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習

法律文件

指能理解、撰寫及審核各類合約、協議或相關法律文本,確保內容符合法規且保障公司權益。此技能有助於降低法律風險,促進交易順利進行,並在爭議發生時提供明確依據。具備此能力者通常在合規、風險管理及跨部門溝通中扮演關鍵角色,對職場晉升及專業發展有正面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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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題複習精選【勞工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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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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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法律知識認證 |
商用法律知識認證是一種專業認證,旨在測試和驗證個人在商業法律領域的知識和技能。這項認證對於從事法律、商業或相關職業的人士特別有用,因為它展示了個人對商業法律的深入理解和應用能力。通過這項認證,可以提高職業競爭力,並獲得在法律和商業領域內更廣泛的職業機會。
TIPCI臺灣國際專業認證學會
生活法律認證 |
法律是國家規範的法治基礎,法律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因此具備法律基本知識是全民必備條件之一,有鑑於此我們規劃設計法律認證,以「生活」及「職場」進行研發設計,本認證皆採級距制評分,您可藉由此認證學習,並提升個人於生活或職場中的法律能力。亦可透過本認證作為個人法律能力鑑定。
明逸數位有限公司
特考法院書記官 |
法院書記官主要負責協助法官審判或檢察官偵查任務。依職系說明書,主要包含訴訟與強制執行筆錄之製作,以及拘票、提票、押票、搜索票與通緝書等之填發,還包括傳票與裁判書類正本、繕本、節本等之制作送達、裁判之執行,另外尚有訴訟輔導、佐理法人與夫妻財產制之登記、公證及提存等。因此法院書記官的工作其實就是檢察官和法官在司法事務上的助手,受檢察官和法官指揮辦事,以利各種司法工作之進行。 法院書記官主要分發單位為各級法院、各級檢察署、各級行政法院、行政執行署及行政執行處。 1.院方:開庭時在旁繕打(製作)筆錄、協助法官及辦妥法官所交辦的事項。 2.檢方:協助檢察官案件偵查及辦妥檢察官所交辦的事項。 3.行政執行署(處):協助行政執行官關於行政執行事務,以及辦妥行政執行官所交辦的事項。
考試院
國際專案管理師PMP |
國際專案管理學會 PMI(Project Management Institute)自 1984 年推出 PMP(Project Management Professional)國際專案管理師認證,用以驗證專案經理在「帶領專案、管理風險與交付成果」上的實務經驗與專業能力。 自 2021 年起,PMP 考試大幅納入敏捷與混合式情境,內容以三大領域(Domain)架構呈現:人(People)/流程(Process)/商業環境(Business Environment),涵蓋利害關係人、溝通協作、範疇、時程、成本、品質、資源、風險、採購等專案核心能力;強調能在瀑布式(Waterfall)、混合(Hybrid)與敏捷(Agile) 等不同工作模式下有效交付,這套方法論達到國際認可的 ISO 9001 和 ISO/ANSI 17024 標準,通行 184 個以上國家,是全球最具代表性的專案管理專業證照之一,台灣政府也將其列入國家標準(專案管理指引 CNS 21500)
PMI 國際專案管理學會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 |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及自律規範證照旨在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專業知識與合規操作能力,涵蓋投資信託及顧問業務的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及投資策略等內容,強調誠信經營與客戶權益保護,提升產業整體服務品質與市場信任度。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特考司法事務官 |
司法事務官的設置,便是用來輔助法官,分擔法官工作,因此實際上就是法官助手,分發單位自然在法院體系。雖名為助手,但其薪資可說是非常優渥。因此司法事務官的性質雖為法官助手,但絕對是非常重要的助手。有志於司法工作、想要享有高薪,卻又不想負擔繁重司法官工作的人,可選擇報考司法事務官,當個高薪穩當的公務員。 司法事務官的職權詳細規定在法院組織法第十七條之二第一項及第二項:「司法事務官辦理下列事務:一、返還擔保金事件、調解程序事件、督促程序事件、保全程序事件、公示催告程序裁定事件、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二、拘提、管收以外之強制執行事件。三、非訟事件法及其他法律所定之非訟事件。四、其他法律所定之事務。司法事務官得承法官之命,彙整起訴及答辯要旨,分析卷證資料,整理事實及法律疑義,並製作報告書。」從上述規定來看,司法事務官便是用來分擔法官沉重的工作負擔,使法官能夠專心於案件審理工作,提升司法品質。
考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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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talks】中小企業主不可不知的關鍵法律常識 ​| 陳全正律師

文:  人資市集整理 104 人資市集舉辦「104 talks 短講」致力於為職場人士提供高效學習的平台,集結專業領域的講師進行知識分享,期望為樂於學習的職場人士帶來不同的視野與啟發。中小企業主面臨最容易被忽視的領域之一便是法律風險管理與勞資雙方所產生的法規問題,本次邀請到陳全正律師來和各位分享,透過法律常識和正向的角度來反思及做到最基本的自我保護,並且建立勞資雙方良性的互動。  勞資關係:共贏的重要性  勞資關係是企業穩定運作的核心,勞資對立的結果通常導致雙方皆輸,法律不應被視為對立的工具,而應成為促進勞資雙方合作的橋樑。  當企業因違法解僱引發勞動爭議時,通常勞資爭議不會是單一的情況,往往還可能會連帶法律訴訟、勞動檢查與行政罰緩等多重風險,不僅損害商譽,還會增加經營上的時間成本、金錢、人事,特別是在當前重視 ESG(環境、社會、治理)的大環境下,遵守勞動法規對企業的社會形象和永續發展有重要意義。  反之,員工也是有違約的風險,例如現在出現勞資糾紛時,員工與雇主發生爭議時,有時會在網絡上爆料,這可能違反保密義務。離職時,員工可能會刪除公司資料,這樣可能構成妨害電腦使用的犯罪,甚至涉及竊取商業機密,都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帶來時間與金錢上的損失。因此,在處理勞資問題時,應將法律視為最後手段,優先以溝通化解矛盾。  創業初期的法律挑戰 股權結構:從一人創業到建立團隊的過程中,常常會遇到許多法律問題,首先,在創業時會先遇到的一個問題:單打獨鬥會遇到困難,團隊合作是成功的關鍵,此時共同創辦人是一個很常見的方式,共同創辦人是有資金或資源出資並持股的合夥人,應在創業初期就明確股權結構。股權結構的設計非常重要,不應盲目均分,50:50的股權比例容易導致決策僵局,因此需要預先商定決策規則、利潤分配和解決僵局的退場機制,以避免後續紛爭。 留人留才:創業初期缺乏資金和關鍵人才是常見問題,當薪資條件不足時雖然薪資調整是一個常見方法,但可能對公司現金流問題或是其他員工的期望問題。這時可以透過股權激勵,提供員工股份,讓員工成為股東與公司共同成長,也是長期留才策略之一,提供員工股份,讓他們以優惠價格購買或直接送股,還可以分期發放股權,或設置轉讓限制,以避免員工離職後將股份轉讓。 了解有效又簡單的最新員工培訓趨勢 >> 常見實務問題與對策 企業在日常運營中,經常面臨一些棘手的法律問題。以下是幾個典型案例及應對策略: 員工未按時報到或無故缺席:現今就業市場狀況每個人能夠拿到錄取通知數量是在增加的,當應徵者的選擇變多了,未按時報到的比例也增加了。企業可先設計條款,只要公司同意錄取即構成契約,雇主可要求賠償因未報到而產生的額外費用明確規範未報到的責任與處罰;企業亦可較彈性的招聘策略,錄取通知只是一個邀約的形式,若應徵者同意就任,卻未按時報到或反悔,雇主可撤銷錄取重新招募人才,並可要求損害賠償。求職者也應提前告知有其他選擇或無法入職,避免臨時反悔或缺席,這樣企業主可以更好地應對招聘過程中的突發情況,也能避免後續產生的爭議,甚至必須要尋求法律途徑。 另外企業在求才時也要注意,不應去做一些限制或歧視以及收集非必要、不相干的資訊,例如性別、年齡的限制,要求求職者與職務無關的個人資訊,如:生辰八字、家庭成員資訊等等。 試用期爭議:試用期雖非法律強制規定,但企業仍可利用此機制觀察員工是否勝任工作。實務上試用期建議最多為3個月,若3個月後仍未達標,可延長一次,延長後的期限不得超過6個月。延長需雙方協議,不能由雇主單方面決定。而試用期未通過是否需要支付資遣費呢?不同法院見解不一,需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是否支付資遣費。但從企業的角度來看,支付資遣費可以視為「花小錢買保險」,避免爭議和浪費時間。另外若發現員工到職後,是虛報造假學歷或經歷,屬於詐欺行為,雇主可依勞基法第12條處理,無需支付資遣費,然而若員工只是誇大工作經歷,雇主可依勞基法第11條進行資遣,並支付資遣費。 調職與職務變更:因為市場變動或客戶需求改變所引發的調整工作地點或職務內容已經是常態,許多公司並不希望資遣員工,而是希望員工能與公司一起找到新的策略和方向,這樣的情況下,員工是否能接受職務調整,會成為一個棘手的問題。在法律層面,這樣的情況可透過勞基法第十條之一「調職五原則」,只要遵循五原則,調動便被認為是合法的:1.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2. 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修件未作不利之提更。3. 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4.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5. 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如果員工仍然無法配合調整,並且無法安排合適的職務,雇主可依據業務變更的理由進行合法資遣。 競業條款:企業普遍擔心員工離職後創業或被挖角,導致營業秘密外流,保護核心技術和商業機密成為重點,然而員工也有就職自由,常與企業的保護需求產生衝突,這就是競業禁止條款設計的核心問題。競業禁止條款適用必須滿足以下四項條件:1. 正當營業利益:企業需證明其擁有正當的利益,例如保護營業秘密,防止員工跳槽、外流導致競爭力喪失。營業秘密的保護也需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企業應透過流程與文件造冊,明確界定機密內容與權限範圍,確保符合法律上「營業秘密」的定義。2. 員工職務有接觸到該營業秘密:企業應在員工到職時或職務變更後,根據具體職責與涉密程度,逐步設計分層次的競業條款。對於具重要性或高層員工可及早簽訂條款,而基層員工一般不適用此類約束。3. 期間、區域、活動範圍、對象要合理:限制的期間不得超過2年,區域與活動範圍需合理,且與企業實際經營範圍相關。例如,企業僅在台灣經營,則不得限制員工在國外從業。4. 合理補償:企業必須支付合理補償,離職後開始發放,每月不得低於員工平均薪資的50%。例如,若員工離職前月薪為10萬元,補償金至少為5萬元,並需按月支付兩年,不能預付或巧立其他名目。另外,競業禁止條款無法在員工即將離職時強迫簽署,因此條款應在員工入職或接觸核心業務前明確約定,避免後續爭議。 結語 在最後還是要提醒大家一個觀念:不要因為商業行為而導致勞資對立。未來我們將面臨勞力與人才的雙重短缺,這些挑戰對國家競爭力而言都是極大的威脅。如果勞資雙方不斷製造對立,只會帶來消極的影響,不僅阻礙員工的成長,也消耗彼此的精力。 我們發現,誠信溝通在很大程度上可以預防問題的發生,無論是在面試過程中,還是工作執行中,誠實與坦誠的對話都能減少許多摩擦與矛盾。然而,即便如此仍然可能產生對立,這裡牽涉到一個更深層的思考:我們常認為這是法律問題,但進一步檢視,可能是溝通問題;再往前探究,可能是能力問題。換句話說,許多衝突的根源並非表面上的條款或規範,而是更深層的結構性問題。因此能否從根本原因著手,提供更有效的解決方案,這才是真正的關鍵所在。 講者簡介:陳全正 陳全正律師現為眾勤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長年深耕於智慧財產權(專利、商標、著作權、營業秘密等)、商務投資及股權規劃,致力於法律知識的推廣,也是許多企業的法律顧問。近年亦關注新創及創業等法律問題,並著有《創業打怪生存攻略》一書。  錯過講座了嗎?會員限定 104 talks 免費回放 >> 獲取專業人資證照,降低中小企業違法風險 >> 提升員工帶動企業的成長!最划算的教育訓練方案首選>> 揪朋友、同事一起進修更優惠!最低6折起>> 企業內訓、公開班及線上課程需求,104人資市集最超值 >> 加入104人資市集 Line 好友,獲得職場新知與更多學習資源!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精選 推薦: 2026 iPAS AI應用規劃師為何爆滿?CCChen解析考照熱潮與高效備考方法

如果你正在準備 iPAS AI應用規劃師考試,除了熟悉考科與題型,更重要的是理解:為什麼這張證照近年受到這麼多關注?企業真正想找的,又是什麼樣的 AI 人才? 104學習合作講師 CcCHEN 從產業趨勢、人才需求與實際備考角度,整理 iPAS AI應用規劃師值得關注的原因。文章不只談考證照本身,也進一步提醒,企業需要的已不只是會使用 AI 工具的人,而是能把 AI 與原有專業結合、實際應用在工作情境中的跨域人才。 如果你正在備考,或想了解這張證照對職涯發展的實際幫助,推薦閱讀 CcCHEN 老師的完整解析,也可以藉此重新檢視自己的學習方向:目標不只是考過,而是真正建立能帶進職場的 AI 應用能力。 https://vocus.cc/article/6a9224fcfd89780001d21287 CCChen 老師課程 : 【2026年-考試筆記(V1版本)】iPAS AI應用規劃師初級|全科攻略x考點精華x擬真題庫|104學習 https://nabi.104.com.tw/course/104nabi/07779700-a980-43d2-8b34-bae808edea61 iPAS AI應用規劃師【中級】衝刺班|命題精析 × 實戰解題 × AI刷題​|104獨家iPAS AI考證衝刺 https://nabi.104.com.tw/course/104nabi/3987ebea-3686-4f67-a292-c46c3cc2128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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噓~這個不能說!職場調查的「保密原則」與「透明度」平衡難題何解?

當我們討論職場中的「保密性」或「保密原則」時,通常是著重在員工對公司的保密責任,例如要求職員保護公司機密資訊,不得隨意洩露營運政策、商業模式等重要訊息。但你知道嗎?企業在處理內部投訴或職場爭議時,也必須遵守保密原則,尤其是涉及法律的案件更要格外小心。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職場調查的保密性有多重要?走漏風聲當心全盤皆輸!為何職場調查要神神秘秘?說要保密,公司卻主動放消息?企業講究透明度的原因明明保密是最直接且最省力的方式,為什麼企業要背道而馳?矛盾對決!保密原則和透明度如何平衡?身為處理單位,HR們的難言之隱7個平衡保密性和透明度的策略 職場調查的保密性有多重要?走漏風聲當心全盤皆輸! 職場調查(Workplace Investigations)是指企業或組織對「涉及員工之間的糾紛、不當行為、違規行為或其他職場問題」進行系統性的調查和分析。例如:性騷擾投訴、歧視投訴、欺凌或霸凌、盜竊或不當行為,以及其他違反公司政策規定的案件。 這些職場調查通常由公司內部的專業人員或聘請外部專家執行,目的是為了確定事實、解決問題、維護企業和員工的權益。 為何職場調查要神神秘秘? 跟法律案件調查偵查不公開一樣,職場調查的保密性其實有多重考量: 保護相關人隱私 參與調查的員工,無論是投訴人、證人還是調查對象,一定都希望得到一定程度的隱私保護。畢竟如果被發現自已是當事人或「報馬仔」,可能會導致內部尷尬、聲譽損害或人際關係緊張,甚至吹哨者還可能被報復或無法保住飯碗,對企業而言也是一種損失。 得到真相 除了吹哨者,保密性同樣也是要保護關鍵證人或其他線索的提供者,只有當確認個人細節和陳述能獲得保密,才能營造安全的環境,讓協助調查的同仁願意參與過程並誠實以告。 維護調查的完整性 調查最怕打草驚蛇,如果未保密,過程中便走漏風聲,可能會影響證人的記憶、關鍵人的立場或讓加害者有提前破壞關鍵證據、想好應對說法等機會。因此保密有助於保持調查公正,並確保所有參與方提供真實、未經操縱或修改的陳述。 法律明文規定 在某些情況下,企業保密的原因很簡單,就是法律要求!特別是性騷擾、霸凌等申訴案,都有法律明文規定,要求企業應負保密義務。 正因為職場案件調查牽一髮動全身,若保密出現漏洞,不僅可能對當事人的聲譽和隱私構成威脅,還可能打壞整個團隊合作的氛圍和信任,公司也會需要承擔法律、財務和聲譽損失的風險。因此,保密是避免導致全盤皆輸的關鍵。 說要保密,公司卻主動放消息?企業講究透明度的原因 雖然所有人都知道保密的重要性,但人的天性就是好奇、想了解後續發展。你可能也遇過,當公司內部發生特殊事件時,同仁之間會私下交換情報,甚至會有同事到處打聽、傳播,最後變成眾說紛紜;而部分相關人比起完全保密,更傾向能一直追蹤案件進度;甚至有時候企業也會主動釋出一些消息,增加內部的透明度…… 明明保密是最直接且最省力的方式,為什麼企業要背道而馳? 其實透明度是一種管理方式!有以下4個好處: 建立員工對企業的信任 員工需要相信他們關切的事項有被公司認真對待、公平處理。適當透漏調查過程及結果可以讓員工放心,相信公司會重視他們的意見,並採取客觀、不偏袒的處理方式。 鼓勵參與、提升反映管道的價值 當員工發現反映真的有用時,溝通管道自然而然就建立起來。適度的資訊透明會讓員工感覺自己是公司決策/改進的一部分,因而更願意分享,對HR和雇主來說,不僅能排除不良的人員與風氣,也更能貼近內部真實狀況。 有利於培養組織文化 針對案件調查,企業最終若落實獎懲相關人員、還當事人一個公道或事實,員工會知道「公司玩真的」,之後不管企業要推行何種文化(例如誠實、正直),都會更有說服力,員工乖乖遵守的意願也會提升。 扼殺謠言、猜測和恐慌 如果事件完全沒人知情,相關人等又少,那麼完全保密沒什麼問題;最怕的是大家都在關注卻無從得知結局,這時候可能會出現捕風捉影的情況。員工可能會自行詮釋上級的行為反應, 一個人一種版本,最後的下場就是越傳越誇張,間接影響相關人的聲譽,也會引發不安。不過一旦有「內部正式發布的消息」,某種程度上有助於控制情勢,雖然無法完全根除大家的臆測,但至少不會讓傷害無邊際擴散。 這便是保持透明度對於管理的幾種益處。從前面的保密重要性到本段的透明度益處,都在「理論」階段,接下來我們來討論實際面的處理方式。 矛盾對決!保密原則和透明度如何平衡? 當事件發生,真的需要進行職場調查時,HR或處理人員實務上會面對哪些困難和挑戰? 身為處理單位,HR們的難言之隱 第一名絕對是要同時保持機密性和透明度:尺度怎麼抓才不算洩密,或被大家推敲出來?講太少有講又跟沒講一樣,真的好難。 法規的了解與實務應用:雖然法規明擺在那裡,但每個事件狀況不同,如何應用才不會不小心觸法,這對是令人頭疼的其中一個選項。 處理時間有限的壓力:調查要保持低調,但如果涉及人員多,光是蒐集資訊就要老半天,集結大家開會協調、決策也勞心勞力,如果還有上層或法規的期限壓力,其實相當高壓。 上層處理態度不一致:如果有統一作法還不至於糾結,最怕A高層想多開放點資訊、B高層不想,員工對透明度的期待值還跟管理職不同,把HR們夾在中間裡外不是人。 相關人的後續行動:主線還沒處理完,當事人就急著開分支?有時候主事件後續會衍生更多風波,根本防不勝防。 大量的機制、計畫要安排:就算沒有節外生枝,HR通常也會需要根據調查結果制定適當的後續行動計劃,確保問題得到解決並預防未來類似問題再度發生。 7個平衡保密性和透明度的策略 HR們想必覺得自己處理這類案件時像走鋼索,老是提心吊膽的,不過想讓事件和平落幕,不妨參考以下這7點建議: 1. 處理前,先溝通當事人明確的期望 在調查開始前,與所有相關人等討論保密與透明度的期望值,一方面解釋保密的重要性,並統整可分享和不可分享的資訊。先把話說清楚,降低期望不一或過度透露的風險。 2. 確保調查流程清晰、照著規矩來 制定一個正式、一致的調查流程,或參考專家處理的SOP,先了解組織該如何處理調查,包含將採取哪些步驟、需要找誰參與其中,把範圍羅列出來,減少不必要的約談就多一分保密度。 3. 定期向投訴人和相關方更新資訊 透明度並不意味著提供每個細節,當事人在意的是有沒有進行?進行到什麼程度?結果是什麼?那就提供相關訊息,例如:目前已經進入調查階段、正在討論分析、結果是投訴成立……等,對外也可以比照相同模式辦理。 4. 盡可能保持匿名 除了直接相關人及其直屬主管,為了提升保密性,在跟核心人員以外的對象報告調查進度時,可以採用匿名陳述或使用一般術語。這可以在不透露參與方身分的情況下分享資訊又不踩到紅線。 5. 根據案件類型調整溝通模式 不同性質的案件,保密程度的規範一定有所不同。例如,性騷擾的調查可能需要比針對政策違規或績效問題的調查更嚴格,這部分可以統一對上下級誠實以告,讓大家知道透明度調整的依據是什麼。 7. 培訓相關知識 不論是針對保密原則或是案件後續的宣導,透過培訓讓大家有深切了解,會遠比只是布達來得更有效果。 以上是職場調查保密與透明度的相關資訊,雖然不容易,但為了能幫助企業順利解決管理上的問題,這類規範有其必要性,希望能幫助大家營造出一個健康、公平的工作環境。 參考資料來源:Balancing Confidentiality and Transparency During Workplace Investigations 延伸閱讀 員工涉「性騷擾」屬實,雇主就可以直接合法解僱了嗎? 萬一主管對員工有性騷擾行為,公司要背負什麼法律責任?|法律小教室 如果對我性騷擾的是老闆,還要走完「雇主立即糾正及補救措施」的內部流程嗎?|法律小教室 面對職場性騷擾!公司要有哪些SOP?
【104職場力】・溝通協調

著作權、專利、營業秘密、商標哪裡不一樣?帶你看懂智慧財產權

我們都聽過智慧財產權,但日常上可能還是會遇到令人困惑的情況:共同研發的研究成果該屬於誰?如果我貢獻想法創意,請外包製作完成,著作權歸屬哪一方?請廣告公司設計活動海報,下次活動再拿來用,我會犯法嗎?本文將帶你了解常見的著作權、專利、營業秘密、商標,增長智財常識。 保護 IP(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方式,首先要從這些權利的產生與歸屬議題開始談起,並分成公司內部及外部切入。 內部談的是員工職務上的創作,外部談的是委外(協力廠商、合作夥伴)的創作,廣義還包括共同開發等。以下我們即用常見的著作權、專利、營業秘密、商標來介紹。 著作權 關於員工職務上的創作,公司享有著作財產權,而員工保有著作人格權,但如果雙方契約另有約定,則從其約定(《著作權法》第 11 條)。這樣的規定不難理解,公司支付員工薪資,換取員工工作上成果的使用權,因此對於職務創作,公司本可直接使用,不用再徵求員工的同意;甚至,實務上也有很多公司會直接和員工約定,工作成果的著作權(包括了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直接屬於公司,一勞永逸地避免權利認定的爭議。 請留意,這些約定都務必事先為之,因為在著作完成後,著作人格權就已經確定且不能轉讓、變更,此時,只能退而求其次,以約定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或其他約定方式處理。 至於員工非職務上的創作,除非公司與員工另有約定,否則回到《著作權法》的原則:創作人(員工)在完成創作時,就擁有完整權利。而這裡的職務要從實質認定,並不是以單純的時間、物理環境為限。例如:員工將工作帶回家加班完成或在家工作,這些也仍然是職務上的創作;但如果員工是私下接案、請假接案,因為並不在雇主指派工作範圍內,實務上認為屬於非職務上創作,相關權利就屬於員工所有。 另外,也有些較困難認定的問題,像是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觀察現有產品問題而自行發想、改良創作的著作權認定,若這要直接認定是職務上完成的著作,是會有爭議的,建議雙方在事前先加以約定,避免之後的爭論。 至於委託外部第三人創作,例如公司請廣告工作室設計活動海報、文案,如果對於權利未約定,則權利仍歸於受聘人(廣告工作室),因其才是實際的創作者,但出資人(業主)得於合作契約範圍內使用該著作,這是一種法定授權的型態。一般來說,仍建議直接以契約約定創作成果的著作權屬於出資方的公司。 而在馬克和傑克的案例中,他們的 App 軟體程式其實是需要他人協助,如果是委外開發的話,即務必要和該開發者事先約定好App 程式的著作權歸屬,避免開發者在執行完案子後,再將此程式授權或提供給其他廠商使用。 專利及營業秘密 專利要申請通過才能取得權利。因此,員工職務上的發明(新型專利或設計專利亦同),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依法該專利的申請權及通過後的專利權都屬於公司,但公司應同時支付給員工適當的報酬。 不過,這個報酬金額在個案操作上曾產生爭議。日本就曾有一個知名的「日亞化發明專利酬金」的訴訟案例:當時全球最著名的發光二極體(Light-emitting Diode, LED)製造商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Nichia Corp.)只願給研發產品的工程師 2 萬日圓酬金,工程師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沒想到法院認定該發明非常有價值,酬金判定為兩百億日圓,導致雙方對此爭論甚久。我們建議,關於公司內部鼓勵發明及獎勵機制,可以及早制定及公布,讓員工依此遵循,減少事後爭論的可能性。不過,這裡的報酬支付與否,涉及的是契約上的責任,倒不影響上述權利的歸屬。 接著,如果是員工非職務上(職務認定同上)的發明,基於尊重發明人,則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都屬於該員工,不過《專利法》和《營業秘密法》在這裡有一個比較細緻的規定:員工創作如果使用公司的資源或經驗(例如實驗室、資料庫),公司有權支付合理報酬後,使用(實施)該創作。同時,為了避免爭議,員工有書面通知公司的義務。針對員工非職務上完成的發明、新型或設計,請特別留意,公司不可以用契約限制員工的權利。 補充一點,上述的報酬支付與否並不影響專利權利的歸屬,但公司在未支付報酬而直接使用這些創作成果時,員工可依法起訴求償。至於,如果是受聘者(委外研發),原則上依雙方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話,則該發明屬於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但出資人得實施其發明、新型或設計,這都和《著作權法》的架構相同。而《營業秘密法》和《專利法》的規定,基本上也一樣。 最後聊一下「共同研發」,務必事先講好權利歸屬,且發明重點在於實質研發,如果只是掛名,後續都有被舉發的風險。 我們回來看馬克和傑克的例子。他們提出了 App 結合智慧餵食器的構想,但實際上,兩人並沒有具體開發的經驗,只好與餵食器製造廠商合作。由於產品實際是由廠商執行研發,廠商依法可取得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如果馬克和傑克想要保有此 IP 權利,務必在合作前,以契約約定好 IP 歸屬於團隊,而不是廠商,甚至實質共同投入研發,都是比較理想的方式。 商標 關於商標,前面已提過其作用及功能,像是表彰商品或服務的來源與出處,亦兼具品質保證及廣告宣傳功能,環環相扣下,可為公司帶來競爭力,也是重要的無形資產。商標創作在法規上並無特別規定,可回歸到圖案等設計行為,依著作權的權利歸屬處理。 馬克和傑克在開發餵食器時,不論是自己開發或委外開發,都需要確認公司享有 IP 權利,特別是將此產品定位為公司的核心命脈時,更是重要。 而我國對於智慧財產權的轉讓及授權,只要當事人合意就生效,其中,商標跟專利的讓與或授權登記都只是對抗要件,加上目前研發的合作方式繁雜,像是馬克和傑克後續如經評估要與外面廠商合作生產,或是當創業家遇到與他人「共同研發」的技術時(我們曾處理過外部製造廠將技術提供者的技術說是自己的技術,進而申請專利後回頭控訴提供者的案例),往往就很難單靠法規而有完整的處理。 因此,為避免爭議(像是權利被移轉到第三人),站在創業家(公司)角度,不管如何,都希望能在初始就約定權利屬於公司(下表 11),避免夜長夢多。而這樣的作法也已經是愈來愈常見的手段,千萬不要認為只簽保密協議就夠了。最後,在這些權利妥適安排下,因為員工並未取得這些權利,所以也不用煩惱技術入股的議題。 節錄自:今周刊《創業打怪生存攻略:股權分配×公司營運×智財保護×資金募集,商務律師帶你一本破關!/陳全正、張媛筑 著 》 推薦閱讀: 我擁有工作成果的著作權嗎?律師告訴你 下班後的創作,著作權該歸誰?未被公司採用之著作還是我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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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工作如何分辨「正常」公司?4個政府公開資料查詢平台,面試前先看過

找工作最怕碰上怪公司甚至是求職詐騙,其實面試前可以多利用政府公開資訊平台或各種公司評價網站查詢,先做一次背景調查。本文整理包括: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司法院判決書、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等政府公開平台,答應面試前可先查詢!本文節錄自《30天整頓職場!》。 文/VV Chang 本文目錄:政府公開平台查詢(點擊可快速前往) 1. 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2. 司法院判決書查詢3.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4. 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 求職平台上滿滿的招募資訊,加上最近詐騙猖獗,就算不入職,去面試也可能搞得一肚子氣!以下提供一些公開資訊查詢平台,在答應面試前先去看看: 1. 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網址:https://findbiz.nat.gov.tw/fts/query/QueryBar/queryInit.do 想了解求職平台上的公司地址是否與公司營業登記地址相同的話,營登地址可以在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中查到;如果面試地址、工作地址與營登地址不同,建議詢問公司HR。 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 經濟部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詳細資料 2. 司法院判決書查詢 網址: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efault.aspx 將公司名稱、公司負責人姓名丟到司法院判決書查詢,只要有判決書提到這個名字,就會顯示在結果頁面中;不過不是有上過法院就是不好的事情,有時候只是協助作證或是原告,甚至是遇到訟棍被胡亂告了一遍,所以要仔細查看內容,別誤會人家啦。 司法院判決書查詢搜尋頁面 3.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 網址:https://announcement.mol.gov.tw 有過違法行為的雇主都會被勞動部公開在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輸入公司名稱或公司負責人名稱,可以查到是違反哪一條法條,連罰鍰金額、有沒有再訴願都看得到。 違反勞動法令事業單位(雇主)查詢系統 4. 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 網址:https://ardata.cy.gov.tw/data/search/advanced 如果好奇公司負責人是否有以個人名義或公司名義,捐款給特定政治人物,可以在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中查到。 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點擊一般查詢 監察院政治獻金公開查閱平台,可以查詢擬參選人、政黨、捐贈者跟支出對象 可以查詢擬參選人、政黨、捐贈者跟支出對象,但可能有同名同姓的問題,可以再透過地址跟聯絡電話來做交叉比對。 節錄自:博碩文化《30 天整頓職場!從徵才陷阱到離職黑箱,應對話術 × 舉證對策 × 職場防線一書掌握》/VV Chang 著 推薦閱讀: 面試如何判斷公司好壞?提5類問題,看看面試官怎麼說 面試公司出現4種跡象 顧問公司CEO建議:放生吧 揭露求職詐騙手法│社群詐騙文案怎辨識?如何逃過面試詐騙和其他求職陷阱? 以假亂真的徵才廣告,你能分辨嗎?揭密詐騙園區徵才陷阱與話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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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talks】從制度打造企業文化、中小企業主不可不知的關鍵法律常識|12/13、12/20 線上免費直播

文/104人資市集 「104 talks」致力於協助職場人士的知識學習與能力提升 為每位忙碌的職場人士,創立一個能夠高效學習的節目平台,集結各領域專業講師的知識與分享,為職場人士帶來啟發和新視角。 中小企業主系列講座-打造企業文化&法律常識(共2場) 12月份共有兩個場次! 12/13(五)將分享如何透過制度塑造企業文化,以及企業利用活動和制度建立文化的實際案例,並解析為何共讀與共學對企業成長至關重要。 12/20(五)將深入勞動法律常識,助您明確界定經理人與員工的權責,並有效處理勞動關係中的法律問題。 相信不管是中小企業主、主管或人資,都能為您的企業注入新動力,為2025提前做好準備! 場次一:12/13(五)13:30~15:00 【如何從制度打造文化?企業成功案例解析- 成熟企業的經營要素:帶領成員思考的機制】 與談人:孫治華 老師 / 主持人:陳善能 協理 您將會學到: ★ 企業文化要怎麼塑造? ★ 當管理規模擴大,如何建立文化? ★ 如何利用制度與活動來建立企業文化(實際案例分享) ★ 為什麼企業共讀與共學是很重要的事? 場次二:12/20(五)13:30~15:00 【中小企業主不可不知的關鍵法律常識- 從個人到團隊,關於人的法律問題】 與談人:陳全正 律師、孫治華 老師 / 主持人:陳善能 協理 您將會學到: ★ 董事和經理人的定義和權利義務 ★ 經理人和勞工,如何區分? ★ 勞動關係常見法律問題:面試及任用 ★ 勞動關係常見法律問題:調動與離職 講座資訊: 講座時間:場次一 :2024/12/13(五)13:30~15:00場次二 :2024/12/20(五)13:30~15:00 報名截止時間:2024/12/11(三) 活動形式:線上免費直播 適合對象:中小企業老闆、企業主 價值:3600元 → 免費 立即點我免費報名 【報名流程】 1. 活動前1天,我們將以Email寄送活動通知及相關資訊給您,請隨時留意Email,以免遺漏。2. 本講座會以Youtube直播的方式進行。 【注意事項】 報名前,請詳閱課程內容及購買須知。  104 人資市集 保有相關課程內容調整及講師之變動權,可能視情況進行適當的修改與調整。  104 人資市集 保留報名審核權利。  如有課程相關問題,請至聯絡我們留下相關訊息。 . . . 最划算的全方位教育訓練方案!免費申請全課程試閱 >> 推薦你更多相關的好文章>> 【104 talks】時代 vs 世代:不可不知的 EAP 推動要點 | 興智國際執行長 黃智儀 【104 talks】現代領導者的人生進化指南 | 波波黛莉共同創辦人黃晨皓 Kim 【104 talks】AI 數據智能時代的工作再定義 | 微軟人資長王有蘋 【104 talks】運用心理能量,職場一路順暢 | 蘇予昕心理師 【104 talks】啟動你的能量計畫,打造高效人生 | 最速總經理王冠翔 【104 talks】提前佈局不被市場淘汰!第二曲線創新學 | 郭瑞祥 滿足中小企業的培訓需求!超過150+課程任選 >> 訂閱市集電子報與你分享專家文章及最新活動訊息 >> 加入104人資市集 Line 獲得新知與獨家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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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續浪潮下,人資從後勤支援躍登企業治理核心角色│面對ESG永續報告書編制工作?試試104 ESG x HR永續方案,讓你告別人工地獄、省時又省力!

永續浪潮席捲全球,今年所有上市櫃公司須依金管會規範編纂永續報告書,人資角色愈顯重要。而善用104 ESG x HR永續方案、將傳統庶務工作交由系統處理,有助於人資將更多精力集中在塑造雇主品牌、擬定人才永續發展策略等戰略工作上。 永續報告書是什麼?通常包含哪些項目? 簡單來說,永續報告書(Sustainability Report)是企業用來對各個利害關係人(包括員工、客戶、股東等)披露其在環境、社會和公司治理(ESG)方面的績效和責任的一份報告文件。通常包括企業在達成可持續性目標方面的策略、實踐和成果,並就環境(Environmental)、社會(Social)及公司治理(Governance)三大面向提供相關數據和分析。企業主動提供此報告書,不僅能提升企業資訊透明度、強化風險管理機制,更能彰顯企業對環境與社會的責任承諾。 企業撰寫ESG報告書時,必須要注意兩大關鍵要素:「完整揭露永續資訊」及「符合國際通用準則」。而在臺灣還須遵循金管會規範建議來編纂,以下就來了解項目各有哪些: 金管會針對永續報告書的推動措施 目前金管會並無明確規定應該包含哪些項目,依照先前發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規劃以「治理」、「透明」、「數位」、「創新」四大主軸,推動企業永續發展之行動方案,重點包括: 引領企業淨零 深化企業永續治理文化 精進永續資訊揭露 強化利害關係人溝通 推動ESG評鑑及數位化 而其中關於永續資訊揭露,也就是報告書,內容則著重在: 精進年報資訊揭露規範 擴大永續資訊揭露範圍 提升永續資訊品質:包含擴大永續報告書確信範圍、抽查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加強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管理。 推動ISSB永續揭露準則 以上規範資訊詳情請參考金管會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 為提升報告書品質,需了解永續報告書的國際準則有哪些 國際通用準則主要有 3 種,分別是 GRI、SASB、TCFD,永續報告書需參考以上準則的規範、架構,來完成相對應的內容,可依照自身需求和目標來選擇合適的規範。 GRISASBTCFD重點角度涵蓋 ESG 全面向議題著重對財務績效有影響的 ESG 議題著重氣候變遷對財務績效有影響的議題訂定組織全球永續報告協會(Global Reporting Initiative)永續會計準則委員會(Sustainability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SB)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小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主要溝通對象所有利害關係人(包括客戶、供應商、政府、股東、員工等)投資人投資人內容角度GRI 準則分為三個部分: 通用準則:適用於所有組織 行業準則:適用於特定行業 主題準則:特定重大主題  涵蓋5大面向、11項產業別、77項行業別與26項通用ESG議題,列出了可能影響公司財務狀況和營運績效的ESG議題,可增強與投資人的溝通成效。核心要素可分為4個範疇:治理、策略、風險管理和指標與目標,共包括11個揭露項目,能幫助企業讓利害關係人能夠評估企業與氣候變遷間的關聯性。官網資訊GRI官網(繁體中文下載)SASBTCFD 目前金管會著重的是GRI準則,建議可參考該準則的規範來進行永續報告書的撰寫喔。不過整個永續報告書中除了環境面、治理面之外,其實目前最重視的議題為「社會面」,包含勞資關係、員工組成、多元化、職場健康安全等,這些都關乎到「人資」的工作範疇,因此人資角色將會有那些變化呢? ESG時代下,人資角色有哪些變化?該如何因應面對? 隨著ESG在全球蔚為風潮,企業裡的人資、採購、業務等各個崗位的工作內容,紛紛跟著起了變化。其中,又以我們最熟悉的「人資」,轉變最大,原先負責人才招募、員工差勤等行政庶務工作的人資,已逐漸轉變,許多HR可能尚未意識到,其實自己在人資工作中已經在實施與ESG相關的政策和措施,例如員工福利活動、職場安全訓練等。在現今強調ESG的時代,人資角色轉變方向可能包含以下面向: ESG策略推動者:協助企業將永續理念融入企業的日常運營與文化,成為連結企業與員工的樞紐 社會責任面(Social)的主要執行者:發想並執行員工福利、多元共融、人才發展等核心議題 數據管理與揭露者:蒐集、整理與提供人力資源相關的ESG數據 吸引、留任人才的關鍵者:掌握ESG相關數據後,再從中抽絲剝繭,協助擬定ESG策略以提升企業形象,吸引認同永續理念的人才 跨部門協作者:與其他部門合作,確保ESG策略的全面實施 事實上,造成角色改變的主因,與ESG框架中,社會責任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面的策略擬定、內容執行,大至企業如何對待員工、股東、客戶和其他利害關係人,以及對於內部結構、政策的管理、運營,小至員工福利、企業公益活動的發想、落實,都和人資息息相關有關。 尤其今年起,所有上市櫃公司須依金管會規範,強制編製並揭露永續報告書,人資必須協助紀錄並量化組織內部的人力資源數據,以提升利害關係人的信任與支持,角色又愈形重要。 人資如何進行永續報告書撰寫?有哪些挑戰? 如前述說明,根據金管會規定,企業在撰寫永續報告書時,必須揭露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等三大構面的內容,像是溫室氣體排放、能源管理、人權及社區關係、資料安全、商業模式與創新程度、控制權與席次……等訊息,都應涵蓋永續報告書內。 而與人資領域相關的資訊,最主要的利害關係人則為「員工」,因此包括員工資訊統計(含員工結構、薪資、新任率、離任率……等)、員工健康及安全、員工多元化等也都是屬於永續報告中要揭露的範圍。  面對如此龐雜的資訊與數據,在紙本抄寫、excel整理、缺乏系統與整合的時代,人資想在有限時間內,完成永續報告書,並非易事。一般來說,人資普遍會遭遇五大痛點: 痛點1:資料分散且格式不一企業沒有系統時,資料散落各處,是秘書或人資需要紀錄?又該記在紙本、excel,檔案又該存在個人電腦還是公用雲端空間?權責不清。 痛點2:手動計算耗時易出錯員工人數容易計算,但是性別、年齡、職務類別、身份、國籍等各種分類,需要一個個人工對照。要是公司規模大、有不同分區,人工整理不符時間效益,也容易出錯。 痛點3:歷史資料不易追蹤若去年、前年、大前年的經手人不同,每位都有不同風格跟格式,儘管新任人資整理好今年的報告,追溯過往歷史資料仍有困難。 痛點4:資料安全與隱私疑慮人事、薪資等資料敏感,沒有系統時,依靠人工控管、保存,具有權限管控與資安、隱私風險等疑慮。 痛點5:缺乏專業知識ESG是近幾年全球興起的新思維,所有企業、國家都在學習、摸索,因此每個產業、每間企業對ESG的指標定義未必相同,同樣的報表資訊,在不同產業受重視程度不一,例如科技業和美容美髮服務業對「女性就職比」的解讀方式,便會有所差異,因此需要有專業人資來進行資料判讀。 有鑑於此,已有逾700家企業人資使用的104 HR Max系統,近來推出「ESG x HR永續方案」,便是人資撰寫永續報告書時的最佳幫手。 104 ESG x HR永續方案具備哪些重要功能? 功能1:ESG人資指標自動化系統會自動從人資資料庫中,提取永續報告書的相關數據,提供GRI相關指標數據,並能保存資料。 功能2:視覺化儀表板直觀呈現人事指標表現與趨勢,主管、人資隨時想查看相關資訊,可一目了然。 功能3:自動生成報表一鍵產出30張符合法規要求的永續報告書人資領域相關報表,還能檢查工時規則、彈性設定工時檢查規則等,也可以自訂報表內容,產出公司需要的各種欄位。 功能4:歷史數據比較追蹤員工指標歷年變化,協助人資根據過往數據,制定改善策略,找出最適宜企業與人才發展方向。 104 ESG x HR永續方案生成的報表內容,完全符合法規、GRI準則等國際ESG報告標準;自動整理數據後,一方面提升了永續報告書的準確性與一致性,也能協助人資即時發現員工多元性指標不足、員工流動率是否健康等方方面面的問題,更重要的是,讓團隊有更多時間投入規劃企業人才永續策略、推動雇主品牌。另外,系統擁有業界最高標準的資安防護,能設定管理、觀看等不同權限。 針對ESG數據整理工作,人資通常需要耗時1~2周才能完成,但各家企業人資使用104 ESG x HR永續方案後,時間已大幅縮短,最快甚至半天內就能整理完成。 在企業ESG的時代,人資已從後勤支援躍升為企業治理的核心策略單位。若能善用數位工具,將編纂永續報告書等數據整理庶務工作交由系統處理,將會將寶貴的人力資源釋出,讓人資將更多精力集中在核心事務上,包含雇主品牌塑造、人才永續發展策略等戰略工作,進而深化企業與永續理念的緊密結合。 104 HR Max ESG x HR永續方案 作為企業人資,如何有效推動ESG成為關鍵。104 HR Max系統,幫助您掌握人資在企業永續經營中的重要角色!立即了解:https://104ha.com/Hqt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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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憑證申請、用途、展期指南│自然人憑證是什麼?有哪些功能技術?

報稅所需的自然人憑證是什麼?使用何種技術功能確保資訊安全?自然人憑證用途多達數十種,該如何申辦?《104職場力》統整自然人憑證申請流程、費用等資訊,並提供常見問題解法,幫助大家安心享受便捷的數位生活。 文/《104職場力》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自然人憑證是什麼?使用何種安全技術?有哪些具體用途?自然人憑證功能與安全技術邏輯32項自然人憑證用途!如何申請自然人憑證?可以線上申請或找家人代辦嗎?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格與限制自然人憑證申請費用與作業天數自然人憑證申請流程、地點自然人憑證效期多久?過期怎麼辦?自然人憑證展期辦理方式:臨櫃、線上、APP都可以!關於自然人憑證的常見問題Q. 自然人憑證鎖卡或忘記密碼怎麼辦?Q. 哪些狀況會導致自然人憑證廢止?可以自行廢止嗎?Q. 如何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 自然人憑證是什麼?使用何種安全技術?有哪些具體用途? 自然人憑證是由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簽發的「數位身分證明工具」,利用非對稱加密技術確保網路上的身分與資料安全。該憑證中包含「公開金鑰(Public Key)」和「私密金鑰(Private Key)」,這些金鑰儲存在實體IC卡或行動裝置的安全區中。即使資料遭到有心人士攔截,他們也難以破解其中內容,進而保障了數位簽章和身分識別的使用安全性。 自然人憑證功能與安全技術邏輯 ◆ 身分識別 利用非對稱加密技術確認網路使用者的身分。 需要提供個人身分證明文件以註冊,並製作公私鑰用於身分驗證。 在使用者註冊自然人憑證時,會需要提供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其他相關資訊,這些個人資料將會用來產生公鑰和私鑰。利用公私鑰非對稱加密技術的應用與交互驗證,使相關應用服務能夠進行有效的身分確認。 ◆ 簽章 可在電子文檔上進行簽名,保障文件的完整性及不可否認性。 驗證時使用公鑰,簽名時使用私鑰,以確保安全性並提高簽署流程的效率。 在使用自然人憑證驗證簽章時,需要使用公鑰;而在生成簽章時則需使用私鑰。簽章文件運用雜湊演算法,將輸入的訊息轉換為固定長度的唯一性摘要,以確保簽名的安全性。文件發送後,接收者能利用簽署者的公鑰來驗證簽名的有效性。自然人憑證簽章功能不僅提升了文件的安全性、完整性及不可否認性,還能提高簽署效率,減少繁瑣的手工流程。 ◆ 加解密 透過非對稱加密原理來保護資料的機密性。 私鑰儲存安全,不可提取;加密使用公鑰,解密使用私鑰,確保資訊安全。 在自然人憑證的非對稱加密原理中,私鑰被安全地儲存於實體IC卡或行動裝置的安全區域,無法被提取;當進行加密運算時,應使用公鑰,而解密時則使用私鑰,這一設計確保了資料在傳輸過程中的安全性。 有這些技術協助,政府機構能有效排除過往「身分確認困難(擔心他人偽造)」及「資料傳輸安全風險(擔心駭客入侵、竊取未加密數據)」等資安問題,提供民眾更安心、便利的線上服務。 32項自然人憑證用途! 自然人憑證服務項目自然人憑證用途說明服務機構個人化資料自主運用(MyData)使用身分驗證及線上同意,即可在平台獲取政府機關保存的個人資料,並能即時將這些資料提供給政府機關或可信企業。數位發展部我的E政府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或查詢眾多政府服務項目。數位發展部內政部地政司地政線上申辦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辦線上地政案件及地政電子謄本。內政部地政司戶政網路申辦服務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辦現戶戶籍電子謄本,現戶全戶戶籍電子謄本、現戶部分戶籍電子謄本及驗證服務、身分證掛失及撤銷掛失服務。內政部戶政司有戶籍國民以自然人憑證查詢有無被限制出國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上網查詢自己有無被限制出國。內政部移民署線上申辦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上網申辦入出國日期證明。內政部移民署全國建築管理資訊系統入口網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建築物公共安全定期檢查申報、查驗安檢人員身分、取得檢查登記碼、執行檢查項目,以及查詢申請案件備查結果、安檢人員基本資料更正等。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新違章建築立即處理資訊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檢舉通報、查詢民國 100年起施工中或新完工之違章建築案件以及未核准之樹立及招牌廣告。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國土測繪圖資e商城民眾可加入會員使用自然人憑證辦理圖資申購,以達檢索、瀏覽、申購便捷快速服務之目標,進而充分發揮國土測繪資料整合流通供應之效益。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線上申請警察刑事紀錄證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網路申辦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查詢線上查詢申請進度。內政部警政署健康存摺─下載個人就醫資訊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健康存摺系統」即可取得最近1年的健保就醫資料,也可以查詢或下載個人的健保卡狀況及領卡紀錄、保險費計費及繳納明細等資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民健康保險個人健保資料網路服務作業使用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辦理「查詢個人未繳保險費與列印繳款單」、「查詢、列印個人及眷屬投、退保資料及保險費繳納證明」、「申請健保卡」等業務,以及到「健康存摺」專區申請與下載個人就醫資料。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食品藥物業者登錄平台使用自然人憑證填寫相關資料後即完成食品業者登錄字號新申請。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可查詢綜合所得稅稅籍、財產、欠稅等相關稅務資料。財政部個人綜所稅結算申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可進行個人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稅線上應用服務。財政部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可進行註冊歸戶、查詢及捐贈發票、中獎通知等服務。財政部關港貿單一窗口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報關作業。財政部關務署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可查詢勞農保被保險人保險給付資料、投保年資及勞退個人專戶資料等。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交通部監理服務網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查詢汽車車籍、機車車籍、汽車駕駛人、機車駕駛人資料等。交通部車輛號牌網路競標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加入電子公路監理網站會員,於標售時段在家上網參與競標車輛號牌。交通部公路總局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進行國家考試網路報名、報名書表下載、繳款單列印及報名狀態查詢等。考選部國家考試及格證書服務網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申請證書補發、證書補發加改註、英文證明書,並進行線上申辦作業繳費及進度查詢。考試院民事訴訟電子起訴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註冊取得遞狀帳號、密碼,3分鐘就可達成起訴效果,進行起訴及傳送書狀。司法院臺北巿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可使用自然人憑證做單一登錄系統,以辦理各項線上申辦服務系統。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雲端櫃檯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辦理各項線上申辦服務系統。新北市政府桃園網路e指通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辦理線上商業停、歇業登記、商業負責人變更或轉讓登記。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民眾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辦理平台各項線上申辦服務。臺中市政府中華郵政通訊地址遷移通報服務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辦理通訊地址變更。中華郵政投資人個人資料查詢系統民眾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查詢個人資料。臺灣證券交易所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東e票通」股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行使股東會表決權。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個人線上查閱信用報告可使用自然人憑證查閱個人信用報告、取得信用報告電子檔。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廢機動車輛報廢回收系統可使用自然人憑證上網查詢廢機動車輛回收相關資訊、提供廢機動車輛回收證明列印功能。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圖表資訊來源: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 如何申請自然人憑證?可以線上申請或找家人代辦嗎? 自然人憑證申請資格與限制 只要年滿18歲(含)以上,設籍於本國國民(即為自然人),且未受監護宣告者即可申辦自然人憑證。 但請特別注意!申請自然人憑證目前沒有開放網路申辦,且必須由本人親自臨櫃辦理,就算人在國外願意授權也不能請人代為辦理喔! 自然人憑證申請費用與作業天數 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為新臺幣250元。因為是臨櫃辦理,所以隨到隨辦,當天即可拿到憑證IC卡。 自然人憑證申請流程、地點 1. 申請人攜帶應備物品親赴戶政事務所申辦櫃臺 不限戶籍地,跨縣市戶政事務所皆可辦理,抵達後表明欲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或詢問服務人員。 點擊連結前往查詢「各縣市辦理自然人憑證申請之戶政事務所」 2. 承辦人員審驗申請人交付資料 自然人憑證申請應備物品有: 自然人憑證IC卡申請資料表 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請勿攜帶駕駛執照等證明文件) 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新臺幣250元 E-MAIL信箱 3. 申請人確認「申請書」上的個人資料並簽章 承辦人員會列印及交付自然人憑證IC卡申請書,申請人需確認申請書上的個人資料無誤,而後簽名並繳回給承辦人員。 4. 申請人檢查「接受確認書」的內容並簽章 承辦人員會列印及交付自然人憑證IC卡接受確認書,申請人需檢核上面的內容,如發現憑證內容不正確,則應拒絕接受憑證,並由向承辦人員重新申請憑證;如正確無誤,簽名後繳回承辦人員即可。 5. 申請人取回資料 辦理完成後,申請人需取回身分證件、自然人憑證IC卡、憑證IC卡申請及使用說明書、收執聯等物品,建議清點後再離開。 PS.臨櫃申辦的用戶在簽名確認申請時,將於戶所一併完成憑證接受作業,所以用戶拿到自然人憑證IC卡後,不需另行開卡即可使用。 自然人憑證效期多久?過期怎麼辦? 自然人憑證IC卡有效使用期限為5年(申請當天起算),可辦理展延3年,年限總計8年。 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會在用戶的自然人憑證到期前60天起,陸續發送憑證展期通知到用戶的電子郵件信箱,民眾於到期前60天至到期後3年內,皆可辦理展期。 符合展期條件的自然人憑證,不論何時進行展期,皆自憑證有效期到期日起算展期3年,所以提前辦理也不用怕影響展期。 自然人憑證展期辦理方式:臨櫃、線上、APP都可以! 相較於首次申辦,自然人憑證展期的彈性較大,不僅提供線上申辦服務,如需臨櫃也可以委託親人代為辦理,更重要的是,基於便民服務,無論採用何種方式辦理憑證展期,均不收取費用。 ▲ 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展期 用戶可直接進入內政部憑證中心網站,點選「憑證展期」欄位、輸入資訊後進行辦理。 ▲ 自然人憑證臨櫃申請展期 請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及自然人憑證IC卡,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憑證展期,或委託他人代為辦理。 如委託代辦,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並確認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的內容正確性,並親筆簽名或用印,再由受委託人攜帶該委託書、委託人之IC卡、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 ▲ 自然人憑證APP申請展期 行動自然人憑證APP即將到期前60天,用戶開啟APP時會自動跳出展延畫面,民眾只要輸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後進行生物辨識即可申辦,驗證通過會顯示「展延完成」,並重新簽發1年效期。 更豐富、詳細的自然人憑證展期資訊,歡迎查看:要報稅了,我的「自然人憑證」過期該怎麼辦?|「自然人憑證」常見7大問題一次解答 ! 關於自然人憑證的常見問題 Q. 自然人憑證鎖卡或忘記密碼怎麼辦? 為確保資訊安全,當用戶使用自然人憑證IC卡時,系統會要求輸入PIN碼(申請自然人憑證IC卡時,由用戶自行設定6-10碼的英、數字組合)進行驗證,當PIN碼輸入錯誤累計達3次時會自動鎖卡,必須額外辦理鎖卡才能繼續使用。 鎖卡解碼請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點選左側「憑證作業/忘記PIN碼/鎖卡解碼」欄位,參考網頁說明後,輸入正確的用戶代碼及新的PIN碼後,即可重設PIN碼,讓卡片得以繼續使用;如需更改PIN碼同樣請至左側點選「修改PIN碼」欄位輸入資料進行變更。 Q. 哪些狀況會導致自然人憑證廢止?可以自行廢止嗎? 系統自動廢止憑證的14個理由 已申辦自然人憑證的民眾,如果出現下列情形,系統將自動廢止憑證資格,並寄發憑證廢止通知該用戶: 確認憑證記載之內容不實。 確認用戶之私密金鑰遭冒用、偽造或破解。 確認憑證管理中心之私密金鑰或系統遭冒用、偽造或破解,足以影響憑證之信賴度。 確認用戶之憑證未依本作業基準規定之程序簽發。 確認用戶違反本作業基準或相關法令規定。 依據司法機關正式公文通知。 用戶死亡或經死亡宣告者。 用戶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 用戶做姓名變更者。 用戶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變更者。 用戶申請憑證內容變更者。 用戶申請金鑰更換者。 受監護宣告者。 用戶申請憑證展期者。 自行申請憑證廢止的流程與作業天數 如果不再需要使用自然人憑證IC卡,跟當初申請一樣,必須由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臨櫃辦理,進行身分鑑別程序,以作為判定是否同意廢止憑證之依據。 憑證管理中心自受理憑證廢止申請開始,將於1個工作天內完成憑證廢止處理程序。 當自然人憑證廢止作業完成後,將無法恢復使用,以後如果再有憑證需求,得重新跑申辦流程,並支付自然人憑證IC卡工本費250元。 Q. 如何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 線上修改電子信箱請至內政部憑證管理中心網站點選「憑證作業/線上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欄位進行變更。臨櫃修改電子信箱本人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及自然人憑證IC卡,親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市辦理)修改聯絡用電子信箱。委託代辦臨櫃修改電子信箱委託人及受委託人應先行填妥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並親筆簽名或用印,由受委託人攜帶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委託人憑證IC卡、自然人憑證代辦事項委託書至任一戶政事務所(不限戶籍地,可跨縣市辦理)辦理。 延伸閱讀 要報稅了,我的「自然人憑證」過期該怎麼辦?|「自然人憑證」常見7大問題一次解答 ! 5月所得稅懶人包/每人都有21萬減稅額度、滿足「1條件」年收62萬免稅
【104職場力】・稅務法規

雇主面對「職場霸凌」時有何義務與責任?律師一次告訴你

近期有數起引發社會關注的「職場霸凌」事件發生,究竟該如何明確定義何謂職場霸凌?以及如何制訂相關規則?雇主又有哪些防治責任與應備措施?專業律師根據現有的相關法規、案例,以及實際的判決逐一分析,請企業務必依勞工執行職務的風險特性評估,訂出職場中的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唷! 文/勝綸法律事務所 依國際勞工組織第190號公約,係以「消弭職場暴力與騷擾」作為該公約之標題,而其內涵包括職場霸凌之規範在內。我國現行法雖未直接明文規範「職場霸凌」之定義,然其概念上屬職場不法侵害之一環,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雇主對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 ▲ 圖片來源:勝綸法律事務所 在法院實務上,對於何謂職場霸凌,多援引「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之說明,認為係指「在工作場所中發生的,藉由權力濫用與不公平的處罰,所造成持續性的冒犯、威脅、冷落、孤立或侮辱行為,使被霸凌者感到受挫、被威脅、羞辱、被孤立及受傷,進而折損其自信,帶來沉重的身心壓力之行為」註1 。 換言之,職場霸凌之要素應包括刻意傷害的敵對行為(或稱負面行為),長期、不斷重複的發生及造成受凌者生理、心理等傷害之情形,亦即個人或團體對其他個體具體為直接或間接的攻擊行為(不論是肢體暴力、心理或精神暴力、言語暴力、斷絕人際關係、或過度要求等),且此一行為並非偶發性的衝突而維持長達一定時間,進而對受凌者造成身體、心理和社會問題之負向結果而言。 而於訴訟案件類型中,除了直接主張雇主違反保護前揭勞工之法令,致勞工之人格權(如:遭辱罵、羞辱)、健康權(如:罹患憂鬱症或精神疾患)、生命權(如:自殺)等法益受侵害,因此依民法之規定請求侵權行為損害賠償之類型外註2 ;亦有以勞工遭遇之霸凌行為或言詞該當勞基法第14條第1項第2款之暴行或重大侮辱,構成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並請求雇主支付資遣費作為主張者註3 ;或主張遭同事或主管之霸凌致罹患精神疾病,該疾患屬職業傷病故請求雇主依勞基法及民法之規定負職災補償、賠償責任者註4 。 然在個案判斷上,由於人際互動或相處不睦、主管之管理或監督是否過於嚴厲,除往往涉及舉證不易之限制外,且關於該不睦或嚴厲之程度是否達到社會通念上認為已超過合理容許之範疇,其界線往往相當模糊、不易判斷。甚且,影響罹患憂鬱症等精神疾患、甚至自殺之成因多元且複雜,除職場因素外,亦包括生活壓力以及個人因素,因此需從各種面項觀察、以綜合判斷行為人之行為目的與動機是否超過社會通念所容許之範疇、以及該行為與勞工所罹患之精神疾患或自殺間是否具有因果關係;亦有判決論及「職場生活除工作內容外,本就是一種相互溝通的過程,人與人相處本有志同道合,亦有話不投機者,非謂同事相處間偶有摩擦、衝突、不愉快、疏遠即所謂職場霸凌」 ,故關於訴訟實務上主張職場霸凌之案件,要爭取有利於勞工之認定,往往需克服前揭種種之困難、而仍有一定之難度。 然隨著勞動人權成為普世價值,以及近來多起受重大矚目之事件,職場霸凌之議題逐漸發酵、越來越受各界關注,未來是否可能制訂專法規範,以明確定義何謂職場霸凌,以及制訂指導原則以明確列舉職場霸凌之行為態樣、以及雇主之防治責任與措施等,值得高度關注。 且需留意,雇主依目前現行「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之規定,對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包括職場霸凌在內之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預防,應妥為規劃並採取必要之安全衛生措施;同法第45條第1項亦進一步規定,雇主違反該款所規定之預防義務時,行政機關得以處新臺幣(下同)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之罰鍰。 此外,「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3條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時,因他人行為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暴力預防措施,做成執行紀錄並留存三年;前述「暴力預防措施」,包含辨識及評估危害、適當配置作業場所、依工作適性適當調整人力、建構行為規範、辦理危害預防及溝通技巧訓練、建立事件之處理程序、執行成效之評估及改善與其他有關安全衛生事項。且勞工人數達100人以上者,雇主應依勞工執行職務之風險特性,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訂定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計畫,並據以執行。 (原文標題:什麼是職場霸凌?雇主有什麼義務及責任?) 【補充資料】註1: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勞訴字第65號民事判決、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重勞訴字第2號、新竹地方法院100年度竹勞小字第4號民事判決、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勞訴字第220號民事判決等。註2:臺北地方法院109年度勞訴字第220號民事判決、基隆地院105年度重國字第1號民事判決。註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度勞上字第4號民事判決。註4:臺南地方法院111年度勞訴字第65號民事判決、臺灣高等法院91年度勞上易字第11號民事判決等。
【104職場力】

瓜田李下!12種「職場利益衝突」你要懂得迴避

一個品德端正、正直的工作者,在職場上應該主動做好「利益迴避」的工作,避免讓人有「員工互動、行為和個人利益置於組織之上」的印象。《104職場力》整理出中外專家一致認為專業人士應該要主動迴避的「12種常見的職場利益衝突」,記得要小心應對哦! 文/《104職場力》 本文目錄(點選連結可快速跳至該章節閱讀) 別讓人講閒話!你該避開那些「瓜田李下之嫌」將「個人」置於「公司組織」之上裙帶關係在辦公室談戀愛接受客戶的禮物饋贈內線交易公器私用、濫用公司的資源個人商業行為私下簽約與授予合作機會擅自散佈公司的機密資料利益交換挪用公款連小小的「自肥」,都不應該 別讓人講閒話!你該避開那些「瓜田李下之嫌」 君子防未然,不處嫌疑間。瓜田不納履,李下不正冠。 《樂府詩集.卷三二.相和歌辭七.君子行》 成語「瓜田李下」是指君子為人應該光明磊落,儘量要避開會引起別人猜疑的行為舉止,譬如「行經瓜田,就不要彎下要去整理鞋子」(避免被人懷疑你是想要偷摘瓜果),以及「走到李子樹底下,就不要在此刻整理頭上的帽子」(避免遭人懷疑你在偷採樹上的李子果實),這都是說明「為了避免嫌疑,你應該提高警覺」的道理。 而在職場上,特別當員工彼此間的利益、對公司的忠誠度不一致時,非常有可能出現那些讓人疑竇叢生的「利益衝突」狀況,範圍從個人、公司,甚至會有財務、法律與道德等衝突,引發法律爭議,因此不少公司都會將這些「衝突點」明白紀錄在公司行為準則、員工手冊上來防止衝突。 像我國的公職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根據《公務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規定,只要涉及本身或一定親屬關係者之利益有關的事件,為避免因參與其事,導致影響相關作為(或不作為)的公正性,進而容易引發民眾的質疑、不信任,,因此規定公職人員應該「忌避不參與其事」。 但有些狀況很難明文規範、定義所謂的「利益衝突」,不過身為一個正直、有品德的專業工作者,這些「容易讓人猜忌的行為」你都應該盡可能的避免讓它發生。以下《104職場力》綜合中外的論點,為您整理出12種「常見的職場利益衝突」,當遇到時請謹慎以待。 延伸閱讀:職場是個利益競逐的場域,最可靠的夥伴就是自己 將「個人」置於「公司組織」之上 當你是有權存取機密資訊或掌握公司部分資源的人時,千萬要注意不能利用該資訊(或資源)為自己謀取利益,而不是優先處理公司或客戶的最佳利益,這時就會發生最常見的「未迴避個人利益」。 舉例來說:如果你身為某售票平台的專案負責人,卻在國際巨星線上販售演唱會門票的時候,利用職務之便「插隊」採購一大批票券,即是有違利益迴避的行為。 若想避免相似行為,組織應強化員工對公司價值觀的認識,甚至建立利益衝突的披露機制,讓員工在做出重大決策前申報可能產生的利益衝突,以利公司評估。 延伸閱讀:老闆心腹隻手遮天、利益輸送,被下屬舉報仍屹立不搖... 卻因一事「被離職」 裙帶關係 雖說「內舉不避親」、如果自己的親人好友確實是符合公司需求人選,一般公司不會明文規定「不可以任用自家親屬」,但除非你有十足的把握能公正無私的處理接踵而至的「親屬任用」議題,不然一般不建議貿然這麼做。 所謂的「裙帶關係」有可能用多種形式產生,常見的案例包括: 捨棄其他更能勝任的候選人,選擇優先僱用、提拔親友。 在工資、工作職務上給予優惠待遇。 忽視其在職場中不適任、糟糕的表現,甚至跳過懲處。 為避免裙帶關係惹人閒話,建議管理者和員工在「任用自己人」時應嚴守客觀性,確保決策都是基於有理有據的績效、數據而不是彼此間的關係。 即便是在家族企業當中,也應明確說明招募任用、獎懲的透命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公平公正的職場文化。 延伸閱讀:家族企業第三代存活率僅9%!如何打破「富不過三代」魔咒,永續經營? 在辦公室談戀愛 戀愛是個人自由,但在職場,就要特別小心拿捏其中的分寸。 同事間的浪漫關係很容易產生利益衝突,理由是當人們在戀愛時,容易為了討好對方而做出非理性的決定,甚至對方所犯的錯、應該改善調整的地方都選擇性的忽略,即便有時並未因此產生對組織的嚴重損失,也容易因為動搖辦公室的公平感,進而導致人事問題。 然而,即便有些公司會明文規定「禁止辦公室場所的戀愛關係」,但這類政策多半不利於公司內部的資訊透明,而且大家都知道,此舉只是徒增形式、兩人若真有情愫相生,最後依然會發展成「地下情」。因此真正該做的不是「禁止談戀愛」,而是鼓勵員工誠實的對待彼此間的關係,分清楚不同角色間該守的份際為何。 此外,為了避嫌,建議在戀愛關係(或伴侶關係)的雙方不要成為對方直接管理、監督的對象,也不要參與績效評估或任何與晉升加薪有關的決定,即便你是公正透明的依據事實作出決定,也難免會落人口實,這又是何苦? 延伸閱讀:「他們戀愛,苦的是我!」主管的男友把我當僕人,要我加班替他工作,該越級踢爆他們嗎? 接受客戶的禮物饋贈 在公司間的往來,難免會收到客戶禮貌性的問候,年節禮品、賀年卡等「心意」,但請注意,在工作場合接受禮物或是招待,非常有可能被視為「利益衝突」,因為會讓人認為接受饋贈者是基於報恩、感恩的心態而作出後續的決定,將直接損害接收者的職場誠信。 在工作場合當中維持適當的「送禮文化」是需要特別拿捏的細節,一般如果是廠商饋贈、招待,最好友善禮貌的拒絕,或只接受在規定價值內的禮物,單獨送予某人的高價品、或直接與利益會產生關連的禮物,往往是對方期望獲得相應回報才贈予,絕對該迴避。 有些公司甚至訂有「禮品收贈規範」,明訂員工可做、不可做的項目,只能接受小額禮品、需申報高價禮物,或客戶贈品統一收納入庫管理。 以104人力銀行為例,公司內即訂有〈廣告交換品暨禮贈品管理辦法〉,明白約定「同仁若收受禮贈品,應依『員工行為準則-饋贈、招待、賄賂與回扣之規範』,於一週內填寫『廣告交換品暨禮贈品入庫簽收單』,繳交至總務採購單位辦理入庫登記,並交會計單位備查。」 延伸閱讀:長官升遷、客戶交際 禮物怎麼挑?金牌業務告訴你,送禮絕對不是貴就好...... 內線交易 常聽到的「內線交易」多指根據公司的重要非公開資訊,買賣證券的作為,這在上市櫃公司是觸犯法規、有刑責的非法行為。但其實一般需要避嫌的「內線交易」不僅僅是上市櫃公司的證券交易,任何有可能因為掌握內幕資訊而擁有不公平優勢的獲利,都屬於「內線交易」的行為。 為避免產生內線嫌疑,員工必須優先考慮揭露透明、可公開的資訊。此外常發生的是「自己的親屬朋友在競爭公司任職」的狀況,你很難避免接觸到另一方的資訊,必須小心拿捏所謂的「內幕消息」到底該揭露到什麼程度。 提醒您:「內線交易」是嚴重違反信任的行為,參與其中的人不只可能被罰款、解雇,甚至有可能面臨刑事指控,絕不該以身試法! 延伸閱讀:淺談內線交易:利用內部消息買賣有價證券要負什麼責任? 公器私用、濫用公司的資源 最直接的濫用就是將公司資源(如電腦、零食、物資等等)在非執行公務時使用、直接用於個人用途,但更容易被忽略、影響範圍更廣的,是在執行公務的期間、濫用公司資源來創造某種獲利。 舉例來說:代表公司採購用品時,非出於公正客觀的評估,就優先納入親友、舊識、友好客戶作為合作對象;或是擅自利用公司的資源,拉抬特定合作夥伴的聲勢。 此外,如果上司要求旗下員工在上班時間協助其「處理私事」(常見如銀行繳款、接送小孩、跑腿買餐點)等等,也都是某種程度的「濫用公司資源」。 避免資源遭到私心使用,公司可以建立資源使用規則,明確告知所有員工將公司資源用於個人用途、當作順水人情都是違規行為,並定期審查使用狀況。 延伸閱讀:請下屬順路幫接小孩,卻被公司處分?當主管千萬別要求員工「幫你處理私事」 個人商業行為 近年由於「斜槓」生活廣受推崇,不少員工私下會額外兼職,但如果在「工作期間」進行個人業務的工作,甚至運用本業的影響力來擴展個人的商業行為(如以公司職稱的名義在外兼職、運用公司的影響力經營個人品牌),這些都是未確實迴避利益的行為。 此外,常有公司員工會以「個人名義」和公司的競爭對手合作,誤以為這是個人行為、不涉及公司間的利益,但其實仍是有利益衝突爭議的。 延伸閱讀:「競業條款」或「兼職禁止」的法律界線怎麼看?美食外送、直播主也在規定範疇內嗎? 私下簽約與授予合作機會 員工不應該擅自「以公司名義」和合作廠商、客戶建立合作關係,任何口頭協議、約定成俗的合作,最終都應該進入公司的合約管理系統,藉由白紙黑字、具法令效力的文件來保障公司的利益,避免日後發生爭議時才發現是「員工個人行為」,而且不受公司的管理監督。 延伸閱讀:從網紅的鬼滅配音事件看起:「口頭約束、不簽契約」真的可以嗎? 擅自散佈公司的機密資料 很多工作者都知道「將公司的機密資訊洩露給外部人員」是違法的,但其實在不少公司當中也有規範「內部文件、資訊(包括公告)僅限內部閱讀,未經許可不得對外散佈」,卻有不少員工誤踩這條紅線。 最常見的是公司公佈最新的福利獎酬,包括年終獎金、季中獎金、加薪升職資訊,喜悅之餘立馬跟親友分享,甚至有人會將資訊「PO上社群網站」公開,如果公司明確規範「內部資訊不宜對外公開」,這麼做確實不妥。 為強化公司的機敏資訊保密規範,有些公司會要求接觸機密資訊的員工應受保密培訓,並簽署保密協議。 延伸閱讀:分享前東家的文件也算洩密嗎?律師:視情節而定,但「保密義務」不會因離職而消滅 利益交換 最常見的「利益交換」衝突,是發生在擔任領導職位的主管級工作者,他們的決定和行動都有可能對組織產生重大影響,因此包括以下的行為都應避免: 偏私性晉升:基於個人情感或關係,而非業績或資歷,促進某員工的職位。 偏袒同事或部門:因私人關係而在工作中偏袒某個部門或同事。 不當利益交換:與員工交換利益,如提供晉升或加薪機會以換取個人回報。 操縱考核制度:員工為個人利益,修改或操縱績效考核結果。 延伸閱讀:主管偏心,評價不公平…...能直接問原因嗎?專家傳授關鍵 挪用公款 私自動用公司資金以滿足個人需要或其他利益,如「暫時挪用公款,後續再以私人款項補回公庫」,帳面上看起來公司沒有損失,但其實是違法行為。 公司應建立明確的財務審核和簽核制度,並設置內部監控機制,防止資金遭一己之私心而濫用。 延伸閱讀:上班「代」打卡,竟涉詐欺?職人必聽的法律紅線! 連小小的「自肥」,都不應該 受邀擔任公司培訓課程的講師、領有講師費,教導公司、客戶使用產品,但自己另外建立網站、私人教授的課程,告訴所有人「若還有更多的問題、需要更完整的服務,歡迎私下連絡接洽」,這是可以被容許的嗎? 打個比方來說,這好比「學校老師在放學時段於自宅中開設小型家教班,宣稱教授的是『延伸加強的選修課程』,但是當段考成績出爐後,家教班的學生個個拿到高分,你會認為是學生資質好、老師教得好,還是不免懷疑老師是否在家教班『提前洩題』?」 如果我們追求的是公平的職場,連一丁點的疑慮都不該讓它發生。 延伸閱讀:無法從財報上讀出的「企業誠信」,才是台積電最重要資產 其實職場上還有無數案例可用來說明「違反利益迴避」原則,但所有的案例都描述了員工不應該在執行公務期間「存有私心」,如果多數時候你都在追求為組織謀取最大福利,而不是卡在「個人」與「組織」之間左右為難,相信就不容易陷入這些利益衝突當中。 為了避免企業文化的健康,如何避免工作場所的利益衝突非常重要,它不僅會造成聲譽損失,有時甚至會有法律責任,客戶可能因此失去對公司的信任感,員工也有可能對那些循私舞弊的同事感到不齒、進而選擇憤而離去,中止和公司間的合作,不可不慎! (參考資料:Livebout Dotcom) 幫你打造完美「職場人設」,你可以這樣做 我用優秀刷存在感!10個提升「職場能見度」的必備技巧 離職沒有對錯,但做了這5件「不該做的事」一定錯! 哪種同事比鬼可怕?網推職場鬼王是「他」,遇到最好閃遠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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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后》也有職場霸凌?職場霸凌定義是什麼?雇主與人資該如何應對總整理

熱門影集《影后》中,除了女演員們的勾心鬥角呈現出演藝圈的狀況,其中像是小劉導演,甚至薛亞之、史艾瑪都有出現職場霸凌或性騷擾的可能性?加上近期勞動部、教育部都紛紛傳出職場霸凌事件,在私人企業也時有所聞,類似案件層出不窮,勞工該如何保護自己,捍衛自己權益?雇主又可以做哪些事情來防範? 文章導覽 職場霸凌定義與適用法規 常見職場霸凌行為 雇主防治與員工申訴管道 常見申訴管道有哪些 首先職場霸凌應屬於職場安全的一部分,目前臺灣沒有一個以職場霸凌為主軸的法律,僅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規定雇主有預防職場不法侵害的義務,以及部分法院判決案例,例如,臺灣新竹地方法院110年度重勞訴字第2號民事判決:「職場霸凌之要素應包括刻意傷害的敵對行為(或稱負面行為)、不斷重複的發生及造成受霸凌者生理、心理等傷害之情形。」而依照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所公布之「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說明指出:「指勞工因執行職務,於勞動場所遭受雇主、主管、同事、服務對象或其他第三方之不法侵害行為,造成身體或精神之傷害。」所以如果勞工在執行工作內容時,受到來自他人的侵害行為,造成勞工身心受傷時,就符合職安法第6條第2項第3款之保護對象,此時雇主就應該啟動相關保護措施。 不過「職場不法侵害」的內容包羅萬象,按照勞動部提供的「執行職務遭受不法侵害預防指引」,大致可將「不法侵害」歸類以下行為: 肢體暴力:暴行、傷害之肢體攻擊 心理精神攻擊:脅迫、欺凌、騷擾、嚴重辱罵 語言暴力:霸凌、恐嚇、干擾、歧視 性騷擾:不當的性暗示與行為等 強求執行業務上明顯不必要、不可能達成之工作或低階工作 隱私侵害:過度介入私人事宜 此外,「不法侵害」的行為人並不僅限於公司內部人員,但凡與執行職務相關人員的行為,都能構成職場不法侵害喔。 延伸閱讀:性平三法修法,身為雇主不可不知的管理重點! 常見的「職場霸凌」行為有哪些? 根據「104玩數據」的職場調查,最常見的「職場霸凌」行為「前3名」如下:(1) 言語暴力 (2) 同儕排擠 (3) 言語騷擾。 但是最常見的反應竟然是—「不採取任何行動」。在「曾經遭遇過職場霸凌」的受訪者中,有「65%」的人表示他們「沒有採取任何行動 (如:反應、檢舉)」,主要因為「擔心工作不保」所以不敢採取行動。其他人則表示因為「怕被貼標籤」或「不知道該如何求助、處理」,所以只好選擇繼續忍耐。 ﹝暴雷提醒﹞像是《影后》裡面導演小劉對女演員黎芯妮毛手毛腳,就已經構成職場性騷擾,但是黎芯妮卻為了工作及表面的和平選擇隱忍。又或者女主角薛亞之因被背叛,利用職務之便的上對下從屬關係,威脅史艾瑪,雖然看劇的時候覺得大快人心,但回到現實來看,這樣的狀況也可能構成職場霸凌喔! 如何應對職場霸凌?職場暴力防治與申訴管道完整指南 若你是正在遭遇職場霸凌的受害者,或是想要預防職場霸凌的企業主管,都需要好好了解如何維護自己的權利,以及雇主須盡的義務。 【職場霸凌受害者自保指南】 ▶初期處理: 向值得信賴的同事或mentor尋求建議 評估是否為工作表現或溝通方式問題 諮詢職場心理師或EAP員工協助方案 可撥打1955勞工專線諮詢 可以先釐清問題癥結點,避免直接進行申訴,可能問題沒有解決,還導致加深與公司、同事間的隔閡。 ▶ 進一步行動: 記錄霸凌事證(Line對話、Email、錄音等) 透過公司內部申訴管道向公司反應 尋求工會、地方政府或勞動部申訴專區協助 【企業防範職場霸凌指南 建立零霸凌企業文化】 發生職場霸凌事件對於雇主而言,不僅僅是個人問題,也會有行政、民事相關賠償責任!因此明確的防範機制不只保護員工,也能降低公司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 ▶完善制度設置 制定職場安全準則(包含性騷擾防治、霸凌等) 安心的員工申訴管道與明確處理SOP 相對應且具公正性的受理及調查小組 完善的EAP計畫 ▶強化執行內容 定期舉辦職場友善講座 加強主管管理技巧培訓 新進員工職場安全及友善教育訓練 營造健康的職場環境是企業與員工的共同責任,以及許多研究及文獻也指出即時處理職場安全與霸凌問題,不僅能維護工作氣氛,更能提升組織效能。 強化員工申訴管道以及員工教育訓練紀錄,只要透過104人資系統皆能一站搞定!中小型企業(100人以下)推薦:104企業大師雲端人資系統中大型企業(100人以上)推薦:104 HR Max多模組系統 如何提供員工安心的溝通管道?常見申訴管道有哪些? 當一間企業重視員工的意見與權益,將保護員工人權與身心靈健康視為第一守則,必然可提升雇主品牌形象、員工留任率以及滿意度。 而建構多元且完整的員工溝通管道便是保護員工的其中一環,臺灣許多中大型企業都會設有申訴信箱或申訴專線供勞工使用,也有因應不同工作環境而發展出的SOP。 常見的申訴管道包含: 員工申訴信箱 員工申訴專線 勞資會議 福利委員會 EAP計畫或身心健康部門 公司系統申訴表單(最可管控隱私方式) 其中最後一點需要特別提及,倘若企業在設置員工申訴管道時,擔心不夠私密,就可以考慮直接從員工會使用的人事系統直接建立申訴表單,讓員工遇到問題時能安心填寫,還能自訂審核人員,避免因為職場權力不對等關係,讓員工不敢進行申訴。104人資系統自訂表單模組,可由人資或是管理者自行設計表單,平台採用No Code的方式,不用會寫程式也沒關係,只要3分鐘就能完成整張表單欄位和簽核流程的設計,更可以依據不同狀況設定欄位內容及簽核層級。 另外透過完善的人資系統也能完整記錄人事檔案,例如:教育訓練紀錄、工作績效評估紀錄、獎懲記錄、部門調動歷程等,若不幸發生職場霸凌或是性騷擾事件,公司也可以即時調閱員工檔案確認是否有做到完善防治訓練,以保護員工及公司。 104人資系統針對職場安全及職場霸凌提供多種應用功能,包含自訂表單、公告、教育訓練、申訴管道等,依據公司規模及需求能提供不同解決方案:中小型企業(100人以下)推薦:104企業大師雲端人資系統中大型企業(100人以上)推薦:104 HR Max多模組系統,包含雲端、地端買斷、彈性客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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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臨時調我去外地支援,住宿和交通費該誰出?律師說分明!

公司要求你「暫時去新的據點支援」,並允諾期滿後調回原職,雖然確實如約定進行,但調動期間是否應該給予交通或住宿補助呢?律師指出:首先應該確定「支援」是否是「調動」,如屬公司營運的「調動」則應依勞資法規定辦理,即便不構成調動,一般外地出差或支援,多半雇主會給予相關津貼或費用補助,要特別留意。 文/勝綸法律事務所 【案例】小明原先與公司約定工作地點在台北市萬華區,後來工作一陣子後,公司主管就跟小明說,公司在台中有開一個新的據點,但因為沒有資深的同仁,想說小明可不可以先去支援台中據點2個月,待台中據點就定位後,就可以回台北等語。小明心想如果只有支援2個月的話,應該沒問題,便向主管答應,後來小明2個月後確實也回到台北上班。不過小明回台北後,愈想愈不對,認為公司在要求小明去台中上班時,沒有給予適當的交通或住宿補助,感覺跟法令規定的調動不合,於是便向律師詢問…...。 問題 從本案的問題可以確認,關鍵應在於去台中支援2個月,是不是算「調動」?如果是調動,雇主就必須依照勞基法規定辦理,反之則否。因此本篇就跟各位介紹調動是什麼? ▲ 圖片來源:勝綸法律事務所 律師解說 依照勞動基準法第10條之1規定: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換言之,雇主如果要調動勞工工作時,就必須符合前開勞基法第10條之1所定的五個原則。但什麼是調動? 依照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108年度勞上易字第16號民事判決:「按企業內之調職係指同一企業內,長期性的變更勞工之職務內容、職務種類或工作地點,至基於業務需要,臨時、短期性地指派勞工至同一企業內至其他部門支援工作,雖有工作地點的變動,但係臨時、短期性,待結束後又回歸原職工作,即與企業內調職不同。」;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4年度勞訴字第27號民事判決:「調職必以勞工工作內容或工作地點遭長期變更為必要要件,且按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第2項之規定,期間至少應達六個月以上者方屬之,如未具此期間要件時,而僅為短期者,則該行為應屬出差行為,而出差行為依實務見解所揭,在工作地點上無不利勞工之情形,要屬當然。」 從前揭實務見解可知,原則上調動必須是「長期性」地調整勞工的「職務內容、種類或工作地點」才稱之為調動。如果是短期性、臨時性的調整或變更,則不會被認為是調動。 綜合前揭判斷標準,以小明的案件,小明跟公司約定2個月至台中支援,且小明也確實在2個月後回到台北公司上班,性質上應該不算是調動,既然小明支援2個月的情形非屬調動,可能就與勞基法第10條之1較不相關。 延伸閱讀:「調動五原則」是什麼?可拒絕調職嗎?主管/人資一定要搞懂的「調動工作之五原則」 結論 雖本案小明可能無法用勞基法有關調動的規定向公司主張權利,但一般而言,雇主請勞工至外地出差或支援時,或多或少會加給相關津貼或費用補助,所以如果雇主已經有載明會給付相關津貼或費用時,事後卻未給付,雖然不構成調動,但仍涉及雇主其他給付義務,勞工當然還是可以主張雇主應補給付相關津貼或費用。 (原文標題:什麼!?原來我都搞錯了![調動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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