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機處理五步驟-認售過期巴沙魚!「江小漁」致歉危機處理案例教材-詹翔霖老師
「江小漁酸菜魚」賣過期食材 公司負責人50萬交保
民視新聞網2023年1月18日即時中心/游明哲報導
連鎖鍋物店「江小漁酸菜魚鍋」被台中食品藥物安全處查獲過期的巴沙魚高達39噸等食材,威晶公司發出聲明道歉,並公布願賠償5倍。台中地檢署偵辦後,「江小漁鴛鴦酸菜鍋」所屬的香椒國際開發公司負責人楊男、威晶國際企業公司負責人戴女,涉嫌行使變造私文書等罪,因此分別諭知50萬、10萬元金額交保候傳。
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日前查獲威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明知魚品過期,卻於包裝上以重新貼標方式,在中部4家江小漁酸菜魚鍋分店販售過期魚品,已立即全數封存,遏止逾期產品流入市面,全案也移地檢偵辦。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消保官表示,業者明知魚品過期,仍重新貼標,販售過期食材,應依消保法賠償消費者損害額最高5倍的損害賠償。
台中地檢署今日表示,該案為台中市政府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經衛生局於1月13日通報檢方後,檢方便立刻指揮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並偕同台中市政府衛生局人員彙整相關資料進行偵辦,1月16日至業者位於台中市西區公益路的總店、西屯區福科路之廠區改標處等二處搜索,扣得相關出貨明細、產品售價表、加盟合約書等證物資料,並查獲疑似過期之魚貨及醬料。
台中地檢署表示,經過檢察官訊後,認定「江小漁鴛鴦酸菜鍋」所屬的香椒國際開發公司負責人楊男、威晶國際企業公司負責人戴女,涉嫌行使變造私文書、意圖欺騙他人就商品品質為虛偽標記、詐欺取財等罪嫌重大,分別諭知具保新臺幣50萬元、10萬元候傳。
「江小漁酸菜魚」道歉了 願提供5倍賠償
日前驚爆改標販售過期食材的台中知名連鎖餐廳「江小漁酸菜魚鍋」,業者威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今天(17日)發表道歉聲明,承認在部分產品的製程與管理上,出現瑕疵與疏漏,願意認錯道歉,積極配合檢、調、衛生相關單位調查,相關食品也立即全面下架、回收、銷毀。消費者也可憑發票或刷卡消費紀錄,辦理該項產品的五倍賠償。
台中市政府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知名連鎖餐飲業者江小漁酸菜魚鍋,涉嫌儲存、販賣過期的巴沙魚(鯰魚),台中、南投、彰化衛生局13日也同步前往公司總部與直營店、倉儲點、分店,查獲逾期的巴沙魚39噸、芙蓉魚570公斤,以及相關醬料、配料,目前都已全數封存。台中市衛生局表示,業者在食品過期之後,竟另外製作「未含有效期限」的品名標籤,黏貼在原包裝的製造與保存期限上,影響加盟商、消費者辨識。業者已經坦承犯案,並自主停業,據了解,根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8款規定,食品逾有效日期者,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可依食安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規定可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另外本案涉嫌違反刑事詐欺行為,所以後續還必須移送地檢署偵辦。
面對這起重大的商譽醜聞,業者威晶國際企業有限公司,今天發表道歉聲明,表示在部分產品的製程與管理上,確實出現瑕疵與疏漏,「本公司在此認錯道歉」,並積極配合檢、調、衛生相關單位之調查,立即全面下架、回收、銷毀。凡是於2021年4月1日到2023年1月13日期間,曾到江小漁台中公益店、台中/大墩店、埔里店、員林店消費有關魚的相關產品,憑票或刷卡消費紀錄,可辦理該項產品的五倍賠償;身體出現不適之賓客,提供醫療單據與診斷證明書者,將支付醫療費用等損害的5倍做為賠償,另外加上醫療費用1倍的賠償作為精神賠償。相關賠償金經資料核對無誤後,也會在15天內發放。
消保官表示:業者已承諾會就消費者所提供之退費事證從寬認定,消費者如果還有任何消費問題也可以室內電話或手機直撥「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進行諮詢。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
2023年1月17日
[NOWnews今日新聞]台中市衛生局日前稽查時發現,知名連鎖餐飲店業者「江小漁」暨威晶國際有限公司,涉嫌儲存並販賣給加盟主、消費者過期超過1年的魚貨食材,業者也坦承有改標,現已自主停業,今(17)日發聲明致歉,表示願意提供消費魚產品價格5倍的損害賠償。
台中市衛生局聯合南投縣與彰化縣衛生局啟動多組稽查人力,前往「江小漁」總部與直營店、南屯區倉儲點及西屯店、南投埔里店、彰化員林店等3家,查獲過期的39噸巴沙魚、570公斤芙蓉魚,及醬、配料56.58公斤,已立即全數封存,並因涉詐欺行為,後續將移送地檢署偵辦。
今日,業者發出5點聲明,向消費者認錯道歉,稱部分產品的製程與管理上,確實出現瑕疵與疏漏,將會積極配合檢、調、衛生相關單位之調查,同時將產品全面下架、回收、銷毀,並對2021年4月1日到2023年1月13日期間有到過江小漁台中公益店、台中/大墩店、埔里店、員林店)消費有關魚的相關產品的消費者,可憑票或刷卡消費紀錄辦理該項產品的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