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假給薪與勞工權益說明
勞工可不上班,雇主可不給薪
1. 颱風假當天是「工作日」
就現階段而言,若碰到颱風假是正常「工作日」,其實員工有上班就是正常給薪,沒上班就是沒給薪資也是正確合法的,但沒有多給也不會違法。
但,要不要額外多給工資或是加班費?勞動部的說法是說,「宜」加給工資,也就是說,希望鼓勵雇主能從優給予。
說明:在颱風假期間,勞工可以選擇不去上班,雇主則有權利不支付當天的薪資。根據勞動基準法的規定,若勞工因颱風假不工作,雇主無需支付正常工資。
颱風假不是假期
說明:根據《勞動基準法》,因不可抗力事件(例如颱風)導致勞工無法工作時,雇主不應減少勞工的工資。若在颱風假期間,雇主仍需支付勞工的工資,這與一般的假期有所不同,必須依具體情況而定。
颱風天可拒絕上班
說明:如果工作場所存在危險,勞工有權停止工作並撤離現場。在這種情況下,勞工應立即通知雇主並報告危險情況,以確保自身的安全。
雇主要求上班的可行性
說明:雇主在特殊情況下可要求勞工上班,但需要承擔相關責任。如果因交通事故或工作期間受傷,雇主應負擔相關的醫療費用及法律責任,這是保障勞工權益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