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學習

詹翔霖

商學院兼任副教授

03/31 00:16

加盟契約解除暨損害賠償請求「法律依據」(加盟主學習課程)

加盟契約解除暨損害賠償請求「法律依據」(加盟主學習課程)
(一)債務不履行損害賠償責任
依民法第227條第1項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查被告未依契約履行供貨義務、提供合格商品及經營輔導,已屬給付不完全,致原告無法正常營業,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不完全給付(品質與供貨問題)
依民法第227條準用第226條規定,債務人給付不完全者,準用不履行之規定。
被告所提供之商品品質瑕疵及供貨不穩,顯未達契約約定之品質及穩定供應標準,屬不完全給付。
0 0 42 0