案最快9月底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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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皮屋、車庫等違章都要繳稅!稅務局:納稅義務不代表合法

2025-10-16 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違章建築一樣要繳房屋稅!桃園市稅務局提醒,不少民眾誤以為違建既沒有使用執照、隨時可能被拆除,就能免報房屋稅籍,但這是錯誤觀念。只要是附著於土地、具備使用功能的建築物,無論是否合法,都屬於房屋稅課稅範圍,民眾若未依法申報,恐面臨補稅與罰鍰。 延伸閱讀:都更攻略》都更是「1坪換1坪」嗎?都更坪數如何換算?頂加算嗎?都更估價師怎麼評估房地價值? 稅務局說明,依《房屋稅條例》規定,只要建物具備屋頂、樑柱、牆壁等基本構造,且能實際使用,就應納入房屋稅課稅對象,舉例來說,常見的鐵皮棚架、車庫或頂樓加蓋的鐵皮屋,即使未經建管單位許可、屬違章建築,只要有使用功能,也必須依法申報房屋稅籍並繳稅,這類違建若作為倉庫、工作室或居住空間使用,均被認定具有「使用價值」,依法應課徵房屋稅。 稅務局提醒,無論房屋是否合法,納稅人都應在建造完成後三十日內,主動向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及使用情形,若未依規定申報,經查獲將視為漏稅,除需補繳稅額外,還可能被處以最高兩倍罰鍰。 稅務機關每年也會定期進行房屋稅籍清查,對於新增建物、違建或使用變更等情形,均會依法查核,以確保稅籍管理完整與公平。 稅務局強調,繳納房屋稅只是民眾依法履行納稅義務,並不代表違章建築因繳稅而「合法化」,若對相關規定、申報程序或稅額計算有疑問,可洽詢地方稅務局服務專線,將有專人提供說明與協助,避免因誤解法令而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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