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隊相關證照|104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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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 相關的證照 (37)

從工作推薦課程
華語領隊人員執業證 | .
領隊人員訓練分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 經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者,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團體舉辦之職前訓練合格,領取結業證書後,始得請領執業證,執行領隊業務。 領隊人員在職訓練由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團體辦理。 前二項之受委託機關、團體,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須為旅行業或領隊人員相關之觀光團體,且最近二年曾自行辦理或接受交通部觀光局委託辦理領隊人員訓練者。 二、須為設有觀光相關科系之大專以上學校,最近二年曾自行辦理或接受交通部觀光局委託辦理旅行業從業人員相關訓練者。 三、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之方式、課程、費用及相關規定事項,由交通部觀光局定之或由其委託之有關機關、團體擬訂陳報交通部觀光局核定。 領隊人員執業證:分外語領隊人員執業證及華語領隊人員執業證。 領取華語領隊人員執業證者,得執行引導國人赴香港、澳門、大陸旅行團體旅遊業務,不得執行引導國人出國旅行團體旅遊業務。
交通部觀光署
普考領隊人員 | Tourist leader of general examination
帶領國人出國旅遊之專業憑證,需具備領隊證照。 領隊被旅行社派遣執行職務時,是代表公司為出國觀光團體旅客服務,除了代表旅行社履行與旅客所簽訂之旅遊文件中各項約定事項外,並須注意旅客安全、適切處理意外事件、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 旅行業領隊雖然是旅行社內職員之一種,但是擔任這種工作應經考試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考試及訓練合格,並經交通部觀光局發給執業證者,始得充任。 領隊人員分為專任領隊及特約領隊。 ‧ 專任領隊是指受僱於旅行業之職員執行領隊業務者,其執業證之請領係由任職的旅行社代為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辦理。 ‧ 特約領隊是指臨時受僱於旅行業執行領隊業務者,其執業證之請領係由領隊向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團體辦理。
考試院
外語領隊人員執業證 | .
領隊人員訓練分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 經領隊人員考試及格者,應參加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團體舉辦之職前訓練合格,領取結業證書後,始得請領執業證,執行領隊業務。 領隊人員在職訓練由交通部觀光局或其委託之有關機關、團體辦理。 前二項之受委託機關、團體,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須為旅行業或領隊人員相關之觀光團體,且最近二年曾自行辦理或接受交通部觀光局委託辦理領隊人員訓練者。 二、須為設有觀光相關科系之大專以上學校,最近二年曾自行辦理或接受交通部觀光局委託辦理旅行業從業人員相關訓練者。 三、職前訓練及在職訓練之方式、課程、費用及相關規定事項,由交通部觀光局定之或由其委託之有關機關、團體擬訂陳報交通部觀光局核定。 領隊人員執業證:分外語領隊人員執業證及華語領隊人員執業證。 領取外語領隊人員執業證者,得執行引導國人出國及赴香港、澳門、大陸旅行團體旅遊業務。
交通部觀光署
領隊執照 |
領隊執照為專業旅遊領隊從業資格認證,持有者具備帶領旅客進行國內外旅遊的能力,熟悉旅遊行程安排、安全管理及應變處理。證照考試涵蓋旅遊法規、導覽技巧、旅客服務及緊急救護知識,確保領隊能有效維護旅客權益並提供優質旅遊體驗。此證照為旅遊業重要專業資格,有助提升職場競爭力及就業機會。
尚未查核發照單位
國際領隊執照 |
國際領隊執照證照證明持有人具備專業的導覽解說能力與旅遊行程規劃技能,能有效帶領國際旅客深入了解文化、歷史及自然景觀,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與應變能力,確保旅遊過程安全順利。持證者熟悉國際旅遊相關法規與服務標準,能在多元文化環境中提供優質導覽服務,提升旅遊體驗品質。
尚未查核發照單位
領隊導遊證照 |
領隊導遊證照是從事旅遊業中擔任領隊或導遊工作所必備的專業資格,證明持有人具備導覽解說、旅遊行程安排及應變處理能力,能夠有效帶領團隊並提供優質旅遊服務。持證者熟悉旅遊相關法規與文化知識,具備良好溝通技巧及語言能力,能確保旅客安全並提升旅遊體驗品質,是旅遊業界重要的專業認證。
尚未查核發照單位
國際領隊 |
國際領隊證照是專為旅遊業專業人才設計的資格認證,旨在培養具備國際旅遊知識、導覽技能及危機處理能力的專業領隊。持證者能熟悉各國文化、歷史及旅遊法規,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確保旅遊團隊安全順利運行,提升旅遊品質與服務水準。此證照廣受旅遊業界肯定,是從事國際旅遊領隊工作的重要專業憑證。
尚未查核發照單位
導遊人員執業證 | Tourist guide’s occupation license in touring industry
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自93年7月1日起,業已納入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範疇,考選部依法為該項考試之主辦機關,至有關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報名資格部分,可洽該部專技考試司詢問。 導遊人員、領隊人員考試及格人員,經職前訓練合格,按發展觀光條例第26條及第27條第3項規定,設立旅行業應經申請核准、辦理登記並領取旅行業執照等程序,始得營業,非旅行業者不得經營旅行業業務;又領隊人員、導遊人員應受旅行業之僱用或指派,始得執行業務。才可向交通部觀光局申請執業證,也才可以正式進行導遊或是領隊之業務。
交通部觀光署
飛航機械員 | Air mechanic
指在航空器上擔任機械操作、管理及維護工作之人員。 飛航機械員僅得擔任經檢定合格航空器型別之航空器機械操作、管理及維護工作。
民航局
特考海岸巡防人員 |
海巡署成員由軍、警、海關、一般文職等四類人員組成。民國八十九年成立初期,為求整合作業便利,由當時軍方海岸巡防司令部與警政署水上警察局分別轉化為海岸巡防總局、海洋巡防總局。海巡署,依岸、海架構,推動以勤務為導向的「同心」專案,依岸、海兩個總局所屬單位,依轄區特性仍以任務編組方式,將全台與離島共劃分十三個「巡防區」。 海巡特考考取後則是分發至各地區巡防局以上機關任職,負責政策規劃、督考業務,相關的協助調查及海洋維護等工作,得執行外勤工作,與一般的行政工作業務不同。因此海巡特考被歸類於軍警相關之工作性質,以守護國家人民安全為首要任務。
考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