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習

代理土地登記與移轉變更等業務

這項技能代表能夠協助客戶辦理土地權利的登記與變更手續,包含權狀過戶、地籍資料更新及相關法規遵循。具備此能力的人員熟悉土地法規、政府流程及文件準備,確保交易合法且程序順利,有助於降低法律風險和加快作業效率。此技能在不動產、建築及法律事務所等行業非常實用,是連結業主、政府與市場的重要橋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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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證照

考取專業證照,讓能力被市場看見

高考不動產估價師 |
不動產估價師在美、日等國備受尊崇,除了證照與簽證制度的專業象徵之外,其高薪的形象自然也是不可忽視的光環。由於其收費方式採按%計酬,以不動產價格動輒以千萬、億元為單位,每個case的收入自然十分可觀。因此如能通過本項考試,想要躋身「高薪一族」,自然是易如反掌! 依據不動產估價師法第十四條規定,「不動產估價師受委託人之委託,辦理土地、建築改良物、農作改良物及其權利之估價業務」。估價師的責任,就是依據專業判斷,替土地和樓房評估出合理價位。基本上,估價的過程,必須考慮到許許多多的因素,如地區的發展性、交通及人口素質等,諸多繁雜的影響因子都會關係到價格的變動。  
考試院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 |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一般稱為代書。代書是擁有國家考照及格的專業人士,若想從事不動產中有關產權轉移的相關手續,您就得擁有專業證照才能執業,不然,所簽署之文件視為無效。 土地專業代理人特種考試自80年起每年或隔年舉辦一次,自地政士法實施後,該項考試已由「地政士普考」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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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考地政士 |
地政士,即過去習稱的「土地代書」,因民國90年10月通過的「地政士法」而正名。此外,地政士法即明定,為維護不動產交易安全,保障人民財產權益,建立地政士之證照制度,明定地政士執業資格之取得,應依法考選銓定。地政士須通過專技普考才能執業,業務範圍包含接受房地產權利人及義務人委託,代辦申請土地登記移轉之業務,地政士開業執照有效期限為四年,四年屆滿前必須完成政府認可的專業訓練的證明文件,向主管機關換發新照,才能執業。亦即今後每四年須換照一次,且須有政府認可的專業訓練。 地政士法第22條規定,不動產契約或協議經地政士簽證後,地政機關得免複查核簽訂人身分。亦即可只要有地政士的簽證,不動產出賣人不必出具印鑑證明,如此一來印鑑證明可望由地政士的簽證制度取代而走入歷史。
考試院
特考關務人員 |
由於海關為國家門戶,因此海關事務的管理便非常重要,有鑑於此,各國莫不設立關務機構,負責管理海關事務。財政部關稅總局,為我國海關事務之執行機關,隸屬財政部關政司,為財政部內部幕僚單位。關稅總局主要負責研擬關務政策及法令,並且掌理關稅稽徵、查緝走私、保稅退稅、貿易統計、建管助航設備及接受其他機關委託代徵稅費、執行管制等工作。 在組織建制上,關稅總局設有基隆、台北、台中、高雄四個關稅局。基隆、台北、高雄三個關稅局為一等關稅局,台中關稅局為二等關稅局。各關稅局為因應業務需要,得於轄區內必要地點設分局、支局。 關務特考及格人員,將取得關務人員有關類別及官稱之資格,並依「依法考試及格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之規定取得任用資格。然而,由於特考特用的關係,因此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2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占缺任用以外之機關;實際任職6年內並不得轉調財政部暨其所屬機關(構)以外機關(構)任職。
考試院
工地主任 |
依據營造業法相關規定,營造業工程從業人員需依法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及合法執業營運,以確保營造工程之品質,保障社會大眾生命財產之安全。 故需參加內政部營建署合格之代訓機構,經過講習評定合格者,由中央主管機關發給執業證後,始得擔任營造業之工地主任。
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特考司法事務官 |
司法事務官的設置,便是用來輔助法官,分擔法官工作,因此實際上就是法官助手,分發單位自然在法院體系。雖名為助手,但其薪資可說是非常優渥。因此司法事務官的性質雖為法官助手,但絕對是非常重要的助手。有志於司法工作、想要享有高薪,卻又不想負擔繁重司法官工作的人,可選擇報考司法事務官,當個高薪穩當的公務員。 司法事務官的職權詳細規定在法院組織法第十七條之二第一項及第二項:「司法事務官辦理下列事務:一、返還擔保金事件、調解程序事件、督促程序事件、保全程序事件、公示催告程序裁定事件、確定訴訟費用額事件。二、拘提、管收以外之強制執行事件。三、非訟事件法及其他法律所定之非訟事件。四、其他法律所定之事務。司法事務官得承法官之命,彙整起訴及答辯要旨,分析卷證資料,整理事實及法律疑義,並製作報告書。」從上述規定來看,司法事務官便是用來分擔法官沉重的工作負擔,使法官能夠專心於案件審理工作,提升司法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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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貼文,掌握第一手知識

繼承父母土地、夫妻贈與都要看! 少做這步驟地價稅五倍起跳

2026-05-20 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土地繼承、贈與後別以為稅率會自動延續。台中稅務局提醒,原本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千分之2的土地,只要發生繼承、贈與、買賣,甚至夫妻贈與等情況,導致土地所有權人變更,即使房屋用途與戶籍都沒改變,新所有權人仍必須重新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否則將改按一般用地稅率千分之10至千分之55課徵。 延伸閱讀:5月報稅季最新!綜所稅怎麼算?免繳稅門檻、「列報扶養」條件一次看 實務上,最常見的情況,就是民眾繼承父母土地後,認為原本就是自住房屋、戶籍也沒遷出,因此誤以為優惠稅率會自動延續,結果忘記重新提出申請,等到收到地價稅單才發現稅金大增。 稅務局解釋,土地移轉後,課稅主體已從原所有權人變成新所有權人,因此必須重新審查是否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資格。換句話說,即使土地用途完全沒變,只要所有權人不同,就不能直接沿用原本的優惠稅率,必須重新向地方稅稽徵機關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後,才能繼續適用千分之2的自住優惠稅率。 若沒有重新申請,土地就會被改按一般用地稅率課徵。由於一般地價稅稅率最低就達千分之10,最高更可到千分之55,與自住優惠稅率千分之2相比,稅負差距相當明顯。 稅務局也提醒,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的民眾,務必在地價稅開徵40日前提出申請,今年截止日為9月22日,如遇假日則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若在期限內完成申請,當年度即可適用優惠稅率;若超過期限才申請,則必須等到次年才能適用,民眾不可不注意。
【104職場力】・稅務法規

都更攻略》都更是「1坪換1坪」嗎?都更坪數如何換算?頂加算嗎?都更估價師怎麼評估房地價值?

在都市更新案中,住戶最關心的議題,就是自己所持有的房屋等地上物及土地到底有多少價值?自己能分配到多少?本文作者為都更業者,他觀察都更最常發生的問題,來自於住戶對基本觀念及程序不熟悉,甚至大多數人還存在著室內坪「1坪換1坪」的迷思。以下由專業都更估價師帶你了解都更大小事。 文/黃張維 身為專業都市更新業者,我深刻理解,權利人在都市更新案中最關心的議題,就是自己所持有的房屋等地上物及土地到底有多少價值?自己又能分配到多少?以下由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公會理事長鐘少佑估價師、巨秉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副所長李方正估價師,提供專業解釋及說明。 鐘少佑指出,都更最常發生的問題,來自於某些住戶對其基本觀念及程序不熟悉,甚至大多數人還存在著室內坪「1坪換1坪」的迷思。 李方正則更進一步說明,一般常見的「都市更新」,多是以「權利變換」的方式來辦理;所謂「權利變換」就是權利人與實施者(建方)雙方經過政府審議,在都更完成後,依照更新前的權利(地上物及土地等的價值)及投入的建築成本,依據比例原則,來分配更新後的建築物及土地的總價值,也就是所謂「更新前的權利價值比率」。 舉例說明:如果更新前的整個基地,土地+建物價值是1億元,某甲所持有的土地+建物價值是1,000萬元,就等於占全案的10%;更新後,全案價值扣除成本後若為3億元,則某甲的更新後權利價值就是3億元的10%,也就是3,000萬元。 而權利變換,首先要將參與者分為兩方,一方是權利人(主要是持有土地與建物的所有權人)來提供土地跟建物;另一方是「實施者(建方)」,負責提供專業、技術及重建房屋的資金等。以地主提供的土地原有的法定容積,再加上都市更新容積獎勵或海砂屋、輻射屋獎勵或容積移轉等獎勵項目之後,就是整個都更改建後可以產生的價值。 權利人自己也可以組成更新會當實施者(建方),自行負擔興建新屋的費用,最後分回來的權利自然都屬於權利人;但是大部分的狀況,還是以建方來當實施者(建方)的情形居多。 當然,都市更新後的房地總價一定會提高,不然就沒有人想要改建了。「在參與都市更新後,權利人等於是用更新前擁有的權利換了一張『提貨券』,當都市更新建案完成,就可以這張提貨券去兌換新的房屋,多退少補。而實施者(建方)則因為投入成本來重建房屋,以投入成本換取部分都市更新後建物的產權」,李方正估價師如此比喻「權利變換」。 估價師在做什麼? 溝通的過程中,對估價師的工作內容往往不清楚,也擔心估價師會不會只站在實施者(建方)那一邊,而影響自己的權益。鐘少佑說,權利人是否相信估價師所評估出來的房地價值及分配,是都更案能否繼續進行的最大關鍵。在這過程中,估價師的責任至為重大。 過往的年代,權利人往往不相信實施者(建方)所估算出的土地及房屋價值,因而造成許多糾紛;在《都市更新條例》施行後,依法讓擔任公正第三方的專業估價師,來評估現有市值及未來都更後的權利分配,對權利人更加有保障。 李方正指出,依據2019年之前的舊法規,都更案的估價是由實施者(建方)選定3位估價師來估價;但《都市更新條例》在2019年修正後,估價師的選任需經由實施者(建方)、權利人共同指定,若無法共同指定時,則由實施者(建方)先行指定一家,其餘兩家透過公開抽籤的方式來選任。如此的變革,大幅增加了價值評估時的公平性,免除以往估價師皆由實施者(建方)選定的弊病。 鐘少佑提到,估價師作為公正的第三者,不會偏袒權利人或實施者(建方);但也因為這緣故,估價師所評估出的房地價值,可能會與實施者(建方)或權利人的預期不同,這幾乎在每一個都市更新案中都會發生。 權利人與實施者(建方)如果對估價師的估值有疑慮,可在都更審議過程或在審議會中提出異議,估價師會依據陳情人所提出的理由、證據的強弱、市場價值的合理性等因素,重新檢視評估出的價值是否有修正之必要。在這樣的估價程序下,估價師所評估出的價值,會比較能讓各方接受。 鐘少佑也強調,如果估價師估價錯誤或偏袒任何一方,輕則罰鍰或負連帶賠償責任,重則撤照甚至背負刑則,因此估價師多半愛惜羽毛,不會有刻意不公正的情況發生。 樓層、巷道、位置對於價值的影響 對於準備進行都更的老舊公寓來說,以上種種狀況必然發生。而在實務上,究竟估價師是如何評估這些價值呢?根據個人從事都更事業多年的經驗,我發現權利人之所以對估價師的估值產生疑慮,往往是因為他們不了解更新前的估價準則。例如:王先生所在的社區,一塊土地上有4層樓的公寓,土地面積是由4層樓的屋主所共有,但實際的估價會因樓層不同而產生不同的價值,分配比例也會不同。 以4層樓、無電梯的公寓為例,依據「更新前估價原則」,會先估算土地的價值,再依各樓層不同,進行立體地價分配,分配的基礎是更新前的房屋市價。一般來說,1樓的房屋因為市價較高,就能分配到較多的更新前土地權利價值;在頂樓沒有加蓋的情況下,2、3、4樓層的土地價值,基本上差異不大,但估價師還是會依據市場調查結果來認定。 6樓以上的電梯華廈,雖然高樓層的房屋視野佳、市場價值也較高,但通常不會高於1樓;又譬如,電梯華廈的2樓若可作為商業使用,市場價值也會增加。 另外一個影響價值的因素,則是採光及房屋的位置,兩面採光或三面採光的邊間房屋,價值一定比只有一面採光的房屋高。讀者們也可以參考住家附近的預售屋或新成屋,一面採光與兩面採光的房屋價格上一定有差距。此外,房屋是否面對馬路或巷子?是否鄰近河濱或公園?視野是否開闊?噪音嚴重與否等因素,都會影響到價值的估算。 關於頂樓加蓋及1樓空地的問題,李方正指出,「都更估價時,超出合法登記產權外之使用價值,並不等於實際擁有之市場價值,所以在估價的過程中,不會把使用價值納入。」例如頂樓加蓋(即便可以緩拆,且目前由頂樓使用,但還是違法),或1樓住戶將法定空地增建納1樓自己使用,或在門口停車等,這些都屬於合法登記產權外之使用價值性質,在無相對證明資料前,基本上都不能納入更新前的估價。 許多老社區的頂樓都有加蓋,後來的屋主在購入時,就多花了錢去買頂樓加蓋的部分,但如同上文提到,即使屋主多花了錢,雖然擁有不能合法且無法登記的使用權利,但都不會影響更新前估價。鐘少佑如此說明,「就算實際上為屋主使用,頂樓加蓋還是屬於違建的性質,既然是違建,就不能列入權利價值的計算。」如果都更全區內的頂樓都有加蓋,依據個案不同,估價師或許會做一些樓層效用上的調整補償,但效果並不是很顯著。 2樓以上住戶的陽台,如果有未登記產權的情形,其實不用太緊張地去做補登手續,只要同一棟建物的樓上或樓下有登記陽台,或者有使用執照圖,都可以判斷是否有陽台空間;如果有,估價師就會將陽台面積納入房屋面積計算,並進行估價。 關於巷道土地的估價問題,要看這個巷道是屬於使用執照範圍內的私設通路?或是可建築用地卻被當作通行使用的既成巷道?若是私設通路,估價師需要檢視使用執照,確認這筆土地的法定容積是否已經被使用;倘若該筆土地的法定容積已經用掉,就等於是法定空地的概念,土地的價值就必須扣除地上物的價值。 如果這筆土地的法定容積並沒有被使用,那就當成一般土地,也就是「素地」來估價。既成巷道在估價時應該依照一般土地進行估價,但要考量其是否能將巷道廢除?如果是能廢除的既成巷道,價值會比不能廢除的既成巷道略為提高。還有一種是真正的計畫道路,這就屬於公共設施用地,在評估上,是以其本身可以創造多少容積,來計算更新前的土地權利價值。最重要一點,不同於更新範圍內的可建築用地,計畫道路不能享有都市更新獎勵。 節錄自:今周刊《大都更時代攻略 耕築居安家園》黃張維 著 推薦閱讀: 首購族攻略:預售屋、中古屋、新成屋怎麼選?「這種屋」自備頭期款低還可改格局 我適合買哪種住宅物件?大樓、透天厝、華廈、公寓4大建築優缺點比一比 新青安貸款如何申請?2024申請條件、貸款額度、利率、房貸試算必知
【104職場力】

終極懶人包:職場霸凌新法7月上路,從制度、培訓到舉證,HR合規行動圖解 

 7 月 1 日,職業安全衛生法職場霸凌防治新制正式上路。這不只是法規更新,而是企業管理流程、主管溝通方式與 HR 風險控管能力的一次全面檢驗。本文整理自 104 人資市集 5/19 新職安法講座(歡迎點擊報名)重點,協助 HR 與管理層快速掌握新法核心,並將法規要求轉化為可立即執行的行動清單。 文/人資市集 從裁罰風險、申訴調查、主管培訓到紀錄留存,一次掌握企業不能踩的合規紅線  本文重點速讀  新制重點不只在罰鍰提高,更在於申訴處理、調查程序、教育訓練與紀錄留存是否完整。  100 人以上企業需預先準備調查小組、申復審議小組與外部專家名冊,避免案件發生後才倉促找人。  HR 應以「制度流程、培訓落地、風險預警」三條線同步推進,把合規轉成可執行的內部工作流。  一、新法最大改變:從罰鍰風險到舉證責任  過去合規認知多停留在「有沒有申訴管道」與「有沒有處理個案」;新制上路後,主管機關會更重視企業是否已建立完整預防、受理、調查、處理與追蹤機制。  最容易讓企業低估的是「申訴人保護」與「不利處分風險」── 員工提出申訴後,若企業對其調職、考績、獎懲或契約終止作出不利處分,必須能舉證該處分與申訴行為無關。這代表紀錄必須在日常管理中就形成,包含主管指導、績效溝通、教育訓練、申訴受理、調查訪談與改善追蹤紀錄。  另一個重要配套是違法資訊可能對外公告 ── 一旦被裁罰,事業單位名稱、負責人姓名、違反法條與裁罰金額都可能影響雇主品牌。對重視人才招募與留任的企業,這已不只是法務問題,而是組織信任問題。  HR 提醒  不要只問「有沒有申訴信箱」,而要問「申訴進來後,誰受理、誰調查、誰決定、誰追蹤」。  不要只留存教育訓練簽到表,也要留存課程內容、測驗或完訓紀錄、主管補訓紀錄。  不要等到主管機關來查才補文件,紀錄必須在事件發生當下就形成。  二、100 人以上企業:調查組織不完整,程序風險會被放大  圖|企業規模合規檢核矩陣 ── 不同人數規模需具備的合規動作 從上圖可以清楚看到,10 人、30 人、100 人是三個關鍵門檻。對 100 人以上企業而言,挑戰最大:調查小組依法需納入外部專業人士,且外部成員比例(不得少於 1/2)、委員資格、出席情形與利益迴避,都會影響調查程序的有效性。  若企業未事先建立外部專家名冊,案件發生後光是找人、確認利益迴避與安排會議,就可能影響法定處理期限。此外,申復審議小組不能與原調查小組重疊;所有委員需注意性別比例不得過低,內部委員則需完成必要教育訓練 ── 這些都是新制上路前就應完成的基本工程。  企業應準備項目  企業應準備項目 目的 未完成的風險 申訴處理單位 負責受理、初步審查、通知與流程控管 案件進來後無人負責,容易延誤時程或處理不一致 調查小組 負責事實調查、訪談、證據整理與調查報告 調查程序被質疑不公正,可能造成重查或裁罰風險 申復審議小組 處理當事人不服調查結果後的申復程序 原調查人員若重複參與,容易被質疑球員兼裁判 外部專家名冊 快速找到具法律、職安、人資、心理或勞資爭議經驗的外部委員 案件發生後臨時找人,可能影響期限與程序品質 利益迴避機制 避免與當事人有上下屬、親屬、利害關係者參與調查 調查結果被質疑偏頗,降低程序可信度  三、一旦申訴,企業要走完一條長責任鏈  從上圖可見,5 個關鍵節點環環相扣,若把內部申訴、調查、申復與外部申訴都納入,實務上可能形成一條接近 300 天的長流程。對 HR 而言,最可怕的不是案件複雜,而是前面任一程序沒做好就會被推翻 ── 例如未在期限內成立調查小組、未讓當事人陳述、未保存訪談紀錄、未說明不受理理由,或調查委員有利益衝突,主管機關介入後都可能認定程序重大瑕疵,被要求重新調查。  三個行動原則 不拖:接到申訴後立即啟動程序,時程符合法規規定。  不偏:調查過程保持客觀與公正,不預設立場。  不漏:所有紀錄完整留存,一旦主管機關介入稽查,每一個環節都能拿出資料。  各程序節點 HR 行動對照  流程節點 HR 要做什麼 應留下的紀錄 申訴受理 確認申訴內容、身分資訊、是否屬職場霸凌或不法侵害範圍 申訴表、收件時間、初步判斷紀錄 是否受理 依法判斷是否受理;若不受理,需說明理由與救濟方式 不受理通知、理由說明、送達紀錄 成立調查小組 確認委員資格、外部專家、性別比例與利益迴避 委員名冊、迴避聲明、會議通知 調查與訪談 訪談申訴人、被申訴人、相關證人,蒐集證據 訪談紀錄、證據清單、會議紀錄 調查結果 作成成立或不成立判斷,並提出處理建議 調查報告、審議紀錄、決議文件 結果通知與追蹤 書面通知當事人,提供救濟方式,追蹤改善措施 通知書、送達紀錄、改善追蹤表  四、培訓是合規核心,不是選配  很多企業以為建立申訴管道就完成合規,但新制要求企業必須具備預防、辨識與處理能力,教育訓練是最基礎的合規證據。培訓對象需涵蓋全體員工與各級主管 ── 其中主管培訓尤其重要,多數職場霸凌爭議來自主管在績效要求、工作分派、公開溝通與情緒管理上的失控,若主管不知道哪些語言、行為與管理方式可能踩線,就算企業制度完整,仍可能因個別主管行為造成風險。  紀錄留存同樣關鍵 ── 企業應保存課程教材、出席紀錄、完訓名單、測驗紀錄與補訓紀錄。僅憑紙本簽到或口頭宣導,稽查時無法快速提出完整資料,仍可能被認定合規不足。  讓104人資市集企業訂閱制,一站式幫你搞定合規培訓 >> 培訓對象 必講內容 目的 全體員工 職場霸凌定義、常見樣態、申訴管道、申訴人保護 讓員工知道如何求助,也知道哪些行為不能做 各級主管 合理管理界線、績效面談語言、公開指責風險、報復禁止 降低主管因管理失當引發申訴的機率 HR/法務/職安窗口 申訴流程、調查 SOP、訪談技巧、證據保存、外部專家協作 確保案件發生時能依法啟動並完整留痕 高階管理層 企業責任、品牌風險、組織文化、重大案件決策原則 讓合規不只是 HR 任務,而是管理層治理責任  五、HR 立即行動清單:制度、訓練、風險預警  合規工作分三條線:制度、訓練、風險預警 ── 三者必須同步推進。我們依企業規模整理出兩份清單對照,百人以上需要更完整的避險能力,百人以下則可以聚焦核心動作。  百人以上企業 ── 補齊三大避險能力  圖|百人以上企業:STEP 1 制度留痕 / STEP 2 訓練留證 / STEP 3 風險預警  免費領取:制度留痕、訓練留證、風險預警落地解方&FAQ 百人以下企業 ── 聚焦核心動作  圖|百人以下企業:精簡版三步驟  優先順序與時程建議  行動項目 優先順序 建議完成時間 負責單位 盤點現有申訴管道與工作規則 高 立即 HR/法務 建立職場霸凌申訴處理 SOP 高 2 週內 HR/法務/職安 建立外部專家名冊 高 2 至 4 週內 HR/法務 安排全員教育訓練 高 1 個月內 HR/訓練單位 安排主管專項訓練 高 1 個月內 HR/高階主管 導入紀錄留存與稽核機制 中高 1 至 2 個月內 HR/IT 建立風險預警指標 中 2 至 3 個月內 HR/管理層  六、什麼是霸凌紅線?法院判斷給主管的明確答案  新法讓很多主管擔心「以後什麼都不能講」。但從法院判斷與實務經驗來看,職場霸凌的核心標準很清楚:是否侵害名譽、是否損害人格尊嚴、是否逾越合理管理界線。主管仍可要求工作品質、進行績效面談、分派工作 ── 問題不在管理,而在管理方式是否變成人身攻擊、公開羞辱、長期孤立或不合理對待。  圖|法院實際判決過的高風險行為 ── 言語霸凌、人格貶抑、名譽侵害、孤立、剝奪職務  上圖整理了 5 類已被法院認定構成職場霸凌的具體言行。值得注意的是,持續性與反覆性是判斷風險的重要因素 ── 單次衝突不必然構成霸凌,但若一再發生、對象集中、語言貶抑,且企業未介入處理,風險就會快速升高。 主管溝通的安全做法 vs 高風險紅線(摘要)  主管行為 通常較安全的做法 高風險紅線 績效要求 針對具體工作成果、期限與改善標準溝通 用羞辱性字眼否定員工人格或能力 工作分派 依職務內容、能力與業務需要合理分配 刻意給予不合理工作量或無意義任務作為懲罰 公開會議 討論問題、流程與改善方案 在眾人面前反覆點名羞辱特定員工  主管溝通前的三個自我檢查  我是在討論事情,還是在貶低這個人?  這是偶發提醒,還是已經反覆針對同一個人?  這段話如果被完整記錄下來,是否仍能被解釋為合理管理?  結語:現在開始準備,合規不煩惱  新制上路後,真正的合規關鍵是:制度能不能啟動、調查能不能站得住腳、主管是否理解管理紅線、所有過程是否留下完整紀錄。對 HR 而言,現在最重要的不是等案件發生後再補救,而是提前完成三件事:盤點制度缺口、安排教育訓練、建立外部專家與調查 SOP。  合規的目的不只是避免裁罰,而是讓企業建立一套讓員工敢發聲、主管懂界線、組織能自我修復的健康職場機制。當企業能把這套流程做好,職場霸凌防治就不只是法規要求,而會成為組織信任與管理成熟度的基礎。  想要一站式完成全公司整年度的法遵培訓歡迎申請課程免費試閱,並選擇「104人資市集 | 企業訂閱制方案」,課程每人最低33元起/堂,每年全公司最低$10,000起。亦可團購或授權課程,歡迎點擊下方專人諮詢。  免費試閱 了解方案 專人諮詢 領取訂閱制完整課表 >> 參考資料  勞動部,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總說明。  行政院公報資訊網,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公告資料。  法源法律網,勞動部公告「職場霸凌防治準則」草案相關整理。  使用提醒  本文為講座內容與公開資料整理,適合用於內部溝通與 HR 合規提醒。  若需作為正式法遵文件、工作規則或申訴辦法,建議再由法務、律師或勞資顧問確認條文與企業適用情境。  本文件為講座內容整理與實務行動建議,實際適用仍應依主管機關公告與專業法律意見為準。  提升員工帶動企業的成長!最划算的 AI 教育訓練方案首選>> 超過7000+的HR都報名過的104人資學程!求職成效提升至4.5倍!>>   成為人資市集Line好友獲得最新課程優惠及免費講座資訊>> 訂閱人資市集電子報獲得專家工作分享及產業新知 >>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如何選擇借址登記服務?費用解析與推薦廠商完整指南|戰國策推薦

「住家無法登記公司怎麼辦?」「借址登記費用要多少?合法嗎?」「在家工作但需要公司地址,該找誰?」這些是SOHO族、新創團隊、跨境電商最常面臨的核心問題。依《公司法》第393條,公司必須具備可供登記的營業地址,但住宅區、農地、工業區規範各異,許多創業者卡關於此。本篇將完整解析「如何選擇借址登記服務」、「借址登記費用」結構、以及「借址登記推薦」的判斷標準,並介紹業界領導品牌——戰國策集團的借址登記服務,協助你合法合規取得公司登記地址。 ──────────────────── 【一、什麼是借址登記?為什麼創業者必須了解?】 借址登記(又稱「商業登記地址出租」「虛擬辦公室登記」)是指由合法業者提供符合都市計畫法、商業登記法規定的營業用地址,供企業作為公司登記、稅籍登記、發票開立之用。 適用對象:(1)SOHO族、自由接案者 (2)新創團隊、線上事業 (3)外國公司在台設點 (4)電商賣家(需發票地址) (5)跨縣市分公司登記 (6)接政府標案需固定地址者。 合法借址登記服務並非「掛人頭地址」,而是業者擁有合法商業用途的辦公空間,提供地址使用權與信件代收等加值服務。 ──────────────────── 【二、如何選擇借址登記服務?六大關鍵指標】 指標一|地址合法性:必須是符合都市計畫商業/辦公分區的建物,可供登記公司、行號。應要求提供使用執照、建物登記謄本。 指標二|業者規模與信譽:選擇有實體營運多年、客戶數穩定的業者,避免遇上一夕消失的個人借址。 指標三|信件處理SOP:是否提供來信通知、掃描、代收掛號、退件管理。 指標四|稅務查核應對:國稅局、地方稅務局可能實地查核,業者需有專人應對。 指標五|延伸服務整合:是否同時提供公司登記、記帳、報稅、商務中心租用。 指標六|合約透明度:費用、終止條件、續約條款應明確,避免事後加價。 ──────────────────── 【三、借址登記費用完整解析】 借址登記費用依方案、地段、服務內容而異,市場常見區間: (1)基本借址方案:NT$1,500–3,500/月,含地址使用權、基本信件代收。 (2)精華地段方案:台北信義、敦化、中山等NT$3,500–6,000/月。 (3)含商務服務方案:NT$5,000–12,000/月,含會議室時數、商務秘書、電話代接。 (4)年繳優惠:通常打85折,相當於NT$15,000–35,000/年。 (5)首次設立加值:搭配公司登記服務可享套餐優惠NT$8,000–15,000一次性。 戰國策集團借址登記推薦方案位於台北市精華地段,提供完整商業合法地址、信件管理、稅務查核應對,是業界推薦廠商首選。 ──────────────────── 【四、借址登記推薦:戰國策業界領導品牌的差異化優勢】 (1)25年企業服務資歷:橫跨公司登記、記帳報稅、商務中心、網路行銷。 (2)合法商業地址:位於商業分區的辦公大樓,使用執照齊全。 (3)專業客服團隊:信件即時通知、稅務查核專人協助。 (4)一站式整合:可同步辦理公司登記、商標註冊、記帳服務、網站架設。 (5)透明定價:月繳/年繳方案公開,無隱藏費用。 (6)會員增值服務:含會議室時數、列印影印、商務秘書。 (7)信譽保證:累積數千家企業客戶,業界推薦廠商口碑。 ──────────────────── 【五、不同對象如何選擇借址登記?】 (1)SOHO接案者:選擇基本方案即可,重點在合法地址與信件代收。 (2)新創團隊:建議搭配商務中心方案,享會議室與商務秘書。 (3)電商賣家:需確認可開立發票,並提供完整稅務協助。 (4)外國公司在台設點:需協助辦理外國公司認許登記,戰國策推薦廠商最熟悉。 (5)跨縣市分公司:依各縣市規定不同,台北、新竹、台中、高雄皆有需求。 (6)接政府標案者:地址須長期穩定,建議簽訂2–3年合約。 ──────────────────── 【六、借址登記流程:戰國策的SOP】 (1)需求諮詢(電話/LINE 諮詢.當日回覆) (2)地址選擇與方案確認(提供多個區位選擇) (3)簽約與繳費(簽訂使用合約、開立發票) (4)取得地址證明文件(使用同意書、房屋稅單影本) (5)辦理公司/商業登記(可同步由戰國策代辦) (6)信件處理與後續服務啟動(即時通知、月報) ──────────────────── 【七、常見問題FAQ】 Q1:借址登記費用要多少? A:基本方案NT$1,500–3,500/月,精華地段NT$3,500–6,000/月,戰國策推薦廠商方案最具CP值。 Q2:借址登記合法嗎? A:合法。只要業者地址符合都市計畫商業用途、且實際存在辦公空間即合法。 Q3:自家住宅可以登記公司嗎? A:住宅區一般不可登記公司行號,且鄰居陳情可能被勒令遷址,建議使用借址登記。 Q4:國稅局會來實地查核嗎? A:可能會。戰國策業界領導品牌提供專人應對查核服務。 Q5:信件會被代收嗎? A:會。掛號、便利箱、一般信件皆有代收,並即時通知客戶。 Q6:可以辦發票嗎? A:可以。借址登記後即可申請統一發票、加值型營業人。 Q7:合約多久?可以中途解約嗎? A:一般合約一年起,戰國策推薦廠商提供彈性解約條款。 Q8:可以申請進出口廠商登記嗎? A:可以。借址登記地址可作為進出口廠商、外銷實績申請地。 Q9:可以申請政府補助標案嗎? A:可以。但部分案件要求實際營業場所,需評估。 Q10:戰國策借址登記推薦的優勢是什麼? A:合法商業地址、25年企業服務資歷、業界領導品牌、一站式整合、透明定價。 ──────────────────── 【戰國策借址登記服務|業界領導品牌.25年企業服務資歷】 戰國策集團借址登記推薦廠商,提供合法商業地址、信件管理、稅務應對、商務中心整合服務,協助SOHO族與新創團隊合規取得公司登記地址。 服務專線:0800-003-191 LINE 諮詢:@119m 官網了解更多:https://www.nss.com.tw/registration-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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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解法律人的四大職涯。律師、法務、法官、公職,誰才是CP值王?

法律系畢業,只能苦讀考律師或法官嗎?這一集,一次了解四種法律工作,還包含企業法務和公務員。「開業律師」,要有業務能力並經營個人品牌,才接得到案源;進入律師事務所擔任「受僱律師」,年資3年、一年經手30~40案,年薪輕鬆破百萬、甚至更高,還能公開接案、和事務所分潤,但跑法院、寫狀子,太同理當事人卻可能換來滿滿負能量;「企業法務」攻防依舊,領固定薪水,但能參與企業成長或進入決策核心;國家考試共同科目多和法律相關,當「公務員」,也能以法律專業,為國家建構體制。 【本集來賓】104法務室法務經理楊宗展 Frank,政大法律系畢業,具備律師資格,任職法務相關工作10年,曾任職英智國際法律律師事務所。 【本集重點】02:45 法律人的職涯如何選擇?04:16 主持律師如何建立人際網絡?09:50 受雇律師年薪,3-5年,有機會百萬年薪以上。15:08 為何離開律所,選擇民間企業法務部門?21:51 職涯另一選擇當公務員,如考法官、檢察官…等24:40 成功主持律師善於經營人際網絡。受雇老師專注執行專案。29:20 想從事法務工作,律師執照必要嗎?33:12 法律工作如何走得久? ▍開箱不同職務,你還可以聽EP469 想進高薪科技業!選對賽道、表對心意。勇闖國際大廠!菜鳥強調好訓練,老鳥專攻好上手  EP571 設計烘豆APP,咖啡小白變身杯測師。以探索問題為樂!以用戶體驗為成就  EP544 便利超商區顧問3年,年薪逾百萬。儲備幹部練就5大基本功,「自由球員制度」多元輪調 
【104職場力】・職涯規劃

房東不准房客申請補貼 罰

2025-09-04 經濟日報記者余弦妙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房東注意了,內政部正研議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涵蓋四大修法方向,其中,未來房東若拒絕房客申請租金補貼、遷入戶籍,可能會有相關罰則;另也透過修法限制漲租幅度、保障租期、提供租屋糾紛法律協助等,修法草案預計9月提出。 行政院會今(4)日將通過「婚育宅優先住加碼補-青年婚育租屋協助專案」報告,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昨日表示,政府除推動婚育宅,針對青年租屋,也將推動租賃專法修法,主要有四大方向。 延伸閱讀:租屋族「電費發票中1千」獎金歸誰? 內行人曝解答 租賃條例修法方向 項目方向保障租期契約與續約合計三年,除非房東自住,不得隨意終止限制漲租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租金指數年增率保障房客申請補貼房東不得禁止房客申請租金補貼或遷入戶籍,違者有罰則租屋糾紛處理遇糾紛,可申請免費調解或法律訴訟扶助 首先是保障三年租期。未來房客與房東簽訂契約後,房客享有訂約及續約合計三年租期,除非房東需自住,否則不得隨意終止契約。此舉將讓青年能安心規劃生活與家庭,而不必因短租或隨時被迫搬遷而感到焦慮。 第二是限制漲租幅度。續約租金漲幅不得超過通知當月房租指數年增率。換言之,房東在續約時雖可調整租金,但必須以合理標準為依據,避免出現不合理的大幅漲價,減輕青年家庭的經濟壓力。 第三是維護房客申請補貼權益。不少房東會明示、暗示房客不得申請租金補貼,甚至拒絕房客遷入戶籍,內政部將修法明文禁止這類行為,若房東違規,將訂出罰則。 現行規定下,房客申請租金補貼並不需要房東同意,房東若片面禁止或要求放棄申請,房客目前可依消保法相關規定主張無效,未來若進一步對房東處以罰則,將可強化保障房客權益。 第四是提供免費調解與法律協助。租屋糾紛可向公所申請免費調解或法律訴訟扶助。 此外內政部也將同步推動「婚育宅」政策,將於2025年釋出1,000戶社會住宅,並在2026年至2028年間增至1萬戶;另透過包租代管方案,每戶每年房客加碼提供6,000元修繕補助,並預計每年增加6,000戶媒合量。多管齊下,將逐步建立更完善的青年租屋支持體系。 至於上路時間,陳時中表示,婚育宅政策相關配套措施仍要討論,千戶社宅今年下半年就會實施,至於租金加碼補貼則是明年元旦;另外針對租賃條例修法由於還要提案到立法院,預計草案最快9月底提出。
【104職場力】・稅務法規

郵件主旨被Re: Re: Re:淹沒了?高效率郵件2原則:話題轉變就該開新信

郵件主旨總是消失在「Re: Re: Re:」的汪洋中嗎?專家分享提升工作效率的兩大郵件原則:一旦主要話題轉換時就該停止使用回覆模式,並嚴格精簡副本(CC)名單。別讓沒效率的溝通習慣浪費你與同事的時間,重拾收件匣的主導權,溝通更精準!本文節錄自《節省工時的100種方法》。 文/森田幸(森田ゆき)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適時中斷無止境往返的「Re:」郵件副本,別亂發,也別人人發 適時中斷無止境往返的「Re:」郵件 當你回覆收到的郵件時,主旨欄會自動加上「Re:」。雖然原因眾說紛紜,但一般認為這個Re: 是Reply(回覆)、Regarding(關於)或Response(回應)的縮寫,總之大家都知道是「回覆」的意思。當主旨顯示為Re: 的郵件送達時,我們就能立刻知道對方回信了,這點確實很方便。 不過,有些郵件軟體在每次回覆時都會再加上一個「Re:」。經過多次來回,就會變成「Re: Re: Re: Re: Re:」的狀態,導致主旨欄被Re: 給淹沒,乍看標題,完全看不出郵件到底在討論什麼。當郵件往返變成這樣的狀態,我們一方面會覺得不方便,另一方面又考量到要表明這是一封回信,保留Re: 也方便後續查詢紀錄,多數人最後仍會心想:「算了,就先這樣好了」。 然而,一旦主旨欄失去它原本的作用,在判斷回覆優先順序時就很不方便。因為你必須每次都打開內文閱讀。另外,因為信件往返次數增加,內容也會變得冗長,如果要回顧對話,就只能不停的滾動滑鼠滾輪來搜尋,效率大打折扣。 要中斷原本的郵件串、重新開一封新郵件,或許會讓人感到有些抗拒。但如果想有效率的處理郵件,關鍵就在於不遺漏重要資訊,並在適當的時機重新建立清楚、有效的溝通。 因此,我認為在開啟新話題,或是主要話題已經轉變時,就應該停止使用「回覆」的形式,重新撰寫一封新郵件。若要顧及對方的感受,只要附上一句「因為往返紀錄太長、不易閱讀,所以我開一封新郵件」就可以了。 讓我們一起排除那些妨礙時間效能的因素吧! POINT:長時間持續往返的郵件,要在話題轉換時加以收尾。 副本,別亂發,也別人人發 「先暫時把○○先生放到副本裡比較好吧?啊,那就□□先生和△△也一起……」你是否也有過這樣的經驗,把越來越多的人加進寄件副本名單呢? 我可以理解那種以防萬一、保險起見而想把相關人員都放進副本列表的心情,但如果從時間效能的角度來看,副本名單應該維持在最小限度的人數才對。原因在於,只要加進副本的人回覆了郵件,你就得分出更多時間來處理信件,收件匣的訊息量也會隨之增加。 基本原則是:收件者「需要回覆」、副本是「只需閱讀即可」、密件副本是「沒有閱讀義務」,儘管如此,很多人只要一收到郵件就會想:「還是回覆一下比較有禮貌吧?」基於這個普遍反應,發信前我們應該要仔細斟酌:真的有必要和這個人分享嗎? 要是隨意增加副本收件者名單,就會讓原本不需要這些資訊的人也收到郵件,強行浪費對方的時間。另外,在郵件中,人們也常常會附上圖片或檔案,心想「總之把這個也順便附上比較好」。但,這同樣需要仔細斟酌。因為附件越多,郵件檔案就越大,會造成對方收件匣的容量負擔。 請養成只傳送「真正必要資料」的習慣,同時如果是公司內部郵件,建議不要夾帶檔案,而是以附上URL(連結)的方式,共享公司內部的雲端資料夾。如此一來,郵件就不會太大。 還有,基於資訊安全考量,對於公司外部的人原則上禁止共享內部資料夾,這一點請特別留意。 POINT:隨意增加副本的收件人,是浪費自己和對方的時間。 節錄自:大是文化《節省工時的100種方法:我在巴克萊銀行、AIG、安聯等外商主管身邊學會,品質與速度兼顧的時短工作術,不用拚命就有高績效。》/森田幸(森田ゆき) 著
【104職場力】・時間管理

提案卡關,問題出在哪?影響決策的3個誤區:認錯人、選錯路、押錯時機

提案做得完整,不代表一定能順利過關。人資小週末創辦人盧世安點出,真正影響決策的,可能不是職位最高的人,正式流程也未必是真正的決策路徑。從「認錯人、選錯路、押錯時機」3個常見誤區,看懂職場提案如何避免卡關。本文節錄自《職場政治學》。 文/盧世安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誤區一、認錯人:把職位最高的人,當成最有影響力的人誤區二、選錯路:走了組織圖的路徑,沒走權力地圖的路徑誤區三、押錯時機:在決策已經形成之後才行動 知道權力地圖怎麼畫是一回事,懂得運用它又是另一回事。下面3個誤區,幾乎每個剛開始用權力地圖的人都犯過。 誤區一、認錯人:把職位最高的人,當成最有影響力的人 最常見的一個錯誤就是,你看到組織圖上誰的位置最高,就以為他是真正的決策者。 你應該也有過這樣的經驗:你準備了一個精心設計的提案,所有的力氣都用在「怎麼讓總經理點頭」。要留意,高階主管其實很少會在正式場合,對一位基層專員的提案做出會被寫進會議記錄的「明確同意」,畢竟若於事後反悔,會損害自己的威信。更常見的情況是,他會說:「這個方向很好,請專案組繼續深化細節。」聽起來像是同意,實質上是「緩兵之計」;他心裡清楚真正的實權部門對這個案子可能還有極大保留,於是把球輕輕拋回給你,看你有沒有本事去擺平那些水面下的阻力。 但職位高的人,不一定是真正影響決策的人。在很多組織裡,高層的角色是「整合各方意見後做最後宣告」,而那些意見的形成,發生在他的視線和參與之外的某個過程裡。那個過程的真正主導者,往往是有高度專業權、高度資訊權或高度魅力權的人;這些人在組織圖上不一定是最高層的。 要避免這個誤區,可以問自己一個問題:「我現在要說服的,是名義上的最高決策者,還是實際上影響這個決策的人?」如果答案不一樣,你的力氣就用錯地方了。 誤區二、選錯路:走了組織圖的路徑,沒走權力地圖的路徑 你想推動一件事,於是按組織圖的邏輯,往上一層呈報,再往上一層、再往上一層。每一層都答應了,到了最高層,被駁回。為什麼?因為最高層的決策,常常不是按組織圖的鏈條形成的。 正確的路徑,可能是先讓某個資訊節點知道你的方向(讓資訊以對你有利的方式流到決策者那裡),同時讓某個有魅力權的人對這件事有正面情緒(讓決策者感受到「這件事大家是支持的」氛圍),然後再進入正式的呈報流程。 正式流程不是錯的,它是必要的。但只走正式流程,往往事倍功半。 要避免這個誤區,可以在行動之前先問自己:「這件事在我的權力地圖上,需要先讓誰知道?以什麼方式知道?」這個問題比「我應該往哪一層呈報」更重要。 誤區三、押錯時機:在決策已經形成之後才行動 這個誤區最致命,因為它最不容易被察覺。 你以為「正式會議」是決策發生的場合。你準備了完整的提案,等到那場會議,把它呈現出來。但在那場會議裡,多數人的反應已經定調了,因為決策的形成發生在那場會議之前,發生在你看不見的私下對話、午餐閒聊、走廊偶遇裡。 等到正式會議時,你想影響的決定,已經沒有什麼空間可以影響了。你的提案再好,影響的也只是執行的細節,不是大方向。 要避免這個誤區,就要先學會分辨「決策形成階段」和「決策宣告階段」的邊界。前者是真正可以介入的窗口;後者大部分時候只是儀式。如果你只在後者出現,就已經晚了。 節錄自:商周出版《職場政治學:看懂專業以外決定職涯發展的關鍵》/盧世安 著 推薦閱讀: 避免求職面試出局!11句話面試時可能不該說 主管換人,請當作「換了新工作」!面對新老闆,必學10個職場生存法則 「技能」才是履歷核心!掌握3關鍵讓「經歷」更有意義,新手也能勝出
【104職場力】・提案

談合作陷入僵局怎麼辦?律師實戰:面對面協商,勝過無數電話與郵件

談判一直沒進展,陷入僵局怎麼辦?作者具備多年律師執業與培訓經驗,提醒過度依賴電話與Email容易造成誤解、拉長溝通成本。想要突破僵局、建立信任,一次面對面協商往往比無數封郵件更有效,甚至能逆轉談判結果。本文節錄自《50個問題為自己爭取更多》。 文/史蒂夫.巴畢茨基, 吉姆.曼桂威提 因為差旅會耗費時間與費用,所以現代人愈來愈不喜歡面對面協商,如今我們的許多協商都是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進行的。這麼做或許比較方便,但是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取得的結果,往往無法盡如預期。理由很簡單:電話及電子郵件協商容易導致誤解,因為你無法看見對方臉部的表情,也無法正確判斷對方的語氣。更重要的是,我們很難透過電話及電子郵件,和協商對象建立起穩固的人際關係。 直率地問協商對象願不願意見個面,將有助於你獲得正面的協商結果。如果你的協商對象同意碰面,就我們的經驗來說,當面協商所能獲得的效益會大很多。 面對面協商的好處包括: 有時間了解對方,包括對方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對方的興趣、需求及期望等(例如,什麼事情能打動對方)。 面對面能更有效地和你的協商對象建立關係。 能夠看到對方的臉部表情極為重要。例如,對方是否不自覺地點頭表示贊同,或搖頭表示不以為然? 你的協商對象是否因為趕時間而頻頻看錶,還是一派冷靜、輕鬆,看起來絲毫沒有時間壓力? 善於察言觀色的協商者,可以透過肢體語言了解對方真正的想法。比如對方是否嘴裡這麼說,肢體語言卻透露出截然不同的訊息? 對方為協商準備的檔案有多大?是大如手風琴般的檔案夾,或只是區區十幾、二十頁文件的卷宗夾?檔案大顯示對方全力投入要和你達成協議,不會輕易讓機會溜走。 從對方的表情和舉止、何時記筆記,可以解讀出他真正的想法。尤其是談到特定問題時,對方是否突然拿起筆來? 當被問及「能不能碰個面,當面聊聊?」時,對方的腦中會閃過以下幾點想法: 這場協商對我是否重要到需要親自碰面? 我應該請他來我辦公室,還是到他的辦公室?或乾脆選在一個中立的地方? 我們要談多久?一兩個小時夠嗎?或是需要一整天、甚至更長的時間? 面對面對於推動協商進度的幫助,是否大到足以彌補面對面開會所耗去的時間與費用? 如果我婉拒碰面,對方會怎麼看待?是否可能危及這場協商? 以下是我們的幾個親身經歷,在這些例子裡,我們因為問出這個簡單的問題,徹底改變了原本沒什麼進展的協商。 多年前,我們聯繫一家有結盟關係的公司。我們寄了一封信問他們,是否願意轉售我們公司出版的書籍給他們的客戶,營收對分。這是相當合理的提議,因為對方無須負擔任何成本,卻可以為自己及我們帶來重大利潤。 我們得到的回應是:抱歉,我們沒有興趣。 後續幾個月,我打了幾通電話,試著說明這項提案的好處。該公司斷然拒絕這項提案。在遭到幾次回絕之後,我打電話問:「能不能碰個面,當面聊聊?」對方勉強同意,但是希望我們能飛五百哩遠,到他們辦公室見面。 我們在一家挺不錯的鄉村俱樂部見到我們聯繫的那位女士,並且共進午餐。席間,我們聊自己的小孩、也聊她的小孩;聊我們的狗、也聊她的狗;我們聊為人父母的艱辛、大學學費、身為祖父母是什麼感受,也聊我們共同造訪過的地方。那頓午餐「會議」超過兩個小時之久,期間,對方順帶提及一本絕版的童書《鈕扣國》(The Land of Lost Buttons,作者為西卷茅子),她想要找來送給她的孫子當生日禮物。我們聊了許多其他事情,這頓午餐相當愉快。 回到辦公室,同事們問起:「你們談妥了嗎?」當我們告訴合夥人,從頭到尾,我們都沒有和那位女士談到任何有關生意的事情時,他們完全無法置信。 「你們是說,你們花了一整天,外加六百元的差旅費,卻沒有切入正題。真是令人難以置信啊!」他們說。 我們告訴合夥人,如果他們想要成交這筆生意,只需要做一件事,就是把那本絕版了三十年的童書《鈕扣國》找出來! 我們找到那本書,並寄給那位一起共進午餐的女士,還附上一封信,信裡寫著:「我們經常面對困難;化不可能為可能,只不過需要多加把勁。」幾天後,我們接到對方感激的電話告訴我們,這是有生以來,別人為她做過最貼心的一件事。不久之後,我們又接到第二通電話,告知在那位女士積極幫我們向公司爭取後,他們公司願意立即開始轉售我們的書籍。這項合作關係一直持續至今,並為雙方公司帶來豐厚的利潤。 另一個更近期的例子是,我們開始對一家合作多年的廠商感到憂心。不久前,我們剛拓展了公司的業務範疇,該廠商負責幫我們設計客製化的網站。我們約聘他們幫公司重新架設官網及電子商務平台,這是一項極為重要的任務。不料,專案進度嚴重落後,更糟的是,該廠商負責與我們聯繫的窗口不回我們電話,理由是除了他個人因素外,還有其他案子得處理。我們既沮喪又生氣,實在難以忍受這樣的服務水準。 總而言之,彼此的關係瀕臨臨界點,解約是我們的選項之一。然而,這麼做肯定會延遲新網站上線的時間,後果將頗為嚴重。但從另一方面來說,我們完全無法繼續忍受這種糟糕的客服。我們意識到,要讓對方充分理解我們的感受,光靠電子郵件或電話已不足以達成效果。因此,我們發了一封電子郵件問對方可否見個面,他們同意了。會議上,我們和廠商老闆面對面,解釋整個情況。我們稱讚他們過去的表現,強調這是那名員工的個人問題,但也清楚表達我們期望的服務標準是:準時完成、回覆顧客的要求。我們的聯絡人感到不好意思,也非常感謝我們前來跟他見面。他表示這種情況再也不會發生了,後來也的確如此。我們提議面對面開會,為雙方省下許多時間與金錢。 你或許會問,如果你的協商對象婉拒見面,又該如何?得到這樣簡潔有力的拒絕並沒有什麼不好,如果對方不願意和你面對面開會,你就知道自己不該和哪些人繼續做生意,而哪些人並沒有真正投入專案。如果他們確實有無法見面的正當理由,那麼提出和對方親自見個面的請求,自然也不會影響或危及彼此的合作關係。 節錄自:時報出版《50個問題為自己爭取更多:從電信費率到談判桌(長銷15週年雙贏版)》/史蒂夫.巴畢茨基, 吉姆.曼桂威提 著
【104職場力】・業務能力

同事對你是「真尊重」還是「表面配合」?4個細節看懂你在職場的真實話語權!

大家都回「好的、沒問題」,究竟是肯定你的專業還是不想惹麻煩?本文透過行為對照表,深度拆解真尊重與假配合在動機、邊界與時效上的底層核心差距,並提供實戰指南,教大家建立真正帶得走的職場影響力。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職場照妖鏡!「真尊重vs.假配合」的行為對照差別1:動機是「防禦避險」還是「共同承擔目標」差別2:執行採「低空飛過及格底線」還是「主動補位」差距3:配合度來自「職位」還是「個人商譽」逆轉假性順從!走向真實尊重的3個Action1.打造「問題終結力」:不搶話語權,用專業行動累積實質尊重2.善待「不需要討好的人」:權力越大,越要維持品格3.不做「功利型社交」:真誠才是維持關係的核心 進階成資深、升上小主管、有團隊可以指揮……很多人職涯中第一次嚐到「權力」的滋味,是當會議上大家會等你點頭、訊息傳出去會有人回應或執行,定期聽到交辦事項回報等,那種「喊水會結凍」的掌控感,很容易被大腦解讀為:「大家都尊重、認可我。」 但這裡其實藏著盲點,別人的「配合」和「尊重」,本質上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可能是為了避險而「表面配合」,也可能是大家計算過反駁你的成本太高,於是選擇「順從照做」。 如果分不清別人是在「配合你的年資/職位」,還是真的「尊重你的專業與為人」,當某天遇上突發危機、跨部門利益衝突,或是轉換跑道時,回頭發現身後空無一人的落差會特別殘酷。 到底該如何穿透職場的客套,看懂身邊的人對你究竟是真信服還是假應付?不妨從底下整理的關鍵場景細節來檢驗。 職場照妖鏡!「真尊重vs.假配合」的行為對照 同樣都是:「好的,收到」、「沒問題,就這樣做」、「我都行,看你安排」,但背後的動機及後續行為模式其實大不相同。 檢驗場景表面配合(防禦性應付)真實尊重(高信任協作)1.方案有盲點保持沉默,等著看笑話私下提醒,主動提供補位解法2.交付成果剛好及格,按最低規格交件多想一步,主動降低負擔3.專案遇危機第一時間撇清責任聚焦解決問題,願意客觀背書4.利益結束後專案結束後形同陌路持續保持交流、主動引薦機會 這些場景在職場心理與協作邏輯上,可歸類出3個關鍵差別: 差別1:動機是「防禦避險」還是「共同承擔目標」 配合的本質通常是「自我防禦」,因為對方的核心關注點在「確保自己不犯錯、不惹麻煩、不背責任」,所以就算知道你的方案有漏洞、已經預見麻煩也不會主動提醒,因為「提醒可能會被當成找碴,不如不說,反正出事了責任也不歸他」。 但尊重是源自「認同」,當對方打從心底尊重你這個人或你的專業時,代表他信任的是一個「就事論事、能聽進真話」的合作者,所以比起來會更願意幫忙挑出盲點、提供補位方案,甚至會把專案的成功當作共同目標。 延伸閱讀:真話刺耳?!別用權力,讓對方閉嘴 差別2:執行採「低空飛過及格底線」還是「主動補位」 配合的行為模式很單純,通常是「有做」或「品質低空飛過及格線」即可,不會額外多協助(多做一分可能都還嫌吃虧),狀況糟一點的,甚至只會「做完」自己的部分,不管上下游的銜接是否通順,反正所有的混亂跟溝通成本都跟自己無關就好。 而尊重你的合作夥伴,會願意花時間主動在權責邊界的灰色地帶「多想一步」,比如交出資料時預先做好標籤、多附上對比數據,主動消除流程接縫處的摩擦力等,不會把瑣碎的麻煩轉嫁給你。 差距3:配合度來自「職位」還是「個人商譽」 配合的有效期限「僅限於組織權力」,簡單來說就是「人走茶涼」路線,一旦專案結束、你調離該部門,或是名片上的頭銜不在了,依附在職位上的「假性影響力」便會瞬間失效,對方不只不再聯繫,可能連訊息也開始要回不回,路上遇見也形同陌路。 真正的尊重是跨越組織邊界,緊跟著人的!即使幾年後各自換了公司、沒有業務隸屬關係,對方遇到產業難題依然會主動諮詢你的意見、想再次跟你合作,或當有好職缺或商機出現時,第一時間想到你,甚至願意用自己的聲譽向人推薦。 看到這邊,如果發現身邊多數人只處於「防禦性配合」的狀態也不用太挫折,不如把這當成一個重新校準的契機,從現在開始有意識去擺脫「職位」的光環、轉向「經營信任與利他」。 延伸閱讀:頭銜/職稱重不重要? 逆轉假性順從!走向真實尊重的3個Action 想要破局、建立真正的話語權,單靠「精明做事」或「圓滑做人」效果都有限,只有當兩者結合,才有機會慢慢成為別人心中「值得信賴與追隨的夥伴」。 1.打造「問題終結力」:不搶話語權,用專業行動累積實質尊重 真正的敬重必須來自個人的具體貢獻!職場上最快累積好感度及他人尊重最務實的方式永遠是:「當事情陷入困境時,你能不能解決問題、把進度往前推」。 真正受人尊敬的工作者普遍能快速抓到問題核心、把複雜混亂的局面梳理好,甚至能疏通不同部門困境,讓卡住的專案立即啟動,如果你具備這項能力,那就有了好的開始。 所以比起在意別人是否聽你的指令,更該隨時問自己:「我的存在,究竟替跨部門與團隊解決了什麼痛點?」 並謹記答應的時程必定兌現、交出的產出盡量降低下游除錯成本,用一次次「把事情漂亮做成」的功績,累積誰也搶不走的專業資本與信賴。 2.善待「不需要討好的人」:權力越大,越要維持品格 對老闆畢恭畢敬、對握有資源的資深同事客氣,算是職場人的生存本能;但一個人真正的品格,往往體現在他面對「不需要討好的人」時的態度。比如: 面對新人、跨部門基層同仁、行政支援或外包廠商時,是否依然保持基本的禮貌與耐心? 開會時是只專注聽長官的意見,還是同樣願意仔細聽完基層同仁的真實觀察? 遇到問題時,是第一時間找基層背黑鍋,還是有擔當站在前面承擔? 除了權力不對等時展現的態度,能否「共享光環或成就他人」也是關鍵! 除了傾聽,也可主動在討論中創造心理安全感,不輕易打斷別人發言、容許不同意見存在。 當專案取得成效、向上匯報時,大方把鎂光燈讓給幕後付出的夥伴,具體列出每位協作同仁的貢獻,公開讚美表揚,共享成就。 懂得利用「權力」來「成就他人」,大家自然會對你產生由衷的敬意與好感。 3.不做「功利型社交」:真誠才是維持關係的核心 職場當然存在利益交換,但完全建立在「利用價值」上的人際關係最禁不起環境考驗。 有些人只有在需要別人幫忙時才熱情出現,一旦發現對方暫時沒有利用價值,態度立刻變得冷淡、已讀,這種勢利的行為模式,周遭的人其實都感受得到、也看在眼裡,當有天你卸下頭銜有很高的機率獲得同樣對待。 所以會建議大家用長線思維經營「跨組織口碑」,比如平時主動在跨部門分享有價值的資訊、在別人的專案卡關時順手拉一把,在沒有利益衝突時依然真誠相待,當那些「曾與你共事過的人,在專案結束甚至各自離職後,還願意再跟你合作一次」,才是你個人職涯中最寶貴的資產。 延伸閱讀:通訊錄滿滿,出事卻沒人幫忙?看高階職場人都怎麼有效社交! 不論主管還是在職場走跳許久的資深工作者,別被同仁下屬滿口的「好的、沒問題」給麻痺了,禮貌只是職場常態,花點心思觀察身邊的細節,把每一次專案的推進都當成是累積「專業流動性」與「協作商譽」的機會,並隨時留意自己的品格與態度,當贏得了身邊人的實質尊重,無論未來的組織如何變革,你都將擁有無可取代的立足之地。 延伸閱讀: 升上主管才看透:別被權力迷惑,救火扛責緊跟在後 當主管是要領導帶人,不是要你擦屁股
【104職場力】・溝通協調

快登記!自用住宅登記延長至6月2日 逾期恐課高稅率

2025-04-29 聯合報記者黃羿馨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房屋稅2.0新制上路,不少民眾發現房屋稅暴增上網抱怨,甚至有網友房屋稅從原本1千多元,飆漲至7千多元。新竹市稅務局提醒,竹市尚有1萬5000戶未辦竣戶籍登記,依規定應於3月24日前辦理,才可續享自住用優惠稅率,財政部已放寬戶籍登記至6月2日,請民眾務必申請。 延伸閱讀:怎麼用手機繳稅?手機報所得稅能選現金繳稅嗎?5步驟圖文、影片詳解 新竹市稅務局指出,竹市2025年期房屋稅查定戶數21萬24戶,稅額20億8800萬元,較去年增加1億2800萬元,成長6.56%。稅收成長主要原因為自住房屋新增辦竣戶籍條件,部分房屋無法完成戶籍登記,導致自住房屋較去年減少2萬1898戶,稅額減少1億1000萬元;非自住房屋增加2萬1118戶,稅額增加2億1300萬元,成長達1倍。 稅務局說明,以行政區統計,東區10萬7437戶居首,占總戶數51.15%,稅額15億1307萬元,占總稅額72.44%;北區7萬285戶占33.47%,稅額3億5524萬元占17.01%;香山區3萬2302戶占15.38%,稅額2億2030萬元占10.55%。此外,排除科學園區房屋,埔頂里7441戶及稅額1億6985萬元,均為竹市最多。 稅務局表示,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稅率由1.2%降為1%,計有6萬9285人受惠,減少5146萬元,平均每人減稅742元。房屋稅2.0於5月1日首次開徵,自住房屋增訂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需辦竣戶籍登記條件,新竹市尚有1萬5000戶尚未辦竣戶籍登記。 稅務局提醒,請民眾盡速於6月2日前辦竣戶籍登記,並向稅務局提出申請,2025年期房屋稅才可按自住用優惠稅率課徵。民眾可掃描稅單上QR-Code,連結稅務局網站線上申辦服務、臨櫃辦理或書面郵寄等方式提出,免附戶口名簿等書證,簡單又方便。稅款如已繳納,經核定後有溢繳稅款者,稅務局也會主動辦理退稅。
【104職場力】・稅務法規

自宅設工作室 稅率變重

2025/10/03 經濟日報記者胡順惠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愈來愈多人利用AI、社群網站或影音頻道接案創業,甚至在自宅設立個人工作室並聘請小編製作文宣、影音,以流量賺取收入。桃園稅務局提醒,原本適用自住稅率的房屋,一旦轉為雇員工作場所,就屬於營業使用,必須依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若僅有部分空間做為工作室,則可申請按比率拆分課稅,最低以單層面積六分之一為基準,其餘仍可適用自住用稅率。 自住住家用房屋稅率為1%或1.2%;營業用房屋稅率則是3%,稅率相對重。 稅務局解釋,房屋稅率與用途息息相關,自住用稅率相對較低,是鼓勵自用住宅的政策優惠,但只要房屋用途變更為經營、營業,就會適用較高營業用稅率,這對不少新創、自媒體工作者來說,是必須及早注意的稅務風險。 舉例來說,若民眾將自宅一間房間設立工作室,聘請人員製作內容或經營平台,該空間就屬營業用途,需依規定改課營業用稅率,其餘空間仍可維持自住用稅率,若未依規定申報,日後經查獲,可能被補稅甚至受罰。 延伸閱讀: 接案外包怎麼選?長期合作、短期案件的優缺點與混合策略 【接案報價】4大計價模式、成本利潤評估,「生存算術」技巧傳授 「你又不是台政,怎麼敢創業。」滿級75只考39、學歷焦慮,接受現實然後呢? ft. Goodnight 創辦人 Andy
【104職場力】・稅務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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