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習

履約保證

指能確保工作任務按時、按質完成,並符合約定標準的能力。具備此技能的人,能有效管理時間與資源,預見並解決可能的問題,保持與相關人員良好溝通,確保承諾不落空。這對建立信任、提升團隊效率及個人職場競爭力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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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必學的資安威脅與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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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證照

考取專業證照,讓能力被市場看見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含自律規範) |
投信投顧相關法規及自律規範證照旨在確保從業人員具備專業知識與合規操作能力,涵蓋投資信託及顧問業務的法令遵循、風險管理及投資策略等內容,強調誠信經營與客戶權益保護,提升產業整體服務品質與市場信任度。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授信擔保品測驗 |
授信擔保品測驗證照旨在評估持證人對授信擔保品相關法律規範、評價方法及管理流程的專業知識與實務能力,確保其能有效判斷擔保品價值及風險,提升金融機構授信品質與風險控管水平。此證照適合銀行、信貸機構及相關金融產業從業人員,助於強化授信業務的專業能力與職場競爭力。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 |
依據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第十六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信託業業務人員應具備之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之ㄧ:一、參加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或其認可之金融專業訓練機構舉辦之信託業務專業測驗,持有合格證書」,經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認可並委託辦理本測驗。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商用法律知識認證 |
商用法律知識認證是一種專業認證,旨在測試和驗證個人在商業法律領域的知識和技能。這項認證對於從事法律、商業或相關職業的人士特別有用,因為它展示了個人對商業法律的深入理解和應用能力。通過這項認證,可以提高職業競爭力,並獲得在法律和商業領域內更廣泛的職業機會。
TIPCI臺灣國際專業認證學會
信託業管理人員 |
信託業管理人員證照旨在驗證持有人具備信託業務之專業知識與管理能力,涵蓋信託法規、財產管理、風險控管及客戶服務等範疇。此證照有助提升信託業務執行效率與合規性,確保信託資產安全,並強化對受益人權益保障,適合欲從事信託業務管理、規劃及相關金融服務工作之專業人士。
台灣金融研訓院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 |
信託業務人員是(Proficiency Test for Trust Operations Personnel);信託業的功能係在管理委託人之財產,提供委託人財產有關的周邊服務,藉以滿足委託人、受益人的需求。其經營的業務項目,包括金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動產及不動產信託...等。在附屬的業務項目下,信託業可擔任遺囑執行人及遺產管理人...等。 所以信託業務人員主要工作內容為不動產信託、有價證券信託與金融資產證券化、保管銀行業務...等。 信託業業務人員信託業務專業測驗【信託法規乙科】可提供身為信託業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之證明,是金管會規定金融從業人員賣基金所必備證照。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精選貼文,掌握第一手知識

善用「定期契約」,企業面臨緊急狀況也有彈性!

當前企業營運常受大環境的「不測風雲」影響,如天災(颱風、花蓮堰塞湖)、人禍(美國對等關稅影響),面對這些「出人意料之外」的狀況,專家建議企業面對臨時性、短期性工作,只要明辨工作屬性,視情況彈性使用臨時性及短期性定期契約,將有助於順利銜接人力、保持人事彈性,還可節省不必要增加的人力成本,一舉數得。 文/許朝茂 本文導覽 「定期契約」相關規定「定期契約」可作為企業緊急情境的彈性工具不可預期情境:簽訂「臨時性契約」可預期情境:簽訂「短期性契約」僱用高齡勞工情境:簽訂「定期性契約」小結 企業經營都希望「永續經營」,經營者無不冀望獲得「百年企業」稱號並擁有良好商譽。但天有不測風雲,如國內日前在花蓮光復鄉出現堰塞湖溢流,又如國外美國無理由與其貿易各國科以「對等關稅」,面對這些「出人意料之外」的狀況、增加企業營運推動所需要的人力,如果企業僅依賴長期契約僱用,必定增加企業苦惱及成本。 另一方面,為保障勞工的工作權穩固,受僱勞工應明辨所應徵之工作屬性,企業如未特別加以說明其工作屬性,其工作屬性一般皆屬於「繼續性工作」,此時雙方應簽訂「不定期勞動契約」;但,企業因應非不定期工作所需臨時性或短期性人力,企業得視其所需工作屬性,只要符合臨時性或短期性或僱用65歲以上勞工時,則得選用「定期性契約」維繫雙方之勞動條件。 本文針對臨時性、短期性或僱用65歲以上勞工所需的「定期性契約」討論(特定性、季節性定期契約不論之)。 延伸閱讀:簽「定期契約」的勞工,還可以提前解約離職嗎? 「定期契約」相關規定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本法第九條第一項所稱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及特定性工作,依以下規定認定之: 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6個月以內者。 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6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勞動基準法》第9條:定期契約屆滿後,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不定期契約: 勞工繼續工作而雇主不即表示反對意思者。 雖經另訂新約,惟其前後勞動契約之工作期間超過九十日,前後契約間斷期間未超過三十日者。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28條:六十五歲以上勞工,雇主得以定期勞動契約僱用之。 延伸閱讀:「定期契約」和「不定期契約」差別是?老闆要求簽「一年一聘」契約,合法嗎? 「定期契約」可作為企業緊急情境的彈性工具 企業招募勞工甄試後錄用,應與其簽訂勞動契約。至於簽訂「不定期契約」、「定期契約」,應以勞工提供勞務之工作屬性為依歸。繼續性工作自應簽訂「不定期契約」;但,針對臨時性或短期性工作,則可簽訂「定期性契約」,以因應非繼續性工作,宜留意以下三點: 不可預期情境:簽訂「臨時性契約」 「臨時性定期契約」使用於無法預期且無繼續性的工作,如天災(地震、颱風、土石流塌崩)、堰塞湖溢流、病毒疫情等狀況,企業面對上述情境時,面對「突發新增的臨時性人力」、協助企業惡劣情境臨時性改善或恢復,此時由「臨時性定期契約」人力上場最適當不過。 「臨時性定期契約」適用於企業偏重面對臨時性或緊急性工作,且多半屬於繁重的事件,年輕勞工可能不接受類似工作,故建議企業此時徵募若能以中高齡勞工為優先考量,或許可降低臨時的招募難度。 延伸閱讀:疫情下想保持公司人事彈性?除了「派遣人力」之外,HR可多思考替代人力之運用 可預期情境:簽訂「短期性契約」 現今企業經營為保障受僱者勞動條件,一般恪遵法規、鮮有違規之舉,因其行為恐有違上櫃、上市之條件,致無法如願使得經營更上一層樓,且有利資本之籌湊,故謹慎遵守法制優先。 但,因企業或因個人因素,如企業外派勞工接受外部專業或證照培訓、長期各地區出國考察、勞工育嬰留職停薪(含留職停薪)、分娩產假、職業災害長期公傷病假、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等,前述皆屬於可預期非繼續性屬性,企業便可以短期性契約,另尋覓期職務代理人,以接替原有工作如常進行。 不過要特別留意《勞動基準法》第9條,若企業故意或失忽而違反期規定時,當與勞工簽定第二次之臨時性及短期性契約,第二次契約即視為不定期契約。HR人員必須留意,善用臨時性及短期性契約之際,應避開此規定可能副作用。 延伸閱讀:簽訂勞動契約應注意「工作屬性」,專家提醒4點 僱用高齡勞工情境:簽訂「定期性契約」 民國109年頒布且實施《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其宗旨鼓勵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再就業,雖然,就業市場依然不免出現「年齡歧視」,阻礙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減少不少就業機會。 但《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28條載明:65歲以上勞工,企業得以「定期勞動契約」僱用之。此規定無疑提供企業活用「定期勞動契約」而僱用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工,可降低僱用他們之人力成本,且與他們簽訂契約,無須擔憂終止契約時必備條件及補償負擔,放寬與勞工勞動條件之彈性。 延伸閱讀:「定期勞動契約」,是否為中高齡工作者廣開就業大門? 小結 定期勞動契約中,其臨時性及短期性定期契約,讓企業經營期間面對無法預期且非繼續性工作,另一可預期且非繼續性工作,無須擔心需要與受僱者簽訂「不定期勞動契約」。 HR人員面對臨時性及短期性工作,只要明辨工作屬性,得使用臨時性及短期性定期契約,不但順利找到所需人力工作完成,且可節省不必要增加(如資遣預告工資及資遣費)人力成本。 (原文標題:善用定期契約,以因應對企業發生緊急情境之需) 作者介紹:●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104職場力】・企業經營

談合作陷入僵局怎麼辦?律師實戰:面對面協商,勝過無數電話與郵件

談判一直沒進展,陷入僵局怎麼辦?作者具備多年律師執業與培訓經驗,提醒過度依賴電話與Email容易造成誤解、拉長溝通成本。想要突破僵局、建立信任,一次面對面協商往往比無數封郵件更有效,甚至能逆轉談判結果。本文節錄自《50個問題為自己爭取更多》。 文/史蒂夫.巴畢茨基, 吉姆.曼桂威提 因為差旅會耗費時間與費用,所以現代人愈來愈不喜歡面對面協商,如今我們的許多協商都是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進行的。這麼做或許比較方便,但是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取得的結果,往往無法盡如預期。理由很簡單:電話及電子郵件協商容易導致誤解,因為你無法看見對方臉部的表情,也無法正確判斷對方的語氣。更重要的是,我們很難透過電話及電子郵件,和協商對象建立起穩固的人際關係。 直率地問協商對象願不願意見個面,將有助於你獲得正面的協商結果。如果你的協商對象同意碰面,就我們的經驗來說,當面協商所能獲得的效益會大很多。 面對面協商的好處包括: 有時間了解對方,包括對方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對方的興趣、需求及期望等(例如,什麼事情能打動對方)。 面對面能更有效地和你的協商對象建立關係。 能夠看到對方的臉部表情極為重要。例如,對方是否不自覺地點頭表示贊同,或搖頭表示不以為然? 你的協商對象是否因為趕時間而頻頻看錶,還是一派冷靜、輕鬆,看起來絲毫沒有時間壓力? 善於察言觀色的協商者,可以透過肢體語言了解對方真正的想法。比如對方是否嘴裡這麼說,肢體語言卻透露出截然不同的訊息? 對方為協商準備的檔案有多大?是大如手風琴般的檔案夾,或只是區區十幾、二十頁文件的卷宗夾?檔案大顯示對方全力投入要和你達成協議,不會輕易讓機會溜走。 從對方的表情和舉止、何時記筆記,可以解讀出他真正的想法。尤其是談到特定問題時,對方是否突然拿起筆來? 當被問及「能不能碰個面,當面聊聊?」時,對方的腦中會閃過以下幾點想法: 這場協商對我是否重要到需要親自碰面? 我應該請他來我辦公室,還是到他的辦公室?或乾脆選在一個中立的地方? 我們要談多久?一兩個小時夠嗎?或是需要一整天、甚至更長的時間? 面對面對於推動協商進度的幫助,是否大到足以彌補面對面開會所耗去的時間與費用? 如果我婉拒碰面,對方會怎麼看待?是否可能危及這場協商? 以下是我們的幾個親身經歷,在這些例子裡,我們因為問出這個簡單的問題,徹底改變了原本沒什麼進展的協商。 多年前,我們聯繫一家有結盟關係的公司。我們寄了一封信問他們,是否願意轉售我們公司出版的書籍給他們的客戶,營收對分。這是相當合理的提議,因為對方無須負擔任何成本,卻可以為自己及我們帶來重大利潤。 我們得到的回應是:抱歉,我們沒有興趣。 後續幾個月,我打了幾通電話,試著說明這項提案的好處。該公司斷然拒絕這項提案。在遭到幾次回絕之後,我打電話問:「能不能碰個面,當面聊聊?」對方勉強同意,但是希望我們能飛五百哩遠,到他們辦公室見面。 我們在一家挺不錯的鄉村俱樂部見到我們聯繫的那位女士,並且共進午餐。席間,我們聊自己的小孩、也聊她的小孩;聊我們的狗、也聊她的狗;我們聊為人父母的艱辛、大學學費、身為祖父母是什麼感受,也聊我們共同造訪過的地方。那頓午餐「會議」超過兩個小時之久,期間,對方順帶提及一本絕版的童書《鈕扣國》(The Land of Lost Buttons,作者為西卷茅子),她想要找來送給她的孫子當生日禮物。我們聊了許多其他事情,這頓午餐相當愉快。 回到辦公室,同事們問起:「你們談妥了嗎?」當我們告訴合夥人,從頭到尾,我們都沒有和那位女士談到任何有關生意的事情時,他們完全無法置信。 「你們是說,你們花了一整天,外加六百元的差旅費,卻沒有切入正題。真是令人難以置信啊!」他們說。 我們告訴合夥人,如果他們想要成交這筆生意,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把那本絕版了三十年的童書《鈕扣國》找出來! 我們找到那本書,並寄給那位一起共進午餐的女士,還附上一封信,信裡寫著:「我們經常面對困難;化不可能為可能,只不過需要多加把勁。」幾天後,我們接到對方感激的電話告訴我們,這是有生以來,別人為她做過最貼心的一件事。不久之後,我們又接到第二通電話,告知在那位女士積極幫我們向公司爭取後,他們公司願意立即開始轉售我們的書籍。這項合作關係一直持續至今,並為雙方公司帶來豐厚的利潤。 另一個更近期的例子是,我們開始對一家合作多年的廠商感到憂心。不久前,我們剛拓展了公司的業務範疇,該廠商負責幫我們設計客製化的網站。我們約聘他們幫公司重新架設官網及電子商務平台,這是一項極為重要的任務。不料,專案進度嚴重落後,更糟的是,該廠商負責與我們聯繫的窗口不回我們電話,理由是除了他個人因素外,還有其他案子得處理。我們既沮喪又生氣,實在難以忍受這樣的服務水準。 總而言之,彼此的關係瀕臨臨界點,解約是我們的選項之一。然而,這麼做肯定會延遲新網站上線的時間,後果將頗為嚴重。但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們完全無法繼續忍受這種糟糕的客服。我們意識到,要讓對方充分理解我們的感受,光靠電子郵件或電話已不足以達成效果。因此,我們發了一封電子郵件問對方可否見個面,他們同意了。會議上,我們和廠商老闆面對面,解釋整個情況。我們稱讚他們過去的表現,強調這是那名員工的個人問題,但也清楚表達我們期望的服務標準是:準時完成、回覆顧客的要求。我們的聯絡人感到不好意思,也非常感謝我們前來跟他見面。他表示這種情況再也不會發生了,後來也的確如此。我們提議面對面開會,為雙方省下許多時間與金錢。 你或許會問,如果你的協商對象婉拒見面,又該如何?得到這樣簡潔有力的拒絕並沒有什麼不好,如果對方不願意和你面對面開會,你就知道自己不該和哪些人繼續做生意,而哪些人並沒有真正投入專案。如果他們確實有無法見面的正當理由,那麼提出和對方親自見個面的請求,自然也不會影響或危及彼此的合作關係。 節錄自:時報出版《50個問題為自己爭取更多:從電信費率到談判桌(長銷15週年雙贏版)》/史蒂夫.巴畢茨基, 吉姆.曼桂威提 著
【104職場力】・業務能力

【老闆,你身邊有這四種「師」嗎?企業經營不可或缺的四大顧問】

身為企業經營者,我們總以為只要有企圖心、有資源、有好產品,生意就能水到渠成。但實際上,在變化劇烈、法規與財務密集、風險四伏的市場中,要想穩健成長、放大獲利,老闆身邊絕對不能少了「這四種師」。 一、律師:保護企業、避開法律陷阱的無形護城河 企業面對的不只是客戶、供應商,還有勞基法、稅法、商標專利、合約條款、股權爭議……等無數法律風險。 擁有一位信任的律師,就像為你的公司裝上一層防彈玻璃: * 公司章程、股權協議設計得當,才能防內訌 * 合約條款嚴謹清楚,避免後患無窮 * 商標、智慧財產註冊完整,保護品牌資產 * 員工離職爭議、勞資糾紛也能有效化解 沒有律師,不代表你沒有風險,而是你還沒發現。 二、醫師:老闆自己,就是企業的最大資產 你可能會覺得奇怪,醫師怎麼跟企業經營有關?但實際上,「老闆的身體與心理健康」決定了企業能走多遠。 * 身體出狀況,企業也將停擺 * 情緒管理失衡,會讓公司決策偏誤、團隊士氣下滑 * 長期壓力未排解,容易做出短視近利的決定 定期健康檢查、心理諮詢、睡眠管理、壓力釋放,你需要的不是生病時才出現的醫師,而是預防型的健康管理顧問。 三、會計師:稅務合規與財務體質強健的守門員 財務報表不只是做給國稅局看,更是企業決策的指南針。 * 不懂財報,就無法知道公司到底賺不賺錢 * 不做財務分析,就無法有效控管成本 * 不設稅務規劃,可能多繳數十萬、甚至上百萬的冤枉稅 * 融資貸款、投資人進場,也都需要乾淨透明的帳目 專業會計師,不只是幫你報稅,更幫你預測風險與抓住機會。 四、老師(顧問):指導你站在趨勢前方,避免經營盲點 創業不是靠靈感,而是靠「系統思維」與「實戰經驗」。 * 顧問能幫你重構商業模式,找到獲利突破口 * 教你設計 SOP,讓團隊運作更有紀律 * 協助制定KPI與績效制度,解決人力浪費問題 * 分析市場與競品,讓品牌在紅海中突圍 * 建立數位轉型的流程,跟上AI與科技浪潮 再強的老闆,也需要一位能看見全局、突破盲區的老師或顧問。 結語:真正的高手,從來不是自己什麼都會,而是懂得組一支專業顧問團隊,你不用是律師、醫師、會計師、老師,但你必須成為一位會整合資源、懂得借力使力的老闆。 你身邊有這四位「師」了嗎? 如果沒有,或許你該從今天開始打造自己的「顧問內閣」。 👇留言告訴我,你最想補齊哪一位?
林尚能・戰勝學院

連鎖加盟的法律、契約與風險管理

連鎖加盟經營管理:打造可複製的成功 東方設計學院餐飲管理系講義 第七章 連鎖加盟的法律、契約與風險管理—制度不只為了合作,更是為了保護彼此 對許多燒肉品牌而言,加盟最容易忽略的一塊,不是行銷,也不是營運,而是法律與風險管理。 但實務上,多數加盟糾紛並非惡意,而是來自: • 一開始沒說清楚 • 權責模糊 • 制度與現場不一致 這一章要談的,不是「怎麼告人」,而是如何避免走到那一步。 一、連鎖加盟法律管理的核心觀念 加盟不是朋友合夥,而是一種長期商業契約關係。 成功的加盟法律設計,應做到三件事: 1. 讓雙方權利義務清楚 2. 把可能的風險事先說明 3. 留下調整與退出的空間 契約寫得嚴,不代表關係差; 寫得不清楚,才最容易出問題。 二、連鎖加盟契約的基本架構 一份完整的燒肉加盟契約,通常應包含以下重點: 1. 加盟範圍與授權內容 必須明確說明: • 授權使用的品牌項目(商標、菜單、裝潢風格) • 授權地區與範圍 • 是否具排他性 避免日後爭議:「為什麼隔壁也開一家?」 2. 加盟費用與支付方式 需清楚列出: • 加盟金 • 權利金或管理費 • 行銷費、系統費 每一筆錢,都要對應到實際服務。 3. 合約期間與續約條件 建議內容包含: • 合約年限 • 續約條件 • 不續約的處理方式 讓加盟主知道「如果不合作了,會怎麼結束」。 4. 營運標準與遵循義務 明訂: • 必須遵守的 SOP • 品質與服務標準 • 總部稽核與巡店權利 這是總部維護品牌的法律基礎。 三、加盟最關鍵的三項法律保護 1. 商標與品牌保護 總部必須: • 先完成商標註冊 • 明確限制加盟主使用方式 否則一旦發生糾紛,反而無法保護品牌。 2. 食品安全與責任歸屬 涉及生肉與火源,風險特別高。 契約應清楚界定: • 食安事故責任 • 原物料來源規範 • 加盟主的投保義務 這不是不信任,而是風險管理。 3. 終止與違約條款 需事先約定: • 哪些情況可終止契約 • 違約的處理方式 • 善後與品牌退出流程 沒有退出機制,反而容易衝突升高。 四、加盟常見法律風險與實務提醒 1. 契約與實際營運不一致 例如: • 契約寫可自行採購,實務卻被要求統一進貨 • 合約未提巡店,卻頻繁干預 這類落差,最容易引發爭議。 2. 總部過度介入營運 過度干預可能被認定為: • 變相僱傭 • 共同經營責任 適度管理,才是長久之道。 3. 加盟說明與實際落差 若招商時: • 誇大獲利 • 過度樂觀回本時間 即使未寫入契約,也可能成為爭議證據。 五、成功案例:用制度降低糾紛的燒肉品牌 案例 G(成功) 某燒肉加盟品牌做了三件事: 1. 招商前提供完整營運試算 2. 契約與加盟手冊內容一致 3. 定期檢討與調整制度 結果: • 加盟糾紛極低 • 合作年限長 • 加盟主願意再投資 制度透明,是最好的風險管理。 六、失敗案例:忽略法律基礎的快速擴張 案例 H(失敗) 某燒肉品牌爆紅後: • 未完成商標註冊 • 契約內容簡略 • 招商話術過度承諾 結果: • 品牌被模仿 • 加盟糾紛頻傳 • 擴張被迫中止 速度快,卻沒有保護,反而走不遠。 七、連鎖加盟風險管理的三個原則 1. 能寫清楚的,不要留給默契 2. 能事前說明的,不要事後補救 3. 能制度化的,不要靠關係 法律不是為了對立,而是為了長久合作。 連鎖加盟的法律與風險管理,不是阻礙擴張,而是讓擴張可控。 一份好的加盟制度,能做到: • 壞情況發生時,有處理依據 • 好狀況出現時,大家願意繼續合作
詹翔霖・加盟連鎖餐飲學習案例探討

違約金為什麼被法院打折?雇主該如何降低違約金被砍的風險?

砸下百萬栽培員工外訓,對方卻在結業後「秒提離職」,無疑是雇主最痛心的職場鬼故事。然而,即便雙方事前簽妥了合約,且「最低服務年限約款」具備法律效力,也不代表企業就能順利拿回全額賠償。藉由本文看法院為何在個案中主動介入「酌減違約金」?企業又該如何在合約設計與動態調整中,有效降低違約金被砍的隱形風險。。 文/勝綸法律事務所 上篇(一)我們介紹了最低服務年限約款的兩大審查條件「必要性」與「合理性」,並說明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110年度上字第121號民事判決如何認定Y醫院與王醫師的進修切結書為有效。 不過,約款有效,不代表雇主就能要到全額違約金。這篇要談的,是法院另一個很重要會審酌的點:「違約金是否過高」。 【案例】快速回顧:本案違約金怎麼計算的?王醫師任職於Y醫院,民國(下同)106年間向醫院申請出外進修,赴Z醫院學習「小兒腎臟科」次專科技術。出發前,他與Y醫院簽下「醫師在職進修切結書」,主要約定如下:• 進修結束後,須返回Y醫院服務至少2年。• 若中途離職,須支付進修期間所支領費用2倍金額的違約金,並依未滿服務日數的比例計算。進修期間,醫院支付院外代訓費用24萬餘元,並且進修期間王醫師帶職帶薪,2年共支領薪資等費用300萬餘元。進修結束後,王醫師返院僅服務43日即提出辭呈。Y醫院就上述支付的外訓費用及薪資,依未滿服務日數比例,訴請王醫師給付違約金550萬餘元。王醫師進修2年,帶職帶薪共支領300萬餘元,加上院方代訓費24萬餘元,Y醫院依切結書約定,以全部費用的2倍、再依未服務日數比例計算,訴請王醫師給付違約金550萬餘元。一審法院判Y醫院全部勝訴,王醫師須依約賠償550萬餘元。但王醫師上訴後,二審法院雖然維持切結書有效的認定,卻將違約金金額從550萬餘元調降為420萬餘元。 ▲ 圖片來源:勝綸法律事務所 法院可以主動幫你減違約金嗎? 可以。根據《民法》第252條規定:「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這條規定的重點有兩個: 「法院得減至相當之數額」:法院有權主動酌減,不需要當事人提出。只要法院認為違約金明顯過高,就可以介入調整。 「相當之數額」:並非判全無或一律打折,而是法院依個案情況,裁量一個合理的數字。 換句話說,就算約款本身有效、勞工確實違約,違約金還是有可能被法院砍掉一部分。 本案二審為何酌減違約金? 二審法院主要考量了兩個理由: 王醫師進修期間並非毫無貢獻:雖然王醫師進修期間主要在外學習,但他仍曾回院值班、協助臨床諮詢、參與演講及論文發表,對醫院並非完全沒有貢獻。法院認為,計算違約金時應將這部分考量進去,不能完全視作「未盡義務」。 醫院事後自行下調違約金倍數,顯示原本倍數偏高:Y醫院在王醫師離職後,與其他醫師重新簽訂的進修切結書,已將違約金倍數從「2倍」調降。法院認為這個事實說明,原本約定的2倍違約金,就連醫院自己也認為偏高,所以後來才會下調——法院以此作為酌減的重要依據。 據此,二審將違約金倍數由2倍調整為1.5倍,最終認定王醫師應給付違約金420萬餘元。 延伸閱讀:「花300萬送員工進修、回來就走人!」發生違約糾紛,法院怎麼判? 對雇主的啟示:如何降低違約金被砍的風險? 本案最值得注意的一點,是Y醫院自己事後調降違約金倍數,反而成了二審酌減的依據。這對其他雇主是個重要的提醒: 違約金倍數不要設得太高,否則容易被法院認定「過高」,反而遭到酌減。 若業界慣例或公司內部已有調整,顯示舊合約的倍數已然偏高,就更難抗辯依舊合約請求的違約金合理。 建議定期參考同業水準及法院判決,動態調整約款設計,並在簽約時留下合理計算依據的紀錄(例如訓練成本明細、人力替補評估等),以備不時之需。 整體小結 審級判決結果一審約款有效,王醫師須給付550萬餘元(全額)二審(本文重點)約款仍有效,但違約金調降為420萬餘元(倍數由2倍改為1.5倍)酌減依據①王醫師進修期間仍有貢獻②醫院事後自行調降違約金倍數 最低服務年限約款被法院認定有效,雇主只是打贏了第一關;違約金能不能全數取回,還要過法院是否予以酌減這一關。建議雇主在簽約前就審慎規劃約款設計和違約金計算方式,而非等到訴訟時再來補救。 (原文標題:花300萬送員工進修,回來43天就走人,法院怎麼判?(二)—違約金酌減篇)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簽訂勞動契約應注意「工作屬性」,專家提醒4點

勞資雙方在合作之時,常會因合作的不同情境而產生不同的「勞動契約」。我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當中有規定4種常見的契約狀況,雇主和勞工在簽訂契約前務必要留意適用性與延伸的問題。專家提醒:契約簽訂應視勞工的工作屬性而定,可透過短期契約的特性給予雙方彈性,但雙方都該明確知道自己的應盡義務及應有權利。 文/許朝茂 本文導覽 「勞動契約」的相關規定雇主與勞工簽訂契約幾項注意狀況一:契約簽訂應視勞工「工作屬性」而定,不得冒險行之狀況二:短期性定期契約支援最廣:產假、育嬰留職停薪都適用狀況三:中高齡及高齡者,雇主得簽訂「短期契約」狀況四:要派公司應重視派遣公司信譽小結 勞動(務)契約是勞動供給與需求交易,本於雇主面對諸多勞工,則需要簽訂勞動契約,使二方接明白其義務與權利。不同類型契約(含不定期、定期契約)保護勞工權益不同,因此,雇主與勞工契約應遵照法規而簽訂。 過去曾有報載:OO市醫院簽訂定期契約之勞工,與其他簽訂不定期契約勞工之工作內容大致相同,相關定期契約職缺計有門診和櫃台護理師、衛教護理師、職能治療師、人事招募組員、醫事檢驗師、營養師、職安管理師;查上開職務應屬有繼續性工作,依法應為不定期契約。因此該市勞工局後續將依法行政,違反者得處2至3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 另有O力公司OO北區營業處某組一名O姓女課長,由於不滿O姓女下屬離職,害怕其業務量增加,O女竟趁下班時間,四下無人時持鐮刀砍、砸O女辦公桌、辦公椅、三層辦公鐵櫃等之失控行為。 職場上,勞動契約簽訂,雇主如以「節省人資成本」作為考量,進而違反應以工作屬性簽訂符合類型的勞動法規,將有損勞工法規上權益。 「勞動契約」的相關規定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 臨時性工作:係指無法預期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六個月以內者。 短期性工作:係指可預期於六個月內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 季節性工作:係指受季節性原料、材料來源或市場銷售影響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在九個月以內者。 特定性工作:係指可在特定期間完成之非繼續性工作。其工作期間超過一年者,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第28條:65歲以上勞工,雇主得以「定期勞動契約」僱用之。 延伸閱讀:定期勞動契約知多少?搞懂「非繼續性工作」,簽訂後沒糾紛 雇主與勞工簽訂契約幾項注意 勞動契約規範勞資二方義務與權利,下列情況,雙方應留意及了解,才能期待法定義務與權利可依契約而行: 狀況一:契約簽訂應視勞工「工作屬性」而定,不得冒險行之 勞動契約簽訂應本著「誠信原則」,基於誠信勞工提供具有真實且優質品質的勞務,但若求職者「虛偽意思」表示時,勞務極有可能出現虛假不實的特性,雇主在非不得已的情況下,常選擇終止契約、避免勞務災難持續。 以上文的個案(醫院簽訂定期契約之勞工)工作屬性,幾乎與正職勞工作擔任相同工作,但是從事工作屬性相同、卻以定期契約約定雙方權利與義務,完全係出於人資成本考量。但,此舉不但違規,也損害勞工工作權益。 延伸閱讀:如何過濾有「潛在風險」的新進員工?專家:善用「虛偽意思表示」來提問 狀況二:短期性定期契約支援最廣:產假、育嬰留職停薪都適用 定期契約分為: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之定期性契約,各有其工作屬性條件。尤其短期性定期契約,正好得運用於勞工產假、留職停薪、離職人力短期補充等,適時補充當事人職務代理人工作,且其工作期間達6個月。 短期性定期契約應用廣,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6條:它指可預測非繼續性工作,簽訂期間最長6個月。HR人員因勞工面臨產假、育嬰留職停薪、離職缺職務代理人之際,6個月以下專業所需人力,多以短期性定期契約為優先。因職務代理人專業與被代理人相同或相近轉正風險小於派遣人力。 延伸閱讀:臨時性與短期性定期契約之適用差異 狀況三:中高齡及高齡者,雇主得簽訂「短期契約」 為鼓勵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雇主得特別與高齡者簽定定期性契約,不受原定期契約限制。 高齡者因健康、體能、可使用時間等限制,仍鼓勵其條件允許之下再投入就業市場,以補充短缺人力。 不過,繼續僱用高齡者,雇主只要僱用高齡者符合3個條件: 僱用高齡者達到當年度屆退總人數達30%。 僱用期間滿6個月以上。 以退休前「原領工資」僱用。 符合上述三條件者,雇主得向主管機關申請補助。 延伸閱讀:企業僱用中高齡工作者「正對時」,專家建議3方法打造友善壯世代職場 狀況四:要派公司應重視派遣公司信譽 就業市場人力短缺,加上勞工主見甚強,目前就業市場呈現勞方市場。人力尋覓難度提高很多,導致許多企業改弦更張改的運用來自外部的派遣勞工,這類型企業被稱作「要派公司」。 派遣勞工或因其工作基於派遣公司的狀況承攬企業專業,如:新訂單所需人力不足、傳產企業招募不易、臨時性人力需求、彌補退休人力等因素,雖具有緊急性、補充性、季節性之工作,但,派遣公司仍應與之簽訂不定期契約。 「要派公司」在合作時應留意派遣勞工之職業災害避免,因「要派公司」使用派遣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仍應與派遣公司連帶負職業災害補償之責任。另「要派公司」也應積極留意派遣公司之信譽,因為派遣勞工如果遭「派遣公司」積欠工資,且經裁罰後仍未限期給付者,得向「要派公司」請求先給付,其請求後的30天內給付。 延伸閱讀:僱用「派遣員工」如何避免違規?專家教您3招有效預防! 小結 勞動契約有不同的類型,實際運用應視勞工的工作屬性而定,且雇主以其提供工作類型依法簽訂符合之勞動契約,以預告勞工應盡義務及應有權利。 報載公部門醫院、國營事業的個案,前者因節省人力成本誤用(或其實是膽大妄為?);後者則是缺乏「短期性定期契約」的運用,但兩者均衍生出違規事項,除觀感不佳之外,更期待主管機關能多加宣導、避免爭議。 (原文標題:勞工工作屬性不能錯置,而鬆懈勞工應有契約權益) 作者介紹:●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更多勞工【工作契約】的差異,一定要搞懂! 「勞動契約」的試用期訂定、職務調動、離職規定怎麼做才不會觸法?|新手雇主指南 試用期間系列:雇主可否以試用期間為由與新進勞工簽訂定期契約 更動「勞動契約」型式,權益也將隨之增減! 定期勞動契約知多少?搞懂「非繼續性工作」,簽訂後沒糾紛 簽訂「最低服務年限」勞動契約,勞工絕不能輕易忽視的3大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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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連鎖加盟總部認證指標及比重 台灣連鎖加盟總部認證評鑑

卓越連鎖加盟總部認證指標及比重 台灣連鎖加盟總部認證評鑑 認證構面 認證指標 比重 總部機能 1 法規契約與資訊揭露 30% 說明:依公平交易法對加盟業主事前應提供加盟重要資訊,並給予相關契約審閱期等。 2 總部投資與財務管理 說明:財務結構比率健全度、商業計畫與營利預測等。 3 門市財務管理機制 說明:門市商業計畫與營利預測、總部與門市各項財務結算機制等。 4 經營知識和管理技術文件化 說明:標準化營運手冊(顧客服務、財務管理、營銷管理等)等作業手冊之編撰、審查、更新,並落實至門市等。 5 營運與風險管理制度 說明:總部與高階管理者之商業經驗與誠信、財務主管異動情形、營運風險評估與內控制度等。 營運輔導 1 人力資源管理系統 25% 說明:人才發展規劃、選育用留制度等。 2 人力培育制度 說明:人才培訓制度、訓練績效評估、訓練成果移轉機制等。 3 展店前投資評估與程序 說明:招商行銷規範、投資評估與解說程序、立地評估機制、標準化展店計畫與規格、加盟主與員工培訓計畫等。 4 展店後持續輔導機制 說明:總部對門市經營的持續指導及實施次數、門市經營的問題解決與業務建議機制、支援門市日常營運等。 5 總部與門市管理溝通機制 說明:傳達總部經營理念與營運策略機制、提供產業和市場訊息、提供產品或服務的資訊等。 6 穩定供貨機制 說明:供應商管理策略與程序、穩定供貨機制等。 品牌行銷 1 創造品牌價值 20% 說明:智財權管理與維權機制、品牌知名度與穩定性(經營年數、加盟經營年數、國際發展數量、規模與成長等)等。 2 建置行銷系統 說明:整體行銷規劃、媒體審查流程與機制等。 後勤能力 1 創新與研發能力 15% 說明:創新與研發管理機制(總部、商品、服務、技術等)等。 2 採購與物流能力 說明:商品採購議價程序及問題處理機制、倉儲與物流管理機制等。 3 客服與顧客滿意 說明:顧客服務流程設計與落實、建置或共享消費者數據庫等。 永續經營 1 企業永續發展規劃 10% 說明:實踐永續環境與社會、參與政府政策或相關認證等。 2 應用數位科技提升經營績效 說明:總部與門市資訊系統開發及應用現況與規劃等。 合計 100%
詹翔霖・加盟連鎖餐飲學習案例探討

加盟總部給加盟店的對外解約品牌公關文-危機管理

本件爭點整理(抓重點) 一、被告是否未依契約履行供貨及品質義務? 二、被告是否於招商過程提供不實或誤導資訊? 三、原告損害是否與被告違約行為具有因果關係? 四、原告解除契約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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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物保險業務員證照模擬題解析:契約角色、火災賠償與登錄證

產物保險業務員考照情境題,往往把法律定義放進生活故事。本文配合免費系列第3堂,透過三題原創模擬題,練習辨認人物、找出條件與逐項解析。以下不是官方試題。 本文目錄 第1題:要保人也能是被保險人嗎? 不要把繳保費的人或業務員當成保險人 第2題:保險金額100萬元,就會賠100萬元嗎? 第3題:公司名片能取代登錄證嗎? 把錯題原因帶回考前清單 第1題:要保人也能是被保險人嗎? 小陳為自有住宅投保火災保險,由他申請訂約並負交付保費義務,保單也列他為被保險人。正確答案是「可以同時是要保人與被保險人」。他對住宅有保險利益,具要保人的角色;保險法第4條也明定要保人得為被保險人。 不要把繳保費的人或業務員當成保險人 保險人是承擔契約保險責任的保險組織。要保人申請訂約並負繳費義務;業務員協助招攬。三者的權利義務不同,要從題目描述判斷,不能憑日常稱呼猜選項。 第2題:保險金額100萬元,就會賠100萬元嗎? 公司為價值100萬元的倉庫設備投保火災保險,保險金額100萬元。題設為不定值、足額投保,承保事故核定損失8萬元,無自負額、折減或其他影響計算因素。正確答案A為8萬元。依保險法第72條,保險金額是保險人在保險期間所負責任的最高額度;不代表每次事故的應賠金額。依本題條件及第73條計算,不將額度與損失相加。 第3題:公司名片能取代登錄證嗎? 小安已完成登錄,但認為不必出示登錄證,也不用告知授權範圍。在主管機關未另定例外的前提下,正確答案是「應出示登錄證並告知授權範圍」。依據為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6條。公司名片不能取代上述要求,也不是客戶先問才需要告知。 把錯題原因帶回考前清單 完成題目後,不只記答案字母,還要說出其他選項錯在哪裡。最後檢查教材版本、共同科目合格與效期、專業兩科門檻,以及身分及學歷等應試文件。 換你練習 完成三題原創模擬題:小陳契約角色、設備火災賠償、小安招攬要求;逐項解釋選項,再完成考前清單。 常見問題 這三題是官方試題嗎? 不是,是依相關法規設計的教學用原創模擬題。 要保人和被保險人一定要不同人嗎? 不一定。《保險法》第四條規定,要保人也可以是被保險人。 下一步 選擇後續備考課程時,請確認範圍符合目標測驗、教材版本清楚,並提供錯題解析與限時練習。可至104學習查找相關資源。 查核來源 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3、5、6、7條) 保險法(第2–4、14、72、73條) 資料查核:2026-10-19。報考請依最新適用簡章;本系列為免費入門課,不核發業務員資格、不保證及格。 更多 產物保險業務員 推薦好文 產物保險業務員證照怎麼考?報考資格、報名管道與登錄流程 產物保險業務員證照考什麼?科目配分、合格標準與準備順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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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專利、營業秘密、商標哪裡不一樣?帶你看懂智慧財產權

我們都聽過智慧財產權,但日常上可能還是會遇到令人困惑的情況:共同研發的研究成果該屬於誰?如果我貢獻想法創意,請外包製作完成,著作權歸屬哪一方?請廣告公司設計活動海報,下次活動再拿來用,我會犯法嗎?本文將帶你了解常見的著作權、專利、營業秘密、商標,增長智財常識。 保護 IP(Intellectual property)的方式,首先要從這些權利的產生與歸屬議題開始談起,並分成公司內部及外部切入。 內部談的是員工職務上的創作,外部談的是委外(協力廠商、合作夥伴)的創作,廣義還包括共同開發等。以下我們即用常見的著作權、專利、營業秘密、商標來介紹。 著作權 關於員工職務上的創作,公司享有著作財產權,而員工保有著作人格權,但如果雙方契約另有約定,則從其約定(《著作權法》第 11 條)。這樣的規定不難理解,公司支付員工薪資,換取員工工作上成果的使用權,因此對於職務創作,公司本可直接使用,不用再徵求員工的同意;甚至,實務上也有很多公司會直接和員工約定,工作成果的著作權(包括了著作人格權和著作財產權)直接屬於公司,一勞永逸地避免權利認定的爭議。 請留意,這些約定都務必事先為之,因為在著作完成後,著作人格權就已經確定且不能轉讓、變更,此時,只能退而求其次,以約定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或其他約定方式處理。 至於員工非職務上的創作,除非公司與員工另有約定,否則回到《著作權法》的原則:創作人(員工)在完成創作時,就擁有完整權利。而這裡的職務要從實質認定,並不是以單純的時間、物理環境為限。例如:員工將工作帶回家加班完成或在家工作,這些也仍然是職務上的創作;但如果員工是私下接案、請假接案,因為並不在雇主指派工作範圍內,實務上認為屬於非職務上創作,相關權利就屬於員工所有。 另外,也有些較困難認定的問題,像是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觀察現有產品問題而自行發想、改良創作的著作權認定,若這要直接認定是職務上完成的著作,是會有爭議的,建議雙方在事前先加以約定,避免之後的爭論。 至於委託外部第三人創作,例如公司請廣告工作室設計活動海報、文案,如果對於權利未約定,則權利仍歸於受聘人(廣告工作室),因其才是實際的創作者,但出資人(業主)得於合作契約範圍內使用該著作,這是一種法定授權的型態。一般來說,仍建議直接以契約約定創作成果的著作權屬於出資方的公司。 而在馬克和傑克的案例中,他們的 App 軟體程式其實是需要他人協助,如果是委外開發的話,即務必要和該開發者事先約定好App 程式的著作權歸屬,避免開發者在執行完案子後,再將此程式授權或提供給其他廠商使用。 專利及營業秘密 專利要申請通過才能取得權利。因此,員工職務上的發明(新型專利或設計專利亦同),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依法該專利的申請權及通過後的專利權都屬於公司,但公司應同時支付給員工適當的報酬。 不過,這個報酬金額在個案操作上曾產生爭議。日本就曾有一個知名的「日亞化發明專利酬金」的訴訟案例:當時全球最著名的發光二極體(Light-emitting Diode, LED)製造商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Nichia Corp.)只願給研發產品的工程師 2 萬日圓酬金,工程師一怒之下告上法院,沒想到法院認定該發明非常有價值,酬金判定為兩百億日圓,導致雙方對此爭論甚久。我們建議,關於公司內部鼓勵發明及獎勵機制,可以及早制定及公布,讓員工依此遵循,減少事後爭論的可能性。不過,這裡的報酬支付與否,涉及的是契約上的責任,倒不影響上述權利的歸屬。 接著,如果是員工非職務上(職務認定同上)的發明,基於尊重發明人,則專利申請權及專利權都屬於該員工,不過《專利法》和《營業秘密法》在這裡有一個比較細緻的規定:員工創作如果使用公司的資源或經驗(例如實驗室、資料庫),公司有權支付合理報酬後,使用(實施)該創作。同時,為了避免爭議,員工有書面通知公司的義務。針對員工非職務上完成的發明、新型或設計,請特別留意,公司不可以用契約限制員工的權利。 補充一點,上述的報酬支付與否並不影響專利權利的歸屬,但公司在未支付報酬而直接使用這些創作成果時,員工可依法起訴求償。至於,如果是受聘者(委外研發),原則上依雙方約定,如果沒有約定的話,則該發明屬於發明人、新型創作人或設計人,但出資人得實施其發明、新型或設計,這都和《著作權法》的架構相同。而《營業秘密法》和《專利法》的規定,基本上也一樣。 最後聊一下「共同研發」,務必事先講好權利歸屬,且發明重點在於實質研發,如果只是掛名,後續都有被舉發的風險。 我們回來看馬克和傑克的例子。他們提出了 App 結合智慧餵食器的構想,但實際上,兩人並沒有具體開發的經驗,只好與餵食器製造廠商合作。由於產品實際是由廠商執行研發,廠商依法可取得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專利權,如果馬克和傑克想要保有此 IP 權利,務必在合作前,以契約約定好 IP 歸屬於團隊,而不是廠商,甚至實質共同投入研發,都是比較理想的方式。 商標 關於商標,前面已提過其作用及功能,像是表彰商品或服務的來源與出處,亦兼具品質保證及廣告宣傳功能,環環相扣下,可為公司帶來競爭力,也是重要的無形資產。商標創作在法規上並無特別規定,可回歸到圖案等設計行為,依著作權的權利歸屬處理。 馬克和傑克在開發餵食器時,不論是自己開發或委外開發,都需要確認公司享有 IP 權利,特別是將此產品定位為公司的核心命脈時,更是重要。 而我國對於智慧財產權的轉讓及授權,只要當事人合意就生效,其中,商標跟專利的讓與或授權登記都只是對抗要件,加上目前研發的合作方式繁雜,像是馬克和傑克後續如經評估要與外面廠商合作生產,或是當創業家遇到與他人「共同研發」的技術時(我們曾處理過外部製造廠將技術提供者的技術說是自己的技術,進而申請專利後回頭控訴提供者的案例),往往就很難單靠法規而有完整的處理。 因此,為避免爭議(像是權利被移轉到第三人),站在創業家(公司)角度,不管如何,都希望能在初始就約定權利屬於公司(下表 11),避免夜長夢多。而這樣的作法也已經是愈來愈常見的手段,千萬不要認為只簽保密協議就夠了。最後,在這些權利妥適安排下,因為員工並未取得這些權利,所以也不用煩惱技術入股的議題。 節錄自:今周刊《創業打怪生存攻略:股權分配×公司營運×智財保護×資金募集,商務律師帶你一本破關!/陳全正、張媛筑 著 》 推薦閱讀: 我擁有工作成果的著作權嗎?律師告訴你 下班後的創作,著作權該歸誰?未被公司採用之著作還是我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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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業策略分析》案例:友信行與史賽克 MAKO 機械手臂代理爭議 策略管理

案例突顯了代理商在高科技醫材市場的策略脆弱性,尤其是當原廠掌握核心技術與全球通路時,代理商雖可先行拓荒,但需透過 明確契約、多元產品、風險管理 來降低被收割的可能性。同時,跨國原廠應兼顧市場策略與在地合作關係管理,避免法律糾紛與品牌信譽受損。
詹翔霖・管理知識學院 詹翔霖

房仲簽約要哪些經紀人簽章?六類文件、說明書三種簽章與案件交接表

簽約當天客戶很趕,可以「先簽名、漏掉的晚點補」嗎?房仲簽約涉及六類須由經紀人簽章的文件,不動產說明書更有三種不同角色與時點的簽章。本文拆解文件、角色與時點,並示範一份讓同事接得下去的案件交接表。 本文目錄 一、整理文件和法定簽章,是兩件不同的工作 二、不動產說明書的三種簽章,不能互相取代 三、客戶急著簽約時,怎麼說? 四、案件交接表:讓接手的人知道下一步 五、動手做兩個練習 買方時間很趕,小林把文件拿到桌上,心想:「先讓客戶簽名,漏掉的欄位晚點再補。」同事交接時又只說「這件差不多了」。到底差的是資料、簽章,還是交付程序? 先把角色與時點拆開,再練習把缺少的事項交接清楚。 搭配本課程5分鐘影片,先看重點,再用下面的整理與練習確認理解。 影片/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入門系列第4堂:掌握簽約文件與案件交接分工 一、整理文件和法定簽章,是兩件不同的工作 營業員可以協助經紀人執行業務,依公司流程整理資料、核對待辦與回報問題。但依法須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的文件,不能因為客戶著急,就改由營業員以自身身分替代。 條例第22條列出六類應由經紀業指派經紀人簽章的文件: 不動產出租或出售委託契約書 承租或承購要約書 定金收據 不動產廣告稿 不動產說明書 租賃或買賣契約書 其中第1款與第2款的規定,於經營代銷業務者不適用;其餘四類仍須依第22條判斷,不能把例外推成代銷全部免簽章。 六類文件分布在不同業務階段,不是每個案件、每個時點都會同時出現六份。要依案件類型辨識適用文件,不要為了湊滿數量而誤判已完成所有流程。 圖解|簽約文件四步驟:適用文件、簽章角色、交付時點、案件待辦。 二、不動產說明書的三種簽章,不能互相取代 簽章誰簽時點經紀人簽章經紀業指派的經紀人依第22條委託人簽章委託人(本文案例為賣方)提供解說前交易相對人簽章交易相對人(本文案例為買方)簽訂買賣或租賃契約時,由經紀人交付說明書後簽章 本文案例以賣方為委託人,所以買方是交易相對人;買方委託時,須依實際委託關係辨識角色。 經紀人已簽章,不代表委託人簽章也完成;解說前已有委託人簽章,也不代表簽約時的交付與相對人簽章自然完成。檢查時要同時看文件、角色與時點,不能只問「這張是不是有人簽過」。 不動產說明書視為租賃或買賣契約的一部分,不是介紹完就能抽掉的宣傳附件。本文不替個別缺件情況判定契約效力;發現問題時應回報經紀人,確認補正與後續安排,而不是自行告訴客戶「一定有效」或「一定無效」。 三、客戶急著簽約時,怎麼說? 假設簽約前發現經紀人的必要簽章尚未完成,可以這樣說:「這份文件還有必要事項要確認,我先回報經紀人,完成確認後再依流程安排。您現在最需要掌握的是後續時間,我會更新處理進度。」這樣說明了問題與處理方式,沒有用模糊的「晚點補」帶過。 如果前後兩份文件的物件說明有差異,先把差異列出,確認應使用哪一份內容。不能把兩份都有簽名視為差異已經解決,也不能用交接清單上的一個勾取代必要文件程序。 四、案件交接表:讓接手的人知道下一步 本文自編的交接清單有五個欄位: 欄位範例文件或問題說明書版本差異目前狀態差異已列出未完成事項尚待經紀人核對負責確認的人小林回報下次更新時間明天下午更新確認進度 這比「文件差不多好了」更可追蹤。更新時間是約定的工作節點,不要說成已能保證全部處理完成;這份清單是工作管理建議,不是法定表單,也不是涵蓋全部交易程序的標準。 交接清單要持續更新:待辦完成就寫下確認結果與文件位置;尚未完成就保留問題與下次進度。不要把未完成事項永久留在「待處理」,或用一個完成勾掩蓋角色與文件差異。 圖解|辨識代銷兩款例外,對照六類簽章文件;交接版本差異與待辦,寫明狀態、責任人與下一步。 五、動手做兩個練習 練習一:經營代銷業務時,第22條哪兩類文件的經紀人簽章規定不適用?A:委託契約書與承租、承購要約書;B:廣告稿與不動產說明書;C:定金收據與買賣契約書。 解析:答案是A。第22條第2項規定,經營代銷業務者不適用第1項第1款委託契約書及第2款要約書的規定;其餘四類仍須依第22條判斷。 練習二:本案例賣方為委託人,說明書已有賣方簽章,所以簽訂買賣契約時,可以省略由經紀人交付買方並由買方簽章? 解析:不正確。解說前委託人簽章與簽約時交付、相對人簽章,是不同角色與時點的要求,不能相互取代。 課後任務:花額外五分鐘,以假設案件寫出三項待辦,分別標註是資料查核、法定簽章,還是交付程序,再替每項寫下目前狀態、責任人與下一步。本文的「交接」指案件資料、文件與待辦交接,不是完整的交屋、產權移轉或稅務流程教學。 資料來源與教學說明 本文為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入門教學整理,不抵充法定資格取得或換證訓練時數。文中人物、案例、練習與工作清單皆為自編教學示範,不是官方考題;實際案件仍依適用法規與個案資料處理,申請資格與受理規定請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 資訊查核日期:2026-10-4。 全國法規資料庫: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4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 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入門系列|接著讀下一堂 第1堂|營業員怎麼取得資格?訓練、測驗、登錄領證與4年換證 第2堂|刊登廣告前要查什麼?委託契約、內容符合事實與廣告稿簽章 第3堂|帶看被問漏水、貸款怎麼回答?說明書與「已知、待查、下一步」 [joblist_plugin title='更多104【不動產經紀營業員】工作機會' url='https://www.104.com.tw/jobs/search/?keyword=%E4%B8%8D%E5%8B%95%E7%94%A2%E7%B6%93%E7%B4%80%E7%87%9F%E6%A5%AD%E5%93%A1' amount='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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