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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能力
104 統計職務常見 AI 技能

安全措施與假設工程

指在工作中預先評估可能風險,並制定防範計畫,確保環境與操作安全。這項技能強調透過分析潛在危險,建立標準作業流程與應變方案,降低事故發生機率,保障員工健康與企業資產。具備此能力能提升工作效率與團隊信任,符合職場要求的安全管理標準,對維持穩定營運及法規遵循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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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天外勤安全防護:雇主責任、職災預防與勞工權益指南

颱風天外勤有哪些潛在風險?若雇主在已停班的颱風天,或於風災後指派勞工出外勤,應如何預防職災、確保人員安全並保障勞工權益?本文提供詳細防災準則和重點,協助企業落實職場安全管理,保障勞資雙方權益。 文/《104職場力》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颱風天外勤的潛在職災:雇主須主動預防風險颱風天各類外勤作業防災重點災後復原作業風險高,雇主須落實5大類作業防護要點颱風天出外勤,勞工權益要注意 颱風所帶來強風、豪雨及颱風過後從事災害搶修及復建工作極易發生職業災害,勞動部呼籲雇主,應加強各項防災及應變措施,如有外勤作業,雇主應在合理可行範圍內,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使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違反者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 颱風天外勤的潛在職災:雇主須主動預防風險 根據勞動部說明,颱風期間天氣惡劣,常見的外勤作業職災風險包含:道路淹水、路樹傾倒、坍方落石、道路受損、物體飛落、電線脫落或電桿傾倒等相關災害,相較於一般勞工,其職業災害風險更高。 雇主應承擔的安全責任與勞工避難權益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的規定,雇主有責任提供必要的安全衛生設備與措施,並應設置專門的管理單位或人員,對勞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同時與勞工代表共同訂定符合實際需求的「安全衛生工作守則」。這些內部管理制度與因地制宜的運作,目的在於提升外勤人員的安全意識,並將安全落實到每一次外勤任務中。 然而,颱風天的外勤任務充滿變數,道路狀況、風雨強度以及地區受損程度都可能差異巨大,不確定性極高,因此,除了雇主必須妥善規劃外勤人員的安全防護設施外,還必須遵循「以人身安全為第一優先考量」的原則,當勞工在執行職務時,如果發現有立即性的危險,有權依規定停止作業並退避到安全場所,不會因此受到處分。 另外,若地方政府已宣布因天然災害停班,雇主若仍安排員工從事外勤作業,應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86條之2規定:依實際風險提供必要的防護設備,例如:救生衣、安全帽、通訊設備,以及其他保護勞工安全所需的裝備和交通工具。 總之,雇主應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採取必要的預防設備或措施,以確保勞工免於發生職業災害 。如果雇主明知或可預見勞工所從事的工作有危害生命、身體或健康的疑慮,卻未能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就必須承擔相關責任。 危害辨識、評估與控制:確保颱風天外勤安全的核心 雇主應訂定颱風天外勤安全的評估機制、流程及相關表單,針對外勤勞工可能遇到的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進行風險評估,辨識潛在危害並採取分級管理措施。 當颱風警報發布後,雇主應依據氣象局和媒體資訊,評估外勤區域是否可能發生強風大雨導致的道路淹水、鷹架或路樹倒塌、土石坍方、道路受損、物體飛落、電線脫落或電桿傾倒等相關危害 。 針對不同等級的風險情況,雇主或授權主管人員應採取相對應的安全管理措施,例如: 評估有顯著風險或可預見的風險時,應立即停止外勤作業。 如果評估後仍決定讓勞工從事外勤作業,雇主必須提供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和交通工具,如限縮外勤區域、提供安全的交通工具和適當的個人防護具。 同時,雇主或主管人員應以書面形式指派外勤任務,並保存相關紀錄以備查。 建立一套完整的危害辨識、評估與控制機制,才能幫雇主有效管理並降低颱風天外勤作業的風險。 落實外勤安全管理的關鍵步驟:紀錄 實施外勤安全管理計畫並留下完整紀錄,是確保勞工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 。 雇主應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要求、風險評估結果、過往事件案例等因素,定期或適時檢討風險評估結果,並在必要時進行修正;而風險評估結果應適時傳達給所有相關部門及人員知曉。 同時雇主應明確規定風險評估結果與重要控制措施執行的內容紀錄,以及這些紀錄的保存年限,這些紀錄是日後檢討改進、釐清責任的重要依據,有助於不斷完善颱風天外勤作業的安全管理。 颱風天各類外勤作業防災重點 在颱風天,若地方政府已宣布停止上班,雇主仍安排勞工從事外勤作業時,必須特別留意以下幾點: 1. 鄰水、水上作業或有發生土石流之虞的地區 應建立一套通報機制,一旦有危險發生時,能立刻通知現場工作人員迅速撤離,並搭配清楚的撤離步驟和後續的救援流程,確保人員安全。 2. 道路修復、邊坡擋土及開挖等工程 應確保邊坡有足夠的安全傾斜度,若現場有鬆動或可能掉落的土石,應事先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 另外現場也應安排人員持續監控落石情形,一旦出現危險徵兆,須立即通知工作人員和機具撤離,確保人員安全。 3. 有物體飛落或倒塌風險的建築物、構造物及廣告招牌 外牆施工架應特別加強固定,並仔細檢查架體是否有損壞、繫牆桿是否鬆脫、基腳是否下陷或滑動等問題。 工地圍籬也需確保牢固,避免被強風吹起。 施工架上懸掛的帆布或廣告物應提前拆除,以防風壓過大導致架體不堪負荷而倒塌,釀成事故。 4. 使用工地塔吊作業 塔吊塔柱應加強固定,吊鉤與伸臂須妥善停放定位,並放開旋轉煞車(須先確認空轉時不會產生碰撞或觸電等危險),當風速達每秒16公尺以上時,應全面停止塔吊作業,以防發生意外事故。 災後復原作業風險高,雇主須落實5大類作業防護要點 颱風過後,各地陸續展開災後搶修與復原工作,但相關作業環境風險依然極高。根據勞動部提醒,河岸清理、道路修復、橋梁拆除、工廠復原及地下作業等外勤作業,皆可能導致職業災害,雇主應依以下作業類型加強風險管理與防護措施: 1. 河岸與海岸清理作業 應建立完善的緊急應變系統,一旦發生危險,能即時通報並引導現場人員迅速撤離,同時搭配清楚的撤離流程與救援機制,避免發生溺水等重大職災。 2. 道路修復工程 應預先清除可能鬆動或飛落的土石,或設置擋土支撐;在操作挖土機、卡車等重型機具時,應由專人指揮調度,並規劃安全的機具作業動線,降低邊坡崩塌與誤操作風險。 3. 房屋、橋梁等修繕或拆除作業 作業現場須指派專人負責指揮與監督,並依照標準順序「由上而下逐步拆除」;高處作業人員應配戴安全帶,並依現場條件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以防墜落事故發生。 4. 工廠修護及復原作業 進行工廠屋頂維修時,應全程配戴安全帶,並設置必要防墜設施。在潮濕環境中使用電動機具時,須於電源連接處安裝漏電斷路器,以防漏電觸電危害。 5. 局限空間作業 應先完成空間通風與氣體檢測,確認氧氣濃度與有害物質濃度均在安全範圍內後,方可進入作業,並提供防止作業勞工缺氧、中毒、感電、崩塌、被夾捲等危害的防護設備與監測機制。 勞動部表示,雇主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針對上述等易發生職災的項目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導致勞工罹災者,將依法查處究辦。 颱風天出外勤,勞工權益要注意 勞動部表示,颱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報各機關停止上班,勞工因天災而未出勤,責任不在勞工,雇主不得視為曠工、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且不得強迫勞工補班、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事業單位如因營運性質需特定勞工於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出勤,應事前與勞工約定,包含加給工資、提供交通津貼或交通工具以及其他必要協助等。 最後勞動部也提醒各事業單位,如果颱風天真的需要特定員工來上班,雇主一定要確保員工的安全,例如:安排勞工搭乘計程車上、下班,以確保通勤安全,萬一不幸發生職業災害,勞工在治療、休養期間,雇主有給予公傷病假及依《勞動基準法》第59條規定標準給予職業災害補償的義務。 更多更詳細的資訊可至勞動部官網「天然災害勞工出勤權益」專區查詢,如需查看完整「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細節,或需要「颱風天外勤指派單參考例」,請點擊下方按鈕免費取得文件。 颱風天外勤安全指引 延伸閱讀: 職災勞工不斷申請公傷病假,雇主該如何面對? 法院認證的職災:台南阿伯下班通勤繞道吃鹹粥發生車禍 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勞動部提高最高補助金額至20萬!|職場新訊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戶外工作「熱危害」,雇主未預防最重罰30萬!勞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近年氣候變化導致夏季高溫屢創新高、高氣溫危害風險增加,因此職安署特別提醒當戶外作業的「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時,雇主若未做好即時預防工作,最高將可開罰30萬元。《104職場力》根據勞動部最新公告,以及修正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帶您一起了解「夏季熱防範」、「高氣溫」的職場安全問題!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防範戶外工作「熱危害」,雇主未預防最重罰30萬!夏季高溫來襲,「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2重點修正天氣太熱有機會放「高溫假」嗎?勞動部:暫無規劃同步修正「機械設備」、「屋頂作業」防災作為的規範 防範戶外工作「熱危害」,雇主未預防最重罰30萬! 近年由於全球氣候變化,夏季氣溫屢創新高,國人對於「熱傷害」、「戶外工作作業」、「熱危害風險」逐漸更有意識,勞動部也在近期(民國113年8月1日)修正並發布「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當中針對許多高風險作業提出應加強勞工安全與健康防護的作為。 本次修正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主要是新增第303條之1,當戶外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第4級)時,雇主應在作業場所設置遮陽設施及可以降低作業環境溫度的設備,並在鄰近處設置陰涼的休息場所。 與「高氣溫」、「熱傷害」相關的項目包括強化戶外高氣溫危害保護及屋頂作業防墜設施、營建機械增設防撞設施與金屬加熱熔融設備增設監測及警報裝置。勞動部也宣佈將積極透過檢查、宣導及輔導督促業者落實法令規定,使工作者安全及健康受到更實質的保障。 提醒您,如戶外作業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時,雇主若未確實做好預防,目前最高可開罰新台幣30萬元! 延伸閱讀:熱浪來襲!中暑、熱衰竭、熱傷害差別在哪?中暑急救5步驟快學起來 夏季高溫來襲,「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2重點修正 全球暖化導致夏季高溫不斷,戶外工作者在烈日下的作業安全受到關注,工作中的「熱傷害」、「熱危害風險」讓勞動部職安署特別重視,因此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盼強化高氣溫、機械設備及屋頂作業防災。 在接受媒體聯訪時,職安署組長直言過去有關「熱危害風險」多半是要求雇主必須做好預防措施,但是因法規限制只能「限期改善後才可開罰」,當遇到夏季工期短、來不及查核是否改善的工程,幾乎都無法產生實質的約束力,導致變成「看得到、罰不到」的狀況。 因此新修正發布的法規當中,除了要求雇主因應極端氣候必須做好預防措施(包含設置防止熱危害的必要設備),也增訂戶外作業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時,應設置具備遮陽及可以降低作業環境溫度的設備,像是架設遮陽網及細水霧等,並應提供陰涼休息場所及充足飲用水。 本次「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的修正,針對高氣溫的危害風險有2個重點: 為要求雇主因應極端氣候,應設置防止熱危害之必要設備,增訂戶外作業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時,應設置具備遮陽及可以降低作業環境溫度的設備(例如架設遮陽網及細水霧等),並應提供陰涼的休息場所(如冷氣、風扇等可增加散熱或降溫效果之相關設備),同時應該提供充足飲用水。 為防止勞工從事金屬之加熱熔融、熔鑄作業時,因設備異常導致水蒸氣爆炸之灼傷、燙傷,對於該等設備的冷卻系統應設置監測及警報裝置,以確保勞工作業安全。 勞動部表示,本次新修規定以強化遮陽、降溫設施、設備為主,惟依近年來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動檢查結果顯示,仍有約13%事業單位未落實降低作業場所溫度、約9%未確實提供陰涼休息場所,而設置該等設施、設備之種類及數量,雇主應依現場情況及評估實際降溫、散熱效果予以設置。 職安署強調,針對近年來全球暖化趨勢,夏季高溫日益炎熱,本次增訂達最高熱危害風險等級時應設置必要防災設備,雇主如未依規定辦理,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主要是提醒雇主要共同對抗日益嚴峻的高氣溫危害,因此勞動檢查機構近期也將展開相關宣導輔導措施,請事業單位務必留意氣象資訊,預先做好必要遮陽、休息設施及採取相關危害預防措施。 延伸閱讀:夏日預防熱傷害,不只熱中暑,中醫提醒「這體質」待在冷氣房也會中標! 天氣太熱有機會放「高溫假」嗎?勞動部:暫無規劃 日前曾有人力銀行的調查指出,參與調查的勞工中有9成認為政府應該制定「高溫假」,明訂氣溫超過幾度、形成「熱危害」時應停止作業;更有高達96%的調查勞工認為可發放「高溫津貼」。 針對此議題,勞動部職安署曾做出明確回應:暫無相關規劃。 勞動部說明,「高溫假」即便是在國外也是非常少見的規範,但是由於全球氣候持續變化,將持續搜集國內外資料,並和衛福部等相關部會合作,因為高溫不是只針對工作者產生傷害,對一般民眾也有高溫危害,「預防措施」是最重要的,因此除了擴大勞動的預防專案檢查外,也訂有「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 【檔案下載】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112.6.1修正) 高氣溫戶外作業勞工熱危害預防指引 延伸閱讀:熱傷害急診人次暴增…9成勞工贊成「放高溫假」 勞動部回應了 同步修正「機械設備」、「屋頂作業」防災作為的規範 為落實行政院「五打七安」之守護工安政策,勞動部本次修正的「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也包括屋頂作業防墜設施、營建機械增設防撞設施與金屬加熱熔融設備增設監測及警報裝置。 修改重點為: 為避免車輛系營建機械,因誤操作遭運行中營建機械撞擊等災害,要求應設置制動裝置及維持正常運作,另為避免人員闖入作業區域,導致被撞等災害,要求應裝設倒車或旋轉之警報裝置,或設置可偵測人員進入作業區域範圍內之警示設備。 為保護勞工於工廠鋼構屋頂作業安全及避免墜落,增訂於其邊緣與周圍及易踏穿材料屋頂,應裝設女兒牆或適當強度欄杆,及適當通道及堅固格柵等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 更多【職業安全】議題,值得職場每個人的關心 「職業安全衛生法」上路後,勞檢應該注意的事情有哪些? 【最新】勞工「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保費分擔金額表總整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暑假打工受傷怎麼辦?以勞工職災保險身分就醫,免付健保部分負擔費用 法院認證的職災:台南阿伯下班通勤繞道吃鹹粥發生車禍
【104職場力】・職業安全衛生

工廠爆炸頻傳…勞動部擴大職災停工範圍 加嚴復工審查

2025-07-08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勞動部今修正發布「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停工及復工作業要點」,針對發生重大職災事業單位的其他相同危害作業、重大職災累犯或火災、爆炸事件廠場的相關危害關聯性設施,將一併勒令停工改善。此外,勞檢機構審查復工時,工程業主、事業單位代表人或負責人都應出席以負責。若違反停工通知,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延伸閱讀:勞動部修訂停工及復工作業要點,嚴格把關作業安全 接連發生遠東新世紀化學纖維總廠、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火災爆炸,引起各界關注,勞動部職安署為此修正「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停工及復工作業要點」。 修正有4大重點,包括全面改善設施不良、多次肇災擴大停工、關聯危害系統改善、高層當責確保安全。職安署職業安全組組長陳光輝指出,針對設施違規而發生重大職災的工作場所,其他具有相同危害作業的工作場所應一併停工全面進行改善。他舉例,若一個營建工地裡,發生勞工墜落電梯井事故,過去只會要求該電梯井停工,往後是工地內所有電梯井全面停工改善。 第2個修正重點,則是針對三年內發生2起重大職業災害的「累犯」,勞動檢查機構將就肇災的分項工程或製程相關設施一併要求停工改善。陳光輝說,若累犯廠場內的鋼構施作發生災害,將來就是全部鋼構工程都要停工,並要求事業單位徹底檢討其管理作為。 對於發生火災、爆炸事件的廠場,不管有無勞工罹災,其危害關聯性設施場所也將要求停工,找出失效根本原因,例如工廠某高溫、高壓製程發生洩漏火災、爆炸,該製程管線內化學物質流經的場所因具危害關聯性,將處以停工,要求事業單位重新檢討設施安全及管理制度。 此外,陳光輝表示,過去並未特別要求業主、原事業單位的代表人或經營負責人要出席復工審查會議,為了督促事業單位最高管理階層重視、落實安全衛生管理,要點修正後,也會要求高階主管出席復工審查。 職安署強調,勞動檢查機構的停工處分並無期限,改善完成後始得申請復工,違反停工通知者,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職安署將採輔導與檢查併行策略,適時指導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設施,提升自主管理能力,以防止職業災害發生。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法5大重點一次看!職場霸凌列專章、死亡職災最高罰150萬

立法院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計修正25條文(新增6條文),此為自2013年職安法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的調整,本次修法提高處罰額度(行政罰最高300萬、刑事罰最高關5年、罰金150萬元),並且增訂條文明確「職場霸凌」定義,強化雇主的預防責任等等,我們為您整理完整資訊。 文/《104職場力》小編 立法院於2025年12月2日三讀通過《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共計修正25條文(其中新增6條文),是自民國102年職安法全文修正以來最大幅度的調整。 根據三讀條文明訂,該次修法提高處罰額度。行政罰方面,違反安全設施罰鍰5萬至300萬元;違反管理措施罰鍰3萬至75萬元。刑事罰方面,發生死亡職災最高刑期關5年、罰金150萬元;發生3人受傷職災最高刑期關3年、罰金100萬元。 勞動部部長洪申翰感謝立法院委員及各界支持,本次修法是提升我國整體勞動環境之關鍵行動,主要核心在於「工安預防全面化」及「職場霸凌法制化」,以因應近年來重大職業災害未能有效下降、營造工程職業災害占比仍高,以及社會各界關切職場霸凌防治等問題。 「職業安全衛生法」五大修正重點 勞動部透過新聞稿說明,本次職安法修正重點如下: 強化營造工程源頭防災:為降低營繕工程職業災害,增列事業單位(工程業主)將其一定規模以上營造工程交付規劃、設計及施工時,應依工程特性分析潛在危害,編製安全衛生圖說、規範及經費,並使施工者採取預防作為。 加強承攬安全管理:要求事業單位交付承攬時,應實施風險評估並據以危害告知,並規範事業單位出租或出借工作場所、設備時,應事前完成危害告知。此外,亦擴大共同作業之防災管理,增列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器具及人員之進場管制,各級承攬人應比照原事業單位辦理防災事項及配合承攬管理義務,且工程業主將工程交付二個以上施工者施工時,應指定其中一施工者負整體工程安全衛生統合管理責任。 完善職場霸凌防治:(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 定明職場霸凌定義,及雇主應依事業單位規模訂定申訴管道及規範,並予以公開揭示等不同防治措施。 強化職場霸凌內部申訴之調查、處理機制與調查人員應遵守之利益迴避事項,並提供申訴人協助及保護措施;定明雇主應將申訴案件及處理結果登錄至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網站。 建立職場霸凌被申訴人為最高負責人時之外部申訴、調查及處理等機制,定明勞工得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之程序及期限;地方主管機關並得請專業人士或民間團體協助調查。 提高處罰額度:為督促雇主積極預防職業災害,要求事業單位善盡職業安全衛生防災責任,適度提高刑事罰刑期與罰金及行政罰鍰額度,以發揮遏止不法,符合社會期待。 增訂違法雇主違反法條及罰鍰金額等公布事項:基於保障工作者安全及健康公益之必要,並使社會大眾適時獲取相關資訊,針對違反本法規定者,公布事項增列處分期日、違反條文及罰鍰金額;於發生職業災害者,並增加公布發生日期、發生地及罹災人數。 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法是政府持續精進職業安全衛生制度,保障勞工權益之具體展現,勞動部已啟動相關附屬法規之訂定、修正作業,及規劃相關配套措施,俾從法制面到執行面,有效達成修法目的,建構更安全、健康及友善的職場環境。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115年勞動檢查方針出爐 新增平行承攬安全管理

2025-07-23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勞動部日前公告115年度勞動檢查方針,新增「平行承攬安全管理」及「營造工地進場管制」為年度監督檢查重點事項。勞動部職安署官員說,明年將檢查業主是否在平行承攬包商裡面指定統合管理者。 職安署綜規組組長張毅斌說,有鑑於營造工程間平行承攬、層層轉包,每一承包商沒有互相管理的權限,明年的檢查方針,除了針對各平行承攬包商進行安全衛生檢查,也將檢查事業單位業主是否指定一家包商作為統合管理者。 他舉例,先前發生的全聯大火,就是因為包商間沒有彼此協調,導致一個包商在上頭切割金屬產生火花掉落,引起下面另一個包商的工程起火,像是現在的建築工地,結構體、電梯、水電分別是不同的承攬包商,互相平行,沒有誰管理誰,往後勞檢時會檢業主是否指定其中一家承攬包商負責統合管理現場。 此外,為確保工作場所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器具符合職安法規定已張貼安全標示、驗證合格標章等識別證明,以及近期發現職災勞工多未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投保勞工保險及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等,張毅斌說,明年勞檢方針也增列營造工地進場管制檢查及檢查內容。 他說明,若有機具、設備要進場,業主必須請工地或包商勞安人員檢查設備機具有沒有符合規定,相關人員有沒有接受過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檢查過關才能進入工地。 由於去年修正戶外作業熱危害預防,規定戶外熱危害風險達最高等級第4級時,雇主應設置遮陽及可降溫設備等,日前也針對重大職災事業單位加嚴停工、復工標準,這次也都一併納入明年的勞動檢查方針。 延伸閱讀:戶外工作「熱危害」,雇主未預防最重罰30萬!勞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鑑於台中新光三越氣爆事件,明年也增列勞檢機構進入事業單位檢查時,如查獲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室內裝修與室內裝修施工未訂消防防護計畫申報主管機關者,應移請相關主管機關查處。張毅斌舉例,如果檢查時看到施工架倒塌,除了職安法規,也會請建管單位針對施工架不合格部分查處。 延伸閱讀: 「職業安全衛生法」上路後,勞檢應該注意的事情有哪些? 「勞動檢查程序」是什麼?若不符勞檢結果該如何救濟?|法律小教室 HR如何因應勞動檢查與法令遵循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消防法修正 業者未協助救災最重罰千萬、釀死重判7年

2024-11-12 聯合報記者王千豪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立法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消防法部分條文,工廠、儲存化學品的倉庫或儲存場所,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實驗室或倉庫的管理權人,火災時,未立即指派專人至現場並協助救災,最重處1000萬元罰鍰;三讀條文也擴大危險物品場所揭弊者的適用範圍。 延伸閱讀:「地震緊急避難包」該放哪些東西?消防署與醫師推薦6大用品必備,記得每半年要更新一次! 本次修法強化資訊權,明定消防指揮人員搶救工廠、儲存化學品的倉庫或儲存場所,及一定規模以上的實驗室或倉庫火災時,其管理權人應提供該場所化學品的種類、數量、位置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且應依中央各主管機關之規定更新上傳至指定之網路平台,並立即指派專人至現場並協助救災。 對於違反規定者,三讀條文明定,管理權人於火災時未提供場所平面配置圖及搶救必要資訊,或提供資訊內容虛偽不實者,處管理權人5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未提供該場所化學品之種類、數量,或內容虛偽不實者,處1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為敦促公司企業落實自我風險管理,三讀條文也明定,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若未訂定消防防護計畫或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或未依各該計畫執行有關避難引導必要之業務;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消防安全設備;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的場所,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等,發生火災致重傷者,最高處場所管理權人5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於死,最高可課予7年刑責。 至於基層消防團體呼籲修法強化職安、落實業者消防自主部分,三讀條文增訂「消防人員安全衛生防護」專章,中央主管機關應組成「消防人員職務安全衛生諮詢會」、各級消防機關應成立專責單位及人員。另外,各級消防機關對於所屬消防人員得定期實施特定項目的健康檢查,必要時,並得實施臨時健康檢查。 在保障女性消防員部分,三讀條文規定,各級消防機關對於女性妊娠中或分娩後未滿2年之消防人員,除應提供適當之環境、安全衛生防護設備及措施外,並應依醫師適性評估建議,採取勤務調整或必要的健康保護措施。 另外,為鼓勵吹哨者檢舉不法,三讀條文也擴大危險物品場所揭弊者的適用範圍,由原從事危險物品工作「行為人」擴大為「工作者」,並明定地方政府應以實收罰鍰總金額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充獎勵金。 【職場安全衛生】觀念,要小心留意! 【最新】勞工「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保費分擔金額表總整理 嚴防重大職災!勞動部今突襲83公共工程勞檢 開罰733萬元 戶外工作「熱危害」,雇主未預防最重罰30萬!勞部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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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安教育訓練」新規定2026年元旦上路,5大重點一次看

為強化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讓勞工朋友們能在安全、優質的環境中學習,於2025年9月4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部分條文,當中包括5大重點:擴大認可對象、現行對外招訓單位限期重新認可、導入PDCA自主管理制度、整合評鑑與認可機制、強化評鑑效期管理。 文/《104職場力》小編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為強化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品質,讓勞工朋友們能在安全、優質的環境中學習,於2025年9月4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部分條文,並將於2026年1月1日施行,以完備對外招訓單位管理制度。 勞動部提醒:現行所有設立職訓機構對外招訓者,均須於2027年底前重新經勞動部認可,方得繼續辦訓,並應建立自主管理制度,導入品質管理循環,確保訓練品質、持續精進,以積極提升受訓勞工安衛知能。 延伸閱讀:「職業安全衛生法」上路後,勞檢應該注意的事情有哪些? 「職安教育訓練」新規定5大重點 重點項目重點說明擴大認可對象將雇主團體及勞工團體納入認可制度,應經勞動部認可才得對外招訓現行對外招訓單位限期重新認可2028年1月1日後,未重新認可之為外招訓單位不得繼續辦訓導入PDCA自主管理制度對外招訓單位皆應建立自主管理制度,強化課程規劃、講失資格與訓練成效整合評鑑與認可機制簡化流程並提升行政效率,持續推行對外辦理特定專業性安衛訓練應經評鑑甲等以上強化評鑑效期管理曾經評鑑且不效期者,應於119年底前重新評鑑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新修條文重點說明 勞動部表示,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勞工提升安全意識與工作技能的重要途徑。因訓練管理制度發展歷程不同,過去部分訓練單位未納入中央認可管理,如今訓練市場已趨成熟,為回應外界對制度一致性與品質控管的期待,此次修法透過制度整合與品質強化,讓勞工報名合法訓練單位的課程時,可以更安心、更有保障。 本次修法主要包括5大重點: 將雇主及勞工團體辦訓比照非營利法人納入認可制度,應經認可方得對外招訓。 現行對外招訓單位均應於1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認可,屆期未完成者將不得繼續辦訓。 對外招訓單位應建立PDCA(Plan-Do-Check-Act)自主管理制度,強化課程規劃、講師資格之審查遴選與訓練成效之評估。 將評鑑與現行自主管理制度認可兩機制合併及持續推行對外辦理特定專業性訓練應經評鑑甲等以上之資格。 訓練單位曾經評鑑且無效期者,應於5年內重新申請評鑑。 勞動部提醒事業單位及勞工朋友,如需至訓練單位受訓,務必先確認是否為經勞動部認可之合格訓練單位,並建議優先選擇評鑑甲等以上者,訓練單位之相關資訊,可至「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暨電腦測驗資訊網」查詢,或洽詢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統籌管理機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電腦技能基金會(電話:02-2577-8806分機575、579、562,電子信箱:osha@mail.csf.org.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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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逃生】公司起火怎麼辦?火場預防、避難守則懶人包!8NG行為恐致命

公司發生火災是極其危險的事件,對公司職員來說,了解火災基本知識和火場逃生技巧至關重要。《104職場力》統整了火災的危險因子、起火常見原因、火場逃生方法及應避免的NG行為,幫助大家在災難發生時能有效應對。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當公司成火場,3大致命因子要閃避No.1 濃煙No.2 高溫No.3 火焰火神怎麼來了?3大火災發生原因與預防1. 電氣/電器問題引發火災2. 人為疏失引發火災3. 刻意縱火燒起來了怎麼辦?火災逃生避難與求救原則🔥火災初期:可嘗試滅火🔥火災示警與通報🔥火災逃生時,謹記5個初步要點 台中全聯倉儲發生大火,最終釀9死8傷的悲劇,不僅揭示了火災對生命安全的威脅,也喚起大家對於防災議題的重視。為了避免慘劇再度發生,必須讓大家深入了解火災的常見原因,包含如何有效避免,以及災難發生時該如何逃生,希望透過本文提升大家的防災意識。 當公司成火場,3大致命因子要閃避 No.1 濃煙 魔王級的濃煙,其實比火焰還可怕!通常罹難者葬身火海的順序是: 吸入含有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的濃煙,導致缺氧死亡 吸入濃煙後因而昏厥、失去知覺,後被火焰灼燒 除了高溫、難聞的氣味及有毒的成分之外,濃煙還有以下特性: 每秒上升速度為3-5公尺,比人跑得還快,且容易在建築物內擴散 煙霧所含微粒子會阻絕光線、降低逃生避難時的能見度 煙霧會刺激眼睛等感官、影響視線,增加逃生難度 也就是這種來勢洶洶又會遮蔽感官的因素,因而容易造成民眾恐慌,影響正常判斷力。 No.2 高溫 火災的烈焰與濃煙產生的高溫會對人體造成以下傷害: 燒(燙)傷 熱虛脫 脫水及呼吸道水腫 因此一定要盡量閃避高溫地區,確保安全。 No.3 火焰 火焰雖是火災造成人體灼傷的主要原因,但通常是人命傷亡間接原因;因為在火災中,往往罹難者是因吸入大量濃煙中的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造成死亡或昏迷,而後才受火焰侵襲。 了解火場的危險因素排行後,接下來看企業發生火災的常見原因,不妨檢視自身的防火措施是否足夠完善。 火神怎麼來了?3大火災發生原因與預防 在企業內部,火災的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交織而成的。了解這些常見原因不僅有助於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也能有效地制定防範措施,降低火災風險。本段將探討企業內部發生火災的幾個主要原因,並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以保障工作環境的基本安全。 1. 電氣/電器問題引發火災 插頭及插座鬆動:接觸不良會產生火花,導致絕緣被覆熔解,進而引發短路著火。 電線老化、損壞:長時間使用或重物壓迫會使電線老化,最後造成短路。 電器設備過載:如延長線同時接入高功率電器,超過安全負載會導致過熱和短路。 電器使用不當:使用瑕疵零件的電器或未經妥善保養的電器、機台(如冷氣機、電暖器)也可能引發火災。 ✅預防電氣火災可以怎麼做?多一分留意少一分危害 不在個人座位的插頭接上過多延長線,避免超過負載。 不使用的電器設備,應隨手拔掉電源插頭。 拔插頭時,以手持插頭取代拉扯電線,以免造成電線內部銅線斷裂。 如電線表皮有老化、破損、斷裂等異狀,應立即請設備部門確認或更換。 電線除了不可重壓或擠壓之外,也不要綑綁使用或置放在地毯下方,以免通電時產生的熱量蓄積而導致起火燃燒。 定期檢查插頭有無鬆脫、焦黑、綠鏽、潮濕及堆積灰塵等現象,並勤擦拭保持乾淨。 茶水間冰箱、電鍋、烤箱、微波爐、電磁爐、烤麵包機等高耗電量電器,應分別插在迴路不同的插座,且盡量避免同時使用。 ⚠️注意!以下這些情況為電氣火災的前兆,請保持警覺! 當打開其他電器設備時,開啟的電燈出現變暗或閃爍,代表電線過載或接線鬆脫。 如果燈泡、燈管經常燒毀,代表電源的電壓出現異常。 電線發熱代表負載過度或電線規格不對。 電線發出燃燒的燻臭味。 配電盤經常出現無熔絲斷路器開關跳脫情形。 2. 人為疏失引發火災 不慎遺留火種:未熄滅菸蒂、香氛蠟燭或蚊香灰等,都可能引燃周圍可燃物。 用火不慎:爐火、打火機、煙火若使用不當,也會引發火災。 ✅預防人為疏失火災 建立明確的防火管理制度,並列成容易背誦的SOP。 指定部門防火管理人,負責監督和執行防火措施。 各樓層劃分責任區域,確保每區都有專人負責。 定期進行全員消防安全訓練,了解火災的危險性及逃生方法。 進行實際的火災逃生演練,提高員工在危急情況下的反應能力。 嚴格控制用火、用電地點與行為,例如明確的吸煙和明火區域。 定期檢查所有電氣設備的狀況,確保其運行正常,並避免過載使用。 加強對化學品、油脂等可燃物品的管理與存放,並標示清楚。 保持工作環境整潔,定期清理電氣設備附近的可燃物品。 在關鍵區域安裝煙霧探測器和滅火器,並定期檢查運作狀態。 在高風險區域安裝監視器,以便及時發現、及時撲滅。 3. 刻意縱火 可能有人會因為家庭、經濟、工作、人際、感情或其他壓力衍生出報復心態,因而做出過度激烈的脫序或報復行為,「人為縱火」就是其中一項隱憂。其中內部員工、外部訪客或其他來訪者都可能是潛在的火災發生者,因此企業應該加強防火意識和相應措施以降低風險。 ✅預防刻意縱火 在人員進出管理處設置監視器,以便發現可疑行為能預先制止或通報。 採取訪客登記制度,對進入企業的外來人員進行登記和身分驗證。 安排專人定期巡邏,檢查可疑情況和潛在的安全隱患。 建立舉報機制:鼓勵員工和訪客報告任何可疑行為或火災風險,並保護舉報者的隱私和安全。 燒起來了怎麼辦?火災逃生避難與求救原則 在面對突發火災時,正確的逃生避難原則能顯著提高生存機率。火災發生時,時間是生命的關鍵,因此了解如何迅速反應、尋找安全出口以及互助合作,是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的重要策略。本段將針對火災逃生的基本原則進行詳細說明,幫助大家在危急時刻做出正確決策,從而有效避開危險。 🔥火災初期:可嘗試滅火 在發生火災時,首先要保持冷靜,不要驚慌失措,並迅速評估情況,如果恰好是火源初萌時,可立即使用滅火器或室內消防栓撲滅,有機會使災損降至最低。 但滅火前應先找到退路,確保無安全疑慮再行滅火,可使用滅火器或室內消防栓撲滅火勢。 滅火器操作口訣:拉瞄壓掃 室內消防栓操作口訣:按開拿拉轉 (圖片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萬一火勢擴大或滅火失敗時,應當機立斷關上起火居室的門,防止火勢蔓延及濃煙擴散,而後立即往安全退路方向逃生避難。 🔥火災示警與通報 當火勢來到需要逃生避難的程度,請觸發火災警報或大聲呼喊「失火了」,盡速示警同事快速離開火場,並在抵達安全區域後撥打119報案,告知消防人員火災發生的地址、是否有人員受困、受困人員所在樓層位置等,利於消防人員進行專業評估。 🔥火災逃生時,謹記5個初步要點 1. 開門,下樓往外逃生 火場逃生最佳策略是離開建築物,而離開建築物最好的方法就是往一樓往外逃生。不過在開門之前,應先用手背觸碰門板測試溫度,以及觀察門外是否有煙霧。 如果覺得門板溫度燙手時,表示門的另一側已是高溫狀態,切勿開門,改採其它逃生避難路線。 若未感高溫,則先開一條門縫觀察門外是否有煙霧,若無煙霧再行逃生,並隨手關門,防止火勢及濃煙擴散。 若有煙霧則不可嘗試穿越煙霧逃生,應關門退回室內,並用衣物或毛巾將門縫塞住,防止煙霧流入,改採其它逃生避難路線。 2. 樓梯間未見煙霧,再繼續往下、往外 只有確認樓梯裡沒有任何煙霧時,才可以選擇走樓梯往下避難,並選擇走有防火門的安全梯逃生,因為防火門關上後可阻絕火勢及濃煙擴散,形成安全的逃生環境。 3. 在樓梯間發現煙霧,應改採水平方向尋找其它逃生避難路線 往下跑到一半發現有煙霧從樓梯間蔓延上來,表示下方是火場,此時不要改往上跑(人跑不贏煙),也不可嘗試穿越煙霧逃生,請選擇水平方向尋找其它逃生避難路線,並關門以防止火勢及濃煙侵入,再用衣物或毛巾等將門縫塞住,防止煙霧流入。 4. 平時應規劃2個方向逃生路線 當主要逃生出口無法往下往外逃生時,請尋找第二逃生出口;若第二逃生出口也受阻,則改往相對安全空間關門避難,等待消防人員救援。 5. 無法逃生時,應處在相對安全的空間內避難 萬一真的沒有其他往下往外的逃生路線時,應立即關上所處室內的門,再用衣物或毛巾將門縫塞住,防止火勢及煙霧流入,並改往火、煙、熱的反方向尋找相對安全空間(如陽台),並撥打119求援。 🔥火災逃生應避免的8個NG行為 為了收拾財物而延誤逃生避難時間。 撤離時,擠在出口或樓梯間造成擁堵和混亂。 在撤離後,為了拿貴重物品返回危險區域。 忽視警報聲音,抱著僥倖心理等待確認情況。 等電梯、搭乘電梯下樓,將自己置於危險中。 躲廁所或公用淋浴間。 用塑膠袋套頭並穿越濃煙。 浪費時間尋找濕毛巾摀口鼻。 PS.以往「用濕毛巾摀口鼻即可穿越濃煙逃生」的觀念其實是錯誤的,因為濕毛巾擋不住濃煙中會造成人命傷亡的一氧化碳和有毒氣體。 火災逃生時的行為選擇至關重要,避免上述NG行為是確保生命安全的關鍵。在危急情況下,延誤撤離或做出不理智的決策可能會導致嚴重後果。每位員工都應該清楚意識到,生命安全永遠該放第一,做出正確的逃生行為能夠讓我們脫離危機。 如果企業內部有開設消防演練與安全教育訓練課程,建議全程參與並用心記住,因為這可以提升大家對火災逃生的認識、增強自我保護能力,進而在面對火災時更好地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圖片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文章參考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 延伸閱讀 除濕機「1功能故障」恐釀火災 台電籲2重點必檢查:安全又衛生 冬天用電暖器要小心!9電器千萬「別插延長線」、謹記「用電6大禁忌」 黑暗中的燈塔——消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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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4年)春安勞檢啟動!詳解分析勞動檢查違法案例,幫助您管理加班工時及出缺勤紀錄,面對勞檢不NG!

隨著台灣的勞權意識提升,政府也日益重視每年定期的勞動檢查,以保障基層勞工。新北市政府於113年8月公布多家違反勞基法企業名單,累積開罰超過1,941萬。而勞動部113年春安勞檢共檢查8,775家事業單位,共罰鍰876件次、停工271廠次,罰鍰金額高達6502萬元!究竟是哪些事項容易被判定違法呢?探究許多被裁罰的原因,可能只是一個無心之過,卻可能大大的傷害公司信譽。 ●2025春安勞檢重點●哪些是最容易違反勞基法的事項呢?●排班工時限制有哪些?會有罰鍰嗎?●員工出缺勤時數怎麼紀錄?沒有記載到分鐘會被罰錢?●面對勞檢可以做哪些事前準備? 2025春安勞檢重點 勞動部於114年1月7日啟動「114年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強力督促業者落實歲末期間之各項職業安全衛生防災作為,並採取預防過勞、夜間工作職場暴力等相關措施,另對勞工工時及休假等也要妥適安排。 於春安期間,全國各地勞動檢查機構將實施勞動檢查至少4,000家次以上,以下為重點檢查項目: 職業工作場所安全衛生設施(鎖定倉儲運輸、石化業、營造業、大型舞台業者等等) 工資、工時及休假(鎖定量販店、餐飲、交通運輸業、夜間工作等) 職場不法侵害預防(鎖定超商、醫療院所等) 期望督促事業單位落實各項災害預防機制及確保勞工權益,以提升事業單位安全衛生管理能力。事業單位如違反《勞動基準法》,每項可處2萬元至100萬元罰鍰;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每項最高可處30萬元罰鍰,如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者,將予以停工。 例如新北勞檢處於去年(113年)就累計開罰1941萬5000元。其中違規情形以未依法給付加班費最為嚴重,其次是未依法置備工資清冊或未提供勞工工資各項目計算明細、未依法置備出勤紀錄或未逐日記載勞工實際出、退勤時間。 被裁罰罰緩可能事小,但若透過勞動部的查詢系統,就能查看全國各地企業落實勞動法令的狀況,違規的公司名稱及違規事項都會被揭露,現在大缺工時代,雇主品牌為企業重點經營項目來說,無疑是重傷。 哪些是最容易違法事項呢?雇主需要注意哪些項目? 以台北市為例,112年1月到10月的檢查中,前九名的違法行為如下: 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工資未全額直接給付勞工 拒絕、規避或阻撓勞工檢查員依法執行職務 未依規定給付延長工時工時 每七日中未有一日之休息作為例假 未依法給付休息日工作之工資 未依規定置備勞工出勤紀錄 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法令規定 採變形工時制度未依規定安排勞工例假或休息日 104法務長蘇宏文整理了一些常見的違法案例,協助雇主重視勞檢議題,不僅可確保公司運作合法合規,也能維持良好聲譽。 排班工時一天不超過12小時、一週不可超過7天 若無遵照勞基法的工時規定,企業可能遭罰2萬以上至100萬以下罰鍰 案例一:勞工加班時間超過法定上限 某汽車貨運運輸業的員工連續多天的工作時間超過12小時,雇主受罰款懲處。 根據法律規定,一日內的加班時間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原則上不得超過46小時,違反的企業將判賠兩萬以上一百萬以下罰鍰,同時公布其事業單位名稱和負責人姓名。 「勞動法是最低標準,不允許企業和員工透過任意協商或勞工自願工作等來違反這項標準。」蘇宏文強調,包含午休時間也視為勞工的個人自由時間,雇主不能在這段時間內干擾或控制員工,企業需嚴格區分休息時間和工作時間,而讓員工自由的休息才能算休息時間。 而加班申請制也一直是勞資爭論的焦點,許多公司要求員工加班需提前申請,但對員工來說,加班往往無法提前得知;過於臨時,公司又會質疑員工執行效率,或因公司潛規則等原因,使員工不敢申請加班成為常態。 在法庭上關於這個議題,不利勞工或不利雇主的裁決都出現過,「且勞工的權益主張可回溯五年,可能一次就要吐還高達四、五十萬的加班費。」蘇宏文提醒企業不能心存僥倖:「建議確實遵守工時,如員工超時,就即時了解其加班事由,由員工選擇補做加班申請或及時更正出勤紀錄,就不用擔心了。」 總而言之,勞動檢查中的加班問題突顯了企業管理和勞工權益之間的平衡。雇主應該謹守法令,確保公司制度和政策與法規相符,避免因加班問題而面臨法律風險。與此同時,員工也應該了解自己的權益,確保在工作中得到應有的保護。 案例二:勞工連續出勤7天以上 某寢具製造加工業的買賣業務,連續出勤14天,另一位同仁更是連續18天工作,違反行為時勞動基準法第36條定。勞動基準法對例假有明確的規定,要求雇主確保勞工每週有一天的休息,通常安排在周休二日中的其中一天,例如星期天。 「這是天條、不可協商!除非發生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公司才能要求勞工在例假日工作。」蘇宏文進一步說明,天災包括地震、洪水等自然災害,而事變則是指人為事件,突發事件是指無法預期、沒有循環性的事件。他以航空公司為例,如飛機在外點飛行遇到緊急情況,機師和空服人員必須迫降到最近的機場而超時工作,此時例外情況便可成立。 蘇宏文也強調,公司應當特別留意,遵循法律規定,確保勞工的權益得到妥善保障,不論違法判罰鍰或發生例外情況,使勞工在例假日上班,公司皆有責任支付額外的加班費用,以避免產生免責的誤解。 法律前站得住腳 員工出缺勤紀錄須確實詳載 若無詳實記載之企業,可能面臨新台幣2萬以上,45萬以下罰鍰。 案例一:未置備出勤紀錄 勞動基準法規定,若完全沒有出勤記錄,處新台幣九萬以上四十五萬以下罰鍰。「這時候你可能在想,那是不是索性不自備任何出勤紀錄?省得被員工找麻煩,賭個九萬,也比回溯五年的加班費划算。」蘇宏文表示,為不讓雇主鑽漏洞,勞動事件法便祭出殺手鐧,「勞動事件法第35條指出,勞工請求之事件,雇主就其依法令應備置之文書,有提出之義務。表示公司需舉證證明,不然就會以勞工說的話為準哦。」 另外,也曾有公司將所有員工的下班時間統一設定為下午五點半,系統自動打卡。這樣的設定雖然方便管理,但在勞動檢查中會被主管機關質疑,無法被視為真實可靠的證據。因此,蘇宏文呼籲企業必須合法合規,並保留完整、確實的出勤記錄,切勿因一時的便利或短視近利,而面臨更大的法律風險及財物損失。 案例二:未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至分鐘為止 最有名的案例即是網紅「阿滴英文」,其經營的補習班經勞檢發現,有工時記錄表,但使用「整點」記載,未以「分鐘」為單位紀錄員工工時,且還有員工出勤卻沒退勤的紀錄,最終遭罰鍰2萬元。 這裡的關鍵在於,出勤記錄不能有缺漏,每一天的工時都應該以「分鐘」為單位詳實記載。蘇宏文表示:「即便是員工在某天下班後忘了刷卡,或者故意不刷卡,公司仍應在及時更正的原則下,確保在下一次發薪日之前補充完整,務必不要漏掉任何一天,因為一旦被勞檢發現,就會被開罰。」謹慎留存出勤紀錄,將是公司面對勞檢時的重要保證。 勞動檢查不僅是有利於保障勞工的權益,更是協助企業經營的長遠發展之道。企業務必深刻了解並遵守勞動法規,包括工時管理、加班規定等,除了可避免不必要的罰款和訴訟風險,也更容易贏得員工的信任,建立勞資關係更健康的企業文化。因此,建立完善的合規體系已經不再只是遵守法令的要求,更是企業智慧經營、邁向永續發展的必經之路。 面對勞檢不慌張!全方位人資系統解決方案一路陪伴您! 看完以上這麼多案例,是不是想趕快回頭檢查自己公司是否都有符合法規呢? 其實104有完整的人資系統與專業團隊,可以依照公司規模、需求自行選擇適合企業的系統,更能隨時更新法令規定、隨時提醒是否有異常出缺勤打卡狀況、排班是否有違反變形工時規則等,以及薪資計算與所得申報等也能輕鬆完成!無論您是中大型企業集團,或是小型企業、新創公司,只要有聘僱員工需求,104人資系統適合您的系統與服務供您選擇! 104人資系統全攻略 G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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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重大職災!勞動部今突襲83公共工程勞檢 開罰733萬元

2024-10-18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為督促公共工程落實施工安全管理,勞動部職安署今召集各勞動檢查機構發動全國同步勞檢,對職安管理績效不彰公共工程祭出重罰,總計勞檢83工地,查出違反288項、停工27處,總共開罰733萬元。 延伸閱讀:【2024年最新】勞工「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保費分擔金額表總整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近期營造業發生死亡職災人數增加,包括8月17日台電公司於新北市淡水區新建工程發生鑽孔機桁架臂桿倒塌,8月19日台中市建設局之石岡區橋梁工程發生墩柱鋼筋倒塌,10月6日交通部高公局位於高雄市旗山區國道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發生水箱車翻覆,且罹災3名勞工身分均為移工,顯示尚有部分機關辦理公共工程的職安管理績效不彰。 職安署說,勞動部已於9月份召開職場減災跨部會平台會議,要求部會督促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等落實施工安全查核之外,今天也由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與各勞動檢查機構首長及主管等率百名勞動檢查員,於全國北、中、南等地區實施突擊檢查,強化公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及管理水準,嚴防重大職災事故發生。 職安署指出,本次主要檢查對象以工安資源投入少、安全衛生執行績效差、曾發生職災或屬於危險性工作場所等公共工程為主。初步統計,本次同步勞檢共83工地、違反288項、停工27處、罰鍰約733萬元。 鄒子廉表示,除公共工程,近年民間工程職災也未明顯降低趨勢,其中又以墜落職災為主,公共工程不論是人力或經費等各方面資源均優於民間工程,特別呼籲公共工程應發揮領頭羊精神,並以主辦機關為核心,強化領導統御,發揮施工團隊精神,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準,以為民間工程表率。 鄒子廉說,本次勞檢缺失,除請主辦機關督促廠商立即改善之外,並要求通盤檢討工地職安管理制度,降低整體工地施工風險,職安署將持續加強營造工地防災勞檢,要求勞動檢查機構勤查嚴罰,督促雇主善盡守護勞工安全之責。 更多有關就業保險及健保相關資訊,都在《104職場力》 【最新】「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新勞保級距、保費試算總整理|勞保費率試算 【最新】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分級、保費負擔金額表、計算公式一次看!|健保費率試算 職災保險法上路!災保法擴大納保對象、新制總整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104職場力】・職業安全衛生

勞資雙方面對「調動工作」時,都應避免誤陷不利境地!

企業調動勞工職務時,首先務必確認自己「未違反勞動契約」,而勞工在面臨雇主的「合法」調動職務時,即便內心有萬般不情願,也不宜用「無正當理由的消極行為」來應對,特別是許多勞工會選擇忽視雇主「以任何形式發出的警告」,專家提醒這些都有可能自陷不利境地,反而易導致「符合曠工解僱條件」,得不償失。 文/許朝茂 本文導覽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與工資定義「調動勞工」應避免誤觸誤區雇主調動勞工職務,應先審閱是否違反勞動契約勞工切忌避免「無正當理由」曠職,恐掉進解僱理由雇主如發出「任何形式之警告」,勞工應善意回應、勿自陷不利境地小結 企業經營期間所需人力因產品種類、技術R&D、新產品、組織人力之調整、擴大招募等,除外部招募引進新人外,容易進行內部組織人力調整。 企業內部人力調整之際,不免讓企業內部進行勞工職務調動。實務上,勞工職務調動,基於企業人力所需,並不少見。 報載:某電視台與其勞工勞工職務調動之爭議,內部無法解決,以致訴之訴訟。該案該員主張解僱命令不合法,僱傭關係仍存在,該台應恢復期主播職務,按月支付薪資約6萬元及提繳勞工退休金4千餘元。 本文不談該案曲直,僅就法院判決之幾個值得留意之觀點,而提出見解,期有助益HR人員及勞工就類似個案攻防手法之參考。 延伸閱讀:「調動五原則」是什麼?可拒絕調職嗎?主管/人資一定要搞懂的「調動工作之五原則」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與工資定義 《勞動基準法》第10-1條: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並應符合下列原則: 基於企業經營上所必須,且不得有不當動機及目的。但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對勞工之工資及其他勞動條件,未作不利之變更。 調動後工作為勞工體能及技術可勝任。 調動工作地點過遠,雇主應予以必要之協助。 考量勞工及其家庭之生活利益。 《勞動基準法》第2條:工資:指勞工因工作而獲得之報酬;包括工資、薪金及按計時、計日、計月、計件以現金或實物等方式給付之獎金、津貼及其他任何名義之經常性給與均屬之。 延伸閱讀:調動勞工爭議多,公司調職有哪些避險重點務必留意呢? 「調動勞工」應避免誤觸誤區 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但昔日雙方簽訂勞動契約,其針對勞工職務,多以單項為主,致遭遇雇主調動勞工之際,若未獲勞工同意增修職務項目或不願離開原職務,此時職務調動恐限於雙方爭議。HR人員及勞工無妨先注意下列作法,以避開無謂爭議: 雇主調動勞工職務,應先審閱是否違反勞動契約 勞工走進企業,按照勞動契約執行其職務任務,換言之,應接受其主管以上指揮監督度提供勞務,履行勞雇契約約定。 惟勞工投入企業除非任期期間不長,不然,企業基於實務所需、工作表現、借重其專長、客戶需求等因素,而調動其職務,符合適才適所用財原則。 《勞動基準法》第10-1條:雇主調動勞工工作,不得違反勞動契約之約定(乃是調動工作之前提)。前述情境鮮少不會發生,HR部門不得僅針對新進勞工專業或證照,於勞動契約內僅確認其單一職務,恐非短期可不利勞工調動工作之情境。 未來調動工作之前提,應以「職務組合」替代「單一職務」,即事先按照勞工(1)專業(2)證照(3)其他專長(如語言專長),對照企業相關部門對勞工前三項條件之需,組合成不同於勞工多項職務,並在勞動契約予以確認,未來憑「職務組合」無礙調動勞工職務。 延伸閱讀:主管能隨意調動工作嗎?員工如何保障工作權? 勞工切忌避免「無正當理由」曠職,恐掉進解僱理由 勞工受僱期間,雙方簽訂勞動契約,工資(報酬)是勞務給付對價,即一方提供勞務另一方給付報酬。 工資係勞工因工作而獲得雇主之報酬,具有三個「從屬性」含: 組織從屬性:二者之間因僱用而形成雇傭關係。 人格從屬性:勞工提供勞務需服從主管以上人員之指揮監督,執行勞務。 經濟從屬性:勞工提供勞務後,雇主依約給付其報酬。 因此,若勞工符合契約約定,而調動新職;即便勞工不喜愛期間新職,只要未依約提供勞務、甚至釋出凸顯工作調動不滿情緒。就算有出勤事實,卻未履行依約提供勞務,判決仍可能將之視為「曠工」,並已符合解僱條件。 延伸閱讀:國高中生寒暑假打工合法嗎?幾歲算「童工」?法定代理人同意書規定?僱用「未成年勞工」常見5大QA整理 雇主如發出「任何形式之警告」,勞工應善意回應、勿自陷不利境地 當企業調動勞工職務,初期勞工面臨新職務專業知識、職務技巧、職務流程聯繫或協助、缺乏應具備證照等,難免不適應;但,若因前述因素,阻擋於新職務之前時,應主動與企業協調;反之,若誤以為可以因此而拒絕提供新的勞務、甚至「擺爛」,且此時企業多半會適時發出「任何形式之警告」,倘若對此警告無動於衷,勞工恐自陷於不利境地。 當企業發出協商或警告,明白形成一種預告,若勞方仍置之不理;自陷「最後解雇原則」情境,即將來面臨風暴可能唯有解僱一途。 延伸閱讀:任何情境下資遣勞工,都需要符合「解僱最後手段性原則」 小結 企業調動勞工職務,首先應不違反勞動契約與勞工約定職務,HR人員須於與新進人員面試及簽訂勞動契約前,備妥「組合職務」訂定於契約中,以避免使企業違反職務調動之前提(違反勞動契約),致職務調動心有餘而力不足之憾。 至於勞工不得因排斥依約職務調動,於接納新職務後,採取不情願、消極性抵抗,可能自陷於「無正當理由曠職」情境,甚至對於企業所給予的「任何形式之善意警告」置之不理,實已達非理性反應,恐造成萬分理虧的後果。 (原文標題:雇主調動勞工工作爭議時,應避免誤觸誤區,以避開頹勢) 作者介紹:● 岩熊仕管理顧問有限公司勞工法規事務 首席顧問● 文化、元智、健行大學推廣中心(部)等就業服務技術士班 講師 有關【調動工作】相關議題,這些也推薦給您 「調動五原則」是什麼?可拒絕調職嗎?主管/人資一定要搞懂的「調動工作之五原則」 公司可任意調動員工職務嗎?專家提醒應注意「工作調動五原則」規範 主管能隨意調動工作嗎?員工如何保障工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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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新光三越氣爆嚴重傷亡!聞到瓦斯味怎麼辦?專家教4步驟應變 不幸爆炸切記1動作自保

2025-02-13 元氣網編輯葉姿岑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台中新光三越13日上午發生嚴重氣爆意外,消防初步認定12樓裝潢拆除施工釀氣爆,根據台中市府公布的傷亡人數,已經1人死亡、5人OHCA,6人受傷,並且人數持續增加中。 瓦斯氣爆時有所聞,許多時候是在公共場所,另也很常發生在住家。而如果在家聞到瓦斯味,發現瓦斯可能外洩時,我們該怎麼做才能自保? 延伸閱讀:【火災逃生】公司起火怎麼辦?火場預防、避難守則懶人包!8NG行為恐致命 聞到瓦斯味 4步驟處理應變 根據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衛教文章指出, 一旦聞到瓦斯氣味,應謹慎遵照「禁火、關氣、推窗、Call out」等4步驟 禁止使用任何火源及電器,關閉所有瓦斯氣體開關,輕輕推開窗戶讓空氣流通,並立即至戶外撥打電話通知119及負責之瓦斯公司派人協助。一旦發現瓦斯洩漏,應迅速執行以下應變動作: 關閉所有瓦斯開關,並且不要用電扇及抽油煙機來排除瓦斯。 應慢慢推開門窗,速度不能太快,以避免摩擦發生火花引起氣爆。 千萬不可開動任何電器開關,更不可以擦火柴及使用打火機,以免引起爆炸。 如發現漏氣地方,可用肥皂按擦,或用膠布、膠紙及破布等包紮,以減輕漏氣程度。 立即通報消防隊派員處理,或打電話通知瓦斯公司派人前來全面檢測及修繕。 若遇爆炸 應馬上趴下、背向爆炸點 而不管在哪裡,如果不幸遇到爆炸,無論是瓦斯氣爆或任何型態的爆炸,第一時間應當馬上趴下臥倒、背向爆炸點,雙手保護頭部,最大程度降低爆炸時所受傷害。 爆炸完後應儘快離開現場,避免二次災害。離開時儘量避開窗戶、柱子、玻璃等,儘量保持冷靜、掩住口鼻(空氣中可能瀰漫大量粉塵)、降低身體高度、快步離開。 使用瓦斯桶4注意事項 此外,目前許多小吃店或住家仍有許多不是使用天然氣,而是使用瓦斯桶,平常應特別留意,定期檢測。新竹縣政府消防局豐田分隊提醒大家,瓦斯桶除了要放在室外通風良好的地方及避免陽光直射外,對於連接燃氣器具的瓦斯管線使用安全應注意下列事項,以避免危害發生: 使用符合國家檢驗標準的瓦斯軟管。 定期檢查及更換瓦斯管線。 發現管線已有老化龜裂或破損應立即更換並應有防止脫落裝置。 更換後使用測漏液或塗抹肥皂水檢測有無漏氣情形。 (參考資料:《中華民國工業安全衛生協會》、《新竹縣政府消防局豐田分隊》) 這些【公共安全】須知,千萬要記得! 【火災逃生】公司起火怎麼辦?火場預防、避難守則懶人包!8NG行為恐致命 地震時正在洗澡、睡覺、開車、搭電梯、高樓...要逃還是躲?一文看各種防震應變法 離我家最近的「防災避難所」在哪?「簡易疏散避難地圖」電腦、APP都能查! 保命必看!地震來時怎逃?躲哪最好?揭各種情境「逃生避難原則」別再急開門跑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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