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域名稱系統(Domain Name System縮寫DNS,Domain Name被譯為域名;另外域名伺服器Domain Name Server也簡稱為DNS)是網際網路的一項核心服務,它作為可以將域名和IP位址相互對映的一個分佈式資料庫,能夠使人更方便的存取網際網路,而不用去記住能夠被機器直接讀取的IP數串。
DNS最早於1983年由保羅·莫卡派喬斯(Paul Mockapetris)發明。早期的域名必須以英文句號「.」結尾,當使用者存取 www.wikipedia.org 的HTTP服務時必須在址欄中輸入: http://www.wikipedia.org. ,這樣DNS才能夠進行域名解析。如今DNS伺服器已經可以自動補上結尾的句號。
DNS 透過允許一個名稱伺服器把他的一部分名稱服務(眾所周知的zone)「委託」給子伺服器而實作了一種階層的名稱空間。此外,DNS還提供了一些額外的資訊,例如系統別名、聯繫資訊以及哪一個主機正在充當系統組或域的郵件樞紐。
任何一個使用IP的電腦網路可以使用DNS來實作他自己的私有名稱系統。儘管如此,當提到在公共的Internet DNS 系統上實作的域名時,術語「域名」是最常使用的。
舉一個例子,zh.wikipedia.org作為一個域名就和IP位址208.80.152.2相對應。DNS就像是一個自動的電話號碼簿,我們可以直接撥打wikipedia的名字來代替電話號碼(IP位址)。DNS在我們直接呼叫網站的名字以後就會將像zh.wikipedia.org一樣便於人類使用的名字轉化成像208.80.152.2一樣便於機器識別的IP位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