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習

固定式起重機

操作此設備代表具備搬運重物的專業能力,能有效提升工作效率與安全性。熟悉相關操作規範與維護程序,確保機械運作順暢,降低事故風險。此技能在製造業、建築業及物流業中特別受重視,是提升職場競爭力的重要條件。具備此能力,不僅能獨立完成大型物品的吊掛與移動,也有助於團隊協作,確保工程或生產流程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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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選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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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技術士 |
固定式起重機操作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於民國七十一年七月廿日公告,採單一級實施測試,並曾於七十五年、八十三年、九十年及九十三年間四度修正。為配合本式起重機械設備的更新與成長,及社會工商業進步和發展需求,以提昇本職類從業人員之技術及素養水準,以資適應,爰於民國九十五年再予修正。 工作範圍:各種固定式起重機之操作、吊掛、指揮及作業上必要之檢點、調整、維護、附件拆裝等工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移動式起重機操作技術士 |
移動式起重機操作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於民國六十九年七月十七日公告,採單一級實施測試,並曾於七十五年、八十三年、九十年及九十三年間四度修正。為配合本式起重機械設備的更新與成長,及社會工商業進步和發展需求,以提昇本職類從業人員之技術及素養水準,以資適應,爰於民國九十五年再予修正。 工作範圍:各種移動式起重機之操作、吊掛、指揮及作業上必要之檢點、調整、維護、附件拆裝等工作。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固定式(架空)起重機(地面操控)技術士 |
固定式(架空)起重機(地面操控)技術士證照旨在驗證持有人具備操作及維護固定式架空起重機的專業能力,包含安全操作程序、機械結構認識及故障排除技能,確保作業過程中的安全與效率。持證者能熟悉地面操控設備,掌握起重機運作原理及相關法規要求,適用於工廠、倉儲及建築工地等場所,提高工作安全標準並降低意外風險。此證照為相關行業從業人員提升專業技能及就業競爭力的重要憑證。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營建用升降機操作人員 |
營建用升降機為設置於營建工地,供營造施工使用之升降機不論規模大小,均應檢查合格使用故積載荷重未滿1公噸者,亦屬危險性機械應向勞動檢查機構申請檢查合格方得使用。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
固定式(架空)起重機(機上操作)技術士 |
「固定式(架空)起重機(機上操作)技術士」是指擁有此技術士證照,可以在駕駛室內操作各式架空式、橋型式、斯達卡式等起重機的人員。 取得該證照需要先完成「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固定式起重機(架空型-機上操作)」的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通過勞動部舉辦的技術士技能檢定。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丙級重機械修護技術士 |
重機械修護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於民國七十二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告,依其技能範圍及專精程度分為甲、乙、丙三級,為提昇本職類從業人員技能水準及符合社會之需要,爰於八十七年度再予修訂。重機械為現代化建設的必備機具,對施工技術及工程品質的提昇皆有密切的關係;而重機械修護專業人才的培育,可經由技能檢定而有效提昇專業素養。 丙級重機械修護技術士細分為引擎、底盤兩組。 1. 丙級引擎組工作範圍:重機械的引擎拆裝、檢查、測量、簡易調整及保養維護。 2. 丙級底盤組工作範圍:重機械除引擎系以外的各項機件的拆裝、檢查、測量、簡易調整及保養維護。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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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防重大職災!勞動部今突襲83公共工程勞檢 開罰733萬元

2024-10-18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為督促公共工程落實施工安全管理,勞動部職安署今召集各勞動檢查機構發動全國同步勞檢,對職安管理績效不彰公共工程祭出重罰,總計勞檢83工地,查出違反288項、停工27處,總共開罰733萬元。 延伸閱讀:【2024年最新】勞工「職災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保費分擔金額表總整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 近期營造業發生死亡職災人數增加,包括8月17日台電公司於新北市淡水區新建工程發生鑽孔機桁架臂桿倒塌,8月19日台中市建設局之石岡區橋梁工程發生墩柱鋼筋倒塌,10月6日交通部高公局位於高雄市旗山區國道後續路段橋梁耐震補強工程發生水箱車翻覆,且罹災3名勞工身分均為移工,顯示尚有部分機關辦理公共工程的職安管理績效不彰。 職安署說,勞動部已於9月份召開職場減災跨部會平台會議,要求部會督促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等落實施工安全查核之外,今天也由職安署署長鄒子廉與各勞動檢查機構首長及主管等率百名勞動檢查員,於全國北、中、南等地區實施突擊檢查,強化公工程施工安全監督及管理水準,嚴防重大職災事故發生。 職安署指出,本次主要檢查對象以工安資源投入少、安全衛生執行績效差、曾發生職災或屬於危險性工作場所等公共工程為主。初步統計,本次同步勞檢共83工地、違反288項、停工27處、罰鍰約733萬元。 鄒子廉表示,除公共工程,近年民間工程職災也未明顯降低趨勢,其中又以墜落職災為主,公共工程不論是人力或經費等各方面資源均優於民間工程,特別呼籲公共工程應發揮領頭羊精神,並以主辦機關為核心,強化領導統御,發揮施工團隊精神,提升公共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水準,以為民間工程表率。 鄒子廉說,本次勞檢缺失,除請主辦機關督促廠商立即改善之外,並要求通盤檢討工地職安管理制度,降低整體工地施工風險,職安署將持續加強營造工地防災勞檢,要求勞動檢查機構勤查嚴罰,督促雇主善盡守護勞工安全之責。 更多有關就業保險及健保相關資訊,都在《104職場力》 【最新】「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最新勞保級距、保費試算總整理|勞保費率試算 【最新】全民健康保險投保分級、保費負擔金額表、計算公式一次看!|健保費率試算 職災保險法上路!災保法擴大納保對象、新制總整理|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104職場力】・職業安全衛生

【職安法新制上路】職場霸凌防治等3大修法重點盤點|專區指引資源下載

《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7月1日正式施行,修法首次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更同步強化源頭安全設計與承攬管理責任。勞動部同步釋出指引、Q&A與教育訓練資源,本文整理職安法新制3大修法重點,以及「職安法修法專區」及「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相關資源。 文/《104職場力》整理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職安法新制修法重點一、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保障勞工心理健康二、強化源頭防災,建置主動安全管理機制三、加強承攬管理,提升高風險作業安全職安法修法專區相關資源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相關資源104人力銀行發布企業職場霸凌指引 《職業安全衛生法》(簡稱職安法)修正條文及11部配套子法,於7月1日起正式全面施行。勞動部指出,這是職安法自2013年修正以來最大幅度之制度革新,除首次建立職場霸凌防治法制外,更同步強化工程源頭安全設計、企業自主安全管理及承攬管理制度,象徵職業安全衛生政策正式由「事後處理」邁向「源頭預防」。 勞動部表示,過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多偏重於事故發生後之監督檢查及裁罰,本次修法將安全思維全面前移,要求企業從規劃設計、風險評估到日常管理,主動辨識危害、落實預防措施,建立以風險管理為核心之安全文化。 為協助企業順利接軌新制度,勞動部同步完成11部配套子法、指引、Q&A、教育訓練教材及數位學習資源,提供企業及勞工遵循運用。 職安法新制修法重點 此次修法主要重點如下,並納於各相關子法: 一、建立職場霸凌防治制度,保障勞工心理健康 為保障勞工之心理健康與人格尊嚴,此次修法依職安法新增職場霸凌防治專章,特別訂定《職場霸凌防治措施準則》及《地方主管機關受理最高負責人職場霸凌事件申訴處理辦法》: 明定雇主防治義務:事業單位必須建立明確之職場霸凌預防、申訴、調查及處理機制。 增設外部申訴管道:若霸凌事件之行為人為事業單位「最高負責人」,受害者可直接向地方主管機關提起申訴,由公權力介入調查,提升調查程序的公正性與公信力,完善勞工權益保障。 圖片來源/勞動部 延伸閱讀:終極懶人包:職場霸凌新法7月上路,從制度、培訓到舉證,HR合規行動圖解主管下班傳LINE就算職場霸凌?勞動部揭「判斷標準」、不必然違規 二、強化源頭防災,建置主動安全管理機制 修法著重於在事故發生前即建立防護網,透過《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等配套制度,將安全思維前置: 設計階段納入安全考量:要求工程或機械設備在「規劃設計階段」,就必須進行風險評估,將製程與施工安全納入設計圖說,從根本消除潛在危害。 日常營運應落實風險管理:強化事業單位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體系,要求企業將主動風險鑑別與控制融入日常營運。 圖片來源/勞動部 三、加強承攬管理,提升高風險作業安全 針對高風險營造工程或多級承攬之作業環境,此次修法進一步強化原事業單位(營造廠)的統合管理責任及各級承攬人之安全管理義務: 落實承攬管理責任:原事業單位不得以發(轉)包為由卸責,必須落實事前告知、巡視、協調及指揮等統合管理作為。 提升多級承攬安全性:明定各級承攬人之間的橫向聯繫與安全防護責任,避免因管理斷層或責任不清導致職災發生。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動部提醒,各事業單位應儘速檢視並完善內部管理制度,積極落實相關法令規定;如有法令諮詢或輔導需求,可向各地勞動檢查機構或勞工主管機關洽詢。相關法規、Q&A及數位學習資源,已公布於職安署官網「職安法修法專區」及「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歡迎企業及勞工多加利用。 職安法修法專區相關資源 新修職業安全衛生法專區新修職安法常見問答▶ 點擊前往▶ 點我下載 職場霸凌防治專區相關資源 勞動部職安署官網設有職場霸凌防治專區提供相關資訊,歡迎參考利用: 防治職場霸凌新法及配套措施簡報防治職場霸凌QA一次看▶ 點我下載▶ 點我下載職場霸凌常見問答-事業單位篇職場霸凌常見問答-勞工篇▶ 點擊下載▶ 點擊下載 104人力銀行發布企業職場霸凌指引 104人力銀行也製作發布企業職場霸凌指引,提醒企業注意即使部分行為未必立即構成職場霸凌,但仍可能成為高風險管理行為,建議企業應透過人資部門及內部教育訓練,整理常見爭議案例並提醒主管避免類似行為,降低未來申訴風險。 104 職場霸凌防治新法 企業實務指引 ※ 104人資學院特別製作《職場霸凌防治新法 企業實務指引》,完成問卷即可下載運用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工廠爆炸頻傳…勞動部擴大職災停工範圍 加嚴復工審查

2025-07-08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勞動部今修正發布「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停工及復工作業要點」,針對發生重大職災事業單位的其他相同危害作業、重大職災累犯或火災、爆炸事件廠場的相關危害關聯性設施,將一併勒令停工改善。此外,勞檢機構審查復工時,工程業主、事業單位代表人或負責人都應出席以負責。若違反停工通知,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 延伸閱讀:勞動部修訂停工及復工作業要點,嚴格把關作業安全 接連發生遠東新世紀化學纖維總廠、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火災爆炸,引起各界關注,勞動部職安署為此修正「勞動檢查機構執行停工及復工作業要點」。 修正有4大重點,包括全面改善設施不良、多次肇災擴大停工、關聯危害系統改善、高層當責確保安全。職安署職業安全組組長陳光輝指出,針對設施違規而發生重大職災的工作場所,其他具有相同危害作業的工作場所應一併停工全面進行改善。他舉例,若一個營建工地裡,發生勞工墜落電梯井事故,過去只會要求該電梯井停工,往後是工地內所有電梯井全面停工改善。 第2個修正重點,則是針對三年內發生2起重大職業災害的「累犯」,勞動檢查機構將就肇災的分項工程或製程相關設施一併要求停工改善。陳光輝說,若累犯廠場內的鋼構施作發生災害,將來就是全部鋼構工程都要停工,並要求事業單位徹底檢討其管理作為。 對於發生火災、爆炸事件的廠場,不管有無勞工罹災,其危害關聯性設施場所也將要求停工,找出失效根本原因,例如工廠某高溫、高壓製程發生洩漏火災、爆炸,該製程管線內化學物質流經的場所因具危害關聯性,將處以停工,要求事業單位重新檢討設施安全及管理制度。 此外,陳光輝表示,過去並未特別要求業主、原事業單位的代表人或經營負責人要出席復工審查會議,為了督促事業單位最高管理階層重視、落實安全衛生管理,要點修正後,也會要求高階主管出席復工審查。 職安署強調,勞動檢查機構的停工處分並無期限,改善完成後始得申請復工,違反停工通知者,將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15萬元以下罰金。職安署將採輔導與檢查併行策略,適時指導事業單位改善安全衛生設施,提升自主管理能力,以防止職業災害發生。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維護勞工健康並監測,勞動部修正「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

為引導雇主確實掌握勞工作業場所的有害暴露風險,落實保護勞工健康,勞動部修正發布《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除擴增監測項目、強化監測規劃與執行品質外,亦導入企業自主管理審核機制,讓監測制度更能落實把關,作為預防職業病及改善工作環境的重要依據。 文/《104職場力》 勞動部發布新聞稿說明:為了更能反映勞工作業的真實暴露情況,提升整體作業環境監測的有效性與品質,於民國115年6月12日修正發布《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除擴增監測項目、強化監測規劃與執行品質外,亦導入企業自主管理審核機制,讓監測制度更能落實把關,作為預防職業病及改善工作環境的重要依據。 本次修正共有5大重點: 擴大專業參與 落實暴露評估 鼓勵自主管理 擴大監測項目及管理 加強監測機構管理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延伸閱讀:創造高互動工作環境,吸引Z世代求職者到職 根據勞動部新聞稿,本次修正共有五大重點: 一、擴增監測項目並強化監測管理 新增1-溴丙烷、甲醛、環氧乙烷等13項有害化學物質納入定期監測;另將指定鑄造及人造石等高風險行業,增列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濃度監測,以預防矽肺症等職業病發生。此外,監測結果如達容許暴露標準以上者,監測頻率將由每6個月縮短為每3個月,以督促事業單位儘速改善作業環境。 二、落實暴露評估成效 除勞動部將明確公告應監測的對象、採樣數量及頻率等事項,使樣本數具代表性外,並要求雇主透過適當的採樣策略及統計分析方法,以掌握勞工實際暴露情形。 三、擴大專業人員參與 將應組成監測評估小組研訂監測計畫的事業單位規模,由勞工人數500人以上降低門檻為300人,擴大納入職業衛生技師等專業人員參與,協助事業單位提升監測規劃與暴露評估品質。 四、鼓勵企業落實自主管理 對於作業環境監測制度完善、管理成效良好且長期暴露風險低的事業單位,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得合理調整監測頻率,以鼓勵企業持續投入資源強化自主監測管理。 五、強化監測機構管理 明定監測機構如刻意規避正常作業或高暴露作業場所辦理監測,將依法處罰;同時擴大查核量能,授權勞動檢查機構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查核,以提升監測品質及公信力。」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修正條文對照表 勞動部表示,本次修法將使監測結果更能反映勞工實際暴露情形,協助事業單位採取有效改善措施。考量新增監測項目及暴露評估制度、監測管理成效審查等相關配套措施之建置,需提供雇主、監測機構及相關專業人員充分準備時間,本次修正的部分規定自116年1月1日起施行。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QA一次看! Q:這次修正有哪些重點?A:1. 擴增調整監測項目及實施作法。2. 導入暴露評估制度。3. 加強專業技師參與。4. 鼓勵企業強化監測自主管理。5. 強化監測機構管理。 Q:為使雇主及監測機構實施的作業環境監測,能真實反映勞工暴露風險,勞動部修正了什麼?A:1. 明定雇主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的實施方式辦理。2. 未來會公告明確應監測的對象、採樣數量及頻率等事項,使樣本數具代表性,並透過統計分析的暴露評估方法,以掌握勞工暴露狀況。3. 凡監測結果達容許暴露標準以上者,監測週期由每6個月縮短至每3個月1次,以督促雇主採取有效控制措施,並於改善後重新評估。4. 修法前要求500人以上事業單位,監測計畫應由執業職業衛生技師參與研訂,勞工人數將下修至300人,讓專業人員參與。5. 為擴大稽查量能,授權勞動檢查機構得委託專業團體辦理查核。6. 明確規定當監測機構刻意規避正常作業或高暴露場所實施監測,可罰6-30萬,情節重大得撤銷或廢止監測機構認可。 Q:這次修正擴增調整監測項目,有哪些主要變動?A:本次蒐集職業流行病學的研究與實際案例,增加13種應實施監測的有害物質(如甲醛、環氧乙烷等)。吸入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會導致肺部纖維化,進而演變為矽肺症、肺癌,未來將指定業別(如:陶瓷、玻璃、人造石材製造加工及鑄造業等),應定期監測結晶型游離二氧化矽濃度。 Q:如何強化監測自主管理?A:因部分製程場所的作業環境監測結果常呈現未檢出(ND值)或極低濃度,這次修法新增事業單位監測自主管理審查機制。對於具完善作業環境監測制度及管理成效良好者,其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得於一定期間合理放寬對低風險場所定期實施監測頻率規定,引導事業單位落實監測制度有效性。 Q:這次修法什麼時候上路實施?A:這次修正新增作業環境監測項目、暴露評估報告撰寫及作業環境監測管理成效審查制度等。為了提供適當的緩衝時間,讓雇主、監測機構、執業職業衛生技師及主管機關等各方,能有充裕的時間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相關制度至2027年1月1日施行。 【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QA一次看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颱風天上班交通有困難 勞動部:雇主須支付計程車費

2025-09-19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勞動部今修正「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明確化雇主義務,今天起,當發生颱風等天然災害時,原則上勞工不應出勤,如需出勤,雇主就應該給予通勤協助。舉例來說,假設勞工原本上、下班的通勤方式有困難,必須改搭計程車,雇主就必須支付全額費用。 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琦雅說,每當颱風假,勞動部就會接獲民眾陳情,如保全、超商、百貨、餐飲業等雇主,為了營業需求要勞工出勤,勞工冒著生命危險上下班,遇到無法搭乘大眾交通工具的時候,只能自己搭計程車。 她指出,天災發生時,雇主非必要不應要求勞工上班,如有業務需要,經勞工同意上班時,雇主不應讓勞工自行面對通勤途中強風豪雨、路樹 傾倒或大型掉落物等危及生命安全情況,假設上下班途中發生受傷災害,雇主要面對通勤職災的補償、賠償責任。 黃琦雅說,這次修正要點,主要是明確化雇主的通勤協助義務。當業務性質需要,經勞工同意而出勤時,雇主應提供通勤協助,且雇主應「事先」在勞動契約、團體協約或工作規則中,明確讓勞工知悉雇主所提供通勤協助內容。她進一步指,當勞工出勤,但原上下班通勤方式有困難,而有搭計程車必要者,雇主應支付相關費用。黃琦雅另舉例,若雇主原本提供兩百元的天災出勤交通津貼,但勞工搭一趟計程車花費四百元,這四百元也須由雇主全額負擔。 勞動部將同步修訂「工作規則審核要點、「工作規則參考手冊」,各地方主管機關審核工作規則時,將要求事業單位納入通勤協助相關內容。 黃琦雅強調,即日起率先由國營事業、公立醫療院所等落實雇主天災通勤協助義務,並逐步輔導公部門承攬、派遣人員適用,要求勞務委外廠商負起天災通勤協助義務。若雇主未依要點給予天災時通勤協助,勞工可向地方勞動主管機關申訴,由勞工局協助調解雇主支付。 點擊按鈕按,看更多「天然災害勞工通勤協助」資訊 延伸閱讀: 颱風天想叫外送?北市勞動局:若宣布停班應「停止外送」,違規業者最高罰10萬|職場新訊 【防颱準備QA】居家、低窪地、山區、沿海防颱與避難實用指南 你知道「颱風假」不是假嗎?停班停課資訊哪裡查?可拒絕出勤嗎?|颱風假常見QA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職安法新制7月上路 工程業主納防災責任、分3年納管

2026-04-28 聯合報記者葉冠妤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修正後的「職業安全衛生法」預計七月上路,將導入源頭管理,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工程業主在交付規畫、設計及施工前分析潛在危害,採取預防作為及編列安衛費用等。勞動部昨預告子法「工程安全設計及統合管理辦法」草案,將以3年3階段納管,明年7月起,先鎖定造價10億元等的大規模工程,2029年7月起全面推動。 延伸閱讀:「勞退舊制」、「勞退新制」到底差在哪?兩者權益差異圖表比比看,一次看明白!(附線上試算) 勞動部職安組組長陳光輝說,依職安法第15條之1第4項、第27條之1第3項授權訂定的「工程安全設計及統合管理辦法」草案,將工程業主納入職業安全衛生防災體系,要求一定規模以上的高風險工程業主,從規畫、設計階段,透過調整設計方案與編撰安衛圖說、施工規範及預算,從源頭降低施工風險。 ▲ 圖片來源:勞動部 陳光輝說,辦法還規定,業主在選商時應考量施工廠商執行安全衛生績效,並於工程施工階段督促施工廠商實施風險評估,將必要的安衛設施納入施工計畫執行,並進行監督查證。此外,如果業主採行平行分包,由多家不同施工廠商共同作業時,必須指定其中一家主要施工廠商負責整體工程安全協調,避免因溝通不良或作業衝突導致災害發生。 他強調,過去營造業防災責任多集中在施工階段的廠商,事實上,很多危害風險在規畫與設計階段就能被辨識,如能提早處理就能大幅降低事故發生機率。管理辦法的最終目標是讓營造安全從業主做起,透過制度要求工程業主、設計單位與施工團隊共同承擔安全責任。 陳光輝表示,新法預計7月上路,但考量業主作業準備期,將設有緩衝期,分3年、3階段實施,第一階段預計於2027年7月納入造價新台幣10億元以上等大型工程,第二階段是在2028年7月納入造價大於2億的中大型工程,最後是在2029年7月全面推動。 陳光輝說,「工程安全設計及統合管理辦法」草案明訂工程業主的法定作為義務,違者開罰3萬到75萬元,若未守法導致重大職災,最高可處300萬元罰鍰,且得依事業規模、性質或違反情節,加重至法定罰鍰最高額1/2,罰到450萬元。草案預告至5月27日。
【104職場力】・職業安全衛生

職安修法將納「外送平台」規範,重大職災將重罰雇主450萬元

勞動部預告「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修正草案,其中亮點是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將外送平台業者納入規範,明定外送平台使外送員作業(機車、自行車)前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指引採取安全措施,違者如導致重大職災,最高將重罰450萬元(300萬元罰鍰,可加重至最高額1/2)。 文/《104職場力》 勞動部宣佈已邀集各部會、相關公(協)會及專業團體共同研商,完成《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修正草案,並自即日起預告。 其中,最受外界矚目的當屬「外送平台業者納管」,勞動部在新聞稿當中說明: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將外送平台業者納入規範,將明定外送平台使外送員作業(機車、自行車)前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指引採取安全措施。違者導致重大職災,最高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可加重至最高額1/2。 延伸閱讀:外送員平均賺多少?Uber Eats 首公開 每小時淨收入達270元 鑑於近年國內發生多起廠場有機過氧化物、熱媒油火災事故及國際發生硝酸銨爆炸事故,且部分事業單位在進行具墜落、倒塌、崩塌等高風險作業時,仍未落實風險評估與預防措施;另對於機械設備維修作業亦常見未管制停機作業,導致重大職業災害發生,亟需透過制度修正強化管理與預防機制,勞動部已完成《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修正草案,並自即日起預告,重點如下: 加強危險性物質事故預防:新增針對四氫化矽(矽甲烷)、硝酸銨、有機過氧化物及熱煤油之管理規範,要求事前風險評估與預防措施。 強化高風險作業預防措施 (一) 明定雇主於從事具有墜落、倒塌、火災、爆炸等危險作業前,應實施風險評估及採取預防措施,並通報勞動檢查機構。 (二) 要求機械設備維修前,應訂定危害防止計畫供勞工依循作業。 禁止堆高機載人作業:刪除堆高機搭載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之例外規定,全面改以安全性較高之高空工作車。 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將外送平臺業者納入規範:明定外送平臺使外送員作業(機車、自行車)前應依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指引採取安全措施。 勞動部強調,本次修正《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之目的,係將過去事故發生後之應變處理,透過法令規範強化管理機制,轉為事故發生前風險預防,促使事業單位自主進行風險評估並採取適當控制措施,提升安全管理能力,並將積極規劃修訂相關指引,建立風險評估實務範例,供事業單位參考依循。另針對部分新增高風險管理規定亦規劃施行緩衝期,以利事業單位因應。 外送員權益不再是抽抽樂!勞動部預告外送「三子法」 勞動部同時也宣佈:為配合《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於今年(民國115年)7月21日施行,勞動部預告《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經濟補償發給辦法》及《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等「三子法」的草案,就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業者管理之法律執行細節性及技術性事項予以規範,並說明如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有意見,可於預告期間內提供勞動部作為參考。 勞動部依據外送專法的授權,擬具三部重要的子法草案,就外送員的相關勞動權益保障事項,及外送專法執行事項等,讓外送平臺業者及外送員得以明確遵循,規劃於6月底前完成相關法制作業,另針對攸關消費者及合作商家權益之「消費者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外送合作契約範本」,刻正分別由交通部及經濟部研訂中,後續各部會將共同合作,促進外送產業健全發展。 勞動部強調,外送專法立法背景起因於平臺業者數度片面調降外送員報酬,且對外送員遭遇被停權等權益事項,缺乏透明公平的救濟機制。因此,期待透過專法及跨部會訂定的子法,使外送產業各方能有「共好」的新關係。 三部重要子法草案的重點內容,各自說明如下: 《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臺管理法施行細則》 明確外送服務時間之計算方式:外送服務期間之計算,係以分鐘為單位,未滿30秒者,不計;30秒以上者,以1分鐘計,以提升報酬計算明確性及可操作性。 明定報酬內涵:外送專法所稱報酬,不包括消費者、合作商家或平臺贈與外送員的小費、實物及其他非屬勞務對價的給與。 明確訂單應揭露之資訊:外送平臺業者提供外送員之外送訂單中「預估報酬」應包括預估基本報酬及實際可獲取之各項獎金,兩者應分別揭示;另取送商品地點應包含地址、樓層及抵達區域,外送平臺業者並應建立填寫機制及引導消費者詳實提供,以降低爭議。另應同時提供包括行車路線與里程、預估完成時間、付款方式及商品內容物與數量等資訊,以利外送員評估是否承接該筆訂單。 明定外送平臺業者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除斥期間:外送平臺業者如依法終止外送員外送服務契約,必須在30日內為之,以衡平雙方權利義務;並規範外送平臺業者就終止外送服務契約對外送員負舉證責任時,也應該兼顧個人資料的保護。 明定申訴案件之處理期間:外送平臺業者處理一般申訴案件之時間不得超過21日,處理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申訴案件之時間不得超過40日,確保外送員申訴可獲有效即時回應。 明定尊重獨立處理小組之運作:獨立處理小組成員名冊應公開揭示,以昭公信,另外送平臺業者無正當理由,應尊重獨立處理小組的判斷結果。 明確暫時停止商業保險之要件:連續逾三日無提供外送服務紀錄,係指外送員送完最後一筆訂單的次日零時起,連續三日未接單的情形;但外送平臺業者於颱風停業期間不計入。 明定職災保險費申請程序:外送員於「當月份有提供外送服務」,得檢附職業工會開立的收據或依法繳納的保險費證明文件,向外送平臺業者申請該月份「自行負擔之職災保險費」,惟應自「提供外送服務月份之次月1日」起算1年內提出申請,外送平臺業者則應於外送員提出申請日起30日內支付。 《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之經濟補償發給辦法》 給付基準:由外送平臺業者按外送員服務年資,每滿1年發給1/2個月之平均報酬,未滿1年者,以比例計給;最高以發給6個月平均報酬為限。 給付期限:外送平臺業者應於外送員終止外送服務契約後60日內發給。 給付方式:外送平臺業者應給付至外送員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或以其他依法清償方式為之。 《外送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應約定不可歸責於外送員之未完成訂單之報酬處理:如訂單未完成係不可歸責於外送員的情形,外送平臺業者給付外送員之基本報酬,仍不得低於該筆訂單實際已提供外送服務之時間依比例換算最低工資法所定每小時最低工資之1.25倍。 應約定停權及終止契約應遵循原則 停權事由及期間須事先明確規範:外送平臺業者對外送員停權的事由以及停權的期間應事先公告,且必須符合明確性、可歸責性、公平性與比例原則。 通知與申訴機制要完整透明:外送平臺業者作成停權或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的決定時,必須說明具體理由與生效日期,並提供救濟管道、申訴期間及相關資訊,確保外送員申訴權益。 錯誤停權或終止契約要補償:如經外送平臺業者調查確實為錯誤停權或錯誤終止外送服務契約的情形,外送平臺業者應依所公開揭示的補償措施給予外送員補償。 應約定暫時停止商業保險之恢復程序:當外送員因連續逾三日未提供外送服務致商業保險遭外送平臺業者停保,如欲再上線提供服務,外送平臺業者應於受理申請後6小時內完成重新加保,避免影響兼職外送員生計。 明定不得約定事項:為保障外送員收入及工作自由,不得約定事項包括將外送平臺業者提供給消費者的優惠、折扣或「現金找零爭議的賠償」直接轉嫁外送員負擔,另外送平臺業者亦不能禁止外送員同時於其他平臺從事外送服務。 勞動部最後說明,前開草案除公告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眾開講」瞭解各界意見外,也同步刊登於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各界對於草案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可於預告期限內提供勞動部,勞動部將審慎研處,,共同提升我國職場安全環境。
【104職場力】・勞動法令

勞動部啟動天災臨工三大措施 助颱風後家園重建

2025-07-14 經濟日報記者歐芯萌 由聯合新聞網授權轉載 為了協助全台各地在丹娜絲颱風後的家園復原重建,勞動部已啟動提供天災臨工等相關協助措施,並在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設立服務窗口,主動聯繫災區失業者,提供短期就業機會、各類職業訓練課程及創業貸款還款緩衝措施等,協助民眾就業安置,早日重建家園。 勞動部表示,丹娜絲颱風造成部分地區災情,為協助災區盡速進行家園重建工作,已主動聯繫地方政府及所屬單位,協助其提出重建工作所需用人需求,並提供災區失業者短期就業安置機會。 截至7月11日止,勞動部所屬各分署依雲嘉南等縣市地區的申請,已核定1,620個臨時工作機會,人員上工期間以每人每小時最低工資190元核給工作津貼,每月最高2萬8,590元,實施期間原則為1個月,後續將視災後復原情形,必要時得再延長。 勞動部說,凡設籍、居住或工作於災區的民眾,目前無工作且有意願參與災區重建工作者,可持國民身分證(或足資證明身分的證件)及無工作切結書,就近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將儘速協助推介至適合的臨工用人單位。 勞動部也提供「職業訓練協助措施」及「創業貸款還款緩衝措施」,凡災區失業民眾報名參加勞動部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各類職前訓練課程,得免甄試錄訓且免負擔訓練費用,另符合規定者得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災區在職勞工,參加勞動部自辦或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之在職訓練課程,免負擔訓練費用。 另勞動部創業貸款獲貸者,因受災導致還款困難時,得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暫緩繳付貸款本息、展延貸款還款期限期間最長6個月。暫緩繳付貸款本息期間之利息,由勞動部補貼。 勞動部提供丹娜絲颱風災後就業協助措施 1. 天災臨工津貼 補助對象為「災區失業者」,可檢附國民身分證及相關受災證明,或災區事業單位開立因受災致失業之證明文件,至當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及接受推介。補助標準按每小時最低工資190元核給,每月最高可領取28,590元。 延伸閱讀:勞動部天災臨時工作津貼說明 2. 職業訓練補助 補助對象為「災區民眾」,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或所屬各分署自辦、委託或補助辦理之各類職前訓練課程,得免甄試錄訓且免負擔訓練費用,另符合規定者得申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災區在職勞工得參加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所屬各分署自辦或產業人才投資方案之各類在職訓練課程,免負擔訓練費用。 延伸閱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職前訓練課程、在職訓練課程 3. 創業貸款本息緩繳 補助對象為已申貸「微型創業鳳凰貸款」、「就業保險失業者創業貸款」及「失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創業貸款」之貸款戶,且為災害防救法所定災害受災者。於災害發生日起6個月內,持貸款人受災證明相關文件向承貸金融機構申請。可暫緩繳付貸款本息6個月及展延貸款還款期限6個月。 延伸閱讀:創業貸款本息緩繳 圖/勞動部 推薦閱讀: 颱風災損申請減稅3步驟,記得拍照存證!9大稅捐減免申報方式及期限一覽 2025最新「青年就業補助」!新鮮人求職最高可領4.5萬|尋職津貼/就業獎勵懶人包 政府全額補助!AI新秀計畫啟動,1年打造即戰力人才、最高領20萬 環境部綠領人才課程、費用補助攻略│學生、轉職必看│暑期班報名中
【104職場力】・政府補助

計畫趕不上變化不用砍掉重來!2招照樣保持高效

即使訂好了一天的工作計畫,突如其來的意外總是難以預料──像是上班途中遇到塞車,導致整個行程延誤,讓人不禁懷疑是否該整天「砍掉重練」。事實上,計畫不是用來完美執行的,而是提供方向與彈性調整的依據。本文節錄自《減法》,分享兩個簡單有效的做法,面對突發狀況也能穩住步調、維持高效! 文/王世民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1. 心態上的調整:破除完美主義,接受不完美2. 行動上的調整:及時調整當天的計畫 假如你本來的計畫是在9點到公司開始做第一件要事,但不巧的是,路上堵車,導致在9點15分才到達公司。在這種計畫剛開始執行就遇到了意外的情況下,你會怎麼辦呢? 圖/商周出版提供 大部分人可能會選擇放棄當天的整個計畫,但其實大可不必。 只要做好兩個調整,計畫依然能發揮作用,讓你的一天保持高效率。 1. 心態上的調整:破除完美主義,接受不完美 在一天的執行過程中,完全按照計畫執行的情況非常罕見。更常見的情況是計畫無法如預期般執行。 制訂計畫的本質,並不是要求執行情況必須與計畫完全一致,計畫的作用是提前做了一次預演,讓你在執行時心裡更有底,遇到問題後能快速調整。 既然這樣,為何大多數人在計畫未如期執行後,就會選擇放棄呢? 這就是完美主義在作祟:要嘛做到完美,要嘛就不做。 所以,只要心態上接受不完美,就不會輕易放棄一天的計畫了。 2. 行動上的調整:及時調整當天的計畫 當計畫執行情況出現偏差後,需要考慮哪些任務或時段可以進行調整,以適應變化後的情況。 以早上因為堵車而晚到公司15分鐘為例。 在這種情況下,可以接受稍晚開始做第一件要事,並利用上午預留的11點至11點半這個留白時段來做彌補,如圖5-42所示。 圖/商周出版提供 需要注意的是,調整當天計畫時,不要修改原計畫時段的內容,而是使用藍色字體在實際執行中填寫新的計畫安排。 節錄自:商周出版《減法:少即是多,慢即是快。關於時間、精力、效能與人生管理的核心科學。5%精英都在做的減法工作術》/王世民 著 推薦閱讀: 夢想太遠,讓你停滯不前?3步驟聚焦當下找回動力 別再貪多學不會!學習也要「減法」,3步驟避免淺層學習不白忙
【104職場力】

什麼是「勞資會議」?可以決定公司營運方向嗎?一文帶你看懂

「勞資會議」其實是受法律明文規定的企業內部溝通平台,主要功能是「協調勞資關係」、「預防勞資爭議」,核心功能是每3個月(或每季)至少召開一次會議,討論內容包括勞動條件、加班、工時調整等等,資方可藉此會議理解勞方需求、聽取建議,並對重要事項進行同意與決議,是重要的勞資溝通橋樑。 文/《104職場力》 本文導覽 什麼是「勞資會議」?「勞資會議」的召開流程?出席人如何產生?「勞資會議」的會議流程「勞資代表」如何產生?「勞資會議」的議事範圍有限定嗎?「勞資會議」代表之角色與責任公司想申請上市(櫃),竟也跟「勞資會議」有關?「勞資會議」常見問答一次解!「勞資會議」的參考文件 「勞資會議」是什麼? 接到公司人資單位的邀請,希望你出席「勞資會議」,這代表要進行勞資協商或是以勞工的身份去談判嗎?可以在裡面提案反應公司的真實輿情,或是建議調整經營方向嗎?到底什麼是「勞資會議」,很多工作者其實是一知半解的。 《104職場力》為您整理包括勞動部、勞工局針對「勞資會議」所提出的詳細說明,包括法規所賦予的權利、召開會議時的應行注意事項、會議紀錄的參考格式,甚至很多人忽略的「初次申請上市(櫃)公司應該要檢附勞資會議的相關文件」,帶您一次了解這項特殊的會議制度。 延伸閱讀:「勞資會議」是什麼?雇主未召開會被處罰嗎?|法律小教室 什麼是「勞資會議」? 「勞資會議」其實是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3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的規定,事業單位應召開、由勞方代表和資方代表都與會的會議。 法條說明舉辦目的為:「為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勞動部也進一步說明,勞資會議是企業內讓勞工參與公司經營管理的一種管道,企業設立勞資會議可達到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並防範各類勞工問題於未然之目的。 為了便利事業單位能夠依法召開勞資會議,也在勞動部網站中特別設立專區,供勞資雙方可以查詢相關內容來依循辦理。 勞動部【勞資會議】專區 【勞資會議】快速重點一次看 頻率:至少每3個月召開一次。 出席人數:勞資雙方代表各過半數出席。 決議:需雙方代表共識,無法達成共識時,應有出席代表4分之3以上同意。 紀錄:會議記錄需由主席及紀錄簽署,並應發送給全體代表(建議應存檔以備勞檢)。 主要議程:通常主要是3種議事範圍 報告事項 上次會議決議追蹤:辦理情形回報。 勞工動態:人數變動、離職率統計。 經營狀況:企業生產計畫、業務目標、市場經營狀況。 福利與環境:勞工活動回饋、環境衛生改善進度。 討論事項(公司重大決策) 勞動條件與工時:變形工時、延長工時、輪班制、特別休假等規定。 勞資關係與合作:工作場所遇到的困難、工作效率提升。 勞工福利籌劃:旅遊、員工教育訓練、育嬰托兒設施、福利項目增減。 工作規則:工作規則之制定、修正。 法規遵循:退休、撫卹、職業災害補償。 建議事項(臨時動議):由勞資代表提出臨時的議案或對公司的建設性意見。 「勞資會議」的召開流程?出席人如何產生? 「勞資會議」的會議流程 「勞資會議」一般的召開頻率是「每3個月至少召開1次」,並採「勞資雙方代表各過半數出席」原則。 常見的流程如下: 會議7日前發出開會通知、3日前分送提案,並確定議程 會議召開時,原則上由勞資代表「輪流」擔任主席,維持公平。 議事:常見為三大類,詳見下方段落說明。 議決:勞資雙方取得共識決,或是3/4多數決。 會後應製作「勞資會議紀錄」,記載下列事項,並由主席及紀錄人員分別簽署: 會議屆、次數 會議時間 會議地點 出席、列席人員姓名 報告事項 討論事項及決議 臨時動議及決議 紀錄應由主席及紀錄簽署並保存5年。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資代表」如何產生? 勞資會議的代表產生方式為「資方指派、勞方選舉」,人數為各2至15人(視公司的規模而定,如100人以上公司各不得少於5人),資方由雇主指派熟悉業務者擔任;勞方需經由全體勞工選舉產生,有工會者由工會推派,無工會則透過直接選舉,且需注意性別比例(單一性別逾二分之一者,代表至少占三分之一)。  資方代表: 方式:一般多為雇主直接指派。 資格:事業單位中熟悉業務、勞工情形之人(如經理人、主管)。 改派:資方代表可隨時改派。 勞方代表: 有工會:由企業工會直接推派。 無工會: 直接選舉:由全體勞工選出。. 單位選舉:可按部門、場所分別選舉。 勞方代表資格:通常為受僱之勞工。 重要限制:若勞工人數在3人以下,則勞雇雙方皆為當然代表。 代表人數與任期 人數勞資雙方同數,各2~15人;100人以上事業單位,各不得少於5人任期勞資會議代表任期為4年性別平等勞方代表若單一性別勞工人數超過總人數二分之一,則單一性別勞方代表不得少於勞方總額三分之一 ▲ 圖片來源:勞動部 「勞資會議」的議事範圍有限定嗎? 所有跟公司營運相關的問題,都可以放在「勞資會議」上討論嗎?包括薪資、加薪幅度、年終獎金的金額或是延伸福利? 事實上,勞資會議的「議事範圍」是有規定的,可分為「報告事項」、「討論事項」、「建議事項」共3類: 報告事項勞資會議是宣導公司生產及管理政策的最好時機,可藉此增進員工對事業單位營運狀況及產品開發或行銷的認識,而勞方代表於聽取報告後,亦需將有關訊息傳達給所有勞工,使充分了解,俾利公司決策之推動及事業之發展。討論事項勞資會議之討論事項,則限於勞動條件之改善及福利事項性質或提高工作效率等勞資關係範圍,對雇主而言,此亦不失為鼓勵勞工及提昇生產力的一個良好機會,藉由提高工作效率的議題,與勞方代表達成共識,進而擴及於全體勞工,共同為企業之成長而努力。建議事項建議事項並無性質或範圍之限制,代表們可就工作環境、生產問題及工作場所之安全等,提出建議,例如工作規則之訂定及修正等事項,得列為議事範圍。 根據新北市勞工局的舉例,在「勞資會議」上可討論的內容包括: 實施2週、4週、8週變形工時制度: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0條第2項、第3項及第30條之1規定。 使勞工「延長工作時間」: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1項規定。 延長工時調整: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2條第2項但書規定。 輪班換班間距調整: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4條第2項但書規定。 例假七休一調整:依據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第5項規定。 不過雇主要特別留意:不是只要召開「勞資會議」後就可以直接執行,以上述舉例而言,如果涉及變動個別勞工加班、改變上下班起迄時間、休息時間、休假日調整等勞動契約的變更,還是需要取得個別勞工同意。 延伸閱讀:「勞資會議」決議結果一定要執行嗎?是否可視為全體勞工同意 「勞資會議」代表之角色與責任 勞動部另外特別提醒:「勞資會議」召開時,每位代表不應該存有對抗與利益分配之想法,應本著協調合作之精神,共謀事業之發展。 對於各項提案,尤其不應該藉口僅為代表,須再徵詢、請示加以迴避,如此才不會錯失協調溝通、集思廣益之機會;會議召開後,對於達成共識之事項或決議之內容,更應竭盡所能說服其所代表之資方或勞工,積極配合、遵從或參與,如此方為負責盡職之態度。 因此建議勞資雙方在選擇「勞資代表」時,應該要選擇具有之代表性、經驗、能力及對勞資事務熱心與否等各項條件,事前予以審慎考量可以讓勞資會議運作更順暢。 延伸閱讀:勞資會議開了卻無效?企業踩5大雷恐挨罰、影響上市進程! 公司想申請上市(櫃),竟也跟「勞資會議」有關? 勞動部為強化企業落實召開勞資會議,自民國108年元旦起,要求要求申請上市(櫃)公司,應先提供召開勞資會議相關文件,經勞動部審查同意後,列為提供證交所及櫃買中心提出上市(櫃)申請之必要文件。 如果公司屬於「初次申請上市(櫃)」的狀況,勞動部要求要先提供一年內(函送日期前 12 個月)至少4次之定期「勞資會議」相關記錄文件 延伸閱讀:公司想申請上市(櫃)?勞動部提醒:一年內至少4次定期召開「勞資會議」 「勞資會議」常見問答一次解! Q:如果公司人數在3人以下,還需要開「勞資會議」嗎?A:按勞資會議實施辦法第2條第2項規定,事業單位勞工人數在3人以下者,勞雇雙方為勞資會議當然代表,仍須依法召開勞資會議,只是勞資會議的召開及運作,可不受以下規定的規範:● 勞資代表須同數● 勞方須選舉產生● 勞方須受性別比限制● 勞方須受年齡限制● 勞方不得為主管身分● 10天前選舉公告● 任期為4年● 要送備查● 會議出席及決議門檻 Q:「勞資會議」代表若因職務變動、出缺或其他因素無法繼續擔任代表時,如何處理?A:資方代表得因職務變動或出缺隨時改派之。勞方代表出缺或因故無法行使職權時,由勞方候補代表依序遞補之。候補代表不足遞補時,得補選之。另勞資會議代表選出或派定後,事業單位應於15日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備查;遞補、補選或改派時,亦同。 Q:所謂「30人」人數的計算,是否包括所有分公司的勞工人數?A: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的企業,如果實施彈性措施,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至於所謂「30人」人數的計算,是以同一雇主僱用的勞工人數計算,包括分公司的僱用人數在內。 Q:如果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公司會挨罰嗎?A:單純未召開勞資會議(且無相關違規事項),現行法令未訂定直接罰則。但若是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卻實施加班、變形工時,將違反勞基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Q:如果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公司會挨罰嗎?A:單純未召開勞資會議(且無相關違規事項),現行法令未訂定直接罰則。但若是沒有召開勞資會議,卻實施加班、變形工時,將違反勞基法,可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資會議」的參考文件 ◆ 勞資會議說明手冊◆ 勞資會議參考格式◆ 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應行注意事項◆ 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單線上備查系統◆ 國內初次申請上市(櫃)公司檢附勞資會議紀錄相關文件之作法說明 本文參考《勞動部》、《新北勞動雲》官方資訊,經整理改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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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天測地、解構力學——深入成大南工土木科,從材料試驗到現代營建實務的養成記 

土木工程往往不像建築設計那樣容易受到矚目,但每一棟建築、每一座橋梁的安全與品質,背後都少不了土木工程專業的支撐。國立成功大學附屬臺南工業高級中等學校土木科便以「專業、實作、創新」為核心,透過扎實的理論課程、多元實作訓練與工程現場接軌,培養兼具工程知識與實務能力的人才。 土木科教師方偉烈表示,建築與土木外界看來似乎差異不大,但兩者的定位並不相同,「建築比較著重空間設計與規劃,而土木更關注工程技術與結構安全」。建築師負責完成整體建築設計,土木工程專業人員則負責讓設計安全落實、順利施工,兩者始終是相輔相成、不可或缺的重要夥伴。  從基礎到專業,逐步建立工程能力  土木科的課程依照學生不同階段循序漸進安排。高一以基礎能力培養為主,除了國英數等一般科目外,專業科目則會修習如土木建築工程與技術概論、構造與施工法,搭配測量實習、製圖實習,建立學生的基礎專業。  到了高二課程逐漸加深加廣,逐步深入專業核心,學生將修習工程力學、營建技術實習、電腦輔助製圖實習、工程測量實習、地形測量實習、材料與試驗等課程。此階段學生將投入許多時間在實習課程中,先學習基礎理論,再透過大量的做中學,在理論與操作中深化自身專業。以材料與試驗課程為例,學生會接觸粒料分析、混凝土拌合、混凝土養護、混凝土抗壓等內容,實際了解建築材料背後的工程原理。同時,學生也會實際進行砌磚、木工、鋼筋施工、模型製作及室內配線等內容,並有機會親自操作,透過大量實作累積工程現場所需的經驗與判斷力。  圖:學生參訪鋼筋加工廠了解實際製程  高三時課程則以專題帶領學生整合三年所學,學生透過組隊合作完成專題作品,專題主題以興趣為導向,鼓勵學生發揮專業視角,利用創意解決實際問題。有學生設計改善生活問題的木工作品,也有人規劃建築模型,從選址、結構到功能規劃,都必須活用過去累積的知識完成完整專題,不局限於土木內容,反而讓學生更能發揮創意和觀察力。此外,成大南工土木科更致力於課程的創新,透過加入無人機測繪等內容,讓學生接觸數位測量技術,讓學生在已有的知識基礎上,持續拓展在工程應用的新視野。  理論與實作並重,真正理解工程的本質  許多學生入學前往往認為土木科就是不斷動手施工,但真正進入課程後,學生才發現實作背後需要扎實的理論支撐。  方老師表示,材料試驗就是最好的例子,學生必須先理解材料性質、混凝土比例及相關理論,再進入實驗室完成實驗,驗證結果是否符合工程標準。土木科並非只有操作技能,更需要具備數理分析與工程判斷能力。這樣的學習歷程,也讓不少學生重新認識土木工程。  圖:學生合作組裝工程結構模型  土木科二年級林同學分享,原本以為土木科就是每天在戶外施工、砌磚,實際就讀後才發現,還必須學習材料、測量、力學等專業理論。「它(土木科)不是只有曬太陽做工程,也要學很多理論架構。」另一位二年級郭同學也有相同感受。他原本認為土木科以實作為主,真正接觸課程後才發現有比想像中更多的理論知識。  成大南工扎實深厚的課程設計,帶領學生在每一項工程操作之前,先建立完整的知識基礎,才能在實作中更深刻理解背後的原理,也讓學生在實際操作中更深入理解工程原理 。  大量實作、接觸現場,從實務中累積出專業即戰力  除了課堂上的操作,土木科也積極透過競賽與專題,引導學生將知識真正應用於實際問題。  例如,學生曾組隊參加正修科技大學木橋載重競賽,從木材裁切、打磨到橋梁組裝,歷經兩個月反覆製作與調整,最終獲得外觀特別獎。土木科二年級王同學表示,雖然橋梁承載能力仍有進步空間,但看到團隊一步步完成作品,仍讓他感到十分有成就感。  圖:學生參加橋樑載重競賽展示成果  方老師也指出,土木科最大的特色,就是讓學生「做中學」。學生不只是完成作品,而是在反覆操作、修正與驗證中,逐漸培養工程判斷能力,學生也會在不同年級,分別考取測量丙級、建築製圖應用-電腦繪圖項丙級、工程測量乙級等三張證照,累積未來升學或就業的競爭力。若直接投入職場,畢業學生將具備基本施工與監造能力;若選擇升學,也能良好銜接土木工程、營建工程等相關科系。  除了校內課程,土木科每學期也安排企業參訪,帶領學生走進建設公司、工程顧問公司、鋼筋工廠及材料檢驗中心,了解不同工程環節的實際運作。部分學生更有機會參與寒暑假的校外實習,親身進入工地現場,提前體驗工程工作的內容。透過一次次與業界接觸,學生不只是認識未來職涯,更能理解課堂所學如何真正應用於工程實務。  專業、實作、創新,培養面向未來的工程人才  談到土木科最重要的特色,受訪教師以「專業、實作、創新」三個關鍵字作為總結。「專業」代表扎實的工程知識;「實作」代表大量操作與現場經驗;而「創新」則是持續導入無人機測繪等新技術,讓學生能與時俱進,接軌產業發展。  圖:學生學習操作無人機設備  方老師也觀察到,許多學生在三年的學習中,最大的改變並不是學會多少技術,而是逐漸不害怕動手,也願意主動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從學生觀點來看,王同學認為,只要喜歡動手做、願意學習,就能在土木科找到自己的舞台;郭同學則認為,具備邏輯思考能力、願意面對挑戰的學生,都很適合投入這個領域。  從基礎理論、工程實作到創新技術,成大南工土木科不只是教學生如何完成一項工程,更希望培養學生面對問題時的工程思維,讓每一位學生都能在未來的升學與職涯道路上,穩穩築起屬於自己的專業基礎。  開箱土木科學習日常!更多科系探索,歡迎追蹤104高職生IG 在 Instagram 查看這則貼文 104高職生(@104v.hs)分享的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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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颱準備QA】居家、低窪地、山區、沿海防颱與避難實用指南

「防颱準備」是每年的全民必修課,只要提早部署防颱措施,就能有效降低災損風險。本篇整理「防颱準備QA大全」,從居家物資、低窪地區安全到山區與沿海居民應變、避難規劃一次搞懂,幫助大家平安度過颱風天。 更新時間:2026/7/8 文/《104職場力》整理 本文目錄(點擊可快速前往) 一般家庭民眾的防颱準備措施低窪地區住戶的防颱準備與注意事項山區、沿海與鄉間居民防颱準備須知外出活動與工地安全防颱建議防颱疏散避難規劃 台灣每年因為天災造成的損失超過百億元,其中7成都跟颱風有關,但其實颱風是少數可以提前預測的災害,一旦中央氣象局發布海上或陸上颱風警報,政府就會啟動應變機制,聯合各單位執行防災工作,各地方政府也會成立地方災害中心進行預備,但個人的生命財產還是得靠民眾事先準備,只要提早做好以下防颱措施,就能大大減少災害損失。 一般家庭民眾的防颱準備措施 Q:颱風來前,家裡要準備哪些防颱物資? A:建議備妥3-4天份的食物、水、蔬果、乾糧,以及蠟燭、手電筒、電池、行動電源、簡易急救藥品與收音機,以備停電與外出困難之需。 延伸閱讀:網推10大防颱用品 颱風天儀式感就要備這些! Q:住公寓或大樓,防颱要特別檢查什麼? A:請檢查屋頂、門窗是否牢固,如有破損應立即修復,必要時可加釘木板。清理排水溝與陽台水道,保持溝渠暢通,避免積水淹屋。 Q:住家附近有庭園或樹木,颱風前應該怎麼處理? A:記得修剪樹枝並加支架固定,防止強風吹斷樹木壓毀房屋、車輛或行人。 Q:陽台或屋外有廣告招牌或懸掛物件,怎麼處理才安全? A:怕雨水浸濕的可移動物件(如花盆),應事先移動到適當場所存放;若是大型、不可移動的物件(如招牌、大型旗幟等),應檢查是否牢固,避免被風吹落造成人身傷害。 低窪地區住戶的防颱準備與注意事項 Q:家住低窪區,颱風前該怎麼辦? A:請先安裝防水閘門、堆疊沙包;清理家中與社區排水溝渠;地下室請加裝自動抽水機,避免積水倒灌;將重要文件、電器產品、衣服移往2樓或高處。 延伸閱讀:聽說「玻璃窗貼X字膠帶」沒用,真的嗎?沙包怎麼疊才能防淹水?居家防颱準備這樣做 Q:颱風天車子應該停哪裡比較安全? A:避免停放在低窪地、橋下、樹下或堤防外,最好移至高處或室內停車場。 延伸閱讀:颱風、超大豪雨要移車!北市車輛違停水門內最重罰4800元!|堤外防汛「提醒簡訊」設定教學 Q:如果颱風家中淹水,還能進地下室嗎? A:絕對不可以!地下室易積水導致觸電,應立即撤離並斷電防止危險。 山區、沿海與鄉間居民防颱準備須知 Q:山區居民要留意什麼防颱資訊? A:留意並配合政府「預防性疏散撤離」公告,儘早移動至安全地點,以減少不必要的傷亡。可攜帶避難包、重要證件與通訊設備。 Q:沿海居民防颱要注意什麼? A:注意潮汐變化,防範海水倒灌;遠離海岸、河口、溪邊等風浪強區,不可觀浪、捕魚、釣魚、戲水。 Q:農村與飼養牲畜居民該怎麼防颱? A:加固牛欄、豬舍、雞舍,或將動物轉移至高處安全地點,避免水患造成損失。 外出活動與工地安全防颱建議 Q:颱風來襲,正在戶外登山或露營該怎麼辦? A:請立即返家並向主辦單位(如學校、旅行社)及家人報平安;尚未出發者,請務必取消行程。 Q:颱風前可以去河邊工作或收作物嗎? A:當開始有風雨後,請勿冒險搶收或靠近海岸、溪流、河岸等地區,以免被洪水圍困或捲走。 Q:施工工地要做什麼防颱準備? A:工地應加強圍籬、鷹架等設施固定,確保工人與周邊行人安全。 防颱疏散避難規劃 Q:如何查詢住家附近的颱風避難收容所位置? A:可向地方政府查詢,也可上內政部防災資訊平台或使用手機App查詢。 延伸閱讀:離我家最近的「防災避難所」在哪?「簡易疏散避難地圖」電腦、APP都能查! Q:可從哪些管道掌握最新颱風動向? A:可透過中央氣象局官網、電視新聞、收音機、氣象App,或撥打「166」「167」氣象錄音電話,隨時收聽/看颱風消息,了解最新颱風動向,注意是否宣布停班停課。若確定放颱風假,請盡量待在室內,不要外出以免發生意外。 延伸閱讀:【颱風假懶人包】9個常見颱風假QA:居住地/上班地(含行經地區)停班停課,可不出勤!|颱風停班規定 Q:防颱避難包裡面要準備什麼? A:建議放入口罩、酒精、個人藥品、重要證件、簡易食物、水、小手電筒等物品。 延伸閱讀:緊急避難包放什麼?多久要更新?防災包內容、注意事項精華篇 Q:有寵物的民眾要注意哪些防颱資訊? A:將飼養於戶外的寵物移至室內,並事先查詢哪些收容所允許攜帶寵物,或可安置的地點。 延伸閱讀:【帶寵物搭車返鄉】高鐵、台鐵寵物能上車嗎?│雙鐵、捷運、客運寵物乘車規範一覽表 Q:還需要準備哪些疏散資訊和交通工具? A:防颱準備包含事先確認避難交通工具的油量是否充足,並事先熟悉可行的替代道路與交通資訊,以免屆時因強風豪雨而陷入車潮或積水區域。 颱風的威力雖無法控制,但我們可以掌握的是提前做好每一項防颱準備,無論是住在都市高樓、鄉間農村,還是山區、海邊,對應的防颱措施都不盡相同,事先了解以上防颱措施,不要等警報響起才手忙腳亂,便能讓自己與家人多一分保障、少一分災損。 延伸閱讀: 颱風災損申請減稅3步驟,記得拍照存證!9大稅捐減免申報方式及期限一覽 在家打電動竟被天打雷劈!?戶外、居家防雷擊指南,原來打雷做這些事很危險 你知道「颱風假」不是假嗎?停班停課標準?可拒絕出勤嗎?|颱風假常見QA總整理 颱風天想叫外送?北市勞動局:若宣布停班應「停止外送」,違規業者最高罰10萬|職場新訊 最新》颱風天上班交通有困難 勞動部:雇主須支付計程車費 豪雨假QA│停班課標準是什麼?和颱風假差在哪?為何達標不一定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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